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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方案【篇1】
>在我国加入WTO的大背景下,面对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自由化的发展趋势,面对现实存在的金融风险和迫在眉睫的金融发展要求,如何采取应变策略,进一步改进金融监管工作,有效控制和防范金融风险,保证金融体系经营安全、竞争公平、政策一致,避免因金融动荡而引发经济危机,危及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就成为金融监管当局亟待解决的一大课题,提升监管效率 应对入世挑战。笔者以为,只有正视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差距与问题,才能有的放矢,采取针对性的应对策略,逐步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实现有效监管之目标,维护国家金融的安全。
入世对我国金融监管工作的主要影响与冲击
对于我国金融业而言,入世是一把“双刃剑”,既带来了机遇又面临着挑战,其影响是十分深远的。入世的机遇是潜在的,而挑战却是现实存在的。这种挑战,除了加剧国内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之外,还在于给金融监管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影响与冲击。
(一)在监管理念上,要求逐步向国际惯例进行靠拢。在我国,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三大监管主体作为国务院下属的行政部门,自成立之日起就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目前金融监管基本上停留在政府管制和保护阶段。在国外,越来越多的国家抛弃由政府直接管理和提供隐性保证的行政管制,更多地注重金融监管的安全与竞争、成本与效率的研究,由原来监管机构对监管对象的严格监管走向二者的协调配合,由行政命令式的限制性监管走向鼓励金融创新,体现的是市场主导和自担风险这两大重心,金融监管也越来越借助于市场参与者约束、金融机构内部约束和社会外部监督约束。可以预见,5年的金融对外开放缓冲期,也正是我国金融监管理念不断更新并逐步向国际惯例进行接轨的过程。
(二)在制度安排上,要求正确处理分业与创新的矛盾。在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下的分业监管制度,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各司其职,分别对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实施监管。这一体制尽管符合我国金融发展现状,几年来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国外银行、保险、证券三业的界线逐渐模糊,金融创新日益多元化、综合化,外资金融机构全方位一揽子业务服务制度将对我国金融业现行的单一服务方式带来强烈冲击,财经会计论文《提升监管效率 应对入世挑战》。在此背景下,要求金融监管当局转变观念,加强协调与合作,在现有的体制下适时调整监管方法和思路,积极寻求现有金融法律、法规的支持,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采取更加灵活的措施,以监管创新促进金融创新,正确好处理分业与创新之间的矛盾。
(三)在手段运用上,要求朝多元化、现代化的方向迈进。从国外来看,西方国家监管当局越来越注重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等多种手段的综合运用,目前基本实现了多种监管手段的互补和统一。同时,为适应经济、金融全球化和实时监控、处置风险的需要,监管当局加快了现代化的进程,建立了以网络化、电子化为特征的金融监管信息共享机制,降低了监管成本。在我国,金融监管手段单一,电子化水平不高,不能做到监管机构和监管机构之间、监管机构和监管对象之间、监管对象和监管对象之间信息的实时共享。随着外资金融机构的陆续进入和金融创新的纵深推进,监管当局面临着监管对象复杂化和监管范围扩大化两大现实问题,因此在监管手段上必须尽快向多元化、现代化目标迈进。
监管方案【篇2】
武食药监发〔2012〕23号
陇南市武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度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区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建立药品安全追溯体系,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食品药品安全规范管理年”活动,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加快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建立健全药品安全追溯体系,不断完善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努力提升药品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
二、目标任务
在辖区内筛选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经营“国家基本药物”及“重点监管品种”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药品电子监管试点工作。通过加强药品电子监管知识培训、深入企业开展技术指导等方式,督促企业购置计算机和电子监管码扫描的数据采集器,申请加入国家电子监管网,力争10月底前全区完成44家以上的零售企业落实电子监管措施。经营“国家基本药物”及“重点监管品种”的新开办零售企业和城区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企业,在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时,同时办理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手续,按要求完成入网和相关设施的配备,开展药品电子监管数据报送。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培训阶段(2012年3月-4月)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筛选药品零售企业电子监管试点单位,召开药品零售试点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的动员培训会议,全面安排部署药品电子监管工作。
(二)入网调试阶段(2012年5月-6月)
药品电子监管试点单位购置计算机和电子监管扫描的数据采集器,办理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手续,取得电子监管数字证书,完成药品电子监管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7月-2012年10月)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单位在药品经营过程中,对“国家基本
药物”及“重点监管品种”实施电子监管,登陆药品电子监管网企业端,通过监管码采集传输设备采集、上传数据。
(四)检查评估阶段(2012年11月底前)
对全区药品电子监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 电子监管实施方案
陇南市武都区食药监局2012年4月17日印发
共印5份
监管方案【篇3】
国办发〔。
2014。
〕
56。
号
)
辽政办发〔。
2015。
〕
47。
号
)
辽环发〔。
2015。
〕
32。
号
)
丹政办传〔。
2015。
〕
39)。
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形成“政府领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督、辖区内负有环境监管职责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实现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从源头减少环境隐患,促进区域环境安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按照。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县、乡镇政府为环境监管网格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在全县建立县、乡镇、村、组为单位的四级网格,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切实将全县环境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行政区域为网格划分基础,由各级政府统一组织、指导、监督制定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建立和运行县、乡镇、村、组四级网格环境监管体系。各级政府是环境监管网格责任主体,属地行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
一级网格。
以宽甸满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整合本级环保和其他负有环保监管职能的部门按所明确的职能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
2.
