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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的日记13篇

发布时间: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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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的日记(篇1)

和父辈一样,她和他只是通过了最原始的相亲,相识,相知,没有经过男女之间的相恋,便结了婚。

婚后,她每天早早起床,给他准备早餐、给他熨烫西服,而后,再把家整理的干干净净,打理的井井有条。他的父母,她也照顾的无微不至。他知道她闻不惯烟味,为此他戒掉了多年的烟。

他是个沉默的男人,和她没有多少话说,因此家里从没有发生过“战争”。人前人后,他对她从未有过任何亲昵的举动,因此她经常抱怨他木讷,不懂风情。当然,她自己也是一样。这种相敬如宾,似乎总隔着一层距离。这不是她期望中的爱情,这种平和中暗藏的距离,让她感到压抑。

重庆的冬天已经来临,天气冰冻如霜,但她前男友的一个电话却如同初雪乍晴的太阳,让她的心在片刻间冰消雪融。听着那个熟悉的声音,她的心无节律地狂跳起来。

她本以为,曾经的往事,已忘得一干二净,然而,他的电话却唤起了她内心最深刻的记忆。是的,她爱他,即便已经过去很多年,即便当初他舍弃了她。但她的内心,却一直都装着他。

前男友说:“我现在在沙坪坝三峡广场,我想见你。看着对面重庆爱德华医院的那个‘爱’字,我想起了我们相爱的点点滴滴。”他还说,“这两年我一直在找你,我们可以重新开始吗?”

下午,她按时下班,走出公司,在路口停住了脚步。家在后,前男友约定的地方在前。往后走?往前走?她心乱如麻。转身,往回家的路走去,停下,难道这辈子,就要和这个男人平淡如水地过下去吗?不甘心,又转回头,往前走去,又停下……不停的来回变动,让她精神有些恍惚,完全忘了来来往往的汽车。直到汽车轮胎磨擦地面发出的尖锐声,伴随着一声惊呼,她的手被另一只大手用力地一拉,便闪过了车身。

此时,小车司机探头出来吼道:“没长眼睛吗?找死是不是?”另一个沉稳的声音,却在耳边轻声说:“乖,没事,不怕,我在这里。”

听着这个两个声音,她发现都是如此熟悉。她了看车里的男人,又扭头看了看抓着自己手的男人。车里的男人突然惊喜地喊:“宁宁,怎么是你?我正要去接你呢!”

身边的男人推开她一点,仔细打量她后,才长舒了一口气说:“还好,没被伤着。”而后,又把她紧紧拥进怀里。沙哑的说道:“每次上下班,我都提醒你过马路要小心,你怎么都不注意呢?要是你有个什么三长两短,我……”而后,便沉默了。她不知道说什么好,便低着头不去看他,但她却发现滴滴冰冷的水滴滴在自己的脸上,她知道,那是身边男人留下的眼泪。

那一刻,她才发现,她爱他,他对前男友的爱,只是一个留在心底的回忆。她多年漂浮不定的心,在此时安定了下来。她握紧身边男人的手,脸上泛起可爱的红晕:“咱回家吧,我做糖醋鱼给你。”然后,就扯着他,转身离开了。

路上,他问:“刚刚那个男人,你认识?”

她挽住他的胳膊,整个人几乎都靠在他的身上,淡淡地说:“他,认错人了。”他笑了,紧紧地把她拥进怀里,他知道,他们的爱情,因为这一场意外的事故,终于安全地度过了磨合期。

爱情的日记(篇2)

98年夏天,我跨进了这个海滨城市,跨进了一所让我这辈子也无法从记忆中抹去的大学。

和阿杰的相遇很自然也很偶然。自然是因为他大我一届,所以到车站接新生很自然,偶然是这么多新生,这么多接站的人,偏偏让他接我回学校了。而且,他居然是我老乡。对我这个第一次离乡背井的女孩来说,这种亲切感,一下子就把阿杰当作自己的亲人一般。开学一个月后的一场高烧,亲人就成了恋人了。孤独,带着病痛的孤独,有时候可以变成一种很强大的力量,把我的矜持和高傲统统击的粉碎。阿杰,客观的说,是一个优秀的男孩子,高高瘦瘦的,戴副眼镜的那种书生,平时话不多,但是很会疼女孩子。在我躺在床上的那几天,他给我买药,买花,买水果什么的;很体贴的嘘寒问暖,虽然不多的几句话,却已让我感动,让我流泪,就这样我习惯了身边有个人爱护我,关心我,心疼我,我想,女人,天生是一种需要呵护的花儿,一只需要爱抚的猫儿吧。

我没想到,爱情,如果这可以叫做爱情的话,来得这么快。大学生的恋爱,简简单单,每天也就是等着我一块儿吃饭,一块儿自习,一块儿散步,但就这么简单的生活,却让我快乐的不知所措。和阿杰在一起,总是有说不完的话,宿舍里的,家里的,生活上的,学习上的,阿杰的话不多,是一个很好的听众,只要他用眼睛专心致志的看着我,只要他偶尔一个淡淡的微笑,我就觉得好幸福,似乎整个世界一下子都亮了起来。

圣诞节的那个晚上,他第一次吻了我,其实就象到了夏天自然会有雷雨一样,一切发生得很自然。现在回忆起来,只是记得当时心跳的厉害,脸红了老半天。说起来也挺可笑,那居然是我的初吻。有必要补充一下,我父母都是老师,老爸在一大学教哲学,老妈是一中学的音乐老师,他们就算不用说一句话,这近20的耳闻目染的熏陶,也足以让我变成一个典型的传统的东方女孩,认为上学时谈恋爱就是不道德,是坏孩子才做的事情,早恋似乎跟堕落有着必然联系似的。有时候这种潜移默化的东西,根本让你无法抗拒,从小这种家庭环境,让我象一列火车,沿着既定的轨道开往既定的终点站。所以,在上大学前,我就像一棵盆栽的玉兰花,尽管长得很好,开得很美,但是缺乏一种内在的生机和活力。走进大学,慢慢想我打开了一扇自由的窗户,一个爱的空间。

就像阵雨一样,来得快的东西,往往去的也快。其实也不是件大不了的事,但是我却因为它,无法接受阿杰继续留在我的世界里。那是一次做公车的时候,一个小偷的手在我们眼皮底下伸进了一只别人的裤兜,我看了一眼阿杰,他的眼神示意我不要多管闲事。但是,我还是喊了,手缩回去了,没有人吭声。我当时没有说什么,直到3天后,晚上睡觉前,我给阿杰打了一个电话,就说了四个字,阿杰,分手吧,没有等他有任何反应,我就挂了电话,因为,我心疼,那个晚上,就象齐秦的歌,我的眼泪陪我过夜。也许该给阿杰一个交待吧,我写了一份信,当作解释,也给我的初恋画上一个并不圆满的突然句号。我只是告诉他的叔叔是谁(他和持刀歹徒搏斗时候,数十名围观者,无一上前相助,我叔叔至今仍躺在病床上,也许要躺一辈子)。

我得让自己有事情可做,因为当我一安静下来,回忆就会逼着我看不想看的幻灯片一样,把那些本来以为早已从记忆消失得画面,重新给你清晰的放映出来,每看一次,你觉得似乎已经愈合的伤口就又裂开一次。

我把精力都放到学习和一些社会工作上,一年下来,我自己都觉得不再是从前的我了。从那时候,我开始相信任何一个普通人都可以迸发出超乎想象的潜力,女人也完全可以做的比男人出色。我是班上唯一一个学双专业的人,因为我们专业本来就难,但是我还是学了商务英语专业。

大二的那个夏天,暑假没有回家。因为我参加了贫困地区志愿支教。

考完试,离志愿活动开始还有好几天。我没事就去海边游泳,蓝蓝的海水,宽宽的海面,轻轻的海风,使我可以完全放松自己,我喜欢拼命游,直到自己彻底的精疲力尽,然后就躺到沙滩上,晒晒太阳,这个时候是我最喜欢这个城市的时候。

上帝说,给你关上一扇门,就会给你打开一扇窗。其实上帝已经给我打开过很多窗了,我总是自己轻轻的把她关上了。每一次我收到纸条,或者礼物,甚至最直接的电话或者当面表白,我总是能保持一种超然的姿态,连我自己都惊讶于自己的成熟,我不想伤害任何一个人,也不想接受任何一个人。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是个阴天,天比较冷,风比较大,浪也比平时高多了,我还是跟平时一样做了一下准备运动,就向深水区游了。感觉海水凉了很多,一个接一个的浪头大过来,游得挺费劲,不过我心情却很舒畅,没有了平时拥挤,也没有了平时嘈杂,只有海风和海浪的即兴演奏,第一感觉和大海贴得那么近,似乎已经融合在一起。

当我在沙滩上躺这的时候,耳边响起一个很有磁性的男声:“你是君吧,今天天冷,风又大,你这么躺着很容易感冒的。”我睁开眼睛,一个有点脸熟的男生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我的身边。“你是……”,“我是物理学院的刚,在那次下乡支教的动员会上我们说过话。你不记得了吗?”

刚很魁梧,去支教的路上,我的行李自然落在了他的肩上。到了那个希望小学后,生活的艰苦超出了我们的想象,一日三餐一成不变的蒸土豆加水煮萝卜,一个月中就尝到了两次肉味——我们去的第一顿和走的最后一顿。带去准备做干粮的火腿和方便面,在第一天就分给了那里的学生,那咽这口水的眼神是让谁也无法拒绝的。晚上,我们几个人聚在一起的时候,不免发发牢骚,但是没有一个人说,“后悔”两个字。这时候,刚总是讲个笑话什么的,让大家暂时用笑声忘却嘴里的土豆味。

看上去成天乐呵呵的刚,其实是个心细的人。常常在我不小心陷入回忆的黯然时候,出现在我的旁边,跟我调侃一会儿,当这个似乎不经意的关心第二次的时候,女生的特有的直觉告诉我,刚对我有感觉了。一个月枯燥的支教生活中,刚借给我的几本书成了打发时间最好的消遣。结束的时候,才有人告诉我,这些书根本不是他带去的,是他磨破嘴皮子从校长家里借来给我看的。

如果现在你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那么你可以问问自己:你对自己现在的生活满意吗?满意的话,你就不用做什么了,好好享受吧;不满意?那就简单了,什么地方不满意,那就是你现在需要做得了。以前我总是用这个方法,来支配自己的时间,似乎屡试不爽,感觉总能让你自己平凡的生活变得充实起来。

我修了双学位,因此,我的业余时间大部分是在图书馆渡过的。那个暑假后,图书馆的自修室很紧张,去晚了就没有座位了,给我占位成了刚的义务。慢慢的,给我打水,给我拿书包,也似乎成了理所当然的事。刚约了我好几次,我都没答应,除了十一的时候一起去爬了一次山,因为有好几个同学一块儿去了。刚显然仔细的打听过我的故事,圣诞节的时候他送了我一张BryanAdams的CD,那张圣诞卡写了这么几句话,圣诞快乐,送你这张Bryan的CD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我挺喜欢那首rightherewaiting。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不要因为曾经失去过,就不敢再去拥有了。天冷了,多穿点衣服,当心着凉了。读到第三遍的时候,我的眼睛已经湿润了。

不留神之间,已经是大四了。那天,刚告诉我一件事,阿杰三天后去北京,他已经被Berkeley录取了。刚默默地说了一句,你去送送他吧,他是中午12点半的火车。我没有去,也许,阿杰是一把一字口的螺丝刀,而我是十字型的螺丝,勉强的话,只会把我这个螺丝拧死。我很清楚,阿杰和我永远只是平行线了。不知道,本来是不该相识的他们怎么相识的,我没有问,刚也一直没有说,只是告诉我,关于我喜欢的音乐,喜欢的作家,喜欢的菜,等等,等等,都是阿杰跟他说的。也许,有些债只要你欠下了,就永远没法还清了。

写到这儿,并没有结束,可是却再也不想继续了……

爱情的日记(篇3)

当你明白爱情的时候也就是你受伤害的时候

人只有受伤后才会懂得爱只有失去之后才会懂得珍惜只有放弃的时候才会知道无奈

人的成长总是在挫折当中的不明白爱是什么不一定就是一件坏事明白以后也许会更烦恼更加厌倦这个世界

真爱无处不在别怕受伤不管失败多少次你的真爱都在前面等着你

爱是他在的时候,眼睛里只有他一人他不在的时候,一切都带有他的影子

爱是在寂寞的夜里,思念如潮水般涌来手里捧着书却怎么也看不进去,心里惦记着他此时是否还在加班吃没吃晚饭,是不是如自己想着他一般想着自己

爱是希望他和自己步调一致,和自己心灵相通他无心说的一句玩笑话也能让自己顷刻情绪低落甚至眼泪汪汪在他面前,自己是从不设防的

爱是无论到哪都希望有他陪伴。可以站在海边给他打手机,让他听听海浪的声音;也可以因为在异乡的街道上看到一个酷似他的背影而愣在原地久久不动。

爱是他临出差前千叮咛万嘱咐,往他的背包里塞满衣服和食物在车站要等到火车开走才肯离开并且在他走后的日子里天天心神不定,一遍遍的祈祷他能够平安归来。

爱是在受委屈的时候,爬在他的胸前痛哭,没有伪装没有顾虑,把所有的烦恼统统告诉他,并渴望从他的怀抱中得到安慰。

爱是周末利用半天时间亲手做出几道好菜满足的看他吃下去;是在寒冷的冬天不断为他的咖啡杯里续上热水;是和他走在街上任由他紧紧挽着自己的手;是在他旁边安静着坐着,幸福地看着他在电脑前工作时专心的样子。

爱是听他将自己童年的趣事,然后微微一笑,心中更加怜惜眼前这个曾经如此调皮捣蛋的男人

爱是在楼道了看见他,脸上装出一副毫不在乎的表情,但在擦肩而过时细心感受身边颤动的空气,于是忍不住回头望一眼

爱是输不爱是输不起的游戏,付出全部只后,留下的可能仅仅是刻在心底的一道伤痕

爱是明明离不开他,却要不得不放弃他,因为他要的幸福,也许我给不了。不敢霸占他,希望看他找到幸福,即使那份幸福不是跟我分享的。

爱是,在任何时候都想跟他分享,快乐的时候甚至希望把所有快乐都给了他。为了爱付出多少,这要问你爱他有多深,爱的有多真。如果你们的爱是刻骨铭心的,致死不愈的,那想必也不会在乎爱的过程中你付出了多少吧。即使付出的再多,你也不会嫌多不会计较,因为你会觉得值得。如果你质疑了你的付出,意识到自己的付出应该有个尺度有个量来衡量的话,是不是可以说,你对爱已经开始动摇了呢,已经开始怀疑自己的付出是否和回报成比例。其实付出多少也许都不可能换的回来一段真心真意的烈的爱情,可一但爱来到我们面前,往往我们会无时无刻去为它付出,我们沉浸在幸福中以至忘记并且豪不在乎我们到底为了爱付出了多少……

爱情的日记(篇4)

古老的爱情不会老

爱情是古今文学永恒的主题。古往今来,有多少爱情让文人骚客争相吟诵。而翻开《诗经》,我们会发现,关于爱情的诗歌占了很大的篇幅,《诗经》共有305篇,其中爱情诗就有80篇。这些爱情诗从各种角度反映了那个时代男女的爱情姿态。从相识到相知,从相恋到相思,每一首小诗透过千年的时光给我们娓娓道来一段爱情故事。

翻开《诗经》,有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爱情憧憬;有求我庶士,迨其谓之的大胆表白;有一日不见,如三秋兮的刻骨相思;有汉有游女,不可求思的失望苦楚;有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的浓浓深情,也有女之耽兮,不可说也的被弃怨恨。一部《诗经》,写尽了爱情的各种姿态。或喜或悲,或爱或怨,凡是在恋爱中可能发生的,在《诗经》中都能读到。这些古老的诗句,虽然离我们现在相隔了两千多年,我们读来仍感同身受。也许,这就是经典的力量。

《诗经》里的爱情,质朴真实,毫不做作。它并不专颂才子佳人,也不渲染悲伤离别,它只是古老先民的一种真情实感,反映了民间生活的真实风貌。诗中没有太多的风华雪月,有的是质朴的情怀。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一首《蒹葭》,我们可以感受到两千年前那种古老、质朴、率真的民间爱情,诗中娓娓道来的单相思透过千年的时光直抵我们的心灵。所谓伊人,在水一方那种若隐若现若即若离的爱情就像水中花镜中月一样摄人心魄,直到今天,我们仍然痴迷。或许这就是真实的力量,不经修饰渲染的诗歌,直到今天还能打动人心。

追求自由是人的天性,何况是追求爱情的自由。看过太多古典的爱情由于父母之命而被棒打鸳鸯。想起《孔雀东南飞》的哀哀雀鸟,想起陆游与唐婉的《钗头凤》。身不由己的爱情总是令人垂泪惋惜。与之相比,《诗经》中的爱情就幸运多了。《诗经》中有很多描写男女自由恋爱、相会的诗歌。《静女》中的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把一个与男子约会的少女的羞涩描写的淋漓尽致。《月出》里的美女与心上人幽会,姗姗来迟,月出皎兮,佼人僚兮。

爱情的日记(篇5)

爱是至死不渝-爱情日记大全

那年,泰民16岁,喜欢上了一个人。那个人18岁。他叫崔珉豪。

虽然是同一个班的,却从来没有和他像其他人一样称兄道弟,也许是因为有着羞涩又特殊的心情,泰民反而更加小心翼翼。从此,泰民开始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每天每天,自己趴在书桌,窝在被窝,写下一切关于珉豪的东西,然后自己细细回味。他没有想过要表白,仅是这样就很满足。两个人就这样一直保持着普通同学的关系,哪怕只是每天早上在教室门口偶遇的一声招呼,都会让泰民高兴很久。

泰民想,珉豪一定是喜欢那些长着长发,大眼睛,笑得甜甜的女孩子,可是每次看见镜子里的自己,他也只能落寞地摸摸自己齐耳的短发,然后甜甜地笑开。再怎么说,自己都是男生啊。

就这样,泰民的暗恋一直默默坚持了3年,日记也写了三本。然后,大家因为上大学,各奔东西。

毕业同学聚会时,泰民好不容易偷偷记下珉豪的手机号码,在分开后的大学时光里,每每握着手机捏出熟记于心的号码却不敢打出去。日记本写到第四本的时候,泰民作为交换生争取到了去珉豪的学校的机会,可是当珉豪牵着一个漂亮的女孩子站在泰民面前时,泰民的心揪着一点点痛。尽管这样,泰民还是笑得甜甜的,眼睛眯成一条线,歪着头打了招呼:学长好。

珉豪作为学校的前辈,自然对泰民多加照顾,似乎总是对泰民有许多特殊的心思,会时不时关心他吃不吃得饱,睡不睡得好,泰民的生活起居他都要管,而泰民也很乖,总是听话地配合珉豪,好好吃饭,好好作息,好好学习。

一年后,泰民带着第五本日记回到了自己的学校,从此之后和珉豪的联系又开始回到最初的状态,没有联系。泰民的第六本日记,一直都在回忆着作为交换生那一年的美好生活。而在他通过各路朋友搜集的消息中得知,珉豪似乎身边的女孩子又换了的时候,他的美好回忆录至此结束。

写到第七本日记时,泰民考上了珉豪那所学校的研究生,可是珉豪却出去工作了。泰民只能抱着他的日记本开始他无聊又艰辛的研究生生活,而珉豪因为优秀能干,一路高升。

在接到珉豪与他老板女儿的婚礼请柬时,泰民擦了擦眼角的泪水,将它夹入了第十五本日记里。然后写上【只要你幸福,什么都好】。泰民准时参加了婚礼,他定定看着那位美丽贤淑的女子,得到了珉豪的承诺,仿佛那就是自己,然后在台下笑着笑着就泪流满面了。

那天,泰民竟然在酒席上大醉,清醒后才知道是珉豪提前离席将自己送回家的。他的婚礼他还提前离席么?泰民捂着心口,有说不出的痛。

泰民的爸爸催了很久,希望泰民娶一个媳妇回来,顾顾这个从小就没有母亲的家。可是泰民总是无动于衷。日复一日地努力工作,写着日记。泰民也因为聪明优秀,不断加薪升职,可是他却从不乱花钱,一点点把钱存下来。

待到书柜上的日记本储到第二十五本时,泰民突然得知珉豪岳父的公司倒闭,岳父带着全家逃走,留下珉豪一个人,妻离子散。那天,泰民连夜找了一晚上珉豪,却在自己学校的操场上找到酩酊大醉的珉豪。

泰民心疼地走上去,扶起他让他靠在自己的怀里。还记得,在这个操场,泰民偷偷看过无数场珉豪的足球赛,珉豪每次都能夺得冠军,然后泰民就会自己跑去超市给珉豪买最贵的那种天然果汁,顺便给自己买一小盒香蕉牛奶,到了晚上自习时就会将果汁偷偷放在珉豪的课桌上。那种满足感整整布满了他当天日记本的好几页。

泰民低头捋好珉豪额前的碎发,低下头在珉豪耳边窸窸窣窣说了些什么,然后就走了。

第二天清晨,珉豪迷迷糊糊起来,揉揉太阳穴发现身边没有人,可是依稀记得昨晚有一阵很熟悉很安心的味道,还有一个温柔的声音对自己说着什么,说了什么?说了什么到最后珉豪都没有想起来。

爱情的日记(篇6)

雨夜情思-爱情诗

怎能忘记

绵绵雨季

油纸伞下

相拥相依

急促的呼吸

诠释着

邂逅的美丽

下雨的夜

总把你想起

就象蜜蜂

恋上了花蕊

一颦一笑

全都刻在我心里

从未离去

街灯亮起

雨幕深深

滴答的水声

敲击我的心扉

溅起的水花

幻化成

甜美的回忆

不知此时

你是否感到

这雨中的情谊

但愿今夜的雨

演绎成不老的传奇

铭刻在

爱的伊甸园里

爱情的日记(篇7)

几乎每天都是在爱里翻腾,看着别人的爱情故事,从甜蜜走到悲伤。在自己的爱情里,依然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迷茫。

爱情,总归是一个美好的开始,美好的让所有人都以为,相爱的人可以永远携手走下去。

爱情,总归有一段甜蜜的回忆,甜蜜的让曾全心付出的人,直到受到伤害仍无法忘记。

是的,只有相爱的人,才能让爱情永恒。然而,若有其中一方没有勇气再继续承担起爱情这任重担,那么,任何所谓美好的爱情,必将只能用痛苦做结局。

我们没有谁能够去解释,这所谓的爱,和这所谓的伤害。

我们谁都想把爱情看的比较透彻,却不想,总是会被伤害,把爱情纯洁的光彩湮没。

有一句话说的很好。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但拥有一个人一定要认真去爱。

我们谁能做的到这么神圣?不能,所以伤害是注定的。

我一直很喜欢说的一句话,想要爱就不要怕伤害。

鼓励别人的同时,同样在鼓励自己。谁不怕伤害?我承认,我怕,非常怕。

每次她跟我提出分手的时候,我总是把自己伪装的极度坚强。看着她伤心痛苦的流泪,我总是冷冷的笑着。眼泪吞进心里,只是不想被她看到。

她说我变的冷漠。

这根本不是我!我曾是惟爱视命的男人,一直都是!

