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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农村改造方案汇编

发布时间:2024-08-02

为了有序地开展工作。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一份值得借鉴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我们为您筛选整理了一篇非常不错的“农村改造方案”文章,希望您能从本文中得到灵感!

农村改造方案 篇1

(一)实行一票否决。在危房改造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危房改造范围,原则上采取“一票否决”。

1.农户家庭成员(指同一户,下同)在城市、县城或乡镇驻地购买有商品住房(含自建房)、商铺、宅基地等或违反“一户一宅”规定的。

2.农户家庭成员有经营公司或其他经济实体(如饭店、宾馆、超市、农家乐、工厂、药店、诊所等)的,参加村民合作社除外。

3.农户家庭成员现有价值5万元以上,且能正常使用的拖拉机和收割机、面包车、轿车、越野车、卡车、重型货车、客车、船舶等之一的。

4.农户家庭成员有1人及以上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含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或是大、中型民营企业任中层以上领导的。

5.农户全家外出务工三年以上,已基本无人返回旧房居住的。

(二)工作步骤。

1.前期工作阶段(2021年1月10日-2021年1月31日)。做好危房等级评定、规划选址、危房改造对象确定、补助资金筹措、村庄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危房改造协议签订等工作。

2.项目建设阶段(2021年2月1日-2021年5月31日)。2021年3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2021年5月底前全面竣工(一层建筑封顶并安装好门窗即视为竣工)。

3.竣工验收阶段(2021年6月10日前)。各村(社区)要在改造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要做到竣工一户验收一户、投入使用一户。验收工作于2021年6月10日前完成。

农村改造方案 篇2

为了顺利推进我镇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省住建厅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部署,以及《__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现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__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和我省国际旅游岛建设、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解决农村最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努力改善我镇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条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我镇经济建设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创建文明生态村相结合。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对于整村推进的村庄,要科学合理地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2、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要坚持农民自主、自愿,要整合各方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整体合力。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坚持政策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根据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考虑群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帮助群众建造减灾抗灾能力强、节能、节地、卫生、的房屋,切实改善居住条件。

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我镇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促进危改工作有序、高效的开展,成立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公室),由__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实施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四、目标任务

2021年县下达我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100户(含分散户、五保户30户,生态核心区任务30户)。

五、资金筹措与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扶助为辅,并着重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捐赠和资助。通过制定贴息、担保、小额信贷等惠农政策措施,为农户进行农村危房改造提供资金保证。

申请危房改造农户须将危房改造自筹资金存入本人银行卡并将卡上交镇危改办。

镇危改办指定专人负责危房改造资金收缴登记与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各项危房改造工程建设资金必须经危房改造农户确认和镇长签字后确认后方可拨付。

六、补助对象、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

2021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主要为居住在危房中的低保户、残疾人家庭和其它贫困农户,解决最困难群众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所有补助对象须有县建设主管部门(危改办)确认的《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房屋安全等级鉴定书》。

(二)建设标准

在满足最基本的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本着经济适用、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合理控制危房改造建筑面积。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特困户,新建的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翻建、新建的住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及群众的自筹资金情况适当调整,五保户重建原则上控制在30平方米以下。

(三)补助标准

2021年我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

1、房屋建筑40000元/户;

2、属于生态核心区的危改户另外每户补助10000元;

3、场地平整1000元/户;

4、房屋设计费200元/户;

5、房屋监理费1000元/户;

(四)整村推进改造中不需要拆除只维修的房屋,每户补助30000元;

(五)中央、省级补助资金

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及标准下达,由县危改另行安排。

七、改造方式、建设标准和工作步骤

(一)改造方式

综合我镇实际情况,2021年,我镇实施危房改造以分散户为主,整村推进为辅。

(二)工作步骤

1、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危房农户情况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

2、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危房改造农户的相关材料审核、缴纳农户自筹资金并上报县危改办。

3、2021年6月初开始开工建设,11月中旬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八、职责分工

为确保今年我镇农村危房改造改造顺利完成,实行单位任务责任制。具体分工如下:

(一)镇危改办职责:

1、制定镇危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危改日常工作;

3、认真做好改造农户信息的整理、录入及归档工作;

4、强化资金监管,做好资金的申领、拨付、审核工作。

(二)村委会职责

1、宣传发动群众,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2、负责做好危房信息材料的收集工作;

