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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来的狗儿读后感(精华4篇)

发布时间:2024-06-05

在岑寂的时候,书籍使我们欢娱,远离一切的痛苦,在我们阅读作品时,实际上也是我们在与作者进行灵魂的沟通。这个时候正是我们动笔将情绪写进读后感的时候,写好读后感的诀窍是什么?如果你正在学习“飘来的狗儿读后感”那么这篇文章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期待这些技巧能够为你的 恋爱 生活带来改善!

飘来的狗儿读后感 篇1

今天我读了一位初中生大姐姐写的读后感,书的名字叫做《飘来的狗儿》。

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他出生于江苏如崩,1973年开始发表文学作品。是我国现代着名的亲情小说作家。

这也是一本文学小说。姐姐拿起书正要看的时候,心想:飘来的狗儿肯定是一只小狗。读完后姐姐才知道,狗儿是一个小女孩,她喜欢跳舞和演舞蹈剧。

狗儿还没满月的时候,就被她的亲生父母用一个木盆把狗儿装进去,让他顺着河流漂走。漂到了一个小村庄,也就是我住的地方,被豁嘴婶婶收养了。说起来狗儿还比我大呢!狗儿学会跳舞的时候,自己改名为鸽儿。鸽儿还有一个梦想,就是成为一名演员。

鸽儿不想念书了,想当一名舞蹈剧的演员。可是,豁嘴婶婶就是不让她去,让她念书,鸽儿不念,她就打鸽儿。在鸽儿的努力下,她考上了剧团。那时鸽儿才14、15岁,就可以拿到工钱了。而我呢,还在念书。过后,爸爸说了一句话:艺术是需要天分的。

读完了这篇文章使我受到了很大的教育,最让我受益的一句话是:艺术是需要天分的。读书不是唯一的出路,所以,我不但要读好书,而且还要学好各门功课,争取更大的进步!

飘来的狗儿读后感 篇2

前几日,我把着名作家黄蓓佳的**《漂来的狗儿》读完了。这是一个关于作者成长的故事,里面充满了她快乐的童年,快乐的回忆。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梧桐院这个小天地里,一群中学教师和孩子们,还有邻家的“狗儿”结成玩伴。他们一起钓小鱼,去中学图书馆偷书看书。在美丽的芭蕾舞演员面前,他们彼此感到自卑。这种经历有快乐、愤怒和悲伤。还有家乡的秀丽景致,有趣的“豁嘴婶婶”……当时院子里的邻居是那么和谐、安逸。

让我影响最深的一件事还是这样的:“狗儿”她不爱上学,常常被“豁嘴婶婶”用棍子赶着打,而她也时常去作者家“避风头”,作者的母亲给她临时布置作业吧,她还翘着腿不干,后来又被一位奇怪的老头称作是贵妃的命,真是让人哭笑不得啊!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70年代的生活虽然很艰苦,却又那么自由自在,随心所欲,描写得令人时不时有怀旧的温暖,作者的文笔也深深吸引了我,那一个个动人的故事,反映出一件件快乐的事。从狗儿的身世上,我又感到十分惋惜,是哪个狠心的母亲将这么一个水灵灵的女孩子抛弃呢?也让我感觉到豁嘴婶婶虽然爱骂街,又那么粗鲁,但还是充满爱心的一位婶婶。

作者小时候也十分顽皮,爱偷书,但这一点恰恰说明了作者爱学习,如《红楼梦》之类的,但最后总是什么也没弄懂。当地的名字更是有趣:“小妹”的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小山”“小水”的顽皮好动,“小兔子”的高贵,总是深深吸引我,那么朴实,单纯,幸福。

飘来的狗儿读后感(二)

今天我读了一位初中生大姐姐写的读后感,书的名字叫做《飘来的狗儿》。

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他出生于江苏鲁本,1973年开始出版文学作品。是我国现代着名的亲情**作家。

这也是一本文学**。姐姐拿起书正要看的时候,心想:飘来的狗儿肯定是一只小狗。看完后,我妹妹知道那条狗是个小女孩。她喜欢跳舞和表演舞蹈。

在狗满月之前,她的父母用一个木盆来装狗,让他沿着河漂流。漂到了一个小村庄,也就是“我”住的地方,被豁嘴婶婶收养了。说起来狗儿还比“我”大呢!

狗儿学会跳舞的时候,自己改名为鸽儿。鸽儿还有一个梦想,就是成为一名演员。

鸽儿不想念书了,想当一名舞蹈剧的演员。可是,张嘴的阿姨就是不让她走,让她学习,鸽子儿子不读书,她打鸽子儿子。在鸽儿的努力下,她考上了剧团。

那时鸽儿才14、15岁,就可以拿到工钱了。而“我”呢,还在念书。过后,爸爸说了一句话:

“艺术是需要天分的。”

读完了这篇文章使我受到了很大的教育,最让我受益的一句话是:“艺术是需要天分的。”读书不是唯一的出路,所以,我不但要读好书,而且还要学好各门功课,争取更大的进步!

飘来的狗儿读后感(三)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由黄培佳写的倾情**系列的《飘来的狗儿》。

这本书讲述了作者快乐的童年,童年的梧桐院是作者童年生活的地方。读着这本书,仿佛感到作者和朋友小妹、燕子姐姐、小兔子以及狗儿……都带着各自的体温、气味、笑声、眼泪,一步一步的来到你面前。你可以触碰他们,凝视他们,跟着他们一起撒欢,疯狂,呼喊,尖叫,打滚,流汗,释放自己生命的全部能量,而后知道什么叫做“童年”。

他们是一群生活在70年代的孩子,他们的童年生活和我的完全不同。在那个年代,他们虽然没有我现在的吃得好、穿得好,物质那么丰富,但却有着非常非常令我羡慕的快乐童年。他们可以去书店租三分钱的漫画书。他们可以吃一种奇怪的面筋状的糖。他们可以在水边捉小鱼、虾和螃蟹。他们也可以一起愉快地工作

和书中的小朋友比起来,我的童年少了许多快乐。除了上课下课,写作业,每个星期

6、 星期天,我要去奥林匹克数学、英语和汉语补习班,每天还要挤出时间练钢琴。我根本没有时间玩。对我来说,最快乐的事就是有时间去书店,挑一些我喜欢的书,或者去文具店买一两件我喜欢的文具。读了这本书,我真的很想投入其中,无忧无虑地和他们一起玩。

飘来的狗儿读后感 篇3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由黄培佳写的倾情小说系列的《飘来的狗儿》。

这本书讲述了作者的快乐童年,童年中的梧桐大院是作者小时候居住的地方。读着这本书,仿佛感到作者和朋友小妹、燕子姐姐、小兔子以及狗儿都带着各自的体温、气味、笑声、眼泪,一步一步的来到你面前。你可以触碰他们,凝视他们,跟着他们一起撒欢,疯狂,呼喊,尖叫,打滚,流汗,释放自己生命的全部能量,而后知道什么叫做童年。

他们是生活在70年代的一群孩子,有着和我截然不同的童年生活。在那个年代,他们虽然没有我现在的吃得好、穿得好,物质那么丰富,但却有着非常非常令我羡慕的快乐童年。他们可以去书摊用3分钱租小人书看,可以吃着一种奇怪的、像面筋似的糖,可以在水边捉小鱼、小虾和小螃蟹,还可以一起快乐的集体劳动

和书中的小朋友比起来,我的童年少了许多快乐。除了上课下课,写作业,每个星期六、星期日都要上奥数、英语、语文补习班,还要每天挤时间练钢琴,根本没有玩的时间。我最开心的也只有到有时间去书店逛一逛,挑几本喜欢的书,或者到文具店买一两样喜欢的文具。读着这本书,我真想钻到书中和他们一起无忧无虑的玩耍、嬉戏。

飘来的狗儿读后感 篇4

《飘来的狗儿》读后感


《飘来的狗儿》是一部让人感动又温暖的小说。故事发生在一个小城市,主角是一个可爱而顽皮的小狗,它像飘风一样,突然出现在主人家门口。尽管主人对它不友善,但小狗仍然忠诚地守候在门口,为主人和他的家人带来了许多快乐和意外的惊喜。


通过小狗的视角,作者向读者展示了人与动物之间的深厚情感。小狗始终对人充满信任和善意,在被伤害和忽视时,它仍然以它独特的方式表达着对主人的深深的爱。无论主人对待小狗的态度如何,小狗都毫不动摇地爱着他们。这使得读者对人性、素质以及对待动物的方式产生了思考。


书中有许多温馨的小情节,通过小狗和周围人物之间的互动,展现出人与动物之间的默契。小狗展示了它聪明和善解人意的一面,通过它独特的方式与主人和他的朋友建立了亲密的关系。小狗给予他们安慰、快乐和情感上的支持。在他们遇到困难和不开心的时候,小狗总是在身旁,倾听他们的烦恼,给予他们勇气和希望。


这部小说给予了我许多感悟。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会对动物漠不关心,甚至虐待动物。通过读《飘来的狗儿》,我深刻地认识到动物也有情感,它们需要的关爱和照顾。无论是小狗还是其他动物,它们都是的朋友,应该被善待和尊重。


这部小说展示了友情和家庭的重要性。主人家的人们一开始对小狗持有冷漠和怀疑的态度,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狗通过它的勇气和坚持感动了他们。他们最终意识到小狗的存在对他们来说是多么重要。这点也提醒在生活中应该珍惜身边的朋友和家人,因为他们给予无尽的爱和支持。


通过读《飘来的狗儿》,我也意识到了生命的脆弱和短暂。在故事的结尾,小狗因为意外遭受了伤害,最终离世。这令人心碎,让人不禁思考生命的珍贵和世间的无常。应该珍惜眼前的时光,珍惜与亲人和朋友的相处,因为一切都可能在转瞬间消失。


小编认为,读《飘来的狗儿》是一次愉快又感慨的阅读经历。通过小狗的故事,我不仅感受到了动物对人性的影响和友情的可贵,也认识到了生命的脆弱和短暂。这本小说是一部具有启发性和温暖人心的作品,值得一读。

精选阅读

「必备」读后感飘的读后感(精选9篇)


读书是在别人思想的帮助下,建立起自己的思想,作品这本书值得我们反复去读。我们应该好好地整理一下,在读完书后的思考和感想。经过收集并整理,栏目小编为你呈上读后感飘的读后感,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读后感飘的读后感 篇1

一开始读《飘》,不了解斯嘉丽,认为她是一个讨人厌的十足千金大小姐,只是拥有倾国倾城的容貌,就骄傲得不可一世。读到后面,越发的觉得当时我对斯嘉丽的讨厌,也许只是因为妒忌。妒忌她的倾城容貌,妒忌她的讨人喜欢,同时也妒忌她的出身优越。那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究竟是一个多么平凡的小市民,心胸究竟是多么的狭隘,究竟是多么的让自己羞愧。只看到了斯嘉丽的光鲜,却没有注意斯嘉丽在南北战争时候表现出来的坚强与勇敢,没有注意到斯嘉丽当年只有十七岁。十七岁那年,我们在干什么呢?斯嘉丽又在干什么呢?

全书最让我感动得一幕,就是看到斯嘉丽为梅拉尼找米德大夫这一段,看到斯嘉丽快速的读那一页死亡名单那段,看到威尔克斯老先生参加战争走远后斯佳丽在胸口划十字那段,擦了大把的纸巾。那一刻才明白,斯嘉丽并非我所想的那样只是个花瓶,她是我最喜爱的坚强勇敢的女性。

那场南北战争呵,闭上眼就觉得自己处在亚特兰大,和成群结队的人聚在车道旁等死亡人员的名单,塔尔顿家四兄弟都完了,汤姆和那对孪生兄弟完了,威尔克斯,阿什礼的父亲,头发发白的老人也被炮弹打中,米德太太的大儿子死了,小儿子不到十六岁在战场上重伤,这是场扣人心弦的战争,成百上千的伤员,飞舞的苍蝇、肮脏的绷带,血腥、汗渍……南方败了,北佬来了……

读后感飘的读后感 篇2

第一次看《飘》,可能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那时候四楼的书桌上就有一本付东华先生翻译的《飘》。那本书是没有封面的,以至于看完它的我还不知道看的就是《飘》。那书之所以让我印象深刻,一方面是里面主人公的名字起的确实有特_,郝佳丽,卫希礼,白瑞德,梅媚兰。我很佩服付老先生有天才般的想象力和非凡的勇气把奥哈拉翻译成郝,可能是那时代的人活得都很牵强吧。另一方面是因为那本书只有半部,也就是只有讲到斯嘉丽见到从回家乡的埃希里,感谢伟大的玛格丽特女生在我那么小的时候就让我接触到小说结尾留悬念的写作技巧,因为那时候我一直以为作者写到这里就截然而止是要给读者想象空间。虽然《飘》真正的结尾也是一个悬念,但那已经是后话了。高二的时候,在六都图书馆有限的藏书中,我发现了《飘》,但是那时候的我并不知道在五年前自己和这本著作就有过美丽的邂逅,而骗人的六都图书馆一次只可以借两本书,因为很多原因,我当时只借了上部,六都图书馆里面的书是谁翻译的我没印象了,只知道那书里的郝佳丽已经变成斯嘉丽了。但是,这次偶然的重逢没能促使我看完了这书,于是《飘》就成了我心中的《富春山居图》之憾,这种未能联袂的遗憾也一直陪伴我度过愁云惨淡的高中。

广商的图书馆的确不错,如果在天气热的时候它能及时开冷气那就更好了。有时间的时候,我喜欢上到三楼,去文学书库漫无目的的游荡,寻找让我心动的书名,期待与文学的美妙邂逅。清明节的时候,去图书馆淘了七本书,那到2楼办借阅手续的时候,一个老师询问我是不是人文学院的,在听到否定回答后,她告诉我我只能最多借五本书,在借阅台上我做了艰难的选择,但是我第一本选择借走的就是《飘》。一方面是因为十多年来的遗憾,另一方面是我想看看经历十年成长的我的爱情观和人生观有什么改变,而这本书似乎是一面很好的镜子。幸运的是,玛格丽特和她的《飘》没有让我失望。