可是爱情的伤害,让我没有能力再去承受,那种痛苦,是撕心裂肺的令人窒息!

我伪装着坚强,收藏起感情,不想再看到镜子中,默默落泪,不要命的抽烟,永远不见笑容的憔悴面容。

爱情是一个美好的开始,若有任何一个人先退缩,再美好的爱情,也只能在伤害面前止步!

爱情的日记(篇8)

丫头-爱情经典情感日志

丫头

我的傻丫头

我不想

走在你的身后

并着走多好

我可以拉着你的小手

美美的悠

丫头

我的丽丫头

我知道我长得好丑

你要么闭上眼睛

随着感觉,跟着走

亲,抬脚

咱要上楼

丫头

我的笨丫头

我削的苹果

你总是吃不够

你说,亲爱的再来一个

大大甜甜的

我舍不得咬上一口

丫头

我的心头肉

只要你不要星星月亮

我宁愿当牛做马

为你挣得世界上

你想要的

所有,所有

xx10月10日18时

爱情的日记(篇9)

如果爱情还值得相信

因为爱情

我失去了友情

因为爱情

我又得到友情

因为爱情

我又在徘徊

爱情

让我伤害一个爱我的人

爱情

让我伤害失去爱我的人

我知道爱情这样的东西

真的很残酷

不值得再相信

所以

我放弃一个很爱我的人

也同时放弃我要爱的人

或许

第一次爱情是懵懂

或许

第二次爱情是执着

或许

第三次爱情是一生

爱情

如果这的去相信

我伤害过一个人

让他再次受伤

我就会失去一个被爱的权力

也同时失去爱一个人的权力

如果爱

就要好好在一起

如果爱

就要好好珍惜彼此

如果爱

就要学会放开一个人

爱情的日记(篇10)

第一世

在恐龙灭绝之后不久,她爱着他,但是他不知道。

她把最甜美的果子喂到他嘴里的时候,他不知道;她把最精美的兽骨项链挂在他脖子上的时候,他还是不知道;他穿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兽皮衣服,戴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兽骨项链,身边还跟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女人,但是他还是不知道这是因为她爱他。

在那个时候,和外族的战争是不可避免的。胜利者得到奴隶和生存的权利,失败者注定要失去一切。在无数次氏族战争中的一次,他们战败了。有的人失去了自由,有的人失去了生命。通常失去生命的是男人,失去自由的是女人。被俘虏的男人等着被杀,女人则被异族男人领回他的洞穴。她知道这样一来,他们就更不可能在一起了。她和他都将成为异族的奴隶,奴隶是没有自由的。

她没想到他可能被杀。当她看着他在异族人的刀下倒下去的时候,她哭了。

她曾经为他哭过无数次,只有这一次是当着他的面,直到那一刻,他才明白原来一切都是非比寻常,他才知道她爱他。他在心里说,我欠你一滴泪。异族的首领发现有个女俘虏在他们处死异族人的时候死了,据说是因为心碎了。

第二世

他是一只飞鸟,她是一条游鱼。他们相爱,但无法见面。

他去找神--飞鸟总是最靠近神的动物。神对他说:你们的姻缘是三生三世的,这是第二世,既然这辈子没有指望了,那就等下辈子吧。

鸟是没有眼泪的,但是他的心在哭。

神轻轻吧了口气:我看见你的心在流泪,我可以用法力让你能够流泪,但是你要记住,只有一滴。我告诉你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吧,据以前的神说,只要大海干枯了,水里的游鱼就会变成飞鸟......

他马上走了。看着他的离去,神自言自语:哎,我又说谎了。

在此后的日日夜夜,他抑制着自己思念的眼泪,并且叫着:不哭,不哭!不停地衔着石头投到海里。在心里,他无数次地看见海枯了,她变成了鸟,然后他对她流下那一滴珍贵的眼泪,对她说:我爱你!但这一切都只在心里出现过。

有人说他是布谷鸟,提醒大家及时播种;有人说他是精卫鸟,为了复仇才要填平大海--但他们都错了,他们不知道这是三生三世的爱情。

直到有一天,他要倒下了,虽然他不相信海是填不干的,但是他确实筋疲力尽了,他感觉自己要哭了,他拼命地抑制自己,他声嘶力竭:不哭!不哭!他挣扎着最后一次飞向大海--就算死,也要死在海里,死在她身边。他渐渐地沉向了海底,在生命最后一刻,他看见了她的身影,她也看见了他。

但是他们看不见彼此的眼泪,因为她们都在水里。

第三世

其实,当她还是鱼的时候,她就发誓要变成飞鸟,这样就可以和他在一起。于是第三世的时候,她就变成了一只飞鸟。他呢?却变成了一只小飞虫。这次是她去找神的,神对她说:这是你们最后一世的姻缘,是最后的机会了,过了这一世,你们彼此将相忘于江湖。神又一次看见鸟在心里流泪,于是对她说,在他的第三世,你会遇到危难,到时候他会穿着金甲圣衣于水火之中,还你一滴泪。

风,把她的神说的话传到了他的耳朵里。他笑了,他知道他终于可以在这第三世见到她了,这样,那些话,那滴泪都可以送给她了。

这一世,他们互相寻找,向左,向右,不断地选择。不止一次,他们在同一条路上飞过,但是时间不同;不止一次,他们在即将相遇的时候,却选择了相反的方向,就此错过。天空实在太广阔了。

冬天的某一天,风告诉他,她正朝着他飞来,叫他在这儿等着。

他欣喜若狂,生怕错过她,依偎在一棵松树上四处张望,他发现有时候阳光竟是那样的灿烂。这两世,他是第一次有时间注意到这件事情。

太阳注意到另一件事:他快死了!因为没有任何一只飞虫能度过冬天。他等不到她了。

他开始感到自己快要死了,他恨,他恨飞虫的寿命太短暂;他恨前世的飞鸟不会游泳;他恨自己这么晚才明白她爱他。他快要死了,但是他不能死,因为这是他们姻缘的最后一世了。

那么金甲圣衣呢?那么那一滴泪呢?难道神又说谎了?

她正在飞过来,但是他的生命急速在流逝,看到这一切,他依偎的那棵松树哭了,松树的眼泪是一滴松脂,这滴泪正好把他包围起来,紧紧地,使他的生命不再流逝,他因此保住了最后一点生命力。但同时也失去了行动的自由。

这是最后一世了,谁也不忍眼看着他们再次错过。她飞来了,他喊,但是他喊不出来,松脂已经凝固。她看见了一个金黄的东西,是那样的耀眼,但是她错过了,因为在她心里,多么耀眼的东西也没有他重要。

最后一世,他们就这样错过了。

在她筋疲力尽倒下的时候,太阳哭了,因此天阴了;风哭了,因此下雨了。

后来

时光不顾一切向前飞奔,轮回照样进行,千年轮回,使松脂变成了琥珀,而他,还靠着最后那一点点生命力活在他的第三世,守望着那段未完成的姻缘。

无数次轮回后,她又变成了女人,但她早已忘记了那段三生三世的姻缘,她有了一个心爱的人,他们幸福地在一起。有一天,他的男朋友看见了这只琥珀,买下来做成了项链送给她,她把他挂在脖子上。

这是第一次,他们如此亲近地呆在一起,但是他已经不能说话,她早已忘记,看着她和男朋友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他有时候很嫉妒,有时候很开心,但更多的是悔恨--如果自己早一点明白的话,他和她早就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他无数次地哭泣,但他已无泪。

有一天,她的公司失火了,她在顶楼,她拼命地逃啊,但火势很大,脚下一片火海。火神咆哮着:我还要吞噬一条生命!她听不到,因为她已经不是远古的生物了。他听到了,他还活在他的第三世。

这一刻,他蓦然想起千年前神的话语:在你的第三世,她会遇到危难,到时你会穿着金甲圣衣救她于火海之中,然后还她一滴泪。原来如此!火神吞噬了最后一条生命--那条用琥珀做成的项链,也就是活在第三世的他,火神在她的背后止步。

她奔出火海,扑到男朋友的怀里,哭了。人们都说她能从火海里逃生真是奇迹。她的男朋友抱着她哭了,大声说:我爱你!

她周围的人很清楚地听到了,但是没有人听到火海里那只千年小虫的临终话语,那也是一句我爱你!

爱情的日记(篇11)

爱情就像冬至的饺子

今天是冬至

办公室里异常热闹

迎新年节目刚排练完

同事们就开始议论着

晚上回家包饺子吃

中午我对老公说

晚上我们包饺子

下班铃声一响,我急忙赶回家

一进家门不见老公在客厅

推开厨房门一看,哇塞!好香呀

老公正忙着包饺子呢

老公一边忙着一边说

冬至是满族人重要的节日

有冬至大如年的说法

人们为消灾祈福

在冬至日有祭神祭祖的习俗

不忘祖先恩德祈福迎祥

爱情的日记(篇12)

宪法,法律是谁的意志,

我不信天下人真的会众口一词!

至少我有我的意愿。

我总想我的意愿要高于宪法,更高于法律,

至少在我的眼里,在我的生活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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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的日记(篇1)

和父辈一样,她和他只是通过了最原始的相亲,相识,相知,没有经过男女之间的相恋,便结了婚。

婚后,她每天早早起床,给他准备早餐、给他熨烫西服,而后,再把家整理的干干净净,打理的井井有条。他的父母,她也照顾的无微不至。他知道她闻不惯烟味,为此他戒掉了多年的烟。

他是个沉默的男人,和她没有多少话说,因此家里从没有发生过“战争”。人前人后,他对她从未有过任何亲昵的举动,因此她经常抱怨他木讷,不懂风情。当然,她自己也是一样。这种相敬如宾,似乎总隔着一层距离。这不是她期望中的爱情,这种平和中暗藏的距离,让她感到压抑。

重庆的冬天已经来临,天气冰冻如霜,但她前男友的一个电话却如同初雪乍晴的太阳,让她的心在片刻间冰消雪融。听着那个熟悉的声音,她的心无节律地狂跳起来。

她本以为,曾经的往事,已忘得一干二净,然而,他的电话却唤起了她内心最深刻的记忆。是的,她爱他,即便已经过去很多年,即便当初他舍弃了她。但她的内心,却一直都装着他。

前男友说:“我现在在沙坪坝三峡广场,我想见你。看着对面重庆爱德华医院的那个‘爱’字,我想起了我们相爱的点点滴滴。”他还说,“这两年我一直在找你,我们可以重新开始吗?”

下午,她按时下班,走出公司,在路口停住了脚步。家在后,前男友约定的地方在前。往后走?往前走?她心乱如麻。转身,往回家的路走去,停下,难道这辈子,就要和这个男人平淡如水地过下去吗?不甘心,又转回头,往前走去,又停下……不停的来回变动,让她精神有些恍惚,完全忘了来来往往的汽车。直到汽车轮胎磨擦地面发出的尖锐声,伴随着一声惊呼,她的手被另一只大手用力地一拉,便闪过了车身。

此时,小车司机探头出来吼道:“没长眼睛吗?找死是不是?”另一个沉稳的声音,却在耳边轻声说:“乖,没事,不怕,我在这里。”

听着这个两个声音,她发现都是如此熟悉。她了看车里的男人,又扭头看了看抓着自己手的男人。车里的男人突然惊喜地喊:“宁宁,怎么是你?我正要去接你呢!”

身边的男人推开她一点,仔细打量她后,才长舒了一口气说:“还好,没被伤着。”而后,又把她紧紧拥进怀里。沙哑的说道:“每次上下班,我都提醒你过马路要小心,你怎么都不注意呢?要是你有个什么三长两短,我……”而后,便沉默了。她不知道说什么好,便低着头不去看他,但她却发现滴滴冰冷的水滴滴在自己的脸上,她知道,那是身边男人留下的眼泪。

那一刻,她才发现,她爱他,他对前男友的爱,只是一个留在心底的回忆。她多年漂浮不定的心,在此时安定了下来。她握紧身边男人的手,脸上泛起可爱的红晕:“咱回家吧,我做糖醋鱼给你。”然后,就扯着他,转身离开了。

路上,他问:“刚刚那个男人,你认识?”

她挽住他的胳膊,整个人几乎都靠在他的身上,淡淡地说:“他,认错人了。”他笑了,紧紧地把她拥进怀里,他知道,他们的爱情,因为这一场意外的事故,终于安全地度过了磨合期。

爱情的日记(篇2)

98年夏天,我跨进了这个海滨城市,跨进了一所让我这辈子也无法从记忆中抹去的大学。

和阿杰的相遇很自然也很偶然。自然是因为他大我一届,所以到车站接新生很自然,偶然是这么多新生,这么多接站的人,偏偏让他接我回学校了。而且,他居然是我老乡。对我这个第一次离乡背井的女孩来说,这种亲切感,一下子就把阿杰当作自己的亲人一般。开学一个月后的一场高烧,亲人就成了恋人了。孤独,带着病痛的孤独,有时候可以变成一种很强大的力量,把我的矜持和高傲统统击的粉碎。阿杰,客观的说,是一个优秀的男孩子,高高瘦瘦的,戴副眼镜的那种书生,平时话不多,但是很会疼女孩子。在我躺在床上的那几天,他给我买药,买花,买水果什么的;很体贴的嘘寒问暖,虽然不多的几句话,却已让我感动,让我流泪,就这样我习惯了身边有个人爱护我,关心我,心疼我,我想,女人,天生是一种需要呵护的花儿,一只需要爱抚的猫儿吧。

我没想到,爱情,如果这可以叫做爱情的话,来得这么快。大学生的恋爱,简简单单,每天也就是等着我一块儿吃饭,一块儿自习,一块儿散步,但就这么简单的生活,却让我快乐的不知所措。和阿杰在一起,总是有说不完的话,宿舍里的,家里的,生活上的,学习上的,阿杰的话不多,是一个很好的听众,只要他用眼睛专心致志的看着我,只要他偶尔一个淡淡的微笑,我就觉得好幸福,似乎整个世界一下子都亮了起来。

圣诞节的那个晚上,他第一次吻了我,其实就象到了夏天自然会有雷雨一样,一切发生得很自然。现在回忆起来,只是记得当时心跳的厉害,脸红了老半天。说起来也挺可笑,那居然是我的初吻。有必要补充一下,我父母都是老师,老爸在一大学教哲学,老妈是一中学的音乐老师,他们就算不用说一句话,这近20的耳闻目染的熏陶,也足以让我变成一个典型的传统的东方女孩,认为上学时谈恋爱就是不道德,是坏孩子才做的事情,早恋似乎跟堕落有着必然联系似的。有时候这种潜移默化的东西,根本让你无法抗拒,从小这种家庭环境,让我象一列火车,沿着既定的轨道开往既定的终点站。所以,在上大学前,我就像一棵盆栽的玉兰花,尽管长得很好,开得很美,但是缺乏一种内在的生机和活力。走进大学,慢慢想我打开了一扇自由的窗户,一个爱的空间。

就像阵雨一样,来得快的东西,往往去的也快。其实也不是件大不了的事,但是我却因为它,无法接受阿杰继续留在我的世界里。那是一次做公车的时候,一个小偷的手在我们眼皮底下伸进了一只别人的裤兜,我看了一眼阿杰,他的眼神示意我不要多管闲事。但是,我还是喊了,手缩回去了,没有人吭声。我当时没有说什么,直到3天后,晚上睡觉前,我给阿杰打了一个电话,就说了四个字,阿杰,分手吧,没有等他有任何反应,我就挂了电话,因为,我心疼,那个晚上,就象齐秦的歌,我的眼泪陪我过夜。也许该给阿杰一个交待吧,我写了一份信,当作解释,也给我的初恋画上一个并不圆满的突然句号。我只是告诉他的叔叔是谁(他和持刀歹徒搏斗时候,数十名围观者,无一上前相助,我叔叔至今仍躺在病床上,也许要躺一辈子)。

我得让自己有事情可做,因为当我一安静下来,回忆就会逼着我看不想看的幻灯片一样,把那些本来以为早已从记忆消失得画面,重新给你清晰的放映出来,每看一次,你觉得似乎已经愈合的伤口就又裂开一次。

我把精力都放到学习和一些社会工作上,一年下来,我自己都觉得不再是从前的我了。从那时候,我开始相信任何一个普通人都可以迸发出超乎想象的潜力,女人也完全可以做的比男人出色。我是班上唯一一个学双专业的人,因为我们专业本来就难,但是我还是学了商务英语专业。

大二的那个夏天,暑假没有回家。因为我参加了贫困地区志愿支教。

考完试,离志愿活动开始还有好几天。我没事就去海边游泳,蓝蓝的海水,宽宽的海面,轻轻的海风,使我可以完全放松自己,我喜欢拼命游,直到自己彻底的精疲力尽,然后就躺到沙滩上,晒晒太阳,这个时候是我最喜欢这个城市的时候。

上帝说,给你关上一扇门,就会给你打开一扇窗。其实上帝已经给我打开过很多窗了,我总是自己轻轻的把她关上了。每一次我收到纸条,或者礼物,甚至最直接的电话或者当面表白,我总是能保持一种超然的姿态,连我自己都惊讶于自己的成熟,我不想伤害任何一个人,也不想接受任何一个人。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是个阴天,天比较冷,风比较大,浪也比平时高多了,我还是跟平时一样做了一下准备运动,就向深水区游了。感觉海水凉了很多,一个接一个的浪头大过来,游得挺费劲,不过我心情却很舒畅,没有了平时拥挤,也没有了平时嘈杂,只有海风和海浪的即兴演奏,第一感觉和大海贴得那么近,似乎已经融合在一起。

当我在沙滩上躺这的时候,耳边响起一个很有磁性的男声:“你是君吧,今天天冷,风又大,你这么躺着很容易感冒的。”我睁开眼睛,一个有点脸熟的男生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我的身边。“你是……”,“我是物理学院的刚,在那次下乡支教的动员会上我们说过话。你不记得了吗?”

