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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合集九篇

发布时间:2024-06-23

可以说作文与我们的一生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写作可以提高人的思考能力和观察能力。写作文时缺少词汇量是很难接着继续进行下去的,你知道写作文要注意哪些方面吗?为满足你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活着读后感合集九篇”,感谢您的参阅。

活着读后感 篇1

在收录1979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特蕾莎修女谈话、祷文、默想及书信的《活着就是爱》一书的最后,同时附录一篇台湾静宜大学校长、科学家、作家李家同先生的长文《让高墙倒下吧》。

反复读这篇文章,并且不断有泪朦胧自己的眼睛。不为别的,只因为每一次在夜深人静里自问自省时,都非常明白和清楚,此生此世,自己的内心以及精神都已绝无可能抵达纯粹、靠近神性,因此,没有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信者。

在我们面前,在信仰的路上,有特蕾莎修女和西蒙妮·怀伊。在她们身上,在她们的爱中,我们可以看到信仰的虔诚,爱的纯洁,以及人们所能达到的神性的极端。

是的,不可能拿“神”来要求人,不可能拿特蕾莎、薇伊和圣徒来做我们的参照系。即便我们天生善类;即便我们不乏同情、怜悯与爱心;即使我们一辈子都在追求精神上的转变;即便我们始终都怀着罪感而努力寻求一条能够让自己内心得到安宁的途径……然而,当“她”终于来到眼前时,当我们清清楚楚看到自己的所求时……我们知道自己走不过去。

因为,“她”不在高处,而在低处;因为,“她”不在于获得,而在于放弃。换句话说,上帝不在天堂,而在地狱。如果那种降低与放弃,可以拿尺寸计算,或许对一个内心有所求的人来说,并非难事,然而,没有任何单位可以计算,那是一条决绝的一降到底的不归路;那是一种除了“爱”一无所有的对一切欲望和俗念的彻底弃绝与忘却……

薇伊的阐述是“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沦落到受屈辱的最底层,比乞讨还要卑下,不仅毫无社会地位,而且被看作失去了人最起码的尊严——理智的人,只有这样的人在实际上才有可能说真话。其他人都在说谎。”谁有可能去实践“狂人”那样深刻的真实?

特蕾莎的表达是另一种,“我想这正是我们打算做的……变得卑微、无助,”“当我们生命完结时,神审判我们将不以这些作为衡量:我们曾考获多少文凭/我们曾赚取多少金钱/我们曾做过哪些伟大的事//神审判我们,是以/‘我饥饿时,你给我吃/我赤身时,你给我穿/我无家可归时,你接待我。’”因此,她说,神就在最丑陋的麻疯病人身上,神就在无家可归的流浪者身上,神就在所有贫困中最穷苦者身上,神就在所有受苦受难中最无助者身上……“如果我们不和那些一无所有的人一起生活,就无法明白和有效地帮助他们。

”“当我们一无所有时,我们会将一切付出——因着贫困的自由。”“与受苦共存共生的,乃是喜乐。”……

其实,说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们不仅这样说了,而且,毕生都这样做了,直到生命的终结,直到接受审判的时刻……因此,在她们的生命里,所包含的、所闪烁的,正是我们所欲所求却不能够有的“神性”。

有什么比看到你所要求的,知道你永远得不到的更令人绝望和羞愧的呢?

一直以来,我们自豪并**于自己是一个有“精神追求”的人,那是因为,我们惧怕着自己内心的空虚、生命的荒芜、价值与意义的缺失、无所归属的孤独以及无所依赖的无助,等等。其实,他们只是为了增加生命,而不是失去或抛弃生命。所谓“追求”,无非是像诗人要折桂、竞技者要摘金、鼓励孩子考试要考第

一、生为女人梦想最美、生为男人梦想最富……而所谓对“神性”的追求,也如此一般,不过是要一个最高的精神奖赏而已。然而,一切都可以求而得之,唯独“神性”,实在是南辕北辙了。

是的,我们无法彻底摒绝人欲,因此我们无法彻底抵达神性。

正如李家同写的“我们每个人都在我们心里筑了一道高墙,我们要在高墙内过着天堂般的生活,而将地狱推到高墙之外。这样,我们就可以放心地假装世界上没有悲剧。即使有些人饿死了,我们仍然可以吃喝。”即便我们并非熟视无睹而是承认人间有悲惨,即便我们并不那么心安理得地大吃大喝(何况我们实际上是的)而是很节约,即便如此,我们真的就能彻底拆掉心中的这道高墙,永远而无所保留地走到“悲惨”的中间去吗?

李家同本身就是一位**徒,在他的内心以及修为中,原本就有我们大家所不具备的许多克己的品质,而且他是去过印度,并在特蕾莎修女的“垂死之家”里做过义工的。他却也毫不隐瞒和避讳自己的不彻底性。

他是1994年9月经过一再**约定后去印度面见特蕾莎的,为的是将自己学院的荣誉博士学位授予她——其实,对特蕾莎而言,所有的荣誉以及奖赏都是多此一举,包括诺贝尔和平奖。她给诺贝尔委员会的答词是这样的:“这项荣誉,我个人不配领受,今天,我来接受这项奖金,是代表世界上的穷人、病人和孤独的人。

”特蕾莎一生获得的荣誉与奖金何其多,全世界至少有八十多个国家的元首、**和国际大机构向她颁发过崇高的荣誉和奖金,然而她转手就将所有的东西包括奖牌、勋章之类全都换成了钱,撒到最穷、最卑贱、最无助者那里,只为了让他们被弃的生命有一个栖身之所;只为了让饥寒者可以得温饱;就为了让孤独和垂死的生命得到最后一点安慰和爱,安详地死去