在南北战争结束后,提包党和共和党统治了亚特兰大,解放了的黑人更加无所适从。在重建的城市中,流浪无所事事的黑人与潦倒的白人,成为这座城市的不安定因素,一部分忍受不了苦难的南方人抛弃了自己的历史和信仰,投靠北方人,而北方人也用_事管制企图奴役战败的南方人。在__下的亚特兰大人选择了抗争,他们改变了以前奢侈的生活,但是没有改变自己的气节。但是,人终究要生活。面对塔拉需要抚养的一群人和高额的税款,斯嘉丽无奈诱惑巴特拉,欺骗勾引了弗兰克,为了她珍视的人能够永远远离窘迫的的生活状态,她不惜放弃自己的声名去卖坏木材,去和北方佬做生意,这一切都是正统的南方人所不能接受的,要不是埃希里的妻子梅兰的保护,她绝对会被完全排斥在南方人的生活圈之外。斯嘉丽的爱情之路也极为坎坷,她一直以为自己爱的是埃希里,甚至因为埃希里娶了梅兰而赌气嫁给了梅兰的弟弟查尔斯。在查尔斯死后,为了维持塔拉以及埃希里一家人的生活,她又_谋成了弗兰克的妻子,只为了拿到300元的税款。

在她心中好像一直爱着埃希里,但是她又不明白自己对待另一个生命中重要的男人瑞德巴拉特是什么感觉。于是在没有正确判断自己感情的基础上她一直执着的认为埃希里就是自己的真爱。知道梅兰去世她才如梦方醒,埃希里只是她心中一个美好的梦。但是在少女情窦初开的时候,一个模糊的影像是如此刻骨铭心,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在她不知情为何物时她就为情所缚,无可自拔。蔡智恒在小说《孔雀森林》里讲了一个故事:有个人的右边有一块很大很大的石头,几乎像山一般大的石头。这个人很想爬上石头顶端想看看上面的风景,可惜尝试了很多次都没有成功。最后他放弃了,只好往左边走。但不管他走了多远,看了多少美景,他依然念念不忘右边的石头,甚至还会折返,再试一次。”在斯嘉丽的爱情世界里,埃希里就是那块右边的石头,虽然他并非最适合斯嘉丽的人,但是因为没有得到过他,斯嘉丽一直在心里预留了他的位置。知道巴特拉决定离开她,一直支撑她的梅兰死去,她才知道自己最喜欢的一直都是巴特拉。红尘滚滚,我们都会遇到让自己怦然心动的人,但是在爱情面前,我们要懂得保持理智,毕竟很多时候一厢情愿的爱情只会改自己带来无限的煎熬,而且,你心中的她往往不是真实的她,这个社会是如此虚伪,以至于我们的爱情会被现实的幻像欺骗。因此,我们要给自己的感情坡打上防滑栓,不要让自己泛滥崩溃的感情伤害到自己,更不要波及别人。没有人会是自己生活的全部,在难以摆脱的情感面前,我们更要控制自己。

我不知道斯嘉丽的爱情最后是一个什么结果,但是,tomorrowisanotherday,从作者的乐观自信中我们可以窥测一二,至于真正的_,可能就像鲍勃迪伦歌中唱的:theanswerisblowinginthewind。

我独自一人_在书桌前看完《飘》的最后一章节,合上书,心中不免对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产生崇拜之情。

读后感飘的读后感 篇3

战争没有向人们所期望的那样,还是像个灾星般的降临了。昔日风景如画的田园,变得满目疮痍,青鸟绝迹,荒凉如梦。留下的只是无尽的陌生和无助……

《飘》可谓是20世纪世界文坛上一颗璀璨的明珠,故事发生在场面宏大的南北战争时期,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用细腻简洁的手法为我们描写了女主人公斯佳丽·奥哈拉在战争中逐渐成长的历程,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凄婉动人的爱情故事。其中,斯佳丽不屈不挠、用减轻改写人生的精神使这部小说散发着无穷的魅力,令人着迷。

身为一个富裕种植园主的女儿,斯佳丽本身就没有那种千金小姐的矫揉造作,而是真实、富于追求。面对战争,她希望回到家的自己能像小时候那样得到母亲的庇护,但摆在她面前的事实却是母亲早已去世,父亲精神失常。往日风光不复存在,一切家庭的重担顷刻间都压在了斯佳丽身上。但她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地承担了起来。即使她在大太阳底下累得腰酸背疼,即使她纤嫩的手被棉花荚磨粗,即使大多数人都想着法儿地偷懒,也抵不住斯佳丽心怀的期望:“明年的庄稼已经成长茁壮,碧绿的田地一亩接一亩绵亘在那里。”有坚强信念陪伴,再辛苦的劳作也将化为慢慢地动力,再凄苦的泪水也将化作欢乐地微笑。也正是因为如此,塔拉庄园才能够得到恢复,又坚强的武装起来,重新投入到战场。

坚强,就像一把无坚不摧的刻刀,把人生路上的一切障碍都雕琢成绝美的风景,穿林而过的的风雨,也只会是这把刀变得愈发的锋利罢了。在爱情面前,虽然斯佳丽一直误解了用各种方法对自己百般爱护懂得瑞特,一次次伤害他,甚至所有人都认为斯佳丽的醒悟已为时过晚,瑞特因受伤而麻木的心不会再被唤醒,但是“她具有她的家族那种不言败的精神,哪怕失败就摆在眼前。如今就是这种精神,她要断然地把头抬起来。”这就是斯佳丽,面对一时的失意与拒绝,她没有心灰意冷,也没有怨天尤人,而是给自己打造了一颗坚强的心,昂起头来继续争取。虽说故事在这里戛然而止,我们无从知晓后来的结局是否圆满,但是她用一座精神的堡垒托起了人们无限美好的遐想。试想,如果一个人连敢于下定永面挫折、冲破重重阻挠的决心都没有,还有谁会赋予他成功的希望呢?又还会有谁会展望到他奔向成功时的喜悦呢?

战争,在流年中渐渐隐去。而一颗坚强的心,则会在斑斓的潮流中越发的夺目。它就像一道曙光,照耀着品味过悲凉与沧桑的生命,诱惑着他去追求明天的太阳,不甘放弃地去描绘浓墨重彩的瑰丽人生!

就像最后斯佳丽所说的:“明天,我会想出好办法的。无论如何,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将深深地铭记在我们每一个人的脑海里。

读后感飘的读后感 篇4

凄婉动人,荡气回肠,马格利特·米切尔用诗一般的语言将气势磅礴的南北战争和一段凄婉动人的爱情故事展现在读者的面前。波澜起伏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单纯而复杂的内心描写,让《飘》成为二十世纪文坛上一颗璀璨的明珠。

还记得在上师范的时候,一次偶然的机会,看了一场电影《乱世佳人》,女主人公思嘉莉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前一段时间抽空重新又拜读了《飘》,再三品读,更感觉思嘉莉形象的丰满。少女时代的思嘉莉,是一个平凡的女子。她出生在一个优越的家庭,拥有少女渴望的美貌和智慧,充满了少女的热情活泼和纯真浪漫,但同时也拥有富家女的骄傲自大和虚荣任性。良好的家庭背景,倾城的美貌,使思嘉莉的身边围绕着许多的追求者。思嘉莉的少女时代充满了幸运。然而,命运却给这位漂亮的姑娘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她很不幸的爱上了自己好朋友的未婚夫,从而拉开了她感情生活的不幸序幕。

然而,思嘉莉在经历了一次次挫折后,逐渐得变得坚强起来。当美国南北战争爆发后,思嘉莉的家庭发生了重大变化,母亲死了,父亲变得衰老痴呆,一家人的生活失去了保障。面对如此困窘的场面,思嘉莉毅然决然的承担起了家庭的重担。为了她的庄园,为了庄园里的人不再挨饿,她用自己瘦弱的肩膀撑起了庄园上的整个天空。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思嘉莉是坚强的,在那个动荡的时代,她凭借自己的强烈的责任感和超凡毅力,保护着自己的家人和朋友。我觉得思嘉莉身上有许多地方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尤其是她身上所具有的坚强意志和高度的责任感。我想,如果我们在工作中也能多一份责任感,那么,我们在工作时就会投入更多的热情,对待我们的孩子就会对一份耐心,多一份宽容。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读后感飘的读后感 篇5

《飘》的中国翻译家陈良廷老先生去世,享年91岁。如晴天霹雳,得知这个消息后,我俯下身去,埋头哭了很久。

始终相信,陈老先生的离去,并不是翻译者的归宿,而是一个崭新的起点。人固有一死,而陈老先生的逝世重于泰山。这样的结尾,亦是一种最好的完美。

《飘》,是我人生真正意义上的读的第一部外国名著。对于我来说,《飘》不仅仅是一部著作,更是一个陪我一起长大的自己。记得曾经有人这样跟我说过:“一部好的作品,并不限于作者想让你看到什么,而在于你能从有限的文字中,再读懂点什么。”《飘》于我亦是这样。每一次的启封重温,每一次的促膝谈心,我们俩就像是与多年未见的老友重逢,总能觅到新的感动。

初读这部经典时,还不敢相信白瑞德的干脆离开就是最后的结尾。为此,我跑遍了镇上所有的书店,渴望去寻得一个更美满的结局。结果令人失望。也曾有过想执笔再续一个圆满结尾的念头,拿起笔却发现这个看似不完美的结尾,恰恰是一种带着遗憾的最好的完美结局。

不知你是否和曾经的我一样:在开始一件事前,总是渴望知道结果,再因判断结果的好坏来决定要不要开始。对着人生下赌注是有风险的,所以我们会犹豫不决。不是我们不想开始,而是我们害怕遗憾。

其实啊,人生哪有这么多必然的一定。谁还不是一边接受命运的好与坏一边慢慢成长。柏拉图这样说过:“人生最遗憾的,莫在于轻易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那些勇敢的不计后果的人儿,哪怕结尾不尽人意,也会拍拍自己的胸脯说上这么一句:“我尽力了,我不后悔。”

在这一点上,我喜欢斯嘉丽的“敢”。她从不计较后果,随心所欲去做她想做的事情。就像张雨生所说的:“昂首阔步,不留一丝遗憾。”结尾不完美又怎么样?你曾为此全力以赴过,曾拼命坚持过,你已经感受到了沿途的种种美好。所以你值得,你值得去拥抱现在在未来那头等你的最好的自己。

现在离20届高考还有407天。每一天都是一场梦想的角逐,都是一次新的开始。我们无法清楚明年六月份自己或喜或忧的心情,无法预知未来的自己会在何处。那我们就要停下来不努力了吗?当然不啊。不惜寸阴于今日,必留遗憾于明朝。我们无法抓住时间,但我们仍能选择尽全力去奔跑直到超越时间。就像俞敏洪说的那样:“为了不让生活留下遗憾和后悔,我们应当抓住一切改变生活的机会。”就算结局未知,哪怕结尾不尽人意,在这一为生命起舞的过程中,自己也算得上是一种完美。

所以啊,不必拘泥于结局的好坏。不管能不能弥补,这些都将随着人事变迁而成为必须面对的事实。我们不妨再勇敢一点,不妨做出一个决定,给自己的生命再留下多一些未知的精彩。

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啊。

读后感飘的读后感 篇6

很想问大家第一次看是几岁??我是十四岁,也就是初二,飘 读后感:一次完美的邂逅。有比我还小时看的吗?很喜欢,不,是狂热的爱!!!在书店从早站到晚,不吃饭,最后我妈来找我,正坐地上入迷呢。。。我看书很投入,心情随剧情起伏,或哭或笑,跟个精神病似的。。。。但心里美啊,享受。。。。我这人喜欢一东西原因只有一个:和我有相似或共鸣点。没办法,可能是自恋吧。。。男女主角我都爱,但还是更喜欢瑞德。喜欢他的所有,花痴的说,最爱他的颜!色。。。我的性格跟主人公很像,已经说不出最喜欢他俩哪儿,因为自己亦是如此,若非说一点,我觉得是旺盛的生命力和无限的激情。

〈飘〉陪我走过了七个年头,看了无数遍,包括续集和电影。它已经是我生命的一部分,很忠实的朋友。我爱你,再见 。

当年看《飘》,总不明白瑞德为何转身离去。明明是等了那么久的人,当她终于回眸,却轮到自己说再见。

直到有一天,我以和爱情擦肩的姿态陷入暗恋的怪圈。我用理性划起了一个很好的界限,却用感性倾听了他和另一个女孩的爱情辛酸。从来就不是他的错,他甚至没有发现我超越友谊界限后的伪装。是我,不由自主地想要让他感到快乐。于是,一次又一次的谈话,中心永远是他,我试图用这种卑微地方式,帮助他走出难关。

一年过去了。混乱忙碌中我终于连结上了曾经的命运轨线。终于要离开这座熟悉的陌生城市,继续追寻梦想。而他居然,在离别时刻,对我伸出了双手。

一年时间足以让一个人习惯,习惯另一个人对自己的好,也习惯以理性态度对待应有的一切。我终于发现,自己原来真的已经习惯普通朋友的状态了。为了保持这一切,我劝服过自己千千万万遍。在千千万万遍中,已经麻木的心如果褪去层层伪装,再也没有能力在这同一个人面前正常跳动。它已经不堪一击,脆弱地承受不住来自你所谓恋人角色的任何伤害。

所以,再见。

我曾经爱你,甚至现在依然爱。但我已没有精力和你在一起。我无法回到从前,这一次,真的不得不将你伤害。

世界上有两种人:圣人和凡人。圣人不管遇到怎样的艰难险阻,永不改变自己的信念,依然从容地守住一切。我不是圣人,事实上,在生活中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人。我只是红尘滚滚中的凡人,我会爱也会疲惫,我无法跳出命运的大圈。即使注定被抛弃,也只能用自己的方式前行。

