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教育网,为您提供优质的幼儿相关资讯

经费使用方案12篇

发布时间:2024-02-22

计划设立目标和标准以利于控制,没有计划,就没有控制,为了确保工作能有条不紊地开展。我们应该制定一些方案去实施,好的方案,能让自己的发展加速,付出同样的努力,能得到更好的结果,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工作方案犯愁了吧?我为您准备的“经费使用方案”一定会完美符合您的要求,要是还想知道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经费使用方案 篇1

20__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起步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妇联系统改革创新之年。组织开展好20__年“三八”国际妇女节纪念活动,对于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把握正确导向,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具有重要意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要把学习宣传____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作为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的首要任务,通过深入学习、凝聚共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利用节日契机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采取妇女群众易于接受、喜闻乐见的方式,运用妇女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语言,充分利用“妇女之家”等工作平台,面对面地引导广大妇女学习体会中央和省委精神,推动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进一步落到基层、进一步入心入脑,引导广大妇女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信心和勇气,集聚向上力量。

“一下移两下沉”专项工作是“进万家门、访万家情、结万家亲”基层大走访大调研活动的延伸。“三八”期间,全市各级妇联要积极响应,采取有效措施,结合各地实际,协调有关单位、社会组织及巾帼志愿团队等,围绕妇女就业创业、权益维护、婚姻家庭、文体健身、家庭教育等需求开展服务,把送服务项目下基层工作同推动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要广泛建立以基层妇联干部为主导的、不同类型的联系妇女群众的QQ群和微信群,开展网上组织宣传、服务引导妇女群众的工作,让网络渠道成为妇联组织紧密联系群众、加强工作互动、传播正面能量、开展宣传服务的纽带和平台。

各地要继续做好20__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今年的寻找活动要突出三个重点。重点向各级党政机关延伸拓展,推动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培树清廉家风。重点突出家风的宣传和传播,着力发现、挖掘、传播蕴藏在“最美家庭”中的良好家风,宣传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感人故事,更好发挥好家风好家训的道德教化作用。重点增强寻找活动的互动性,充分运用网络及新媒体优势,将活动触角延伸到广大网民,形成网上往下共同寻找、线上线下彼此互动的局面,运用社会化、网络化、群众化的工作方式,使活动更广泛、更深入、更有效。

节日期间,各级妇联组织要举行“市级美丽家园示范村(带)”、“最美巾帼护水志愿服务队”、“最美巾帼志愿者”、“最美妇女主任”、“最美家庭”等优秀典型评树宣传活动,组织各类先进事迹报告团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加强先进典型事迹宣传,用真实的故事感染身边人。同时要着眼于扩大社会影响力,探索用好网络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发动群众点赞投票,全方位展示宣传优秀女性(集体)的卓越贡献和感人事迹,深度挖掘扩大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形成网上网下学习优秀女性、争做优秀女性的生动局面。

各地要以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为契机,借助女法官协会、女检察官协会、女律师协会等团体会员的力量,利用遍布城乡社区的“妇女之家”等工作阵地,大力开展反家暴法治宣传,推动法律有效实施。常态化开展“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活动,组织开展“三八”维权活动,指导各地进一步创新集信访受理、普法咨询、法律援助、心理疏导、人民调解、帮扶救助于一体的基层维权服务工作模式,为妇女群众提供近在身边的便捷的维权服务,引导广大妇女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增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

节日期间,各级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要以社区和乡村妇女及家庭为主要服务对象,以解决家庭日常生活领域所需所盼为目标,以开展家庭关爱、家庭发展、扶贫助困、心理健康、绿色环保为重点,开展“邻里守望·姐妹相助”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切实把服务做到妇女身边,做到妇女心坎上。要充分宣传报道各种学习宣讲、培训示范、慰问志愿活动,全面展示广大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中的主体地位和“半边天”作用,突出性别文化特征。

经费使用方案 篇2

 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市房产局机关党委的实际,特编制20xx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一、党建工作经费的预算使用

1、召开党内会议,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4万元。

2、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教育以及党员、常务干部学习培训等经费3万元。

3、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经费3万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1万元。

5、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万元。

以上五项合计:12万元

二、经费来源

预算方案所列经费包括5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局里打报告下拨(按工资总额2%下拨)。

三、党建经费的管理使用

1、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要从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2、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确定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3、机关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4、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违规使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经费使用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方案》,保障各级工会工作的正常经费,依法规范工会经费的征收工作,经研究决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南京市企业、事业单位应缴工会经费由南京市地方税务局代征。