刚很魁梧,去支教的路上,我的行李自然落在了他的肩上。到了那个希望小学后,生活的艰苦超出了我们的想象,一日三餐一成不变的蒸土豆加水煮萝卜,一个月中就尝到了两次肉味——我们去的第一顿和走的最后一顿。带去准备做干粮的火腿和方便面,在第一天就分给了那里的学生,那咽这口水的眼神是让谁也无法拒绝的。晚上,我们几个人聚在一起的时候,不免发发牢骚,但是没有一个人说,“后悔”两个字。这时候,刚总是讲个笑话什么的,让大家暂时用笑声忘却嘴里的土豆味。

看上去成天乐呵呵的刚,其实是个心细的人。常常在我不小心陷入回忆的黯然时候,出现在我的旁边,跟我调侃一会儿,当这个似乎不经意的关心第二次的时候,女生的特有的直觉告诉我,刚对我有感觉了。一个月枯燥的支教生活中,刚借给我的几本书成了打发时间最好的消遣。结束的时候,才有人告诉我,这些书根本不是他带去的,是他磨破嘴皮子从校长家里借来给我看的。

如果现在你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那么你可以问问自己:你对自己现在的生活满意吗?满意的话,你就不用做什么了,好好享受吧;不满意?那就简单了,什么地方不满意,那就是你现在需要做得了。以前我总是用这个方法,来支配自己的时间,似乎屡试不爽,感觉总能让你自己平凡的生活变得充实起来。

我修了双学位,因此,我的业余时间大部分是在图书馆渡过的。那个暑假后,图书馆的自修室很紧张,去晚了就没有座位了,给我占位成了刚的义务。慢慢的,给我打水,给我拿书包,也似乎成了理所当然的事。刚约了我好几次,我都没答应,除了十一的时候一起去爬了一次山,因为有好几个同学一块儿去了。刚显然仔细的打听过我的故事,圣诞节的时候他送了我一张BryanAdams的CD,那张圣诞卡写了这么几句话,圣诞快乐,送你这张Bryan的CD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我挺喜欢那首rightherewaiting。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不要因为曾经失去过,就不敢再去拥有了。天冷了,多穿点衣服,当心着凉了。读到第三遍的时候,我的眼睛已经湿润了。

不留神之间,已经是大四了。那天,刚告诉我一件事,阿杰三天后去北京,他已经被Berkeley录取了。刚默默地说了一句,你去送送他吧,他是中午12点半的火车。我没有去,也许,阿杰是一把一字口的螺丝刀,而我是十字型的螺丝,勉强的话,只会把我这个螺丝拧死。我很清楚,阿杰和我永远只是平行线了。不知道,本来是不该相识的他们怎么相识的,我没有问,刚也一直没有说,只是告诉我,关于我喜欢的音乐,喜欢的作家,喜欢的菜,等等,等等,都是阿杰跟他说的。也许,有些债只要你欠下了,就永远没法还清了。

写到这儿,并没有结束,可是却再也不想继续了……

爱情的日记(篇3)

当你明白爱情的时候也就是你受伤害的时候

人只有受伤后才会懂得爱只有失去之后才会懂得珍惜只有放弃的时候才会知道无奈

人的成长总是在挫折当中的不明白爱是什么不一定就是一件坏事明白以后也许会更烦恼更加厌倦这个世界

真爱无处不在别怕受伤不管失败多少次你的真爱都在前面等着你

爱是他在的时候,眼睛里只有他一人他不在的时候,一切都带有他的影子

爱是在寂寞的夜里,思念如潮水般涌来手里捧着书却怎么也看不进去,心里惦记着他此时是否还在加班吃没吃晚饭,是不是如自己想着他一般想着自己

爱是希望他和自己步调一致,和自己心灵相通他无心说的一句玩笑话也能让自己顷刻情绪低落甚至眼泪汪汪在他面前,自己是从不设防的

爱是无论到哪都希望有他陪伴。可以站在海边给他打手机,让他听听海浪的声音;也可以因为在异乡的街道上看到一个酷似他的背影而愣在原地久久不动。

爱是他临出差前千叮咛万嘱咐,往他的背包里塞满衣服和食物在车站要等到火车开走才肯离开并且在他走后的日子里天天心神不定,一遍遍的祈祷他能够平安归来。

爱是在受委屈的时候,爬在他的胸前痛哭,没有伪装没有顾虑,把所有的烦恼统统告诉他,并渴望从他的怀抱中得到安慰。

爱是周末利用半天时间亲手做出几道好菜满足的看他吃下去;是在寒冷的冬天不断为他的咖啡杯里续上热水;是和他走在街上任由他紧紧挽着自己的手;是在他旁边安静着坐着,幸福地看着他在电脑前工作时专心的样子。

爱是听他将自己童年的趣事,然后微微一笑,心中更加怜惜眼前这个曾经如此调皮捣蛋的男人

爱是在楼道了看见他,脸上装出一副毫不在乎的表情,但在擦肩而过时细心感受身边颤动的空气,于是忍不住回头望一眼

爱是输不爱是输不起的游戏,付出全部只后,留下的可能仅仅是刻在心底的一道伤痕

爱是明明离不开他,却要不得不放弃他,因为他要的幸福,也许我给不了。不敢霸占他,希望看他找到幸福,即使那份幸福不是跟我分享的。

爱是,在任何时候都想跟他分享,快乐的时候甚至希望把所有快乐都给了他。为了爱付出多少,这要问你爱他有多深,爱的有多真。如果你们的爱是刻骨铭心的,致死不愈的,那想必也不会在乎爱的过程中你付出了多少吧。即使付出的再多,你也不会嫌多不会计较,因为你会觉得值得。如果你质疑了你的付出,意识到自己的付出应该有个尺度有个量来衡量的话,是不是可以说,你对爱已经开始动摇了呢,已经开始怀疑自己的付出是否和回报成比例。其实付出多少也许都不可能换的回来一段真心真意的烈的爱情,可一但爱来到我们面前,往往我们会无时无刻去为它付出,我们沉浸在幸福中以至忘记并且豪不在乎我们到底为了爱付出了多少……

爱情的日记(篇4)

古老的爱情不会老

爱情是古今文学永恒的主题。古往今来,有多少爱情让文人骚客争相吟诵。而翻开《诗经》,我们会发现,关于爱情的诗歌占了很大的篇幅,《诗经》共有305篇,其中爱情诗就有80篇。这些爱情诗从各种角度反映了那个时代男女的爱情姿态。从相识到相知,从相恋到相思,每一首小诗透过千年的时光给我们娓娓道来一段爱情故事。

翻开《诗经》,有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爱情憧憬;有求我庶士,迨其谓之的大胆表白;有一日不见,如三秋兮的刻骨相思;有汉有游女,不可求思的失望苦楚;有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的浓浓深情,也有女之耽兮,不可说也的被弃怨恨。一部《诗经》,写尽了爱情的各种姿态。或喜或悲,或爱或怨,凡是在恋爱中可能发生的,在《诗经》中都能读到。这些古老的诗句,虽然离我们现在相隔了两千多年,我们读来仍感同身受。也许,这就是经典的力量。

《诗经》里的爱情,质朴真实,毫不做作。它并不专颂才子佳人,也不渲染悲伤离别,它只是古老先民的一种真情实感,反映了民间生活的真实风貌。诗中没有太多的风华雪月,有的是质朴的情怀。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一首《蒹葭》,我们可以感受到两千年前那种古老、质朴、率真的民间爱情,诗中娓娓道来的单相思透过千年的时光直抵我们的心灵。所谓伊人,在水一方那种若隐若现若即若离的爱情就像水中花镜中月一样摄人心魄,直到今天,我们仍然痴迷。或许这就是真实的力量,不经修饰渲染的诗歌,直到今天还能打动人心。

追求自由是人的天性,何况是追求爱情的自由。看过太多古典的爱情由于父母之命而被棒打鸳鸯。想起《孔雀东南飞》的哀哀雀鸟,想起陆游与唐婉的《钗头凤》。身不由己的爱情总是令人垂泪惋惜。与之相比,《诗经》中的爱情就幸运多了。《诗经》中有很多描写男女自由恋爱、相会的诗歌。《静女》中的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把一个与男子约会的少女的羞涩描写的淋漓尽致。《月出》里的美女与心上人幽会,姗姗来迟,月出皎兮,佼人僚兮。

爱情的日记(篇5)

爱是至死不渝-爱情日记大全

那年,泰民16岁,喜欢上了一个人。那个人18岁。他叫崔珉豪。

虽然是同一个班的,却从来没有和他像其他人一样称兄道弟,也许是因为有着羞涩又特殊的心情,泰民反而更加小心翼翼。从此,泰民开始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每天每天,自己趴在书桌,窝在被窝,写下一切关于珉豪的东西,然后自己细细回味。他没有想过要表白,仅是这样就很满足。两个人就这样一直保持着普通同学的关系,哪怕只是每天早上在教室门口偶遇的一声招呼,都会让泰民高兴很久。

泰民想,珉豪一定是喜欢那些长着长发,大眼睛,笑得甜甜的女孩子,可是每次看见镜子里的自己,他也只能落寞地摸摸自己齐耳的短发,然后甜甜地笑开。再怎么说,自己都是男生啊。

就这样,泰民的暗恋一直默默坚持了3年,日记也写了三本。然后,大家因为上大学,各奔东西。

毕业同学聚会时,泰民好不容易偷偷记下珉豪的手机号码,在分开后的大学时光里,每每握着手机捏出熟记于心的号码却不敢打出去。日记本写到第四本的时候,泰民作为交换生争取到了去珉豪的学校的机会,可是当珉豪牵着一个漂亮的女孩子站在泰民面前时,泰民的心揪着一点点痛。尽管这样,泰民还是笑得甜甜的,眼睛眯成一条线,歪着头打了招呼:学长好。

珉豪作为学校的前辈,自然对泰民多加照顾,似乎总是对泰民有许多特殊的心思,会时不时关心他吃不吃得饱,睡不睡得好,泰民的生活起居他都要管,而泰民也很乖,总是听话地配合珉豪,好好吃饭,好好作息,好好学习。

一年后,泰民带着第五本日记回到了自己的学校,从此之后和珉豪的联系又开始回到最初的状态,没有联系。泰民的第六本日记,一直都在回忆着作为交换生那一年的美好生活。而在他通过各路朋友搜集的消息中得知,珉豪似乎身边的女孩子又换了的时候,他的美好回忆录至此结束。

写到第七本日记时,泰民考上了珉豪那所学校的研究生,可是珉豪却出去工作了。泰民只能抱着他的日记本开始他无聊又艰辛的研究生生活,而珉豪因为优秀能干,一路高升。

在接到珉豪与他老板女儿的婚礼请柬时,泰民擦了擦眼角的泪水,将它夹入了第十五本日记里。然后写上【只要你幸福,什么都好】。泰民准时参加了婚礼,他定定看着那位美丽贤淑的女子,得到了珉豪的承诺,仿佛那就是自己,然后在台下笑着笑着就泪流满面了。

那天,泰民竟然在酒席上大醉,清醒后才知道是珉豪提前离席将自己送回家的。他的婚礼他还提前离席么?泰民捂着心口,有说不出的痛。

泰民的爸爸催了很久,希望泰民娶一个媳妇回来,顾顾这个从小就没有母亲的家。可是泰民总是无动于衷。日复一日地努力工作,写着日记。泰民也因为聪明优秀,不断加薪升职,可是他却从不乱花钱,一点点把钱存下来。

待到书柜上的日记本储到第二十五本时,泰民突然得知珉豪岳父的公司倒闭,岳父带着全家逃走,留下珉豪一个人,妻离子散。那天,泰民连夜找了一晚上珉豪,却在自己学校的操场上找到酩酊大醉的珉豪。

泰民心疼地走上去,扶起他让他靠在自己的怀里。还记得,在这个操场,泰民偷偷看过无数场珉豪的足球赛,珉豪每次都能夺得冠军,然后泰民就会自己跑去超市给珉豪买最贵的那种天然果汁,顺便给自己买一小盒香蕉牛奶,到了晚上自习时就会将果汁偷偷放在珉豪的课桌上。那种满足感整整布满了他当天日记本的好几页。

泰民低头捋好珉豪额前的碎发,低下头在珉豪耳边窸窸窣窣说了些什么,然后就走了。

第二天清晨,珉豪迷迷糊糊起来,揉揉太阳穴发现身边没有人,可是依稀记得昨晚有一阵很熟悉很安心的味道,还有一个温柔的声音对自己说着什么,说了什么?说了什么到最后珉豪都没有想起来。

爱情的日记(篇6)

雨夜情思-爱情诗

怎能忘记

绵绵雨季

油纸伞下

相拥相依

急促的呼吸

诠释着

邂逅的美丽

下雨的夜

总把你想起

就象蜜蜂

恋上了花蕊

一颦一笑

全都刻在我心里

从未离去

街灯亮起

雨幕深深

滴答的水声

敲击我的心扉

溅起的水花

幻化成

甜美的回忆

不知此时

你是否感到

这雨中的情谊

但愿今夜的雨

演绎成不老的传奇

铭刻在

爱的伊甸园里

爱情的日记(篇7)

几乎每天都是在爱里翻腾,看着别人的爱情故事,从甜蜜走到悲伤。在自己的爱情里,依然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迷茫。

爱情,总归是一个美好的开始,美好的让所有人都以为,相爱的人可以永远携手走下去。

爱情,总归有一段甜蜜的回忆,甜蜜的让曾全心付出的人,直到受到伤害仍无法忘记。

是的,只有相爱的人,才能让爱情永恒。然而,若有其中一方没有勇气再继续承担起爱情这任重担,那么,任何所谓美好的爱情,必将只能用痛苦做结局。

我们没有谁能够去解释,这所谓的爱,和这所谓的伤害。

我们谁都想把爱情看的比较透彻,却不想,总是会被伤害,把爱情纯洁的光彩湮没。

有一句话说的很好。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但拥有一个人一定要认真去爱。

我们谁能做的到这么神圣?不能,所以伤害是注定的。

我一直很喜欢说的一句话,想要爱就不要怕伤害。

鼓励别人的同时,同样在鼓励自己。谁不怕伤害?我承认,我怕,非常怕。

每次她跟我提出分手的时候,我总是把自己伪装的极度坚强。看着她伤心痛苦的流泪,我总是冷冷的笑着。眼泪吞进心里,只是不想被她看到。

她说我变的冷漠。

这根本不是我!我曾是惟爱视命的男人,一直都是!

可是爱情的伤害,让我没有能力再去承受,那种痛苦,是撕心裂肺的令人窒息!

我伪装着坚强,收藏起感情,不想再看到镜子中,默默落泪,不要命的抽烟,永远不见笑容的憔悴面容。

爱情是一个美好的开始,若有任何一个人先退缩,再美好的爱情,也只能在伤害面前止步!

爱情的日记(篇8)

丫头-爱情经典情感日志

丫头

我的傻丫头

我不想

走在你的身后

并着走多好

我可以拉着你的小手

美美的悠

丫头

我的丽丫头

我知道我长得好丑

你要么闭上眼睛

随着感觉,跟着走

亲,抬脚

咱要上楼

丫头

我的笨丫头

我削的苹果

你总是吃不够

你说,亲爱的再来一个

大大甜甜的

我舍不得咬上一口

丫头

我的心头肉

只要你不要星星月亮

我宁愿当牛做马

为你挣得世界上

你想要的

所有,所有

xx10月10日18时

爱情的日记(篇9)

如果爱情还值得相信

因为爱情

我失去了友情

因为爱情

我又得到友情

因为爱情

我又在徘徊

爱情

让我伤害一个爱我的人

爱情

让我伤害失去爱我的人

我知道爱情这样的东西

真的很残酷

不值得再相信

所以

我放弃一个很爱我的人

也同时放弃我要爱的人

或许

第一次爱情是懵懂

或许

第二次爱情是执着

或许

第三次爱情是一生

爱情

如果这的去相信

我伤害过一个人

让他再次受伤

我就会失去一个被爱的权力

也同时失去爱一个人的权力

如果爱

就要好好在一起

如果爱

就要好好珍惜彼此

如果爱

就要学会放开一个人

爱情的日记(篇10)

第一世

在恐龙灭绝之后不久,她爱着他,但是他不知道。

她把最甜美的果子喂到他嘴里的时候,他不知道;她把最精美的兽骨项链挂在他脖子上的时候,他还是不知道;他穿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兽皮衣服,戴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兽骨项链,身边还跟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女人,但是他还是不知道这是因为她爱他。

在那个时候,和外族的战争是不可避免的。胜利者得到奴隶和生存的权利,失败者注定要失去一切。在无数次氏族战争中的一次,他们战败了。有的人失去了自由,有的人失去了生命。通常失去生命的是男人,失去自由的是女人。被俘虏的男人等着被杀,女人则被异族男人领回他的洞穴。她知道这样一来,他们就更不可能在一起了。她和他都将成为异族的奴隶,奴隶是没有自由的。

她没想到他可能被杀。当她看着他在异族人的刀下倒下去的时候,她哭了。

她曾经为他哭过无数次,只有这一次是当着他的面,直到那一刻,他才明白原来一切都是非比寻常,他才知道她爱他。他在心里说,我欠你一滴泪。异族的首领发现有个女俘虏在他们处死异族人的时候死了,据说是因为心碎了。

第二世

他是一只飞鸟,她是一条游鱼。他们相爱,但无法见面。

他去找神--飞鸟总是最靠近神的动物。神对他说:你们的姻缘是三生三世的,这是第二世,既然这辈子没有指望了,那就等下辈子吧。

鸟是没有眼泪的,但是他的心在哭。

神轻轻吧了口气:我看见你的心在流泪,我可以用法力让你能够流泪,但是你要记住,只有一滴。我告诉你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吧,据以前的神说,只要大海干枯了,水里的游鱼就会变成飞鸟......

他马上走了。看着他的离去,神自言自语:哎,我又说谎了。

在此后的日日夜夜,他抑制着自己思念的眼泪,并且叫着:不哭,不哭!不停地衔着石头投到海里。在心里,他无数次地看见海枯了,她变成了鸟,然后他对她流下那一滴珍贵的眼泪,对她说:我爱你!但这一切都只在心里出现过。

有人说他是布谷鸟,提醒大家及时播种;有人说他是精卫鸟,为了复仇才要填平大海--但他们都错了,他们不知道这是三生三世的爱情。

直到有一天,他要倒下了,虽然他不相信海是填不干的,但是他确实筋疲力尽了,他感觉自己要哭了,他拼命地抑制自己,他声嘶力竭:不哭!不哭!他挣扎着最后一次飞向大海--就算死,也要死在海里,死在她身边。他渐渐地沉向了海底,在生命最后一刻,他看见了她的身影,她也看见了他。

但是他们看不见彼此的眼泪,因为她们都在水里。

第三世

其实,当她还是鱼的时候,她就发誓要变成飞鸟,这样就可以和他在一起。于是第三世的时候,她就变成了一只飞鸟。他呢?却变成了一只小飞虫。这次是她去找神的,神对她说:这是你们最后一世的姻缘,是最后的机会了,过了这一世,你们彼此将相忘于江湖。神又一次看见鸟在心里流泪,于是对她说,在他的第三世,你会遇到危难,到时候他会穿着金甲圣衣于水火之中,还你一滴泪。

风,把她的神说的话传到了他的耳朵里。他笑了,他知道他终于可以在这第三世见到她了,这样,那些话,那滴泪都可以送给她了。

这一世,他们互相寻找,向左,向右,不断地选择。不止一次,他们在同一条路上飞过,但是时间不同;不止一次,他们在即将相遇的时候,却选择了相反的方向,就此错过。天空实在太广阔了。

冬天的某一天,风告诉他,她正朝着他飞来,叫他在这儿等着。

他欣喜若狂,生怕错过她,依偎在一棵松树上四处张望,他发现有时候阳光竟是那样的灿烂。这两世,他是第一次有时间注意到这件事情。

太阳注意到另一件事:他快死了!因为没有任何一只飞虫能度过冬天。他等不到她了。

他开始感到自己快要死了,他恨,他恨飞虫的寿命太短暂;他恨前世的飞鸟不会游泳;他恨自己这么晚才明白她爱他。他快要死了,但是他不能死,因为这是他们姻缘的最后一世了。

那么金甲圣衣呢?那么那一滴泪呢?难道神又说谎了?

她正在飞过来,但是他的生命急速在流逝,看到这一切,他依偎的那棵松树哭了,松树的眼泪是一滴松脂,这滴泪正好把他包围起来,紧紧地,使他的生命不再流逝,他因此保住了最后一点生命力。但同时也失去了行动的自由。

这是最后一世了,谁也不忍眼看着他们再次错过。她飞来了,他喊,但是他喊不出来,松脂已经凝固。她看见了一个金黄的东西,是那样的耀眼,但是她错过了,因为在她心里,多么耀眼的东西也没有他重要。

最后一世,他们就这样错过了。

在她筋疲力尽倒下的时候,太阳哭了,因此天阴了;风哭了,因此下雨了。

后来

时光不顾一切向前飞奔,轮回照样进行,千年轮回,使松脂变成了琥珀,而他,还靠着最后那一点点生命力活在他的第三世,守望着那段未完成的姻缘。

无数次轮回后,她又变成了女人,但她早已忘记了那段三生三世的姻缘,她有了一个心爱的人,他们幸福地在一起。有一天,他的男朋友看见了这只琥珀,买下来做成了项链送给她,她把他挂在脖子上。

这是第一次,他们如此亲近地呆在一起,但是他已经不能说话,她早已忘记,看着她和男朋友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他有时候很嫉妒,有时候很开心,但更多的是悔恨--如果自己早一点明白的话,他和她早就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他无数次地哭泣,但他已无泪。

有一天,她的公司失火了,她在顶楼,她拼命地逃啊,但火势很大,脚下一片火海。火神咆哮着:我还要吞噬一条生命!她听不到,因为她已经不是远古的生物了。他听到了,他还活在他的第三世。

这一刻,他蓦然想起千年前神的话语:在你的第三世,她会遇到危难,到时你会穿着金甲圣衣救她于火海之中,然后还她一滴泪。原来如此!火神吞噬了最后一条生命--那条用琥珀做成的项链,也就是活在第三世的他,火神在她的背后止步。

她奔出火海,扑到男朋友的怀里,哭了。人们都说她能从火海里逃生真是奇迹。她的男朋友抱着她哭了,大声说:我爱你!

她周围的人很清楚地听到了,但是没有人听到火海里那只千年小虫的临终话语,那也是一句我爱你!

爱情的日记(篇11)

爱情就像冬至的饺子

今天是冬至

办公室里异常热闹

迎新年节目刚排练完

同事们就开始议论着

晚上回家包饺子吃

中午我对老公说

晚上我们包饺子

下班铃声一响,我急忙赶回家

一进家门不见老公在客厅

推开厨房门一看,哇塞!好香呀

老公正忙着包饺子呢

老公一边忙着一边说

冬至是满族人重要的节日

有冬至大如年的说法

人们为消灾祈福

在冬至日有祭神祭祖的习俗

不忘祖先恩德祈福迎祥

爱情的日记(篇12)

宪法,法律是谁的意志,

我不信天下人真的会众口一词!

至少我有我的意愿。

我总想我的意愿要高于宪法,更高于法律,

至少在我的眼里,在我的生活里:

$1__VE_ITEM__一、人我的基本权利不受任何人我的任何权利所干扰,制约,破坏,因为它是要先于人的存在;

$1__VE_ITEM__二、人我的基本权利有生命权,自由意志权,更高的快乐幸福追求权;

$1__VE_ITEM__三、人有尊重的权利,具体为1、对等权,要排除生理,情感的干扰,仅凭良心上的尽力为原则,2、自由选择权,3、个人劳动所得到的,个人有完全自由支配的权利。在婚姻里,它不作为共同所拥有,仍是个人的,4、谁想获得,谁就要付出劳动,自愿承担,履行该角色的义务;

$1__VE_ITEM__四、捍卫它人的权利不受人我侵犯,也是捍卫自己的权利不受它人侵犯的优先条件。

有谁的意愿同我的,那么愿意同往吗?

有一天,男人的女人外遇了,和别的男人有了,跑了。男人可以发火,后悔,痛惜,遗憾,内疚……但是他仍然要赞同,支持她。因为她也有追求最高快乐幸福的权力,她的人生当然她做主,绝不能因为有了另一方的存在而阻碍她的获得,发展。这也是因为男人渴望这样,更何况在男权社会里男人往往更容易出墙。男人支持女人的权利,——也是支持自己的权利,是一回事,发脾气,也是情理之中,却是另一回事。

有人说那是发生在别人的身上,才会这样轻松地说教。——若是发生在我的身上呢?让我仔仔细细地想想。其实,我还是觉得自己只不过是一只动物,有基因的自私,好色,任性,固执,变心。不过,至少很少人会像我这样如此诚恳地坦白地承认,我没有必要把小时候不雅观的裸照烧掉,其实,那个白白的小弟弟还是满可爱的,挺逗人惹人的。我会努力试着去做,像我所说得那样。

爱情的日记(篇13)

说说心情短语:关于爱情

1.是不是爱,得看它能不能经得住时间的考验!3年?5年?xx?xx经得起,那才称得上娶与嫁,只是一个红尘中的俗式。

2.爱,不一定要拥有!