所以,对不起,被我伤害的人。同时我也原谅你,曾经伤害我的人。

我们都是如此无辜。每个人必须面对自己的孤独,好在总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支撑着我们走过漫漫长路。那就让我们继续这条路,以自己乐意的方式走向向往的明天——走不到也没关系,因为这条路本身

读后感飘的读后感 篇7

心中微微酸楚而头脑震撼的感觉你可曾尝试过?每每想起都激动不以,希望分享却解释不清的经历你可曾有过?心情的起伏、震荡你可曾清楚感到过?我不曾相信只因一个故事可以深深感受,直到走进了《飘》的世界。

偶然的一翻《飘》让我沉醉于思嘉的爱恨情仇,在红土地上长大的她,有着与别人一样的家庭、生活和少女的情怀,但不一样的是她的身上散发着不一样的气质,她看起来复杂、放肆还有点狡滑,但她的内心却是坚强、善良、自由与天真。也正因为这份天真,她追寻着自己相信的爱情,可到头来伤痕累累。不过还好,瑞德一直在她身边,小心谨慎的呵护她,瑞德的爱不显而易见,但却爱得深沉。瑞德说的对,思嘉与他很相似,他们都是在美国动荡的年代里优秀的人才,瑞德曾讽刺南方人只有傲慢,思嘉曾使红土地起死回生,他们都一样能干,可是在感情上却实在算不上精明,思嘉傻傻的爱着不值得爱的卫希里,瑞德傻傻的等着思嘉,终于思嘉幡然醒悟,瑞德却离开了。但是,我相信思嘉一定能追回自己的爱情,因为她天使般的美貌,心灵的坚强和执着,更因为她那自信的话语:“After all,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思嘉的形象并不完美,她有着人性的弱点,但也正是这些,让我感觉她更美好,因为这样她才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虽不曾无数次的读过这本书,却无数次为思嘉的魅力所折服,无数次为瑞德的爱情所感慨。多么敬佩玛格丽特米切尔能写出这样一本绝世佳作,不愧是她一生的心血。

读后感飘的读后感 篇8

《飘》是由美国作家格丽特.米切尔著,故事发生在美国南北战争期间,小说以思嘉的传奇人生为主线,一方面反映战后南方社会结构重组,并与联邦政府重建关系,一方面反映了思嘉从一个养尊处优农场主的女儿经历了战争以及重重磨难后,,成长为一个做事干练,足智多谋的女强人,同时,也描写了她那敢爱敢恨的情感历程。

《飘》是我最喜爱的作品之一,喜欢斯嘉丽的自信、傲娇、坚强勇敢,喜欢白瑞德的机智聪明,艾希礼的专一果断,媚兰妮的温柔善良等等。对于斯嘉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不知道自己是应该喜欢她她还是讨厌她她。喜欢她那种自信、对爱情执着、坚强勇敢;厌恶她那份强烈的爱慕虚荣,为了所谓的功利和钱财可谓不择手段。

斯嘉丽是个非常有个性的女生,她长得很漂亮,舞会上,她的美貌总是能够在众多的女生中脱颖而出,吸引更多的男生关注。她觉得所有的男生都应围着她转,她的自信为她赢得的许多男生的青睐,但她只爱着艾希礼,她自信的以为艾希礼也深爱着自己。可结局不是她想象的那样,艾希礼拒绝了她。那一刻,她对艾希礼极其痛恨,但心里一直认为自己还是深深爱着艾希礼,无论到那个城市都先打听艾希礼的下落。斯嘉丽的这种对爱情的执着、自信是她对爱情的向往,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自信”、“对爱情的执着”是我们现代人要学习的品质。如果我们没有自信,做什么事情都胆小,想做又不敢做,那只会让自己丢失更多的机会。对于爱情,如果不执着的追求,就可能得不到你心中的美好爱情。在斯嘉丽身上让我明白,无论什么事都得自己去追求。同时,我也看到了斯嘉丽的坚强,一边要躲避战争,一边还要跟情敌媚兰妮接生,之后随着瑞德带着刚生产的媚兰妮和黑女孩回到的塔拉庄园,从此,她担负起了家人吃喝的重担;她最爱的母亲也因为战乱而死了,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双重打击,对于我们来说,也许崩溃,会选择逃避、放弃;也许会迎难而上,化悲痛为力量。而斯嘉丽选择后面一种,也由任性、自私成长为坚强勇敢的女人。

而迫于生活的需要,斯嘉丽不得不为了三百元嫁给另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但读完整本书后,就会觉得斯嘉丽那强烈爱慕虚荣心是情有可原的。在战争时代,一个女性为了自己的生存,为了家人的生存,肩上的压力、重担实在太沉重,换成任何一个女人恐怕都承受不起。即使是现在的生活中,谁能保证自己不是一个矛盾体呢?

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战争的残酷,看到了曲折的爱情,更看到了斯嘉丽的成长。不过,令我叹息的是,思嘉最后还是深深伤害了白瑞德,白瑞德对她的爱虽然表达方式独特怪异,但也表现出真诚、热情和耐心,本以为自己付出的爱会得到斯嘉丽的回报,可斯嘉丽却看不清自己的心,误认为自己爱的还是艾希礼,最终还是让白瑞德因为自己依然爱着艾希礼而绝望离去。当她明白自己爱的是瑞德时,已经晚了,白瑞德却已经不在她的身边了。这是人类身上的一种通病“永远只有失去了才知道什么最可贵”。可欣慰的是,思嘉依旧保持着自己独有的那份不会被任何东西改变的积极,她说:“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思嘉的这个坚强勇敢的心、对爱情的美好向往、对生活永不颓丧的精神,给我无尽的学习和思考。

希望现在的我们学习斯嘉丽那份坚强勇敢、自信的精神。无论我们经历什么样的磨难,第二天的阳光依旧会到来。对自己充满信心,这也正是我喜欢《飘》的原因。

读后感飘的读后感 篇9

最近想读一些书,但是又不知道该读些什么。科学著作多少有些艰涩难懂。说大道理的文章和书籍让人心生厌恶。于是乎上网查了一下,发现居然还有个世界十大名著一说。这引起了我的好奇。好家伙,能被评为世界十大名著,这可真了不起。结果打开网页一看,居然只有排名第十的《飘》是我看过的,其余的全没看过。这实在是让我汗颜,好在没有剃光头,总算还有那么一块遮羞布。

《飘》这本书,当年还是在我念中学的时候借的同学的。《乱世佳人》这部电影就是改编自它。书和电影我都看过很多遍,记忆犹新。电影基本本与原著别无二致,真要说两者的不同。那就是电影更加生动有趣,更加直观,更加有血有肉,将人物性格和时代背景刻画得更加真实细腻。特别男女主人公,真的是演得非常的好,甚至可以说是完美。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电影就完全超过了书籍。电影有电影的好,也有电影的局限,电影固然生动有趣。但是在引人思考方面就不如书籍来得深刻,细节的描述也不能完全到位,这到不是电影本身的问题,而是人的理解关注的问题,即使电影可能表达出来,但观众却不一定能发现,能感知。所以说电影有电影的魅力,书籍有书籍的深沉,并不好说哪个就更好。

《飘》或者说《乱世佳人》让我印象最深的一点是:感觉很多时候只是一种错觉。所以,自从看过《飘》和《乱世佳人》以后我就不再迷信感觉。什么跟着感觉走,在我看来,那是很无知,很愚蠢的做法。

郝思嘉(斯卡丽)爱了卫希礼(艾希礼)很多年,以至于卫希礼结婚了依然纠缠不休,但是却看不起白瑞德,她会为了故意气卫希礼而草率的与自己不爱的人,不熟的人结婚。她嫁了再嫁,哪怕是嫁给自己不喜欢的老头,却始终拒绝白瑞德的追求。她认为白瑞德是流氓,无赖。哪怕后来她为了生活为了钱而嫁给白瑞德,依然始终”不曾爱过他“。直到最后白瑞德离开,她才发现自己爱的是白瑞德,而非卫希礼,她要去找他……

这是非常人性的问题,非常难解的命题,非常哲学的思考。我窃以为看过《飘》和《乱世佳人》的人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依然对此无解。

这就像《笑傲江湖》里面的宁中则会爱上岳不群,岳灵珊会爱上林平之。就像之前一句流行的网络语”表面兄弟“。岳不群,林平之之流不过就是表面君子。然而人们更喜欢”颜值“,”风度“、”感觉“、”外在“、”形象“,”表面”。所以难免最后失望,难免就会遇到表面表君子。

有时候人们以为自己喜欢的,其实不是,以为自己追求的,其实不是,以为自己向往的,其实不是。这就好像《圣斗士星矢冥王十二宫》篇里沙加对冥斗士说的那样,真相往往难以企及。就好像金庸先生《天龙八部》新修版结局的大改,当王语嫣推倒神仙姐姐的雕像,段誉终于明白自己喜欢的是神仙姐姐,不,神仙姐姐他从来没过见,那是一个死了很多年的老太婆,所以他喜欢的只是神仙姐姐的雕像,他从未爱过王语嫣,这就是事实。什么是大彻大悟,这就是大彻大悟。

飘飘读后感范例


书籍就像是一座脚手架,能够引领我们攀登到知识的殿堂之巅。当我们阅读作家的作品时,我们不能匆匆忙忙地浏览,而是要耐心地品味,逐字逐句地理解。通过读后感,我们能够更好地领悟作品的精髓,进一步拓展自己的视野和思路。本站非常开心能够为大家推荐一篇有关“飘飘读后感”的文章,欢迎收藏我们的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最新动态!

飘飘读后感 篇1

棉花随风飘落,燃烧少年的心。使真情溶化成音符,倾诉遥远的祝福,为明天献出虔诚的祈祷。“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这是《飘》的女主人公郝思嘉在碰到困难时屡试不爽的法宝。这也是我读完这本书感受最深的一句话:确实,对于人生而言,明天永远是新的起点!

作为纷繁复杂的社会一员,人的性格绝对不是单一的。既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全然的坏人。人只能是个多面体,人的性格也只能是多种性格特点的总和。思嘉遗传了父亲粗旷、脾气暴躁的性格,但自小受到母亲的良好家教和道德观念的教诲。所以,她的性格是个矛盾的统一体。正因这点,造就了她敢爱敢恨,认定自我的目标便勇往直前、不择手段的性格特点。她从不退缩,因为“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是的,明天又是另外一天,这是一个多好的借口,又是一个多么适宜的理由。她认定了这点,所以能一向往自我的目标奔去。

思嘉的大半生是为爱而迷惑,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我内心塑造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美。哎,这应证了中国的一句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等到最终她才发现:原先她一向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因错误的迷恋,她错过了身边真正的幸福。

值得欣慰的是:在她彻底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明白她的感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时已晚的,于是她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并且相信自我必须能挽回瑞德的心。无论如何,这是一种在困境面前表现出来的正能量,这是一个人追求目标途中能够发挥出巨力的关键。如果更多的人对感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更多的感情杯具就不会发生了吧。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

是啊,今日即将过去,不管有过什么成绩,一切都属于过去。而明天,将会是另外一天了!仅有把每一个明天当做新的起点,为实现自我的目标更加努力奋斗的人才算得上是智者。对于一名高考后备生而言,这样具有哲理性的话多有力量!

飘飘读后感 篇2

将疲惫的目光从书本抽离,缓缓合眸,此时的我内心跌宕起伏……在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的笔下,我看到了如飘絮般梦幻的主人公——郝思嘉坎坷的心路历程。

活力,在端庄优雅且被调皮地驯服的外表下,有着一颗野火般的心,正所谓“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她的炽热与任性通过那双眼则一览无遗。当之无愧成为全县第一美人,当之无愧是舞会的宠儿!

真实,在当时的那个年代,女人总是表现一副“弱不禁风”的娇小模样,晚宴上的冰激淋,舞池里的婀娜多姿,淑女们必须只吃一点点,只跳一支舞之后来假扮柔弱。但她并没有真正做到淑女该做的这些。无意间的大块朵頣,无意间的热情奔放,毫不矫情,毫不造作——一个真实的自己。

睿智,战争的爆发使得人心恐慌,敌人胜利在望!她,骑着瘦弱的小马车,带着孕妇和仆人,逃过一道道封锁线,跨过重重障碍回到家乡!然而,“一个秩序井然的世界已经成为过去,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残酷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所有的标准和价值观都变了!”但生活的艰辛与双亲的去世,并不能打她压垮,以往的淑女作风因为现实而不复存在!她不顾他人的闲言碎语撑起一个家,白晳细嫩的双手如今已布满老茧。头脑依旧冷静,目光依旧犀利,好似看穿乱世风云,她,一个堪为现代经典的女强人。

牺牲,为了家庭生计,她再度与自己不相爱的人结婚。事业的`如日中天使她成为商人们憎恶的对手,使她成为妇女们所指责的对象——一个不守妇道的女人,她的一生,似乎只剩下牺牲。

执着,少女的心怀总怀春,她一旦爱上了,就会不顾一切地去争取,当对方宣布成婚的消息时,她可以毅然决然地在对手结婚的前一天闪电结婚,一个不甘示弱的女人!到了后来,她遇到了属于自己的真爱,但真爱即将离她远去的时候,她会竭尽全力找回自己的幸福,并充满期待。一个勇敢执着的女人。

我向往着这个女人的传奇,在一夜中迅速成长,挑起生活的重担,我需要这样的历练和挫折。人生就是需要这样或那样的挑战,在困难中成熟,一步步靠近梦想,我要一份勇气、胆量与头脑,在现实生活中成为第二个郝思嘉。

夜,美得让人忘记时间,星,闪得让人忘记钻石的存在。我伴着这无人问津的夜,将《飘》记在这美丽的夜里。

飘飘读后感 篇3

人生如秋日。俗话说得好,活得像个梦,好像是个悲剧。《飘》讲述了一段坎坷感人的人生,讲述了斯佳丽和瑞特的爱情纠葛,让我们深刻理解了“爱”这个词在人的生命中占据了多大的位置,在“爱”和“被爱”之间做出选择意味着什么。

斯佳丽是我最喜欢的角色,让人又爱又恨。她一味的追求自己所谓的爱情,而忽略了值得托付一生的男人。就像娜塔莎一样,沉浸在自己认为美好的爱情里,失去了常识。可能很多人觉得她幼稚愚蠢,但我佩服她。在那个特定的时代,斯佳丽没有拘泥于一种模式,突破了传统和道德的局限。她才是值得瑞特真挚爱情的人。在战争的情况下,瑞德坚持要上前线,媚兰又要生了。没有任何支援,斯佳丽带着生病的妇女和孩子独自冲出火场,向塔兰村走去。你无法想象一个高贵的女儿冒着生命危险在做什么。也许当一个人面临绝境的时候,他的内心可以强大到超越生死。

和斯佳丽一样,瑞特也是一个不愿意被世俗伦理束缚的人。他的形象深入我的骨髓,直到我的心脏。起初,他是一个令人讨厌的形象,一个彻头彻尾的流氓。然而,生死攸关的时候,他离开了心爱的斯佳丽,奔赴前线。那一刻,他作为一个男人的本色展现的淋漓尽致。虽然他以前的一切言行都显示出他对国家和民族的厌恶,但在危机时刻,骨子里的爱国热情促使他为国家而战。这不是迷人的主角吗?