工会经费由地税机关代征,一是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强化全社会依法缴纳工会经费的意识,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维权工作;二是有利于工会经费征收的规范运作,提高工会经费征缴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方便各缴费单位在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税款的同时一并缴纳工会经费,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四是通过地税部门征收工会经费,有利于各级工会组织活动的开展,从而较好地发挥工会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方案》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凡在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且已建立工会组织,应按规定缴纳工会经费的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的合资,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和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单位除外);开业或设立已满一年仍未依法建立工会组织,但应上交工会筹备金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应上缴市总工会(包括按规定比例上解省总工会、全国总工会的部分)的工会经费由南京市地方税务局负责代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章第四十二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

(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方案》第二十八条:“建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于每月十五日前,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开业或者设立之日起一年内仍未依法建立工会的,从期满后的第一个月起,应当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筹备金。上级工会应当督促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依法建立工会,工会建立后,按照规定比例将筹备金返还该单位工会。”

(三)江苏省财政厅〔苏财厅(79)10号〕和江苏省总工会〔苏工发(79)3号〕文件规定:“行政拨缴的工会经费的分成比例,基层工会留用百分之六十;省、市、县总工会百分之三十五;全总百分之五。”

(一)征缴基数。企业、事业单位应拨缴工会的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按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征缴基数。根据全国总工会工财字(95)11号文件和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精神,职工范围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长期临时工、临时工、季节性用工等;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二)征缴比例。缴费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的工资总额的2%比例提取工会经费,并将其中的百分之四十部分上缴上级工会,地税部门征缴数额为缴费单位应上缴的工会经费部分,即指按征缴基数的百分之二提取工会经费总额的百分之四十部分;不按上述比例上交的部分金融、全国垂直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由市总工会审核认定,并凭市总工会出具的证明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应缴纳的工会筹备金,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计算,暂按其百分之四十的比例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

(三)征缴方式。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市地税部门每年分两次征缴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征缴期为每年的六月份和十二月份。工会经费月上缴额=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40%。各单位按半年应上缴的工会经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申报缴纳手续,由地税部门从缴费单位的涉税账户扣缴款项。少数工会经费数额较大的企业,可向市总工会申请核准后,按季度申报缴纳。

(四)征缴票据和财务处理地税部门代征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统一使用由省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票据,行政拨给基层工会的百分之六十部分,由工会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工会经费凭上述票据在税前扣除。

(五)处罚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企业、事业单位少拨缴或者拖延拨缴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的,由地税部门和工会负责催报、催缴。经催缴无效,地税机关按《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方案》第二十九条规定:“从欠缴之日起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对拒不拨缴工会经费的,工会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1号司法解释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地税部门在每个征收期结束后的次月,将各单位征收情况报市总工会,并同时将代征的款项划解至市总工会的经费专户。基层工会留用百分之六十部分,仍由企业、事业行政直接拨款至本单位工会账户。

六、高淳县、溧水县、江宁区、六合区(沿江工业开发区除外)、浦口区的工会经费代征事宜,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七、原工会经费收缴方案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的解释权属南京市总工会和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经费使用方案 篇4

根据《关于印发县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2020年党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州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以新时代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一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指引,以县委“四大兴县战略”为重要任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着力深化理论武装,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政风肃纪,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美丽生态创新开放繁荣小康新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二、具体任务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地位、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把握“两个维护”的内涵要求,切实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各方面。2.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着力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在“七一”等重大节日,完善新党员入党宣誓、重温入党誓词等政治仪式,围绕中央、省、州和县委近年发展形势专题讲一次党课。做好庆祝建党99周年系列活动,广泛开展走访慰问老干部、老党员和各领域先进模范人物。3.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完善领导班子运行规则,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分析研判,健全党组书记述责述廉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政德建设机制。4.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始终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严肃政治任务,清醒认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要求。推动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探索建立机关党建领域“问题清单”和整改落实机制,对标问题,压实责任,立行立改,对已完成整改事项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严肃问责,确保整改到位。

(二)加强思想理论教育。1.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把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把精神,强化政治忠诚和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抓好党章党规学习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和政治教育。实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以学习贯彻党的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州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为重点,大力弘扬长征精神和“两路”精神,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意识。3.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定落实“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探索建立理论学习制度,重点围绕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对党忠诚教育、检视整改违背初心使命问题、为民办实事解难事、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结合纪念建党99周年、建州70周年,组织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因公牺牲党员干部家属和先进模范人物等。