3.爱,不一定要结婚。

4.婚姻是现实的,爱是浪漫的。

5.爱不必生死不离,可以寄去一份相思,悄悄递去一份情感,默默的一份牵挂。这种感觉虽然有些苦涩,但很美。

6.爱并不一定要有婚姻,做红颜知已也是一种爱。

7.真心的爱,不是某种形式的确立,而是实实在在的理解与宽容,是真诚的关心和体贴。朋友,知己,夫妻都是如此。

8.爱跟被爱都没错,爱也是一种心理寄托!开心就好!

9.只要知道远方有个想着你,念着你,默默的祝福你,那是更大幸福。

10.爱不必生死不离,可以寄去一份相思,悄悄递去一份情感,默默的一份牵挂。有些爱用语言是无法表达的,纯真、清澈......

11.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如果相信爱情是永恒的,就没必要为他准备墓穴喽。

12.爱,这个字的意义有几种。

13.爱情本就与婚姻无关,有婚姻未必存在爱情,反之亦是如此~~~

__VE_ITEM__一、人我的基本权利不受任何人我的任何权利所干扰,制约,破坏,因为它是要先于人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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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的日记(篇1)

和父辈一样,她和他只是通过了最原始的相亲,相识,相知,没有经过男女之间的相恋,便结了婚。

婚后,她每天早早起床,给他准备早餐、给他熨烫西服,而后,再把家整理的干干净净,打理的井井有条。他的父母,她也照顾的无微不至。他知道她闻不惯烟味,为此他戒掉了多年的烟。

他是个沉默的男人,和她没有多少话说,因此家里从没有发生过“战争”。人前人后,他对她从未有过任何亲昵的举动,因此她经常抱怨他木讷,不懂风情。当然,她自己也是一样。这种相敬如宾,似乎总隔着一层距离。这不是她期望中的爱情,这种平和中暗藏的距离,让她感到压抑。

重庆的冬天已经来临,天气冰冻如霜,但她前男友的一个电话却如同初雪乍晴的太阳,让她的心在片刻间冰消雪融。听着那个熟悉的声音,她的心无节律地狂跳起来。

她本以为,曾经的往事,已忘得一干二净,然而,他的电话却唤起了她内心最深刻的记忆。是的,她爱他,即便已经过去很多年,即便当初他舍弃了她。但她的内心,却一直都装着他。

前男友说:“我现在在沙坪坝三峡广场,我想见你。看着对面重庆爱德华医院的那个‘爱’字,我想起了我们相爱的点点滴滴。”他还说,“这两年我一直在找你,我们可以重新开始吗?”

下午,她按时下班,走出公司,在路口停住了脚步。家在后,前男友约定的地方在前。往后走?往前走?她心乱如麻。转身,往回家的路走去,停下,难道这辈子,就要和这个男人平淡如水地过下去吗?不甘心,又转回头,往前走去,又停下……不停的来回变动,让她精神有些恍惚,完全忘了来来往往的汽车。直到汽车轮胎磨擦地面发出的尖锐声,伴随着一声惊呼,她的手被另一只大手用力地一拉,便闪过了车身。

此时,小车司机探头出来吼道:“没长眼睛吗?找死是不是?”另一个沉稳的声音,却在耳边轻声说:“乖,没事,不怕,我在这里。”

听着这个两个声音,她发现都是如此熟悉。她了看车里的男人,又扭头看了看抓着自己手的男人。车里的男人突然惊喜地喊:“宁宁,怎么是你?我正要去接你呢!”

身边的男人推开她一点,仔细打量她后,才长舒了一口气说:“还好,没被伤着。”而后,又把她紧紧拥进怀里。沙哑的说道:“每次上下班,我都提醒你过马路要小心,你怎么都不注意呢?要是你有个什么三长两短,我……”而后,便沉默了。她不知道说什么好,便低着头不去看他,但她却发现滴滴冰冷的水滴滴在自己的脸上,她知道,那是身边男人留下的眼泪。

那一刻,她才发现,她爱他,他对前男友的爱,只是一个留在心底的回忆。她多年漂浮不定的心,在此时安定了下来。她握紧身边男人的手,脸上泛起可爱的红晕:“咱回家吧,我做糖醋鱼给你。”然后,就扯着他,转身离开了。

路上,他问:“刚刚那个男人,你认识?”

她挽住他的胳膊,整个人几乎都靠在他的身上,淡淡地说:“他,认错人了。”他笑了,紧紧地把她拥进怀里,他知道,他们的爱情,因为这一场意外的事故,终于安全地度过了磨合期。

爱情的日记(篇2)

98年夏天,我跨进了这个海滨城市,跨进了一所让我这辈子也无法从记忆中抹去的大学。

和阿杰的相遇很自然也很偶然。自然是因为他大我一届,所以到车站接新生很自然,偶然是这么多新生,这么多接站的人,偏偏让他接我回学校了。而且,他居然是我老乡。对我这个第一次离乡背井的女孩来说,这种亲切感,一下子就把阿杰当作自己的亲人一般。开学一个月后的一场高烧,亲人就成了恋人了。孤独,带着病痛的孤独,有时候可以变成一种很强大的力量,把我的矜持和高傲统统击的粉碎。阿杰,客观的说,是一个优秀的男孩子,高高瘦瘦的,戴副眼镜的那种书生,平时话不多,但是很会疼女孩子。在我躺在床上的那几天,他给我买药,买花,买水果什么的;很体贴的嘘寒问暖,虽然不多的几句话,却已让我感动,让我流泪,就这样我习惯了身边有个人爱护我,关心我,心疼我,我想,女人,天生是一种需要呵护的花儿,一只需要爱抚的猫儿吧。

我没想到,爱情,如果这可以叫做爱情的话,来得这么快。大学生的恋爱,简简单单,每天也就是等着我一块儿吃饭,一块儿自习,一块儿散步,但就这么简单的生活,却让我快乐的不知所措。和阿杰在一起,总是有说不完的话,宿舍里的,家里的,生活上的,学习上的,阿杰的话不多,是一个很好的听众,只要他用眼睛专心致志的看着我,只要他偶尔一个淡淡的微笑,我就觉得好幸福,似乎整个世界一下子都亮了起来。

圣诞节的那个晚上,他第一次吻了我,其实就象到了夏天自然会有雷雨一样,一切发生得很自然。现在回忆起来,只是记得当时心跳的厉害,脸红了老半天。说起来也挺可笑,那居然是我的初吻。有必要补充一下,我父母都是老师,老爸在一大学教哲学,老妈是一中学的音乐老师,他们就算不用说一句话,这近20的耳闻目染的熏陶,也足以让我变成一个典型的传统的东方女孩,认为上学时谈恋爱就是不道德,是坏孩子才做的事情,早恋似乎跟堕落有着必然联系似的。有时候这种潜移默化的东西,根本让你无法抗拒,从小这种家庭环境,让我象一列火车,沿着既定的轨道开往既定的终点站。所以,在上大学前,我就像一棵盆栽的玉兰花,尽管长得很好,开得很美,但是缺乏一种内在的生机和活力。走进大学,慢慢想我打开了一扇自由的窗户,一个爱的空间。

就像阵雨一样,来得快的东西,往往去的也快。其实也不是件大不了的事,但是我却因为它,无法接受阿杰继续留在我的世界里。那是一次做公车的时候,一个小偷的手在我们眼皮底下伸进了一只别人的裤兜,我看了一眼阿杰,他的眼神示意我不要多管闲事。但是,我还是喊了,手缩回去了,没有人吭声。我当时没有说什么,直到3天后,晚上睡觉前,我给阿杰打了一个电话,就说了四个字,阿杰,分手吧,没有等他有任何反应,我就挂了电话,因为,我心疼,那个晚上,就象齐秦的歌,我的眼泪陪我过夜。也许该给阿杰一个交待吧,我写了一份信,当作解释,也给我的初恋画上一个并不圆满的突然句号。我只是告诉他的叔叔是谁(他和持刀歹徒搏斗时候,数十名围观者,无一上前相助,我叔叔至今仍躺在病床上,也许要躺一辈子)。

我得让自己有事情可做,因为当我一安静下来,回忆就会逼着我看不想看的幻灯片一样,把那些本来以为早已从记忆消失得画面,重新给你清晰的放映出来,每看一次,你觉得似乎已经愈合的伤口就又裂开一次。

我把精力都放到学习和一些社会工作上,一年下来,我自己都觉得不再是从前的我了。从那时候,我开始相信任何一个普通人都可以迸发出超乎想象的潜力,女人也完全可以做的比男人出色。我是班上唯一一个学双专业的人,因为我们专业本来就难,但是我还是学了商务英语专业。

大二的那个夏天,暑假没有回家。因为我参加了贫困地区志愿支教。

考完试,离志愿活动开始还有好几天。我没事就去海边游泳,蓝蓝的海水,宽宽的海面,轻轻的海风,使我可以完全放松自己,我喜欢拼命游,直到自己彻底的精疲力尽,然后就躺到沙滩上,晒晒太阳,这个时候是我最喜欢这个城市的时候。

上帝说,给你关上一扇门,就会给你打开一扇窗。其实上帝已经给我打开过很多窗了,我总是自己轻轻的把她关上了。每一次我收到纸条,或者礼物,甚至最直接的电话或者当面表白,我总是能保持一种超然的姿态,连我自己都惊讶于自己的成熟,我不想伤害任何一个人,也不想接受任何一个人。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是个阴天,天比较冷,风比较大,浪也比平时高多了,我还是跟平时一样做了一下准备运动,就向深水区游了。感觉海水凉了很多,一个接一个的浪头大过来,游得挺费劲,不过我心情却很舒畅,没有了平时拥挤,也没有了平时嘈杂,只有海风和海浪的即兴演奏,第一感觉和大海贴得那么近,似乎已经融合在一起。

当我在沙滩上躺这的时候,耳边响起一个很有磁性的男声:“你是君吧,今天天冷,风又大,你这么躺着很容易感冒的。”我睁开眼睛,一个有点脸熟的男生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我的身边。“你是……”,“我是物理学院的刚,在那次下乡支教的动员会上我们说过话。你不记得了吗?”

刚很魁梧,去支教的路上,我的行李自然落在了他的肩上。到了那个希望小学后,生活的艰苦超出了我们的想象,一日三餐一成不变的蒸土豆加水煮萝卜,一个月中就尝到了两次肉味——我们去的第一顿和走的最后一顿。带去准备做干粮的火腿和方便面,在第一天就分给了那里的学生,那咽这口水的眼神是让谁也无法拒绝的。晚上,我们几个人聚在一起的时候,不免发发牢骚,但是没有一个人说,“后悔”两个字。这时候,刚总是讲个笑话什么的,让大家暂时用笑声忘却嘴里的土豆味。

看上去成天乐呵呵的刚,其实是个心细的人。常常在我不小心陷入回忆的黯然时候,出现在我的旁边,跟我调侃一会儿,当这个似乎不经意的关心第二次的时候,女生的特有的直觉告诉我,刚对我有感觉了。一个月枯燥的支教生活中,刚借给我的几本书成了打发时间最好的消遣。结束的时候,才有人告诉我,这些书根本不是他带去的,是他磨破嘴皮子从校长家里借来给我看的。

如果现在你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那么你可以问问自己:你对自己现在的生活满意吗?满意的话,你就不用做什么了,好好享受吧;不满意?那就简单了,什么地方不满意,那就是你现在需要做得了。以前我总是用这个方法,来支配自己的时间,似乎屡试不爽,感觉总能让你自己平凡的生活变得充实起来。

我修了双学位,因此,我的业余时间大部分是在图书馆渡过的。那个暑假后,图书馆的自修室很紧张,去晚了就没有座位了,给我占位成了刚的义务。慢慢的,给我打水,给我拿书包,也似乎成了理所当然的事。刚约了我好几次,我都没答应,除了十一的时候一起去爬了一次山,因为有好几个同学一块儿去了。刚显然仔细的打听过我的故事,圣诞节的时候他送了我一张BryanAdams的CD,那张圣诞卡写了这么几句话,圣诞快乐,送你这张Bryan的CD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我挺喜欢那首rightherewaiting。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不要因为曾经失去过,就不敢再去拥有了。天冷了,多穿点衣服,当心着凉了。读到第三遍的时候,我的眼睛已经湿润了。

不留神之间,已经是大四了。那天,刚告诉我一件事,阿杰三天后去北京,他已经被Berkeley录取了。刚默默地说了一句,你去送送他吧,他是中午12点半的火车。我没有去,也许,阿杰是一把一字口的螺丝刀,而我是十字型的螺丝,勉强的话,只会把我这个螺丝拧死。我很清楚,阿杰和我永远只是平行线了。不知道,本来是不该相识的他们怎么相识的,我没有问,刚也一直没有说,只是告诉我,关于我喜欢的音乐,喜欢的作家,喜欢的菜,等等,等等,都是阿杰跟他说的。也许,有些债只要你欠下了,就永远没法还清了。

写到这儿,并没有结束,可是却再也不想继续了……

爱情的日记(篇3)

当你明白爱情的时候也就是你受伤害的时候

人只有受伤后才会懂得爱只有失去之后才会懂得珍惜只有放弃的时候才会知道无奈

人的成长总是在挫折当中的不明白爱是什么不一定就是一件坏事明白以后也许会更烦恼更加厌倦这个世界

真爱无处不在别怕受伤不管失败多少次你的真爱都在前面等着你

爱是他在的时候,眼睛里只有他一人他不在的时候,一切都带有他的影子

爱是在寂寞的夜里,思念如潮水般涌来手里捧着书却怎么也看不进去,心里惦记着他此时是否还在加班吃没吃晚饭,是不是如自己想着他一般想着自己

爱是希望他和自己步调一致,和自己心灵相通他无心说的一句玩笑话也能让自己顷刻情绪低落甚至眼泪汪汪在他面前,自己是从不设防的

爱是无论到哪都希望有他陪伴。可以站在海边给他打手机,让他听听海浪的声音;也可以因为在异乡的街道上看到一个酷似他的背影而愣在原地久久不动。

爱是他临出差前千叮咛万嘱咐,往他的背包里塞满衣服和食物在车站要等到火车开走才肯离开并且在他走后的日子里天天心神不定,一遍遍的祈祷他能够平安归来。

爱是在受委屈的时候,爬在他的胸前痛哭,没有伪装没有顾虑,把所有的烦恼统统告诉他,并渴望从他的怀抱中得到安慰。

爱是周末利用半天时间亲手做出几道好菜满足的看他吃下去;是在寒冷的冬天不断为他的咖啡杯里续上热水;是和他走在街上任由他紧紧挽着自己的手;是在他旁边安静着坐着,幸福地看着他在电脑前工作时专心的样子。

爱是听他将自己童年的趣事,然后微微一笑,心中更加怜惜眼前这个曾经如此调皮捣蛋的男人

爱是在楼道了看见他,脸上装出一副毫不在乎的表情,但在擦肩而过时细心感受身边颤动的空气,于是忍不住回头望一眼

爱是输不爱是输不起的游戏,付出全部只后,留下的可能仅仅是刻在心底的一道伤痕

爱是明明离不开他,却要不得不放弃他,因为他要的幸福,也许我给不了。不敢霸占他,希望看他找到幸福,即使那份幸福不是跟我分享的。

爱是,在任何时候都想跟他分享,快乐的时候甚至希望把所有快乐都给了他。为了爱付出多少,这要问你爱他有多深,爱的有多真。如果你们的爱是刻骨铭心的,致死不愈的,那想必也不会在乎爱的过程中你付出了多少吧。即使付出的再多,你也不会嫌多不会计较,因为你会觉得值得。如果你质疑了你的付出,意识到自己的付出应该有个尺度有个量来衡量的话,是不是可以说,你对爱已经开始动摇了呢,已经开始怀疑自己的付出是否和回报成比例。其实付出多少也许都不可能换的回来一段真心真意的烈的爱情,可一但爱来到我们面前,往往我们会无时无刻去为它付出,我们沉浸在幸福中以至忘记并且豪不在乎我们到底为了爱付出了多少……

爱情的日记(篇4)

古老的爱情不会老

爱情是古今文学永恒的主题。古往今来,有多少爱情让文人骚客争相吟诵。而翻开《诗经》,我们会发现,关于爱情的诗歌占了很大的篇幅,《诗经》共有305篇,其中爱情诗就有80篇。这些爱情诗从各种角度反映了那个时代男女的爱情姿态。从相识到相知,从相恋到相思,每一首小诗透过千年的时光给我们娓娓道来一段爱情故事。

翻开《诗经》,有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爱情憧憬;有求我庶士,迨其谓之的大胆表白;有一日不见,如三秋兮的刻骨相思;有汉有游女,不可求思的失望苦楚;有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的浓浓深情,也有女之耽兮,不可说也的被弃怨恨。一部《诗经》,写尽了爱情的各种姿态。或喜或悲,或爱或怨,凡是在恋爱中可能发生的,在《诗经》中都能读到。这些古老的诗句,虽然离我们现在相隔了两千多年,我们读来仍感同身受。也许,这就是经典的力量。

《诗经》里的爱情,质朴真实,毫不做作。它并不专颂才子佳人,也不渲染悲伤离别,它只是古老先民的一种真情实感,反映了民间生活的真实风貌。诗中没有太多的风华雪月,有的是质朴的情怀。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一首《蒹葭》,我们可以感受到两千年前那种古老、质朴、率真的民间爱情,诗中娓娓道来的单相思透过千年的时光直抵我们的心灵。所谓伊人,在水一方那种若隐若现若即若离的爱情就像水中花镜中月一样摄人心魄,直到今天,我们仍然痴迷。或许这就是真实的力量,不经修饰渲染的诗歌,直到今天还能打动人心。

追求自由是人的天性,何况是追求爱情的自由。看过太多古典的爱情由于父母之命而被棒打鸳鸯。想起《孔雀东南飞》的哀哀雀鸟,想起陆游与唐婉的《钗头凤》。身不由己的爱情总是令人垂泪惋惜。与之相比,《诗经》中的爱情就幸运多了。《诗经》中有很多描写男女自由恋爱、相会的诗歌。《静女》中的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把一个与男子约会的少女的羞涩描写的淋漓尽致。《月出》里的美女与心上人幽会,姗姗来迟,月出皎兮,佼人僚兮。

爱情的日记(篇5)

爱是至死不渝-爱情日记大全

那年,泰民16岁,喜欢上了一个人。那个人18岁。他叫崔珉豪。

虽然是同一个班的,却从来没有和他像其他人一样称兄道弟,也许是因为有着羞涩又特殊的心情,泰民反而更加小心翼翼。从此,泰民开始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每天每天,自己趴在书桌,窝在被窝,写下一切关于珉豪的东西,然后自己细细回味。他没有想过要表白,仅是这样就很满足。两个人就这样一直保持着普通同学的关系,哪怕只是每天早上在教室门口偶遇的一声招呼,都会让泰民高兴很久。

泰民想,珉豪一定是喜欢那些长着长发,大眼睛,笑得甜甜的女孩子,可是每次看见镜子里的自己,他也只能落寞地摸摸自己齐耳的短发,然后甜甜地笑开。再怎么说,自己都是男生啊。

就这样,泰民的暗恋一直默默坚持了3年,日记也写了三本。然后,大家因为上大学,各奔东西。

毕业同学聚会时,泰民好不容易偷偷记下珉豪的手机号码,在分开后的大学时光里,每每握着手机捏出熟记于心的号码却不敢打出去。日记本写到第四本的时候,泰民作为交换生争取到了去珉豪的学校的机会,可是当珉豪牵着一个漂亮的女孩子站在泰民面前时,泰民的心揪着一点点痛。尽管这样,泰民还是笑得甜甜的,眼睛眯成一条线,歪着头打了招呼:学长好。

珉豪作为学校的前辈,自然对泰民多加照顾,似乎总是对泰民有许多特殊的心思,会时不时关心他吃不吃得饱,睡不睡得好,泰民的生活起居他都要管,而泰民也很乖,总是听话地配合珉豪,好好吃饭,好好作息,好好学习。

一年后,泰民带着第五本日记回到了自己的学校,从此之后和珉豪的联系又开始回到最初的状态,没有联系。泰民的第六本日记,一直都在回忆着作为交换生那一年的美好生活。而在他通过各路朋友搜集的消息中得知,珉豪似乎身边的女孩子又换了的时候,他的美好回忆录至此结束。

写到第七本日记时,泰民考上了珉豪那所学校的研究生,可是珉豪却出去工作了。泰民只能抱着他的日记本开始他无聊又艰辛的研究生生活,而珉豪因为优秀能干,一路高升。

在接到珉豪与他老板女儿的婚礼请柬时,泰民擦了擦眼角的泪水,将它夹入了第十五本日记里。然后写上【只要你幸福,什么都好】。泰民准时参加了婚礼,他定定看着那位美丽贤淑的女子,得到了珉豪的承诺,仿佛那就是自己,然后在台下笑着笑着就泪流满面了。

那天,泰民竟然在酒席上大醉,清醒后才知道是珉豪提前离席将自己送回家的。他的婚礼他还提前离席么?泰民捂着心口,有说不出的痛。

泰民的爸爸催了很久,希望泰民娶一个媳妇回来,顾顾这个从小就没有母亲的家。可是泰民总是无动于衷。日复一日地努力工作,写着日记。泰民也因为聪明优秀,不断加薪升职,可是他却从不乱花钱,一点点把钱存下来。

待到书柜上的日记本储到第二十五本时,泰民突然得知珉豪岳父的公司倒闭,岳父带着全家逃走,留下珉豪一个人,妻离子散。那天,泰民连夜找了一晚上珉豪,却在自己学校的操场上找到酩酊大醉的珉豪。

泰民心疼地走上去,扶起他让他靠在自己的怀里。还记得,在这个操场,泰民偷偷看过无数场珉豪的足球赛,珉豪每次都能夺得冠军,然后泰民就会自己跑去超市给珉豪买最贵的那种天然果汁,顺便给自己买一小盒香蕉牛奶,到了晚上自习时就会将果汁偷偷放在珉豪的课桌上。那种满足感整整布满了他当天日记本的好几页。

泰民低头捋好珉豪额前的碎发,低下头在珉豪耳边窸窸窣窣说了些什么,然后就走了。

第二天清晨,珉豪迷迷糊糊起来,揉揉太阳穴发现身边没有人,可是依稀记得昨晚有一阵很熟悉很安心的味道,还有一个温柔的声音对自己说着什么,说了什么?说了什么到最后珉豪都没有想起来。

爱情的日记(篇6)

雨夜情思-爱情诗

怎能忘记

绵绵雨季

油纸伞下

相拥相依

急促的呼吸

诠释着

邂逅的美丽

下雨的夜

总把你想起

就象蜜蜂

恋上了花蕊

一颦一笑

全都刻在我心里

从未离去

街灯亮起

雨幕深深

滴答的水声

敲击我的心扉

溅起的水花

幻化成

甜美的回忆

不知此时

你是否感到

这雨中的情谊

但愿今夜的雨

演绎成不老的传奇

铭刻在

爱的伊甸园里

爱情的日记(篇7)

几乎每天都是在爱里翻腾,看着别人的爱情故事,从甜蜜走到悲伤。在自己的爱情里,依然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迷茫。

爱情,总归是一个美好的开始,美好的让所有人都以为,相爱的人可以永远携手走下去。

爱情,总归有一段甜蜜的回忆,甜蜜的让曾全心付出的人,直到受到伤害仍无法忘记。

是的,只有相爱的人,才能让爱情永恒。然而,若有其中一方没有勇气再继续承担起爱情这任重担,那么,任何所谓美好的爱情,必将只能用痛苦做结局。

我们没有谁能够去解释,这所谓的爱,和这所谓的伤害。

我们谁都想把爱情看的比较透彻,却不想,总是会被伤害,把爱情纯洁的光彩湮没。

有一句话说的很好。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但拥有一个人一定要认真去爱。

我们谁能做的到这么神圣?不能,所以伤害是注定的。

我一直很喜欢说的一句话,想要爱就不要怕伤害。

鼓励别人的同时,同样在鼓励自己。谁不怕伤害?我承认,我怕,非常怕。

每次她跟我提出分手的时候,我总是把自己伪装的极度坚强。看着她伤心痛苦的流泪,我总是冷冷的笑着。眼泪吞进心里,只是不想被她看到。

她说我变的冷漠。

这根本不是我!我曾是惟爱视命的男人,一直都是!