二级网格。
以各乡镇行政区域建立二级、三级和四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整合本级环保和其他负有环保监管职能的部门按所明确的职能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
3.
三级网格。
各村以村两委成员和每村设立一名环保员建立三级网格。
4.
四级网格。
以各村民组组长为环保监督员,建立四级网格。
各级网格根据职责分工及行政区划,负责辖区内企业和各种污染源的监管、检查、巡查和监督,及时制止、报告和处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生态环境不受到破坏。
1.
实行“六定”。
对网格内所有污染源实施“六定”即:定区域、定企业、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相关内容应向社会公开公示。
2.
建立责任制。
上级网格与下级网格之间要层层签订《环境监管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确保环境监管职责落到实处。
3.
建立联动协作机制。
各网格责任主体要整合本级环保和其他负有环境监管职能部门的监管力量,各行政村要设立环保员,组设立环保监督员。以落实环境联络监管职责为主线,发挥环境监管各职能部门和组成人员的作用,形成责任明晰、机制健全、执法联动、协作有序、监管到位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制。
4.
实施分类管理。
县环境保护部门,要根据企业诚信守法情况、日常监管状况和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对列入监管范围的污染源企业分为
a
b
c
三类,其中。
a
类企业为简化管理对象,
b
类企业为常规管理对象,
c
类企业为强化监管对象。对不同的监管对象采取差别化环境监管措施方式,明确管理内容和标准,健全监管档案,突出管理重点,增强环境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执法效能。
5.
要加快推进全县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项目建设工作,拓展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应用系统,积极构建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信息管理平台和数据库,将全县污染源分布、网格化环保监管信息纳入系统,逐步建成县、乡镇、村、组四级网格环境监管数据库,形成要素齐全、数据完备、信息共享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信息数据库。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国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做好本级网格污染源信息采集工作,实现“一企一档”,做到“职责清、底数清”
因数据库暂时未建成,各级网格应建立污染源监管台账。
1.
网格层级职责。
(1)。
指导和监督二、三、四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履职。
重点监管由本级网格负责管辖的单元网格。
(2)。
二级网格。负责整合本级各职能部门的监管力量,建立和运行二级网格。
指导和监督三、四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履职。
承担本辖区内日常环境监管检查和监督任务,公开环境监管相关信息。
(3)。
三级网格。负责建立和运行三级和四级网格。
全面配合一级和二级网格开展环境监管和执法工作。
负责对辖区内可能存在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日常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和上报。
(4)。
四级网格。全面配合二、三级网格开展环境监管和巡查工作。
负责对辖区内可能存在的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日常巡查,发现环境违法和破坏的行为及时制止和上报。
2.
网格主体职责。
各级政府要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县政府。
加强对环保部门人员机构、资金保障、执法装备。
含车辆。
)
办公用房现场执法等方面的政策和财力保障。
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对严重违法排污的企业实施停业、关闭决定,并责成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落实到位。按要求公开辖区内污染源相关信息,加快建设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信息管理平台和数据库,并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2)。
各乡镇人民政府。
负责组织本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对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依据县编委办批复,负责组织建立乡镇环境保护管理相关机构并配齐人员。
负责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负责对新建项目环保审批提出预审意见。
负责对网格内污染源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制止、上报。
负责调解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减少环境信访的群访和越级上访的数量。
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反映群众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以及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各行政村。
组
)
负责所在区域内的生态保护、水源保护等管护工作。
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污染排污单位日常巡查。
新、改、扩建环境项目的及时发现、及时上报。
环境突发污染事件的报告。
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和信访协调处置。
负责监督指导环保员和环保监督员履行职责。
负责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环境保护相关政策的宣传和教育。
3.