(三)深入开展党的建设。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切实把党委(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到实处。管好守住各类意识形态阵地,按照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严管网络、寺庙、学校、文化市场等各类意识形态征地。开展重要敏感时间节点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形势研判、舆论监测、重大政策措施出台风险评估。健全舆论监测、分析研判和引导处置联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开展网络生态治理系列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网络生态。2.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分领域全覆盖开展党员教育培训。落实2020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坚持“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原则,推进发展党员“七个专项计划”。3.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按照基本教育、基本建设、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基本保障“五个基本”要求,整体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县委组织部工作要求开展“三分类三升级”活动。4.抓好干部管理监督。健全政治监督机制,把政治监督融入到干部选育管用各个环节。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监督,深化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违规选人用人问题立项督查、“一报告两评议”、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持续巩固违规兼职、“三超两乱”等专项整治成果。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综合运用提醒函询诫勉措施,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5.提升党组织组织能力。认真贯彻机关党组织工作条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提高民主生活、组织生活质量。深化机关党建“灯塔”行动,开展党员“戴党徽、亮身份、践承诺、做表率”活动,建立党员先锋岗、责任片,完善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制度。6.提升党的建设保障水平。一是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责任一是,实行基层党建工作“清单制+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分管责任和直接责任。抓好2019年度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评议中查摆出来的问题整改,定期开展党建工作专项督查、督办。二是着力巩固提升“灯塔”行动成果,持续开展“三分类三升级”活动,聚焦“三个表率”、固本强基、正风肃纪、服务中心开展创建工作。三是抓好驻村帮扶,按照“政策不变、队伍不散、干劲不松、力度不减”原则,继续加强结对支部基层组织创建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认真履行党政一把手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强化从严管党治党,靠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支部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将其纳入领导班子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并成立以局党支部书记更登曲批为组长,党支部副书记为副组长,全体党员干部为成员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为党建工作提供要素保障。

(三)夯实工作基础。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实“”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通过集中辅导、专题讨论、交流学习等方式,结合实际,深化认识,提高党员干部用精神等重要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经费使用方案 篇5

按照长民发【2020】4号《长春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和长慈发【2020】1号《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二道区将长春市慈善会用于社会各界捐赠的新冠疫情专项资金采购疫情防护物资发放各社区(村屯)用于一线防疫工作。结合二道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此次拨付资金为疫情防控公开募捐资金,专项用于社区(村屯)疫情防控。

二、物资采购渠道

此次拨付二道区资金为25万元。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使物资采购制度化,二道区慈善会联系具备吉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生产一次性医用口罩资格的厂家——摩拉西斯(吉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有资金全部购买了一次性医用口罩。

三、物资使用范围:

二道区辖区44个城镇社区、8个村屯。

四、物资分配比例

二道区共44个城镇社区、8个村屯。每个社区口罩            1232只,每个村屯口罩1232只。

五、物资发放时间:2020年3月7日。具体时间QQ群统一通知。

六、工作要求

1、各街道(乡镇)按照物资采购清单认真检查、准确核对物资,确保所购物资数量准确、规格型号正确。

2、各街道(乡镇)收到物资保证第一时间发放社区(村屯),合理分配使用,确保及时有效、准确到位、应急有力。

3、加强社区(村屯)对物资的规范管理,做细做实各项防范措施,不得用于一切和疫情防控无关的事项。

4、社区(村屯)设立物资分发和使用台账,严格控制物资消耗,确保物资使用发挥最大效益。

5、二道区慈善会会主动协调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加强对社区(村屯)疫情防控物资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禁滞留截留、需报冒领。

6、二道区慈善会按照《慈善法》、社团《章程》以及本次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审核程序,严格把控采购物资质量,同时还要加强采购文件和相关凭据的管理、归档,确保资金流向清、去向明。

经费使用方案 篇6

为全面深入推进南昌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江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20xx年工作要点》(赣建管〔20xx〕9号)、《南昌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洪府办发〔20xx〕15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住建部和省、市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和工作部署,推进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健全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倡导清洁、低碳、文明的生活方式,努力实现生活环境大改变,市民文明素质大提升,精神文明和生态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法制保障、全民参与、部门协同、市场服务、考核排名、兑现奖惩、财政兜底、末端保障”的原则,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总目标,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完善分类处理设施。到20xx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配置比例100%达标,居民垃圾分类集中投放亭(点)覆盖率100%,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达100%、投放正确率达70%以上。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南昌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县综管办),由涂艳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岭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执行),主要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对全县生活垃圾分类进行指导、协调、监督、考核、排名等。

同时全县相关单位、乡镇、管理处、管委会、街办也要明确分管领导、成立垃圾分类专门的工作机构,有专职管理人员,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坚持全域覆盖推进

1.公共机构全覆盖。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和标准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2.居民小区全覆盖。全县建成区范围内居民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100%,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达100%、投放正确率达70%以上。(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

3.农村地区全覆盖。同步推开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人口密集、交通便利的农村地区,建立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衔接协同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对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同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

(二)强化前端投放措施

4.开展“撤桶并点”行动。在全县建成区开展垃圾桶“撤桶并点”行动,将居住区楼道内和公共区域的垃圾桶全部撤离,生活垃圾实行定时、定点投放。(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

