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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亮剑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23-08-31

亮剑读书笔记。

毋庸置疑,作为新入职的教师,我们需要对自己的教学方式进行交流与讨论,而教育笔记可以记录老师在课堂上存在的问题。如果你是一名教师,你会如何去写教育笔记呢?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关于亮剑读书笔记,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亮剑读书笔记【篇1】

**解放战争时期八路军129师独立团团长李云龙,是一个具有伟大人格和血肉之躯的战士的故事。在书中,我最喜欢的主角是李云龙。他草根出生、没有文化、言语粗鲁、性格暴躁,但同时他又有灵活的脑筋、天马行空的想象力,虽没有理解过正统军事教育,却能带部队赢得一场又一场战斗;他坦率、直白、没有花花肠子,但同时他有一颗赤子之心,对战友情深意重、对百姓亲切关爱、对感情坚定执着。

最重要的是他有军人的气质和风度。他战斗勇敢,不畏生死,具有压倒性的英雄主义!

正是在这样一个人身上,才有了剑的精神:面对强大的对手,即使知道自己是不可战胜的,也要下定决心展示自己的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

尤其是每一场战斗的描述,我都看到了惊心动魄。开篇写李家坡之战,一股血腥之气扑面而来,狂放粗豪的气息弥漫不散。给我印象最深的不是淮海战役等一些大规模作战的描述,而是一次在冬季伏击抢夺后备物资的行动。

我军与日军近身白刃肉搏,仿佛一场血淋林的战斗就在眼前发生,不禁热血沸腾。我体会到了:应对也是一种勇敢!

狭路相逢勇者胜,两个剑客碰到一齐,就算对方是天下第一剑的剑客,你也要敢于亮剑,比的不是生死,而是你亮剑的勇气,你勇往无畏的精神。这是李云龙说的一句话,这在他身上也得到了充分的验证。我钦佩他身上所体现的军人性格和气质。

在我看来,赢得胜利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有敢于理解挑战、应对困难的亮剑精神,一种必胜的气势,一种一息尚存战斗不止的坚定决心。

为我们此刻的幸福生活勇于奋战的革命先烈们,无不具有亮剑的勇气。无论是指挥员、指挥员、师长还是无名战士,都要感恩学习。一次次想象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战士们的血肉之躯穿梭在刀光剑影、枪林弹雨之中,正是那种坚韧的个性、无畏的精神,才取得战斗的胜利。

英勇,为民族解放流血百战;不屈,为军人尊严而不屈。

历史虽已去,但留下不灭的精神。目前,我们不需要冒生命危险,但我们也需要继承剑的精神。当今世界竞争依然激烈:

比经济、比科技、比教育在这种没有炮火硝烟的斗争中,要有胆量去比、有勇气去拼,更要有实力去进步。

亮剑读书笔记【篇2】

铁血军魂————《亮剑》观后感

西宁四中高一(7)班宋生慧

人们常说:狭路相逢勇者胜。何谓勇者,勇者不仅仅是指那些敢于直面敌人炮火的革命英雄,同时也是指那些敢于面对困难,在困境中也可以求生存、求发展的人。

在战争年代,两军对峙,双方争夺的是阵地,退一步就等于是把自己的阵地让给了敌人,也等于是把胜利的希望让给了敌人。正是因为解放军在敌人面前的勇气和不屈不挠,才把鬼魂赶出中国,把国民党赶出大陆,成为真正的勇士和最后的赢家。同样 ,在战场上我们的战士要有“亮剑”精神,明知不敌也要勇于亮出自己的宝剑,与敌人拼个你死我活, 不能把自己的任何一块“阵地”拱手让给我们的敌人。

对于战士们来说敢不敢是态度问题,能不能是能力问题,但只要有一颗勇往直前的心便什么也不怕。观看了《亮剑》,我这才明白抗日战争的艰难,才明白今日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才明白当代学子的社会责任感如此之重。

《亮剑》中孔捷在遇到日本山崎大队的时候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惨败。当他被撤职的时候对李云龙说过这拨鬼子是如何如何的神勇。如果在这个时候李云龙害怕了,失去战斗的勇气的话,何谈后来的全部歼灭山崎大队?

事实上,做任何事都很困难。关键在于我们如何看待困难,正视困难。如果每次遇到困难都躲闪,只能从远处看到胜利,只能在通往胜利的道路上绕道而行,决不能站在胜利的立场上。 其实,在遇到困难与挫折时,我们不需要去想结果是怎样的,更不必为我们是否会克服困难而取得最终的成功去考虑,或许坚持下来才是真正的成功,难道不是这个道理吗?

进一步讲,其实,有的时候困难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可怕,只要我们有勇气抽出宝剑,敢于亮剑拼搏,必能砍开一个缺口,冲出重围。无论是在学习中,还是在生活中,当我们认为很难做枯燥的工作时,我们都应该学会找出自己的原因并努力改正。也许正是缺乏面对困难的勇气,阻碍了我们向前迈进。

因此,能够绕过困难的人只能算是被动的适应者,能够克服困难、向前迈进的人才是真正的勇敢者。每一个战士都要拿出自己的勇气和魄力,才能在大战中披荆斩棘,大有作为。

其次,“亮剑”精神也体现了一种大气,一种豪气。同样,大气和豪气也是成功人士,特别是像李云龙这样的有勇有谋的得力干将所必须具备的。大气,顾名思义就是不小气,大气者有容人之量,有舍生取义之勇,更有不计较个人得失之度。

古语有云:做大事者不拘小节。从古至今的成大事者,没有人是因为算计个人的得失而成为伟人的。

他们总是为一个信念和目标而奋斗,最终,他们得到的一切都是自然的。总斤斤计较个人得失的人是难以做成大事的,因为他把所有的精力全都用在了细枝末节上,而忽视了全局的统筹规划。如果李云龙每打一次仗就计算自己到底能得到多少钱,会升官几级?

那他不但打不赢一场又一场战争,恐怕还会成为敌人猛烈炮火的牺牲品。因为考虑到这些个人利益的得失,会使他失去理性判断的能力,也会使他失去一批为他生死存亡的好兄弟。因为在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平衡中,总是加上个人利益的分量,这种平衡就会失去平衡,也会使人心胸狭窄,心胸狭窄的人不会赢得同事们的尊重和肯定。

然而,最终,李云龙成了将军。这不是因为他为之奋斗,也不是因为他关心个人得得失。相反,在做了这么多事情之后,他是公平和自由的,自然得到了他应得的。大气者应有容人之量,因为我们总会在无比残酷的现实社会中遇到各种各样的人,也许有的人的性格不是你所喜欢的,也许有的人的处世原则是与你相悖的,但是这些人都可能各有所长,不能因个人的好恶去判断一个人品性的好坏,必须摆正自己心里的天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人,友好的对待每个人,在心里刻下一个微笑,对每个人微笑,包括生活。

其次,“亮剑”精神也体现了一种壮志豪情。志气是每个成功人士天生所拥有的,在他们的心中总蕴藏在壮志豪情,只是会在某一时刻突然爆发出来的。

法国著名将军拿破仑曾说过: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所以做人应当有志气,解放军的志气是赢得战争的胜利,最终夺取政权,而作为中学生的我们的志气是好好学习,立志成才,报效祖国。

最后,“亮剑”精神也体现了一种威信。李云龙在团里威望很高。即使被免去团长的职务,他的威望仍然压倒一切。所以,总能干一些别人做不到地事情。

古人云:“有威则可畏、有信则乐从,凡欲服人者,必兼具威信”。有威严那么就会让人敬畏,有诚信人们就愿意跟随,凡是想要让人信服的人,必须同时具有威和信,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威信。

李云龙,一个没有受过正规教育的土八路人,但就是这样一个人。为什么兄弟们会毫不犹豫地追随他?这就是他所建立的威望,这使兄弟们觉得有一句话值得追随他。威,通常是指威风,威严,但我觉得“威”更明确的是指责任心、气魄,敢于作出承诺,勇于担当大任。

待人处事,君子能够正直坦然,人生并非一帆风顺,做事业更有艰难险阻,真正的大丈夫这时就需要敢于站出来,“我来做这件事,我来完成这个任务,我保证取得成功”。别人不敢做的你敢去做,别人不敢答应的你敢作出承诺,这样周围的人能够佩服你的勇气,你的气魄。遇到困难,退缩不前,或者明哲保身,都不算是真正的君子,而想要坐享别人成果的人,更是让人所不齿的奸诈小人。

信,“言必信,行必果”。君子作出了承诺,出列一步,显其威风,这并不足以取得威信,还需要“信”。只会作出口头承诺却不兑现的人,是空想家,空想家相较于无所作为的懦夫,只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性质是一样的。

兑现的人,是空想家,空想家相较于无所作为的懦夫,只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性质是一样的p>

“没有诚信你将一无所有”这就是诚信的力量。这毫不夸张,一个“信”字,赌上了一个人的全部人格,连人格都失去的人还能拥有什么呢?做人要诚信,做事更要诚信。

总而言之,亮剑亮的并不只是剑,而是亮的一种勇气和魄力,一种大气、豪气,一种壮志豪情,一种威信,一种精神气概。言而总之,希望全社会的每一个人都有一种“亮剑”精神,并在实际的行动中努力拼搏,敢于创新,营造一片新天地。

只要勇往直前不能也会变为可能,犹犹豫豫、唯唯诺诺能也变为不能,所以亮出我们的宝剑,一路冲杀,勇往直前。

亮剑读书笔记【篇3】

还有描述他的老对手楚云飞这个人物也着实下了不少功夫,棋逢对手,将遇良才,两人在战场上是对手,私交感情却非常不错,惺惺相惜,只因党派斗争在战场上二人水火不容彼此礼尚往来,看得颇有一番滋味,二人临终也未能见面,后楚退居台湾升任中将后,闻听李云龙逝世的消息后,发出函电悼言,可见只有敌人才了解敌人,珍惜这位难得的老对手却因政治阶级斗争过早谢幕,可惜楚云飞在有生之年也只能望海兴叹,祖国尚未统一,却难免又一番惆怅。

俗话说,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李云龙的好战友赵刚,赵刚这个人物虽是文人出身,却同样具备领军打仗的本领,前期他坚持自己的原则和李云龙有很多不同观点,但遇到大事上,他所具备的长远眼光和冷静的头脑是李云龙所欠缺的,李云龙性情似火,热情奔放,赵刚性情似水,冷静悠长。而到后期,两个人的交情在不断的融合升华,到最后他跟李云龙的交情就差割头换颈了,直到赵刚为了自己的理想,在大会上不肯与其他人同流合污,落井下石而被批斗致伤与妻子自杀殉志,坚持自己的真理而令人感动,他的妻子同样是一位申明大义为共同理想而奋斗的女子,最后双双殉情,托孤给李云龙,符合了夫妻两人的相同的革命伴侣,留给后人回忆。

李云龙的三次哭泣,一次因为警卫员牺牲,另一次深深感动我的是,在一次抗战前线,同一位运送军用物资的老人之间朴实的对白,最后得知老人的儿子都为八路军运送军需而死亡后,李云龙下令全团5000将士集体向老人下跪,跪拜老者的大恩,深为感动。在困难时期,还与家里的保姆张妈对话,把老人当母亲看待。亲情的表达是任何一个善良的人都能感受到儿子把老人当作真正的母亲的亲情,这种亲情强烈而持久,回味深刻。

最后想说说,李云龙两位妻子和孩子们的事情,李的第一位妻子是独立团时驻扎在一个村庄的妇救会主任,是一位淳朴而善良的女子,只可惜还未能给李共进花烛就被日本人掠去,壮烈牺牲后,李的心境似是悲痛难抑。后文着重写了李的第二位妻子田雨和他的感情婚姻生活,由近及远,从相识相知到相爱相恋到最后相濡以沫,两人性格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却并没有影响他们的婚姻生活,还有对阶级观点中的不少分歧也影响到了两人的生活,细节描写也有很多,在此不一一列举了,他们的两个孩子都跟随了父母的品性,最后结尾孩子们都已成为国家军队的栋梁之材,也从未敢忘记父母养育之恩,齐刷刷的跪拜在当年的旧院中,给人留下难以磨灭的回忆。

李云龙将军,生是条好汉,同样视死如归,军人面对死亡,就是用枪来结束自己的生命,当子弹穿过他头颅的那一刻,红的是血,白的是脑,红白分明,当马天生拿出射入墙内的子弹时,惊讶子弹如李所说的一样,被他的头骨削弯,他的傲骨犹存,显示了他这一生不朽的履历非常人所及。

最后引用一位网友看亮剑后的总结来结束:“一个军队需要亮剑精神,一个民族需要亮剑精神,一个国家同样需要亮剑精神,狭路相逢勇者胜,亮剑精神天下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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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遮月亮的人读书笔记


随着时代的发展,各种各样的书籍逐渐走进了我们的生活,我读了作品一文,文章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这时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我们的真情实感。下面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遮月亮的人读书笔记”,敬请您阅读本文!

遮月亮的人读书笔记 篇1

读这本书的经历有些曲折,天才画家梵高和高更的故事一直很传奇,得知《月亮与六便士》中主人公的原形是高更,而且《月亮与六便士》的名气很大,便想一探究竟,想看看书中到底写了什么故事。先是从图书馆借,没能借到,只借到了一本作者毛姆写的评论其他著作的书,想着同一个作者,应该也不错,结果书中所涉猎的故事都不太了解,读不下去,心里有些失望。后来有幸从朱老师那里借来一本,书到手便立马读了起来,也许是期望太高,前几章作者只铺垫了一些事情,很无趣,心里有些小失望,此书就被搁置一边了。突然有一天朱老师发了一些关于本书的评论,很有意思,又有了赶快读完此书的兴趣。

本书作者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手法,讲述思特克里兰德放弃美满家庭,稳定社会地位,追求绘画理想的故事,书中主人公为了追求梦想,不畏生活的贫穷,无视病痛的折磨,几十年来从不后悔,这种做法也许只有天才才能做到。此书越往后越精彩,思特克里兰德最后和土著人结婚,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小岛上,每天画画,得了病后依旧坚持作画,眼睛瞎了仍然阻挡不了,他的遗言是死后要把挂满壁画的房子一起烧掉……他是用生命在画画。

虽然小说的故事有些夸张,我想作者正是想要通过这种对比来表达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月亮高高在上,虚无缥缈,六便士很不起眼,却很实在,两者差距很大,但都不可或缺。在生活中,我们埋头奔波忙碌的同时仍需抬头仰望月亮,不忘追求梦想,只有这样生活才更有意义。

最后特别感谢朱老师,能读完此书,多亏了朱老师!

遮月亮的人读书笔记 篇2

在这个世界上,有人仰望星空,有人看见尘埃,有人追逐风一样的自由,有人珍惜眼前的生存。

你从哪里来?你是谁?你要到哪里去?每个人的一生都在面对这三个哲学命题,书中主人公,一个内向无趣的证券经纪人斯特里克兰在四十岁选择离开家庭,追求绘画的梦想。文章通过笔者以第一人称对主人公的讲述,他对主人公的见闻,描写了这个自私冷漠,任性又富有才华的人物形象,主人公不爱任何人,他对待妻子,情人,朋友决绝无情,他也无视物质,超脱于世,最终在贫病交加中将绘画作品达到灵魂的高度,然后死去,他的一生不是为了生存而来,而是不断地追求自由和梦想,有些人,不属于任何人,他生来就是为了追逐星辰的。

由于电影《77天》和这本书在两天内陆续看完,我理解电影里的一句话很能说明书中主人公的心情,有些人30岁就死了,80岁才埋葬,有些人为了自由和真理一直行走在路上,不惧生死,受尽身体的煎熬,生与死的考验,才能开启他们活着的意义。如果生活一尘不变,他们会感到活着也像死去。

我个人认为伟大的天才是人类中稀少的灵魂指路人,一个伟大的天才可以让人类整体的智慧提升一些,但是每个人短暂的一生中,这种天才的活法不值得赞扬,内心极度孤独就会造成心灵的强烈冲突,然后是身体上的病痛,太顽固和自我的人生难以体验到快乐的感受,他一定是对自己不满的,读后感.所以对身边所有的人都刻薄冷酷,同时,这样的人个性再强烈,也是人们不该选择的对象和朋友,理性会让这样的人对待所有情感都嗤之以鼻,他们不能容忍身边人的个性和想法,遇到这样的人要远离,人们需要相互之间的温暖和关怀,而不是和天才的优秀结合或交朋友,优秀是一个人的事情,和别人都无关。

通过此书的启发,我理解在一些教育不良的人群中,也会出现大批没有多少才华,性格也如此冷漠乖张的人,指责,轻视,恶意……遇见这样的人群都要离远一些。因为这样的人都有一个通性,他们的内心是暗黑的,就是光也照不亮的,同时他们不具备多数天才忽略物质的特点,他们可能既无能又贪婪。

文中还有很多不同性格的人物,他们有的善良又呆傻,有的为寻求刺激的生活而失去了自我,有的热衷名利场社交圈,有的在底层无止境的抱怨生活……每个人都那么不同,而天才身在其中看似是其中一员,又显得格格不入。

不知生活中的你我,是追求月亮还是六便士呢?