网格部门职责。
县环保局负责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负责监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执行。
负责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排污费核定和征收。
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调查处理环境污染的投诉、举报案件。
负责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进行现场监测,配合相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负责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环境监管职责。
2015。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丹委办发〔。
2015。
〕
19。
号
)
相关要求,协调解决各环保中心所的职级待遇,并按核定编制数配齐配强执法人员。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将环境保护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对未依法提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建设项目,不予立项、审批或核准。
推进自愿性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
指导和督促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工作。
负责淘汰高能耗、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企业和生产工艺,对政府依法取缔或关闭的企业要组织落实到位。
县农经局牵头负责秸秆禁烧工作,指导和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对其他污染和破坏农业环境行为进行调查、检查,并协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将环境保护内容列入城乡规划。
负责建筑工地施工和城市道路运输扬尘污染防治与违法行为的查处。
负责垃圾禁烧及垃圾运输遮盖。
对未依法提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建设项目,不予核准、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指导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应用辐射设施设备管理,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和放射性污染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负责环境污染事故中的污染毒性鉴定和医疗救护。
县财政局将网格运行年度各项费用、网格化环境监管信息系统建立、以及设立环保员和聘请社会监督员的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逐年加大公共财政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保障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正常运行。
负责放射性物品安全保卫和道路运输安全的监督管理。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凭证、运输通行证及道路运输安全的监督检查。
负责对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进行监督管理。
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交通事故、火灾、爆炸和泄漏等各类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县国土资源局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过程中,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加强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依法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
严把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关,对未依法提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土地使用证和矿山探矿证和采矿证。
县交通局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机动车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和按期淘汰营运黄标车。
加强公路建设工程污染防治并依法对道路扬尘污染进行查处。
会同和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公路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开展水资源保护和水土流失的预防、治理及监管。
负责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区域倾倒尾矿废渣等违法行为的管理和处罚。
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督管理。
县动监局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置。
对养殖户依法实施的停养、搬迁等治理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对林业。
含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和植物园。
)
及其生态建设以及森林防火和野外用火监督管理。
对未依法提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征占林地审批手续。
县水产局负责辖区内江河环境的监督管理。
负责防治倾倒废弃物污染和水产养殖业户对江河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
监督养殖企业完善环保手续,落实环保措施,减少水体污染。
县民政局负责监督管理在水库、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违法建造坟墓行为。
监督公墓建设单位完善和申报环保审批手续。
监督管理殡葬服务单位对殡葬服务设施的管理,更新、改造陈旧火化设备和祭祀焚烧设备,防止污染环境。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把工商登记许可关,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被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关闭的各类违法主体,根据环保部门的抄告,依法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对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同时做好新登记企业与环保、安监等部门的信息共享。
县安监局负责对未依法取得环评审批文件的建设项目不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负责尾矿库的监管工作,防止管理过程中尾矿清理、倾倒造成的环境污染。
负责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次生环境突发事件,会同环保部门处置因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负责对违规向违法企业供电的部门和人员实施追责。
负责督促输变电企业落实输变电工程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露天烧烤油烟的监管。
县服务业局负责对废品收购站进行规范和管理。
严格依法审批加油站并督促各加油站建设和完善必要的环保设施。
县教育局负责将环境保护内容纳入义务教育,参与、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的环保志愿者活动,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县旅发委依法严格控制各景区内破坏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负责农家乐的合理规划,督促完善环保设施。
县气象局负责重污染天气的人工影响以及监测,及时发布空气重污染气象预报信息。
县煤炭局负责渣煤矿山和企业的扬尘污染监管,监督企业建设并运行环保设施和设备,落实洒水、遮盖、封闭等减少扬尘污染措施。
县政府督察室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各单位环境保护职责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专项督查和通报。
县考评办在各乡镇和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要强化环保工作内容,加大环保方面赋分的权重,认真做好考核落实。
其他相关部门在县政府领导下,按照国家对地方环保工作。
“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总体要求。
法律法规关于环保监管职责调整的从其规定。
)
结合实际按照本部门职责认真落实环境监管责任。
1.
巡查。
网格责任人员要根据环保分类监管等要求,对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环境等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
2.
查处。
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问题报告后,对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同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信息公开。
3.
反馈。
做好本级、上下级网格责任主体间的环境监管信息共享工作,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反馈回复,并按要求做好环境监管信息公开。
4.
评价。
各级网格每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考核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
1.
外部监督。
完善网格系统外部监督,充分发挥人大法制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检监察行政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广大人民群众社会监督的作用,全面推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政务公开,利用网站等媒体公布环境监管网格片区和责任人及联系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社会环境保护监督员。
2.