飘飘读后感 篇4

许多年前,囫囵吞枣的读过《飘》,感觉《飘》就是一部时代久远的爱情小说,没有留下很深刻的印象。20xx年想把世界十大名著听一遍,选择云听APP听廖菁、吴凌云演播《飘》,利用每天晚上在公园散步时听一点,《飘》竟然陪伴了我了七八个月时间,感受大不同了。

第一,《飘》告诉我们什么是真爱?主线是庄园主小姐斯嘉丽·奥哈拉和几个男人之间的爱恨情仇。斯嘉丽好强、任性,为了和艾希礼赌气,斯嘉丽和查尔斯结婚;为了拯救塔拉庄园,斯嘉丽谎称苏伦另有所爱,然后和弗兰克结了婚;为了不甘寂寞,不顾亲友的劝阻和反对,斯嘉丽和瑞德结了婚。斯嘉丽一直认为自己爱的是艾希礼,直到女儿邦尼和好友梅兰妮去世后,斯嘉丽来才发现内心深处,她真爱的人是瑞德,对艾希礼只是喜欢,但是一切已经太晚了,瑞德决定离开斯嘉丽。人性是永恒不变的,真正的爱穿越了民族、国家和年代,正因为如此,《飘》成为有史以来最经典的爱情巨著之一。

第二,《飘》展现了一个新旧交替的时代画卷。但凡一部有价值的著作,都是具有时代性价值的,否则就是无病呻吟的鸳鸯蝴蝶派。 《飘》详尽地记录下了一段动荡的历史,旧时的繁华,战争的硝烟,经济和道德重建。战争销毁了一切,旧日的优越一去不返,斯嘉丽没有犹豫和等待;没有吃、没有穿,她带领一家人种菜、养猪、种棉花,坚强的活下来;面对要失去塔拉的厄运,她去祈求瑞德,欺骗弗兰克,和不喜欢的弗兰克结婚。以战争背景,面对时代变迁,经济上的磨难,观念和精神上的撞击,塑造众多鲜活的人物形象,斯嘉丽的勇敢,艾希礼软弱,梅兰妮的善良,为主义而战的南方人,这些人的奋斗历史告诫我们:环境改变人,适者生存。

第三,语言细腻逼真。作者是女作家,所以对女主人公的心理刻画生动、细腻、形象,人物形象丰满逼真,用诗一般的语言演绎了一个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小说开放式结尾很好,“我明天再想这件事好了,到塔拉去想,到时候我就能承受了,明天,我要想个办法重新得到他,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部小说感动了无数的读者,多次被翻拍成电影,电影又名《乱世佳人》。

飘飘读后感 篇5

初读《飘》,觉得作者不知道在讲些什么,只知故事是从一场宴会开始。后来,再次读了一遍,或许是成长了,便读出了整个故事的曲折、复杂。

纵观全文,我觉得,最喜欢的人物还是思嘉,尽管她任性狡黠、残忍贪婪,但同时在她身上表现出的还有她的娇艳美丽、精明能干。她不像当时的妇女们,她们那么拘谨,又是那么迂腐,而思嘉不同,她是只活泼又不受束缚的鸟儿,在那样一个昏暗的社会自由自在翱翔。当她错误地给艾希礼套上自己精心编制的“礼服”时,她的爱便错了;当她不明白自己的情感,消耗尽瑞德的爱时,她又再次错了。好在,思嘉很坚强,当她两次犯错时,她想起父亲的话:“世上唯有土地与明天同在。”她正面自己的情感,不再迷茫、犹豫,她相信明天,明天她就能把握住爱。主人公思嘉便是那么一个有些孩子气,却又坚强,拥有希望的人。

就像艾希礼所说,媚兰是那样脆弱胆小,而思嘉却是那么勇敢。虽然思嘉在爱情上失败了,但是她的生活,她的努力,显而易见得成功。当艾希礼把媚兰托付给思嘉时,尽管心里很不满,但她还是遵守自己的诺言,细心地照顾媚兰。在战争期间,人人都过得很困难,思嘉却靠着自己的努力养活了媚兰还有自己的一家人,虽然很多是靠欺骗弗兰克得来的。或许,有人认为她真是狡猾,手段卑劣,但我却不能认同,思嘉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救所有的人,她不能让父亲的家业毁于一旦。思嘉是那么努力,她执着、勇敢地保护着所有人。 与媚兰相比,思嘉真算不上一个良家妇女,但就是这样一个人才更显得真实,更令人感同身受。媚兰太完美,完美到不可能,所以她只能算是一种美好形象的代表而已,这便是我喜欢思嘉的理由,她才是一个正真活着的、有血有肉的人。于媚兰,思嘉刚开始的情感只有嫉妒与厌恶,但最终媚兰的宽大胸怀让她明白了她是喜欢和依赖着媚兰的,毕竟,媚兰一直在背后默默地帮助她。思嘉其实也拥有一颗宽容天下的心,战争期间,她以宽容容下了媚兰。正是这样一颗宽容的心,保护了媚兰,也让思嘉看清了自己。

《飘》的篇章是华丽的,它塑造了思嘉这样一个有着自己灵魂,又丰富多彩的人物。让我从思嘉身上认识了她的坚强、任信、努力、执着、勇敢与宽容。全文也因此人物,增添了不少的意趣。

飘飘读后感 篇6

暗线媚兰——《飘》读后感1500字:

当我看完《飘》真本书的最后一页时,我已泪流满面。

这本书以美国的南北战争为历史背景,讲述的是女主人公思嘉的千回百转的爱情故事。她原本是一个农场主的女人,身娇肉贵,却在战争后为了家人的生存不得不变成一个唯利是图的商人。她自以为始终不渝地爱着心中的男神艾希礼,最后却发现那只是一个经不起考验的纸人儿,根本经不起一点儿风吹雨打。她热爱父亲留给她的塔拉农场,但在战争结束后她却没有办法使用正确的方法保留它、经营它。她正在失去属于她的最珍贵的东西,因此她以为只要她需要,抛个媚眼、使点手段,她就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得到自己所有想要的一切!

说到这里,我就不得不说说艾希礼的妻子媚兰了。或许有一部分女性身上都有思嘉的特点,却在内心中认可着媚兰。

她是一个身躯瘦弱个头矮小且长相很一般的女子,但就是这样一个女子,才是作者在这本书中真正推崇的人物。我这样说大家会觉得奇怪,毕竟这本书用了80%的篇幅书写了思嘉和瑞德,书写媚兰的部分不足20%,怎么能说媚兰是本书的核心呢?那接下来让我仔细地分析一下我的这个观点吧!

之前我们没有在书中找到书写媚兰的篇幅,直到当思嘉自以为是地认为艾希礼一定会被她吸引放弃与结婚却惨遭失败时,我们迫不及待地想知道媚兰是个什么样的女人,为什么艾希礼不愿意放弃她而选择魅力十足的思嘉?就在艾希礼去参战前把媚兰托付给思嘉照顾时,人们都以为,媚兰的秉性会跟她的身材一样胆小、懦弱,但之后媚兰所有的表现却让人们肃然起敬。当她在思嘉杀死一名北方佬后靠瘦弱的身躯举起举起查尔斯的军刀保护思嘉时,当她在丈夫和思嘉传出流言蜚语后坚定地捍卫她所爱的人时,她贤良淑德、知恩图报,她是那么的充满智慧而又温暖。亚特兰大的人们为什么那么喜欢媚兰,总是以她为中心,为什么艾希礼说她是自己永远的梦,为什么瑞德非常尊敬她,为什么思嘉在媚兰死去的时候意识到自己与媚兰之间的感情其实就是她与自己的母亲之间的那种感情,这其中的含义不明而喻。

媚兰的角色设置,貌似暗淡无华,却以其多重人物身份作为线索人物贯穿小说始末,在见证故事发展的同时,对思嘉人物形象的塑造起到了用力的对比、反衬、烘托、呼应等作用,从侧面体现了作者对思嘉的审美判断,表达了作者自身的审美评价。我觉得这本书,其实有两条主线,思嘉是作为主线存在的人物,而媚兰是作为暗线存在的人物。直接去赞扬某种事物或者某类人的品质,人们总是难以开口的,所以作者一直在写思嘉的事迹,甚至详细的描述了思嘉的父亲、母亲,以及瑞特,一直是在借这些人物的感情和表现来衬托媚兰的可贵。

其实媚兰这个形象也非常符合我们中国人对待妇女们的要求。中国几千年来总是都是崇尚知书达礼、相夫教子的女人的,即使是当代的社会里,妇女也已经成了社会的半边天,承受起了生活的一半负担,但这些美德也应该被女性们传承下来,好的文化不该被时代所遗弃。而媚兰,恰恰就是我们心目中一位贤淑、能够依赖的母亲形象!

书中有几次强调,媚兰在人们心中是个真正的上等女人。我认为,作者对上等女人这个词,不是简单的认为她曾经的家庭是上层阶级她就是上等女人,而是她的行为的的确确是上等行为。但思嘉呢,她原先的家庭够富足,就总是以魅惑年轻小伙子们作为她的满足点,后来经营了木材厂,也没有变的温柔可人,再后来嫁给了瑞德有了大笔的金钱可以挥霍,但她依然没有作出上等女人会做的行为。

媚兰的死,没有让思嘉明白她的过错。但我们这些陪思嘉一起经历种种的读者们,在金钱的取舍方面,在对待自己的梦想方面,在对待丈夫、家人方面,在对待其他人方面,是否明白了些什么呢?这篇文章的标题,实际上是我想让大家问问自己,我们是思嘉,还是媚兰?

飘飘读后感 篇7

人生一世,如草木一秋,常言道浮生若梦,似乎生活就是一出悲剧。《飘》讲述了一段坎坷而又感人肺腑的人生,讲述了斯佳丽与白瑞德之间爱情的纠葛,也让我们深深体会到“情”字在人的一生中所占有的地位有多重,在“爱”与“被爱”之中的选择意味着什么。

斯佳丽是我最喜欢的人物,让人既想爱又想恨,她一味地追求着自己所谓的爱情,而忽略了那个值得托付一生的男子,就如同娜塔莎一样沉浸在自己认为的美好爱情中而神魂颠倒,失去常理。也许很多人认为她是幼稚的、愚蠢的,但我欣赏她,在那个特定的时代里,斯佳丽不拘一格,突破传统和道德的限制,是多么惊世骇俗。她是值得瑞德付出真心去爱的人。在战火连天的情况下,瑞德又执意去前线,媚兰又将生产,斯佳丽在没有任何依靠下,独自一人带着病妇和小孩冲出火光驶向塔尔兰村庄。你无法想像一个贵族千金冒着的多大的生命危险做着一件多么伟大的事。或许一个人面临绝境时,他的内心可以强大至斯,超越生死。

和斯佳丽一样,瑞德也是一个不愿受世俗礼教限制的人,他的形象深入我的骨髓,直至内心。一开始,他是一个让人讨厌的形象完全是一个痞子,然而生死攸关时,他抛却儿女情长,抛下他深爱的斯佳丽奔赴前线,他的男儿本色在那一刻表现得淋漓尽致,虽然在他先前的言行中无一不流露出对国家民族的厌恶,但在危急时刻,他骨子里的爱国激情催他去为民族拼搏。难道说这不是一个魅力十足的主角吗?