5.推行“定时定点”投放。坚持做好定时、定点集中投放工作,完善投放点周边引导指示牌、宣传展版等,规范布置四分类收集容器,明确垃圾分类督导员职责,对居民投放行为进行宣传引导和规劝。(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

6.健全督导员队伍。一是每个公共机构至少配备2名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市民居住区每个生活垃圾集中投放亭(点)至少配备1名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配备系数1.05),负责宣传、指导和监管居民精准分类投放垃圾。二是每个乡镇必须足额配备3名生活垃圾分类专职人员,每个社区至少配备5名生活垃圾分类专职人员。(牵头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

(三)继续规范分类收运

7.规范转运车辆。科学配备“四分类”垃圾收集、转运车辆,所有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必须统一标识标牌,制定运输线路,每辆运输车固定工作区域,全力保障垃圾分类运输工作。(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

8.试行“不分类不收运”。实施全过程监督,积极稳妥地推行“不分类、不收运”的双向监督机制。对生活垃圾分类不符合我市“四分类”质量标准的,告知相关责任单位重新分拣;对二十四小时内拒不重新分拣的,进行专项执法处罚,逐步形成常态化执法机制。(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

(四)持续实施源头减量

9.推行绿色办公。建立和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开展“光盘行动”,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牵头单位:县机关事务管局;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

10.落实限塑令。推广使用环保购物袋,每季度开展专项检查,遏制“白色污染”。(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

11.加强监督管理。一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宾馆、酒店、餐饮、娱乐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二是加强对果蔬生产、销售环节的管理,出台相关鼓励政策和规范要求,积极推行净菜上市。(牵头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市场监管厘局、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

(五)不断加快设施建设

12.配齐前端设施。一是20xx年4月底前,全县完成生活垃圾集中投放亭(点)建设,集中居住区每300户建设1个生活垃圾集中投放亭(点),分散式居住区、公共机构、大型商场等场所根据人流量和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二是20xx年4月底前,全县每个小区设置不少于1个可回收物收集点和1个有害垃圾收集、暂存点。(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

13.完善中端设施。优化配置可回收物回收网点和大件垃圾拆解点,按每1000户至少配置1处面积不少于20平米的可回收物暂存点。20xx年底前,建设一座不少于1500平米的再生资源分拣转运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县商务局)

14.补足末端设施。加快推进银三角片区生态废弃物回收再利用处理中心建设,争取2022年3月前投入使用,基本实现我县生活垃圾自产自清。(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六)持续发动社会参与

15.开展“八进”宣传。一是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八进”宣传,即: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医院、进公园景区、进公共场所、进交通枢纽。二是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召开一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再动员部署会。三是邀请省、市专家召开垃圾分类知识讲座。(牵头单位:县城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县直各单位)

16.普及分类知识。以《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利用电子屏幕、微信微博平台,持续开展十个一宣传工作。即:在每个小区设置一处宣传长廊;在每个小区设置一处醒目宣传条幅或标语;利用辖区道路两侧店面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办公场所电梯口,居民小区楼道口设置宣传海报;利用空白墙体或变电箱体喷涂宣传彩绘;印制分类宣传手册;在每个小区设置指示铭牌;每周至少一次入户宣传;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每月一次主题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

17.推进全民参与。一要发挥共青团、妇联、工会、宗教、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凝聚广大群众力量,构建广泛的社会动员体系,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二要以社区(村)的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为切入点,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责任,发动党组织、党员、志愿者和群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提高公众参与度和配合度,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模式。三要县直单位结合实际开展相关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妇联、县总工会、县民宗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

(七)完善法规制度体系

18.建立联席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相互协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使全县垃圾分类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牵头单位:县垃分办;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

19.完善法规体系。根据《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做好条例出台后的宣传引导、配套制度建设、法规执行等工作,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

五、步骤安排

(一)集中宣传教育阶段(20xx年4月30日前)。以《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颁布为契机,全县集中开展宣贯工作,采取LED电子屏、宣传海报、社区宣传栏、报刊媒体等多种形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大造声势、扩大影响,不断提高全社会垃圾分类意识,营造垃圾分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前端措施强化阶段(20xx年4月30日前)。聚焦前端分类,全面开展“撤桶并点”行动,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试行“不分类不收运”工作,切实提升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质量。“撤桶并点”行动于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健全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于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不分类不收运”工作于20xx年3月1日起开展宣传,4月1日起进行试点,5月1日起全面推广。

(三)分类设施建设阶段(20xx年6月30日前)。按照分类要求,加快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

(四)持续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长效管理,增强市民分类意识,改变垃圾投放习惯,提高垃圾分类质量,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六、职责分工

1.县城管局(县垃分办)。县垃分办设在县城管局(县综管办),是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县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考核排名。

2.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县城管局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加强果蔬产品的管理,积极推广净菜进城。