3、统筹协调施工期间水、电、路等危改相关问题。

(三)驻村工作组、农经、民政、残联等部门工作职责

1、协助镇危改办做好各项危改工作。

2、协助配合村委会做好各项危改工作。

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我镇的危房改造工作,镇各驻片区工作组所有成员以及村委会所有人员要经常进入各片区的危房改造村庄进行督办危房改造工作,及时检查督促工程实施情况,协调解决危房改造工程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我镇的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完成。

农村改造方案 篇3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整合〔2020〕47号)、《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都政办发〔2021〕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住房安全保障巩固工作,继续精准施策,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的要求,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二、目标任务

完成2021年四类重点对象(包括已脱贫的建档立卡农户、五保户、低保户、残疾户)及边缘户农村危房改造24户。

三、改造标准

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尽量在原有宅基地上拆除旧房重建,避免异地大规模迁建。农村危房改造方式为新建的,改造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人均13平方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不超过40平方米;家庭成员4人及以下的农户原则上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5人及以上的农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新建、改造面积误差为5%;改造方式为维修加固的,不受上述建设面积标准限制。

四、补助标准

(一)已脱贫建档立卡农户。

在新建房屋建筑面积未超标准建设的情况下,补助标准按脱贫前识别分数划分4个档次:30分以下(含30分)4万元/户,31分~45分(含45分)3.1万元/户,46分~58分(含58分)2.9万元/户,59分以上无识别分值的按2.5万元/户进行补助。

以上4档补助标准均包含改造户拆除旧房奖金5000元,在住房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拆除旧房的给予补助5000元,无房户按补助资金标准全额发放,不拆或逾期拆除的不予补助,。

属于C级危房修缮加固:

1.仅墙体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6000元;

2.仅屋盖漏水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8000元;

3.墙体和屋盖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10000元。

危房修缮加固实际支出费用如低于以上3个档次标准,以实际支出费用给予补助,具体由乡镇及村委进行组织认定。修缮加固实际支出费用如高于以上3个档次标准,以3个档次补助标准为上限。

(二)其他三类重点对象户及边缘户。

1.分散供养特困人员3.5万元/户;

2.低保户2.5万元/户;

3.贫困残疾人家庭2.5万元/户;

4.边缘户2.5万元/户。

以上补助标准均包含改造户拆除旧房保证金5000元,在住房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拆除旧房的给予补助5000元,无房户按补助资金标准全额发放,不拆或逾期拆除的不予补助。

属于C级危房修缮加固:

1.仅墙体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5000元;

2.仅屋盖漏水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7000元;

3.墙体和屋盖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9000元。

危房修缮加固实际支出费用如低于以上3个档次标准,以实际支出费用给予补助,具体由乡镇及村委进行组织认定。修缮加固实际支出费用如高于以上3个档次标准,以3个档次补助标准为上限。

五、资金来源及补助对象

(一)补助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市、县农村危房改造专项配套资金等;

(二)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四类重点对象(包括已脱贫建档立卡农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及边缘户。

六、补助资金拨付进度

(一)开工(新建以开挖工基为准、维修加固方式的以制定了维修方案并且部分维修加固材料运送到现场的视为开工)后按补助资金总额40%拨付。

(二)完成一楼浇筑楼板按补助资金总额80%拨付(累计)。

(三)竣工(主体结构完工,接通生活用电,具备入住条件的视为竣工)验收合格拨付补助资金100%。

七、重点工作

(一)抓好2021年度危房改造前期工作。一是抓好编制规划。对整村(屯)搬迁或危房改造数量超过10户的村屯,要编制和完善村庄规划,按照规划集中建设房屋。二是抓好农房设计。根据自治县住建局免费提供的通用设计图集,按照抗震设防、突出特色等要求做好农房建设。三是危房评定。在自治县住建局指导下,各村(社区)要切实抓好农村危房等级评定,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管理信息系统。四是确定对象。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二)抓好2021年度危房改造实施工作。一是制定方案。各村(社区)要制定本村(社区)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屯到户,加快组织实施;二是签订协议。各村(社区)要及时与经批准的农户签订危房改造协议(合同),明确补助标准、建设标准、建设时限、竣工要求、抗震要求、建新拆旧等。三是组织施工。危房改造以分散分户自行改造、自建房屋为主,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且有统一建设意愿的,各村(社区)要帮助其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统一建设。四是技术指导。各村(社区)要组织技术服务队进村入户,指导和引导农户进行危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可采取拆除新建(含原址翻建、异地新建、农村集体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修缮加固、盘活置换等方式达到住房安全保障。