飘飘读后感 篇8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星还闪亮的智慧。文学让我几乎明白了一切。

《飘》的情节历经几次大起大落,它以郝思嘉的三次婚姻为主体,谱写出一部壮丽宏伟的爱情史诗。

郝思嘉的三次婚姻都是有目的性的,没有爱情的婚姻。在一次次婚姻的受挫失败后,她并没有绝望灰心,而是从零开始,从头再来。她是美国南北战争后美国精神的象征。虽说南北战争中以奴隶政策为主的南方惨败,但是,在战争的洗礼后,郝思嘉学会了坚强,学会了成熟,学会了冷静。面对被战火毁掉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重新开始,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馁,重新开始,她热爱祖国,热爱土地,并像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

郝思嘉的第一次婚姻,因为听到自己的中意之人卫希礼将和媚兰结婚,十分气愤。她打算在第二天的宴会上夺回卫希礼,但是没有成功。一气之下,就任性挑逗媚兰的哥哥查理,并答应了查理的求婚。但婚后一星期,婚姻就于查理在军营里病故而草草结束。

第二次,郝思嘉在白瑞德的帮助下,带着媚兰回到老家。但因老家被北军洗劫,一片狼籍,她为了300美元的地产税,勾引亲妹妹的未婚夫甘扶澜。后来,一个黑人抢劫了郝思嘉,甘扶澜和其它三k党人要为她报仉,北军派人镇压,多亏白瑞德带他们转移才离开,但甘扶澜被打死。

第三次是白瑞德向她求婚,婚后,两人虽然过着豪华生活,但郝思嘉却总是忘不了卫希礼。后来,她才明白卫希礼无能,而精明能干的白瑞德才值得去爱。但此时白瑞德早已离她而去,郝思嘉决心把他找回来,此时她才28岁,还是年轻美丽的。

郝思嘉的能干与坚强鼓励了许多人,并且就像书中所说的那样:“明白,又是另外的一天了。”

飘飘读后感 篇9

她的父亲曾经是塔拉庄园的主人,她曾经是如此富有、美丽,她曾经被无数人包围、呵护,她曾经是个彻彻底底的大小姐。但是,不幸的是,战争爆发了。打破了她彩色的生活,于是,她开始了她的新生活,只属于她自己的新生活。无论是痛苦也好,煎熬也好,她挣扎,她不屈服。她相信,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些终究是成长了她。她名叫斯嘉丽——玛格丽特所创造的,独特的,唯一的,有着不同于一般人魅力的,存活于乱世里的佳人。

有许多人,是讨厌斯嘉丽的。说她自私,说她任性,说她谎话连篇恬不知耻。可是我偏偏喜欢她,喜欢她狂野的爱尔兰血统,还有那种绝不对生活妥协,坚定地不可思议的意志。我知道,她和梅兰妮是彻头彻尾不一样的人。梅兰妮很完美,温婉善良,不认为任何人身上有什么不高尚之处。可是,她不能生存,她不存在。她只是一种梦想,美好而飘渺。

斯嘉丽却不一样。当战争打破她的生活,当她的母亲去世父亲发疯,当她差点失去塔拉庄园,当她每天受冻受饿。她决定站起来,作为家里的长女,作为斯嘉丽。她知道自己不再是塔拉庄园的大小姐,她决定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去在这个乱世中生存。需要她照顾的人太多,想逃避却不能逃避。

所以,村上春树说,我一直以为人是慢慢变老的,其实不是,人是一瞬间变老的。所以,卡勒德·胡赛尼写,得到了再失去,总是比从来就没有得到更伤人。我想,斯嘉丽,其实也是一瞬间成长的吧。她说,她活在一个比死还痛苦的世界,一个无她容身之处的世界。她还来不及享受她的青春。她真实,公然与世俗对抗。她工作,在这个女人毫无地位的时代,做得甚至比男人更好。她从不用道德礼教来伪装自己,不顾世俗的冷眼,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

他们骂她,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说她不该下地,不该工作,不该在怀孕的时候还走上街,说她骄傲,说她不知羞耻。可是他们却看不见她的挣扎,在那个时代的坚持。看不到她从一个什么事都有别人帮忙做的大小姐,成长为这样一个勇敢、坚强、自立的女人。别的女人都成天呆在家里,哭哭啼啼怀念自己的丈夫儿子,假装还可以继续过以前的生活,遵守着可笑的那种所谓的道德规范。只有斯嘉丽,她知道,这个时候必须成长,为了生存,为了生活。她打破规矩,她怀抱希望。她相信,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我想,现实有些时候比小说还来得更加残酷一些吧。虽然我们也许再没有什么机会卷入战争之中,也许再没有什么机会为了生存亲手收割食物,也许再没有什么机会去经历她所经历过的任何一点。但是,你毕竟只是个普通人,你有时也会害怕会不安。你有时也会找不到自己的勇气,会迎合世俗会随波逐流。

这个社会之于每一个人都是残酷的,甚至世故,甚至虚伪。它在前进,也逼着你前进。有些事,你明知不对,却不反抗。你渐渐戴上面具,渐渐变成复制人,你的心渐渐变得不堪一击。你终于还是妥协了,等着别人来打破沉默,过着你以为的和平生活。可是你要知道啊,现实中梅兰妮这样的人是不存在的,你只能去成为斯嘉丽。和平年代,并不是意味着真正的和平,也许还有比战争更可怕的东西存在着,并且发芽开花。

所以,让?保罗说,在黑暗的时代,不反抗就意味着同谋。所以,别害怕,你不必害怕。在挫折、苦难、不公、冷漠、腐朽面前站直身子。去与世俗对抗,不用管旁人的冷眼,改变你能够改变的。去做个真实的人吧,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坚强、勇敢,去创造一个属于你的塔拉庄园吧。

我想,你会愿意看到一个新的世界的。我想,你的真实你的勇敢会让你不孤单不遗憾的。我想,从今天开始的话,明天不会太远。人总该抱有希望,至少,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飘飘读后感 篇10

“明天,我会想出一个办法把他给弄回来的,毕竟,明天又是一个全新的一天啊!”思嘉最后的这句话久久萦绕在我的耳边。是的,岁月会如流水般静静带走一切,或失意,或荣耀。陈床梦醒,那光年之外的一米阳光依旧会柔柔地洒在你我的脸庞,唤醒你我疲惫的灵魂。我们都是有责任的人,不能任失意与痛苦肆意在我们的伤口上撒盐。

我喜欢女主角思嘉,她的自信、勇敢、坚强以及她所拥有的奥哈拉家族特有的那种永不服输的精神是我最喜欢也是我最佩服的地方,纵使前方有千军万马,她依然会骄傲地把下巴高高翘起,迎接挑战。她是生活的强者,遇到战乱,明知塔拉农场可能已经沦陷,却还是坚持要回到家,回到曾经属于她的乐园。而归家后的一切却令她心碎,面对母亲的逝世,父亲的精神恍惚和一无所有的农场,她毅然用19岁的肩膀挑起了养家糊口的重担,她夜以继日地劳作,累得精疲力竭,只为一家人的温饱。我们很难去想象:一个曾经高高在上宛若小公主般的柔弱女子霎时间就要以她柔弱的肩膀去撑起一个家庭、一个农场的一片蓝天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毅力啊!我们不禁喟叹:人生无常,世事无常!教育家李霁野曾道:“人生的确是无常的,不过人生的可爱处也多半就在这无常之间。”也是,无论多么美丽的风景,看得久了,也会视觉疲劳,只有时时变化更新,人生才会有新的际遇,新的挑战。一轮回环,一季变幻,只要心微笑向暖,一切便会安然无恙。

我欣赏思嘉,她那颗小小的脑袋里,总会有无穷无尽的方法。面对破败的塔拉农场,她亲自将其重新组织起来,动员所有人去种棉花,她自己更是没日没夜地干活,当牢狱中的瑞德再次拉着她的手时,那双原本细腻柔滑的双手已经长满了老茧,俨然变成了一双仆人的手。战争过后,北方人看上她的农场,她为了保全农场,保全她爱的人,嫁给了弗兰克,并一步步地掌管了弗兰克的`木材厂,在思嘉的经营下,木材厂的生意更是蒸蒸日上。我们不得不向思嘉致敬,敬她的才智,更敬她大无畏的牺牲精神。

我佩服思嘉,因为她有一份“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的坦然。即使在守寡期限之内,她依然敢在亚特兰大的舞会上穿着黑纱接受巴特勒的邀请,与他共舞,有着一种向传统挑战的勇气;南北战争结束后,她在木材厂干着男人的事业,多少人向她投来质疑与讽刺的目光,她都坦然接受了,因为她知道,唯一让他们闭嘴的方法就是经营好这个木材厂,最后,她的确成功了,她让这个木材厂的生意越做越火,对她假以不懈的人便都悄悄闭嘴了。大哲学家叔本华曾经说过,一切的真理,都得经历这样三个阶段,才会为世人接受:第一阶段,觉得可笑而不加理会;第二阶段,视为邪说而强烈抗拒;第三阶段,未加思索便欣然接受。所以,一旦你接受了别人的信念,就如神经系统被下了一道紧箍咒,你的现在和未来,都会受到它的影响。一个人如果想主宰自己的人生,就必须好好掌握自己的信念。按照通俗的说法,就是在自己的想法和别人的意见之间,有一个坚定的判断。否则,我们就很可能会失去自我。

诚然,思嘉的婚姻在很多人看来是失败的。第一次,为了赌气,嫁给查尔斯。第二次,为了农场嫁给了弗兰克。第三次,为了金钱,嫁给了瑞德。在她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个男人——她深爱的人,深爱她的人,她都不了解。直到最后,她才终于明白,她这样说:“我爱的是一个我自己想象的东西,那个东西向媚兰一样死了,我缝制了一套美丽的衣服,并深深的爱上了他,后来艾希礼骑着马跑来,他显得那么漂亮,那么与众不同,我便把那套衣服给他穿上,也不管是否合适,我不想看清楚他究竟怎么样,原来我一直深爱着的只是那套衣服而已。”

她在瑞德要离开的那一刻,恍然大悟,他曾经说的每一句话都是认真的,尽管有时说得那么轻松,她明白这些,是因为她感觉到了他身上那种坚强不屈、毫不妥协的品质……所有这些品质她都从艾希礼身上寻找过,但是从没找到。虽然瑞德最后离开了她,但对她而言,最可贵的是她认清了自己的心,明白了谁才是她最重要的人,这就足够了。孔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况且思嘉是如此坚强,她在瑞德离开后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打起了精神去生活,去争取她最爱的人回到自己身边。

用徐悲鸿的一句话来形容思嘉,我觉得是再贴切不过了:“人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而能够自拔,才不算懦弱!”强者的形象便如她般,不放弃,不后退。她是女性中的佼佼者,是光和热的天使,是温暖与希望的传播者。

坚强,是坚强者的通行证,脆弱,是脆弱者的墓志铭。也想向她一般的自信、勇敢、坚强,人生本就如花开花落般短暂,又何必重迹屏气?不妨勇敢一些,携阳光与我们同行,做新世纪的“乱世佳人”!

狗来了读后感(系列10篇)


栏目小编为您搜罗了“狗来了读后感”的相关资讯下面是详细介绍。读书是我们驱散生活中不愉快最好的方式和手段,在开始读作者写的作品后,我的心里被其剧情深深震撼到了。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和了解人性的深刻和复杂。相信本页的内容会对你有所帮助!

狗来了读后感 篇1

读完每一本书,我都非常好奇,《斑羚飞渡》里的“我”为什么要抓斑羚(青羊)?为什么《狗来了》里的狗去了大城市而没有区别的村寨?为什么《狼王梦》的作者是沈石溪?我总是弄不明白,后来,经过看了一遍又一遍后,我就明白了。

《狗来了》这本书讲的是一条狗因为老伴都去世了,所以被自己好奇的心理牵引到了大城市里看看城市到地狱乡村有何不同,在大城市里,他因为不小心的做错了许许多多的事情,最后差点被抓入监狱,特别是狗先生化装成女士的时候看着警察拿着自己的照片,调查狗先生的行踪,狗先生虽然好像表面上很正常,可是在假发的旁边,流满了狗先生紧张的汗水,狗先生的心灵也在遭受着极大地创伤。

我最喜欢看的一集就是《狗到了学校》的那一集,狗先生冒充学校的实习老师,虽然是第一次担任老师这么高级别的工作,但是对大城市如此陌生的狗先生还是用尽全力让孩子们得到更多的知识,当狗先生告诉同学们自己是一个罪大恶极的罪犯的时候,同学们并不只是惊讶,还想着要帮助狗老师,如果我是狗先生的话,我一定会很欣慰,原来这个学校的同学们都这么有爱心!

这本书我读得很认真,我相信下周的阅读考试我一定能得高分!

狗来了读后感 篇2

今天,我读了国际大奖小说——《狗来了》,它是由澳大利亚的克里斯蒂娜·涅斯特写的,

书中讲了:狗的孩子们都长大成人了,老伴也去世多年,于是狗决定离开家,到辽阔的世界去。狗在酒店里先遇到了作弊的猪,狗让它改掉了坏习惯,帮助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与猪分手后,狗误入一所学校,被熊校长当做新来的代课教师,狗只得将计就计,它教学不拘泥于成法,让孩子们在实践中学习知识,成了最受欢迎的老师。但好景不长,狗冒充老师的事被教育局发现了,警察也来追捕它,幸好有大家的帮助,狗才得以逃脱。熊校长因此被解职,他陪伴狗开始了逃亡生涯。在这里,它与孩子们成了朋友,它与朋友们平等相处,赢得了朋友们的喜爱,也赢得了困难时朋友们对它的帮助。

通过读《狗来了》这本书,我们要像书中的狗一样喜欢帮助别人,要从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上去帮助人,或许就是你给予了别人一点点帮助别人就会走出困难,帮助别人的人或是受帮助的人都会感到很快乐。我们的世界就会变得很美好。

狗来了读后感 篇3

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年迈的狗,他的孩子都长大成人了,老伴则去世了,于是他决定到到外面去闯荡闯荡。一开始他遇到了因运气差而作弊的猪,他便帮助这只可怜的猪成为了明星。与猪分手后,一不小心被熊校长当成新来的老师,狗只好在这所学校里授课,可是不久又被教育局发现了,狗在众人的帮助下,逃脱了教育局的搜捕。熊校长也被解雇了,于是便和狗一起流浪。熊校长不满教育现状,扮作妇女参加议员竞选,不幸被政敌揭穿,狗想尽办法把能校长救了出来,最后一起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对待朋友要真诚,不要想着只让朋友付出,自己只是不停地占便宜。我们要像文中的狗一样,懂得为朋友付出,熊被人揭穿时,就是狗冒险把他救了下来。

我最佩服狗的地方是他不怕困难,勇于尝试的精神,外面的世界充满的挑战,可是这只狗却觉得“如果从未到过辽阔的世界,那会令人感到非常可惜和遗憾”,流浪在外的日子虽然很惊险,可是他凭借着自己的聪明,冷静,一次又一次的化险为夷,还帮助了许许多多的小动物们,这是我们非常值得学习的地方。