内部监督。
强化网格系统内部监督,上级网格要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保障网格体系正常运行,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运行。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考评办和政府督察室的监督、考核及问责作用,确保各项网格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2015。
年
12。
月
4
日前,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2015。
年
12。
月
5
日前,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将监管事项、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板块,每个网格板块明确具体责任人,按要求完成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各项工作任务。
2015。
年
12。
月
6
日起,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按照本地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及《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网格划分表》开展环境监管工作。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网格划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
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和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统一组织、指导、监督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实施和运行。
2.
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环保监管的合力。
3.
在人员保障方面,要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环保局要协调相关部门配齐四个环保中心所执法人员,各部门要明确网格化监管的分管领导和具体科室及工作人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环境保护办公室,配备不少于
2
名专。
兼
)
职工作人员。
内部调剂。
)
各村委会设立一名环保员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
4.
加快推进全县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项目建设工作,拓展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应用系统,
2016。
年底前,全县环境监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
(pda。
终端。
);。
积极构建县、乡镇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建成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信息数据库。
5.
要保障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项目资金,保障环境监察人员配备的。
pda。
终端的运行、维护和更新资金。
县本级财政按市政府要求全力保障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应用系统拓展项目建设资金,以及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信息管理平台和数据库建立、运行、培训等费用。
6.
在岗位培训方面,定期对网格内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环境监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
1.
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
强化各级各部门的责任落实,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查处的时限和标准等工作要求,制定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
2.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
研究、制定环境保护年度计划、责任目标。
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
督促、检查、考核各成员单位履行环保工作情况。
研究协调解决跨部门、跨行业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防治工作等。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调整召开时间,二级网格由县政府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召集。特殊情况下,也可委托或授权副组长召集召开。
3.
建立联合执法制度。
对环境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热点以及重大节假日、重大会议、重大社会活动期间的环境安全等问题开展联合执法
对国家、省、市和县组织的大型环保专项行动开展联合执法。
对突发或其他紧急环境安全事件开展联合执法。
4.
建立联合审批把关制度。
对全县重大项目和重污染项目,发展改革、经信、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协同配合,共同研究审定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选址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环保等要求。通过部门联审、信息共享、定期协商等有效方式,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5.
建立移交移送制度。
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在环境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和完善移交移送制度,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有效提高环境监管效能。
6.
建立信息报告制度。
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限,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7.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境信访查处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
8.
建立督查督办制度。
县政府督察室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联合,定期对网格内环保职责履行情况和网格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做到重要事项全程督办、紧急事项迅速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促进网格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有序落实。
9.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yjS21.coM
对所有网格系统人员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环保监管职责,不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环保监管执法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纪检监察部门将依法依纪依规实施问责。
1.
2015。
年
12。
月
5
详见附件。
4
附件。
5
和附件。
6)。
报县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2.
2015。
年
12。
月
5
日前将本方案及《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网格划分汇总表》,报丹东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开。
监管方案【篇4】
化妆品产品质量事关人体健康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保化产品市场秩序、确保产品质量,现就保化产品经营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企业实际贯彻落实。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局反馈,共同做好监管工作。
一、企业是第一责任人,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产品质量责任。要在企业树立全员意识,健全管理制度,教育、引导全体从业人员树立质量意识、负起质量责任,尤其确保质量管理等岗位人员正确行使质量权力,不因经济利益而忽视产品质量,始终把质量安全摆在第一位置。
二、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守法意识和能力。要对本企业员工进行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培训,促使每位员工都能胜任本职工作,切实提高守法经营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档案和健康检查档案,患有不适合从事直接接触食品、化妆品疾病的人员要调离相关岗位。