遮月亮的人读书笔记 篇3

听着巴赫,写着月亮与六便士的读后感,看着这本毛姆自我和解的文字,他是走了出来,从自我的枷锁中走了出来,我该怎么走出来?刚开始看的时候我就确信,这是一本如同少年维特之烦恼的文字。写这书不是为了成就什么经典,只是他要通过这个故事与自我和解。到底什么是意义,欲望是枷锁,那么无论是自由意志还是生命意志会不会是另外一种枷锁,月亮到底是六便士还是六便士本身就是月亮,总之我很混乱。

这本书大概用了四个小时读完,看到47页老思所谓的抛妻弃子去巴黎画画的时候,我已经完全明白毛姆要说什么,之后行云流水的读完,如同在和毛姆谈话,探讨我们自己。小说无非就是在讲一个故事,有要表达的东西,这个东西就是思想是自己的思想,也可以说是对自我冲突的总结。

我向高老板推荐此书,并告知老思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这本书讲的什么故事。果不其然的一通大骂,她是如此的鄙视书中的人物。我在想如果毛姆不是将高更作为老思的原型,这本书还能不能成为世界经典小说。我想是会的,如同加缪的局外人,这些经典的人物身上都有一种普通人难以达到的东西,这个东西是持久与强烈的意志,而这种意志必定是离经叛道不被世界的普遍道德所容纳与认可的,除非这种背叛的人最终成为英雄。这也是为什么如同乌合之众的普通人为什么崇拜英雄,只有从英雄身上他们才能看到自己一直有却一直没有出现的意志。

老思之所以是英雄,与他人无关,他是自己生命的英雄。他的自由意志与生命意志凸现出来的时候,如同毛姆所说,如同着了魔,身体里似乎隐藏着某种力量要喷薄而出。也许这种力量注定是孤独的,注定是在开始不被理解的,因为很多人根本就看不到这种力量是什么,如何谈理解。

人会觉醒,觉醒之后首先面对的是否定,质疑。这也是叔本华讲的生命意志的否定,如同否定当下的一切理所当然。要把自己想看到想做到的事情去做一做。这个过程是痛苦的,也是清醒的,是孤独的,是远离庸俗的。最后这个成长是属于自己生命的,与他人无关,与道德无关,与社会关系也无关。

老思为什么理所应当的告诉别人,他抛妻弃子,放弃优渥的生活去画画。只不过他想做自己,想做一个人。这个世界就是如此,你先是一个人,才能是父亲、丈夫、儿子、朋友等等。这些外在的身份都与人本身是无关的,对于老思这类人来说,所有的这些不是羁绊,只会是累赘。累的是他自己向上的生命意志与自由意志。很明显的,这其中的冲突会是很大很激烈,甚至是悲剧的。也正因为人所固有的向上的意志与当下的冲突是如此之大,所以才会成就经典。如同这意志是月亮,当下是六便士。没有月亮人总想抬头看看,也许直到死去也都在遗憾,为什么当初不能去追一下月亮。只不过很多人是害怕追月亮的时候自己会被饿死。

老思就是如此,差不多快饿死了,找人借钱,别人不借给他。并且被人告知,你对别人没有义务,别人对你也没有义务。是啊,确实是如此。人不仅仅有个体属性,同样也有社会属性。如果不是高更是原型,老思在人看来就是一个疯子,一个傻子。固然做的事情令人感慨,只不过他在外界看来就是一个故事。这让我想起了个体的价值一定要在他体身上体现出来,也许老思不固执的把自己的画留给自己去欣赏,他就不会那么悲惨。反过来讲,他不那么悲惨,他就不会成为经典,他所谓的真正的追寻自己的生命意志,也就成了一场表演。一场看似追寻的哗众取宠。

再说老思对带爱情的观点。爱情这个关系,在人的一生中是非常重要的。幸福三要素,物质基础,情感依靠,精神支柱。有些人一辈子都不知道什么是精神支柱,所以爱情就变成了支柱。他们轻信爱情可以战胜一切,其实是不能的。正如最近火的一踏糊涂的‘后来的我们’。其实哪有什么后来,只不过在那个时间段你们不在合适了。人要用动态的眼光看待自身与外在关系的变化,如果一味的抓住从前过去,那么这个人必然是会受伤的。别人变了,你还没有变,并且其外改变的人不去改变用过去的态度对待你,结局一目了然。

老思在差点病死的时候是老勃救了他,老勃的太太开始反对老思住在自己家里。其实这个女人已经意识到了恐惧的事情会发生。这个恐惧的事情就是老思会点燃自己的自由与生命的意志。果不其然,老勃的太太爱上的老思,并且一发不可收拾。老勃痛苦万分,也被感慨。女人这个物种,永远都会原谅伤害自己的人,却无法宽恕救赎自己的人。也许吧,这就是人性,至于是什么心理,我现在还没有深究。按照常理说,老思的太太容貌身家都十分优于老思,这个爱情关系里应该是幸福的。没看到结局我就知道,他俩注定是悲剧。当真如此,这个女人在和老思吵了一架之后自杀了。她固执的将自己信奉的爱情当成了一切,只不过是她自己认为的这是爱情,是一切,和老思是无关的。也正如老思所讲,每个人都该为自己负责,自己不对自己负责,还能指望谁对你负责? 这个女人有点像安娜 卡列尼娜,喝药自杀与卧轨自杀没什么区别,只不过是基于轻信的`不透彻。

后来老思去了一个岛上,画出了自己灵魂想要的东西,那副超越了所有物质唯有纯粹灵魂的画作。所以他又开始被世界所尊崇,正如死后的高更,成了后印象派的巨匠。只不过这都和他无关,和他有关的时候你们又看不出来,你们看出来了又关他什么事情。这也许就是所谓的疯子吧。在一些时代,天才注定得是疯子,不成疯子就无法活着。在这个地方,人类学倒是真为人做了些好事,就是不停的将正常人的范畴扩大化。

这部书的悲剧在于月亮与六便士无法兼得,为什么无法兼得?这是一个大的课题,不同的人,不同的环境,又因不同的环境产生不同的三观,不同的三观造就了不同的角度。不同的角度产生的话语会把另外角度的人逼疯。这也许真不是人的错。也许看到了这一点,如今的人本主义开始繁盛起来。

这是一个缺乏理性的时代,先学会如何理性吧。少些道德审判,道德评价。

如上字数半小时,想到哪写到哪,虽然还无法透彻,感受到身上的束缚,至少此时此刻也算是自由。

遮月亮的人读书笔记 篇4

本书的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死了。像梵高等死后成名的画家一样,他活着的时候不被世人理解,死后才成为传奇。在被当成堕落的无法理解的疯子之前,他在伦敦拥有一个世俗认可的完满家庭,是个“完全没有艺术细胞、极其无聊”的银行职员。在某一天他突然抛妻弃子,去了巴黎,成了别人口里忘恩的负心汉。当大家猜测这个平日里规规矩矩低调的人,是不是被什么狐狸精拐走,带着这个疑团追随作者的脚步,慢慢揭开思特里自我觉醒的半生。

思特里抛弃了原本安逸的家庭,住在巴黎最破旧最肮脏的街区,挨饿受冻,缩在自己的小天地里跟油墨色彩打交道,跟美撕咬缠绵,创作出一幅幅别人看不懂也卖不出几个便士、甚至他根本不打算用来换钱的“垃圾画”。离开伦敦后的第一个冲突在于,思特里借助在一个画家朋友家,让别人的妻子爱上他并因为得不到他的爱自杀,拆散了一个家庭后毫无自责感。女人?安逸?他不需要的。

而最后一个冲突在于,为了找到心中的艺术田园,他离开巴黎去了马赛,而后又辗转到偏远的小岛塔希提,跟一个当地的女孩结了婚生了子。难道在这个阶段,他又需要家庭的安慰了吗?并没有,他说这个女人可以给他提供画画的材料,并且对他完全没有所谓“需要承担责任”的要求,最后他得了麻风病死去,病死的小屋四壁画出了伊甸园的幻境,这让之前不屑一顾的医生发自肺腑夸他是个天才,而临终遗愿他让妻子一把火烧了这幅大作。熊熊大火烧毁了让世人瞠目的艺术以及失明1年散发着腐臭味的思特里。他在这个世界留下的痕迹终于在这一次被洗白了,可怜的思特里被上帝收回天堂去了。

前半段作者在对思特里的观察和相处中刻画了一个极其刻薄无耻的男人,后半段作者从很多人的口中打听思特里的晚年,逐渐改观了自己当初的看法,作者本身也在自觉,这点也非常有趣。故事大概就说这么多,大家可以自己去看看。

遮月亮的人读书笔记 篇5

这是一本很多人都看过的书,“月亮”代表着纯洁的理想,“便士”意味着苟且的现实。

故事有这样一个版本:

一个年近不惑的大叔,做着收入不菲的证券工作,有一个温柔大方的妻子,两个可爱的孩子,住着另人羡慕的大房子,拥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就那么突然的有一天,他放弃了这里的一切一切,带着家人的数落,旁观者的责骂和所有人都看不起的作品去远方追求他的绘画梦想。他身无分文,穷困潦倒,住在肮脏的孤岛,与世隔绝,没卖出过一副画,终日疾病缠身,最终痛苦死去,而生平最满意的作品也被自己一把火烧掉,永世不得相传,即便最终作品得到了世人的认可,也是他死去很久以后的事了。

还有另外一个版本:

一个怀揣梦想的大叔,终于有一天冲突了世俗的眼光,道德的束缚,带上画架去了艺术的国度。在那里,他仿佛到了梦想的天堂,他全情的投入,心无旁骛的作画,绘画带来的满足让他忘记了身体的疼痛,他一刻不愿停歇的创作,终于在临终前完成了此生最满意的作品,并将它带到坟墓,实现了灵魂与肉体的真正共存。

前者是从旁观者的角度,后者是故事的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本人。

其实写一份书评可以有好多出发点,故事的编排,写作的技巧,作者的经历都行,今天我想从思特里克兰德这个人本身,去思考一些关于人的问题。

很多人并不理解思特里克兰德的做法,一个男人不应该像他这样毫无责任感;但更多人会选择中立,既不赞同,也不反对。讨论对错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我们大部分都是平庸的人,既没有天赋和勇气去追梦,又不甘于太过平凡。

那么什么是梦想,是一个会刺激你荷尔蒙飙升的词?是一个会让你获得快乐的源泉?还是一个你一直想去又到不了的远方?我想都不是,书中没有介绍思特里克兰德在创作的过程中遇到的痛苦和瓶颈,更加没有任何说明他有经历怎样的挣扎、折磨甚至放弃。但我们都曾有过兴趣爱好,健身?读书?画画?弹琴?哪一个坚持过几十年如一日?最初的兴奋都逐渐会被过程中的困苦所消磨,直至放弃。

如果你觉得我在灌鸡汤劝大家去追求月亮,你就错了,我并没有兴趣讨论什么才是梦想,因为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有资格去拥有。我也没有因为读完这本书而感受到强烈的悲伤或是兴奋的冲动,我最感慨的是拥有梦想这件事带给思特里克兰德的冷静和理智,以及对人性的洞察。

思特里克兰德的智慧

看似冷血的思特里克兰德早就看穿了人性,妻子的哀怨更多是因为自己的离开使她没有了生活的依靠,她明明憎恨思特里克兰德,却在他成名后在家中挂满了他的遗作,并与来访者谈笑风生,虚荣心被彻底的满足。他因为与朋友的妻子私通而害得朋友妻离子散也未曾感到一丝内疚,因为他知道“女人可以原谅男人对她的伤害,但是永远不能原谅他对她做出的牺牲”,而这位朋友刚好是妥协了他妻子不堪回首的过去,对于妻子而言,他是自己耻辱过去的鲜活证明,她的背叛是早晚的事。

“你同我吵嘴,实际上是因为我根本不在乎你对我的看法。”中间人劝说思特里克兰德回家的时候,无法忍受其冷漠的态度便气愤的与其争吵,带着世俗所认为的道德,理直气壮。而思特里克兰德却平静的说出这一句。虽然我们没有明确的意识到或者我们根本不愿承认,我们还是非常重视别人是否看重我们的意见,我们在别人身上是否有影响力,如果我们对一个人的看法受到他的重视,我们就沾沾自喜,如果他对这种意见丝毫不理会,我们就会讨厌他。所以当你沉默以对的时候,那些说不喜欢冷暴力而同你不停争吵的人,真的是因为TA嘴上说的越在乎才越生气吗?

说到这,我停更这么久也多少与此有关。很长一段时间,我不停的听取着他人的意见,你年纪不小了,你该成家了,你该好好规划人生,你该有个普通女生该有的样子,你也没有那么优秀,你......于是我照着他们的说法不断的修正自己,小心翼翼的学会如何说活,如何闭嘴,写文章也都是想着怎么迎合大众的胃口,怎么写一些老少皆宜的“干货”,然后我什么都没写出来,然后我也成功的不再知道自己是谁。思特里克兰德对世俗的冷静处理态度引起了我的敬畏,其实写写字而已嘛,哪有那么复杂,懂的人看到交流交流最好,不懂的人就算评头品足也不会对我造成什么影响,除非是我自己给了他可以影响的机会。抑郁的人大多是因为想不开这一点吧。

总结

或许一个人如果想体会到生活中的浪漫情调就必须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演员;而要跳出自身之外,则必须能够对自己的行动抱着一种既超然物外又沉浸于其中的兴趣。一直想问上帝一个问题,他是如何看穿了人性后又能对人饱以热情的。其实生命中会面对很多不同的环境,不同的人,各有各的正负面,而浪漫的那一面需要你像一个演员一样忘记剧本以外的不美好,安心投入到角色中才能体会到;而你因此付出的代价又需要你跳出自己,以免过度悲喜;可是太冷静又会让你变得很无趣,你必须在跳出自己的同时又对自己的经历悉心照顾,像看待孩子成长一样,平和又喜悦。

所以,对于大多数平凡的我们,除了吃饭睡觉没有不做就会死的事情的我们,如何饶有兴趣的活在世俗中才是我们真正需要思考的。

最后以毛姆本人对本书的理解来结束分享吧。“有些人年轻的时候只看到天上的月亮,却从看不到那六便士。现在我们仍然看到天上的月亮,但我们是站在地上仰望到月光。而且当我们的爱情不是憧憬和幻想的时候,却发现被月光照耀的现实也是美好的。只是我们谈起我们的生活曾有那么多的快乐,但在当时却从来都不觉得快乐,那么最重要的一点:在新的生活里要懂得让自己快乐。”

遮月亮的人读书笔记 篇6

前几天听节目说月亮与六便士中有一句话特别印象深刻,说我用尽全力过着普通的生活。看完了全书也没看见这句话,我可能是看了一本假的,玩笑~

其实,整本书写的斯朱兰,可能一生就是印证了这句话,他终其一生,不为名不为利,不为女人不为朋友,贫困潦倒不得善终却活得自我活得潇洒,是真正的用尽全力过着普通平凡的一生,却不曾为任何人世间的浮华和桎梏所驾驭。我不想潦倒如他,但这确实是我所追求的内心的自由和潇洒。所以我经常不屑于那些对什么人所谓的世俗的评语,也绝不愿意沦为他们一般成为钱财和名利的奴隶。

斯朱兰如是,卡夫卡亦如是,但卡夫卡有一份可以生活得还不错的工作,尽管他不喜欢却出于他的责任感,直到去世之前不久才成功辞了职。扯远了,斯朱兰放弃了一切,包括自己曾经的家庭义无反顾地流浪,直到在岛上过得隔离又自在。临终前他却要求把他所有的作品都烧掉,这一点倒是与卡夫卡特别像,而且遗愿得到了彻底的贯彻......

斯朱兰的归隐让我想起了窦唯。我不知道真实的窦唯是什么样的,听到飞飞大王说现在多少人找他代言或演出他都拒绝,坚决不再踏入演艺圈只是因为他受够了看透了。单从这一点来说,他就活成了他自己想要的样子,地铁上的邋遢,单车上的逍遥,还有我们听得到的过网专辑里的才华~这些都是他,他就是这样在自己想摇滚的时候叛逆,在想自由的时候依旧与整个社会为敌。在这个混乱嘈杂的尘世中,当所有人都乐此不疲地追名逐利时,我希望我能做到心底里依然有那一团或浓或淡却属于我自己的火焰,并且我有机会做到坚持自我。

遮月亮的人读书笔记 篇7

反复读的时候,我发现自己遗漏了挺多细节,比如斯特里克兰德太太最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一种生活方式,自力更生,也把两个孩子带得很好,尽管作为女人骨子里的那种求胜欲还是存在,比如斯特里克兰德表现的冷酷无情其实也是他的真诚之处啊,比如作为旁观者以及故事的描述者的我的思想的变化…相比较最后被爱情伤害却依旧爱着抛弃了他的勃朗什太太的施略夫,最后选择了归乡。他说这是生活的智慧,但更多地我感受到了他的无可奈何,也许是因为这城市再没有可以让他关心和爱的人了吧。没有了希冀,也就没有了任何与这座城市相关的欲望。斯特里克兰德的结局,让我想到了五个字,不负此决定ー我必须画画儿。他的特殊之处在于他作出这个决定时已有四十多岁,并且家庭圆满,工作稳定。

然而就是因为心中这个念想,他毅然决然地抛弃一切前去巴黎学习。其中所经历地冷苦贫穷以及病痛,并不是常人所能忍受和坚持的。而斯特里克兰德真的不是一般人,这个一般人是针对当时的社会主流价值观而言的。他一直坚持着画画,最后和土著姑娘结了婚,在一座小岛上进行自己的创作。死前他是平和而安详的,虽然那眼前的画作被大火烧毁,但死后他遗留的作品争相被人收藏和买卖。无论如何,他的一生于他自己,算是值得的吧。无所谓画作在他去世后的价值不菲,无所谓那些无关之人的细言碎语。

比起一成不变的日子,我更希望生活中时时涌动着强烈的变迁和巨大的刺激。我非常乐于攀爬陡峭的山崖,奔赴潜藏暗礁的海滩。

铸剑的读书笔记系列


读后感怎么才能把心中的感受写出来呢?当不同的人看完作者的作品,他们都会有不同的心得体会。在读完一本书后写下读后感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吸收书中的哲理,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铸剑的读书笔记。

铸剑的读书笔记 篇1

在这个寒假中,我读了不少课外书。《中国神话传说》是最令我深受启发的一本,这本书中的一个个故事,让我百看不厌、受益匪浅。

其中,《干将镆铘铸剑》让我感触最深。它讲诉了春秋时期,楚国人欧治子用三年的时间给楚王铸了一把宝剑。吴王听说后,也想要这种剑。他便派人找到了干将夫妇,命令他们用一年的时间铸一把比楚王更好的剑。干将夫妇收集了各种铁精和天下金属的精华之后,他们筑起了高台,用最好的火炭,鼓起大风,燃起大火,开炉铸剑。铸剑是一件辛苦的事,自开铸以来,干将吃住都在炉前,从未离开炉子半步。温柔贤惠的镆铘则在一旁端茶送水,无微不至的照顾丈夫,他们想把剑快快铸好。可是中间却发生了一次变故,因为气温突然下降,精铁不能融化,凝结住了。他们不断的添柴,不停的鼓风,想尽了各种各样办法,但最终还是无能为力。干将想到了炉中冶炼的是采自五方名山中的金铁之精,若不以鲜血做血引它是不会融化的。善良的他们没用别人的血,而用自己的鲜血滴入那红红的金铁上,金铁便慢慢融化了,炼成了两把宝剑。其中一把的宝剑的花纹像龟甲,是雄剑,干将就为它取名为“干将”;而另一把宝剑的花纹像水纹,是雌剑,干将就为它取名为“镆铘”。干将对镆铘说:“吴王一定担心我会别国国君铸剑,所以一定会找借口杀了我”。他为了妻子,独自一人去见吴王。果然,凶狠的吴王真的杀了干将。