狗来了读后感 篇4

这个寒假,我看了《狗来了》这本书。这本书非常好看,让我印象深刻,推荐给大家。

这本书讲的是狗的孩子们相继长大,他的妻子也去世了,他痛苦万分,于是他变卖家产,因为他想到外面辽阔的世界去见见世面。

他在餐馆做保安时,认识了爱作弊的赌徒猪,他和猪玩扑克,猪每次都输,于是他就开始作弊。客人们想把猪送入监狱,猪吓得拔腿就跑。狗辞职后碰到了猪,他发现猪很有做演员的天赋,于是就想方设法帮猪实现了当演员的梦想。狗因为腰疼和瞌睡,误打误撞跑到了学校睡觉,熊校长以为狗是代课老师,狗无奈只好给学生们上课,他绞尽脑汁让孩子们在快乐中学习,他把学生们领进水果店和银行,在来回的路上让学生单脚跳,充分利用时间上体育课,在银行教学生学习数学,在水果店学习植物知识和健康知识。慢慢地孩子们和家长都很喜欢这位“代课老师”。因为家长给教育局的表扬信,教育局发现了冒名顶替老师的狗,他们来抓狗。学生把狗藏了起来。熊校长也被停职了,于是他和狗一起去完成一次非同寻常的旅游。狗因拉肚子住进了医院,在医院他答应照顾猫的20个孩子而偷偷地跑出了医院,历尽千辛万苦,把小猫带出危险的住处。他又想出了给小猫身上涂红点,告诉医生小猫患上了传染病,把小猫送到了医院里猫的身边。

狗对朋友很真诚。猪虽然欺骗了他,他任然不计前嫌,把猪培养成了演员。狗做“代课老师”时对学生也认真负责。他不像一般的老师,在教室里传授学生知识,而是把学生带出学校,在银行和水果店给学生上课;在地下室杂物间,让孩子们捉“鬼”,亲身体验,写出惊心动魄的作文。同时狗也是一位言出必行的人,他答应别人的事情,一定会办到,尽管他差一点丧命也做到了照顾小猫,他做到了“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的承诺。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狗的身上闪闪发光的可贵之处。对朋友真诚儿热心,对学生认真负责,想方设法让学生学到课本中学不到的知识;对自己的承诺,一诺千金,言出必行。我要认真学习这些宝贵的精神财富。

狗来了读后感 篇5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条老狗闯荡世界的故事。

狗的孩子们都长大成人了,老伴也去世多年,于是狗决定离开家,到辽阔的世界去。狗先遇到了作弊的猪,帮助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狗与猪分手后,狗误入一所学校,被熊校长当作新来的代课教师,狗只得将计就计,它教学不拘泥于成法,让孩子们在实践中学习新知识,成了该所学校欢迎的老师。但好景不长,狗冒充老师的事被教育局发现了,警察也来追捕它,幸好有大家的帮助,狗才得以逃脱,熊校长也因此被解职,陪伴狗开始了逃亡的生涯。

熊对教育现状非常不满,企图通过从政来改变这一切,于是扮作妇女参加议员竟选,不幸被政敌揭穿。关键时刻狗奋不顾身地将熊解救出来,带着熊闯荡世界的种。种欢欣与无奈。最后,狗与熊一起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狗来了》这本书对我有很大的启发,作者借一只睿智的老狗给我们每一个读者出了一道考题,拷问我们内心深处不愿展示给别人的部分——或自私、或守旧、或冷漠。幸好,《狗来了》,狗向所有人毫不保留地伸出援助之手,用它的率直和善良,给予我们人类新的思维、新的情感、新的价值观。动物尚且如此,更何况我们人类呢?

狗来了读后感 篇6

《狗来了》是一部国际大奖小说,作者是克里斯蒂娜·涅斯特林格奥,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获得很多奖项,其中有世界最高儿童文学奖——国际安徒生奖。

《狗来了》讲述的是:狗的孩子们渐渐长大了,老伴也去世了,于是决定离开家,远走他乡,想到辽阔的世界去看看。

一、狗与作弊的猪

狗首先遇到了作弊的猪,为了让猪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处处让着他,让他吃得好,睡得好。有的时候还偷偷将一个硬币故意丢在路上,让猪觉得自己是幸运的,捡到了硬币,很高兴。后来在狗的帮助下,来到剧院,从配角的角色,最后一举成名,帮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

看了这一部分,突然觉得狗的所作所为充分体现了我们所说的赏识教育,从发现猪作弊,到帮助猪改正自己的缺点,一点点都在改变,让猪觉得自己并非一无是处,还是有优点的,最后终于成功了。这一点也告诉我们,在孩子的问题上,不能一味地批评,要多些鼓励和赏识,让孩子觉得自己是最棒的!以后,我对儿子也要如此,对缺点用减法,对优点用加法,让孩子健康成长!

二、狗与学校

与猪分手后,狗误闯入一所学校,被熊校长当作新来的代课老师,狗只好将计就计。但是狗的教学深得孩子们的喜爱。他带领孩子们到蔬果店学习数学,路上进行交通教育,回来时候则进行体育锻炼;还带孩子们到面包房,看面包时如何做出来的;去裁缝店、鞋匠作坊学习如何缝纫、修理;到农庄、园艺花圃,学习如何植树和给盆花换盆等等。他的教学不拘泥于形式,让孩子们在实践中学习知识,成了最受欢迎的老师。

我们现在的学校通常很少有这样的活动,只是学习学习。我想让孩子体验各种各样的活动,从而能够明白其中的辛苦和道理。所以经常出去走走,到大自然中认识世界,让孩子感受自然所带给他的一切。

三、狗最终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冒充老师的事情终被发现,结果和熊一起开始逃亡。由于不满教育现状,企图通过从政来改变,但终因力量薄弱而失败,最后还是狗奋不顾身救熊出来。狗带着闯荡世界的种种欢乐与无奈,与熊一起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所以无论走到那里,最思念的还是自己的家乡。

《狗来了》一书,作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了关于狗的故事。以上这些就是我读《狗来了》的几点体会,欢迎朋友们多指点!

狗来了读后感 篇7

最近,我读了《狗来了》这本书,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狗在辽阔的世界闯荡的故事。在这次旅行中,狗帮助了作弊的猪实现了梦想。狗误入学校,并成为了最受欢迎的老师,不料被教育局发现,熊校长被解职,陪狗开始逃亡。熊扮作妇女参加议会,想改变教育现状,不幸被揭穿。狗将熊解救出来,带着种种欢欣与无奈,一起回到家乡。狗经历了一段多姿多彩的历险生活。

读了故事,我感慨万千。当我读到“如果从未到辽阔的世界,那会另人感到非常可惜和遗憾”时,使我深深的思考。是啊!如果一个人从未到外面的世界瞧瞧,而是小安而居,那么,他的阅历会不够丰富,见世面不够广泛;而一个曾在外面闯荡的人,他会经历许多事情,有的普遍,有的不平凡,这些经历会让他的视野更开阔,知识面更广泛,也会让这个人在欢欣、无奈与挫折中成长,变得成熟。故事里的狗在旅行前非常孤单,儿女和妻子都陆续离开了它,然而狗闯荡世界之后,明白了许多道理,还得到了一位朋友,虽然“罪行”累累,被人追捕,但这一趟让它开阔了眼界,也算值得了。如果没有去外面的世界看看,那会是终生的遗憾!

读了《狗来了》这本书,让我不由想起我以前听过的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山村,村里人相信别村的人都是匪徒。在村中长大的珠丽,决定去村外的世界瞧瞧。一路上,她懂得了许多道理。最终,她帮助村民消除了误解,化解了战争。闯荡世界的经历让村民们有了新的认识。

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吧!或许,你会对一些事物有新的看法。虽然去闯荡世界不会那么一帆风顺,有悲伤,也有欢欣;有愤怒,也有欢乐;有失败,也有成功。但是你会明白很多你以前不懂得道理。“要是从未到过辽阔的世界,那会令人感到可惜和遗憾!”

狗来了读后感 篇8

这本书写的是一只老迈的狗,狗的孩子都长大成人了,老伴则去世了,孤身一人的狗决定出去闯荡闯荡。一开始他遇到了因运气差而作弊的猪,他便帮助这只可怜的猪成为了明星,并与一个女老板喜结良缘。因后腰风湿病而且没有一家旅馆可以居住,只得在一所小学里暂住,因睡过头,被学校的熊校长当成新来的老师,狗只好在这所学校里授课,狗的教学方式独特,不拘泥于成法让学生在周围环境中实践、学习!好景不长,教育局的人发现了狗冒充教师,狗通过众人的帮助,终于逃脱了教育局的搜捕。由于熊校长的失职,熊校长便被解雇了,于是熊校长便和狗一起闯荡。熊校长和狗来到了熊校长的嫂子家。一段时间后,狗的后腰风湿病又发作了,在医院和一只老猫交谈后,决定帮助老猫,便开始养老猫的孩子…最后,狗和熊回到了狗的旧家。

人有悲欢离合,狗也有悲欢离合!和人一样,文中的老狗也是高兴时,欢呼雀跃,喜形于色;伤心时,悲痛欲绝,悲不自胜;无奈时,闷闷不乐又无可奈何。文中的老狗多少次不得已犯下错误?试问,有那一个人想犯错?每个人都有犯错的时候,重在于可否改正错误!我记得小时候,父母总会在我承认并改正错误后,对我说:“知错就改还是好孩子!”小时候我对这句话只是懵懵懂懂并不是很理解,直到小学我才知道。到小学三年级时,我又知道了在三国时期,刘备在临终前对他儿子刘禅说的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两句话直到现在我还觉得对我感触很深,我们做人不也应该如此吗?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意思是:恶,即使是小恶也不能去做;善,即使是小善也必须要做!知错就改还是好孩子的意思不就是让我们知道错了,就改正,这样不还是个乖孩子?

狗来了这本书不仅让我重温了这些做人的道理,也让我明白了一个真正的好朋友是来之不易的,要以真诚相待,不要想着只让朋友付出,自己只是不停地占便宜,这样是不可能有永远的好朋友。我们要像文中的狗一样,懂得为朋友付出!在熊被人揭穿时,就是狗冒险把他救了下来。

在文章的结尾处,写到狗和熊回到了狗的旧家,我不得不想象他们的生活,也对他们的生活十分憧憬…

狗来了读后感 篇9

《狗来了》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有的书经常会被长辈悄悄拿出来细细把它读上一遍,这本书就是这种为数不多的类型,真不愧获过国际小说大奖啊。

这部小说主要讲了:狗的儿女已经长大成人了开始独立生活了,狗的老伴也已去世多年了,狗就想去看看外面无边无际的世界,于是够就卖了房子和所有的东西给馿,狗知道馿看中了冰箱里的食物,就一个也不留给它,因为他太贪心了,狗在异国干了第一份工作保安员,也遇见了猪,它们俩也开始一起开始了行程,不久它们在剧院再见了,因为猪找到了自己的事业,不久后狗又去了学校被熊校长认为是新教师,但学生们都很喜欢这位新老师,但是好景不长,教育局的真正的新教师来了,教育局知道后,就报了案,警察也来了,学生们全力帮助狗逃出了学校,狗又遇见了熊,原来熊被解职了,狗和熊也开始了逃亡生活,随后狗和熊又回到了狗的故乡开始了新的生活。

我的感想是:在这部作品中,狗先生以及他的朋友没有一味地叫我们善良,而是教会了我们善良中也要学会分辨朋友,要学会用正确的方法和敌人以及邪恶对抗,同时也要保护自己,这本书虽然告诉了我们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却也告诉了我们只有家才是最温暖的,我们要珍惜我们现在的幸福。

狗来了读后感 篇10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狗来了》。

这本书讲了:狗的孩子长大成人了,老伴儿也去世多年了,于是狗打算离家出走,去看看辽阔的世界。狗在走南闯北的途中,遇见了作弊的猪,人们常说猪表示幸运,可这只猪却常倒大霉,于是狗帮猪实现了当明星的愿望。与猪分手后,狗误入了一所小学,被熊校当成了新来的老师,狗只好将错就错。它教学不拘泥于形式,让孩子们在实践中学习,成了学生最喜欢的老师。但是好景不长,狗冒充老师的事被教育局发现了,警察也在找它,还好大家伸出了援助之手,狗才掏出警察的手掌。熊校长也因此被解职,陪狗开始了生死逃亡。熊对教育现状不满,企图通过从政来改变这一切,于是扮成了妇女参加议员竞选。可是不幸被揭穿了。危急时刻,狗奋不顾身的把熊救了出来,与熊回到了自己的故乡……。

读完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想法就是,也要和狗一样去世界上闯一闯,看一看世界上的新闻,俗话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也要多增长见识,多把脚踏出“门”!因为在辽阔的世界还有什么神奇在等着我。

狗儿读后感


经过不断的努力,本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终于整理出了今天的“狗儿读后感”。阅读实际上是指人们心灵和上下古今一切民族伟大的灵魂互相结合并进行交流的过程,或许各位读者朋友曾经阅读过这本好书。读后的感受和体会,可以化为一篇读后感来表达。不胜感激您对本文的阅读!