三、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履行质量管理职责。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保化产品安全管理工作,其学历应符合要求并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制定产品安全管理制度;索取并查验产品证明文件;登记、管理产品台账;建立索证文件档案等。企业负责人应为以上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四、认真审核资质证件,防止从非法渠道购进违法产品。企业应按照《河北省保健食品经营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工作指南》(试行)和《河北省化妆品生产经营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的规定,索要、留存供货商和产品的有关证件,并且按《指南》的要求对各类资质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保证各类证件齐全、真实、有效。凡是产品与证件不一致或证件不全、可疑的一律不得购进、销售。
五、留存票据、健全台账,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性。企业购进产品应索取供货商出具的票据,建立购货台账和销售台账。票据和台账应真实有效,内容齐全、符合《指南》要求并保存至产品保质期后帐、货相符。
六、按规定储存、陈列,防止产品变质。企业设有仓库的,仓库内设施、设备要齐全、环境符合规定,确保储存条件满足产品储存规定。在仓库和营业场所内,保健食品、化妆品要与其他产品尤其是杀虫剂、消毒用品、洗涤用品等有毒有害产品分开并集中专柜专区存放,标识要明显、规范。确保产品不变质、不污染。
七、排查、整治隐患,防范产品质量事故发生。企业应对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经常对本企业可能存在的质量管理隐患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纠正,防止小隐患酿成大事故。企业应建立供货商目录和产品目录,通过各种方式、渠道(包括质量公告、检验报告、媒体曝光、客户投诉等)广泛搜集产品质量信息,对不合格或质量可疑的产品采取下架、停止销售、封存等措施,并及时报告监管部门。
八、依法宣传、诚信经营,对消费者健康负责。企业应正确介绍产品性能、功效,不做虚假宣传、不做违法广告、不夸大产品用途和功效、不误导消费者,为消费者健康负责,做到诚信经营。认真处理顾客投诉和意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我局将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整治、教育培训、查办案件等多种形式,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对无证经营保健食品、经营过期失效产品和假冒产品、违法宣传、非法添加禁限用物质等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曝光,促使我县保化产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质量状况进一步提升。
监管方案【篇5】
62。
1558。
329。
285。
号)提出的各级政府(包括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以下同)要确定重点监管对象(重点排污单位)、划分监管等级、向社会公开并报备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方案的要求,切实强化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推动新《环保法》有效实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实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我城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提高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着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企一档”的监管档案,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实现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达到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
城区政府统一组织建立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制定城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方案,统一指导监督网格化体系运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制定并落实辖区内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具体实施方案。
江南区为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城区政府。工作职责:
1.
负责指导监督二、三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管理情况。
2.
负责本辖区日常环境监管执法任务,依法全面履行本级网格环境监管职责,负责对所监管网格加强检查、巡查、抽查、督查,发现问题、接到报告和投诉举报以及上级督办事项及时督促属地查处或者直接查处,按要求公开本级管辖污染源及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等相关信息,及时填报环境监管网格化相关信息。
3.
负责整合本级环境监管执法力量。
确定对应每个二级网格的监管执法力量,明确重点监管对象(重点排污单位)并适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督导属地政府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
以辖区各镇(街道)和工业园区为单元划分为二级网格区域,责任主体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职责:
1.
负责指导监督三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管理情况。
2.
负责本辖区日常环境监管执法任务,积极发挥辖区内环保机构的作用(暂时无环保机构的可设立环保协管员等),依法全面履行本级网格环境监管职责。组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畜禽水产养殖、农业面源污染、秸秆焚烧、垃圾焚烧等环境污染问题及时巡查、监督和制止,并向一级网格报告。全面排查企事业单位、饮用水源地等环境安全隐患,认真调查、报告并协助处理上级网格交办的环境污染案件,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污染纠纷案件。按要求公开本级管辖污染源及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等相关信息,及时填报环境监管网格化相关信息。
3.
并进行调查处理(或协助调查处理)。
原则上按二级网格内行政管辖区域,以所辖的村(社区)或片区为单元划分为三级网格区域,责任主体为村(社区居)委会,村(社区居)委会成员分片负责网格内环境监管任务。工作职责:
发挥三级网格日常了解、巡查、协调、自治监督和及时制止、向二级网格报告违法排污行为以及群众投诉举报的作用,负责定期巡查,对辖区内发现的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行为及时上报,及时填报环境监管网格化相关信息。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共江南区委办公室。
江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江南区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暂行办法。
的通知》(江办发〔。
78。
号)责任分工,认真落实网格内的环境监管职责。法律法规关于环境监管职责调整的从其规定。具体如下:
城区政府:负责辖区内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的建立、运行和管理,具体业务工作由城区环保局负责;依法履行属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与二级网格相关单位签订责任状,指导、监督网格责任人的履职情况;组织开展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监管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对严重违法排污的企业实施停、限产决定,并责成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环保部门人员机构和其他相关机构人员方面的保障,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和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经费。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指导辖区内三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管理,依法履行属地环境监管职责,与三级网格相关单位签订责任状,指导、监督网格责任人的履职情况;承担和参与落实本辖区基础性环境监管职责,落实辖区内基础性环境监管工作,负责日常环保监管检查、巡查、协调任务,发现问题、接到投诉举报及时调查了解、妥善协调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污染纠纷案件,对违法排污问题及时制止,及时向上级网格报告并配合依法查处。保障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和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经费。
城区环保局:落实城区政府开展环境监管网格化具体工作,对二级、三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及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明确本级环保监管企事业单位名单并进行动态更新管理,划分监管等级;对重点监管对象(重点排污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按照上级环保部门部署要求落实随机抽查制度;落实属地环境监管职责,承担本辖区日常环境监管任务,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污染纠纷案件及上级督办事项;协调二级网格之间的环境监管问题,对于跨网格的环境纠纷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按要求公开辖区内污染源相关信息,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相关信息。