1.拆除新建。农村危房改造原则上应依照村庄规划在原宅基地上翻建,在原宅基地上翻建条件不允许或处于地质灾害等危险地带的,应依照村庄规划,在遵循“一户一宅’的前提下异地新建(包括分散或集中新建),有条件的还可根据群众意愿建设农村集体公共租赁住房,并统筹协调好农村危房改造后的道路、供水、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改善农村入居环境;异地新建房屋竣工后须自行拆除原危房(文物建筑和县级公布为历史建筑、传统建筑的除外)。

2.修缮加固。二级(C级)危房原则上采取修缮加固的方式进行改造,主要对房屋结构进行修缮加固,对局部构件进行更换或维修,以达到住房安全的要求;需要维修加固但住房面积达不到人均13平方米要求的,可采取拆除重建或扩建的方式进行改造。

3.盘活置换。农村危房改造可通过改造维修加固旧厂房、仓库或从其他农户闲置住房中购买稳固房屋等方式达到解决安全住房需求。通过盘活置换解决住房的,危房改造户应与提供住房的户主签订购买协议(合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出具危改户通过盘活置换方式解决安全住房的证明,作为农户危房改造“一户一档”资料留存备查。

(三)抓好抗震设防工作。一是抓好宣传教育。加强危房改造知识和房屋建设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危房改造农户的安全意识、质量意识和抗震意识。二是落实抗震措施。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的技术指导服务,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建村〔2011〕11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村〔2016〕28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村〔2017〕47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建办村函〔2018〕172号)的要求,抓好改造房屋设计、施工检查。

(四)抓好信息管理工作。一是建立“一户一档”信息档案。将农村危房等级评定结果、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环节审批结果等进行张榜公示,并将上述信息进行归档。二是做好信息录入工作。要对危房改造对象有关信息进行核实,并及时将信息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管理信息系统等。三是抓好竣工验收。危房改造竣工后,各村(社区)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做好接受上级验收准备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实行一票否决。在危房改造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危房改造范围,原则上采取“一票否决”。

1.农户家庭成员(指同一户,下同)在城市、县城或乡镇驻地购买有商品住房(含自建房)、商铺、宅基地等或违反“一户一宅”规定的。

2.农户家庭成员有经营公司或其他经济实体(如饭店、宾馆、超市、农家乐、工厂、药店、诊所等)的,参加村民合作社除外。

3.农户家庭成员现有价值5万元以上,且能正常使用的拖拉机和收割机、面包车、轿车、越野车、卡车、重型货车、客车、船舶等之一的。

4.农户家庭成员有1人及以上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含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或是大、中型民营企业任中层以上领导的。

5.农户全家外出务工三年以上,已基本无人返回旧房居住的。

(二)工作步骤。

1.前期工作阶段(2021年1月10日-2021年1月31日)。做好危房等级评定、规划选址、危房改造对象确定、补助资金筹措、村庄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危房改造协议签订等工作。

2.项目建设阶段(2021年2月1日-2021年5月31日)。2021年3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2020年5月底前全面竣工(一层建筑封顶并安装好门窗即视为竣工)。

3.竣工验收阶段(2021年6月10日前)。各村(社区)要在改造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要做到竣工一户验收一户、投入使用一户。验收工作于2021年6月10日前完成。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拉烈镇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指导和协调,按照自治县住建局制定的农村危房评定标准,确定危房改造范围,核查农村危房改造规模、数量;统筹安排项目补助资金,指导各村(社区)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指导和协助抓好农村建筑工匠、村庄规划协管员的培训等工作。拉烈财政所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补助资金,筹措拉烈镇本级补助资金,统筹、审核和分配有关补助资金,并对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拉烈镇各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协助镇危改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拉烈镇民政办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项目中农村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困难家庭的身份核查;拉烈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负责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和诚信计生家庭困难户的核查统计工作;拉烈镇移民办和易地扶贫安置办负责有关水库移民及易地扶贫搬迁户信息工作的统计报送;拉烈镇精准办负责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核查统计工作,并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国家对口扶贫补助资金投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工作;拉烈镇纪委办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负责协调解决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涉及的宅基地安排、置换、调整等相关工作。各村(社区)负责组织领导所辖屯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和项目计划,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检查。