可是爱情的伤害,让我没有能力再去承受,那种痛苦,是撕心裂肺的令人窒息!

我伪装着坚强,收藏起感情,不想再看到镜子中,默默落泪,不要命的抽烟,永远不见笑容的憔悴面容。

爱情是一个美好的开始,若有任何一个人先退缩,再美好的爱情,也只能在伤害面前止步!

爱情的日记(篇8)

丫头-爱情经典情感日志

丫头

我的傻丫头

我不想

走在你的身后

并着走多好

我可以拉着你的小手

美美的悠

丫头

我的丽丫头

我知道我长得好丑

你要么闭上眼睛

随着感觉,跟着走

亲,抬脚

咱要上楼

丫头

我的笨丫头

我削的苹果

你总是吃不够

你说,亲爱的再来一个

大大甜甜的

我舍不得咬上一口

丫头

我的心头肉

只要你不要星星月亮

我宁愿当牛做马

为你挣得世界上

你想要的

所有,所有

xx10月10日18时

爱情的日记(篇9)

如果爱情还值得相信

因为爱情

我失去了友情

因为爱情

我又得到友情

因为爱情

我又在徘徊

爱情

让我伤害一个爱我的人

爱情

让我伤害失去爱我的人

我知道爱情这样的东西

真的很残酷

不值得再相信

所以

我放弃一个很爱我的人

也同时放弃我要爱的人

或许

第一次爱情是懵懂

或许

第二次爱情是执着

或许

第三次爱情是一生

爱情

如果这的去相信

我伤害过一个人

让他再次受伤

我就会失去一个被爱的权力

也同时失去爱一个人的权力

如果爱

就要好好在一起

如果爱

就要好好珍惜彼此

如果爱

就要学会放开一个人

爱情的日记(篇10)

第一世

在恐龙灭绝之后不久,她爱着他,但是他不知道。

她把最甜美的果子喂到他嘴里的时候,他不知道;她把最精美的兽骨项链挂在他脖子上的时候,他还是不知道;他穿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兽皮衣服,戴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兽骨项链,身边还跟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女人,但是他还是不知道这是因为她爱他。

在那个时候,和外族的战争是不可避免的。胜利者得到奴隶和生存的权利,失败者注定要失去一切。在无数次氏族战争中的一次,他们战败了。有的人失去了自由,有的人失去了生命。通常失去生命的是男人,失去自由的是女人。被俘虏的男人等着被杀,女人则被异族男人领回他的洞穴。她知道这样一来,他们就更不可能在一起了。她和他都将成为异族的奴隶,奴隶是没有自由的。

她没想到他可能被杀。当她看着他在异族人的刀下倒下去的时候,她哭了。

她曾经为他哭过无数次,只有这一次是当着他的面,直到那一刻,他才明白原来一切都是非比寻常,他才知道她爱他。他在心里说,我欠你一滴泪。异族的首领发现有个女俘虏在他们处死异族人的时候死了,据说是因为心碎了。

第二世

他是一只飞鸟,她是一条游鱼。他们相爱,但无法见面。

他去找神--飞鸟总是最靠近神的动物。神对他说:你们的姻缘是三生三世的,这是第二世,既然这辈子没有指望了,那就等下辈子吧。

鸟是没有眼泪的,但是他的心在哭。

神轻轻吧了口气:我看见你的心在流泪,我可以用法力让你能够流泪,但是你要记住,只有一滴。我告诉你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吧,据以前的神说,只要大海干枯了,水里的游鱼就会变成飞鸟......

他马上走了。看着他的离去,神自言自语:哎,我又说谎了。

在此后的日日夜夜,他抑制着自己思念的眼泪,并且叫着:不哭,不哭!不停地衔着石头投到海里。在心里,他无数次地看见海枯了,她变成了鸟,然后他对她流下那一滴珍贵的眼泪,对她说:我爱你!但这一切都只在心里出现过。

有人说他是布谷鸟,提醒大家及时播种;有人说他是精卫鸟,为了复仇才要填平大海--但他们都错了,他们不知道这是三生三世的爱情。

直到有一天,他要倒下了,虽然他不相信海是填不干的,但是他确实筋疲力尽了,他感觉自己要哭了,他拼命地抑制自己,他声嘶力竭:不哭!不哭!他挣扎着最后一次飞向大海--就算死,也要死在海里,死在她身边。他渐渐地沉向了海底,在生命最后一刻,他看见了她的身影,她也看见了他。

但是他们看不见彼此的眼泪,因为她们都在水里。

第三世

其实,当她还是鱼的时候,她就发誓要变成飞鸟,这样就可以和他在一起。于是第三世的时候,她就变成了一只飞鸟。他呢?却变成了一只小飞虫。这次是她去找神的,神对她说:这是你们最后一世的姻缘,是最后的机会了,过了这一世,你们彼此将相忘于江湖。神又一次看见鸟在心里流泪,于是对她说,在他的第三世,你会遇到危难,到时候他会穿着金甲圣衣于水火之中,还你一滴泪。

风,把她的神说的话传到了他的耳朵里。他笑了,他知道他终于可以在这第三世见到她了,这样,那些话,那滴泪都可以送给她了。

这一世,他们互相寻找,向左,向右,不断地选择。不止一次,他们在同一条路上飞过,但是时间不同;不止一次,他们在即将相遇的时候,却选择了相反的方向,就此错过。天空实在太广阔了。

冬天的某一天,风告诉他,她正朝着他飞来,叫他在这儿等着。

他欣喜若狂,生怕错过她,依偎在一棵松树上四处张望,他发现有时候阳光竟是那样的灿烂。这两世,他是第一次有时间注意到这件事情。

太阳注意到另一件事:他快死了!因为没有任何一只飞虫能度过冬天。他等不到她了。

他开始感到自己快要死了,他恨,他恨飞虫的寿命太短暂;他恨前世的飞鸟不会游泳;他恨自己这么晚才明白她爱他。他快要死了,但是他不能死,因为这是他们姻缘的最后一世了。

那么金甲圣衣呢?那么那一滴泪呢?难道神又说谎了?

她正在飞过来,但是他的生命急速在流逝,看到这一切,他依偎的那棵松树哭了,松树的眼泪是一滴松脂,这滴泪正好把他包围起来,紧紧地,使他的生命不再流逝,他因此保住了最后一点生命力。但同时也失去了行动的自由。

这是最后一世了,谁也不忍眼看着他们再次错过。她飞来了,他喊,但是他喊不出来,松脂已经凝固。她看见了一个金黄的东西,是那样的耀眼,但是她错过了,因为在她心里,多么耀眼的东西也没有他重要。

最后一世,他们就这样错过了。

在她筋疲力尽倒下的时候,太阳哭了,因此天阴了;风哭了,因此下雨了。

后来

时光不顾一切向前飞奔,轮回照样进行,千年轮回,使松脂变成了琥珀,而他,还靠着最后那一点点生命力活在他的第三世,守望着那段未完成的姻缘。

无数次轮回后,她又变成了女人,但她早已忘记了那段三生三世的姻缘,她有了一个心爱的人,他们幸福地在一起。有一天,他的男朋友看见了这只琥珀,买下来做成了项链送给她,她把他挂在脖子上。

这是第一次,他们如此亲近地呆在一起,但是他已经不能说话,她早已忘记,看着她和男朋友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他有时候很嫉妒,有时候很开心,但更多的是悔恨--如果自己早一点明白的话,他和她早就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他无数次地哭泣,但他已无泪。

有一天,她的公司失火了,她在顶楼,她拼命地逃啊,但火势很大,脚下一片火海。火神咆哮着:我还要吞噬一条生命!她听不到,因为她已经不是远古的生物了。他听到了,他还活在他的第三世。

这一刻,他蓦然想起千年前神的话语:在你的第三世,她会遇到危难,到时你会穿着金甲圣衣救她于火海之中,然后还她一滴泪。原来如此!火神吞噬了最后一条生命--那条用琥珀做成的项链,也就是活在第三世的他,火神在她的背后止步。

她奔出火海,扑到男朋友的怀里,哭了。人们都说她能从火海里逃生真是奇迹。她的男朋友抱着她哭了,大声说:我爱你!

她周围的人很清楚地听到了,但是没有人听到火海里那只千年小虫的临终话语,那也是一句我爱你!

爱情的日记(篇11)

爱情就像冬至的饺子

今天是冬至

办公室里异常热闹

迎新年节目刚排练完

同事们就开始议论着

晚上回家包饺子吃

中午我对老公说

晚上我们包饺子

下班铃声一响,我急忙赶回家

一进家门不见老公在客厅

推开厨房门一看,哇塞!好香呀

老公正忙着包饺子呢

老公一边忙着一边说

冬至是满族人重要的节日

有冬至大如年的说法

人们为消灾祈福

在冬至日有祭神祭祖的习俗

不忘祖先恩德祈福迎祥

爱情的日记(篇12)

宪法,法律是谁的意志,

我不信天下人真的会众口一词!

至少我有我的意愿。

我总想我的意愿要高于宪法,更高于法律,

至少在我的眼里,在我的生活里:

$1__VE_ITEM__一、人我的基本权利不受任何人我的任何权利所干扰,制约,破坏,因为它是要先于人的存在;

$1__VE_ITEM__二、人我的基本权利有生命权,自由意志权,更高的快乐幸福追求权;

$1__VE_ITEM__三、人有尊重的权利,具体为1、对等权,要排除生理,情感的干扰,仅凭良心上的尽力为原则,2、自由选择权,3、个人劳动所得到的,个人有完全自由支配的权利。在婚姻里,它不作为共同所拥有,仍是个人的,4、谁想获得,谁就要付出劳动,自愿承担,履行该角色的义务;

$1__VE_ITEM__四、捍卫它人的权利不受人我侵犯,也是捍卫自己的权利不受它人侵犯的优先条件。

有谁的意愿同我的,那么愿意同往吗?

有一天,男人的女人外遇了,和别的男人有了,跑了。男人可以发火,后悔,痛惜,遗憾,内疚……但是他仍然要赞同,支持她。因为她也有追求最高快乐幸福的权力,她的人生当然她做主,绝不能因为有了另一方的存在而阻碍她的获得,发展。这也是因为男人渴望这样,更何况在男权社会里男人往往更容易出墙。男人支持女人的权利,——也是支持自己的权利,是一回事,发脾气,也是情理之中,却是另一回事。

有人说那是发生在别人的身上,才会这样轻松地说教。——若是发生在我的身上呢?让我仔仔细细地想想。其实,我还是觉得自己只不过是一只动物,有基因的自私,好色,任性,固执,变心。不过,至少很少人会像我这样如此诚恳地坦白地承认,我没有必要把小时候不雅观的裸照烧掉,其实,那个白白的小弟弟还是满可爱的,挺逗人惹人的。我会努力试着去做,像我所说得那样。

爱情的日记(篇13)

说说心情短语:关于爱情

1.是不是爱,得看它能不能经得住时间的考验!3年?5年?xx?xx经得起,那才称得上娶与嫁,只是一个红尘中的俗式。

2.爱,不一定要拥有!

3.爱,不一定要结婚。

4.婚姻是现实的,爱是浪漫的。

5.爱不必生死不离,可以寄去一份相思,悄悄递去一份情感,默默的一份牵挂。这种感觉虽然有些苦涩,但很美。

6.爱并不一定要有婚姻,做红颜知已也是一种爱。

7.真心的爱,不是某种形式的确立,而是实实在在的理解与宽容,是真诚的关心和体贴。朋友,知己,夫妻都是如此。

8.爱跟被爱都没错,爱也是一种心理寄托!开心就好!

9.只要知道远方有个想着你,念着你,默默的祝福你,那是更大幸福。

10.爱不必生死不离,可以寄去一份相思,悄悄递去一份情感,默默的一份牵挂。有些爱用语言是无法表达的,纯真、清澈......

11.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如果相信爱情是永恒的,就没必要为他准备墓穴喽。

12.爱,这个字的意义有几种。

13.爱情本就与婚姻无关,有婚姻未必存在爱情,反之亦是如此~~~

__VE_ITEM__二、人我的基本权利有生命权,自由意志权,更高的快乐幸福追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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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的日记(篇1)

和父辈一样,她和他只是通过了最原始的相亲,相识,相知,没有经过男女之间的相恋,便结了婚。

婚后,她每天早早起床,给他准备早餐、给他熨烫西服,而后,再把家整理的干干净净,打理的井井有条。他的父母,她也照顾的无微不至。他知道她闻不惯烟味,为此他戒掉了多年的烟。

他是个沉默的男人,和她没有多少话说,因此家里从没有发生过“战争”。人前人后,他对她从未有过任何亲昵的举动,因此她经常抱怨他木讷,不懂风情。当然,她自己也是一样。这种相敬如宾,似乎总隔着一层距离。这不是她期望中的爱情,这种平和中暗藏的距离,让她感到压抑。

重庆的冬天已经来临,天气冰冻如霜,但她前男友的一个电话却如同初雪乍晴的太阳,让她的心在片刻间冰消雪融。听着那个熟悉的声音,她的心无节律地狂跳起来。

她本以为,曾经的往事,已忘得一干二净,然而,他的电话却唤起了她内心最深刻的记忆。是的,她爱他,即便已经过去很多年,即便当初他舍弃了她。但她的内心,却一直都装着他。

前男友说:“我现在在沙坪坝三峡广场,我想见你。看着对面重庆爱德华医院的那个‘爱’字,我想起了我们相爱的点点滴滴。”他还说,“这两年我一直在找你,我们可以重新开始吗?”

下午,她按时下班,走出公司,在路口停住了脚步。家在后,前男友约定的地方在前。往后走?往前走?她心乱如麻。转身,往回家的路走去,停下,难道这辈子,就要和这个男人平淡如水地过下去吗?不甘心,又转回头,往前走去,又停下……不停的来回变动,让她精神有些恍惚,完全忘了来来往往的汽车。直到汽车轮胎磨擦地面发出的尖锐声,伴随着一声惊呼,她的手被另一只大手用力地一拉,便闪过了车身。

此时,小车司机探头出来吼道:“没长眼睛吗?找死是不是?”另一个沉稳的声音,却在耳边轻声说:“乖,没事,不怕,我在这里。”

听着这个两个声音,她发现都是如此熟悉。她了看车里的男人,又扭头看了看抓着自己手的男人。车里的男人突然惊喜地喊:“宁宁,怎么是你?我正要去接你呢!”

身边的男人推开她一点,仔细打量她后,才长舒了一口气说:“还好,没被伤着。”而后,又把她紧紧拥进怀里。沙哑的说道:“每次上下班,我都提醒你过马路要小心,你怎么都不注意呢?要是你有个什么三长两短,我……”而后,便沉默了。她不知道说什么好,便低着头不去看他,但她却发现滴滴冰冷的水滴滴在自己的脸上,她知道,那是身边男人留下的眼泪。

那一刻,她才发现,她爱他,他对前男友的爱,只是一个留在心底的回忆。她多年漂浮不定的心,在此时安定了下来。她握紧身边男人的手,脸上泛起可爱的红晕:“咱回家吧,我做糖醋鱼给你。”然后,就扯着他,转身离开了。

路上,他问:“刚刚那个男人,你认识?”

她挽住他的胳膊,整个人几乎都靠在他的身上,淡淡地说:“他,认错人了。”他笑了,紧紧地把她拥进怀里,他知道,他们的爱情,因为这一场意外的事故,终于安全地度过了磨合期。

爱情的日记(篇2)

98年夏天,我跨进了这个海滨城市,跨进了一所让我这辈子也无法从记忆中抹去的大学。

和阿杰的相遇很自然也很偶然。自然是因为他大我一届,所以到车站接新生很自然,偶然是这么多新生,这么多接站的人,偏偏让他接我回学校了。而且,他居然是我老乡。对我这个第一次离乡背井的女孩来说,这种亲切感,一下子就把阿杰当作自己的亲人一般。开学一个月后的一场高烧,亲人就成了恋人了。孤独,带着病痛的孤独,有时候可以变成一种很强大的力量,把我的矜持和高傲统统击的粉碎。阿杰,客观的说,是一个优秀的男孩子,高高瘦瘦的,戴副眼镜的那种书生,平时话不多,但是很会疼女孩子。在我躺在床上的那几天,他给我买药,买花,买水果什么的;很体贴的嘘寒问暖,虽然不多的几句话,却已让我感动,让我流泪,就这样我习惯了身边有个人爱护我,关心我,心疼我,我想,女人,天生是一种需要呵护的花儿,一只需要爱抚的猫儿吧。

我没想到,爱情,如果这可以叫做爱情的话,来得这么快。大学生的恋爱,简简单单,每天也就是等着我一块儿吃饭,一块儿自习,一块儿散步,但就这么简单的生活,却让我快乐的不知所措。和阿杰在一起,总是有说不完的话,宿舍里的,家里的,生活上的,学习上的,阿杰的话不多,是一个很好的听众,只要他用眼睛专心致志的看着我,只要他偶尔一个淡淡的微笑,我就觉得好幸福,似乎整个世界一下子都亮了起来。

圣诞节的那个晚上,他第一次吻了我,其实就象到了夏天自然会有雷雨一样,一切发生得很自然。现在回忆起来,只是记得当时心跳的厉害,脸红了老半天。说起来也挺可笑,那居然是我的初吻。有必要补充一下,我父母都是老师,老爸在一大学教哲学,老妈是一中学的音乐老师,他们就算不用说一句话,这近20的耳闻目染的熏陶,也足以让我变成一个典型的传统的东方女孩,认为上学时谈恋爱就是不道德,是坏孩子才做的事情,早恋似乎跟堕落有着必然联系似的。有时候这种潜移默化的东西,根本让你无法抗拒,从小这种家庭环境,让我象一列火车,沿着既定的轨道开往既定的终点站。所以,在上大学前,我就像一棵盆栽的玉兰花,尽管长得很好,开得很美,但是缺乏一种内在的生机和活力。走进大学,慢慢想我打开了一扇自由的窗户,一个爱的空间。

就像阵雨一样,来得快的东西,往往去的也快。其实也不是件大不了的事,但是我却因为它,无法接受阿杰继续留在我的世界里。那是一次做公车的时候,一个小偷的手在我们眼皮底下伸进了一只别人的裤兜,我看了一眼阿杰,他的眼神示意我不要多管闲事。但是,我还是喊了,手缩回去了,没有人吭声。我当时没有说什么,直到3天后,晚上睡觉前,我给阿杰打了一个电话,就说了四个字,阿杰,分手吧,没有等他有任何反应,我就挂了电话,因为,我心疼,那个晚上,就象齐秦的歌,我的眼泪陪我过夜。也许该给阿杰一个交待吧,我写了一份信,当作解释,也给我的初恋画上一个并不圆满的突然句号。我只是告诉他的叔叔是谁(他和持刀歹徒搏斗时候,数十名围观者,无一上前相助,我叔叔至今仍躺在病床上,也许要躺一辈子)。

我得让自己有事情可做,因为当我一安静下来,回忆就会逼着我看不想看的幻灯片一样,把那些本来以为早已从记忆消失得画面,重新给你清晰的放映出来,每看一次,你觉得似乎已经愈合的伤口就又裂开一次。

我把精力都放到学习和一些社会工作上,一年下来,我自己都觉得不再是从前的我了。从那时候,我开始相信任何一个普通人都可以迸发出超乎想象的潜力,女人也完全可以做的比男人出色。我是班上唯一一个学双专业的人,因为我们专业本来就难,但是我还是学了商务英语专业。

大二的那个夏天,暑假没有回家。因为我参加了贫困地区志愿支教。

考完试,离志愿活动开始还有好几天。我没事就去海边游泳,蓝蓝的海水,宽宽的海面,轻轻的海风,使我可以完全放松自己,我喜欢拼命游,直到自己彻底的精疲力尽,然后就躺到沙滩上,晒晒太阳,这个时候是我最喜欢这个城市的时候。

上帝说,给你关上一扇门,就会给你打开一扇窗。其实上帝已经给我打开过很多窗了,我总是自己轻轻的把她关上了。每一次我收到纸条,或者礼物,甚至最直接的电话或者当面表白,我总是能保持一种超然的姿态,连我自己都惊讶于自己的成熟,我不想伤害任何一个人,也不想接受任何一个人。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是个阴天,天比较冷,风比较大,浪也比平时高多了,我还是跟平时一样做了一下准备运动,就向深水区游了。感觉海水凉了很多,一个接一个的浪头大过来,游得挺费劲,不过我心情却很舒畅,没有了平时拥挤,也没有了平时嘈杂,只有海风和海浪的即兴演奏,第一感觉和大海贴得那么近,似乎已经融合在一起。

当我在沙滩上躺这的时候,耳边响起一个很有磁性的男声:“你是君吧,今天天冷,风又大,你这么躺着很容易感冒的。”我睁开眼睛,一个有点脸熟的男生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我的身边。“你是……”,“我是物理学院的刚,在那次下乡支教的动员会上我们说过话。你不记得了吗?”