各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环保机构:落实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开展环境监管网格化具体工作,对三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及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督导;落实属地环保监管职责,承担本辖区日常环保监督检查、巡查、协调、环境投诉举报受理、纠纷调处、及时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并上报信息、协助城区环保局执法、督促存在环境问题企事业落实整改、宣传引导等工作,使违法问题及时得到纠正和查处;接受上级环保部门的业务指导,调查处理或配合调查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环境污染纠纷和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报告辖区内环境监管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告;按要求公开辖区内污染源相关信息,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相关信息。
编制部门:健全城区、乡镇环境监管执法机构设置,明确环境监管职责,健全街道办事处和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机构。
城区财政局:根据部门经费预算,及时安排当年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经费。同时,城区财政需广开门路、多措并举筹措江南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资金。
其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中共江南区委办公室。
江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江南区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暂行办法。
的通知》(江办发〔。
78。
号)责任分工,结合实际,按照部门职责,认真落实网格内的环境监管职责。
村(居)委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对网格内污染源进行定期巡查,发现违法排污问题及时制止、上报;发现辖区内发生污染及出现新的污染源,要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环保部门;负责调解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减少环境信访数量;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及时向政府和环保部门反映群众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以及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各企事业单位:各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网格内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设置环保专职人员负责内部环境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等,执行各级各部门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规定。履行排污费缴纳、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各类环境保护报表填报等职责,制定完善并落实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各排污点源的日常监管工作,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管理、维护,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帐和各项记录,确保各排污节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按照要求制定完善并报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巡查风险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遇突发环境问题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时积极采取有效的防范或补救措施、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制定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加强日常宣传、努力提高员工环境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操作。配合环保部门完成各项日常环境监管工作。
1.
实行“五定”。建立各级网格内环境监管“五定”机制,即对网格内所有污染源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确保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相关内容应向社会公开公示。
2.
建立责任制。上级网格与下级网格之间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签订责任状,各级网格内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
3.
构建环境监管网格信息平台。建立健全环境监管平台,将污染源分布、网格化环境监管信息纳入平台,逐步完备城区本级、各镇(街道)和工业园区、村(社区)三级的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档案资料,暂时不能建立信息库的网格单位应先设立台账。
1.
加强巡查报告。网格责任人员要对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等根据环境监管频次要求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为使网格化监管信息畅通和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网格责任人员应配备移动执法终端。
2.
及时调查处理。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同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3.
强化沟通反馈。做好上下级网格责任主体间的信息沟通,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反馈回复,并按要求公开。
4.
定期考核评价。各级网格每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考核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
1.
人大政协监督。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人大法制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职能作用,定期对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2.
行政监察监督。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监督作用,保障三级网格体系正常运行,对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责任造成重大影响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违纪人员进行查处。
3.
社会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曝光突出环境违法行为,追踪查处结果,增强公众环境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4.
环保监督员监督。建立和完善环保监督员制度,不断充实企业环保监督员和群众监督员队伍,加强对监督员的业务学习培训,为监督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引导监督员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形成打击违法排污的合力。
一是成立江南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担任组长,城区政府分管联系环保工作的副主任和城区环保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城区发改、工商、财政、编办、人社、住建、环保、城管、农林水、交通、经信、卫计、安监、食药监、公安、国土、规划、供电等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行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区环保局,城区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城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好网格区域内环保相关工作。
二是落实属地责任。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结合辖区实际,负责划定本级对辖区内各村(社区)的环境监管网格,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任务要求,统一组织指导、监督环境监管网格体系的建立实施、运行。要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建设,充实力量,增加投入,保障经费。
三是加强指导督导。城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督促指导下级相关单位落实网格内的环境监管职责,负责督查、巡查、稽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工业园区管委会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