读完这篇故事之后,我觉得干将夫妇不仅善良,而且很能吃苦。因为铸剑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他们能持之以恒并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终于炼成一对举世无双的宝剑。而我有时做事不能坚持到底,虎头蛇尾,碰到一点小小的困难就怨天尤人想放弃,这样是不对的,要是一直这样下去,将来会一事无成的。同时,吴王十分可恶,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而且怕别人拥有比他更好的宝剑,就杀死了帮他铸剑的干将。其实这样的行为很愚蠢,他永远失去了干将这样的人才,再也没有人会给他铸剑了,而且国家中的人才也不敢为这个暴君服务了。

铸剑的读书笔记 篇2

鲁迅先生在铸剑里塑造了两位有英雄主义气质的人物,黑衣人宴之敖者与眉间尺。眉间尺为报父仇,毅然割下自己的头颅,交给一言相交的黑衣人。黑衣人为了替他报仇,在紧要关头,按照预先的设计,挥剑砍下了自己的头颅。这种一言既诺,即以头颅相托和以头颅相许的行为,正是古侠的风貌,读来令人神往。

眉间尺是个稚气未脱、优柔寡断、心地善良的孩子。他对那只淹在水里面,单露出一点尖尖的红鼻子的老鼠,也怀着怜悯的心情。救起它,又觉得它可憎;踩死它,又觉得它可怜。这种心理,是典型的艺术家心理。骨子里是对生命的热爱,是敏感,是善变,是动摇。这样的心态只合适于写小说,不合适于去复仇。

但突变发生了。当他得知父亲为楚王铸剑反被楚王砍了头时,就像自己的少年时代被那柄纯青、透明的利剑砍掉一样,一步跨进了成人的行列。他全身都如烧着猛火,自己觉着每一根毛发上都仿佛闪出火星来。他的双拳,在暗中捏得格格地作响。母亲的话,使他明白,作为一个男子汉,此生惟一的目的就是复仇。当他在复仇的猛火燃烧中,拿起那柄使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了光辉的雄剑时,他觉得自己已经改变了优柔的性情;他决心要并无心事一样,倒头便睡,清展起来,毫不改变常态。从容地去寻他不共戴天的仇雠。但这种成熟是十分幼稚的,他暗下的决心,颇类似小孩子打架时的咬牙发恨。当他把复仇的计划付诸实施时,决心便开始动摇。在路上,一个突然跑来的孩子,几乎碰到了他背上的剑,使他吓出了一身汗;在冲向楚王的车驾时,只走了五六步,就跌了一个倒栽葱;并且还被一个干瘪脸少年扭住不放。看来,欲报父仇,光有决心没有临危不惧的胆魄和超人的技巧也是不行的。就在眉间尺被干瘪脸少年扭住不放的瞬间,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的黑衣人出现了。他对着眉间尺冷冷地一笑,举手轻轻地一拨干瘪少年的下巴,并且看定了他的脸,那少年就不觉慢慢地松开了手,溜走了。他的眼睛好像两点磷火,声音好像鸱枭,这是一个冷酷如铁的复仇者形象。他不愿眉间尺称他为义士,说他同情寡妇孤儿,他厌烦地回答道:唉,孩子,你不要提这些受了侮辱的名称。他严厉地说: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

这种只不过要给你报仇的思想,表现了他内心深处的忧愤,近乎虚无绝望的忧愤。他的激情经过铸剑一样的锻炼,达到了看上去好像一无听有了的程度。这正是一个久经磨炼、灵气内藏、精光内敛的战士形象。在他身上再也找不到眉间尺那般的决心、勇气之类的浅薄东西,正如他自己所说:我的灵魂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

一个能够憎恶自己的人,当然不会再如热血少年那样把决心和勇气挂在嘴上,他所着力追求的,就是如何置敌于死命的战斗策略和方法。小说中那奇异的人头魔术,正是他复仇艺术的生动写照。

一切暴君,都喜好杀戮。黑衣人投其所好,用眉间尺的头来引诱他,他果然上当。最喜欢看人头的人的头,竟也变成了整个复仇把戏的组成部分。这里富有意味。

我十几岁的时候,就从中学的语文课本里看到了这篇小说。几十年后,还难忘记这篇奇特的小说对我的心灵震撼。尽管当时不可能完全看懂这篇小说,但还是能感受到这篇小说深刻的内涵、丰富的象征和瑰奇的艺术魅力。

离开了身体的头颅,尚能放声歌唱,尚能继续与仇人搏斗,这的确是迷人的描写。都说这里有象征,但谁也说不清楚,头颅象征着什么,青剑象征着什么,黑衣人又象征着什么。它们既是头又不是头,既是剑又不是剑,既是人又不是人。这是一种黑得发亮精神,就像葛里高利看到的那轮黑色的太阳。这是一种冷得发烫、热得像冰的精神。而这恰恰就是鲁迅一贯的精神。

每读《铸剑》,即感到那黑衣人就是鲁迅的化身。鲁迅的风格与黑衣人是那么的相像。到了晚年,他手中的笔,确如那柄青色的雄剑,看似有形却无形,看似浑圆却锋利,杀人不见血,砍头不留痕。黑衣人复仇的行动过程,体现了鲁迅与敌人战斗的方法。近来我读了一些武侠小说,颇有所得。但也深感武侠小说夸饰太过,没有分寸感,破坏了小说本应具有的寓言性和象征性。文字和语言因夸饰而失去了张力,丧失了美学价值,只能靠故事的悬念来吸引读者。《铸剑》取材于古代传奇,但由于投入了饱满的感情,所以应视为全新的创造,而不是什么故事新编。我一直在思考所谓严肃小说向武侠小说学习的问题。如何汲取武侠小说迷人的因素,从而使读者把书读完,这恐怕是当代小说的一条出路。

眉间尺听了黑衣人一席话,就果敢地挥剑砍下了自己的头颅。他的行为让我大吃了一惊。这孩子,怎么能如此轻信一个陌生人呢其实,眉间尺这一剑,其勇敢程度,并不亚于手刃仇敌,甚至还要难上数倍。他这种敢于信任他人的精神,同样是泣天动地。超常的心灵,往往披着愚笨的外衣。

对一个永恒的头脑来说,个人一生中的痛苦和奋斗,成功和失败,都如过眼的烟云。黑衣人是这样的英雄。鲁迅在某些时刻也是这样的英雄。惟其如此,才能视生死如无物,处剧变而不惊。黑衣人连自己都憎恶了。鲁迅呢

《铸剑》之所以具有如此撼人的力量,得之于其与现实保持着距离。小说并不负责帮助农民解决卖粮难的问题,更不能解决工人失业。小说要说的就是那样一种超常的精神。当然这只是我喜欢的一种小说。

《故事新编》的其他篇什,则显示出鲁迅的另一面。他经常把一己的怨怼,改头换面,加入到小说中去。如《理水》中对顾颉刚的影射,就是败笔。但无论如何,《故事新编》都是一部奇书。这本书里隐含了现代小说中几乎所有的流派。就连其中的败笔,也被当今的人们发扬光大。油滑和幽默,只隔着一层薄纸。

我至今还认为,《铸剑》是鲁迅最好的小说,也是中国最好的小说。

铸剑的读书笔记 篇3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鲁迅以白话写文言,把很短的篇幅敷衍成长长的故事,晋人志原本的古朴诡谲已经消失,简单的复仇原型中充满对人物个性的阐释和叙事本身的张力。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业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小说主人公眉间尺的母亲之口交代的。大欢喜的光彩,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

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决不能洗掉命运。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的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颈子上,给我报仇。

这是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如此安排已不仅仅是叙事技法方面的问题了,鲁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和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列异传》和《搜神记》没有这么明确的目的,因为神迹在其中是不证自明的,而《铸剑》中的父亲则是鲁迅亲手发明的神话,是附魅传统经过现代理性反思破灭之后新的(旧的)梦想,神话的时代毕竟已粗过去了。

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去了光辉,唯有青光充塞宇内。那剑便溶在这青光中,看去好像一无所有。

鲁迅也只能说看去好像一无所有。他笔下的英雄人格在现代题材里几乎没有出现过,涓生,吕纬甫,魏连殳都是失败的知识分子,文化精英,带着绝望的气息,更遑论闰土和阿Q这些农民们,英雄只在古书里,是(故事新编的主人公)眉间尺(我们毋宁将他看作现在时的)父亲,照理说,鲁迅从新文化运动开始,就应该时最有资格和最坚定具备审父意识的人,但鲁迅实在不能够坚定。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

《铸剑》这个故事毕竟是属于眉间尺的。

眉间尺刚出场的时候,是他十六岁成人的那一夜。此前,他还是一个懵懂的无知少年,不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这夜,他在母亲的引导下坚定地告诉自己,我已经改变了我优柔的性情,要用这剑报仇去!

而这个男人的成长历程,是在和老鼠的斗争中体验的。这无疑是《铸剑》中最精彩的篇章,是鲁迅刻画人物的神来之笔,让我们不由想起《史记》里的细节种种,酷吏张汤幼年审鼠,大将韩信少时乞食,秦相李斯读书时更有仓厕之论,司马迁善于在人物的成长过程中探询其心态、品质对于将来的影响,撰史之时细微如斯,鲁迅写小说亦鉴此等手法。

铸剑的读书笔记 篇4

《铸剑》是鲁迅根据历史故事改编而成于1927年版的短篇小说,讲述名铸剑师干将将、莫邪之子眉间尺为父报仇,与黑衣人合作仗剑除恶的传说。

最初出现时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懵懂又有着一颗慈悲的心。他讨厌那夜里吱吱作响的老鼠,怕它会惊醒熟睡了的母亲,在老鼠死了的时候他却又觉得可怜。如此一个连杀害一只老鼠都不忍心的青年,在得知自己背负着杀父之仇时就走向了替父报仇的路。然而明明是有着这样柔弱的性格的他又怎可能独自报了这仇。当一个黑色人出现在他的眼前说可以帮他报仇可是他得付出他的生命,眉间尺却没有犹豫。大殿之上,沸水之中,三个人头相斗,无疑三人一俱死亡,并于沸水之中无法辨别谁是谁。于是,眉间尺与黑色人一并享受着国王葬礼的殊荣。

眉间尺以复仇的姿态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为他能把杀父之仇报了而喜却也为他把自己的生命也送上了而悲,然而懂得终究他只是一个弱者,一个为复仇而生为复仇而死的弱者。母亲一句你必须改过,让他没有了其他选择。哪怕是优柔的性情,亦只可以前往。然而却又正是当初被欺凌的中国中千千万万个弱者中得其中一个。为了惩奸除恶,他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将剑交给黑色人。如此看来他虽是有着优柔的性情却又有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在复仇之计还无从下手时,眉宇间已被通缉。这已注定,他无法逃脱于其中,无论复仇进不进行到底,亦都无法存活。如此看来,他把这样的重任托付于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也说得上是明智。小说中作者还对眉尺间的父亲的事迹作了大幅的描述,因为如果没有这件事,眉尺间依旧只是一个优柔的少年。而这一仇恨却给他灌以满腔的热血,尽管不能以英雄去称呼他,他也不失有这样的气概。黑色人的出现无疑给这剧情添加了许多的神秘性。在看来,义士是侮辱他,同情亦是倍受污辱的名称。尽管直到结尾也没有给他过多的介绍,他却是给我们留下了惩恶除奸的高大形象。一句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为此,他也不惜付出生命。这似乎是作者用自己激荡的内心所塑造出的人物,表达出作者内心的正义感。当时所处的社会似乎正是国王的化身,随时有可能在背后给正义之士以致命的一击。当然,许多带着惩恶除奸的使命的他们从不因此而畏惧。国王最后与他们一俱于沸水之中死去是他们奋不顾身的结局。在他们看来,死亡并不可怕,为了光明而死亡更是没有畏惧。各大臣妃子想尽各种办法也无法将国王的投从杀他们的人中辨认出来,最后只能是一同在人们的敬仰中离去。细细想来,这样的安排也正是恰到好处。尽管当时盲目的百姓对眉尺间与黑色人甚是憎恨,却又无可奈何。正是表达了作者内心对他们的高度敬仰,把他们放到了让人仰视的高度,同时又无形中把国王放到了让人不屑的位置。历史也正如作者所预示的那样,丑恶的社会终于被推翻了,社会最终迎来了新面目。

复仇贯穿了全文,也正是那样有着复仇的责任才有着惩恶除奸的使命。故事虽简短却沉重,让人能感受到那时社会的处处威逼之意。谁亦无法于那样的社会中安好地生存着除了那些如同王一样奸恶狡诈却又自以为正义的人。哪怕不可得知黑色人究竟是有何来历。言语之间亦可以看出他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如此让人失望的社会也是作者所处的社会。虽是取材于历史故事但又有自己的改编,他用辛辣的嘲讽来表达自己对那样的社会的不满。一边是杀父的仇人所喻的害人社会,一边是为了惩恶除奸付出了自己生命的黑色人所喻的作者的内心;一边是两个为报仇而牺牲头,一边是前来看热闹的百姓,这极具对比性,这也正是对当时社会存在的许多把国家兴亡的责任置身于外的看客。他们看着同自己一样被欺负的人受害却如同与自己无关一样。然而,崇高的使命与庸众相对竟有被消解之意,终究孤不敌众,这也有表达作者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只有自己一人去反抗当时的社会,想要成功似乎并不容易甚至还有些绝望。故事还有许多极具创新的故事,夸张中也显露着许多的恐怖,无疑也只是想表露作者所处的那个吃人的社会的恐怖。

铸剑的读书笔记 篇5

相信很多人都读过《哈姆雷特》,鲁迅的《铸剑》,一个十分典型的复仇故事,与《哈姆雷特》有很多相似之处。

小说一开始描写少年眉间尺的日常生活,这是一个平常的夜晚,他被老鼠咬锅盖的声音骚扰的无法入睡,于是,便爬起身来捣鼓那只老鼠。后来,他一不小心踏死了那只老鼠,他又不禁生起怜悯心来。这是一个不平常的夜晚。当晚子时过后,眉间尺就满十六岁了,即将长大成人了。母亲告诉他关于父亲之死的秘密,并将父亲留下的宝剑传授给他,希望他能够改变自己优柔的性情哈姆雷特式的性情,用这把宝剑去杀那个杀死父亲的仇人国王。就这样,这个刚才还在与老鼠搏斗的少年,将不得不担负起刺杀国王替父复仇的使命。

通过复仇行动,故事的主人公由少年长大成人。而这一过程的催化剂正是复仇行动所需要的仇恨、勇气和力量。复仇使他的意志成人化了,但他的身体拒绝长大成人,抑或是身体本能在拒绝承担成年人的仇恨。在关键时刻无意的摔倒,致使自身远离了复仇对象,正如哈姆雷特的犹豫一样,无意识中逃避着复仇使命。

小说中的黑衣人在眉间尺的复仇行动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他有一种非凡的坚定和果断,充分成熟的男性气概。这些恰恰是年轻的眉间尺所缺乏的。与《哈姆雷特》中老国王的鬼魂类似。他是对眉间尺复仇精神缺失的补偿。

是恨,是复仇的愿望,而不是爱心、义气、同情之类的情感,将眉间尺与黑衣人联系在一起。黑衣人关注复仇本身,只关注复仇行动的有效性。他对复仇以外的情感不感兴趣,或者说,他已经摒弃了除仇恨之外的一切的情感。黑衣人就是复仇意志本身,是眉间尺的复仇手段。作为复仇手段的黑衣人的确是以其奇特的,却是行之有效的方式,完成了复仇的使命。

在故事的最后,为了完成复仇,眉间尺、黑衣人和王君砍下了头颅,在沸腾的大鼎中搏斗,最终同归于尽。被煮烂的三颗头颅,在鼎中混作一处,无法分开。王的廷臣只好将三颗头颅骨跟国王的身体一道埋葬。

文章结束了,却让我迟迟不能走出文章,鲁迅用一个古小说的新编既表达了百姓向暴君复仇的热望,又含蓄地写出了自己内心深处的郁闷和痛苦。在饱受列强欺凌的旧中国,又是个人情绪和民族感情的完美结合。那神秘的黑衣人。正是鲁迅的化身,强烈的复仇的心理在鲁迅的心中,就像一个光明的使者,指引革命的前进。

铸剑的读书笔记 篇6

这是一个血淋林的复仇故事。故事源于《列异传》与《搜神记》,鲁迅先生以白话写文言,在简短的篇幅中加入自己深沉的思考和强烈饱满的反抗力量,使简单的复仇原型表现出人物的个性以及事件本身的张力。

故事一开始还原了一个十六岁男孩应有的状态:天真、单纯,对这个世界谈不上热爱也说不上厌恶。他会害怕老鼠,他会贪玩地捉弄老鼠,看到老鼠在水中痛苦的样子,他会去拯救,更会在老鼠死后产生罪恶感。他又觉得很可怜,仿佛自己作了大恶似的,非常难受。他蹲着,呆看着,站不起来。这是眉间尺最真实的本性,但这是他的可贵之处亦是他的致命之伤,你就是十六岁了,性情还是那样,不冷不热地,一点都不变。看来,你的父亲的仇是没人报的了。是的,因为他是一个有杀父之仇的少年,所以天性再怎么可贵被视为不能行大事的优柔寡断。少年的成长历程,在和老鼠的斗争中得到体验,这无疑是《铸剑》中最精彩的篇章,是作者刻画人物的神来之笔。小说在这里揭示了主人公最典型的性格,产生了第一个人物与社会环境的矛盾并为下文眉间尺不能完成杀父之仇埋下了伏笔。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主人公母亲之口交代的。大欢喜的光彩,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绝不能洗掉运命。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这是雄剑他说。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脖颈上,给我报仇。