她也懂尘世间的经营,比如,她拿罗马教皇赠给她的白色林肯轿车作为抽彩奖品,换来的是一座麻疯病人医院,那里便成了所有被弃的麻疯病人惟一的家,还有艾滋病人的家、流浪孤儿的家、濒临死亡而面临曝尸街头者的家,等等,全世界有一百多个国家上千个类似的机构,或由她亲手创建,或由她的追随者创建,这些归于她的“仁爱传教会”之下的所有机构,拥有四亿多资产,而特蕾莎和教会的七千多名正式成员却全都是身无分文的赤贫者,而且她绝对反对募捐筹款,尤其不许以“特蕾莎修女”和“仁爱传教会”的名义,这里不仅包含了她对自己纯洁性的维护,更重要和深一层的是也包含了“神性”对“人性”的尊重。

至于荣誉,她后来忘了。这和她无关。她不会因为有东西而做更多,也不会因为没有东西而做更少。

因此,当李家同站在她面前时,她已经忘记了当初答应接受名誉医生是自然的,而不是人为的。

李和特蕾莎的会面只有五分钟。之后,他在加尔各答呆了3天,有两天的时间在仁爱传教会的“垂死之家”里做义工,世界各地利用假期来这里做义工的人很多,除了最多的是大学生以外,各个阶层的都有,有的三两天,有的每年都来一两个月,但他们总有回到自己的生活里去的时候,而特蕾莎和追随她的七千多名仁爱传教会的修女和修士是永远没有那样的为自己活着的时候的。

李家同在这里还留心到了另一个现象:来做义工的最多的是欧洲人,他没有见到一个美国人,也只见到一位印度人,还是刚刚从欧洲回来的。我不管他想说什么,也不管现象本身说了什么。

我只有一点自己的感觉:我们常常是这样的(不仅印度,许多地方都一样),既对身边的不幸和悲惨熟视无睹,同样也对身边的感召无动于衷,那种麻木与漠然深入骨髓。至于美国,,而一直都在张扬的“自由、平等、博爱”却包含了许多做秀的成分,给世界做秀看,因此,失去了“教义”本身的朴素性和纯洁性。

李家同做义工的“垂死之家”是特蕾莎自己创立的,起因是,一次她在火车窗口上看到一个流浪汉靠在一棵树下,濒临死亡,而火车正在行驶中,等她坐下一班车返回来时,那个人已经死了;另一次,她在街上看到一个老妇人。她被老鼠和昆虫咬了。她带她去了几家医院,被拒绝了。她一直看着她死去。因此,她创立了“垂死之家”,捡回并收留这样的人,让他们能够在被照顾、被安慰中不那么孤独和恐惧和凄凉地死去,让他们在生命的最后感到人类的关怀与爱,让他们不在被弃的遗憾与怨恨中死去……

虽然他在这里只做了两天志愿者,但他不是和尚。李家同在一生中烙下了终生难忘的烙印,他说:

“我忘不了加尔各答街上无家可归的人。

我不能忘记一个小男孩在阴沟里喝着杯子。

我忘不了两个孩子睡在我每晚住的旅馆门口。他们是唯一的两个。最大的一个最多四岁。

我不能忘记这个垂死的家庭中的骨瘦如柴的病人。

我不能忘记那个年轻的病人。我希望我有机会能握住他的手。

我不能忘记,人类的遗骸被放在一堆打开的灰烬上。野狗和乌鸦随时会来吃他们,暴风雨随时会来打湿他们。他们的眼睛望着天。”

是的,他们的眼睛望着天。

最让这位做了四十年**徒、已年过半百的老人感到几乎心灵无法承受的情景,正是那眼睛……在他两天里抬过的遗体中,有一个年轻的死者,因为被扑下来啄食的乌鸦拉开了盖布而露出了死后的表情:“眼睛没有闭上,对着天上望着……”——他记得这个孩子,是一个已经四次踏进“垂死之家”的流浪者,每次病到奄奄一息时进来,病好些时就出去继续流浪。第四次,他失去了所有的信心和勇气。 他拒绝吃,喝或吃药。 他只要求人们握住他的手。

——他说,“虽然只是几秒钟的时间,但那孩子无语问苍天的凄苦表情,以及大乌鸦来啄食的情景,已经使我受不了。”

两天里,他那么逼真贴近地见到了“poorest of the poor”,见到了从未留心过身边只在报纸和电视新闻中看到过的人间悲惨……因此,他“心头沉重无比”;因此他终于理解了特雷莎的一句话“一颗纯洁的心,会自由地给与,自由地爱,直到它受到创伤。”;因此,他真正理解了**在十字架上说“我渴”时更深的含义;因此,他反省自己,“我过去也号称为穷人服务过……”在监狱里找一些受过教育的年轻人做朋友,在孤儿院里为那些被修女们惯坏了的活泼可爱的孩子们服务,那些事情都不会让人感到心痛,反而会有欢乐,而他绝不敢去安慰死刑犯,一直有意无意地躲避人类真正的贫穷和不幸;因此,他自问:“可是,我敢自称是**徒吗?

当**说‘我渴’的时候,我大概在研究室里做研究,或在咖啡馆里喝咖啡。”……

其实,坐在研究室里做研究;坐在咖啡馆里喝咖啡;或者,心安理得地过自己小康的日子甚至富人的日子,原本都无可厚非……我们许多的“乌托邦”理想与追求,不就是想要建立让人人都过富人日子的社会吗?我们也经常大呼小叫“消灭贫困”,“消灭歧视”,“消灭三大差别”等等,然而,什么才是有效的?