刚很魁梧,去支教的路上,我的行李自然落在了他的肩上。到了那个希望小学后,生活的艰苦超出了我们的想象,一日三餐一成不变的蒸土豆加水煮萝卜,一个月中就尝到了两次肉味——我们去的第一顿和走的最后一顿。带去准备做干粮的火腿和方便面,在第一天就分给了那里的学生,那咽这口水的眼神是让谁也无法拒绝的。晚上,我们几个人聚在一起的时候,不免发发牢骚,但是没有一个人说,“后悔”两个字。这时候,刚总是讲个笑话什么的,让大家暂时用笑声忘却嘴里的土豆味。

看上去成天乐呵呵的刚,其实是个心细的人。常常在我不小心陷入回忆的黯然时候,出现在我的旁边,跟我调侃一会儿,当这个似乎不经意的关心第二次的时候,女生的特有的直觉告诉我,刚对我有感觉了。一个月枯燥的支教生活中,刚借给我的几本书成了打发时间最好的消遣。结束的时候,才有人告诉我,这些书根本不是他带去的,是他磨破嘴皮子从校长家里借来给我看的。

如果现在你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那么你可以问问自己:你对自己现在的生活满意吗?满意的话,你就不用做什么了,好好享受吧;不满意?那就简单了,什么地方不满意,那就是你现在需要做得了。以前我总是用这个方法,来支配自己的时间,似乎屡试不爽,感觉总能让你自己平凡的生活变得充实起来。

我修了双学位,因此,我的业余时间大部分是在图书馆渡过的。那个暑假后,图书馆的自修室很紧张,去晚了就没有座位了,给我占位成了刚的义务。慢慢的,给我打水,给我拿书包,也似乎成了理所当然的事。刚约了我好几次,我都没答应,除了十一的时候一起去爬了一次山,因为有好几个同学一块儿去了。刚显然仔细的打听过我的故事,圣诞节的时候他送了我一张BryanAdams的CD,那张圣诞卡写了这么几句话,圣诞快乐,送你这张Bryan的CD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我挺喜欢那首rightherewaiting。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不要因为曾经失去过,就不敢再去拥有了。天冷了,多穿点衣服,当心着凉了。读到第三遍的时候,我的眼睛已经湿润了。

不留神之间,已经是大四了。那天,刚告诉我一件事,阿杰三天后去北京,他已经被Berkeley录取了。刚默默地说了一句,你去送送他吧,他是中午12点半的火车。我没有去,也许,阿杰是一把一字口的螺丝刀,而我是十字型的螺丝,勉强的话,只会把我这个螺丝拧死。我很清楚,阿杰和我永远只是平行线了。不知道,本来是不该相识的他们怎么相识的,我没有问,刚也一直没有说,只是告诉我,关于我喜欢的音乐,喜欢的作家,喜欢的菜,等等,等等,都是阿杰跟他说的。也许,有些债只要你欠下了,就永远没法还清了。

写到这儿,并没有结束,可是却再也不想继续了……

爱情的日记(篇3)

当你明白爱情的时候也就是你受伤害的时候

人只有受伤后才会懂得爱只有失去之后才会懂得珍惜只有放弃的时候才会知道无奈

人的成长总是在挫折当中的不明白爱是什么不一定就是一件坏事明白以后也许会更烦恼更加厌倦这个世界

真爱无处不在别怕受伤不管失败多少次你的真爱都在前面等着你

爱是他在的时候,眼睛里只有他一人他不在的时候,一切都带有他的影子

爱是在寂寞的夜里,思念如潮水般涌来手里捧着书却怎么也看不进去,心里惦记着他此时是否还在加班吃没吃晚饭,是不是如自己想着他一般想着自己

爱是希望他和自己步调一致,和自己心灵相通他无心说的一句玩笑话也能让自己顷刻情绪低落甚至眼泪汪汪在他面前,自己是从不设防的

爱是无论到哪都希望有他陪伴。可以站在海边给他打手机,让他听听海浪的声音;也可以因为在异乡的街道上看到一个酷似他的背影而愣在原地久久不动。

爱是他临出差前千叮咛万嘱咐,往他的背包里塞满衣服和食物在车站要等到火车开走才肯离开并且在他走后的日子里天天心神不定,一遍遍的祈祷他能够平安归来。

爱是在受委屈的时候,爬在他的胸前痛哭,没有伪装没有顾虑,把所有的烦恼统统告诉他,并渴望从他的怀抱中得到安慰。

爱是周末利用半天时间亲手做出几道好菜满足的看他吃下去;是在寒冷的冬天不断为他的咖啡杯里续上热水;是和他走在街上任由他紧紧挽着自己的手;是在他旁边安静着坐着,幸福地看着他在电脑前工作时专心的样子。

爱是听他将自己童年的趣事,然后微微一笑,心中更加怜惜眼前这个曾经如此调皮捣蛋的男人

爱是在楼道了看见他,脸上装出一副毫不在乎的表情,但在擦肩而过时细心感受身边颤动的空气,于是忍不住回头望一眼

爱是输不爱是输不起的游戏,付出全部只后,留下的可能仅仅是刻在心底的一道伤痕

爱是明明离不开他,却要不得不放弃他,因为他要的幸福,也许我给不了。不敢霸占他,希望看他找到幸福,即使那份幸福不是跟我分享的。

爱是,在任何时候都想跟他分享,快乐的时候甚至希望把所有快乐都给了他。为了爱付出多少,这要问你爱他有多深,爱的有多真。如果你们的爱是刻骨铭心的,致死不愈的,那想必也不会在乎爱的过程中你付出了多少吧。即使付出的再多,你也不会嫌多不会计较,因为你会觉得值得。如果你质疑了你的付出,意识到自己的付出应该有个尺度有个量来衡量的话,是不是可以说,你对爱已经开始动摇了呢,已经开始怀疑自己的付出是否和回报成比例。其实付出多少也许都不可能换的回来一段真心真意的烈的爱情,可一但爱来到我们面前,往往我们会无时无刻去为它付出,我们沉浸在幸福中以至忘记并且豪不在乎我们到底为了爱付出了多少……

爱情的日记(篇4)

古老的爱情不会老

爱情是古今文学永恒的主题。古往今来,有多少爱情让文人骚客争相吟诵。而翻开《诗经》,我们会发现,关于爱情的诗歌占了很大的篇幅,《诗经》共有305篇,其中爱情诗就有80篇。这些爱情诗从各种角度反映了那个时代男女的爱情姿态。从相识到相知,从相恋到相思,每一首小诗透过千年的时光给我们娓娓道来一段爱情故事。

翻开《诗经》,有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爱情憧憬;有求我庶士,迨其谓之的大胆表白;有一日不见,如三秋兮的刻骨相思;有汉有游女,不可求思的失望苦楚;有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的浓浓深情,也有女之耽兮,不可说也的被弃怨恨。一部《诗经》,写尽了爱情的各种姿态。或喜或悲,或爱或怨,凡是在恋爱中可能发生的,在《诗经》中都能读到。这些古老的诗句,虽然离我们现在相隔了两千多年,我们读来仍感同身受。也许,这就是经典的力量。

《诗经》里的爱情,质朴真实,毫不做作。它并不专颂才子佳人,也不渲染悲伤离别,它只是古老先民的一种真情实感,反映了民间生活的真实风貌。诗中没有太多的风华雪月,有的是质朴的情怀。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一首《蒹葭》,我们可以感受到两千年前那种古老、质朴、率真的民间爱情,诗中娓娓道来的单相思透过千年的时光直抵我们的心灵。所谓伊人,在水一方那种若隐若现若即若离的爱情就像水中花镜中月一样摄人心魄,直到今天,我们仍然痴迷。或许这就是真实的力量,不经修饰渲染的诗歌,直到今天还能打动人心。

追求自由是人的天性,何况是追求爱情的自由。看过太多古典的爱情由于父母之命而被棒打鸳鸯。想起《孔雀东南飞》的哀哀雀鸟,想起陆游与唐婉的《钗头凤》。身不由己的爱情总是令人垂泪惋惜。与之相比,《诗经》中的爱情就幸运多了。《诗经》中有很多描写男女自由恋爱、相会的诗歌。《静女》中的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把一个与男子约会的少女的羞涩描写的淋漓尽致。《月出》里的美女与心上人幽会,姗姗来迟,月出皎兮,佼人僚兮。

爱情的日记(篇5)

爱是至死不渝-爱情日记大全

那年,泰民16岁,喜欢上了一个人。那个人18岁。他叫崔珉豪。

虽然是同一个班的,却从来没有和他像其他人一样称兄道弟,也许是因为有着羞涩又特殊的心情,泰民反而更加小心翼翼。从此,泰民开始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每天每天,自己趴在书桌,窝在被窝,写下一切关于珉豪的东西,然后自己细细回味。他没有想过要表白,仅是这样就很满足。两个人就这样一直保持着普通同学的关系,哪怕只是每天早上在教室门口偶遇的一声招呼,都会让泰民高兴很久。

泰民想,珉豪一定是喜欢那些长着长发,大眼睛,笑得甜甜的女孩子,可是每次看见镜子里的自己,他也只能落寞地摸摸自己齐耳的短发,然后甜甜地笑开。再怎么说,自己都是男生啊。

就这样,泰民的暗恋一直默默坚持了3年,日记也写了三本。然后,大家因为上大学,各奔东西。

毕业同学聚会时,泰民好不容易偷偷记下珉豪的手机号码,在分开后的大学时光里,每每握着手机捏出熟记于心的号码却不敢打出去。日记本写到第四本的时候,泰民作为交换生争取到了去珉豪的学校的机会,可是当珉豪牵着一个漂亮的女孩子站在泰民面前时,泰民的心揪着一点点痛。尽管这样,泰民还是笑得甜甜的,眼睛眯成一条线,歪着头打了招呼:学长好。

珉豪作为学校的前辈,自然对泰民多加照顾,似乎总是对泰民有许多特殊的心思,会时不时关心他吃不吃得饱,睡不睡得好,泰民的生活起居他都要管,而泰民也很乖,总是听话地配合珉豪,好好吃饭,好好作息,好好学习。

一年后,泰民带着第五本日记回到了自己的学校,从此之后和珉豪的联系又开始回到最初的状态,没有联系。泰民的第六本日记,一直都在回忆着作为交换生那一年的美好生活。而在他通过各路朋友搜集的消息中得知,珉豪似乎身边的女孩子又换了的时候,他的美好回忆录至此结束。

写到第七本日记时,泰民考上了珉豪那所学校的研究生,可是珉豪却出去工作了。泰民只能抱着他的日记本开始他无聊又艰辛的研究生生活,而珉豪因为优秀能干,一路高升。

在接到珉豪与他老板女儿的婚礼请柬时,泰民擦了擦眼角的泪水,将它夹入了第十五本日记里。然后写上【只要你幸福,什么都好】。泰民准时参加了婚礼,他定定看着那位美丽贤淑的女子,得到了珉豪的承诺,仿佛那就是自己,然后在台下笑着笑着就泪流满面了。

那天,泰民竟然在酒席上大醉,清醒后才知道是珉豪提前离席将自己送回家的。他的婚礼他还提前离席么?泰民捂着心口,有说不出的痛。

泰民的爸爸催了很久,希望泰民娶一个媳妇回来,顾顾这个从小就没有母亲的家。可是泰民总是无动于衷。日复一日地努力工作,写着日记。泰民也因为聪明优秀,不断加薪升职,可是他却从不乱花钱,一点点把钱存下来。

待到书柜上的日记本储到第二十五本时,泰民突然得知珉豪岳父的公司倒闭,岳父带着全家逃走,留下珉豪一个人,妻离子散。那天,泰民连夜找了一晚上珉豪,却在自己学校的操场上找到酩酊大醉的珉豪。

泰民心疼地走上去,扶起他让他靠在自己的怀里。还记得,在这个操场,泰民偷偷看过无数场珉豪的足球赛,珉豪每次都能夺得冠军,然后泰民就会自己跑去超市给珉豪买最贵的那种天然果汁,顺便给自己买一小盒香蕉牛奶,到了晚上自习时就会将果汁偷偷放在珉豪的课桌上。那种满足感整整布满了他当天日记本的好几页。

泰民低头捋好珉豪额前的碎发,低下头在珉豪耳边窸窸窣窣说了些什么,然后就走了。

第二天清晨,珉豪迷迷糊糊起来,揉揉太阳穴发现身边没有人,可是依稀记得昨晚有一阵很熟悉很安心的味道,还有一个温柔的声音对自己说着什么,说了什么?说了什么到最后珉豪都没有想起来。

爱情的日记(篇6)

雨夜情思-爱情诗

怎能忘记

绵绵雨季

油纸伞下

相拥相依

急促的呼吸

诠释着

邂逅的美丽

下雨的夜

总把你想起

就象蜜蜂

恋上了花蕊

一颦一笑

全都刻在我心里

从未离去

街灯亮起

雨幕深深

滴答的水声

敲击我的心扉

溅起的水花

幻化成

甜美的回忆

不知此时

你是否感到

这雨中的情谊

但愿今夜的雨

演绎成不老的传奇

铭刻在

爱的伊甸园里

爱情的日记(篇7)

几乎每天都是在爱里翻腾,看着别人的爱情故事,从甜蜜走到悲伤。在自己的爱情里,依然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迷茫。

爱情,总归是一个美好的开始,美好的让所有人都以为,相爱的人可以永远携手走下去。

爱情,总归有一段甜蜜的回忆,甜蜜的让曾全心付出的人,直到受到伤害仍无法忘记。

是的,只有相爱的人,才能让爱情永恒。然而,若有其中一方没有勇气再继续承担起爱情这任重担,那么,任何所谓美好的爱情,必将只能用痛苦做结局。

我们没有谁能够去解释,这所谓的爱,和这所谓的伤害。

我们谁都想把爱情看的比较透彻,却不想,总是会被伤害,把爱情纯洁的光彩湮没。

有一句话说的很好。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但拥有一个人一定要认真去爱。

我们谁能做的到这么神圣?不能,所以伤害是注定的。

我一直很喜欢说的一句话,想要爱就不要怕伤害。

鼓励别人的同时,同样在鼓励自己。谁不怕伤害?我承认,我怕,非常怕。

每次她跟我提出分手的时候,我总是把自己伪装的极度坚强。看着她伤心痛苦的流泪,我总是冷冷的笑着。眼泪吞进心里,只是不想被她看到。

她说我变的冷漠。

这根本不是我!我曾是惟爱视命的男人,一直都是!

可是爱情的伤害,让我没有能力再去承受,那种痛苦,是撕心裂肺的令人窒息!

我伪装着坚强,收藏起感情,不想再看到镜子中,默默落泪,不要命的抽烟,永远不见笑容的憔悴面容。

爱情是一个美好的开始,若有任何一个人先退缩,再美好的爱情,也只能在伤害面前止步!

爱情的日记(篇8)

丫头-爱情经典情感日志

丫头

我的傻丫头

我不想

走在你的身后

并着走多好

我可以拉着你的小手

美美的悠

丫头

我的丽丫头

我知道我长得好丑

你要么闭上眼睛

随着感觉,跟着走

亲,抬脚

咱要上楼

丫头

我的笨丫头

我削的苹果

你总是吃不够

你说,亲爱的再来一个

大大甜甜的

我舍不得咬上一口

丫头

我的心头肉

只要你不要星星月亮

我宁愿当牛做马

为你挣得世界上

你想要的

所有,所有

xx10月10日18时

爱情的日记(篇9)

如果爱情还值得相信

因为爱情

我失去了友情

因为爱情

我又得到友情

因为爱情

我又在徘徊

爱情

让我伤害一个爱我的人

爱情

让我伤害失去爱我的人

我知道爱情这样的东西

真的很残酷

不值得再相信

所以

我放弃一个很爱我的人

也同时放弃我要爱的人

或许

第一次爱情是懵懂

或许

第二次爱情是执着

或许

第三次爱情是一生

爱情

如果这的去相信

我伤害过一个人

让他再次受伤

我就会失去一个被爱的权力

也同时失去爱一个人的权力

如果爱

就要好好在一起

如果爱

就要好好珍惜彼此

如果爱

就要学会放开一个人

爱情的日记(篇10)

第一世

在恐龙灭绝之后不久,她爱着他,但是他不知道。

她把最甜美的果子喂到他嘴里的时候,他不知道;她把最精美的兽骨项链挂在他脖子上的时候,他还是不知道;他穿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兽皮衣服,戴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兽骨项链,身边还跟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女人,但是他还是不知道这是因为她爱他。

在那个时候,和外族的战争是不可避免的。胜利者得到奴隶和生存的权利,失败者注定要失去一切。在无数次氏族战争中的一次,他们战败了。有的人失去了自由,有的人失去了生命。通常失去生命的是男人,失去自由的是女人。被俘虏的男人等着被杀,女人则被异族男人领回他的洞穴。她知道这样一来,他们就更不可能在一起了。她和他都将成为异族的奴隶,奴隶是没有自由的。

她没想到他可能被杀。当她看着他在异族人的刀下倒下去的时候,她哭了。

她曾经为他哭过无数次,只有这一次是当着他的面,直到那一刻,他才明白原来一切都是非比寻常,他才知道她爱他。他在心里说,我欠你一滴泪。异族的首领发现有个女俘虏在他们处死异族人的时候死了,据说是因为心碎了。

第二世

他是一只飞鸟,她是一条游鱼。他们相爱,但无法见面。

他去找神--飞鸟总是最靠近神的动物。神对他说:你们的姻缘是三生三世的,这是第二世,既然这辈子没有指望了,那就等下辈子吧。

鸟是没有眼泪的,但是他的心在哭。

神轻轻吧了口气:我看见你的心在流泪,我可以用法力让你能够流泪,但是你要记住,只有一滴。我告诉你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吧,据以前的神说,只要大海干枯了,水里的游鱼就会变成飞鸟......

他马上走了。看着他的离去,神自言自语:哎,我又说谎了。

在此后的日日夜夜,他抑制着自己思念的眼泪,并且叫着:不哭,不哭!不停地衔着石头投到海里。在心里,他无数次地看见海枯了,她变成了鸟,然后他对她流下那一滴珍贵的眼泪,对她说:我爱你!但这一切都只在心里出现过。

有人说他是布谷鸟,提醒大家及时播种;有人说他是精卫鸟,为了复仇才要填平大海--但他们都错了,他们不知道这是三生三世的爱情。

直到有一天,他要倒下了,虽然他不相信海是填不干的,但是他确实筋疲力尽了,他感觉自己要哭了,他拼命地抑制自己,他声嘶力竭:不哭!不哭!他挣扎着最后一次飞向大海--就算死,也要死在海里,死在她身边。他渐渐地沉向了海底,在生命最后一刻,他看见了她的身影,她也看见了他。

但是他们看不见彼此的眼泪,因为她们都在水里。

第三世

其实,当她还是鱼的时候,她就发誓要变成飞鸟,这样就可以和他在一起。于是第三世的时候,她就变成了一只飞鸟。他呢?却变成了一只小飞虫。这次是她去找神的,神对她说:这是你们最后一世的姻缘,是最后的机会了,过了这一世,你们彼此将相忘于江湖。神又一次看见鸟在心里流泪,于是对她说,在他的第三世,你会遇到危难,到时候他会穿着金甲圣衣于水火之中,还你一滴泪。

风,把她的神说的话传到了他的耳朵里。他笑了,他知道他终于可以在这第三世见到她了,这样,那些话,那滴泪都可以送给她了。

这一世,他们互相寻找,向左,向右,不断地选择。不止一次,他们在同一条路上飞过,但是时间不同;不止一次,他们在即将相遇的时候,却选择了相反的方向,就此错过。天空实在太广阔了。

冬天的某一天,风告诉他,她正朝着他飞来,叫他在这儿等着。

他欣喜若狂,生怕错过她,依偎在一棵松树上四处张望,他发现有时候阳光竟是那样的灿烂。这两世,他是第一次有时间注意到这件事情。

太阳注意到另一件事:他快死了!因为没有任何一只飞虫能度过冬天。他等不到她了。

他开始感到自己快要死了,他恨,他恨飞虫的寿命太短暂;他恨前世的飞鸟不会游泳;他恨自己这么晚才明白她爱他。他快要死了,但是他不能死,因为这是他们姻缘的最后一世了。

那么金甲圣衣呢?那么那一滴泪呢?难道神又说谎了?