这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这样安排,作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与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小说中还有一个值得品味的细节: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渴望英雄的出现。

在复仇的道路上,优柔寡断这个骨子里的性情仍是存在于眉间尺身上。他径直向前走,一个孩子突然跑过来,几乎碰着他背上的剑尖,使他吓出一身汗。或许可以这样认为,如果没有遇到黑色人,杀父之仇根本无法报成。他的生活环境是一个无聊落寞的反英雄的环境,一个消解重大行动意义的环境,一个人心失衡远重于腥风血雨的环境,尽管腥风血雨在但是并不缺乏,可是却再也不能造就英雄了。然而,黑色人的出现,却打破了眉间尺所处环境的平衡,让他有勇气毫不犹豫地砍下自己的头,抛弃了自己的未来去成全一个仇恨,也就完成自己与生俱来的使命。

高潮是三个人头在金鼎中互斗的事。仇人相见,本来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眉间尺的头死死地咬住楚王的头不放,楚王也不示弱王又狡猾,总是设法绕到敌人的后面去。寥寥几笔就将王的狡诈声动展现出来了。接下来王公大臣的描写更为微妙,诡异的神情令人哭笑不得,麻木了的动作使人啼笑皆非。黑色人的头的参与使这个高潮又一次升华。黑色让你和眉间尺的头对楚王的一个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比塌,满脸鳞伤。在这金鼎沸水之中如此场景正是神奇呀!之后的事就是王公大臣们的了,他们蠢笨的举动和黑色人和眉间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黑色人和眉间尺是沾了楚王的光,才得以隆重的安葬,和楚王埋在一起。这时,老百姓们的举动更具有讽刺性,大出丧 变成了全民瞻仰的狂欢节。全文就在这样一个似悲实喜的讽刺结局中结束了。

《铸剑》与《药》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样以各种大胆夸张的写法,表现了无比深沉的思想。这是鲁迅革命的复仇主义的艺术结晶。正如他所说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黑色人是一个反抗阶级的代表,而王则是可恶可恨的封建官僚,百姓则是麻木不仁的过客。鲁迅先生以笔为枪,进行他的复仇,也试图唤醒沉睡的国人,这才是小说意义所在。

铸剑的读书笔记 篇7

相对于《呐喊》的开山之功(无论是政治意义还是文学意义的)和《彷徨》的低吟徘徊(所表现出的解析作者心路历程的文本意义),鲁迅的第三本小说集《故事新编》缩于一隅,似乎被我们遗忘了。而这个集子的创作时段覆盖了前两本小说集,并且远远超出,一直到鲁迅去世的前两年(1935);鲁迅虽是写古书上的事,可也自认为“并没有将古人写得更死”(《故事新编.序言》),于是其中的故事,大致可以让我们窥见鲁迅创作鼎盛时期政局的起伏跌宕、文坛的风云争斗、报刊的唇qiang舌剑。补天的女娲腿间出现古衣冠的小丈夫,射日的后羿暗刺高长虹数回,《理水》中“文化山”上的人等各有所指,如此不一而足。鲁迅自己也不看好的“油滑”缺少拉开距离的幽默,多了过于热心的讽刺,于是《故事新编》在某种程度上陷入了杂文的窠臼。

这样的看法并无不可,却仍隔靴搔痒。《故事新编》躲在《呐喊》和《彷徨》的影子里--这两个文集的题目就是一种彪炳于世的显性文化姿态;而《新编》让我们看到的却是那个躲在s会馆钞古碑的鲁迅,一个与古人遇合胜过跟今人交流的鲁迅,一个在线装古籍和现代启蒙之间努力挣扎的鲁迅,《新编》在“没有将古人写得更死”的同时还是最大程度地眷恋着那个已然失落的世界,鲁迅在文化急遽震荡时期的微妙心态也于焉浮现。所以,虽然鲁迅早就想让这类故事“算是一个开始,也就是一个收潮,可毕竟没有结束,还共写了八篇单独成集出版。《故事新编》正堪成为“呐喊”和“彷徨”之文化主将内心深处幽曲之所的解读文本。

本着这样的视角,我们首先来看《铸剑》的故事处理。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鲁迅以白话写文言,把很短的篇幅敷衍成长长的故事,晋人志怪原本的古朴诡谲已经消失,简单的复仇原型中充满对人物个性的阐释和叙事本身的张力。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业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小说主人公眉间尺的母亲之口-交待的:

“大欢喜的光采,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

……

“‘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决不能洗掉命运。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的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这是雄剑。’他说。‘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去。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颈子上,给我报仇!’”

这是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如此安排已不仅仅是叙事技法方面的问题了,鲁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和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列异传》和《搜神记》没有这么明确的目的,因为神迹在其中是不证自明的;而《铸剑》中的父亲则是鲁迅亲手发明的神话,是附魅传统经过现代理性反思破灭之后新的(旧的?)梦想,神话的时代毕竟已经过去了:

“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去了光辉,惟有青光充塞宇内。那剑便溶在这青光中,看去好像一无所有。”

鲁迅也只能说“看去好像一无所有”。他笔下的英雄人格在现代题材里几乎没有出现过,涓生、吕纬甫、魏连殳都是失败的知识分子、文化精英,带着绝望的气息,更遑论闰土和阿Q这些农民们;英雄只在古书里,是(故事“新”编的主人公)眉间尺(我们毋宁将他看作是“现在时”的)的父亲;照理说,鲁迅从新文化运动开始,就应该是最有资格和最坚定具备审父意识的人,但是鲁迅实在不能够坚定。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

关于琐记读书笔记


现代精神世界的匮乏需要阅读来予以补足,随着在作者写的作品里获得新的感悟。在撰写作品的读后感时应当从何下笔呢?下面幼儿教师教育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是“琐记读书笔记”。

琐记读书笔记 篇1

初读,很难相信,世界上居然会有如此恶毒的母亲。母爱应该是温暖,温馨的,但是在《金琐记》中的曹七巧不但没有给子女所应有的关怀、温暖,而给予他们的反而是无尽的痛苦,折磨。她连女性最美好的母性都不存在,值得人去关心同情么?只让我感觉她所受的全是她自己自找的。

可是对于一个一直信奉:“人之初,性本善”的人来说,我不得不从正面去想,像曹七巧这样的人难道没有好的一面?难道她生来就如此“恶”么?

再读,带着问题去读,发现自己对曹七巧的控诉太偏激了点。对于前面的义愤填膺,再读后,更多的是觉得她很可怜,需要同情的。

在文章的一开头,是通过两个丫头的对话,让我们初步的了解的曹七巧。同时两个丫头的对话,让我们看到,曹七巧很可怜。如文章中写到“凤萧道:‘你是她陪嫁来的么?’小双冷笑道:‘她也配!’”丫头即如此轻蔑地看待她,再加上她的身份与姜家并不算门当户对,且当初是以“姨太太”娶进门……而且她的丈夫是个躯体残疾,“没有生命意义的”姜家二少爷,对于一个正常的女人,能忍受,坚持下去么?还有她娘家哥哥的索取……“不承情也罢!我也惯了。我进你们姜家的门……谁见我的情来?谁有半点好处到我头上?”这样的环境怎能不叫她不暴躁,不尖酸刻薄?甚至最后到达性格的“扭曲”呢?

对于她对子女的态度我还是觉得不可原谅的,因为即使自己有多对世界,对社会,对世人的愤怒,也不能将子女当成自己发泄苦闷,愤怒的工具阿。记得有人这样说道:“曹七巧的命运本是不幸的,但她并不从自身的不幸中滋生出可贵的同情心,而是以制造别人(确切的说是她亲身儿女,而且也只能是她的亲骨肉,因为那是她所唯一能接触到的人)的更大的不幸来获得快感。曹七巧人性恶的最深刻之处就展现在她与儿女媳妇的冲突中。”我很赞同上述所说的`。尚且不论“虎毒不食子”,对于人类来说,世界上的一切光荣和骄傲,都来自母亲(高尔基)。母亲是第一个影响她子女职业兴趣发展的人。再来看看我们这为所谓的“母亲”曹七巧,她又怎样对待他的子女啊?如她的女儿,如小说中说道“有时她也觉得牺牲得有点不值得,暗自懊悔着,然而也来不及挽回了。她渐渐地放弃了一切上进的思想,安分守己起来。她学会了挑是非,使小坏,干涉家里的行政。她不时的跟怒亲怄气,可是她的言行举止越来越像她的怒亲了”。再如儿子,她以给长白娶媳妇的方式管住他,但又不让儿子与一个女人有正常的生活和快乐。她处处亲近长白,要长白给她烧烟泡,陪她通宵聊天。最后使得媳妇被残酷的精神折磨致死,姨太太做了"替身"。不到半年,也自杀了。这还称的上是“母亲”么?

总之,曹七巧有值得我们同情的地方,但她对于子女的种种,我想是无可原谅的,不值得同情的。希望现在和以后不会有像曹七巧一样的母亲存在。

琐记读书笔记 篇2

《琐记》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先从衍太太这一角色入手,回忆了鲁迅先生儿时与衍太太之间的故事。文中写了“衍太太”的一言一行,表面看来像是在夸赞她,实际却讽刺了她的虚伪举止。也让我从中懂得了不能凭借表象来判定一个人的好与坏,事情的对与错,而是要从内心、从本质上来判断。

一位姓衍的太太,她对自己的儿子虽然狠,对别家的孩子却好的,无论闹出什么乱子来,也决不去告诉各人的父母,因此小孩们都喜欢去她家,刚开始我还觉得她很民主,可看着看着就觉得有问题了,她总是怂恿孩子们干坏事,事后又充当“老好人”的一个角色,简单的说就是“虚伪。”譬如,她怂恿孩子们冬天里去吃水缸里结的冰,那可是在农村,一个水缸常年不打扫该有多脏啊!她还笑着说,“好,再吃一块。我记着,看谁吃得多。”她还鼓励孩子们比赛“打旋子”,还从旁计着数,但当她看到孩子的大人出来时,马上就会变换口吻说道,“你看,不是跌倒了么?不听我的话。我叫你们不要旋,不要旋……”看到这里,她的形象在我心中已经大打折扣。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封建制度使人本身的思想被深深地囚禁,怪不得鲁迅先生要医好人思想上的病。

总而言之,《琐记》虽提名为琐记,但却颇能展现那个时代的社会现象。通过阅读此文,让我长了不小的见识,真是受益匪浅。

琐记读书笔记 篇3

今天看了鲁迅先生的《琐记》,《琐记》记叙了鲁迅先生为了寻找“另一类人们”而到南京求学的经过。作品描述了当时江南水师堂和矿物铁路学堂的种种弊端以及鲁迅先生等一些学子求学的艰难,同时揭露了洋务派不切实际的办学方式,鲁迅还通过这篇文章记叙了自己最初接受新思想的兴奋心情和不顾老辈的反对阅读《天演论》,表现了他探求真理的强烈愿望。

鲁迅的作品有很多时候都是通过侧面描写来表达他所要描写的人物的性格特征,如本文中他家的房客“沈四太太”,通过她大声的说了那句“莫吃呀,要肚子疼的呢!”体现了房客沈四太太一种小市民阶层的妇女形象。又如对“衍太太”的一些描写:几个孩子在打旋子,她在旁计数说道“好,八十二了,再旋一个,八十三,好,八十四……”还有衍太太在作者的父亲去世之后说教作者去偷母亲的首饰和钱去用,体现了衍太太势利的一面。

文章的结尾写了作者去日本留学,在国内听说不能穿日本袜,边带去了十双中国的白袜,而且还换了日本的银元,结果银元早已废置不用,而且穿制服和皮鞋,中国袜也全然无用,体现了国内人的思想封闭,与外界沟通较差,当时的国情也是出于闭关锁国的状态。作者借此喻国情,的确有一番用心,这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琐记读书笔记 篇4

一直喜欢鲁讯的文章, 以前上学时,每新学期开始,上语文课时,老师捧着崭新的课本讲解着前面的课文,而我表面上是听着课、看着书,却不是看老师讲的那篇,而是翻到后面看还没学到的课文,看得津津有味;《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孔乙已》、《呐喊》、《药》、《祝福》…… 觉得每篇故事都深深吸引着我去看。

近日又重温了鲁讯的散文《琐记》,不同的年龄、不同的角度再次阅读,感受、体会也是不一样的。以前纯粹是看插图,看故事里人物结局,而现在看内容的同时,更是多方面、深层次的去感受作者那收放自如,宽松自然,高超技巧的写作方法和风格。

比如《琐记》中有段描写衍太太和赵四太太的段落: 冬天,水缸里结了薄冰的时候,我们大清早起一看见,便吃冰; 有一回给沈四太太看到了,大声说道: “莫吃呀,要肚子痛的呢!“ 这声音给我母亲听到了,跑出来我们都挨了一顿骂,并且有大半天不准玩……。 衍太太却决不如此,假如她看见我们吃冰,一定会和蔼的笑着说,”好,再吃一块。我记着,看谁吃的多。“ 还有段描写衍太太: 一回是很早的时候了,我还很小,偶然走进她家去,她正在和她的男人看书,我走近去,她便将书塞在我的眼前道:”你看,你知道这是什么?“ 我看那书上画着房屋,有两个人光着身子仿佛在打架,但又不很像;正迟疑间,他们便大笑起来了。

短短的两小段对话,足以让我们领悟到对事、对人不能只看表面,表面满面春风、和蔼可亲不一定心地就是善良的、好的, 反之也不一定就是不好的。

作者以闲适从容,自然真实,面对面交谈似的笔调讲述着事情,从而让读者自己从讲述中去感受人物的性格、为人,善与恶,好与坏。

没有华丽的辞藻,也没有美词、美句的形容、修饰,就是家常理短,娓娓道来谈心似的对话,却刻画出深动的人物性格、特点,让读者过目难忘,从而也让我们领略到了一代文豪深沉的思想,新颖、犀利的手笔,大家的风格、风范。

自古以来,以貌取人,以穿戴看人的不在少数,但有句话妇孺皆知,就是人是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有人虽然长的不漂亮、不帅气,但很有才气,比如大名远扬的马云;有人个头不高,却心地善良,为人真实, 比如雷锋…… ; 有人很富有,却穿着很普通;有人很穷,却一身名牌;有人表面你好、我好,背后却捅刀子……

文章也和人一样,不能只看表面,字面词语华丽,但读起来泛味、空洞无物的比比皆是,而平平淡淡,没任何修饰词语,就生活中常见的你一句我一句朴实的,诉说式的文章,却能让我们有画面感,读起来有实有味,能让读者产生共鸣,有心灵碰撞、甚至震撼……

总之,无论是人、是事,面上好的,不一定就是里子也好,自然让我联想到现在的好多网络文章,有写的确实很好,而有的从头至尾只是精美的插图,全文只有几句感叹而已,有的从字面上看去,那真是一个”美“啊! 那简直就是美词、美句组成的文章,那海量的美词、美句真是能笔扫千军,让人拍案叫绝啊! 但细细品味,给人感觉就是没有主题、故事,除了感叹、赞美,还是感叹、赞美。

这也许只有、也只能有高科技的今天、网络时代才能有的吧,也是真正的文学大家与网络小作者的区别之一所在吧。

琐记读书笔记 篇5

一开头,是讲一位姓衍的太太,她对自己的儿子虽然狠,对别家的孩子却好的,无论闹出什么乱子来,也决不去告诉各人的父母,因此小孩们都喜欢去她家,刚开始我还觉得她很民主,可看着看着就觉得有问题了,她总是怂恿孩子们干坏事,事后又充当“老好人”的一个角色,简单的说就是“虚伪。”譬如,她怂恿孩子们冬天里去吃水缸里结的冰,那可是在农村,一个水缸常年不打扫该有多脏啊!她还笑着说,“好,再吃一块。我记着,看谁吃得多。”;她还鼓励孩子们比赛“打旋子”,还从旁计着数,但当她看到孩子的大人出来时,马上就会变换口吻说道,“你看,不是跌倒了么?不听我的话。我叫你们不要旋,不要旋……”看到这里,她的形象在我心中已经大打折扣。

后来,鲁迅的父亲过失了,她竟然怂恿鲁迅去偷钱,鲁迅说自己家没有钱,她又让鲁迅去偷家里的首饰变卖。鲁迅最终还是没有去偷,可是不到一个月,就听到一种流言,说鲁迅已经偷了家里的东西去变卖了,事情很明显就是那个衍太太跑出去乱说的。

这种表面上对你很好,背后却捅人一刀的人,我是最鄙视的,小时候,我总觉得别的同学的家长特别好,总是和颜悦色,而我妈妈却很凶,总是管我。看了这篇文章我才明白,其他同学的家长,其实表面上对我好的,总是和颜悦色的,却很少有内心真正对我好,只是觉得我是客人。而我的父母,平时对我总是很凶,总是管我,这也不让那也不让,其实才是真正对我好。

在鲁迅先生《朝花夕拾》这册散文集中,有一篇文章别具一格,那就是《琐记》。

《琐记》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先从衍太太这一角色入手,回忆了鲁迅先生儿时与衍太太之间的故事。文中写了“衍太太”的一言一行,表面看来像是在夸赞她,实际却讽刺了她的虚伪举止。也让我从中懂得了不能凭借表象来判定一个人的好与坏,事情的对与错,而是要从内心、从本质上来判断。

而后文所写去学堂一事,则更是耐人寻味。文章中说的城中唯一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这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一天的时间都消磨在一科的学习上,满脑子的英文或满脑子的古文。学堂中根据等级的分别,竟然连宿舍的好坏都算在其中。好的就在人前耀武扬威,不好的就低头不敢言语,连走路都要让他三分。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封建制度使人本身的思想被深深地囚禁,怪不得鲁迅先生要医好人思想上的病。

总而言之,《琐记》虽提名为琐记,但却颇能展现那个时代的社会现象。通过阅读此文,让我长了不小的见识,真是受益匪浅。

看到这个题目,我就想:琐记,为什么起这样一个题目呢?是因为他是鲁迅先生记录的生活中的琐事吗?