“他们的眼睛望着天”……而我们既可以“看不见”,也忍心别他们而去……李家同在临行之前,再次看见一位垂死的刚刚被家人抛弃在街头的老人被一位修士和义工扶起……他说自己真的不想走,很想永远留下来,为“他们”服务,但他还是走回计程车,去了机场。

我们无法效仿特蕾莎和薇伊,还有许多带有圣徒精神的人,抛开我们不能“丢弃所有”这一点,还因为我们内心里存着太多的怀疑与恐惧,我们甚至怀疑这样做真的是有效的吗?这种禁欲主义和殉道不是一种病态的状态吗?这几乎是自我毁灭的方式真的爱到底吗?

尽管“他们的眼睛望着天”,但能够拯救人类和消灭贫困与悲惨的真的只有这样一条途径吗?……苏珊桑塔格说,“我想到西蒙娜薇伊一生那种狂热的苦行主义,她对快乐和幸福的鄙视,她那高贵而又怪诞的政治姿态,她那精心实行的克己,她对痛苦的不倦追求……任何热爱生命的人,都不希望模仿她那种殉教精神……然而,只要我们热爱严肃,以及热爱生命,我们就会受其感动,受其润泽。当我们对这些人表示敬重,我们也就等于承认世界上存在着神秘……”神说:

“小信的人哪,你们为什么要害怕?”……我们害怕,也许正是因为我们勘不破这一层神秘。

活着读后感 篇2

读《活着》有感2000字:

看余华的《活着》,看到中间我十分压抑痛苦,故事里主人公福贵的命运没有跌宕起伏,而是一个惨字贯穿始终,福贵从年轻时沉迷赌博开始,输掉一切,之后又在残酷的社会背景以及天灾人祸之下,失去了所有的亲人,故事讲述了一个孤独活着的老人,在旁人看来,惨到不可能感同身受的一生,而从书里一开始对福贵的描述来看,这确是一个乐观,热爱生活,饱经风霜却对命运没有一句抱怨的老人,这就貌似矛盾,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这位老人的一生。

本书开头介绍了文章背景是主人公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份游手好闲说的职业,去相间收集民间歌谣”,在这期间结识了老人福贵,以第一人称叙述方式,以福贵的视角讲述了自己的一生,没有第三人称的任何评论,一生全由福贵自己讲出,这就避免了任何他人主观的感受,所以余华说“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以我们今天的生活拿来和福贵比,福贵的一生是动荡和苦难的,可身处其中的人却只会和自己过往的人生历程作比较,所以在福贵自己的眼里,他是享受过“好日子”的,是幸福过的,是即使时间让他失去了一切,回想起来自己的人生,他还是充满笑容的,充满了幸福和欢乐。

福贵年轻时是地主家的少爷,娶妻生女之后仍旧吃喝嫖赌无一不做,嗜赌如命之后输掉了所有的家产后幡然醒悟,然而随后不久父亲去世,穷困潦倒中母亲又生病,他在去城里请大夫的过程中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几年之后后被共产党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犊子抚养儿女长大,从前可爱伶俐女儿却在这几年当中的一次生病中烧成聋哑人。

本想好好踏实安分过日子,没想到真正的人生浩劫才刚刚开始,家珍得了软骨病无法继续干重活儿;儿子有庆给县长的老婆也就是学校的校长献血,由于医生只顾着救县长的老婆而有庆被抽血过多而死;女儿凤霞终于找到了一个疼爱自己的丈夫二喜,二喜又疼爱老婆,又孝顺福贵和家珍,本来一家人的日子刚刚有了好转,结果凤霞在生儿子苦根之后马上大出血而死;家珍在女儿死后不久也去世。剩下福贵,二喜和外孙苦根相依为命,没想到二喜又在干活儿中因事故身亡,只剩下福贵和苦根两个人,一次苦根生病后,二喜给苦根煮了很多豆子给苦根吃,没想到等他干活回来却发现孩子死了,苦根是因为豆子吃多了撑死的,从此只剩下福贵一人。福贵本以为自己也活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许多年,苦根死后第二年福贵攒够了买牛的钱,他买的牛是遇见的一头很老的正要被杀的牛,福贵实在不忍心看到类似累活了一辈子的老牛被杀死吃掉,于是在众人都觉得他有病的嘲笑中买了一头和他一样风烛残年的老牛,从此和老牛相依为命,给老牛取名“福贵”,福贵帮老人福贵干活犁地,福贵累了的时候,老人福贵就让他歇会儿,也不催促打骂,它说牛老了就像人老了一样,就是要累了就歇一会儿,老人和老牛的一生仿佛很相似,都是干了一辈子的活儿,现在彼此相依为命。

福贵这一生送走了父母,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孤独地活着。

可是在福贵自己的整个叙述中,福贵的态度一直很平和,带着笑容回顾这一生的一切往事,对于主人公愿意听他叙述自己的一生感到十分开心,他对于自己一生的讲述十分精彩,主人公说福贵是那种能够看到自己过去模样的人,他是那种能够看到自己过去模样的人,能够准确地看到自己年轻时走路的姿态,甚至可以看到自己是如何衰老的,这和那些面对往事显得木讷,对自己的经历缺乏热情的老人是截然不同的,福贵是对自己的一生充满热情的,即使在大多数旁人眼里他的一生困苦到极致,然而那他是愿意回忆,很珍惜自己的一生的,主人公说福贵喜欢回想过去,喜欢讲述自己,似乎这样就可以一次一次地重度此生了。