(二)强化服务,确保进度。镇危改办要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开展包括农民工匠在内的技术培训,提高镇、村级相关工作人员的整体技术水平;各村(社区)要成立技术服务队,走村入户为农户危房改造提供技术服务,及时解决危房改造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分月制定倒排工期计划,将每一户危房改造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月开展项目建设质量和工程度检查,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序推进。各村(社区)党组织通过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发动亲帮亲、邻帮邻,并积极向后援单位汇报,争取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本村(社区)危改对象进行危房改造,降低建设成本。

(三)加强监督,严肃纪律。镇纪委、财政所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管;镇危改办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做法和经验,对违反廉政纪律的索贿、受贿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为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农村改造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按照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的要求,把农村危房改造和全县四项重点工作相结合,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快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以农村危房改造为抓手,着力打造规划有序、居住安全、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美丽乡村。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全县农村危房改造预安排计划3954户(见附件1)。

三、补助对象、建设及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贫困家庭无房户以及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其他贫困户。全县71个贫困村的农村危房改造户全部纳入今年计划 。

(二)建设标准。危房改造分拆除重建、修缮加固两种方式。贫困家庭无房户实行新建,因地质灾害倒房户以及整栋房屋属D级危房的拆除重建,属于C级的危房实行修缮加固。翻建、新建住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每户60平方米以内。

(三)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

(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

(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上述政府补助部分,中央每户综合补助7500元,省级每户综合补助3000元,合计政府每户补助10500元。各乡镇要合理确定重建户、修缮加固户,按补助标准进行补助,严禁平均补助。

四、基本原则

(一)群众自愿。农村危房改造申报、改造方式的选择均由群众自主决定,乡镇、村要加强宣传引导,不得包办替代。

(二)满足抗震要求。拆除重建和维修加固,均应满足抗震要求。

(三)体现特色。注重保护传统的建筑风格,突出地方特色,主要利用传统工艺、传统风格和地方建材推广新民居建设。

(四)公开公正。坚持阳光操作,实行“五公开”,即:政策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民主评议公开、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公正透明。

五、建设管理

(一)申报程序。符合补助条件的户主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审批,审批结果报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1、户主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核、审批表》(附件7),并提供户籍、低收入情况证明(低保金领取证、农村五保供养证、贫困残疾人家庭残疾人证书、一卡通或其它低收入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危房照片等材料。

2、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并公示。村委会接到危房改造户的申请后,应及时召集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材料包括户主姓名、家庭类型、新建房或修缮加固、补助金额等,并将公示情况拍成照片放入申报材料中),公示时间为7天。经评议认为符合救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政府。对不符合救助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退回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3、乡镇审核。乡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现场核查。经核查认为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与农户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协议,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审批。

4、县领导组审批。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接乡镇上报材料后,由领导组办公室(住建局)牵头,会同发改、民政、财政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对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及时审批并在网上公示。

(二)乡镇上报材料

1、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乡镇危房改造农户基础资料表(花名册)打卡花名册;

2、相关公示材料(包括户主姓名、家庭类型、新建房或修缮加固、补助资金等,并将公示材料拍成照片);

3、农户家庭建房申请书;

4、危房鉴定表(附件6);

5、村民代表会议评议资料(会议记录和村民代表签字);

6、村公示栏内照片及公示复印件;

7、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核、审批表(附件7);

8、乡镇公示复印件;

9、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附件8);

10、乡镇公示复印件;

11、农户相关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薄所有人员、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一卡通等);

12、低收入证明材料(低保户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五保户需提供五保证复印件,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书复印件,其它贫困户应提供相关证明);

13、网上信息录入登记表(含照片);

14、集中连片建房项目,乡镇政府应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规划方案,连同房屋平面图、立面图、相关资料和图纸等材料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三)档案资料编制与管理。乡镇负责编制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做到材料齐全、管理规范。档案内容应包括上述乡镇上报材料的全部内容并按顺序用A4版面装订成册,封面统一采用“金寨县××乡(镇)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档案资料”字样。纸质档案一式2份,乡镇初审后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审批,档案全部完善后,由县、乡镇各存一份。此外,乡镇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本乡镇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录入与管理工作,确保网上信息系统农户信息的录入及时、全面、真实、准确。