衍太太很疼孩子,鲁迅很喜欢她,比如别的母亲不让孩子做的事,衍太太却让。之后鲁迅渐渐长大,就不像小时候那样贪玩了,他喜欢和衍太太那样的大人聊天。

之后,鲁迅跟衍太太聊起自己喜欢的书和食物没钱买的时候,衍太太告诉他能够拿母亲的钱,母亲的钱就是鲁迅的钱。但是鲁迅说母亲没有钱,衍太太说能够拿首饰变卖,鲁迅又说母亲没有首饰。衍太太说,也许是你没有留心,到大柜子的抽屉里或者角角落落找找,就应能够找到些珠子之类的东西。

鲁迅真的去找了,结果不但没有找到,还听到了人们的流言,说是自己偷了母亲的东西,于是鲁迅选取了离开,来到了一所学校。毕业后他去了日本留学,拿着中国白袜子,之后要求换制服和皮鞋,一元日元也不用了,鲁迅又只好换了半元银元。

虽然是琐事,但如果没有这些琐事,鲁迅又怎样能走过来呢?或许是经历了这些琐事,鲁迅才长大了吧!

在鲁迅先生《朝花夕拾》这册散文集中,有一篇文章的题目确实让人觉得有点不同,那就是《琐记》。不似前几篇文章都有个明确的主题,这篇倒有点儿像形散神亦散的散文了。

《琐记》先从衍太太这一角色入手,回忆了鲁迅先生儿时与和衍太太之间的故事。衍太太总是给我留了一个不好的印象的,一个似乎有了小市民的种.种劣根性的妇女,但是孩子们在她那儿总能得到百般的纵容,或许更是一种不负责任。最后竟然还从衍太太口中传出先生偷偷变卖家当的谣言,此时的衍太太却愈发的不可爱了。

文章还写到了当先生不想再留在S城之时,南京求学的事,在那段做做学生的日子里,先生对于学习的处所倒有个详细的介绍,也表明了当时自己读书的态度,对于一些先进的科学读本均是喜爱的,对于一些陈古的文言,先生多是没甚印象。这也得以看出当时先生为何要倡导新文化运动。

文章就在这样一种不紧不慢的节奏中展开了。临到最后的文章末尾,鲁迅先生写到了去日本留学的事情,4个中国的留学生要去日本留学,文章的最有趣之处便在此了:一些前年去日本留过学的前辈特意指教了关于“袜”和“钱”的经验,不成想,这些让新留学生们纷纷遵命的经验,到了日本,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和一些理想主意的存在。

总而言之,《琐记》虽提名为琐记,但却颇能展现那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文章很好地显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很好的回忆性散文。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制度,为追求新知识,离家留学并出国求学的一段经历。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所这在雷电学堂求学的事,校长提出了一个【华盛顿论】的问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到华盛顿是什么。这也足见当时人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这样的老师,岂不是会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知那通’,对中华悠久文化的曲解。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侮辱。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不会被我们接受的,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的几处当属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对外国人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那些新文化对青少年学生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令我感触最深。

《铸剑》的读书笔记1000字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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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特意为你整理《铸剑》的读书笔记,作品这本书当中的故事情节常常可以引发人们的更多内心感受。对于内心的想法和抒发,多数人可以尝试通过读后感记录,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铸剑》的读书笔记 篇1

高潮是三个人头在金鼎中互斗的事。“仇人相见,本来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眉间尺的头死死地咬住楚王的头不放,楚王也不示弱“王又狡猾,总是设法绕到敌人的后面去。”寥寥几笔就将王的狡诈声动展现出来了。接下来王公大臣的描写更为微妙,诡异的神情令人哭笑不得,麻木了的动作使人啼笑皆非。宴之敖者的头的参与使这个高潮又一次升华。宴之敖者和眉间尺的头对楚王的一个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比塌,满脸鳞伤。”在这金鼎沸水之中如此场景正是神奇呀!之后的事就是王公大臣们的了,他们蠢笨的举动和宴之敖者和眉间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宴之敖者和眉间尺是沾了“楚王的光”,才得以隆重的安葬,和楚王埋在一起。这时,老百姓们的举动更具有讽刺性,“大出丧” 变成了全民“瞻仰”的“狂欢节”。全文就在这样一个“似悲实喜”的讽刺结局中结束了。

这个复仇的故事是沉重的,鲁迅先生想体现的思想也是无比沉重的,

《铸剑》的读书笔记 篇2

在这个寒假中,我读了不少课外书。《中国神话传说》是最令我深受启发的一本,这本书中的一个个故事,让我百看不厌、受益匪浅。

其中,《干将镆铘铸剑》让我感触最深。它讲诉了春秋时期,楚国人欧治子用三年的时间给楚王铸了一把宝剑。吴王听说后,也想要这种剑。他便派人找到了干将夫妇,命令他们用一年的时间铸一把比楚王更好的剑。干将夫妇收集了各种铁精和天下金属的精华之后,他们筑起了高台,用最好的火炭,鼓起大风,燃起大火,开炉铸剑。铸剑是一件辛苦的事,自开铸以来,干将吃住都在炉前,从未离开炉子半步。温柔贤惠的镆铘则在一旁端茶送水,无微不至的照顾丈夫,他们想把剑快快铸好。可是中间却发生了一次变故,因为气温突然下降,精铁不能融化,凝结住了。他们不断的添柴,不停的鼓风,想尽了各种各样办法,但最终还是无能为力。干将想到了炉中冶炼的是采自五方名山中的金铁之精,若不以鲜血做血引它是不会融化的。善良的他们没用别人的血,而用自己的鲜血滴入那红红的金铁上,金铁便慢慢融化了,炼成了两把宝剑。其中一把的宝剑的花纹像龟甲,是雄剑,干将就为它取名为“干将”;而另一把宝剑的花纹像水纹,是雌剑,干将就为它取名为“镆铘”。干将对镆铘说:“吴王一定担心我会别国国君铸剑,所以一定会找借口杀了我”。他为了妻子,独自一人去见吴王。果然,凶狠的吴王真的杀了干将。

读完这篇故事之后,我觉得干将夫妇不仅善良,而且很能吃苦。因为铸剑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他们能持之以恒并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终于炼成一对举世无双的宝剑。而我有时做事不能坚持到底,虎头蛇尾,碰到一点小小的困难就怨天尤人想放弃,这样是不对的,要是一直这样下去,将来会一事无成的。同时,吴王十分可恶,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而且怕别人拥有比他更好的宝剑,就杀死了帮他铸剑的干将。其实这样的行为很愚蠢,他永远失去了干将这样的人才,再也没有人会给他铸剑了,而且国家中的人才也不敢为这个暴君服务了。

《铸剑》的读书笔记 篇3

相对于《呐喊》的开山之功(无论是政治意义还是文学意义的)和《彷徨》的低吟徘徊(所表现出的解析作者心路历程的文本意义),鲁迅的第三本小说集《故事新编》缩于一隅,似乎被我们遗忘了。而这个集子的创作时段覆盖了前两本小说集,并且远远超出,一直到鲁迅去世的前两年(1935);鲁迅虽是写古书上的事,可也自认为“并没有将古人写得更死”(《故事新编.序言》),于是其中的故事,大致可以让我们窥见鲁迅创作鼎盛时期政局的起伏跌宕、文坛的风云争斗、报刊的唇qiang舌剑。补天的女娲腿间出现古衣冠的小丈夫,射日的后羿暗刺高长虹数回,《理水》中“文化山”上的人等各有所指,如此不一而足。鲁迅自己也不看好的“油滑”缺少拉开距离的幽默,多了过于热心的讽刺,于是《故事新编》在某种程度上陷入了杂文的窠臼。

这样的看法并无不可,却仍隔靴搔痒。《故事新编》躲在《呐喊》和《彷徨》的影子里--这两个文集的题目就是一种彪炳于世的显性文化姿态;而《新编》让我们看到的却是那个躲在s会馆钞古碑的鲁迅,一个与古人遇合胜过跟今人交流的鲁迅,一个在线装古籍和现代启蒙之间努力挣扎的鲁迅,《新编》在“没有将古人写得更死”的同时还是最大程度地眷恋着那个已然失落的世界,鲁迅在文化急遽震荡时期的微妙心态也于焉浮现。所以,虽然鲁迅早就想让这类故事“算是一个开始,也就是一个收潮,可毕竟没有结束,还共写了八篇单独成集出版。《故事新编》正堪成为“呐喊”和“彷徨”之文化主将内心深处幽曲之所的解读文本。

本着这样的视角,我们首先来看《铸剑》的故事处理。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鲁迅以白话写文言,把很短的篇幅敷衍成长长的故事,晋人志怪原本的古朴诡谲已经消失,简单的复仇原型中充满对人物个性的阐释和叙事本身的张力。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业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小说主人公眉间尺的母亲之口-交待的:

“大欢喜的光采,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

……

“‘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决不能洗掉命运。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的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这是雄剑。’他说。‘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去。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颈子上,给我报仇!’”

这是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如此安排已不仅仅是叙事技法方面的问题了,鲁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和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列异传》和《搜神记》没有这么明确的目的,因为神迹在其中是不证自明的;而《铸剑》中的父亲则是鲁迅亲手发明的神话,是附魅传统经过现代理性反思破灭之后新的(旧的?)梦想,神话的时代毕竟已经过去了:

“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去了光辉,惟有青光充塞宇内。那剑便溶在这青光中,看去好像一无所有。”

鲁迅也只能说“看去好像一无所有”。他笔下的英雄人格在现代题材里几乎没有出现过,涓生、吕纬甫、魏连殳都是失败的知识分子、文化精英,带着绝望的气息,更遑论闰土和阿Q这些农民们;英雄只在古书里,是(故事“新”编的主人公)眉间尺(我们毋宁将他看作是“现在时”的)的父亲;照理说,鲁迅从新文化运动开始,就应该是最有资格和最坚定具备审父意识的人,但是鲁迅实在不能够坚定。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

《铸剑》的读书笔记 篇4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是《故事新编》中的一篇。鲁迅以白话写文言,用新编的手法把原本仅仅几百字的文言文,加入自己的看法,自己的想象,使文章变得更加生动更加有感染力。

古文中的楚王命名铸剑师干将为之铸宝剑,剑成,不仅不赏,反将干将杀头,何等暴虐残忍。干将的遗腹子赤鼻果然在“客”帮助下,用父亲遗下的雄剑和自己的头颅杀死了楚王。

全文有几个主要人物,在鲁迅的《铸剑》中将铸剑师的儿子“赤鼻”改成了“眉间尺”。眉尺间是一个刚满16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文章最开始眉尺间胆小得害怕老鼠,杀死一只老鼠都会为之神伤。后来知道父亲的事,经过母亲的教育刚强起来并终于完成报仇大业,他的性格有一个发展、升华的过程。将“客”改成了“黑色的人宴之敖者”,他舍己为人,行侠仗义,是一名光辉的古代侠士的形象,帮助眉尺间报了杀父之仇。将“楚王”改成了“王”,具有了更大的适应性,也有了血肉生动的性格:暴戾、荒_、昏庸。文章还增添了“干瘪脸少年”、众多妃子、王后、太监、老臣、武士、侏儒等次要人物。这些都有使文章高潮迭起,情节更加惊心动魄,文章结构更加完整。

故事的最后眉尺间杀死了王,成功报了杀父之仇,这看似是一个喜剧,但是我却从这个喜剧里面读出了无限的悲剧。

自古都说:冤冤相报何时了。眉尺间是一个还没有长大的16岁的孩子,性格怯懦胆小,但是他的母亲却在他刚满16岁的时候告诉他有关父亲死亡的消息,要他拿着父亲铸的剑杀了王!这是何等的可笑,一个16岁的毛孩子,却要他独身一人杀了拥有众多护卫的王!这本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于是,为了报仇,眉尺间割掉了自己的脑袋,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而黑衣人,我觉得他不仅是在为别人复仇,也是在为他自己复仇。,“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给你报仇!”“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我的魂灵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厌恶了我自己。”当黑衣人看到金鼎中,眉间尺的头不敌王的头时,便毅然砍下了自己的头,来帮助眉间尺,“待到知道了王确已断气,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为了帮助眉尺间这个毫无复仇能力的孩子复仇,黑衣人也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眉尺间、黑衣人的死都让我心惊,二人就像疯狂的复仇者,复仇的因子深入了他们的骨髓,为了复仇他们先砍掉自己的脑袋,先杀了自己,为了复仇,他们可以干出任何事!在复仇的同时,他们也杀了自己的命!

冤冤相报何时了?母亲替死去的丈夫报了仇,但同时也失去了自己的儿子!这样的复仇意义何在?黑衣人杀死了昏庸的君主,但是他也失去了看见下一个明君的机会,这样的复仇意义何在?

生命的意义绝不在于苟活着,但我们仍然应该用犀利的眼光,将复仇在这种现实下必然失败和无意义揭示出来,这种牺牲自己去复仇的方式是绝不正确的!失去了至亲,虽然心痛,但仍要正视现实,而非绝望地反抗。

《铸剑》的读书笔记 篇5

前几天,我在鲁迅先生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读到了《铸剑》这篇文章。这是鲁迅先生改写的一篇别有深意的文章。

《铸剑》从主人公眉间尺的优柔寡断开始,用他不知杀不杀老鼠的事例体现了他的这个特点。紧接着,描写了眉间尺得知父亲被王杀死后的巨大改变。

但是,我觉得这篇文章最大的亮点不是眉间尺的变化,而是王的举动,杀死为自己铸出宝剑的铸剑师,多么“高尚”的情怀!这让我不禁想到了秦始皇陵。秦始皇陵竣工后,第一批因它而丧命的人,便是这些陵墓的挖掘者。秦始皇为了不让陵墓的秘密传播出去,将那些为他修筑陵墓的人统统杀死以封口。这难道不是荒唐而又残忍之举吗?就算真的害怕他们泄露秘密,你当初只要让他们负责不同的区域不就行了吗?何必非要杀死他们呢?这难道不是毫无理由的杀戮吗?

另外,文中特意描写到了“便按着青剑,总想寻点小错处,杀几个人”。这不正是某些人的象征吗?自己心情不好,却将怒火发泄到别人的身上,从中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自己平时的行为,能学到点什么呢?试想,动不动就把怒气发泄到别人身上,又有什么好处呢?从中我们会失去什么呢?

因此,我们应该学会忍耐和善待他人。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某些“灾祸”的降临!俗话说,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只有刻苦历练,才能迎来成功;只有能忍耐狂风暴雨,才能见到绚丽彩虹;只有刻苦学习,才能迎接美好的未来!所以,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让未来更加灿烂,更加辉煌!

“啪!”呀,我想得太专注了,手没拿稳,书掉在了地上!

《铸剑》的读书笔记 篇6

《铸剑》是鲁迅根据历史故事改编而成于1927年版的短篇小说,讲述名铸剑师干将将、莫邪之子眉间尺为父报仇,与黑衣人合作仗剑除恶的传说。

最初出现时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懵懂又有着一颗慈悲的心。他讨厌那夜里吱吱作响的老鼠,怕它会惊醒熟睡了的母亲,在老鼠死了的时候他却又觉得可怜。如此一个连杀害一只老鼠都不忍心的青年,在得知自己背负着杀父之仇时就走向了替父报仇的路。然而明明是有着这样柔弱的性格的他又怎可能独自报了这仇。当一个黑色人出现在他的眼前说可以帮他报仇可是他得付出他的生命,眉间尺却没有犹豫。大殿之上,沸水之中,三个人头相斗,无疑三人一俱死亡,并于沸水之中无法辨别谁是谁。于是,眉间尺与黑色人一并享受着国王葬礼的殊荣。

眉间尺以复仇的姿态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为他能把杀父之仇报了而喜却也为他把自己的生命也送上了而悲,然而懂得终究他只是一个弱者,一个为复仇而生为复仇而死的弱者。母亲一句“你必须改过”,让他没有了其他选择。哪怕是优柔的性情,亦只可以前往。然而却又正是当初被欺凌的中国中千千万万个弱者中得其中一个。为了惩_除恶,他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将剑交给黑色人。”如此看来他虽是有着优柔的性情却又有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

在复仇之计还无从下手时,眉宇间已被通缉。这已注定,他无法逃脱于其中,无论复仇进不进行到底,亦都无法存活。如此看来,他把这样的重任托付于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也说得上是明智。小说中作者还对眉尺间的父亲的事迹作了大幅的描述,因为如果没有这件事,眉尺间依旧只是一个优柔的少年。而这一仇恨却给他灌以满腔的热血,尽管不能以英雄去称呼他,他也不失有这样的气概。黑色人的出现无疑给这剧情添加了许多的神秘性。在看来,义士是侮辱他,同情亦是倍受污辱的名称。尽管直到结尾也没有给他过多的介绍,他却是给我们留下了惩恶除_的高大形象。一句“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为此,他也不惜付出生命。这似乎是作者用自己激荡的内心所塑造出的人物,表达出作者内心的正义感。当时所处的社会似乎正是国王的化身,随时有可能在背后给正义之士以致命的一击。

当然,许多带着惩恶除_的使命的他们从不因此而畏惧。国王最后与他们一俱于沸水之中死去是他们奋不顾身的结局。在他们看来,死亡并不可怕,为了光明而死亡更是没有畏惧。各大臣妃子想尽各种办法也无法将国王的投从杀他们的人中辨认出来,最后只能是一同在人们的敬仰中离去。细细想来,这样的安排也正是恰到好处。尽管当时盲目的百姓对眉尺间与黑色人甚是憎恨,却又无可奈何。正是表达了作者内心对他们的高度敬仰,把他们放到了让人仰视的高度,同时又无形中把国王放到了让人不屑的位置。历史也正如作者所预示的那样,丑恶的社会终于被_了,社会最终迎来了新面目。

关于双城记读书笔记


以下是我在网络上选取的一篇“双城记读书笔记”的文章。一个人通过读书可以形成自己丰富的精神世界,在认真品味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让人感觉收获不少。 阅读一本书并写读后感,是对文字的深入思考与理解。欢迎本文为大家提供参考!