3.县商务局。负责制定《南昌县可回收物回收处理体系建设规划》,建立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奖励机制,进一步推进废玻璃、废织物等低值可回收物分流分类处理;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与环卫收运系统“两网融合”深度,加大资源回收网络建设。组织编制可回收物回收网点布局规划,负责建设我县可回收物分拣中转站、分拣中心,负责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衔接。负责全县规模以上商超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

4.县住建局(县房管局)。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公司的管理,督促物业公司配合企业及相关部门指导业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并加强督促检查考核。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合同的示范文本;将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情况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5.县生态环境局。对有害垃圾收运、暂存和处理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包括硬件配置、作业要求、处理渠道等,同时对有害垃圾转运环节加强环保监管,做好危险废物转移备案和管理;监督生活垃圾处理单位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做到达标排放;加强环境监管,有效防止二次污染。

6.县教体局。负责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编制生活垃圾分类教材,让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课堂。

7.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改造、新开工地等有关垃圾分类配套设施的审批。

8.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指导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具体考核方案另行下发。)

9.县市监局。负责三小(小餐饮、小食杂、社区便利店)行业的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

10.县文广新旅局。负责景区、网吧、宾馆(200床位以上)等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

11.县卫健委。负责医院、诊所等医疗单位、宾馆(200床位以下)的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

12.县科工局。负责对全县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

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区社发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金融办、县妇联、团县委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关工作。

莲塘镇、东新乡、银三角管委会、金湖管理处、银湖管理处、八月湖街办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宣传、监督、考核管理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细化方案、强化措施、明确要求,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党建引领。要注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使全体党员在单位、在社区、在家庭成为垃圾分类工作的践行者。通过以身作责的示范促进全社会形成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觉意识和习惯养成。

(三)持续宣传发动。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公众号等多种宣传手段,广泛介绍宣传垃圾分类的政策、知识,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

(四)严格执法处罚。对违反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拒不履行垃圾分类责任义务,随意丢弃垃圾、破坏市容环境的行为,由相关执法部门依照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予以严厉处罚,并对单位个人予以通报、曝光。

(五)强化督查考核。各部门要迅速行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清单、任务线路图,倒排时间进度,挂图销号。县城管局(县垃分办)每月对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开展督促检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每月对县直各部门开展督促检查,并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考核结果形成通报纳入南昌县高质量发展目标管理考核、年度工作考核、文明单位创建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考核奖罚,对长期进展缓慢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经费使用方案 篇7

为了进一步加强规范拨返党费及党员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景组通〔20xx〕40号)、《关于规范返还党费使用的通知》(景组通〔20xx〕42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设立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经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景组通〔20xx〕4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林业局20xx年度拨返党费及党员活动经费使用计划如下:

一、经费标准

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经费标准为:每名党员(含预备党员)一年不高于780元。

二、经费来源

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经费由各单位按标准安排,其中涉及财政资金的,原则上在部门预算公用经费中列支,由单位在年度部门预算中合理保障。

三、明确使用范围

1.宣传典型和表彰先进的费用;

2.开展教育培训和活动的场租费用;

3.教育活动的资料费、讲课费,教育基地参观门票费及讲解费;

4.用于开展教育活动的交通费、餐饮费和住宿费;

5.开展“三会一课”、“创先争优”、党组织换届以及党内集中所产生的会议费等;

6.慰问家庭困难党员、生病住院党员和亡故党员等费用;

7.订阅党报党刊、购买教育用书和教育资料的费用;

8.党员教育阵地建设的补助;

9.其他相关党员活动费用。

四、使用原则及有关要求

1.县委组织部的拨返党费,森林公安、木材检查站和合作林场管理中心等三个下属党支部的拨返党费直接划拨至各下属单位,党支部在相关活动结束后凭有效凭证至局财务报销。

2.各党支部应加强对党费使用的整体规划,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

3. 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要纳入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接受全体党员的监督和上级党组织的定期检查。

五、党员活动经费的管理

1.党员活动经费支出严格按核定的金额掌握使用,实行实际支出报销制度。

2.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活动经费的使用计划要集体研究决定。

3.党组织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相应财务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严格审批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4.活动开展前需填写《活动经费使用审批表》,经审批后再行拨付;活动结束后如实上报经费使用情况。

附件:1、林业局拨返党费及党支部活动经费使用审批表

           2、五项基本用途、六类党费具体支出项目

经费使用方案 篇8

按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近日,潞安集团党委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建工作经费管理,保障集团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合理。

通知对党建工作经费来源进行了明确:由各子分公司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比例安排。

各子分公司应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按照经费来源编制使用计划,纳入年度预算,于每年1月末上报集团公司党委审核备案后执行。其中:经费来源的70%比例部分,由本单位合理安排使用;经费来源的30%比例部分,作为统筹资金,由集团公司党委统一安排使用。从2020年1月份开始执行。各单位应合理安排统筹部分,按月均匀计入“管理费用”并逐月上交。