我一直认为,对过去的每一次回忆,无论好的还是坏的,就是相当于重新过一遍当时的经历,而从福贵的讲述过程中流露出的讲述热情和幸福感来看,他是幸福的,是没有任何抱怨的,因为在他眼里,他有恨他不成才但依旧原谅他犯下的天大过错的父母,他有包容他的一切错误,对他不离不弃,爱他依赖他的老婆,他有从小懂事,孝顺的女儿,有善良优秀年纪轻轻就懂得孝顺父母,听话的儿子,有对女儿和他们夫妻都很好的女婿,也有活了几岁就夭折了的可爱的外孙。他的记忆里仿佛把苦难能够忽略,让他能够有强烈记忆的都是里面存在的短暂却又及其珍贵的亲情,福贵貌似失去了一切,可是又确确实实地都拥有过这些人世间最美好的亲情。

这位老人经历了一切困苦,但是没有一句对命运的怨言,因为在心里的都是美好的回忆,所以他的一生他很乐意向别人讲述,讲起来充满热情,因此他的一生是幸福的,是我们无法用自己的相法去评价的,所以余华说福贵让他相信: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相法。福贵的经历讲述出了绝望的不存在,“活着”就是一种状态,活着不是一个因,也不是一个果,活着就是活着,不为任何其他事物而活。

时间给了福贵人世间最珍贵的一切情感,又将他们全部夺走,余华在《活着》的日文版自序中提到两首诗,表达了时间的残酷,一首是贺知章的《回乡偶书》:少校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间不相识,笑问客从合出来。另一首是: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写到这相当于我自己又看了一遍这本书,从一开始看得很压抑到现在觉得福贵是幸福的,因为幸福只属于经历者自己的感受,跟别人无关。面对我们看来的如此苦难的一生,福贵却依旧乐观面对,感受幸福,因此幸福该是去忽略所有痛苦,而去加强那些即使短暂却美好的回忆。

希望我们都是福贵,在漫长的人生中去记得一切美好的情感,为美好而活,所有的痛苦都只当成插曲,不为了任何活着之外的事情,只为好好活着竭尽全力。

活着读后感 篇3

《活着》讲述了农村人福贵悲惨的人生遭遇。福贵本是阔少爷,可他却嗜赌如命,最终败光家业,一贫如洗,穷困潦倒。他的父亲被活活气死,母亲也病重。福贵去求医,却被抓去当了壮丁。经历了战场的九死一生,他终于回到故乡。中年的福贵辛勤劳动,一心想找回温暖的家。而命运却很不公平,他的亲人接连得病死去,死法都很不幸。最后福贵白发人送黑发人,只剩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但他也能够更加洒脱、随性地生活。

福贵的一生可谓跌宕起伏,青年时,他只顾享乐,荒淫无道,是败家子的典型。中年时,他家道中落,父亲、母亲相继故去。他终于顿悟,开始艰苦奋斗。晚年时,他在经历了亲人全部死去的苦难之后,独自一人与老牛生活,无所牵挂。他的一生,形象地展示了现代中国基层人民的变迁。各种灾难降临在他的头上,他的经历使读者感到同情。他在接踵而至的打击中艰难地活着,他是位英雄。活着的意志,是他身上无法剥夺的东西。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事或物而活着,活着!这两字给予了人生简短的总结,也给世人最大的勇气,有些人生来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着,而有些人到死也不会领悟生存的真谛。

我认为,我要像杨绛先生在《一百岁感言》中写的那样:保持知足常乐的心态才是淬炼心智、净化心灵的最佳途径。一切快乐的享受都属于精神,这种快乐把忍受变成享受,是精神对于物质的胜利。我们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人生最美妙的风景,竟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我们曾如此期盼世界的认可,到最后才知道,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毫无关系。世界上很多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譬如活着,生活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看法,而幸存往往是劳动者对别人经历的评论。我只是按照自己的意愿,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地去实现它的价值。

活着读后感 篇4

想着活着很容易,想要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是非常不容易的。下面是风林网络的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读《活着》有感”,供大家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更多精彩内容,请继续关注风林网!

读《活着》有感【一】

偶然,在往码头去的路上邂逅一家叫河床客栈,环顾里面有**、干草、光秃的荔枝树及一排书架等,而店主在点着橘色的灯忘我品读书籍,时而沉思时而放空,于是,冒昧的上去闲聊一二,店主甚是了解外国意识流及发展史,在谈论中国文学推荐余华的作品、外国文学推荐卡夫卡的作品,说写出最好的作品是将当代的时局发展或是政治现状糅合到作品里,**的人在了解背景的情况下看书会更深入的触碰,对我这种嗜书如痴的人来说也算是一个视野的开拓,因为要么“身体走在路上”,要么“灵魂走在路上”。巧合难以分辨是意识驱使还是早已天定,接二连三的朋友也是闲聊之余推荐余华的作品,于是在公司团委读书漂流的平台上选购了余华的作品集。

余华给自己在《活着》这本书写的自序是: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真实地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么突出。让我引思的是,我认为写东西是很随心所欲的,但又是偏执的,因为每个爱好写作的都是折翼的,于是,他们在用寻找平衡。

了解到余华是在1960年出生,当时的年代应该是发生了很多的大事件,有着翻天覆地的改变,随着这些改变苦难的是生存在1960年前后分水岭的人,身边也是有那个年代出生的老先生,他们因为历史的深刻而记忆犹新,于是长征、大跃进、钢铁时代、*****、人民公社的都是随手拈来,对现在二十出头的我来说倒是新异的很,仅仅了解到这些就翻开这本书,一半是撑着留在血液里自我主人翁的意识,一半是他的自序更像是剖析自己的文字让我迫不及待。

《活着》里的主人公叫福贵,他唱着: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福贵出生在一个男人尊称他为“主人”的家庭。

福贵的女人家珍是城里大米生意老板的女儿。如果富人家给富人,他们就把钱堆起来。他听他爹说:“从前,我们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了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

我们徐家就是这样发起来的。”在福贵不学无术、吃喝嫖赌时,小日本投降了,**进城收复失地,解放了,他被人挖坑往下跳,把家产输光了。他娘说:

“上梁不正下梁歪”。他爹咝咝的说:“到了我手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传到你这里,鹅变成了鸡,现在是连鸡也没啦。

”福贵的女儿凤霞在家道败落前六岁,至少还过了几年好日子;儿子有庆在家道败落后在肚子里随着母亲家珍接去老丈人家住到半岁,就回来受苦了;他爹也在这个时候蹲在粪缸上掉下来去世。于是福贵被迫向之前是债主现在是地主的赌场老板租了五亩地,看得见的时候都在田里,晚上,只要有月光,还是要下田,嘲笑自己笨鸟先飞,他还得笨鸟多飞,这样,过了一段磕磕碰碰的日子。

活着读后感 篇5

《活着》读后感:活着,笑对苦难

他,赌博输尽祖业,生活困苦不堪;他父母先后离世,后被抓去当壮丁;他,女儿生病骤变聋哑,儿子抽血却被抽死;朋友自杀,女儿难产,妻子病死,女婿遇难,到最后外孙也因意外撑死掉了,只剩下一头老牛在残阳下陪他淡淡的笑叹人生......

福贵一生的篇章是苦难的交响曲。在岁月的谱系中,命运充满了悲伤的**。每当他为生命而沸腾,他的心总是不自觉地化作一缕烟,在生命的风雨中消散。然而,福贵默默地忍受、乐观地面对灾难的身影,在月光下不断模糊,最终分散成千千万万个“福贵”的身影,随着月光散布在中国大陆上。

这群身影,不知为何却“像鸟抓住树枝时那样紧紧地抓住我的心”。

尽管失去了所有的亲人和朋友,生活很悲惨,福贵依然乐观地活着。这让我认真地想:生活的目的是什么?

也许,正如作者所说,活着并不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人是为了自己而活着。活着,不因为沉舟在旁而拒绝千帆竞渡,哪怕是病树的前头也有万木争春。

人活着总是要经历苦难的,或多或少。当苦难来临时,我们应该做的不是被动逃避,盲目屈服,而是像福贵一样休息,微笑着继续前行,因为人活着就是要在成长之前经历和承受苦难。正如赵美萍所说,经验是财富,苦难是金矿,苦难是人生的大学。

只有承受痛苦,才能在我们突然回首的瞬间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就如忍过了寒冬,才可能看到山花烂漫;忍过了磨砺,才会有宝剑锋芒毕露;忍过了破茧的痛,才有蝶儿翩翩飞。 且不说贝多芬、霍金和史铁生等人如**敢地承受人生苦难的洗礼;就连路边的小草,在路人的压力下,仍坚强的活着,不为其他,就为了活着本身。因为活着本身就是最大的财富,只有活着才能有希望。

活着的目的,就在于经历过了苦难,早上起床时仍能对着镜子发出感慨:我还活着!生活的意义在于生活本身,生活的力量在于痛苦的重量。

将灾难的这杯苦酒一饮而尽吧,如同福贵老人一样,把苦难当做你的老友,无论生活的苦难怎样欺负你,渡尽劫波,一笑泯恩仇。只有当我们嘲笑灾难时,我们才能谱写一首生命悲剧世界的英雄赞歌。

福贵还活着,也只有福贵才能活着,他经历的苦难太多了,苦难的巨浪不断的打击着人生这叶扁舟,但是最终他都凭借着坚忍活了下来,因为他懂得热爱生命,他知道活着,就是对苦难最有力的嘲笑,像海燕面对暴风雨的笑,这是强者的笑!

夜深,掩卷。喝一口新茶,它又长又涩又甜。也许这就是活着的滋味。

活着读后感 篇6

九月的天总是有些凉意,站所周围的花儿和杨槐树的叶子也已经开始泛黄了,国道两边的稻田里大叔大婶们正在忙着收割稻子。因为离家远,我下班休息的时间也很少回去,不免站所下边的公路两肩便成为了我平时散步的地方,看着田间的大叔大婶们忙着田里的活儿,我也不禁回想了自己小时候和爸妈在田间干活的情景,一股思乡的念头正朝我袭来,我看着不远处的田野呆住了,再次回神过来已有半小时了,自然散步也结束了。

我回到站所上,一般这种时候我都回来到书吧,这里比较宁静,我可以看看书练练毛笔,虽然字很丑但我喜欢练字看书的这份宁静,这样能很快平复我心绪,这一次我选择挑一本书看看,在两排书柜面前我驻立了一会儿我选择了这本名叫《活着》的书籍,选择看它是因为觉得它有些熟悉好像在哪儿听过,翻开序言我读了起来。

《活着》作者余华他在此书中树立的主人公名叫富贵,讲述作者余华在负责收集民间歌谣时,在一棵大树下倾听一个叫富贵的老人讲述他一生的经历,而作者余华著此书也是这个名叫富贵的老人所经历的一生。而不是大谈道理,这更多的读者有了更大的想象空间和个人思考总结。书里面主人公富贵的一生经历了家道中落从富家少爷变成穷小子,从豪宅大院到茅屋三两间,父亲受不了打击离世、妻子被老丈人接走,妻子始终还是爱他离开富贵半年又回到了富贵的身边还带着刚满月不久的儿子,本以为一家人穷点累点也不算什么,至少其乐融融,可好运视乎并不怎么眷顾富贵过了大半辈子的富态生活的母亲身体还是被累垮了,富贵和妻子终是不忍母亲遭受病魔的折磨,把家里仅有的一点积蓄让富贵带上去城里给母亲请大夫治病,富贵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刚到县城就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心系母亲的病痛的富贵,几次想逃都未能逃掉,这一抓就是两年多,同被抓的壮丁们大多的都被打死了而富贵却活了下来。