一是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细化巡查报告、调查处理、沟通反馈等的具体要求,出台评价办法及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
二是建立季度工作汇报例会制度。一、二级网格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布置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
三是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在重大节假日、重大会议活动期间等开展联合执法,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部署的大型环保专项行动联合执法,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联合执法,有效解决环保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研究协调解决跨部门、跨行业的环境污染防治和环境破坏工作等。建立完善移交移送制度,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反馈处理结果,有效提高环境监管效能。
四是建立信息上报及公开制度。每季度最后一周,每级网格责任单位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限及时向上一级网格责任单位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时报告查处环境信访问题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
五是严格依法行政。要加强网格监管责任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各级网格及其监管人员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恪尽职守、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坚决查处违法排污行为,依法保护环境。
一是严格排污者主体责任。对违法排污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环境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侦办。
二是强化网格监管责任。对不依法履职、不当履职、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相关单位、部门进行问责,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三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按照权责一致、能力与责任相匹配等原则,建立健全网格监管责任追究机制,科学合理界定追责情形与免责情形,确立尽职免责的监管规范,既要防止网格责任不清,也要防止网格责任无限过度,保护和调动网格执法主体积极性,确保网格监管持续规范、有效、到位。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江南工业园区管委会结合辖区实际,于。
2016。
年
1
月
30。
日制定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具体实施方案,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江南区环境保护局。
2016。
年
3
月底前制定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具体实施方案,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并报城区政府备案。
监管方案【篇6】
为进一步加快集镇建设,加强集镇管理,优化集镇环境,提升镇品位,创建优美集镇,镇党委、镇**决定2012年开展“集镇建设管理年活动”。根据我国城镇集镇建设管理现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化集镇建设市场秩序整治和规范集镇管理为重点,以完善集镇基础设施工能为核心,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结合新农村建设,着力打造有特色、有品味、辐射功能强的现代新型集镇。
二、活动时间
2012年3月10日至2012年12月20日。
三、活动范围
镇集镇。
四、活动内容
集镇建设管理年活动分为城镇规划、城镇建设和城镇管理三个方面。
(一)村镇规划。村镇规划是指导和控制村镇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1、规划编制任务。必须编制完成集镇总体规划、集镇重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强村庄(自然村、行政村)建设规划编制,并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审批。
2、严格执行规划。集镇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以法确定后,村镇建设必须按照规划要求分步实施。所有建设项目未经规划批准不得开工建设,并且严格按规划批准建设。
(二)集镇建设。注重集镇建设的总体布局,既要体现地方特色,又要注重节约资源、完善集础设施、提高集镇服务功能。重点解决卫生、水、电、路、绿化、照明等基础设施问题。
1、环卫设施建设。
(1)主要街道两侧单边每200米设置1个果壳箱,次干道及支巷设置密度减半,整个集镇共设置20个果壳箱。
(2) 每1000人建一座垃圾房(窑),占地面积10平方米,容积不少于10立方米。我镇集镇人口3000人左右,拟建三个垃圾屋,农贸市场、桥头、上街口各建一个。
(3)根据在集镇周边五公里范围以外,利用废坑、水塘等建设简易垃圾填埋场,服务年限3―5年的要求。我们镇要在丰岭操建一个垃圾填埋场。
2、给排水设施建设
(1) 集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
(2) 自来水取水口及饮用水源
1、 二级保护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志和标志。取水口主要在水库。不准在水库内撒播化肥和倾倒垃圾。
(3) 自来水水质检测标准率应达到100%。
(4) 生活污水要有秩序地排放。
3、街道路灯建设。集镇主要街道每50米设置一盏路灯。景观灯可适当增加到宽敞的街道上。次干道、支路密度减半。在现有37盏路灯的基础上,增加50盏路灯,使集镇各个角落都有路灯照明。
4、集镇道路硬化。集镇主、次干道要硬化。主干道应修建人行道。道路排水畅通,路面无破损、断裂。为了连接水电站,到移民新房的水泥路面上,在街道两侧修建约1000米的下水道。
5、集镇美化绿化。每年要有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绿化增量,主次干道两侧要栽植行道树木,我镇街道两边全部栽上樟树或桂花树。
6集镇公共建筑及房地产开发管理。集镇行政、文化、卫生、教育及房地产开发等公共建筑项目建设,必须按照集镇规划的功能分区进行布局,达到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美观适用、方便群众的要求。
7、集镇建筑业市场管理。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省建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凡总造价超过30万元,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各类建设项目必须纳入招投标范畴,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要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推进建设工程监理,严禁违法直接承包和工程建设,杜绝劣质工程。
三、集镇管理。在集镇管理过程中,既要严格管理,又要以人为本。
1、开展宣传动员活动。要召开动员大会,安排专人负责宣传,及时推出先进典型和消极现象。利用新闻**、宣传车、宣传栏、腰鼓队、悬挂标语、横幅等形式开展以“集镇建设管理年活动”为主题的宣传。
建立群众举报投诉,组织中小学开展讲座、班会、征文活动。
2、开展“三查处”、“三规范”活动。“三查处”:一是查处和拆除违章建筑,要严厉打击严重影响公路、集镇规划的违章建筑,不定期进行违章建筑清查,并及时制止,组织拆除。
第二个是调查和处理绿化和照明等市政公共设施的损坏。三是查处影响市容环境的建设经营行为。“三规范”:
一是规范广告、牌匾的设计和规格。二是规范车辆停放秩序。三是规范小贩经营秩序,取缔街市,禁止摆摊设点。
通过调查、整顿、规范,使集镇更加宽阔、明亮、绿色、美丽。
3、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每月组织**干部、中小学生、集镇居民对集镇进行一次大扫除。聘请卫生监督员和清洁工监督和清洁环境。
开展文明商店、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活动。要严格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包卫生清洁,包绿化美化,包市容秩序)制度,力促集镇面貌大改观。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镇**已成立了“集镇建设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另行发文),负责我镇集镇建设管理工作的组织协商和调度检查。
2、明确职责。集镇建设和管理由乡镇人大组织实施,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纳入城市建设年度考核目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和协调工作。
3、落实经费。要加大投入,保证开展活动的费用。
监管方案【篇7】
2015。
〕
49。
2016。
〕
5
号)和《黑河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为合理划分环境监管网格,落实属地化环境监管责任,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努力改善环境质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覆盖、分级履职、网格到源、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划分以县、乡(镇)、村为环境监管责任主体的三级网格,明确各部门环境监管职责,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实现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管理,从源头减少环境隐患,促进区域环境安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253。