双城记读书笔记 篇1

看完《双城记》,我突然醒悟,发现原来世上本没有真正的恨与爱,所有的一切都是相对的。正如这部小说的经典开篇:“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所有的事都没有固定的性质,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重要的不是这件事本身怎么样,而是一个人应该用什么样的心态去对待身边的人和事。就像卡顿对于查尔斯,本该是恨的,因为是他使得卡顿失去了拥有露西的机会,是他使得露西眼中再无他人。但卡顿却选择用博大似海的爱来化解这种恨。卡顿如果选择了恨,岂不是要恨很多人,要恨一生、恨一世?卡顿是聪明的,所以他没有选择恨,而是将恨升华成了一种最最伟大的爱。即使他死了,即使他不能再亲眼看到露西的幸福,相信他也能在天堂感受到爱人的笑,感受到爱人的快乐。卡顿会活在每个人的心中,不止是露西、查尔斯,还有更多的读者。他的精神会永存,他会得到永生!

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我感受到的却是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这种爱纯得像冰、热得像火,是人性中最美好的、最悲壮的行为,是一种理想化的美。它可以默默的悄无声息,也可以爆发出无限的力量和勇气。为了情人的幸福牺牲自己的生命,哪怕这种牺牲是因为拯救自己的情敌。这样的故事不可思议,也超出了一般人的承受能力。但它传递给我们的却是作者对于人性、对于爱情思考。

总之,《双城记》带给了我们太多的思考和感悟。关于爱,关于恨,关于复仇,也关于重生。当小说最后卡顿看到希望的时候,我仿佛也从整部书有些阴郁的情绪中看到了点点星光。所以,卡顿的存在不仅仅是作者对爱的渲染,更寄予了狄更斯对未来的信心。不错,当人与人之间没有了恨,当所有的恨都升华为爱的时候,没有复仇,没有血腥,只有那幸福的欢笑,灿烂的阳光,有这份人世间最崇高、最永恒、永不退色的爱,那么难得,那么美好,也必将永存!

双城记读书笔记 篇2

机缘巧合参加了一个促进我多看书的活动,可以说是三生有幸了。

第一本书是想看很久都耽误下来的《双城记》,狄更斯的书一开始并不是我热衷的类型,总感觉故事铺垫太长,一本书说的故事其实寥寥落落。

这本书的作者狄更斯他18出生于英国朴茨亚斯,是海军职员约翰·狄更斯和伊丽莎白·巴洛所生的第二个儿子。

书中写了可怜的马内特医生在被贵族以“莫须有”的罪名关在巴士底监狱十九年后,他的女儿将他搬到英国居住。在法庭上父女认识了法国贵族达雷和潦倒师爷卡顿。后来,露西和卡顿结了婚,过了十年幸福生活。

法国大革命爆发之后,格雷为了营救无辜的仆人赶到法国给他辩护,却因为他曾是法国贵族而被拘捕了。而卡顿为实践他对露西的承诺,利用他跟达雷相貌相似这点,在达雷被处刑前用自己跟他掉包,代替他上断头台。

小说通过典型事例高度概括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夕法、英两国的社会状况,一方面是骄奢淫逸的统治阶级的残暴,一方面使广大劳动人民在封建贵族的剥削、压迫下过着极其悲惨的生活,从而深刻地揭示了革命是不可避免的。

双城记读书笔记 篇3

读本科时,在朋友推荐下读过一本叫做《浮生六记》的书,是一个自传性质的散文作品,时隔几年仍令我印象深刻。作者是清朝乾隆时期的人,名叫沈复,字三白,是个不红不紫的画师。本书真实记录了沈复平凡而又艰难的一生,以及生活中令人难忘的片段。全书共分为六个篇章,包含了《闺房记乐》《闲情记趣》《坎坷记愁》《浪游记快》四篇文章。另外两篇《中山记历》《养生记道》据说是后人仿写。《浮生六记》中尤其第一篇章《闺房记乐》用深情的笔墨,描写了聪明绝顶而又非常不幸的妻子——芸娘。因为这个可爱而又可怜的女人才使《浮生六记》让世人记住,才得以让它永远散发出了人生智慧的无穷芬芳!

可能是年龄渐长的缘故,同一本书,同样的我,不同的时段,不同的年龄,不同经历过后不一样的心境又读出了不一样的味道,五年前读此书,似懂非懂,然后又找了其白话本看了一遍才透彻明了,对其中描写童趣的部分那时记忆深刻,写得活灵活现,妙趣横生,童心幼稚可爱的举动,读后觉得相当有趣,有些场景仿佛自己也曾经如作者一样玩过一样,身临其境,对其后的游山玩水一略而过,如今也忘光了;五年后的现在又重温此书,居然最最喜欢的是第一篇章《闺房记趣》,以《诗经》为模,第一篇章也列闺房趣事为首写开篇,本篇讲与他自己的表姐结为夫妻,可是古代传统封建的父母却对这对恩爱夫妻的行为看不惯,对这儿媳也颇有微词,夫妻俩虽伉俪情深,最后终被赶出家门。两人生活举步维艰,甚至经常要到朋友家借宿,但能够苦中作乐,生活过的很有情趣。可惜后来妻子生病早死,沈复很悲伤,十分怀念妻子,觉得要把这段感情和记忆流传后世,便写了这本书。它是中国古代散文中一颗璀璨的明珠,然而它却被埋没百年之久。直到“五四”新文化运动,它的光彩才第一次展现于世人眼前。林语堂、俞平伯等新文学家都极为赞誉这部作品。林语堂曾经说过“芸,是中国文学和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可爱的女人。”他当初把《浮生六记》翻译成英文,也曾说“应该叫世界知道,一方面以流传她的芳名,又一方面,因为我在这两小无猜的夫妇简朴生活中,看她们追求美丽,看她们穷困潦倒,遭到不如意的折磨,受奸佞小人的欺负,同时一意追求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清福……” 我深深的被文中聪慧,娴淑,勤劳而又不失情趣,热爱生活的芸娘所打动,也为很多沈复与芸娘间的夫妻生活小片段流露出来的伉俪情深所感动,因此现在的芳邻二八的我最喜爱的还是第一篇章《闺房记趣》。

文中插花摆设的花艺技巧可看出芸娘不落俗套的生活品味,很有自己的眼光和见地;文中芸娘用六个小碟,五围一碟合为一梅花状供陈用不同颜色的小菜待客,可见她蕙质兰心的灵巧创意;文中与其夫君关于“腐乳与卤瓜”和“茉莉与佛手”小品对话故事,也让人见识了芸娘的聪明机智过人的头脑;文中她的“秋侵人影瘦,霜染菊花肥”的词句,以及对唐诗宋词李白杜甫诗型的精辟分析和见解,可见她又不失才气;她对婆家尊老敬爱幼,谦和有礼的美好品德也无一不在书中时有体现,这也是我们现代诸多女子身上缺少的隐忍品格;喜爱《闺房记乐》爱的精华所在就是芸娘一身的智慧,芸娘的一身是短暂的,但回忆绝对是绵长的,这也是我读此书能深受感染的部分,乡间的做菜种花,男耕女织,怡情小钓,逢时休闲,踏青郊游等等这些情调和记事,都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女子不能抵抗的所向往美好浪漫生活;芸娘是可怜的,深受封建礼教的束缚,幼年丧父,辛苦劳作养母供弟维持一个家,青年丧弟失母;出嫁从夫,公婆的苛刻保守固执,导致其夫妻沦落离家,颠沛流离,家徒四壁,甚至有过身无文银的地步;但芸娘也是幸福的,能够在最适当的时机遇到自己情透意合的人,并嫁给了这个志趣相投,情深义重的不离不弃的痴情男人,即使死也是合目于自己深爱人怀中,他们携手走过的几十载岁月终其一生让沈复无法忘怀,这也是令人所羡慕的.在这个复复杂杂,纷纷扰扰的乱花渐欲迷人眼的社会要想遇到这么一个人,有过这样一段情是何其之难,“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关于西游记读书笔记


读书,可以使人具有抵抗孤独的能力。这里所说的孤独并不是我们平时理解的孤独,看了作品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世事变化无常。一本好的图书,我们应该要弄清论点,并将其写在读后感中,写作品读后感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幼儿教师教育网为您特意收集整理了《西游记读书笔记》,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西游记读书笔记(篇1)

千百年来,人们向往天上,向往神仙,以为各种丑恶现象只存在于地上,而天上一定是无比美好的,其实完全不是那回事!天上照样有不公,天上照样有丑恶。君不见在天庭很风光的、往来酬酢的、笙歌美酒的,不就是那一群有头有脸有身份有地位的大人物吗?普通小仙不就是只有粗茶淡饭、兢兢业业、脚踏实地、挨熊受气的份吗?君不见天蓬元帅不是仗势觊觎嫦娥、屡次调戏嫦娥吗?如来座前的两个侍者阿难、伽叶不是因为唐僧等人没送礼而给了他们无字经书吗?当唐僧等人回转索要真经时,阿难、伽叶不是明白地索贿吗?(为了办成事,唐僧还是极不情愿地把珍贵的紫金钵盂给了他们)天上尚且如此,世界上哪里有净土?!

西游记阅读体会5

纵观《西游记》,众多妖魔鬼怪在“下界”兴风作浪、危害百姓,追根shuo源,根子在上头。这些妖怪都有来头,都是上面大神仙身边的人物,有的是童子,有的是座骑,等等。他们仗着靠山硬,有恃无恐,一下来就为所欲为。一旦查清根源要问责的时候,大神仙总是用一句“因为我的疏忽”就搪塞过去。(说是“疏忽”,鬼知道是不是故意放纵呢?)当悟空要一棒打死时,大神仙又亲自跑下来说情,说是要带回去“严加管教”,就这样,这些作孽无数的妖怪逃脱了应有的惩罚。而被孙悟空大棒打死的,都是“上面没人“的妖怪。(当然他们也该死)

西游记读书笔记(篇2)

《西游记》的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他所写的人物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但是我印象最深的便是聪明机智的孙悟空。《西游记》也是中国文化历史长河中一颗璀璨的明珠。每当读起它,我的心里就很快乐,很充实。

特别是“大闹天宫”,非常有意思!孙悟空取得金箍棒、当了美猴王,自封为“齐天大圣”。太上老君请孙悟空上天做弼马温。当孙悟空知道弼马温是当马夫时,气得打坏了马院、捣毁了云霄宝殿,打伤了天兵天将,玉帝只好求如来佛祖前来相助……如来佛祖用高大的五行山压住了野性十足的孙悟空,又用封条加固,使孙悟空寸步难移、插翅难逃。这集“大闹天宫”好看吧!告诉你下面还有更精彩呢!

在取经的路上,孙悟空用自己的聪明机智和一身本领保护了师父。但有时候,孙悟空也会与师父有点小摩擦。可我认为这些事归根结底都是唐僧的错。一次,孙悟空把一群强盗杀死了,唐僧就要孙悟空走,孙悟空自己回了花果山。等唐僧明白了之后,还是让猪八戒把悟空请了回来。经过重重考验,师徒俩的关系越来越融洽了。

有一集“猴王保唐僧”也不错哦!孙悟空一直被压在五行山底下,五百年后,唐僧西天取经,途经五行山脚下,听到孙悟空叫:“师傅,师傅!”心肠很软的他揭去符咒,才救下孙悟空,经观世音菩萨点拨,悟空拜唐僧为师,唐僧收了他为第一个徒弟,取名为“行者”。就这样,孙悟空保唐僧西去取经。取经路上,孙悟空降妖除怪,功劳很大,然而却好几次被师傅唐僧误解了、驱赶走了。最终,师徒四人到达西天的雷音寺,才取得真经。

还有一集比较搞笑,叫“夺宝莲花洞”,师徒四人来到莲花洞。悟空叫八戒去看看有没有妖怪,结果懒惰的八戒却睡着了,焦急万分的悟空就变成一只小鸟把他啄醒,八戒只好再次寻妖,结果这次真的遇见妖怪,吓得惊慌失措,但还是鼓起勇气与妖魔斗争,可是仍敌不过,被妖魔抓走了。最后还是孙悟空帮了忙,救出了八戒,取得莲花洞中的宝贝。

当然,经典的故事除了“孙悟空大闹天宫”、“猴王保唐僧”、“夺宝莲花洞”外,还有“高老庄收八戒”、“八戒大战流沙河”、“三打白骨精”、“真假美猴王”、“盘丝洞”、“火焰山”“天竺国”等等。每个故事都很生动。故事中的四个主要人物,像唐僧、沙僧、猪八戒、孙悟空,我都很喜欢,但是,最喜欢的还是机智坚强、勇敢可爱的孙悟空。

《西游记》告诉我们:为了追求寻找甚至实现一个目标,为了完成一项伟大的事业,必然会遇上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困难或挫折,我们一定得顽强地战胜这些困难和挫折。你看不是吗,师徒四人在去西天取经的路上,历经十四年寒暑,九九八十一磨难,与各路妖魔鬼怪进行搏斗,最后才到达西天,取回真经的呀!

西游记读书笔记(篇3)

中国有四本书非常有名,它们是四大名着:《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还有《西游记》。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作者是罗贯中,是一部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讲述的是唐僧和孙悟空、猪八戒,沙僧经过、九九八十一难西天取经的故事。

在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大师兄孙悟空。他原来是一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他是一个天真烂漫、调皮任性的无拘无束的野猴。他夺走老龙王的镇海之宝定海神针;游乐地府撕碎生死簿;大闹天宫,偷吃仙桃仙丹,不把玉皇大帝放在眼里,还自封齐天大圣。用他的七十二变大闹天宫,惹怒了如来佛祖,便被佛祖压在五指山下,唐僧救了他,他便跟着唐僧西天取经。为了师傅的安危奋不顾身的他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他对付这些人从来都不手软,尽管许多时候并不被唐僧所理解,他仍是义无返顾地将他们扫除。哪怕事后又被各路神仙将妖魔领了回去,甚至招致唐僧狠心驱逐,除害护航之心全不曾改。

其次是二师兄猪八戒。他贪财好色,有着一身毛病,好吃懒惰,爱占小便宜,怕困难,总是退缩,还特别爱吃,每次孙悟空叫他去找食物,他总是打着找食物牌子,却总是在半路睡觉,或者是找到了食物在回来的路上也吃得一干二净了。它相对来说小脑筋比较多,我很清晰记得有一集,某条河流结了冰,但这样马就不容易前行了,当大家都在困扰之时,猪八戒立即就说可以给马蹄裹上布,增加摩擦力。虽然他很贪吃,但是也非常护主,丝毫不比孙悟空差,一旦唐僧有危险也会那把九齿钉钯奋不顾身的去救他。

然后是三师弟沙悟净。他心地善良、安于天命,他的本领更比悟空,八戒是弱一些。他淳朴憨厚,忠心耿耿,总是挑着行李默默跟在身后,任劳任怨,憨厚和淳朴的形象生动的展现出来。

最后是师傅唐僧。他胸怀天下,惠及黎民百姓,善良闵诚的苦行僧,不辞劳苦,不畏艰险,为了求取真经而不惜远行,而且他心思缜密,能注意到事物的细节,自我要求严格,坚持原则,规范严谨,善于发现问题,低调不张扬,遵守时间。

就是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

西游记读书笔记(篇4)

《西游记》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也是最为优秀的神话小说,深受人们喜爱。我已经第三次看这本书了,每一次看心里都有不同感触。

第一次看时,我被里面人物形象所吸引。第二次看时,我被里面故事情节所吸引。这一次是我第三次看这本书,我发现自己已能从中悟出一些道理来,比如遇到困难不要退缩,坚持就是胜利,团结就是力量等,但对我感触最深的还是觉得人要学会感恩。不是吗?书中唐僧感激唐王李世民的知遇之恩,所以当唐王李世民问谁肯上西天拜佛求经之时,唐僧立马挺身而出,在佛前发誓:不到西天誓不罢休,然后毫不犹豫地踏上西去取经路。孙悟空大闹天宫被如来关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后唐僧爬上五行山救出了孙悟空,孙悟空十分感恩,后来就死心塌地地追随唐僧西天取经。即使唐僧多次赶他走,即使前面是刀山火海,他对唐僧都不弃不离,帮助唐僧转危为安……正是感恩才完成了取经之路。当然书中也有忘恩遭到惩罚的例子:取经途中,老龟驼着唐僧四徒连人带马通过无法越过的通天河时,仅仅希望唐僧他们帮问如来一下年寿之事,但唐僧师徒一心取经,不知感恩,把这事给忘了,结果回来途中再渡通天河时,老龟知道后发火将经书扔到了河里……这就是忘恩负义受到的惩罚。

《西游记》中这些故事深深感动着我,以前爸爸对我严厉些,妈妈对我唠叨些,我都不耐烦甚至反感,但今天的我从《西游记》中深受启发,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甚至白龙马他们都能学会感恩,我们这些祖国的花朵为什么不能呢?如果我们都有一颗感恩的心,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主动关心别人、帮助别人,相信我们也一定会拥有一个美好、成功的未来!心存感恩,快乐成长!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西游记读书笔记(篇5)

在寒假,我看了吴承恩的《西游记》,它使我深受感触。

书中主要人物有: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其中,我最喜欢孙悟空了,因为他从不放弃。在唐僧路经火焰山的时候,孙悟空三次向牛魔王和铁扇公主借扇子,最后于天兵天将一起才借来了扇子。孙悟空有无穷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并且神通广大,精通七十二般变化,能上天入地,可以说是无所不能。一路上,他忠心耿耿护送唐僧西天取经,不辞辛苦,用金箍棒降服了一个个妖魔鬼怪,功劳可真大!虽然他也有缺点,他居功自傲,动不动就夸耀自己。但他仍旧是我心目中的英雄。从他身上我要学习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从孙悟空的故事中,我也回想到了自己。在我五岁的时候,流行玩赛车,我就叫外婆给我买了一辆赛车,它是散着装的,那时没有被组合好的赛车。我一有空闲时间就来拼它,最后发现不好拼,那张图纸第五部分我看不懂,问爸爸妈妈,爸爸妈妈也不知道,就放弃了。现在连其中的一个小零件都找不到了。八岁的时候,我养了一缸海绵宝宝,放在水缸中,越长越大。前两天我还给它们天天换水,后来就感觉太麻烦了,就没有给它们换水,结果,海绵宝宝把水给吸干后,就开始干裂了,后来越来越小。最后只好扔了。与孙悟空比起来,我真是羞愧万分。