狗儿读后感【篇1】

一个寒假过去了,我也一章又一章的读完了《漂来的狗儿》这部感人的童心小说。

《漂来的狗儿》是作家黄蓓佳所著。作者在书中详细叙述了自己的童年,当然最重要的是讲了狗儿(后来自己更名为鸽儿)。

大院的朋友很多很多:小妹、燕子姐姐、小兔子、方明亮、小山、小水以及狗儿。。。。。。他们在一起捉知了、捞鱼、偷书、装鬼,度过一个又一个快乐又艰难的春秋。

这些昨日的影像,它们已经泛黄,可是并不破旧,更不破碎,相反,因为作者积淀了岁月的沉渣,反倒散发出怀旧的温暖。那些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成长的孩子,带着各自的体温、眼泪、笑声、气味,一步步来到我们面前。

童年是美好的、快乐的、阳光的,我们要珍惜美好的童年,跟着书中的人物一起疯闹、呼喊、尖叫、打滚、流汗,释放自己生命的全部能量,而后知道什么叫做“童年”,什么叫做“自由”,什么叫做“成长”。

这就是我读《漂来的狗儿》所获的感想。

狗儿读后感【篇2】

看到这个书名,你肯定满脑子的问号,“狗儿是什么”、“狗儿怎么会漂来呢”、“它是怎么漂来的呢”、“最坐船还是坐油轮”?这一系列的大问号,勾起我们的好奇心。下面,就让我来为大家介绍吧!故事发生在一个叫“水码头”的地方。

那天早上,水码头又发大水了,豁嘴婶婶像往日一样去河边看望她的茨菰地,无意中发现了一个木盆漂了过来,她府身一看,天啊,竟是一个出生没几天、穿着红布衫的婴儿。从此,这个小婴儿就成了豁嘴婶婶的养女。活了四十岁的豁嘴婶婶头一回尝到了做母亲的幸福滋味,这个小婴儿就是狗儿。豁嘴婶婶自从有了狗儿,就更加努力地干活,她发誓要供狗儿念书,她希望狗儿念好了书,将来做个有用的人,不会像她这样窝窝囊囊过一辈子。可狗儿却不喜欢读书,隔三差五逃学、旷课,所以村里的人们就经常看到豁嘴婶婶拿着棍子打得狗儿满院子跑,还不时传来狗儿杀猪般的尖叫。狗儿热爱舞蹈,她跟着燕子姐姐学了一段时间舞蹈,居然考进了县文工团。

天啊,这么小的孩子就能拿工资,吃公家饭,这在当时是为数不多的例子。不久,县文工团来了一个上海导演,他看上了这个有舞蹈天赋、又聪明伶俐的小丫头,愿意带她去上海,去他所在的剧院工作,条件是等到狗儿长到法定结婚年龄就嫁给他的儿子。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狗儿答应了,结果还没等狗儿长大,导演的儿子就病故了。但是,因为很多原因,狗儿最终也没能实现自己舞蹈家的梦想。这本书写的是作者自己童年里的事,狗儿是作者幼时一个非常要好的玩伴,读这本书就是在读七十年代孩子的一种生活状态。

回顾那个时代的男孩、女孩,他们心中的追寻和梦想,你一定会知道什么叫“童年”,什么叫“自由”,什么叫“成长”。

狗儿读后感【篇3】

伍贤玥轻轻地合上这本书,我的眼角有些湿润。

抬头望着天空中的繁星,我不禁发起了呆,不知是在对书中内容的回味,还是在想着自己心事。不经意间,一个温暖的词“涌”上了我的心头,那就是“母爱”,无私而伟大的母爱。故事中的狗儿,出生后就被亲生母亲无奈地抛弃,大难不死的她,被豁嘴婶婶救起,成了她的养女。在这期间,她俩之间充满了恩恩怨怨,是是非非,虽然狗儿对豁嘴婶婶有着不满、有着抱怨,但是,当豁嘴婶婶去世时,狗儿那发自肺腑的一席话,让我从中读到了她对母爱的渴望与珍惜:“我的心里像有一根筋被抽走了,说不上来的那种难受劲儿……”这番话,饱含着狗儿对豁嘴婶婶最大的思念,最大的感激,冲蚀了狗儿对豁嘴婶婶所有的不满,也可能就是对“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最好的注释吧!

“友情”----这个纯洁的字眼在我的脑海中不断地浮现。狗儿与小爱之间有着水晶般纯洁的友情。当狗儿快乐时,是小爱陪着她一起欢笑;当狗儿失落时,是小爱陪在她身边默默叹息;当小爱被人欺负时,是小爱挺身而出,为打抱不平。当狗儿成为“鸽儿”的xx后的一个夜晚,她们再次相逢时,彼此还惦记着对方。这纯洁的友情让我羡慕,我也渴望能有一个像小爱这样的挚友,能天长地久地陪伴在我的身边,彼此牵挂,彼此关注。一个充满着梦幻的词语漂浮在我的眼前,那就是“梦想”。从小失去母爱的狗儿也像普通孩子一样,她有着一个天真、纯洁、浪漫的梦想----当一名舞蹈演员。在追求梦想的过程中,狗儿的道路比别人更加坎坷,没有帮助却有着别人的嘲笑,没有指点却有着别人的指责。但是狗儿却有着别人没有的不屈不饶的精神,有着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决心与毅力,有着超出常人的自信心,这些就是她后来成功的源泉所在。我想:梦想一旦付出了努力,就决不只是梦!

这就是狗儿,一个大胆、自信、不甘屈服的女孩,一个勇敢追求理想的女孩,一个告诉了我有目标就要去努力的女孩!简评:将长篇的文字与情节沉淀成“母爱•友情•梦想”六个字,是一种思考后智慧的结晶,是一种洞悉后的思想的顿悟。

狗儿读后感【篇4】

《漂来的狗儿》这本书是黄蓓佳写自己童年的。

它就象一部封存已久的“电影”,或是一段趣味盎然的岁月,这里有我们对儿时的美好回忆、也有许多长不大的烦恼。……快乐也有忧伤,就让我们随着它再次回到那充满童趣的童年……

《漂来的狗儿》是一部讲述成长的小说。在“梧桐院”的小小天地里,一群中学教师的孩子和一个邻家女孩狗儿结成玩伴,玩得上天入地,花样百出,趣味无穷。聪明的小爱、博学的方明亮、高贵的小兔子、调皮的小山和小水、精灵般的小妹、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狗儿……你跟着他们一起捞小鱼,粘知了,去中学图书馆偷书,看连环画《红楼梦》,给伟大领袖写信,在漂亮的芭蕾舞演员面前自惭形秽,惶惑于身体的发育长大,品尝少男少女的朦胧恋情……你会觉得趣味盎然,快乐而忧伤。

狗儿凭借自己的智慧和才能去生活,她坚持不懈,敢于拼搏,勇敢,大胆地去面对困难,虽然一路有数不清的困难,数不清的绊脚石,但她总是用微笑去面对。

这些昨日的影响,它们已经泛黄,可是并不破旧,更不破碎;相反,因为积淀了岁月的沉渣,反倒散发出怀旧的温暖,有大地深处的气味,有旧棉衣柔软的手感。你可以触碰他们,凝视他们,跟着他们一起撒欢儿,疯闹,呼喊,尖叫,打滚,流汗,释放自己生命的全部能量,而后知道什么叫做“童年”,什么叫做“自由”,什么叫做“成长”。

狗儿读后感【篇5】

读完《漂来的狗儿》之后,我觉得里面的小爱非常聪明可爱,她的好朋友狗儿机灵大胆。小妹有点像林黛玉,因为她整天哭哭啼啼。小兔子高大强壮,不喜欢女生。方明亮胆小怕事,却博学多才,可到最后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还得了精神病,真是可惜啊!

故事先开始讲述了水码头是怎样的,赭红色的麻石头就是水码头的象征,然后又写了狗儿是因为豁嘴婶婶在发大水那天要去看茨菰地时发现她的,于是便把她带了回来抚养成人。还写了他们所居住地方——梧桐院,有趣的捉知了,还能吃上美美的知了肉呢!更快乐的是过年,每个小朋友都有新衣服穿,还有压岁钱,小爱还请别人看了《红楼梦》呢!但狗儿却把一张画撕了下来,真顽皮呀!他们村上的小兔子有个姐姐,跳舞跳得很好,狗儿羡慕极了!于是就想跟她学习跳舞,还闹出了许多有趣的事呢!天啊!下面的故事让我更加震惊,林家老头居然说自己是毛主席的救命恩人,大家半信半疑,狗儿和小爱写了一封信去问,可是一直没有回应,直到毛主席过世也没有消息,最后连林家老头子夜去世了。

下面还有好多有趣的事,我就不多说了,但是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有恒心,什么事都可以办成。

狗儿读后感【篇6】

翻看完《漂来的狗儿》这本书的最后一页,我还意犹未荆每当闭上双眼时,我的脑海里就会浮现出那一行行精炼的文字和生动的故事情节。

这本书介绍的是小爱童年时代在“大院子”里生活的点滴滴。这里还生活着她要好的伙伴:古灵精怪的狗儿、小书迷方明航、病怏怏的小妹,还有小兔子哥哥、燕子姐姐。大院子前,有一条潺潺的小溪。溪上有一块朱红色的石头,走在上面滑滑的,很容易摔上一跤。某一天,一只小木盆溪水推到这儿来了,盆里躺着一个嘤嘤啼哭的女婴,她被豁嘴婶婶捡到,收为女儿,这就是“狗儿”,狗儿就是这样被溪水漂来的。

狗儿是个漂亮的女孩子,她大胆,什么事都敢作敢当,能吃苦,但是就是不爱学习。无论豁嘴婶婶怎么管教她,都无济于事。后来狗儿考上了舞蹈团,小小年纪就有了工资,大家都很羡慕,最后狗儿被一位导演带进了城。从狗儿身上,我学到了敢作敢当,如果自己做错了事,要自己承担,不做懦弱的人。我还学习了,我们为人处事时,要沉着冷静,不能像狗儿那样,一时冲动,对说自己坏话的人实施抱负,要学会宽容在大度。

《漂来的狗儿》这本书像一粒石子一样投进了我陈封已久的心灵湖面,激起一圈圈的水波……

狗儿读后感【篇7】

《漂来的狗儿》是女作家黄蓓佳写的自己的童年故事,《飘来的狗儿》读后感戴铭珺。书中描写了发生在小爱即作者和她的好朋友狗儿、小妹、方明亮、小兔子等几个孩子身上的故事,着重描写了一个特别有个性的女孩儿—狗儿。

今天,我读完《漂来的狗儿》里的《桑林闹鬼》之后,觉得故事中的那帮小孩真天真。那天,小爱和她的同学正在军训,教官让他们晚上十点钟在坟岗子上溜达一圈,并要求一吹哨就卧倒,读后感《《飘来的狗儿》读后感戴铭珺》。那天晚上没有月亮,天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小妹在行军前给大家讲了个鬼故事,大家都很害怕。他们到坟岗子上想到小妹刚刚讲过的鬼故事更是害怕极了,后悔听了那个恐怖的故事。最有意思的是男孩子方明亮,他卧倒时摸到一根绳子,竟叫它“蛇”,摸到了一根尸骨叫“木棍”。在得知了真相后吓得昏死过去。行军只好到此结束,教官把他扛了回去。事后,小妹、小爱和方明亮又听说桑林有鬼,便去捉。没想到那“鬼”是穿着白衣正在练习舞蹈的狗儿。

读完后,我不禁想起了小时候的一件事。那天,我刚看完一个鬼故事,去把书放回原处。放完后,我刚要推门出去,便想起了书上说的:一个鬼在门口晃来晃去。我哆哆嗦嗦去开门,刚打开一半,就听见“沙沙沙”的声音。我顿时毛骨悚然!心惊胆颤地把门打开,啊!哪有什么鬼?那“沙沙沙”的声音分明是我种的花草摆动的声音。

世上没有鬼。鬼是人们想象出来,自己吓唬自己的。我再也不怕鬼了!

狗儿读后感【篇8】

放假时老师推荐我们读《漂来的狗儿》我想漂来的一只狗也能写成书?

看完后我才明白我错了,书中讲的是作者黄培佳的童年,飘来的狗是黄培佳的邻居豁嘴婶婶把她从河边捡到的,因为当时人们认为把孩子名起的“贱”阎王爷就不会管他们的性命,于是豁嘴婶婶把她起叫“狗儿”,狗儿有许多特点与狗差不多:眼睛特尖能发现生活中的点滴。狗儿生性爱动,天天闯祸,每天被豁嘴婶婶追的满街打,所以他和狗一样跑起步来就是狂奔。因为双手修长被燕子姐姐认为有跳舞天赋,从此以后跳舞成了她的目标,虽然中间有许多艰苦困难,但狗儿仍然坚持了下来,学会了跳舞,而且在跳舞中展现她的风采。

这本书写的真不错,她把作者的童年生活展现的如此完美,如此生动。这一幕幕好像一场电影一样能听到、看到、闻到。在他们抓鱼时我感到他们的开心、偷书的紧张、抓鬼的惊悚。阅读中我不仅仅品尝他们甜甜的快乐,还知道了除了玩电脑还有许多别的有趣游戏。

论生活、学习条件都比我们好,可生活没他们充实。他们放学后三五成群的在一起跳房子、跳皮筋、捉鱼、捉知了,我们呢?不是电脑就是电视。我们都五年级了,连洗衣做饭都不会,而那时二三年级就会洗衣做饭了,这就是生活的差距啊,也是两个时代少年自理能力的差距啊。那是自理能力好下乡插队时就少受些苦。自理能力对我们来说太少了,所以我们更应加强自理能力,不然自理能力低踏入社会时会吃亏的。

狗儿读后感【篇9】

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黄培佳老师的一部长篇小说,名字叫《漂来的狗儿》。这是一部讲述成长的小说。在“梧桐院”的小小天地里,一群中学教师的孩子和一个邻家的女孩狗儿结成玩伴,玩得上天入地,花样百出,趣味无穷。聪明的小爱、博学的方明亮、高贵的小兔子、调皮的小山和小水、精灵般的小妹、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狗儿……

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狗儿(鸽儿),虽然狗儿她很不爱学习但是她却凭借自己的个性和“梧桐院”里的一群孩子玩得上天入地,花样百出,趣味无穷:他们一起捞小鱼,沾知了,去图书馆偷书,看连环画《红楼梦》,为小妹的爷爷给伟大领袖毛主席写信,小说紧紧围绕着主人公狗儿的命运展开,把一个少女的成长历程通过语言呈现在我们的面前:狗儿约“我”一起帮助她寻找自己的亲生母亲,羡慕燕子姐姐的天鹅之舞,一心想寻找机会进城向燕子姐姐学舞蹈,为林小妹的爷爷而去偷西瓜,在一件衣服的风波中抗争为自己洗脱冤屈,在学校宣传队里她竭力向大家展现这自己的舞蹈魅力。她也十分爱帮助同学,她在同学李鳐跌倒时,大家束手无策时,她却用她弱小的身躯背起强壮的李鳐快速地跑向医院。