号《建设项目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70。
号《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
591。
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80。
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67。
2015。
〕
44。
号)。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行政区域为网格划分基础,各级政府是环境监管网格责任主体,属地行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和运行县、乡(镇)、村三级网格环境监管体系。
1
一级网格。
在逊克县所辖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逊克县政府。
2
二级网格。
在乡(镇)所辖区域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
3
三级网格。
在村及所属的各类养殖场、小区,所辖行政区域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民委员会及所属养殖场
(
1
)一级网格。
负责整合本级环保和其他负有环保监管职能部门的监管力量,建立和运行一级网格,公开环境监管相关信息;指导和监督二、三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履职;直接监管由本级网格负责管辖的单元网格(详见附件
3
)。
(
2
)二级网格。
负责整合本级环境保护和其他负有环保监管职能部门的监管力量,建立和运行二级网格;指导和监督三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履职;承担本辖区内日常环境监管任务(一级网格直接负责监管的对象除外),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公开环境监管相关信息。
(
3
)三级网格。
建立环保监管专职人员管理和运行三级网格,全面配合二级网格开展环境监管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可能存在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日常检查
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上报。
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本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对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责成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本部门的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和相关机制,并与下级网格相关单位签订环境监管责任状。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对负有环保监管职能部门的人员机构、资金保障、执法装备、办公用房、现场执法等方面的政策和财力保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对严重违法排污的企业实施停业、关闭决定,并责成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落实到位。按要求公开辖区内污染源相关信息,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
村民委员会及所属的各类养殖场、小区。负责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对网格内污染源进行定期巡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制止、上报;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发现辖区内发生污染及出现新的污染源,要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反映群众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以及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4
),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1
巡查。
网格责任人员要对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环境等根据环保分类分级管理等要求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责任主体报告。
2
查处。
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问题报告后,对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依法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同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信息公开。
3
反馈。
做好本级、上下级网格责任主体间的环境监管信息共享工作,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反馈回复,并按要求做好环境监管信息公开。
4
评价。
各级网格责任主体每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责任主体对下级网格责任主体进行考核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属地政府是环境监管网格责任主体,行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统一组织、指导、监督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实施和运行。环境监管网格划定后,各网格责任主体要整合本级环保和其他负有环境监管职能部门的监管力量,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环境保护年度计划、责任目标,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大型环保行动以及突发或其他紧急环境安全事件开展联合执法,督促、检查、考核各成员单位履行环保工作情况,形成以落实环境监管职责为主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执法合力。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根据企业诚信守法情况、日常监管状况和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对列入监管范围的污染源单位分为
a
b
c
三类,其中。
a
类单位为强化监管对象,
b
类单位为常规管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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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单位为简化管理对象。对不同的监管对象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方式,明确管理内容和标准,健全监管档案,突出管理重点,增强环境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执法效能。
网格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有关环境问题的报告后,对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将查处结果及时答复相关部门或人员,做好监管信息公开与共享工作;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依法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提高环境执法效能。为落实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逊克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制定运行监督情况考核措施,定期召开环境监管联席会议,有效解决跨行政区域、重点领域的环境违法问题。要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日常监管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查处环境信访问题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网格内部监督,上级网格要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约谈下级网格第一责任人,保障网格体系正常运行;完善网格外部监督,充分发挥人大法制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检监察行政监督的作用,对失职渎职的、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责任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运行。要加强基层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确保人员编制;乡镇及工业集聚区应确保配备必要的环境执法人员,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执法工作;要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配备调查取证等监管执法装备,保障基层环境执法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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