她正在飞过来,但是他的生命急速在流逝,看到这一切,他依偎的那棵松树哭了,松树的眼泪是一滴松脂,这滴泪正好把他包围起来,紧紧地,使他的生命不再流逝,他因此保住了最后一点生命力。但同时也失去了行动的自由。

这是最后一世了,谁也不忍眼看着他们再次错过。她飞来了,他喊,但是他喊不出来,松脂已经凝固。她看见了一个金黄的东西,是那样的耀眼,但是她错过了,因为在她心里,多么耀眼的东西也没有他重要。

最后一世,他们就这样错过了。

在她筋疲力尽倒下的时候,太阳哭了,因此天阴了;风哭了,因此下雨了。

后来

时光不顾一切向前飞奔,轮回照样进行,千年轮回,使松脂变成了琥珀,而他,还靠着最后那一点点生命力活在他的第三世,守望着那段未完成的姻缘。

无数次轮回后,她又变成了女人,但她早已忘记了那段三生三世的姻缘,她有了一个心爱的人,他们幸福地在一起。有一天,他的男朋友看见了这只琥珀,买下来做成了项链送给她,她把他挂在脖子上。

这是第一次,他们如此亲近地呆在一起,但是他已经不能说话,她早已忘记,看着她和男朋友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他有时候很嫉妒,有时候很开心,但更多的是悔恨--如果自己早一点明白的话,他和她早就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他无数次地哭泣,但他已无泪。

有一天,她的公司失火了,她在顶楼,她拼命地逃啊,但火势很大,脚下一片火海。火神咆哮着:我还要吞噬一条生命!她听不到,因为她已经不是远古的生物了。他听到了,他还活在他的第三世。

这一刻,他蓦然想起千年前神的话语:在你的第三世,她会遇到危难,到时你会穿着金甲圣衣救她于火海之中,然后还她一滴泪。原来如此!火神吞噬了最后一条生命--那条用琥珀做成的项链,也就是活在第三世的他,火神在她的背后止步。

她奔出火海,扑到男朋友的怀里,哭了。人们都说她能从火海里逃生真是奇迹。她的男朋友抱着她哭了,大声说:我爱你!

她周围的人很清楚地听到了,但是没有人听到火海里那只千年小虫的临终话语,那也是一句我爱你!

爱情的日记(篇11)

爱情就像冬至的饺子

今天是冬至

办公室里异常热闹

迎新年节目刚排练完

同事们就开始议论着

晚上回家包饺子吃

中午我对老公说

晚上我们包饺子

下班铃声一响,我急忙赶回家

一进家门不见老公在客厅

推开厨房门一看,哇塞!好香呀

老公正忙着包饺子呢

老公一边忙着一边说

冬至是满族人重要的节日

有冬至大如年的说法

人们为消灾祈福

在冬至日有祭神祭祖的习俗

不忘祖先恩德祈福迎祥

爱情的日记(篇12)

宪法,法律是谁的意志,

我不信天下人真的会众口一词!

至少我有我的意愿。

我总想我的意愿要高于宪法,更高于法律,

至少在我的眼里,在我的生活里:

$1__VE_ITEM__一、人我的基本权利不受任何人我的任何权利所干扰,制约,破坏,因为它是要先于人的存在;

$1__VE_ITEM__二、人我的基本权利有生命权,自由意志权,更高的快乐幸福追求权;

$1__VE_ITEM__三、人有尊重的权利,具体为1、对等权,要排除生理,情感的干扰,仅凭良心上的尽力为原则,2、自由选择权,3、个人劳动所得到的,个人有完全自由支配的权利。在婚姻里,它不作为共同所拥有,仍是个人的,4、谁想获得,谁就要付出劳动,自愿承担,履行该角色的义务;

$1__VE_ITEM__四、捍卫它人的权利不受人我侵犯,也是捍卫自己的权利不受它人侵犯的优先条件。

有谁的意愿同我的,那么愿意同往吗?

有一天,男人的女人外遇了,和别的男人有了,跑了。男人可以发火,后悔,痛惜,遗憾,内疚……但是他仍然要赞同,支持她。因为她也有追求最高快乐幸福的权力,她的人生当然她做主,绝不能因为有了另一方的存在而阻碍她的获得,发展。这也是因为男人渴望这样,更何况在男权社会里男人往往更容易出墙。男人支持女人的权利,——也是支持自己的权利,是一回事,发脾气,也是情理之中,却是另一回事。

有人说那是发生在别人的身上,才会这样轻松地说教。——若是发生在我的身上呢?让我仔仔细细地想想。其实,我还是觉得自己只不过是一只动物,有基因的自私,好色,任性,固执,变心。不过,至少很少人会像我这样如此诚恳地坦白地承认,我没有必要把小时候不雅观的裸照烧掉,其实,那个白白的小弟弟还是满可爱的,挺逗人惹人的。我会努力试着去做,像我所说得那样。

爱情的日记(篇13)

说说心情短语:关于爱情

1.是不是爱,得看它能不能经得住时间的考验!3年?5年?xx?xx经得起,那才称得上娶与嫁,只是一个红尘中的俗式。

2.爱,不一定要拥有!

3.爱,不一定要结婚。

4.婚姻是现实的,爱是浪漫的。

5.爱不必生死不离,可以寄去一份相思,悄悄递去一份情感,默默的一份牵挂。这种感觉虽然有些苦涩,但很美。

6.爱并不一定要有婚姻,做红颜知已也是一种爱。

7.真心的爱,不是某种形式的确立,而是实实在在的理解与宽容,是真诚的关心和体贴。朋友,知己,夫妻都是如此。

8.爱跟被爱都没错,爱也是一种心理寄托!开心就好!

9.只要知道远方有个想着你,念着你,默默的祝福你,那是更大幸福。

10.爱不必生死不离,可以寄去一份相思,悄悄递去一份情感,默默的一份牵挂。有些爱用语言是无法表达的,纯真、清澈......

11.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如果相信爱情是永恒的,就没必要为他准备墓穴喽。

12.爱,这个字的意义有几种。

13.爱情本就与婚姻无关,有婚姻未必存在爱情,反之亦是如此~~~

__VE_ITEM__三、人有尊重的权利,具体为1、对等权,要排除生理,情感的干扰,仅凭良心上的尽力为原则,2、自由选择权,3、个人劳动所得到的,个人有完全自由支配的权利。在婚姻里,它不作为共同所拥有,仍是个人的,4、谁想获得,谁就要付出劳动,自愿承担,履行该角色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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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的日记(篇1)

和父辈一样,她和他只是通过了最原始的相亲,相识,相知,没有经过男女之间的相恋,便结了婚。

婚后,她每天早早起床,给他准备早餐、给他熨烫西服,而后,再把家整理的干干净净,打理的井井有条。他的父母,她也照顾的无微不至。他知道她闻不惯烟味,为此他戒掉了多年的烟。

他是个沉默的男人,和她没有多少话说,因此家里从没有发生过“战争”。人前人后,他对她从未有过任何亲昵的举动,因此她经常抱怨他木讷,不懂风情。当然,她自己也是一样。这种相敬如宾,似乎总隔着一层距离。这不是她期望中的爱情,这种平和中暗藏的距离,让她感到压抑。

重庆的冬天已经来临,天气冰冻如霜,但她前男友的一个电话却如同初雪乍晴的太阳,让她的心在片刻间冰消雪融。听着那个熟悉的声音,她的心无节律地狂跳起来。

她本以为,曾经的往事,已忘得一干二净,然而,他的电话却唤起了她内心最深刻的记忆。是的,她爱他,即便已经过去很多年,即便当初他舍弃了她。但她的内心,却一直都装着他。

前男友说:“我现在在沙坪坝三峡广场,我想见你。看着对面重庆爱德华医院的那个‘爱’字,我想起了我们相爱的点点滴滴。”他还说,“这两年我一直在找你,我们可以重新开始吗?”

下午,她按时下班,走出公司,在路口停住了脚步。家在后,前男友约定的地方在前。往后走?往前走?她心乱如麻。转身,往回家的路走去,停下,难道这辈子,就要和这个男人平淡如水地过下去吗?不甘心,又转回头,往前走去,又停下……不停的来回变动,让她精神有些恍惚,完全忘了来来往往的汽车。直到汽车轮胎磨擦地面发出的尖锐声,伴随着一声惊呼,她的手被另一只大手用力地一拉,便闪过了车身。

此时,小车司机探头出来吼道:“没长眼睛吗?找死是不是?”另一个沉稳的声音,却在耳边轻声说:“乖,没事,不怕,我在这里。”

听着这个两个声音,她发现都是如此熟悉。她了看车里的男人,又扭头看了看抓着自己手的男人。车里的男人突然惊喜地喊:“宁宁,怎么是你?我正要去接你呢!”

身边的男人推开她一点,仔细打量她后,才长舒了一口气说:“还好,没被伤着。”而后,又把她紧紧拥进怀里。沙哑的说道:“每次上下班,我都提醒你过马路要小心,你怎么都不注意呢?要是你有个什么三长两短,我……”而后,便沉默了。她不知道说什么好,便低着头不去看他,但她却发现滴滴冰冷的水滴滴在自己的脸上,她知道,那是身边男人留下的眼泪。

那一刻,她才发现,她爱他,他对前男友的爱,只是一个留在心底的回忆。她多年漂浮不定的心,在此时安定了下来。她握紧身边男人的手,脸上泛起可爱的红晕:“咱回家吧,我做糖醋鱼给你。”然后,就扯着他,转身离开了。

路上,他问:“刚刚那个男人,你认识?”

她挽住他的胳膊,整个人几乎都靠在他的身上,淡淡地说:“他,认错人了。”他笑了,紧紧地把她拥进怀里,他知道,他们的爱情,因为这一场意外的事故,终于安全地度过了磨合期。

爱情的日记(篇2)

98年夏天,我跨进了这个海滨城市,跨进了一所让我这辈子也无法从记忆中抹去的大学。

和阿杰的相遇很自然也很偶然。自然是因为他大我一届,所以到车站接新生很自然,偶然是这么多新生,这么多接站的人,偏偏让他接我回学校了。而且,他居然是我老乡。对我这个第一次离乡背井的女孩来说,这种亲切感,一下子就把阿杰当作自己的亲人一般。开学一个月后的一场高烧,亲人就成了恋人了。孤独,带着病痛的孤独,有时候可以变成一种很强大的力量,把我的矜持和高傲统统击的粉碎。阿杰,客观的说,是一个优秀的男孩子,高高瘦瘦的,戴副眼镜的那种书生,平时话不多,但是很会疼女孩子。在我躺在床上的那几天,他给我买药,买花,买水果什么的;很体贴的嘘寒问暖,虽然不多的几句话,却已让我感动,让我流泪,就这样我习惯了身边有个人爱护我,关心我,心疼我,我想,女人,天生是一种需要呵护的花儿,一只需要爱抚的猫儿吧。

我没想到,爱情,如果这可以叫做爱情的话,来得这么快。大学生的恋爱,简简单单,每天也就是等着我一块儿吃饭,一块儿自习,一块儿散步,但就这么简单的生活,却让我快乐的不知所措。和阿杰在一起,总是有说不完的话,宿舍里的,家里的,生活上的,学习上的,阿杰的话不多,是一个很好的听众,只要他用眼睛专心致志的看着我,只要他偶尔一个淡淡的微笑,我就觉得好幸福,似乎整个世界一下子都亮了起来。

圣诞节的那个晚上,他第一次吻了我,其实就象到了夏天自然会有雷雨一样,一切发生得很自然。现在回忆起来,只是记得当时心跳的厉害,脸红了老半天。说起来也挺可笑,那居然是我的初吻。有必要补充一下,我父母都是老师,老爸在一大学教哲学,老妈是一中学的音乐老师,他们就算不用说一句话,这近20的耳闻目染的熏陶,也足以让我变成一个典型的传统的东方女孩,认为上学时谈恋爱就是不道德,是坏孩子才做的事情,早恋似乎跟堕落有着必然联系似的。有时候这种潜移默化的东西,根本让你无法抗拒,从小这种家庭环境,让我象一列火车,沿着既定的轨道开往既定的终点站。所以,在上大学前,我就像一棵盆栽的玉兰花,尽管长得很好,开得很美,但是缺乏一种内在的生机和活力。走进大学,慢慢想我打开了一扇自由的窗户,一个爱的空间。

就像阵雨一样,来得快的东西,往往去的也快。其实也不是件大不了的事,但是我却因为它,无法接受阿杰继续留在我的世界里。那是一次做公车的时候,一个小偷的手在我们眼皮底下伸进了一只别人的裤兜,我看了一眼阿杰,他的眼神示意我不要多管闲事。但是,我还是喊了,手缩回去了,没有人吭声。我当时没有说什么,直到3天后,晚上睡觉前,我给阿杰打了一个电话,就说了四个字,阿杰,分手吧,没有等他有任何反应,我就挂了电话,因为,我心疼,那个晚上,就象齐秦的歌,我的眼泪陪我过夜。也许该给阿杰一个交待吧,我写了一份信,当作解释,也给我的初恋画上一个并不圆满的突然句号。我只是告诉他的叔叔是谁(他和持刀歹徒搏斗时候,数十名围观者,无一上前相助,我叔叔至今仍躺在病床上,也许要躺一辈子)。

我得让自己有事情可做,因为当我一安静下来,回忆就会逼着我看不想看的幻灯片一样,把那些本来以为早已从记忆消失得画面,重新给你清晰的放映出来,每看一次,你觉得似乎已经愈合的伤口就又裂开一次。

我把精力都放到学习和一些社会工作上,一年下来,我自己都觉得不再是从前的我了。从那时候,我开始相信任何一个普通人都可以迸发出超乎想象的潜力,女人也完全可以做的比男人出色。我是班上唯一一个学双专业的人,因为我们专业本来就难,但是我还是学了商务英语专业。

大二的那个夏天,暑假没有回家。因为我参加了贫困地区志愿支教。

考完试,离志愿活动开始还有好几天。我没事就去海边游泳,蓝蓝的海水,宽宽的海面,轻轻的海风,使我可以完全放松自己,我喜欢拼命游,直到自己彻底的精疲力尽,然后就躺到沙滩上,晒晒太阳,这个时候是我最喜欢这个城市的时候。

上帝说,给你关上一扇门,就会给你打开一扇窗。其实上帝已经给我打开过很多窗了,我总是自己轻轻的把她关上了。每一次我收到纸条,或者礼物,甚至最直接的电话或者当面表白,我总是能保持一种超然的姿态,连我自己都惊讶于自己的成熟,我不想伤害任何一个人,也不想接受任何一个人。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是个阴天,天比较冷,风比较大,浪也比平时高多了,我还是跟平时一样做了一下准备运动,就向深水区游了。感觉海水凉了很多,一个接一个的浪头大过来,游得挺费劲,不过我心情却很舒畅,没有了平时拥挤,也没有了平时嘈杂,只有海风和海浪的即兴演奏,第一感觉和大海贴得那么近,似乎已经融合在一起。

当我在沙滩上躺这的时候,耳边响起一个很有磁性的男声:“你是君吧,今天天冷,风又大,你这么躺着很容易感冒的。”我睁开眼睛,一个有点脸熟的男生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我的身边。“你是……”,“我是物理学院的刚,在那次下乡支教的动员会上我们说过话。你不记得了吗?”

刚很魁梧,去支教的路上,我的行李自然落在了他的肩上。到了那个希望小学后,生活的艰苦超出了我们的想象,一日三餐一成不变的蒸土豆加水煮萝卜,一个月中就尝到了两次肉味——我们去的第一顿和走的最后一顿。带去准备做干粮的火腿和方便面,在第一天就分给了那里的学生,那咽这口水的眼神是让谁也无法拒绝的。晚上,我们几个人聚在一起的时候,不免发发牢骚,但是没有一个人说,“后悔”两个字。这时候,刚总是讲个笑话什么的,让大家暂时用笑声忘却嘴里的土豆味。

看上去成天乐呵呵的刚,其实是个心细的人。常常在我不小心陷入回忆的黯然时候,出现在我的旁边,跟我调侃一会儿,当这个似乎不经意的关心第二次的时候,女生的特有的直觉告诉我,刚对我有感觉了。一个月枯燥的支教生活中,刚借给我的几本书成了打发时间最好的消遣。结束的时候,才有人告诉我,这些书根本不是他带去的,是他磨破嘴皮子从校长家里借来给我看的。

如果现在你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那么你可以问问自己:你对自己现在的生活满意吗?满意的话,你就不用做什么了,好好享受吧;不满意?那就简单了,什么地方不满意,那就是你现在需要做得了。以前我总是用这个方法,来支配自己的时间,似乎屡试不爽,感觉总能让你自己平凡的生活变得充实起来。

我修了双学位,因此,我的业余时间大部分是在图书馆渡过的。那个暑假后,图书馆的自修室很紧张,去晚了就没有座位了,给我占位成了刚的义务。慢慢的,给我打水,给我拿书包,也似乎成了理所当然的事。刚约了我好几次,我都没答应,除了十一的时候一起去爬了一次山,因为有好几个同学一块儿去了。刚显然仔细的打听过我的故事,圣诞节的时候他送了我一张BryanAdams的CD,那张圣诞卡写了这么几句话,圣诞快乐,送你这张Bryan的CD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我挺喜欢那首rightherewaiting。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不要因为曾经失去过,就不敢再去拥有了。天冷了,多穿点衣服,当心着凉了。读到第三遍的时候,我的眼睛已经湿润了。

不留神之间,已经是大四了。那天,刚告诉我一件事,阿杰三天后去北京,他已经被Berkeley录取了。刚默默地说了一句,你去送送他吧,他是中午12点半的火车。我没有去,也许,阿杰是一把一字口的螺丝刀,而我是十字型的螺丝,勉强的话,只会把我这个螺丝拧死。我很清楚,阿杰和我永远只是平行线了。不知道,本来是不该相识的他们怎么相识的,我没有问,刚也一直没有说,只是告诉我,关于我喜欢的音乐,喜欢的作家,喜欢的菜,等等,等等,都是阿杰跟他说的。也许,有些债只要你欠下了,就永远没法还清了。

写到这儿,并没有结束,可是却再也不想继续了……

爱情的日记(篇3)

当你明白爱情的时候也就是你受伤害的时候

人只有受伤后才会懂得爱只有失去之后才会懂得珍惜只有放弃的时候才会知道无奈

人的成长总是在挫折当中的不明白爱是什么不一定就是一件坏事明白以后也许会更烦恼更加厌倦这个世界

真爱无处不在别怕受伤不管失败多少次你的真爱都在前面等着你

爱是他在的时候,眼睛里只有他一人他不在的时候,一切都带有他的影子

爱是在寂寞的夜里,思念如潮水般涌来手里捧着书却怎么也看不进去,心里惦记着他此时是否还在加班吃没吃晚饭,是不是如自己想着他一般想着自己

爱是希望他和自己步调一致,和自己心灵相通他无心说的一句玩笑话也能让自己顷刻情绪低落甚至眼泪汪汪在他面前,自己是从不设防的

爱是无论到哪都希望有他陪伴。可以站在海边给他打手机,让他听听海浪的声音;也可以因为在异乡的街道上看到一个酷似他的背影而愣在原地久久不动。

爱是他临出差前千叮咛万嘱咐,往他的背包里塞满衣服和食物在车站要等到火车开走才肯离开并且在他走后的日子里天天心神不定,一遍遍的祈祷他能够平安归来。

爱是在受委屈的时候,爬在他的胸前痛哭,没有伪装没有顾虑,把所有的烦恼统统告诉他,并渴望从他的怀抱中得到安慰。

爱是周末利用半天时间亲手做出几道好菜满足的看他吃下去;是在寒冷的冬天不断为他的咖啡杯里续上热水;是和他走在街上任由他紧紧挽着自己的手;是在他旁边安静着坐着,幸福地看着他在电脑前工作时专心的样子。

爱是听他将自己童年的趣事,然后微微一笑,心中更加怜惜眼前这个曾经如此调皮捣蛋的男人

爱是在楼道了看见他,脸上装出一副毫不在乎的表情,但在擦肩而过时细心感受身边颤动的空气,于是忍不住回头望一眼

爱是输不爱是输不起的游戏,付出全部只后,留下的可能仅仅是刻在心底的一道伤痕

爱是明明离不开他,却要不得不放弃他,因为他要的幸福,也许我给不了。不敢霸占他,希望看他找到幸福,即使那份幸福不是跟我分享的。

爱是,在任何时候都想跟他分享,快乐的时候甚至希望把所有快乐都给了他。为了爱付出多少,这要问你爱他有多深,爱的有多真。如果你们的爱是刻骨铭心的,致死不愈的,那想必也不会在乎爱的过程中你付出了多少吧。即使付出的再多,你也不会嫌多不会计较,因为你会觉得值得。如果你质疑了你的付出,意识到自己的付出应该有个尺度有个量来衡量的话,是不是可以说,你对爱已经开始动摇了呢,已经开始怀疑自己的付出是否和回报成比例。其实付出多少也许都不可能换的回来一段真心真意的烈的爱情,可一但爱来到我们面前,往往我们会无时无刻去为它付出,我们沉浸在幸福中以至忘记并且豪不在乎我们到底为了爱付出了多少……

爱情的日记(篇4)

古老的爱情不会老

爱情是古今文学永恒的主题。古往今来,有多少爱情让文人骚客争相吟诵。而翻开《诗经》,我们会发现,关于爱情的诗歌占了很大的篇幅,《诗经》共有305篇,其中爱情诗就有80篇。这些爱情诗从各种角度反映了那个时代男女的爱情姿态。从相识到相知,从相恋到相思,每一首小诗透过千年的时光给我们娓娓道来一段爱情故事。