解放战争结束富贵回到了家中得与家人团聚可家已变样,母亲终是受不了病痛的折磨离开了人世,大女儿凤霞也因高烧来不及医治变成了哑巴,儿子有庆也有两三岁了与富贵有了陌生感,本想着人回来了只要有劳力在,一家人日子总会过好的。上天总像是与富贵过不去,日子才过两三年农村搞合作者土地又被收回集体所有富贵一家人日子又过回了以前,妻子的身体渐渐拖垮了。好在女儿凤霞长大了能帮助富贵分担一些活,可接下来富贵又为儿子上学的事犯愁了,不得已富贵和妻子商量着把大女儿凤霞送给城里人家,换来儿子上学的机会,富贵心想两孩子不能都被贫穷困住,女儿送走没多久,终是舍不下父母和弟弟又自己跑回来了富贵不认再送回去,说再苦再累也要养着女儿,好景不长儿子献血就县长夫人却被医院狠心的医生抽干了血而死去了。这个噩耗给本已穷困潦倒的富贵家无疑是雪上加霜,妻子从此下不来床,富贵也白了大半头发,时间总是无情的流逝富贵夫妻二人身体一天不如一天,眼瞅女儿也大了还没个婆家,怕自己和妻子走后没人照顾,决定托人给女儿找个婆家,女儿凤霞福气好遇见个好夫婿二喜给富贵家加翻新了草房又给风光的取了女儿,夫妻二人眼瞅女儿过上上了好日子,也渐渐的从儿子有庆去世的痛苦中缓和过来,日子过的很快,女儿凤霞怀孕了富贵夫妻二人了坏了,好景不长,厄运在富贵身上不走,女儿凤霞难产给二喜留下个儿子也去世了,就死在儿子去世的那家医院,这对于富贵一家无疑是晴天霹雳,富贵本想瞒着妻子,不料没过多久妻子终是得知女儿去世的消息,再加病魔缠身已久,不久妻子也离富贵而去。在这世上留给富贵的亲人就只剩下外孙苦根和女婿二喜了,二喜为了照顾年幼的孩子每天在工地拼命的干活,不久二喜又被工地的水泥板给砸死了,这下富贵的亲人就只剩下外孙苦根了。

本就贫穷的富贵又因年迈劳力有限,总是让这个唯一的外孙吃不饱肚子,却因爱孙心切煮了很多豆子给外孙苦根吃,小苦根总是吃不饱肚子,一次吃得太多给撑死了。这下富贵就只剩下他自己了,于是富贵想起答应给外孙苦根买牛的事,在外孙走后两年,富贵总算是把买牛的钱给凑齐了心想自己一个人也没啥用的死后有村里人收尸的,于是拿着钱上城里买牛,走到街上的富贵看见一头正要被宰的老牛爬在地上流泪不禁想到了自己也是年不堪没几年活头了,于是买下了老牛。从此余生和老牛相伴。

以上便是这个故事的大致内容,作者以“活着”一词为名阐述一个故事的发展全程,没有什么丰富的感想却让每个读者有了更多的感想。作文富贵的一生经历了家道中落丧父、丧母、丧子、丧女、丧妻、丧胥、连最后的小外孙也离他而去,最后只能与老牛为伴度过余生,富贵的一生荆棘坎坷,可以说没有任何幸福可言,有的只有悲与不幸,也可以说是当时的社会使然,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想我能与之共鸣大概是因为我小时候也吃了不少苦吧。犹记得那时我才六岁吧,我们家两姐姐我是最小的,可能对于零零后来说,有两姐姐是很幸福的事,幸福是相对的。生在农村的我们对于本就贫穷的家庭,父母要养我们三姊妹,又要供我们上学九几年的经济是不富裕的,农村人想找钱更是不容易,父母也没什么文化,只知道下苦力家里只有父亲一个人的土地所中的粮食根本就不够吃,每顿的饭菜也没什么油水,每顿都会吃很多不然就会饿的很快,那时就连五六岁的我也要吃三大碗米饭,大米是每年都接不上新米的,每年的上半年都是吃杂粮,记得那时候我不吃杂粮,整个人饿的只剩一推的骨头,姐姐们总是心疼我这弟弟的,总是把最好的留给我。

这样的日子我过到大约十岁,外边的经济发展的很快,爸爸也能去外面干活挣钱了,妈妈在家带着我和两个姐姐还要从村里田地多的人加租些田地来种,才能解决家里粮食不够吃的问题。我和姐姐们每天放学回来都帮着妈妈在田野干农活,就这样我们的日子一天天的好起来。我想我能共鸣“活着”这部著作大概就是因为我也吃过一些生活中的苦,也饿过肚子吧!但相对于富贵的生活来说,我的生活不止比他幸运啦多少倍。这本书给我的启迪是我们都应该给“活着”相应的尊重,幸运的我们应该珍惜“活着”的每一刻。

活着读后感 篇7

活着2000字读后感(一)

《活着》是一篇读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翻开书页的不忍,那种合上书本后的隐隐不快,我很想知道一个人需要怎样的信念和意志力,才能支撑他在遭遇到一连串的打击后还能顽强的活下去。家道中落的悲哀,失去双亲的痛楚,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终于的落单与那头老牛,孤苦伶仃的日子里,回首曾经,他需要多大的勇气。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是生者的赞誉或是悲哀,之于他我更多的是同情却又不得不为他的淡然而心生丝丝敬意他用平静的面容掩饰着他内心的波涛汹涌。他用他的一生告诉我:平淡是福,活着真好。