在之前《潞安集团党建工作经费管理办法》7个方面的使用范围基础上,通知对实际使用过程中的开支项目费用进行了细化,进一步规范了经费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开展党内学习教育、重大活动,召开党内会议,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培训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务工作者,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办公设备;进行党内宣传,摄制党员电教片。组织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党员志愿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表彰奖励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党组织换届、党员管理、组织关系接转、党旗党徽配备、党建工作调查研究等。春节、“七一”、国庆等节日节点期间走访、慰问、补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等。租赁和修缮、维护党组织活动场所,新建、购买活动设施,研发和维护党建工作信息化平台,及用于其它与党的建设直接相关的工作所需费用。

通知强调,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要严格按照下发的预算计划执行,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各子分公司要加强管理、专款专用、财务公开、双重监督,保障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合理。

目前,集团各党务部门和各基层党组织已制定了党建工作经费预算,在规定范围内明确了使用项目。各基层党组织正积极向集团党委缴纳本单位经费统筹的30%比例部分,70%比例部分也已在合理安排使用中。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2021年党费使用预算方案】相关文章: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经费使用方案 篇9

为进一步加强高桥社区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强化居民自治功能,进一步规范社区自治工作专项经费(原新区“以奖代补”经费),保障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坚持民事民提、民议、民决、民评、民管、民治,按照浦民〔20XX〕91号文《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浦东新区居委会建设相关经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结合高桥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按照市、区两级对社区加强自治能力建设的要求,通过对社区自治工作专项经费的扶持,来进一步提升居委会履行法定职能、进一步增强其自治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居委会协调联动、平衡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充分调动居民主动参与、民主决策、有效自治的积极性,努力营造民主、文明、和谐的高桥社区。

1、突出重点原则。自治工作专项经费设置最根本的出发点是促进居民自治,主要是用于激发各居委主动创新的意识,倡导民主规范的`管理,鼓励各居委着重在调动社区参与积极性,在探索真正契合群众需求的民心工程、真正符合群众利益的自治模式上狠下功夫。

2、民主公开原则。自治工作专项经费的申报和使用必须征求和听取居民意见,经费的用途和使用明细必须在居务公开栏、居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等载体形式上予以公示,自觉接受居民监督和质询。

3、厉行节约原则。各个居委自治工作专项经费使用额度是有限定值,因此各居委申报项目需控制成本、勤俭节约、量力支出,额度不应超过使用额度和比例。

(一)经费定义:为加强居委会自治能力建设,采用自治方式,回应居民需求而开展社区各类工作所需的经费。

(二)扶持标准:按照居委管辖户数20XX户以上9。2万,1500-20XX户8。8万,1100-1500户8。4万,800-1100户8万,500-800户7。6万,500户以下7。2万的标准下拨。

(1)基础建设类(10%):主要用于弥补居民区公共基本设施维护的不足。

(2)打造特色(55%):主要用于居委会在民主自治、特色创建、解决民生、化解矛盾等方面,大胆创新开展的亮点和特色工作。特别是能体现“开拓创新有新精神、社区管理有新思路、破解难题有新方法、化解矛盾有新措施、示范带头有新经验、服务居民有新贡献”的项目。

(3)社区公益(30%):主要用于在社区开展各类文体、教育、治安、精神文明创建、环境整治等公益活动以及社区自有民间组织的培育、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等。

(4)表彰扶持(5%):主要用于对居民区自治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居民、社区单位等的奖励以及基础条件相对差弱、资源相对不足的居委进行适当地扶持。

①社区自治工作专项经费的使用须向居民实行全程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禁用于购买高档消费品、业务接待、外出考察以及各类人员的工作补贴等。

②社区自治工作专项经费所涉项目如为工程类项目,超过5万元即按照镇工程项目相关使用办法执行实施,接受审计。

征集需求→提交项目→审核报批→备案公开→情况通报→接受评估→明细公开

①征集需求。各居民委员会需提前一年上报项目,在下一年度分上、下半年实施。上报项目前必须通过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全体居民征询等方式,调研、收集社区居民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和较为迫切的需求,做好下一年度实施项目计划。

②提交项目。征集好居民需求后,填写项目申请书提交给社区管理办公室。

③审核报批。由社区管理办公室报镇自治工作专项经费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各居委提请各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讨论通过。

④备案公开。项目通过后,凭居民代表或者居民会议纪要,向社区管理办公室备案。由社区管理办公室先行拨付项目80%的启动资金,由各居民委员会负责予以实施。并在项目实施前,居委会按照居务公开要求,向社区居民公开项目的实施目的、实施内容、时间进度、经费预算等。