说到孙悟空,大家都会想到猪八戒吧!他虽然迷恋女色,好吃懒惰。但是。他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比如说,他憨厚老实,在孙悟空一个人不能战胜妖魔鬼怪的时候,他总会不顾一切的与孙悟空并肩作战。有时,孙悟空耍他,他也毫不知情,虽然力不从心,但是,他也会挺身而出。举起耙子,杀向妖魔。

还有唐僧和沙和尚。唐僧的一生向佛,一旦下了一个目标,就不顾一切的完成它,但是他也有一个缺点,就是肉眼凡胎,不识妖邪。沙和尚很少讲话,也很憨厚老实。师父叫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没有自己的主张。

读完西游记后,给我最大的启发是坚持不懈,只有坚持才能化可能为现实,我一定要改变自己半途而废的性格,多学习唐僧师徒的坚持不懈。

关于西厢记读书笔记


读的书越多,人才会越通透,读完作品,我的胸怀变得更加宽广。要怎样才能写好读后感呢?这是一篇非常有价值的“西厢记读书笔记”网络文章推荐给大家。

西厢记读书笔记 篇1

王实甫的杂剧《西厢记》,是我国古代的爱情戏中成就最高、影响最大的戏曲作品之一,第四本第三折的一首《正宫端正好》:“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都是离人泪。”颠倒了多少风流文人!一句“愿天下的有情人都成就了眷属”,道出了多少痴男怨女的心声!王实甫的《西厢记》虽然是在《董解元西厢记》的基础上编写的,但它的根本基础是唐代诗人元稹(元微之)的《会真记》。据说王实甫写至第四本第三折“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的千古名句时,已是力竭心枯,呕血而死。

大凡读过西厢记的人都觉得这部剧作的语言文字很美,让人有一种感觉,就好像走进神奇璀璨,异彩纷呈的艺术境界。作者用着如珠似玉的语言不着痕迹地将环境,人物,感情融为一体,浑然天成。

剧中有雄浑豪放的曲词:“{油葫芦}九曲风涛何处显?……这河带齐梁分燕晋隘幽燕。雪浪拍长空,天际秋云卷;竹索揽浮桥,水上苍龙偃;洞悉愧九州,南北串百川。归舟紧不紧如何见?却便似弯剑乍离弦。”

这里把九曲黄河写得何等气势磅礴,一泻千里。

当然也有绮丽婉转的小词:“{中吕}{粉蝶儿}风静帘闲,透纱窗麝兰香散,启朱扉摇响双环。绎台高,金荷小,银镇尤灿。比及将暖帐轻弹,先接起这梅红罗软帘偷看。”

“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隔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

这里洋溢着美好幽深的诗一般的气氛。读来余香萦绕。

而在剧中情节有悲苦性质的场面里,作者的描写依然笼罩着诗般的气氛。比如第四本第三折“长亭送别”:“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其语言是借助古典诗词描写离愁别绪的特有表现手法来加以渲染的,是以那种诗意的浅浅哀愁和无奈的色调来表现主人公离别时的悲苦的。

“文辞华丽”是《西厢记》语言艺术的特色,这种语言特色更表现在该作品语言的文采性。西厢记可谓是吸收了唐诗宋词的精美语言,这些绝妙好词在剧中俯拾皆是,真是美不胜收。

西厢记读书笔记 篇2

《西厢记》说的是“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样一个又俗又滥的故事:张生与崔莺莺一见钟情,而崔母出于家族利益和封建礼法的考虑百般阻挠,最后,在红娘的帮助下,经过一系列斗争,崔张终成眷属。作品表达了男女青年追求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的愿望,显示出一种所谓反封建的主题。

《西厢记》写出了张生的钟情之美、莺莺的深情之美、红娘的热情之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人活着不只是一种物质的存在,而是一种精神的存在,精神的美在于率性纵情,而任何破坏这种美的势力必然是丑恶的。《西厢记》写出了这种美与丑的较量,写出了人性的被束缚和被压抑,更写出了人性终于冲破束缚如惊雷如春笋自由伸张的勃勃生机。

我们来看看《西厢记》中“长亭送别”一场。

“却告了相思回避,破题儿又早别离”的崔莺莺内心十分痛苦,历经苦心刚刚获得的爱情又将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听得道一声‘去也’,松了金钏;遥望见十里长亭,减了玉肌:此恨谁知?”这是一种什么“恨”呢?在莺莺看来,有情人朝夕相处,耳鬓厮磨,举案齐眉,卿卿我我,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总之,“但得一个并蒂莲”,比什么都重要,所以她反复叮嘱张生,“此一行得官不得官,即便回来”,休要说什么“金榜无名誓不归”!这是对爱情和幸福的热烈渴望和执著追求,这种追求突破了封建陈腐观念和传统道德的束缚,是对“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信条的颠覆,表现出一种叛逆精神。

崔莺莺还有一层忧虑:张生一旦高中,会不会另攀高枝?“你休忧文齐福不齐,我只怕你停妻再娶妻。”所以郑重嘱咐张生:“此一节君须记,若见了那异乡花草,再休似此处栖迟。”莺莺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在那个时代,富易交,贵易妻不但是常事,甚至“始乱终弃”的流氓行为还被认为是“善补过”。在莺莺看来,自己对张生的深情不应该被辜负和背弃,而要得到对等的回报,这实际上是一种捍卫人格尊严和要求平等的思想,这也是对传统的不满和抗争,代表了当时广大妇女的心声。

王实甫笔下的张生和崔莺莺冲破封建礼法的束缚,不顾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鄙弃名教纲常和利禄功名,听从自己内心的召唤,纵任性情自由奔放,勇敢地爱起来了。他们从佛殿相遇、一见钟情,到月下吟诗、互通款曲,发展到传书递简、跳墙赴约,直至西厢幽会、两情缱绻,最后长亭送别、海誓山盟,这一系列情真意切、大胆热烈的行为,不知使多少卫道士咬牙切齿、胆战心惊,也不知使多少在封建婚姻制度压迫下的青年男女为之击节,为之陶醉,为之神魂飞越。即使在今天,《西厢记》仍然让人心领神会、激动不已,让人认识到人性的美好和自由的可贵,认识到束缚心灵、摧残人性的势力是多么的可鄙和可憎,认识到幸福可以,应该和必须去争取——丢弃各种陈腐的观念,摆脱各种心灵的枷锁,为人性的解放和生命的尊严而斗争!

《西厢记》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名著,有人将它与《红楼梦》并提。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写这篇读后感前无法下笔并不是感觉不足以动心动情,亦或是不够深刻,而是感觉满满的,那么的贴切那么唯美,只有去感知无法将它语言话,尽管如此我任然想把这心中诸多感触付之笔杆,一吐为快。

故事曲折,情趣动人,描写细腻的《西厢记》真乃爱情的美学宣言,何谓爱情的美学宣言呢?在王实甫的笔下,莺莺和张生公然战胜了封建礼教,维护了他们至纯至洁的爱情,重在公然上,这就是宣言。

“不到一顿饭的工夫,江十六出聚以看完,自觉辞藻警人,余香满口,虽看完了书,却只管出神,心内还默默的记诵”。这是《红楼梦》二十三回中黛玉对《西厢记》的赞词,其实也就是曹雪芹的赞词。

“永老无别离,万古常玩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这是《西厢记》里一句流传千古的名句,是几百年来无数代人心中吟唱的美好爱情生活,它洞穿亘古而发出无穷的魅力和奇峭,连西湖的月老祠,也忘不了将这句词题为对联---——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是前生注定事莫错过姻缘。美好的爱情是我们所追求的,所以当生活略显枯燥时,我们不妨试着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一层净化,翻开《西厢记》,用心去感受一下那种坎坷的爱情,那种甜蜜的聚合,还有那里面美得让人心醉的辞藻。

细细品味《西厢记》,我们不难发现,张生与崔莺莺的相识只是一种纯粹的一见钟情,张生恋上莺莺,仅仅是因为她的美貌和温柔,而莺莺喜欢上张生,也仅仅是因为张生的才气和气质。然而,在我们现在的日常生活中,在我们的生活经验里,“一见钟情”往往是外貌特征或者气质上偶然迎合心理需求所产生的,那是一种人类生理的荷尔蒙冲动,而冲动又总是短暂的,短暂的冲动犹如冰天雪地里的一滴水,过不了多久它就会自动冷却和结冰。丘比特的神箭、月老的红线、天意神谕···在我眼里,一见钟情的神话抑或只是浪漫的幻象,生活里的故弄玄虚。它经不起天长地久的考验。

人们常说《西厢记》是喜剧,吾深感如此。张生看似有愚钝笨拙,但其实质无非是追求自身的真爱,所表所露都是自然真诚的,于生活中不易寻觅而已即不常见的更难拥有,遂讥之天真,实则笑己矣。

读书是一种心灵的享受,不同的人去读会有不同的想法,当夕阳西下,不免有一丝哀愁,于是也就想到了张生与崔莺莺可能不完美的婚后生活,同时也奉上了我自己的一些理由,不管有理与否,这些都是我自己过完一天读书生活后最深的心得,生活照常要过,如果有情人能终成眷属,那也何尝不是一见美满的事情!

内容感想:

中国的元曲与欧洲的歌剧,非洲班图人的皮鼓舞以及波尼里西亚的巫舞祭不同,是糅合了中国和西域的文学作品,既是歌,更是一个从散文,传纪体过渡到小说的中转站。内容严谨详尽,远比欧洲的歌剧如《罗密欧与茱丽叶》,《戒指王》,《十二夜》,《歌剧魅影》来得精细。可知真正的元曲,可以长到数天才能演完,亦可以短至区区一个时辰就结束。元曲兼有细致工笔,亦有言简意深的特徵。而西厢记亦是如此!对於张生与崔莺莺的相知相惜相恋相爱并没有花太多笔墨,但又达到传神的效果。而在两人的感情以至其相恋艰难的情节以及对自由恋爱的诉求却用不少笔墨所述。这亦是元曲比上述三者更能吸引我的原因!音乐的引入,广义的「说唱」的引入,弥补了语言的局限性给戏剧造成的损失。《西厢记》中「说」与「唱」交叉出现,交相呼应,堪称「说唱」在戏剧中应用的典范:

[寄生草]兰麝香仍在,佩环声渐远。东风摇曳垂杨线,游丝牵惹桃花片,珠帘掩映芙蓉面。你道是河中开府相公家,我道是南海水月观音现。

「十年不识君王面,始信婵娟解误人。」小生便不往京师去应举也罢。[觑聪云]敢烦和尚对长老说知,有僧房借半间,早晚温习经史,胜如旅邸内冗杂,房金依例拜纳,小生明日自来也。

[赚煞]饿眼望将穿馋口涎空咽,空著我透骨髓相思病染,怎当他临去秋波那一转!休道是小生,便是铁石人也意惹情牵。近庭轩,花柳争妍,日午当庭塔影圆。春光在眼前,争奈玉人不见,将一座梵王宫疑是武陵源。[并下]

这是第一本第一折结尾处的场景。见到崔莺莺第一面后便魂不守舍的张君瑞当即作出了放弃赴京赶考的决定,请求在寺中住下,从而有了以后的故事。这一幕中,「说」的部分承担了情节的发展,修辞朴实而精练;「唱」的部分渲染了人物的复杂情感,用词夸张,生动。[寄生草]中渐渐远去的香气和佩环声构造了一个粉红色的背景,观音之比从侧面烘托了莺莺的美貌,跟传达了张生的爱慕,[赚煞]中以铁石人作夸张,大好春光为反衬,更突显了张生心中的不安与期待。夸张的用词辅以音乐,将张生的心态勾勒得惟妙惟肖。

西厢记读书笔记 篇3

王实甫(约1260-1336年),名德信,大都(今北京市)人,祖籍河北省保定市定兴(今定兴县)。元代著名杂剧作家。

杂剧《西厢记》的作者。天一阁本《录鬼簿》称他名德信。河北定兴人。诸本《录鬼簿》都列入“前辈已死名公才人”,可能由金入元。据元周德清《中原音韵·序》,可知王实甫于泰定元年(1324年)前已去世。明贾仲明增补《录鬼簿》,有《凌波仙》词吊王实甫:“风月营密匝匝列旌旗,莺花寨明颩排剑戟,翠红乡雄赳赳施谋智。作词章风韵美,士林中等辈伏低。新杂剧,旧传奇,《西厢记》天下夺魁。”“风月营”、“莺花寨”、“翠红乡”,都代指元代官妓聚居的教坊、行院或上演杂剧的勾栏。显然,王实甫是熟悉这些官妓生活的,因此擅长于写“儿女风情”一类的戏。明陈所闻《北宫词纪》收《商调集贤宾·退隐》套曲,署为王实甫作,其中有“百年期六分甘到手,数支干周遍又从头”,可知其六十岁时已退隐不仕。但曲中又有“红尘黄阁昔年羞”、“高抄起经纶大手”,则其又曾在京城任高官,似与杂剧作家王实甫并非一人。

《北宫词纪》所收署名王实甫的散曲《商调·集贤宾》、《退隐》中写道:“想着那红尘黄阁昔年羞,到如今白发青衫此地游”,“人事远,老怀幽,志难酬,知机的王粲;梦无凭,见景的庄周”,“怕狼虎恶图谋,遇事休开口,逢人只点头,见香饵莫吞钩,高抄起经纶大手”,可知王实甫早年曾经为官,宦途不无坎坷,晚年退隐。曲中又有“且喜的身登中寿”,“百年期六分甘到手”,可以推断他至少活到60岁。这首散曲又见于《雍熙乐府》,未署名。因此,学术对它的作者是谁有不同看法。

《西厢记》五本二十一折的《西厢记》不仅是他的代表作,而且是元代杂剧创作中最优秀的作品之一。《西厢记》结尾处,在中国文学史上第一次正面的表达了“愿普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的美好愿望,表达了反对封建礼教、封建婚姻制度、封建等级制度的进步主张,鼓舞了青年男女为争取爱情自由,婚姻自由而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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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厢记读书笔记 篇4

张生在普救寺相遇相国小姐崔莺莺,一见钟情,而无计亲近。恰遇叛将孙飞虎率兵围寺,要强索莺莺为压寨夫人;张生在崔母亲口许婚下,依靠友人白马将军的帮助,解除了危难。不料崔母却食言赖婚,张生相思成疾。莺莺心爱张生而不愿正面表白;几经波折,在红娘的帮助下,莺莺终于至张生住处私会。崔母觉察迹象,拷问红娘,反被红娘几句话点中要害,勉强答应了婚事,却又以门第为由,令张生立即上京应试。十里长亭送别之后,张生到京考中状元;而郑恒借机编造谎言,说张生已在京另娶,老夫人又一次赖婚,要莺莺嫁于郑恒。后张生赶来,郑恒撞死,崔、张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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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厢记读书笔记 篇5

现如今,青少年对读书已经失去了兴趣,包括我自己也在内,但是唯独有一本小说我至今难忘,使我读过后流连忘返,这本书是余华写的《第七天》,它给了我许多的启发。

那是在许多年前的一个暑假,我读到了这本书。书从一开始就讲了一个死者的所见所闻,发现了许多他活着时不曾知道的事。主人公被他的养父给养大,养父很疼爱他,后来养父去世了,主人公知道了很多事,所以主人公想去寻找养父。在途中主人公遇到了许多不同死法的人,看到了这个世界的不公,很多人全都是惨死的,让我感到十分的悲哀。

余华通过《第七天》这篇小说让我看到了人的亲情,爱情,让我知道了这个世界上每个人之间都互相有爱。其中有一个片段,讲的是曾经为主人公杨飞喂奶的李月珍,看见了许多孩子尸体,但向上面报道,他们却当做医疗垃圾而弃之不理,李月珍又在途中不小心出了车祸去世了,当作者杨飞想起这事后他来到李月珍身边,发现她和那群婴儿在一起,甚是可怜。每每想起这段我都感到十分悲愤,人群的冷漠,社会的淡然全都体现的淋淋尽致。

但是令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主人公杨飞与养父金彪之间的亲情了,金彪名字虽然凶狠,人却温柔和蔼。他是从火车上捡到杨飞的,他和杨飞一起生活,没有让杨飞受过一丁点的苦头。后来杨金彪因疾病住院,杨飞尽心照顾。杨金彪为不拖累杨飞而离家出走,却不曾想杨飞也因寻他时发生意外,来了另一个世界。杨金彪从头到尾都没嫌弃过杨飞,他在婚姻与杨飞之间还是选择了后者,他也没曾想过因为自己,杨飞会这么早来到这个世界,父子俩人都后悔自责,却都又挽回不了。给我留下抑郁和感动交织的情感。

“你这么快就来了。”“我在这里每天都想见到你,可是我不想这么快就见到你。”初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不能理解这句话,现在再看一眼这句话,其中包含的责任与爱是那么的强烈。这句话是第七天杨飞在殡仪馆见到父亲杨金彪后,杨金彪对他说的。此时此刻,我才能读懂其中的蕴意,金彪渴望见到儿子,可他又希望儿子能继续活下去。每每读到这都会使人感到抑郁,并且重新审视亲情的重要性。

《第七天》即使我感动又使我抑郁,正所谓“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蕴含的往往比我们所想象的要多得多,因此我们更应该燃起读书的兴趣。我也希望,能再读到像《第七天》这样让人感慨的好书!