她心灵手巧有令人难以想象的艺术天赋、舞蹈魅力,她为她的理想不断追求、去努力实现她的理想,值得我们大家学习!(狗儿)鸽儿也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的理想,最后,她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将自己从狗儿变为鸽儿最终将自己变为了一只敢做敢想、名副其实、俏丽的“天鹅。她给了自己一个回味无穷、趣味盎然、快乐而忧伤自由的童年。

狗儿读后感【篇10】

前几日,我把著名作家黄蓓佳的小说《漂来的狗儿》读完了。这是一部讲述作者成长的小说,其中充满了她小时候快乐、幸福的记忆。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梧桐院这个小天地里,一群中学教师和孩子们,还有邻家的“狗儿”结成玩伴。他们一起捞小鱼、去中学图书馆偷书看,再漂亮的芭蕾舞演员面前自愧不如,这种经历有喜怒、哀乐。还有家乡的秀丽景致,有趣的“豁嘴婶婶”……当时院子里的邻居是那么和谐、安逸。让我影响最深的一件事还是这样的:“狗儿”她不爱上学,常常被“豁嘴婶婶”用棍子赶着打,而她也时常去作者家“避风头”,作者的母亲给她临时布置作业吧,她还翘着腿不干,后来又被一位奇怪的老头称作是贵妃的命,真是让人哭笑不得啊!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70年代的生活虽然很艰苦,却又那么自由自在,随心所欲,描写得令人时不时有怀旧的温暖,作者的文笔也深深吸引了我,那一个个动人的故事,反映出一件件快乐的事。从狗儿的身世上,我又感到十分惋惜,是哪个狠心的母亲将这么一个水灵灵的女孩子抛弃呢?也让我感觉到豁嘴婶婶虽然爱骂街,又那么粗鲁,但还是充满爱心的一位婶婶。作者小时候也十分顽皮,爱偷书,但这一点恰恰说明了作者爱学习,如《红楼梦》之类的,但最后总是什么也没弄懂。当地的名字更是有趣:“小妹”的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小山”“小水”的顽皮好动,“小兔子”的高贵,总是深深吸引我,那么朴实,单纯,幸福。

狗儿读后感【篇11】

我很喜欢读书。利用寒假时间我读了一本书,叫《漂来的狗儿》。

《漂来的狗儿》是江苏籍著名作家黄蓓佳倾情小说系列之一。这本书写的是作者自己的童年故事,是一部讲述上世纪七十年代孩子成长的小说。在“梧桐院”的小小天地里,一群中学教师的孩子和一个邻家女孩狗儿结成玩伴,虽然他们当时生活条件不好,有些家庭甚至连饭都吃不饱,他们却依然能玩的上天入地,花样百出,让自己的童年充满乐趣。在书中,我跟着他们一起去河边捞小鱼,捉知了,甚至为了看书还到中学图书馆去偷书。

与他们的生活相比,我感觉我们现在的孩子在生活条件上是富有的。我们从小不愁吃不愁穿,想要什么爸爸妈妈都能尽量满足,我们应该懂得感恩,珍惜爸爸妈妈给予我们的幸福生活。但是,我也很羡慕他们的生活。他们住在一个院子里,有那么多伙伴一起玩;不像我们放学回到家里一个伙伴也没有,每天除了功课,书便是我们唯一的伙伴。“河边捞鱼”,“捉知了”还有“偷书”听起来是多么有趣和刺激啊,我想这些游戏是很多城里孩子没有尝试过的吧。

书看完了,我轻轻地关上书。聪明善良的小爱,灵气而不服输的狗儿,博学迂腐的方明亮,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小妹,高贵的小兔子,调皮的小山和小水……一个个鲜活的形象依然印在我的'脑海里。是啊,童年是快乐、散漫、撒野而带一点儿忧伤的。在属于你的生活里,你会欢笑、大哭、痛苦、舒服,从而感觉那忧伤难忘。每个人的童年都不同,有的穷,有的富,有的艰苦,有的幸福,但童年总是值得珍惜的。

狗儿读后感【篇12】

《漂亮的狗儿》一书写了乡村儿童美好的生活。读完了这本书,就使我联想到了城里儿童不一样的生活。

当城里儿童一大早起床,强忍着汽车尾气,赶去上奥语奥数时,乡村儿童可能躺在床上,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倾听着小鸟的歌唱;当城里的儿童晚上十一、二点钟还趴在书桌前,完成奥语奥数时,乡村儿童可能正躺在稻草堆上望着繁星满月的天空,遐想着天有多高,地有多厚;当城里儿童暑假里跑来跑去,这个补习课上完了上家教时,乡村儿童可能在河里游泳,吃着醋酸甜甜的山楂果;当城里儿童迎着刺骨的寒风,顶着大雪去上课时,乡村儿童可能打雪仗、堆雪人……

为什么城里的孩子们学习负担这么重?

原来,城市里分好学校和差学校。学校越好,教育质量越高,相反就差了。而乡村的学校是不分好坏的,教育质量都差不多。城市里的家长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考上好学校,就让他们拼命地学,最终才导致这样的。

现在,城市里的孩子童年都放在了学习上,哪里有自己快乐的童年呀!人生的童年是很珍贵的,也是很短暂的,现在城里的孩子已经失去了童年的快乐,更失去了人生中最为宝贵的童年记忆。一个人即使童年时期学得再多,长大成人后又能记得多少呢?那么,怎样才能让城市里的小孩子拥有快乐呢?

首先,全社会都要对此特别关注,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风气。教育部门也要对此重视,采取措施,减少考核作业,学校要要求老师不要让学生读死书,死读书。其次,家长要减少孩子的学习负担,要适当上些小孩感兴趣的课,但也不要太多。

让快乐属于儿童自己,让我们的童年重新变得更加美好!

罪与罚读后感精华4篇


在日常中说到作文,大家一定都很熟悉,作文提供给我们大胆想象的机会,好的作文能够体现作者的中心思想。有哪些优秀作文值得借鉴一下?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罪与罚读后感精华4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罪与罚读后感【篇1】

第一次读陀翁的书,然而对他的名却是如雷贯耳,一直心怯不敢轻易打开,读了长长的两百四十多页的序后,还是雪藏了几个月,再次读序,看正文。开篇的序写得非常具体,译者简述了西方文学史的发展;陀翁在世界文学史上的地位,他的生平,作品创作的历史背景以及他个人思想转变的过程。在了解了这些情况后再读书就好像找到了小说在整体框架下的一个发展基本点。

《罪与罚》,关于内容和作者的创作精神,看到有些书友书评写得很棒,自叹不如,就不复述。对于小说的整体感觉,添加几个看法,说不定会对还没读此书的朋友增加点兴趣:

一,这是一本心理大战书,看到聪明人之间的唇枪舌战、斗智斗勇,实在很过瘾。

二,这是一本悬疑推理书,故事情节紧凑,逻辑缜密,看似无意的情节设计往往会令读者意外到吃惊。

三,这还是一部多幕长篇戏剧式悲剧。陀翁把地点集中在彼得堡的几个场景点,故事主线明朗,中心人物集中,围绕两个人物而展开故事情节: 罗佳和他的妹妹杜尼娅。

陀翁的书,放在任何时代都不过时。缓一缓,第二本继续。

罪与罚读后感【篇2】

《罪与罚》这本书已经在书橱里摆放了两年多,这次最后能够在寒假里去细细地品味它了。

书的作者是陀思妥耶夫斯基,一八二一年出生在一个俄国贵族家庭,是19世纪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一生充满传奇,28岁时因参与农奴解放运动而获刑,出狱后重返文坛继续写作,被人们公认为是与托尔斯泰、屠格涅夫并驾齐驱的俄国文学巨匠。

每次读完一部小说,心里都会百感交集,这部小说也一样,结局很好,一个人静下来仔细想一想,却深深的被小说中的人物震撼。小说描述了贫困交迫的大学生拉斯柯尼科夫,因痛恨放的老板娘的盘剥,愤而行凶,却自认为是伸张正义。然而良心的谴责,使其饱受心灵煎熬,最终在朋友、家人和警官的帮忙下,投案自首。小说中写的最多的就是“罚”,“罪”只仅仅占了全书一小部分,但“罚”却贯穿整个文章的中心,这不仅仅仅是身体上的惩罚,还有的是比这更严厉的道德上的惩罚。所以法律只是一种惩戒犯罪的一种途径,而另一种就是人内心心灵深处的谴责。有时候法律不能使人真正认识到自已所犯的罪,但是心灵深处的谴责则会让人更明白自已所犯下的错误,并为之深刻地忏悔、自责。这本优秀的世界名著还包含了很多东西有待我们去理解,或许等以后我再去读它时,又会有一番见解吧!

罪与罚读后感【篇3】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罪与罚》,它是俄罗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

小说描写了一个贫困交迫的大学生,因痛恨放贷款的老板娘的盘剥,愤而行凶却自以为是伸张正义。然而杀人的恐惧,良心的谴责,使她饱受心灵的煎熬,整天心惊胆战。最后在爱人,朋友,家人和警官的帮助下,投案自首。这样,她整天就不在发生心灵的恐惧。

想对大学生说:我知道你们都很痛恨那个老板娘,但你已经知道那个老板娘已经身患肺病活不了多久,但你为了伸张正义的名称去杀人,这样是不对的。

想对老板娘说:你的凶狠压榨穷人的钱,谁都知道,难道你想一直走在黑暗里,不去寻找光明,再加上只做坏事不做好事,你真是罪大恶极。

当高山的崎岖变成了坦途,当古老的文明随着炽热的岩浆和无数沸腾的生命一起跌入黑暗的深渊,当辉煌的王朝在一片复辟之声中再次走向战争的漩涡中,沕穆的历史经书是始作俑者的迂阔之论,还是历史的倥侗,是上古的情思还是梦幻泡影,却早已成为不辨的真理。

罪与罚读后感【篇4】

天道好轮回,人皆有宿命。也许,在某些世界的角落,有人背负着罪与罚,在尘世苦苦地挣扎。

刚开始接触到《罪与罚》时,我为它的长而感慨。但看完之后才发现,它的故事并不冗长:一位原本是大学生的落魄青年拉斯科利尼科夫,罹患了精神病,在生活的重压和诸事不顺下,他选择了一种极端的方式来宣泄心中的愤慨——他杀死了一位七等文官的老太太。后来,他因现实的原因,选择去自首。乍一听,这个故事可能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最后应该是经历了什么感人肺腑的事情,让主角幡然醒悟,决定通过自首来赎罪。可罗佳(拉斯科利尼科夫的爱称),并没有认为自己有罪。他只是认为,自己成不了如同拿破仑一般的英雄,所以才去自首,其中并不掺杂任何赎罪的想法。

为何会如此呢?这得追溯到刚开始他发表在杂志上的第一篇文章《犯罪》,此文在结尾时曾暗喻:一些有着丰功伟绩的人物,即使杀掉一些人,那也是微不足道的。此外,在这篇文章中,他将人类分为了两种,一种是循规蹈矩的普通人,他们用来繁殖;另一种是智商超群的人,他们有着反抗精神,被允许打破社会规律。而罗佳正是因为不甘心做第一种人,所以走上了第二种人的追求道路。

他原本是个大学生,虽然家里贫穷,但有着深爱自己的母亲和妹妹,后来也找到了教书的工作。他原本只要用尽全力,执着地去挣脱命运的枷锁,便可以打开那一扇美妙生活的大门。但是他只是拘泥于自己所租赁的那间只有沙发的房屋,每日每夜精神恍惚,丝毫不信教,只愿与人隔绝。他傲慢,自尊,为何能允许自己手沾鲜血?因为他其实非常讨厌自己,讨厌自己不能变成拿破仑,但因为傲慢和自尊,他不允许自己自杀,所以他就开启了“投射”机制,杀了一位老太太。而在他看来,他不过是杀死了一只虱子。

那么,罗佳真的是一个极端主义者吗?《罪与罚》中,对罗佳的心理描写十分真实:他不是一个变态杀人狂,也不是冷血动物。他只是人,只是一个病态又偏执的人。他亲手结束了一个人的生命,他也会恐惧,也会厌恶,也会在内心中在道德和行为上做一番争执。他害怕他要永远背负上罪恶,害怕被制裁,所以他开始疑心周围的一切,以至于出现了幻象。其实,罗佳只是个无助的青年,过早地蹚了浑水,一步步地被自己的深渊裹挟而不自知。他惘然若失,却忘却了躲闪。

那么,直接促成他自杀的原因是什么呢?首先,是因为他遇见了所爱之人爱索尼娅,至使他重新找到了生活的信仰。其次,是因为他所认识的地主斯维德里盖洛夫。斯维德里盖洛夫也是一个傲慢而病态的人。他和他的妻子法尔玛结合后,喜欢上了罗佳的妹妹,并对她展开了追求攻势。后来法尔玛死后不久,他就来到了彼得堡,与罗佳相识。在文中虽然没有明确指代,但凭着他如此傲慢的性格,想必也是他杀死了法尔玛。在此之前,他就杀死了一位少女,进了监狱后,是法尔玛将他赎了出来。这样一个手染鲜血,不知感恩的人,最后却因为罗佳妹妹对他恋情的拒绝,他便走到了瞭望台,当着士兵的面用手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而正是他的自杀,让罗佳内心起了波澜。在他看来,斯维德里盖洛夫的死是一种英雄般的解脱。他面对着涅瓦河,却无法直接跳下去,他觉得天地间都冰冷刺骨。他不想死,他还不想像《圣经》中的拉撒路一般复活。

他选择活着,那么就应该承受命运的审判。上帝为他关闭了一扇门,也为他打开了一扇窗。他身边还有深爱他,又用一生去救赎他的索尼娅。遇见索尼娅之后,他的心如同坚冰遇见暖阳一般开始消融,露出年轻人应该有的一面。虽然不够热情洋溢,但他也在一步一步的走出深渊,摆脱桎梏。

这时,想起尼采的箴言: 当你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着你。我们也应该避免踏入深渊,背负上罪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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