是呀活着真好,更何况是活在幸福当中。一直以来我都是个平凡的女孩,平凡的家世,平凡的样貌,平凡的日子波澜不惊,也曾幻想过不平凡,也曾希望自己的日子能过的轰轰烈烈,然而父母告诉我,平凡点好,平凡了就会淡然,就会宠辱不惊学会独立学会坚强;老师说平凡好,平凡了就能一心一意的读书,平凡了才能在一派浮躁中沉淀、成长;朋友亦说,平凡好平凡了就能每天都开心得没心没肺。平凡好吗?我对着镜子问那满镜的平凡,镜子里的朦胧玻璃后的水银说,平凡好,平凡自己成就了别人是一种幸福。

于是某天,在那窄窄的阁楼,我在散发微微霉气的书架上寻觅的时候,那本薄薄的小书兀自闯入我的镜片,泛黄的书页,向我倾诉着它的不简单,那个叫做余华的人,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正常却也不正常的故事,福贵于是闯进了我的生活,情绪在那娓娓叙说的过程中起了涟漪,《活着》就是这样,用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的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纵使余华不是一个擅于煽情的作家,然而与平常之处的发掘,那漫不经心的笔触却直击读者的心灵。

人之处总是单纯得像杯白开水,那时候的自己不知道什么是平凡什么是轰烈,那时的自己做任何事情都没有强烈的目的,也许是一时的好奇也许是一时的氛围让自己有了瞬时的冲动。于是,那个时候的自己总与半途而废相伴,也总会为了搭几块积木而拒绝吃饭这一切,全看兴趣的大小。在现在看来小时候的行为是那么的脆弱,因为背后支撑这一行为的唯有兴趣,全没有什么崇高的信仰抑或理想。然而那个时候的自己也从不会迷茫不会对自己的生命感慨万千,于是,那时的生命也是最有韧性的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

很多时候,远离亲人远离朋友的日子里,感觉幸福一下子远行,孤独与寂寞,伤心与难过,许许多多的想法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袭来,有过快乐的忧伤,也有忧伤的绝望,扬起的嘴角,是那么的倔强,没有泪水没有过多的话语,只有心痛。一个人的坚强,那种超负荷的难捱只有自己才能体会。然而所有的悲观在遭遇到福贵时变得一文不值,所有的失落在遇上福贵时变成了有幸。我不是不快乐,而是还没有适应快乐。所以如果有幸我要自己承担安慰有时候捉襟见肘,自己不坚强也要打着坚强,还没有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我没有资格难过,我还可以把快乐写得源远流长。

好好享受每一天的点滴,好好活着,为了自己也为了关心自己的人,为了这更长更远的明天好好活着。

活着2000字读后感(二)

《活着》讲述的却是关于一个个关于死亡的事情。它在一个广阔的历史背景下展开叙述,但有意地淡化了社会政治背景,而更主要的是把它当作孕育苦难的生存环境,一个磨练人性的炼炉。如果没有这条不可否认的环境线索,人物和事件就像照相馆里拍一寸照,换来换去都是一抹色单调的背衬。主人公福贵的一生就挣扎在这样一个炼炉中,他经历了从大富大贵到一贫如洗的物质生活的巨大变迁,经历了多次运动给他带来的震荡与困窘,目睹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逝。

许多评论家认为,《活着》是余华创作的一个分水岭,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无门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新路。然而作者自己似乎都还没有准备好如何走下去,这从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就可以体现。任何读者都会觉得小说开头更像是孩子信手的涂鸦我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时候,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那一年的整个夏天,我如同一只乱飞的麻雀,游荡在知了和阳光充斥的村舍田野这位老人后来和我一起坐在了那棵茂盛的树下,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他向我讲述了自己。这是一篇在随意中完成的小说,与同时代的苏童、莫言风格类似。

就像作者在小说前言中所说,人是为或者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钟情煽情的作家,因此他在创作中也用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为了叙述而叙述,毫无矫揉造作之态。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入人心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小说主人公福贵过往的一生是痛苦的,然而,他淡然地讲述了他无法想象的经历。福贵以死去亲人的名字称呼老牛,把对亲人的思念和感情寄托到了老牛身上,而老牛似亲人般给予了福贵继续活着的希望。福贵与亲人之间本能、朴素、温暖的亲情不仅没有消失,而且在苦难的折磨下不断得到充实和升华,并成为福贵坦然直面人生变故的精神支柱。如果有一天老牛死去,福贵活着的希望依然不会破灭,他还要为自己而活着,而且会好好地活着。因此,在小说的末尾,福贵郑重其事地对他自己的后事做出妥善安排:他在枕头下放上十元钱,以便发现尸体的人能够好好安葬他。善待自己也是慰藉亲人的一种方式。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这是小说的最后一句。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福的,生命仅仅只是一种存在,它和其他万物一样并无任何意义。对命运最有力的反抗,是对生命的召唤。不管是为了崇高轰轰烈烈地死,还是不为任何卑微坚韧地活着,都是一种生命的尊严。

活着2000字读后感(三)

用了两天的时间看完了《活着》,感觉真的是本不错的书,却很难从里面准确的汲取出作者真正想要表达的思想。看的过程一直很平静,听福贵讲着他一生的经历。随着他命运的不断辗转,对这个人的爱恨也是一直发生着变化。起初,福贵是一个每天只知道吃喝嫖赌的纨绔子弟,不过,刚开始也只是以事不关己的心态看待他的一切行为,直到,他竟然打了为他怀了孩子的家珍,才开始愤恨。

家珍是个善良的女人,一辈子跟了福贵,算是没想到一天的福气,不过,却在这样磨难的一生找到了自己的幸福。后来的福贵,对她还是不错的,每天背着她出去散心,这也是一个女人一辈子的幸福了吧,值了。对她,我一直抱着一种崇敬和心疼的态度。