(四)工程验收管理。危房改造完成后,由乡镇政府先行组织验收,初验合格后填写《金寨县农村危房改造农户验收表》,向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申请验收。县级验收由县住建部门牵头,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共同进行。改造后的房屋产权属农户所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民生工程,直接关系住房困难农户的切身利益。各乡镇、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专抓,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具体经办,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做好摸底排查,认真编制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二)严格审核审批。各乡镇在确定改造对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弄虚作假,对于虚报、重报、一户多报以及骗取危房改造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户危房改造补助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搞好统筹结合。农村危房改造要与县四项重点工作统筹结合。要积极推广《金寨县农民建房图集》的使用,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引导农户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经济、节能环保、满足抗震要求的住房。

(四)严格质量安全管理。县住建部门要会同项目乡镇加强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与质量把关,抓好质量安全检查,确保不出现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问题。

(五)严格工期要求。各乡镇在4月25日前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基础信息表报送至县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审批,4月底要全面开工,9月底前要完成危房改造,报送档案资料及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工作。

农村改造方案 篇5

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省、市、县《关于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意见》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健全环境建设长效机制,打造环境整洁,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以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标,大力实施环境整治、民居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提升和生态环境建设“五大工程”,加速打造环境整洁、设施配套、田园风光、舒适宜居升级版的现代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一)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既要着眼长远,进行总体规划,又要立足当前,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实施。规划要结合我乡的总体情况,突出我乡的特色。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我乡辖区14个村,地理环境差异较大。在建设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不搞“一刀切”,不搞大拆大建。

    (三)标本兼治,量力而行。既要注重整治村庄脏乱差,又要注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既要开展集中整治,又要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注重实效。

    (四)、政府引导,农民主体。改造提升农村面貌,关键在乡镇、基础在村庄、主体是农民。乡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大行政推动和政策引导力度,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基本要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工作重点

    此次行动重点抓好“五大”工程建设:

(一)实施环境整治工程

   全面开展“四清”、“四化”,以村两委办公场所、大街小巷、群众庭院、进村道路等为重点,彻底清除垃圾污物、污水污渍、白色污染,清理群众房前屋后垃圾杂物,整治柴堆、粪堆、垃圾堆,解决乱倒、乱排、乱堆等问题,确保村容村貌彻底改观。

(二)实施居民改造工程

改造提升现有住宅。加大危房改造力度,要积极开展外墙立面美化,引导农民进行坡屋顶改造,实现冬暖夏凉、与周边环境和设施相协调。鼓励农民采用节能、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型墙体建材、环保装修材料,改造提升现有民居。严格规范危房维修标准,健全质量保障体系。

(三)实施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推进农村路、水、电、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15年底,全乡村内主街道要全部实现硬化,全部实行安全用水,低压线路改造全部完成,通讯网络保持畅通。推进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采取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沼气净化池等适宜方式,对污水进行有效处理。积极推行“户收集、村集中、乡运送、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推进农户厨房改造,推广使用先进炉具、灶具,鼓励农民增加沼气的使用、采用秸秆采暖。积极推进农村厕所改建,加快改造农村露天户外厕所,推进粪便无害化处理。

    (四)实施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加强农村教育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加强农村校车配备与管理,保障中小学生上学安全。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和活动场所建设,大力推进乡综合文化站、村民中心等文化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工程,丰富广大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同时每村对标准化卫生室要投入健康运行。

(五)实施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加强农村污染治理。严格执行农村污染物排放标准,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对农村和工矿企业废弃地实施综合治理,大力开展农村植树造林,建设环村林带,在房前屋后、村里村外、田间隙地、道旁、河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打造村在林中、人在绿中的良好生态环境。

四、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这次整治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乡成立由党委书记徐树权、乡长刘守莲任组长,副科级领导任副组长的岔沟乡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调度、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按照整治目标和任务要求,各村要成立由一把手挂帅的领导小组,专人负责,抽调业务熟、素质强的人员组成综合整治队伍,具体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面打好这场整治攻坚战。