翻开《诗经》,有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爱情憧憬;有求我庶士,迨其谓之的大胆表白;有一日不见,如三秋兮的刻骨相思;有汉有游女,不可求思的失望苦楚;有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的浓浓深情,也有女之耽兮,不可说也的被弃怨恨。一部《诗经》,写尽了爱情的各种姿态。或喜或悲,或爱或怨,凡是在恋爱中可能发生的,在《诗经》中都能读到。这些古老的诗句,虽然离我们现在相隔了两千多年,我们读来仍感同身受。也许,这就是经典的力量。

《诗经》里的爱情,质朴真实,毫不做作。它并不专颂才子佳人,也不渲染悲伤离别,它只是古老先民的一种真情实感,反映了民间生活的真实风貌。诗中没有太多的风华雪月,有的是质朴的情怀。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一首《蒹葭》,我们可以感受到两千年前那种古老、质朴、率真的民间爱情,诗中娓娓道来的单相思透过千年的时光直抵我们的心灵。所谓伊人,在水一方那种若隐若现若即若离的爱情就像水中花镜中月一样摄人心魄,直到今天,我们仍然痴迷。或许这就是真实的力量,不经修饰渲染的诗歌,直到今天还能打动人心。

追求自由是人的天性,何况是追求爱情的自由。看过太多古典的爱情由于父母之命而被棒打鸳鸯。想起《孔雀东南飞》的哀哀雀鸟,想起陆游与唐婉的《钗头凤》。身不由己的爱情总是令人垂泪惋惜。与之相比,《诗经》中的爱情就幸运多了。《诗经》中有很多描写男女自由恋爱、相会的诗歌。《静女》中的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把一个与男子约会的少女的羞涩描写的淋漓尽致。《月出》里的美女与心上人幽会,姗姗来迟,月出皎兮,佼人僚兮。

爱情的日记(篇5)

爱是至死不渝-爱情日记大全

那年,泰民16岁,喜欢上了一个人。那个人18岁。他叫崔珉豪。

虽然是同一个班的,却从来没有和他像其他人一样称兄道弟,也许是因为有着羞涩又特殊的心情,泰民反而更加小心翼翼。从此,泰民开始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每天每天,自己趴在书桌,窝在被窝,写下一切关于珉豪的东西,然后自己细细回味。他没有想过要表白,仅是这样就很满足。两个人就这样一直保持着普通同学的关系,哪怕只是每天早上在教室门口偶遇的一声招呼,都会让泰民高兴很久。

泰民想,珉豪一定是喜欢那些长着长发,大眼睛,笑得甜甜的女孩子,可是每次看见镜子里的自己,他也只能落寞地摸摸自己齐耳的短发,然后甜甜地笑开。再怎么说,自己都是男生啊。

就这样,泰民的暗恋一直默默坚持了3年,日记也写了三本。然后,大家因为上大学,各奔东西。

毕业同学聚会时,泰民好不容易偷偷记下珉豪的手机号码,在分开后的大学时光里,每每握着手机捏出熟记于心的号码却不敢打出去。日记本写到第四本的时候,泰民作为交换生争取到了去珉豪的学校的机会,可是当珉豪牵着一个漂亮的女孩子站在泰民面前时,泰民的心揪着一点点痛。尽管这样,泰民还是笑得甜甜的,眼睛眯成一条线,歪着头打了招呼:学长好。

珉豪作为学校的前辈,自然对泰民多加照顾,似乎总是对泰民有许多特殊的心思,会时不时关心他吃不吃得饱,睡不睡得好,泰民的生活起居他都要管,而泰民也很乖,总是听话地配合珉豪,好好吃饭,好好作息,好好学习。

一年后,泰民带着第五本日记回到了自己的学校,从此之后和珉豪的联系又开始回到最初的状态,没有联系。泰民的第六本日记,一直都在回忆着作为交换生那一年的美好生活。而在他通过各路朋友搜集的消息中得知,珉豪似乎身边的女孩子又换了的时候,他的美好回忆录至此结束。

写到第七本日记时,泰民考上了珉豪那所学校的研究生,可是珉豪却出去工作了。泰民只能抱着他的日记本开始他无聊又艰辛的研究生生活,而珉豪因为优秀能干,一路高升。

在接到珉豪与他老板女儿的婚礼请柬时,泰民擦了擦眼角的泪水,将它夹入了第十五本日记里。然后写上【只要你幸福,什么都好】。泰民准时参加了婚礼,他定定看着那位美丽贤淑的女子,得到了珉豪的承诺,仿佛那就是自己,然后在台下笑着笑着就泪流满面了。

那天,泰民竟然在酒席上大醉,清醒后才知道是珉豪提前离席将自己送回家的。他的婚礼他还提前离席么?泰民捂着心口,有说不出的痛。

泰民的爸爸催了很久,希望泰民娶一个媳妇回来,顾顾这个从小就没有母亲的家。可是泰民总是无动于衷。日复一日地努力工作,写着日记。泰民也因为聪明优秀,不断加薪升职,可是他却从不乱花钱,一点点把钱存下来。

待到书柜上的日记本储到第二十五本时,泰民突然得知珉豪岳父的公司倒闭,岳父带着全家逃走,留下珉豪一个人,妻离子散。那天,泰民连夜找了一晚上珉豪,却在自己学校的操场上找到酩酊大醉的珉豪。

泰民心疼地走上去,扶起他让他靠在自己的怀里。还记得,在这个操场,泰民偷偷看过无数场珉豪的足球赛,珉豪每次都能夺得冠军,然后泰民就会自己跑去超市给珉豪买最贵的那种天然果汁,顺便给自己买一小盒香蕉牛奶,到了晚上自习时就会将果汁偷偷放在珉豪的课桌上。那种满足感整整布满了他当天日记本的好几页。

泰民低头捋好珉豪额前的碎发,低下头在珉豪耳边窸窸窣窣说了些什么,然后就走了。

第二天清晨,珉豪迷迷糊糊起来,揉揉太阳穴发现身边没有人,可是依稀记得昨晚有一阵很熟悉很安心的味道,还有一个温柔的声音对自己说着什么,说了什么?说了什么到最后珉豪都没有想起来。

爱情的日记(篇6)

雨夜情思-爱情诗

怎能忘记

绵绵雨季

油纸伞下

相拥相依

急促的呼吸

诠释着

邂逅的美丽

下雨的夜

总把你想起

就象蜜蜂

恋上了花蕊

一颦一笑

全都刻在我心里

从未离去

街灯亮起

雨幕深深

滴答的水声

敲击我的心扉

溅起的水花

幻化成

甜美的回忆

不知此时

你是否感到

这雨中的情谊

但愿今夜的雨

演绎成不老的传奇

铭刻在

爱的伊甸园里

爱情的日记(篇7)

几乎每天都是在爱里翻腾,看着别人的爱情故事,从甜蜜走到悲伤。在自己的爱情里,依然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迷茫。

爱情,总归是一个美好的开始,美好的让所有人都以为,相爱的人可以永远携手走下去。

爱情,总归有一段甜蜜的回忆,甜蜜的让曾全心付出的人,直到受到伤害仍无法忘记。

是的,只有相爱的人,才能让爱情永恒。然而,若有其中一方没有勇气再继续承担起爱情这任重担,那么,任何所谓美好的爱情,必将只能用痛苦做结局。

我们没有谁能够去解释,这所谓的爱,和这所谓的伤害。

我们谁都想把爱情看的比较透彻,却不想,总是会被伤害,把爱情纯洁的光彩湮没。

有一句话说的很好。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但拥有一个人一定要认真去爱。

我们谁能做的到这么神圣?不能,所以伤害是注定的。

我一直很喜欢说的一句话,想要爱就不要怕伤害。

鼓励别人的同时,同样在鼓励自己。谁不怕伤害?我承认,我怕,非常怕。

每次她跟我提出分手的时候,我总是把自己伪装的极度坚强。看着她伤心痛苦的流泪,我总是冷冷的笑着。眼泪吞进心里,只是不想被她看到。

她说我变的冷漠。

这根本不是我!我曾是惟爱视命的男人,一直都是!

可是爱情的伤害,让我没有能力再去承受,那种痛苦,是撕心裂肺的令人窒息!

我伪装着坚强,收藏起感情,不想再看到镜子中,默默落泪,不要命的抽烟,永远不见笑容的憔悴面容。

爱情是一个美好的开始,若有任何一个人先退缩,再美好的爱情,也只能在伤害面前止步!

爱情的日记(篇8)

丫头-爱情经典情感日志

丫头

我的傻丫头

我不想

走在你的身后

并着走多好

我可以拉着你的小手

美美的悠

丫头

我的丽丫头

我知道我长得好丑

你要么闭上眼睛

随着感觉,跟着走

亲,抬脚

咱要上楼

丫头

我的笨丫头

我削的苹果

你总是吃不够

你说,亲爱的再来一个

大大甜甜的

我舍不得咬上一口

丫头

我的心头肉

只要你不要星星月亮

我宁愿当牛做马

为你挣得世界上

你想要的

所有,所有

xx10月10日18时

爱情的日记(篇9)

如果爱情还值得相信

因为爱情

我失去了友情

因为爱情

我又得到友情

因为爱情

我又在徘徊

爱情

让我伤害一个爱我的人

爱情

让我伤害失去爱我的人

我知道爱情这样的东西

真的很残酷

不值得再相信

所以

我放弃一个很爱我的人

也同时放弃我要爱的人

或许

第一次爱情是懵懂

或许

第二次爱情是执着

或许

第三次爱情是一生

爱情

如果这的去相信

我伤害过一个人

让他再次受伤

我就会失去一个被爱的权力

也同时失去爱一个人的权力

如果爱

就要好好在一起

如果爱

就要好好珍惜彼此

如果爱

就要学会放开一个人

爱情的日记(篇10)

第一世

在恐龙灭绝之后不久,她爱着他,但是他不知道。

她把最甜美的果子喂到他嘴里的时候,他不知道;她把最精美的兽骨项链挂在他脖子上的时候,他还是不知道;他穿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兽皮衣服,戴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兽骨项链,身边还跟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女人,但是他还是不知道这是因为她爱他。

在那个时候,和外族的战争是不可避免的。胜利者得到奴隶和生存的权利,失败者注定要失去一切。在无数次氏族战争中的一次,他们战败了。有的人失去了自由,有的人失去了生命。通常失去生命的是男人,失去自由的是女人。被俘虏的男人等着被杀,女人则被异族男人领回他的洞穴。她知道这样一来,他们就更不可能在一起了。她和他都将成为异族的奴隶,奴隶是没有自由的。

她没想到他可能被杀。当她看着他在异族人的刀下倒下去的时候,她哭了。

她曾经为他哭过无数次,只有这一次是当着他的面,直到那一刻,他才明白原来一切都是非比寻常,他才知道她爱他。他在心里说,我欠你一滴泪。异族的首领发现有个女俘虏在他们处死异族人的时候死了,据说是因为心碎了。

第二世

他是一只飞鸟,她是一条游鱼。他们相爱,但无法见面。

他去找神--飞鸟总是最靠近神的动物。神对他说:你们的姻缘是三生三世的,这是第二世,既然这辈子没有指望了,那就等下辈子吧。

鸟是没有眼泪的,但是他的心在哭。

神轻轻吧了口气:我看见你的心在流泪,我可以用法力让你能够流泪,但是你要记住,只有一滴。我告诉你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吧,据以前的神说,只要大海干枯了,水里的游鱼就会变成飞鸟......

他马上走了。看着他的离去,神自言自语:哎,我又说谎了。

在此后的日日夜夜,他抑制着自己思念的眼泪,并且叫着:不哭,不哭!不停地衔着石头投到海里。在心里,他无数次地看见海枯了,她变成了鸟,然后他对她流下那一滴珍贵的眼泪,对她说:我爱你!但这一切都只在心里出现过。

有人说他是布谷鸟,提醒大家及时播种;有人说他是精卫鸟,为了复仇才要填平大海--但他们都错了,他们不知道这是三生三世的爱情。

直到有一天,他要倒下了,虽然他不相信海是填不干的,但是他确实筋疲力尽了,他感觉自己要哭了,他拼命地抑制自己,他声嘶力竭:不哭!不哭!他挣扎着最后一次飞向大海--就算死,也要死在海里,死在她身边。他渐渐地沉向了海底,在生命最后一刻,他看见了她的身影,她也看见了他。

但是他们看不见彼此的眼泪,因为她们都在水里。

第三世

其实,当她还是鱼的时候,她就发誓要变成飞鸟,这样就可以和他在一起。于是第三世的时候,她就变成了一只飞鸟。他呢?却变成了一只小飞虫。这次是她去找神的,神对她说:这是你们最后一世的姻缘,是最后的机会了,过了这一世,你们彼此将相忘于江湖。神又一次看见鸟在心里流泪,于是对她说,在他的第三世,你会遇到危难,到时候他会穿着金甲圣衣于水火之中,还你一滴泪。

风,把她的神说的话传到了他的耳朵里。他笑了,他知道他终于可以在这第三世见到她了,这样,那些话,那滴泪都可以送给她了。

这一世,他们互相寻找,向左,向右,不断地选择。不止一次,他们在同一条路上飞过,但是时间不同;不止一次,他们在即将相遇的时候,却选择了相反的方向,就此错过。天空实在太广阔了。

冬天的某一天,风告诉他,她正朝着他飞来,叫他在这儿等着。

他欣喜若狂,生怕错过她,依偎在一棵松树上四处张望,他发现有时候阳光竟是那样的灿烂。这两世,他是第一次有时间注意到这件事情。

太阳注意到另一件事:他快死了!因为没有任何一只飞虫能度过冬天。他等不到她了。

他开始感到自己快要死了,他恨,他恨飞虫的寿命太短暂;他恨前世的飞鸟不会游泳;他恨自己这么晚才明白她爱他。他快要死了,但是他不能死,因为这是他们姻缘的最后一世了。

那么金甲圣衣呢?那么那一滴泪呢?难道神又说谎了?

她正在飞过来,但是他的生命急速在流逝,看到这一切,他依偎的那棵松树哭了,松树的眼泪是一滴松脂,这滴泪正好把他包围起来,紧紧地,使他的生命不再流逝,他因此保住了最后一点生命力。但同时也失去了行动的自由。

这是最后一世了,谁也不忍眼看着他们再次错过。她飞来了,他喊,但是他喊不出来,松脂已经凝固。她看见了一个金黄的东西,是那样的耀眼,但是她错过了,因为在她心里,多么耀眼的东西也没有他重要。

最后一世,他们就这样错过了。

在她筋疲力尽倒下的时候,太阳哭了,因此天阴了;风哭了,因此下雨了。

后来

时光不顾一切向前飞奔,轮回照样进行,千年轮回,使松脂变成了琥珀,而他,还靠着最后那一点点生命力活在他的第三世,守望着那段未完成的姻缘。

无数次轮回后,她又变成了女人,但她早已忘记了那段三生三世的姻缘,她有了一个心爱的人,他们幸福地在一起。有一天,他的男朋友看见了这只琥珀,买下来做成了项链送给她,她把他挂在脖子上。

这是第一次,他们如此亲近地呆在一起,但是他已经不能说话,她早已忘记,看着她和男朋友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他有时候很嫉妒,有时候很开心,但更多的是悔恨--如果自己早一点明白的话,他和她早就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他无数次地哭泣,但他已无泪。

有一天,她的公司失火了,她在顶楼,她拼命地逃啊,但火势很大,脚下一片火海。火神咆哮着:我还要吞噬一条生命!她听不到,因为她已经不是远古的生物了。他听到了,他还活在他的第三世。

这一刻,他蓦然想起千年前神的话语:在你的第三世,她会遇到危难,到时你会穿着金甲圣衣救她于火海之中,然后还她一滴泪。原来如此!火神吞噬了最后一条生命--那条用琥珀做成的项链,也就是活在第三世的他,火神在她的背后止步。

她奔出火海,扑到男朋友的怀里,哭了。人们都说她能从火海里逃生真是奇迹。她的男朋友抱着她哭了,大声说:我爱你!

她周围的人很清楚地听到了,但是没有人听到火海里那只千年小虫的临终话语,那也是一句我爱你!

爱情的日记(篇11)

爱情就像冬至的饺子

今天是冬至

办公室里异常热闹

迎新年节目刚排练完

同事们就开始议论着

晚上回家包饺子吃

中午我对老公说

晚上我们包饺子

下班铃声一响,我急忙赶回家

一进家门不见老公在客厅

推开厨房门一看,哇塞!好香呀

老公正忙着包饺子呢

老公一边忙着一边说

冬至是满族人重要的节日

有冬至大如年的说法

人们为消灾祈福

在冬至日有祭神祭祖的习俗

不忘祖先恩德祈福迎祥

爱情的日记(篇12)

宪法,法律是谁的意志,

我不信天下人真的会众口一词!

至少我有我的意愿。

我总想我的意愿要高于宪法,更高于法律,

至少在我的眼里,在我的生活里:

$1__VE_ITEM__一、人我的基本权利不受任何人我的任何权利所干扰,制约,破坏,因为它是要先于人的存在;

$1__VE_ITEM__二、人我的基本权利有生命权,自由意志权,更高的快乐幸福追求权;

$1__VE_ITEM__三、人有尊重的权利,具体为1、对等权,要排除生理,情感的干扰,仅凭良心上的尽力为原则,2、自由选择权,3、个人劳动所得到的,个人有完全自由支配的权利。在婚姻里,它不作为共同所拥有,仍是个人的,4、谁想获得,谁就要付出劳动,自愿承担,履行该角色的义务;

$1__VE_ITEM__四、捍卫它人的权利不受人我侵犯,也是捍卫自己的权利不受它人侵犯的优先条件。

有谁的意愿同我的,那么愿意同往吗?

有一天,男人的女人外遇了,和别的男人有了,跑了。男人可以发火,后悔,痛惜,遗憾,内疚……但是他仍然要赞同,支持她。因为她也有追求最高快乐幸福的权力,她的人生当然她做主,绝不能因为有了另一方的存在而阻碍她的获得,发展。这也是因为男人渴望这样,更何况在男权社会里男人往往更容易出墙。男人支持女人的权利,——也是支持自己的权利,是一回事,发脾气,也是情理之中,却是另一回事。

有人说那是发生在别人的身上,才会这样轻松地说教。——若是发生在我的身上呢?让我仔仔细细地想想。其实,我还是觉得自己只不过是一只动物,有基因的自私,好色,任性,固执,变心。不过,至少很少人会像我这样如此诚恳地坦白地承认,我没有必要把小时候不雅观的裸照烧掉,其实,那个白白的小弟弟还是满可爱的,挺逗人惹人的。我会努力试着去做,像我所说得那样。

爱情的日记(篇13)

说说心情短语:关于爱情

1.是不是爱,得看它能不能经得住时间的考验!3年?5年?xx?xx经得起,那才称得上娶与嫁,只是一个红尘中的俗式。

2.爱,不一定要拥有!

3.爱,不一定要结婚。

4.婚姻是现实的,爱是浪漫的。

5.爱不必生死不离,可以寄去一份相思,悄悄递去一份情感,默默的一份牵挂。这种感觉虽然有些苦涩,但很美。

6.爱并不一定要有婚姻,做红颜知已也是一种爱。

7.真心的爱,不是某种形式的确立,而是实实在在的理解与宽容,是真诚的关心和体贴。朋友,知己,夫妻都是如此。

8.爱跟被爱都没错,爱也是一种心理寄托!开心就好!

9.只要知道远方有个想着你,念着你,默默的祝福你,那是更大幸福。

10.爱不必生死不离,可以寄去一份相思,悄悄递去一份情感,默默的一份牵挂。有些爱用语言是无法表达的,纯真、清澈......

11.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如果相信爱情是永恒的,就没必要为他准备墓穴喽。

12.爱,这个字的意义有几种。

13.爱情本就与婚姻无关,有婚姻未必存在爱情,反之亦是如此~~~

__VE_ITEM__四、捍卫它人的权利不受人我侵犯,也是捍卫自己的权利不受它人侵犯的优先条件。

有谁的意愿同我的,那么愿意同往吗?

有一天,男人的女人外遇了,和别的男人有了,跑了。男人可以发火,后悔,痛惜,遗憾,内疚……但是他仍然要赞同,支持她。因为她也有追求最高快乐幸福的权力,她的人生当然她做主,绝不能因为有了另一方的存在而阻碍她的获得,发展。这也是因为男人渴望这样,更何况在男权社会里男人往往更容易出墙。男人支持女人的权利,——也是支持自己的权利,是一回事,发脾气,也是情理之中,却是另一回事。

有人说那是发生在别人的身上,才会这样轻松地说教。——若是发生在我的身上呢?让我仔仔细细地想想。其实,我还是觉得自己只不过是一只动物,有基因的自私,好色,任性,固执,变心。不过,至少很少人会像我这样如此诚恳地坦白地承认,我没有必要把小时候不雅观的裸照烧掉,其实,那个白白的小弟弟还是满可爱的,挺逗人惹人的。我会努力试着去做,像我所说得那样。

爱情的日记(篇13)

说说心情短语:关于爱情

1.是不是爱,得看它能不能经得住时间的考验!3年?5年?xx?xx经得起,那才称得上娶与嫁,只是一个红尘中的俗式。

2.爱,不一定要拥有!

3.爱,不一定要结婚。

4.婚姻是现实的,爱是浪漫的。

5.爱不必生死不离,可以寄去一份相思,悄悄递去一份情感,默默的一份牵挂。这种感觉虽然有些苦涩,但很美。

6.爱并不一定要有婚姻,做红颜知已也是一种爱。

7.真心的爱,不是某种形式的确立,而是实实在在的理解与宽容,是真诚的关心和体贴。朋友,知己,夫妻都是如此。

8.爱跟被爱都没错,爱也是一种心理寄托!开心就好!

9.只要知道远方有个想着你,念着你,默默的祝福你,那是更大幸福。

10.爱不必生死不离,可以寄去一份相思,悄悄递去一份情感,默默的一份牵挂。有些爱用语言是无法表达的,纯真、清澈......

11.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如果相信爱情是永恒的,就没必要为他准备墓穴喽。

12.爱,这个字的意义有几种。

13.爱情本就与婚姻无关,有婚姻未必存在爱情,反之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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