⑤情况通报。项目实施过程中,利用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发布公告等形式,向居民通报进展情况。

⑥接受评估。项目完成后,各居委在居民中开展项目随机满意度调查,将满意度调查表汇总后,和项目总结报告书一并报社区管理办公室。经社区管理办公室确认后,拨付项目剩余20%的经费。

⑦明细公开。经费拨付后,由居委将整个项目运作情况及经费使用明细在居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经费使用方案 篇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财政厅(局)、国资委党委、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财务部、国资委党委,各中管金融企业党委,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

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经费,按照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安排,纳入企业管理费用税前列支。为落实好这一要求,根据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将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主要通过纳入管理费用、党费留存等渠道予以解决。纳入管理费用的部分,一般按照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安排,每年年初由企业党组织本着节约的原则编制经费使用计划,由企业纳入年度预算。

二、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作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转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

三、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必须用于企业党的建设,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1)开展党内学习教育,召开党内会议,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培训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务工作者,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进行党内宣传,摄制党员电教片;

(2)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和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党员志愿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

(3)表彰奖励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4)党组织换届、流动党员管理、组织关系接转、党旗党徽配备、党建工作;

(5)走访、慰问、补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6)租赁和修缮、维护党组织活动场所,新建、购买活动设施,研发和维护党建工作信息化平台;

(7)其他与党的建设直接相关的工作。凡属党费使用范围的,先从留存党费中开支,不足部分从纳入管理费用列支的党组织工作经费中支出。

四、党组织工作经费要向企业生产经营一线倾斜,重视关心关爱基层,定期下拨基层党支部工作经费,保证党支部活动需要,以利于党支部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组织宣传服务职工群众、促进生产经营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五、严格党组织工作经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节约使用、用得其所、用出实效。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要严格按党内有关规定执行。纳入管理费用的部分,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接受企业纪检监察、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企业党组织要定期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党组织工作经费收支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上级企业党组织要加强对党组织工作经费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并定期进行检查。各级组织、财政、税务部门和国资监管机构要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涉嫌违纪的移交纪检检查机关处理。

六、集体所有制企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经费使用方案 篇11

今年以来,各乡镇(街道)、部门在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中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按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关心关爱的意见》(吉防明电〔2022〕32号)要求,为缓解乡镇(街道)、部门资金压力,保护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拟安排全县疫情防控特别工作经费给予补助。

一、补助原则

(一)统筹安排、适当补助。对各乡镇(街道)、部门疫情防控支出,由县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二)兼顾财力、保障重点。重点保障承担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任务较重、疫情防控工作支出较大的乡镇(街道)和部门。

二、补助标准

(一)乡镇(街道)

1.吉鹿街道、祥鹿街道、福鹿街道各补助30万元;14个乡镇各补助15万元。

2.全县疫情防控设置重点卡口的乡镇补助3万元;省域交界处设置交通卡点的乡镇补助2万元。

(二)县直部门

承担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任务较多、支出压力较大的部门补助5万元。

三、使用范围

疫情防控特别工作经费,可以用于以下几方面:

一是疫情防控调查排查、卡点防控、防护物资采购、宣传引导、消杀以及闭环管理等相关支出。

二是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交通、通讯、工作餐经费及志愿者慰问等。

四、工作要求

(一)用于防控物资采购资金,按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东财采购〔2020〕120号)规定执行;用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交通、通讯、工作餐补助(慰问),执行县相关制度规定,补助(慰问)标准不得高于县政府选派跨地区支援定点救治医疗机构、防疫工作人员及城乡社区工作者的补助标准。

(二)乡镇(街道)、部门要健全规章制度,要完善补助(慰问)经费发放流程,要建立工作台账,安排专人负责,据实按日记录、按周公示,按月汇总,严格内部审核、报批和公示公开等环节,疫情结束后乡镇(街道)、部门要将补助(慰问)经费相关资料及时归档。

(三)乡镇(街道)、部门要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要负责资金监督检查,加强对补助资金的全流程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有关问题,确保资金安全,并依法接受县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

(四)医护人员补助按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和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举措的通知》(吉卫明电〔2020〕163号)明确政策执行,补助经费由原有渠道解决;社区工作者工作补助标准和经费来源另行规定。

经费使用方案 篇12

为了认真扎实的开展好这项工作,接通知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自查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成立了以镇长袁愈和同志为组长,镇纪委、党政办、财政所为成员部门的自查小组,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具体负责开展自查清理专项工作。

近几年我镇没有因公出国(境)事项发生,无此项费用。

我镇的公务接待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二项规定精神,以及认真执行厉行节约相关制度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确保各项规定不折不扣全面落实。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高消费娱乐等情况,全年公费接待费为95万元,比217万元下降了56%。