(二)广泛宣传发动。召开全乡动员大会,印发全乡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对工作进行集中安排部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采取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行动的目的、意义及有关要求,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将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会议精神进一步宣传到每家每户,激发农民的主体意识,充分调动农民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真正把改善农村面貌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通过有力的宣传引导,使全乡上下积极行动起来,迅速开展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力促尽快取得实效。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村是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建立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党员包户责任制,做到责任不留空白。各村干部要切实发挥作用,迅速行动,不等不推不靠,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全面抓好落空。遇到交叉协管的地方要互相主动协调,分清责任,密切配合,杜绝出现“三不管”区域。工作中要妥善解决各类问题,坚决杜绝违法行政、暴力执法现象的发生。同时,对拒不服从管理的人员,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置。要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让群众满意。

(四)严格督导考核。乡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定期督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加强对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的督导检查,推动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同时,要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定期督导调度、工作通报、表彰奖励等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农村改造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讲话精神,全面查摆纠治住房安全有保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巩固脱贫攻坚胜利成果,现开展20xx年以来危房改造项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向前进”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和新的绝对贫困,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前,奋力谱写绚丽篇章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目标任务,聚焦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以20xx年以来农村危房已改造农户为主要对象,以农户房屋安全等级鉴定、质量安全管理及竣工验收为重点,对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各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新排查出来的住房安全问题解决情况开展“向前进”,确保农村危房持续动态清零,切实保障农户住房安全。

三、工作内容

(一)坚持动态排查。县住建局要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动态清零,联合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每季度开展联合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农户组织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定危房等级。按照“一户一档”的管理要求,逐户建立纸质档案,完成信息系统录入。

各镇办相关科室要密切配合,加强数据信息交换共享。依托乡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脱贫责任组等各类帮扶力量,每季度对所有脱贫监测户、边缘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重点对象逐村逐户核查,不漏一户,全面摸清底数。发现疑似危房户及时上报,并建立工作台账。

(二)坚持月度核查。对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每月动态核查,持续查验危房改造质量管理是否合格、审批认定程序是否规范、改造面积是否符合标准等情形,督促各镇、办对危房改造系统农户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动态清零,并将月核查排名通报。

(三)开展“回头看,向前进”行动。按照上级要求,先对已有的脱贫攻坚危房改造成果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房屋危险等级鉴定是否准确、房屋档案信息是否完整、补助资金管理是否严格、房屋质量安全是否合格。再结合我县乡村振兴的衔接工作开展“向前进”行动,逐步把农村的大量重病、低保和边缘户纳入到保障房屋范围,积极申请国家危改政策和资金支持,确实保障困难农户的住房安全。

(四)抓好教育培训。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纳入长效机制,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县住建局年内至少组织开展2期不同层次的教育培训,为镇、办提供有效的师资力量和技术指导。重点抓好一线工作人员培训,负责对所有承揽危房改造任务的农村建筑工匠进行培训。各镇办负责按照培训内容,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教育培训,并及时将培训人员名单汇总报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开展政策宣传。充分考虑农村实际和危改对象的文化程度、个性差异等情况,创新政策宣传方式,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切实提高农户对危房改造政策的知晓率。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7日前,完成工作部署。

(二)组织开展阶段。5月13日前,各镇办、县住建局对危房改造成果组织开展自查,根据自查问题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对工作过程中形成的经验亮点、机制创新等方面进行报送。

(三)整改提升阶段。6月13日前,根据自查发现问题轻重缓急分类施策整改。能及时整改的,做到立行立改;需要进一步整改的,6月底前予以整改;需要长期坚持的,建立长效机制,分阶段逐步解决,从根本上清除问题根源,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迎检准备阶段。6月25日前,各镇办、县住建局做好迎检准备,迎接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调研督导,根据巡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做出相应调整,确保工作实效。

(五)上报阶段。6月28日前,各镇办、县住建局要全面梳理汇总“回头看、向前进”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县住建局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把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回头看、向前进”工作作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十四五”开局之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和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的巨大献礼,确保我县脱贫成果扎实稳固。各镇办、县住建局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任务分工,统筹用好危房改造脱贫人口“回头看”、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摸底等工作成果,避免重复劳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二)统筹安排部署,稳定扎实推进。结合本地实际,完善问题清单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排查整改要自上而下设置内容,自下而上对照实施。上报问题要实事求是、具体详实,有实例有数据,要到事到人、到村到户,整改问题要扎实、全面、彻底,不留死角盲区。

(三)坚持从严从实,提高工作质量。在“回头看、向前进”工作中,要严格对照标准,对工作内容逐项逐村逐户进行核查,坚持实事求是,对查到的问题要如实记录在案,做到不遗漏、不掩饰。对存疑的问题,要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准确定性。对问题的整改,要迅速彻底,不留死角,确保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对新发生的危房户进行全面鉴定,确保不落一户,坚持动态清零。