凤霞倒是没什么感觉,觉得她的一生挺好,虽然耳朵聋了,嫁的是个偏头,但是,偏头女婿对她真的是没得说,算下来,她也比那个时代的其他女人幸福了些吧,起码比她妈强。

有庆是让我最震撼的一个男孩,他对羊的那份心疼,让我想起了小时候自己养的那两个小羊,那天妈说要把它们卖了,我蹲在羊圈看着它们心疼老半天呢。

有庆的死是让我看这篇文章心情最暴躁的时候,特别是医生的麻木,让我突然就有种想杀人的冲动了,别说福贵,就我一个女生都看不下去了,活活的一个孩子就突然这么没了,是谁谁受得了啊。要是谁的亲人被这么不明不白的折腾死了,谁如果没有想把那抽血的护士和医生给整死的冲动,那他肯定不正常。太灭绝人性了!!!

那个年代是个怎样的年代,具体的我摸不清楚,只是很庆幸自己能出生在那个年代之后,少经历了那么多世态炎凉、生离死别。在我感慨现在生活的种种不好时,读了这篇文章,我就开始逐渐感觉平衡了,比起他们,我已经很幸福了。

那么多人都去了,留下了福贵。也许活到最后的并不一定是幸福和快乐的,但是,活着,起码还能感觉到哪怕不幸福和不快乐。

只剩下福贵了,就剩下他一个人孤苦伶仃,连苦根也去了,可是福贵没有放弃生活,这点我很佩服他,他仍然坚持活着

看完这篇文章,最大的感慨就是人,不管遇到什么事情,在任何时候,都要坚强的面对人生!

活着读后感 篇8

智慧,是一个聪明勇敢的象征。用智慧开拓未来,在黑暗之中拥有智慧的人知道:不管再黑,自已的心灵永远是黑暗中最明亮的那盏灯。文中的主人公――鲁滨孙,就是一个拥有智慧的人。

当鲁滨孙在被冲到荒岛上时,他面临着没有房屋的危险,但她没有惊慌,没有放弃,而是用自已的智慧做成了房屋。

当鲁滨孙在面临着没有食物时,他用自已的智慧种出了食物,烤出了面包。

鲁滨孙用自已的智慧把面包烤出来了,把罐子造出来了,把荒岛开辟了。这难道不是他的智慧吗?这让我想到了现在的我们,我们遇到了困难时,真的都会用自已的智慧与勇敢解决吗?想想我以前学游泳时呛了几口水,就不想再去游泳了,我现在知道我应该学鲁滨孙的勇敢。鲁滨孙用自已的勇敢战胜了绝境中的一切,这也不是我们不曾有的。

是啊!佩恩说过:“没有播种,何来收获;没有辛苦,何来成功;没有磨难,何来荣耀;没有挫折,何来辉煌。”在看似毫无希望的绝境中,只要我们拥有智慧,够勇敢,够执着,就可能迎来我们的辉煌。

同学们,主我们用智慧开拓未来吧!

活着读后感 篇9

人终究要踏上死亡的道路,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题记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了余华的《活着》,书中讲述了一位叫福贵的富家少爷,先是把家产赌光沦为一无所有的穷人,父亲气恨而亡;接着他不幸被国民党捉去当壮丁历经死难而幸免于世,但母亲却因病去世;再接着儿子有庆被抽血至干而死,女儿凤霞产后的败血症而亡,妻子家珍得软骨病最终病死;继而女婿二喜工伤而亡,外孙子苦根因吃豆子被撑死了;最后,只剩下老了的福贵和一头牛的故事。这个故事跨越了从国民党到毛泽东的时期。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

读了这个平凡的故事,我明白了没有绝望。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我喜欢和老年人交谈,因为和他们交谈总是让我更多地思考生活。已到暮年的他们,不是痛苦地与这个世界说再见,惶恐着死亡的到来,亦不是在生活的磨练中留下哀愁的容颜,抱怨着不公的昨天。我看到的是,岁月的心在尘封中洗涤着铅,洁白而纯净。

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在静谧的岁月里,他们不再问花开了多少,只问自己是否能平和地微笑。

《活着》里面有一句话非常棒,“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生命只有一条,失去了就真的没有了,这是无价的,是用金钱也买不了的。人生无常,聚散离合。

在每一个离别的十字路口,我们只能看到一个接一个的背影,重叠的缠绵中充满了无尽的祝福。在生命与灵魂融合的那一刻,凝聚的是美与幸福,在这一刻迸发出来的光芒,值得永远等待和珍惜。

老者的心灵都如同流水经过的鹅卵石,晶莹透亮。年少的我们又怎能吸收全部的光芒?只因为,芸芸众生,不免沾点人间烟火,不经历时事沧桑的磨练又怎能得到真正的修炼,让淡然演绎一生呢?

但是,这份淡然的人生态度却多多少少给予了我一份前行的从容。正如一位哲学家所说,事实上,生活不过是虚惊一场。暮色中发现原来那么多随风而逝的往事已成为岁月流逝的流水,越来越痛似乎是风的记忆,轻描淡写。

我开始学着扭转年轻人秃顶背后的宁静,轻轻地敲打岁月的皱纹。我只希望在生活的场景中,我依然可以选择积极乐观的自己,让我的心像一面镜子,悠然前行。

生命本就是一场旖旎多姿的单程旅行,其魅力正在于它的单程,在于它的有去无回。既如此,我们就当心神清明,盛装华服地踏上这程生命的幸福之旅,享受生命的奢华。在似水年华中谱就生命的华美乐章。

人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人生要一路歌唱,一路向前。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真幸运。

读高三暑假的感觉对你有帮助吗?让我们一起迎接美丽的暑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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