会议基本有审批,无到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无安排宴请,组织旅游及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无发放纪念品,无使用会议费购置办公设备,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无关的费用、无套取会议资金、无借会议发放加班费和津补贴、报销凭据真实完整,无弄虚作假。

没有在培训中列支与培训无关的费用,无违反规定以培训名义进行公款旅游活动,无以培训名义进行公款宴请,发放纪念品、无以讲课费名义乱发钱物、报销凭据真实完整。

1.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是按上级要求标准报销。

2.出差人员是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超支部分是自理。

无下列违规行为:

(1)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2)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报销票据不符合规定。

(3)虚报冒领差旅费、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变相发放补贴。

根据自查结果,我所对严格规范“五项经费”的支出管理,提出了八项强化措施。

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机关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

三是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市、区参加会议、考察人数,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

四是加强用电管理,对空调、照明等进行统一管理,提倡节约用电。

五是全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张使用。

六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控制接待标准。

七是规范激励工作。建立奖惩机制,奖励与工作业绩挂钩,以精神鼓励为主。

八是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批报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

相信《经费使用方案12篇》一文能让您有很多收获!“幼儿教师教育网”是您了解幼儿活动方案,工作计划的必备网站,请您收藏yjs21.com。同时,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经费使用方案专题,希望您能喜欢!

相关推荐

  • 费用方案 幼儿园定期活动的开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培养幼儿的思考能力,同时,在家长参与的活动中,可以拉近亲子之间的关系。为了可以应变突发情况的发生,我们需要在活动前就准备好几套方案。那么,哪些幼儿活动方案写的不错呢?为此,小编特意呈上“费用方案”,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公司经营费用预算方案按照公司总体...
    2023-09-23 阅读全文
  • 活动经费方案四篇 幼儿园开展主题活动,在某种情况下具有影响幼儿身体成长和认知的效果,有时候,更是可以增强不自信孩子的自信心,改变以前不良的生活习惯!为了活动的正常进行,我们要做的就是在活动之前撰写好活动方案。那么,你知道有哪些幼儿活动方案吗?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活动经费方案四篇”,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活...
    2023-09-05 阅读全文
  • 经费实施方案合集八篇 为了实现人生每个阶段目标,必须拟定计划,以提高工作中的个人能力。我们应该预先准备好一份工作方案,这个方案可以是由个人或多人共同构思的。编辑今天为大家推荐一篇关于“经费实施方案”的优秀文章,请仔细阅读以下提示信息!...
    2024-01-13 阅读全文
  • 最新使用方案(热门5篇) 方案更有利于总体工作有序推进,对于上级领导委派的任务。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活动方案,写方案应该遵循哪些原则?为了使您更加满意我们特别编辑了“使用方案”,希望本页内容能帮助到您!...
    2023-04-24 阅读全文
  • 教育经费自查报告12篇 不管我们是学习,还是工作中,一般就会需要撰写一份报告,一切报告都是下级向上级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工作。优秀的报告模板有哪些?编辑已经为您准备好了一篇对应的“教育经费自查报告”文章,热烈欢迎您访问这个网站我们将为您提供有用的信息!...
    2023-11-01 阅读全文

幼儿园定期活动的开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培养幼儿的思考能力,同时,在家长参与的活动中,可以拉近亲子之间的关系。为了可以应变突发情况的发生,我们需要在活动前就准备好几套方案。那么,哪些幼儿活动方案写的不错呢?为此,小编特意呈上“费用方案”,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公司经营费用预算方案按照公司总体...

2023-09-23 阅读全文

幼儿园开展主题活动,在某种情况下具有影响幼儿身体成长和认知的效果,有时候,更是可以增强不自信孩子的自信心,改变以前不良的生活习惯!为了活动的正常进行,我们要做的就是在活动之前撰写好活动方案。那么,你知道有哪些幼儿活动方案吗?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活动经费方案四篇”,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活...

2023-09-05 阅读全文

为了实现人生每个阶段目标,必须拟定计划,以提高工作中的个人能力。我们应该预先准备好一份工作方案,这个方案可以是由个人或多人共同构思的。编辑今天为大家推荐一篇关于“经费实施方案”的优秀文章,请仔细阅读以下提示信息!...

2024-01-13 阅读全文

方案更有利于总体工作有序推进,对于上级领导委派的任务。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活动方案,写方案应该遵循哪些原则?为了使您更加满意我们特别编辑了“使用方案”,希望本页内容能帮助到您!...

2023-04-24 阅读全文

不管我们是学习,还是工作中,一般就会需要撰写一份报告,一切报告都是下级向上级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工作。优秀的报告模板有哪些?编辑已经为您准备好了一篇对应的“教育经费自查报告”文章,热烈欢迎您访问这个网站我们将为您提供有用的信息!...

2023-11-01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