(四)加强宣传引导,做好统筹协调。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让基层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正确理解、准确掌握“回头看、向前进”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注意总结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工作亮点,并及时报送信息。要将此项工作与“话脱贫、感党恩、奋进新时代”主题活动、精准扶贫档案整理工作、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和2020年以来国家、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统筹推进,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所反映的相关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思想引导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五)强化工作督导,确保工作落实。要切实压实责任,坚持求真务实,下足“绣花”功夫,防止走过场、工作棚架。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督导、跟踪并实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发现的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和整改不及时的,将移交纪检部门严肃问责。

农村改造方案 篇7

危房改造标准 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危房改造一直是政府的惠民工程,2013年中央制定了支持全国266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的任务。根据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规定,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2013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2500元补助。

危房改造指标

按照以满足农户量基本需求为目的,优先改造量困难、最需求群众的量危险房屋的原则,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总体规划,各阶段的改造对象为:2009年-2012年主要改造五保房

一、二、三级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困难房一级危房;一般户一级危房;茅草房;“整县推进”试点工程涉及的

二、三级危房;2013年-2016年主要改造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

二、三级危房。

危房改造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为:

(一)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二)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万元;

(三)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万元;

(四)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五)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六)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万元;

(七)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万元;

(八)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万元;

上述补助标准为户均补助标准,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在切实体现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帮扶特困群众的前提下,在不改变危改资金用途的情况下,以农民群众满意为基础,根据危改户贫困程度、房屋危改程度实际情况,可对户均补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保调整后的补助资金必须根据危房等级和农户贫困善状况划分补助档次,严禁“平均”或“普惠”等现象的发生。

2014年危房改造政策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农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现就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造任务

2013年中央支持全国266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其中: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贫困地区105万户,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15万户,东北、西北、华北等“三北”地区和西藏自治区14万农户结合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各省(区、市)危房改造任务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确定。

二、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的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2013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

贫困农户、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2500元补助。各省(区、市)要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省级分类补助标准,落实对特困地区、特困农户在补助标准上的倾斜照顾。

农村改造方案 篇8

为扎实做好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条件,根据省、市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服务脱贫攻坚大局,精准核实存量危房,完善评议公示制度,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推行危房加固改造,集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

(二)基本原则

1、经济实用。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好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2、节约用地。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使新建的住房符合乡村规划,先行安排利用老宅基地、闲置宅基地和村内其他空闲地进行建设。

3、整合资源。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灾后重建资金、社会可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资金等,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设施建设。

4、自愿自主。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

5、公平公正。各级要切实规范操作程序,及时公开扶助政策、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坚持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三)目标任务

20__年全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575户,其中蛇形山镇150户、水洞底镇173户、万宝镇55户、杉山镇70户、石井镇82户、双江乡35户、大科街道2户、黄泥塘街道8户。

二、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资金管理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主要是已录入全国危房信息系统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困农户。

(二)补助标准。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为:

1、分散供养五保户新建房屋的每户补助30000--40000元;帮建、搭建、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10000--20000元,补助金额不超过建房成本。

2、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对象除外)新建房屋的每户补助20000--26000元;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10000--16000元。

2、低保户、贫困残疾人等特困家庭新建房屋的每户补助10000--20000元;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6000--10000元。

拥有私人汽车的、经商办企业的、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人员的、一户多宅的、违规建房的或建筑面积严重超标的危房改造对象,不得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三)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__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建立严密的审核制度和透明的资金发放制度,对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者变相使用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原则上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拨付,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由乡(镇)村统建的,补助资金拨付给乡(镇)人民政府,再由乡财政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乡(镇)要明确专人专帐管理。区危改办应帮扶对象现场核查比例不低于50%。区危改办要设立农村危房改造投诉电话,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合理确定改造方式。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实施修缮加固。对确需拆旧建新的五保户,可由乡镇或者村统一规划、集中建设。鼓励通过加固改造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极弱的深度贫困户。

(二)严格控制改造标准。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符合基本建设要求,拆旧建新的帮扶对象要严格控制建房面积:1人户35平方米,2人户45平方米,3人户6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18平方米,对于仍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可以适当增加用于谷物储藏、农具放置等辅助性房屋面积20—30平方米。坚持“先批后建、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帮扶对象必须同乡镇政府签订危改协议,明确承诺建房标准、入住2年内不得扩面加层、新房建成后3个月内拆除旧房等内容;未履行承诺的要追回补助资金。

(三)精准核定困难农户存量危房。各乡镇要认真开展排查,将原已将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的非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的危房户数及有关信息删除,确保危房存量均为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相关规定。加强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包括残疾孤儿)、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存量危房信息录入核查工作。加强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和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实现改造一户危房、完善一户档案,注销一户存量危房。凡未在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进行“十三五”标记或“建档立卡贫困户”标记的农户,原则上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四)强化风貌管理和技术服务。各地要规范农村建房,加强新建农房风貌管理,使改造后的农房体现地域特征和时代风貌,注重保持田园和传统特色,并在一定范围内保持协调统一的建筑风格。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应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按合同约定对所建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区、乡两级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技术指导;乡镇建设办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帮扶对象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

(五)规范档案管理。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做到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危房改造农户信息录入及档案管理情况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20__年6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完善危改对象基本信息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并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更新相关内容。20__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工作。

四、项目实施和管理

(一)调查摸底、建立台帐。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扎实做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无房户的核定、统计工作,逐村鉴定危房,核查无房户,逐户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二)规范程序、确定对象。严格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初审、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区审批的基本程序确定帮扶对象,对评议、审核、审批结果逐级进行公示,并拍照存档。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公开栏公示。乡镇(街道)要组织与已核定帮扶对象签订建房协议,明确具体建房要求、补助标准和开工、竣工时间。

(三)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在20__年6月10日前将危改帮扶对象落实到户,10月底前全面完成危改工程建设任务,确保建房户春节前入住新居。

(四)监督检查、综合验收。各乡镇(街道)要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每月20日前将工程进度情况报区危改办,11月20日前,上报年度总结材料。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1月中旬对各乡镇(街道)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危改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区城乡综合管理局承担牵头具体工作,区直相关部门要服务全区脱贫攻坚大局,高度重视,全力配合,积极推进。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确保危改工作顺利推进。

(二)拓宽筹资渠道。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通过银行信贷、社会捐助、政策减免、邻里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区财政部门要将农村危房改造配套资金纳入年度预算,调整支出结构。各乡镇(街道)要将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精准扶贫、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自然灾害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村级“五保之家”建设等项目和资金有机结合,整合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严格考核追责。农村危房改造是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纳入乡镇(街道)、区直相关职能部门及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区绩效办,在工程实施期间开展专项督查,年底组织专项考核。区危改办要加强检查指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因把关不严、弄虚作假、违规施工、监管不力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继续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四)加强舆论宣传。要利用广播、电视、手机、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让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以强化责心、提高落实力活动为契机,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及时宣传报道危改工作中的好典型、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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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幼儿园教师的生活工作中,时常需要提前准备资料作为参考。资料是时代的记录,它是产生于人类实践活动。资料对我们的学习和工作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所以,关于幼师资料你究竟了解多少呢?小编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二十三篇,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农村危...

2024-06-15 阅读全文

申请书的分段写法可以让内容更加有条理、更加清晰易懂。在职场上,我们往往需要撰写各种不同类型的申请书,你是否也苦于不知道如何表达呢?这篇文章介绍了“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相关知识,希望对你的写作能够有所帮助。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了解更多行业相关信息吧!...

2023-05-22 阅读全文

我们要尽早的给人生做规划,做好自己的人生定位,为了按照上司的指示要求。我们需要用到工作方案,方案的结构性很强。以下内容为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整理的“旧房改造方案”,希望这些展示能够让你更好的了解该主题!...

2024-03-05 阅读全文

幼儿园定期开展活动,对幼儿的认知、情感、性格等方面具有影响作用,幼师和幼儿们在活动中一起游戏,可以更好地增进班级之间的凝聚力。为了让幼儿活动可以有条不紊地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写好活动的方案。那么,有哪些可以用来参考借鉴的幼儿活动方案呢?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机房改造方案"这样的内容,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

2024-02-23 阅读全文

当我们遇到项目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制定方案非常关键,因为方案可以确保阶段性工作如期完成。那么,好的方案都包括哪些内容呢?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今天将带您一起探索“造林方案”的背后故事。希望本页内容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2023-05-26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