西厢记读书笔记 篇6

人们谈起文学中的经典爱情,就不得不说梁祝、罗密欧与茱莉亚、牡丹亭和西厢记了。而《西厢记》作为反封建礼教的代表,更是被人们津津乐道。

谈起古人的爱情观,今人会不由自主的联想到“古板”“门当户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诚然,封建传统中礼教的力量之大是不容反抗的,我国古代多少痴男怨女的爱情为封建礼教所扼杀,只得饮恨终生含恨而终。但《西厢记》让我们耳目一新,精神一震。张生与崔莺莺相遇,相会,相恋,相爱,一波三折,最终越过那堵封建礼教之墙,步入婚姻的殿堂,有情人终成眷属,让我们现代所谓的“土鳖”看到了癞蛤蟆迟到天鹅肉的熹微之光,不得不说《西厢记》是一部很好的励志书籍。

先来说说张生与崔莺莺的相遇。张生本是西洛人,是礼部尚书之子,父母双亡,家境贫寒。他只身一人赴京城赶考,路过此地,忽然想起他的八拜之交杜确就在蒲关,于是住了下来。听状元店里的小二哥说,这里有座普救寺,是则君皇后香火院,景致很美,三教九流,过者无不瞻仰。一日,小姐与红娘到殿外玩耍,碰巧遇到书生张生。一段美丽的爱情就从游玩开始了。好的爱情都有一个好的开始,悲剧的爱情是猜中了开头没有猜中结尾,张生很幸运,猜中了结尾。当然那傻小子的傻气很令今日我辈的羡慕,现在你敢跟街头一不认识的美女要电话号我不奇怪,你要是敢一直跟着人家不被当做变态那我就要拜你为师了。

再来说说相会到相恋的过程。一天,崔老夫人为亡夫做道场,崔老夫妻人治家很严,道场内外没有一个男子出入,张生傻气又犯了,硬着头皮溜了进去。这时斋供道场都完备好了,夫人和小姐准备进香了。张生想:“小姐是一女子,尚有报父母之心;小生湖海飘零数年,自父母下世之后,并不曾有一陌纸钱相报。”

张生从和尚那知道莺莺小姐每夜都到花园内烧香。夜深人静,月朗风清,僧众都睡着了,张生来到后花园内,偷看小姐烧香。随即吟诗一首:“月色溶溶夜,花阴寂寂春;如何临皓魄,不见月中人?”莺莺也随即和了一首:“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张生夜夜苦读,感动了小姐崔莺莺,她对张生即生爱慕之情。

不得不说古代的女孩太好骗了,一首小诗,夜夜苦读就能让她倾心。当然,这也是由于青年男女间天然的吸引,也是自然的奇妙之处。产生爱慕之后,他们就开始欲拒还迎、羞羞答答的勾搭了。这中间红娘是不二功臣,指望那只有傻劲儿没有计划的张生跟那想越界又过不了自己内心礼教那关的莺莺小姐,我看悬。红娘的敢爱敢恨、直爽率真颇有江湖儿女的风范,这种气质就算是现在的女性也并不是都有。

再然后就是孙新虎想要抢莺莺,张生找自己哥们救了莺莺,老夫人却反悔自己说出去的话。依我的看法,老妇人反悔的很合情理。老夫人说“不管是什么人,只要能杀退贼军,扫荡妖氛,就将小姐许配给他”这句话的时候是有一个前提的——崔莺莺想自杀,老夫人说出这句话是在心理上打消崔莺莺自杀的冲动,事后反悔也不是大错。况且,一个趁火打劫的人跟孙新虎本质上也没多大区别吧。老夫人一反悔,张生就受不了了,大嘴的肉掉了,煮熟的鸭子飞了,这想不通嘛。最难过的是丈母娘那关啊。

这一得一失间,张生就病了。至于病的多重,从他爬墙的姿势来看,估计不轻,莺莺怪他爬墙下流,可见动作不怎么潇洒。不过这个病很值得,张生成功的用憔悴的形容激起了莺莺的同情,“爬墙”成功了!最后连未来的丈母娘也妥协了,只要张生能考个功名,就皆大欢喜了。

张生跟崔莺莺恋爱成功可以说是占得了天时地利人和,天时——碰巧遇到崔莺莺在普救寺上香,地利——寺庙的墙很矮,曲径通幽实在是幽会圣地,人和——红娘牵红线、绑红线的功夫都是一流啊,其中的一点点小插曲都成了张生的垫脚石,孙新虎成全了张生英雄救美,老夫人的阻拦让叛逆期的崔莺莺逆流而上。

现代人总是认为古代人迂腐,都是男女授受不亲、父母之命不可违,男子都是诗书仁义,女子都是深藏闺阁、裹小脚绣鸳鸯。可是我从《西厢记》里却看到了古人对爱的真实渴求,他们认同“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纵有门第之见,父母之命,可仍然去勇敢的跨越过去。其实,残害女子的封建礼教大多是明清时期产生的,我国古风淳朴,不矫揉造作,顺应自然之道,生生不息。孔子曰:诗无邪。那才是我们中华民族最本质的美。

说古人注重门第之见,现在的人又何尝不是?没有房子车子票子谈什么爱情,情比金坚?过时了吧。人们物质的欲望越来越重,爱情反而成了物质的附属品,这不能不说是一件很悲哀的事。

读西厢,我们赞美张生莺莺翻过封建礼教的束缚,那么,我们是不是该减轻对物质金钱的欲望,还爱情本来的淳朴,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的纯真。

这是我读《西厢记》的一些感想,浅浅的谈一些自己对爱情的看法,如有偏激,实在是无心之过。文章最后祝有情人忠臣眷属。

西厢记读书笔记 篇7

关于张生和崔莺莺的爱情故事,可以说广为流传的。可是我却从来没有去想认认真真的看过。这周老师给我们讲《西厢记》,我才从心底里觉得我应该认真的看,而不再是囫囵吞枣的阅读。

剧本塑造了崔莺莺和张生两个形象,他们具有共同的特点:向往爱情,追求幸福。他们互相爱慕,可是他们的地位悬殊:一个是相国之女,处在母亲严厉的家教之下;一个是书生,地位远远不及相国之女,在封建社会里,门当户对是婚姻成功的一个必备条件。所以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注定要通过反抗封建传统观点、反抗封建礼教,并要求两个人能够始终真心相爱,才能够取得胜利。故事就是围绕他们为爱情而反抗封建、以及他们面对重重考验时对爱情是否执著而展开的。

看了《西厢记》之后我觉的这样的爱情史完美无缺的,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有现在难得的一见钟情,有经历各种社会给予的磨难,有来自双方家长的阻扰,他们之间的爱情可谓是越演越切,在我们看来可谓是天作之合。

这个故事的结尾以中国似的大团圆给大众一个交代。而我却不太喜欢这样的结尾,我觉的过于通俗化,所以有时我会去看一些国外的经典电视及作品,我觉得他们的结尾都会留下一些空间让观众自己去细细品味,我觉的这样才让作品更有意义,才会促使人们去回味去发表自己的见解。就我个人而言我不太喜欢大团圆的结局或直接不用想就可以猜到的结尾,所以我不怎么喜欢看韩剧结尾不是女主角得不治之症就是大团圆。

看了结尾在看一下他的正文,你是否觉得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故事是否太过于完美了呀?好像他集聚了所有经典爱情的必要情节于一身,就一见钟情而言,现在科学家研究机率很低,况且在古代女子足不出户,所以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故事开始就有点梦幻般的感觉。后来又经历了社会的考验,为心爱的女子于权贵做斗争,可谓是要美人不要江山的壮举,验证了爱情史盲目的。在后来来自父母的阻扰,就想现在的父母一样有爱情还不行没面包我的女儿会受苦的,于是一介书生张生为爱情上京赶考,得到上天眷顾荣归故里娶了崔莺莺,这好似现代大多数人的爱情观鲜花于面包不可兼的,就会放弃爱情。也许这就是现在的人喜欢这样的结局的原因吧。生活中无法实现的事情只有靠戏剧来实现自己的理想。

这一段爱情流传至今,可能是因为它留给了人们对心中美好爱情一方净土吧!所以一直被后人推崇,但是这样的纯净的爱情在此时物质横流的现实社会中还剩多少?

西厢记读书笔记 篇8

《西厢记》是中国文学史的名著,有人把它和《红楼梦》一起提及。我也是这么想的。在写这种读后感之前写不出文章,不是不够动人,也不是不够深,而是充满,那么恰当美丽,只是感觉不到那种语言,尽管如此,我还是想在这心里吐出很多愿意付出手感的笔锋。

故事曲折,情趣细腻《西厢记》真是爱的美学宣言。什么是爱情美学宣言?在王室报的文章中,莺莺和长生公然战胜封建礼教,守护纯洁干净的爱情,公开发表就是宣言。

“不到一顿饭的时间,河16聚在一起看完,自觉地做弥撒,余香满嘴,虽然读完了书,但还是疯了,心里默默朗诵。”说。这是《红楼梦》第23回中玉对《西厢记》的赞单词,其实是曹雪根的单词。

“希望永远不离不弃,玩万古相,天下有情之人都成为家人。”这是《西厢记》年千古流传的名门,数百年来在无数代人心中吟诵的美好爱情生活。看透永恒无穷的魅力和奇异,连西湖的月老寺都忘不了这个词,题目是大连。美丽的爱情是我们追求的。所以当生活有点枯燥的时候,我们可以试着净化自己的心灵,展开《西厢记》,用心感受那粗糙的爱情,那甜蜜的集合,以及其中令人陶醉的辞藻。

细细品味《西厢记》,可以看出长生和崔英英的相遇只是纯粹的一见钟情,长生迷恋莺莺,只是因为她的美貌和温柔,莺喜欢长生只是因为长生的才能和气质。然而,在我们现在的日常生活中,在我们的生活经验中,“一见钟情”往往是因外貌特征或气质上偶然迎合心理需求而产生的。它是人类生理上的荷尔蒙冲动,冲动总是短暂的,短暂的冲动就像冰雪中的一滴。不久就会自动冷却和冻结。丘比特的箭,月亮的红线,天空神谕的微光

;··在我眼里,一见钟情的神话抑或只是浪漫的幻象,生活里的故弄玄虚。它经不起天长地久的考验。

人们常说《西厢记》是喜剧,吾深感如此。张生看似有愚钝笨拙,但其实质无非是追求自身的真爱,所表所露都是自然真诚的,于生活中不易寻觅而已即不常见的更难拥有,遂讥之天真,实则笑己矣。

读书是一种心灵的享受,不同的人去读会有不同的想法,当夕阳西下,不免有一丝哀愁,于是也就想到了张生与崔莺莺可能不完美的婚后生活,同时也奉上了我自己的一些理由,不管有理与否,这些都是我自己过完一天读书生活后最深的心得,生活照常要过,如果有情人能终成眷属,那也何尝不是一见美满的事情!

西厢记读书笔记 篇9

《西厢记》最突出的成就是根据人物的性格特征,展开了错综复杂的戏剧冲突,完成了莺莺、张生、红娘等艺术形象的塑造。可以说,人物的性格和情节的开展得到了高度的结合。《西厢记》的戏剧冲突有两条线索。一条是封建势力的代表老夫人与崔莺莺、张生、红娘之间展开的冲突。这是维护封建礼教的封建势力和反对封建礼教、追求婚姻自主的叛逆者之间的冲突。此外,《西厢记》还有由莺莺、张生、红娘之间的种种矛盾引起的另一条戏剧冲突的线索,这些冲突虽然属次要,却是大量的,错综复杂的,常常和主要矛盾交织在一起,互相影响,推动戏剧情节一环扣一环地发展,具有强烈的戏剧效果。这正是《西厢记》令人叫绝之处。《西厢记》的角色不多,戏却很多,情节曲折。

《西厢记》的语言是非常生动的。剧中人物的语言,基本上都是鲜活的口语,十分传神地表现出各个人物的性格。而人物的语言也是展开他们个性的重要形式。张生和莺莺是具有很深文化底蕴的读书人,所以他们在倾吐闺怨相思,离愁别恨时,所用的语言具有华丽的风格。但两者也有各自的特色。张生的语言往往表现出他的诚实厚道但又迂腐可笑的形象。莺莺的语言是婉转的、闪烁其词的,这个与她性格深沉、态度犹豫有很大的关联。当然,莺莺的语言并非始终如此的。当得知老夫人“赖婚”,她无法控制自己,毫无保留地倾吐了满腔的愤怒。在这里,我想到了郑光祖的《倩女离魂》中,张倩女唱道:你把我越间阻,越思量。这句多么准确地表现了封建社会中被压抑的青年男女的心情。莺莺也是这样,老夫人越间阻,她越思量张生。红娘的语言就更富于个性特征。她的语言就如其人:尖锐犀利明快幽默,不论是嘲笑张生“银样蜡抢头”,揭穿莺莺的虚伪,还是反驳老夫人,都反映了她聪明机智的性格特征。她代表着健康的生命,富有生气,并因此而充满自信。

除了语言外,作者善于描摹景物、酝酿气氛,衬托人物的内心活动,多数场次饶有诗情画意,形成作品独特的优美风格。王实甫的杂剧和关汉卿杂剧以本色为主、朴素流畅不同,它明显地偏向于华美,形成一种诗剧的风格。许多曲词,广泛融入唐诗、宋词的语汇、意象,运用骈偶句式,以高度的语言技巧造成浓郁的抒情气氛。像“长亭送别”一折中莺莺的两段唱词:

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端正好》)

这曲化用范仲淹《苏幕遮》词句,既写秋天之景,又写离人之情,情景交融,臻于化境,遂成千古绝唱。后人把“长亭送别”作为描写艺术的典范篇章,就是因为它的情、景描写真正达到“交融”的高度。因此,我想这一折值得我们好好研究。

关于读书的读书笔记7篇


不容争辩,当我们化身为孩子们的老师,我们必须要对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负责,而教育笔记可以记录老师在课堂上存在的问题。那么,有哪些值得参考的教育笔记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读书的读书笔记7篇,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关于读书的读书笔记【篇1】

这个寒假我读完了朱自清先生的《经典常谈》一书,《经典常谈》是朱自清先生在20世纪30年代末到40年初代为中学生撰写的一部分。这本书主要介绍了我国古代文化的基本知识,还包括了朱自清先生对四书五经的独有的理解。

朱自清先生的《经典常谈》全书共13篇主要包括《说文解字》,《周易》,《尚书》,《诗经》,《三里》,《春秋三传》,《四书》,《战国策》,《史记汉书》,《诸子》,《辞赋》,《诗》,《文》,还有系统性的介绍了中国古代文学的发展与历史脉络。

朱自清先生的《经典常谈》这本书,内容简洁精辟,语言流畅不仅有高度和深度,更有大众所能接受的广度,还有这是一本写给中学生看的书。所以普及性和通俗性较为强等。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文》因为文字不同,体现出了国家和民族的书面表达方式和思维是不一样的。文字使人们进入有历史记录的文明社会。而且文字是语言的符号是不可缺少的部分。

读完了朱子清先生的这本书后,我更加深入的理解了读经典的意义。读经典不仅仅是要学习知识而是通过阅读古代经典汲取先贤的智慧,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等。

这本书的主题思想是为了给希望读经典的中学生做个向导,指点阅读的门径,让他们面对豪如烟海的古代典籍?至于茫然无措。

这本书对经典的梳理与讲解,不仅通俗流畅,深入浅出,更是白华文通俗流畅的典范,容易激发读者阅读经典的兴趣,从而亲近经典,了解经典。可以说是《经典常谈》是读者概览中国古典文学的不二之选。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如果你们喜欢阅读经典书籍,我向你们推荐这本书希望大家能喜欢。

关于读书的读书笔记【篇2】

我们已经跨入了新世纪的门槛,而门槛内却卧着只大大的拦路虎,张着血盆大口,要吞噬我们整个人类。这就是一个世纪性问题——环境问题。它在不断恶化,我的家乡也不例外。

改革开放的春风刮走了人们头脑中陈旧落后的思想。乡里一下子立起了十多个冲天的烟囱,随着浓烟滚滚而出,利润滚滚而来……可是你们知道我的感受是什么吗?

那天,我独自在门前的一条大路上走着,忽然前面不远的地方冒出了滚滚浓烟。黑烟像一条张牙舞爪的恶龙朝我扑来,并不断扩散。抬头望望天空,很快满天都是黑烟,像一块巨大的黑幕笼罩着大地;黑色的灰尘颗粒漫天飞舞,向我袭来。天不再蓝了,它变成黑的了。我奔跑着,躲避着。回头望望,“黑虫”遍地,像密集的蚂蚁似的;路旁小池塘的水面上也落上了薄薄的一层……

还有我们村子里那条小河,原来清澈见底,游鱼清晰可见,随时可以听到“叮叮咚咚”的流水声。可是现在,小河变脏了,一团团的垃圾在河水中徘徊着,再也见不到一条条活蹦乱跳的鱼儿,连行人路过都捂着鼻子走。

身为地球母亲的子孙,看到这个既可爱又美丽的地球正在遭受这样的破坏,此时我的心,真的是又恼恨又悲伤。我多么想高声呼喊——还我碧水蓝天!还我美丽的家园!

环境正在遭受严重的破坏,而我们人类生命中必须拥有的水,也已被污染了,生命之水在慢慢地减少。我们人体中如果一旦真的没有了水,那么我们人体中的这些细胞就会坏死,最后引起死亡,那就太惨了!这个世界上,不仅是人类需要水,连动物、植物也是非常需要水的。如果动物、植物没有那它们就会干死、渴死。我们这个也将归于死寂。

有些人为了个人的利益,不断地破坏植物、毁坏森林,小动物都没有了去处,只好听天由命。更有的人不加节制地开采自然资源,使它们越来越少。工业污染更是加剧了恶化。我们都是地球上的居民,都有义务保护我们的地球。森林可以让我们呼吸到新鲜空气;大气资源可以让紫外线不直接照射到我们身上;水资源可以维持我们的生命……如果地球上的资源都枯竭了,我们很难以从别的地方得到补充,我们一定要精心保护地球,保护地球的生态环境。

同学们,我们头顶同一片蓝天,脚踏同一片土地。共同的命运把我们紧紧联系在一起,保护地球,我们责无旁贷。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并加以行动,努力让我们的地球妈妈恢复年青活力,让我们的地球妈妈永远容颜焕发!

关于读书的读书笔记【篇3】

斐名中外的西南联大中文系有三位著名的系主任,他们轮流坐庄,罗常培、朱自清和闻一多,其中对我个人而言最能叫上名字的就是朱自清,因为上学的时候学过他的三篇文章:《春》、《背影》和《荷塘月色》,其他两位大家知之甚少。

即便对于朱自清先生也并不知道多少,不知道还有什么作品或者什么精妙。今日读了一本1942年其编写的《经典常谈》,一本大师编写的了解中国古代文化中国古代文化典籍的入门指南,才领略了大师的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刻理解和信手拈来。这是他写给中学生的一本书,普及中国传统文化,没有任何个人的观点的创新创造,却是“发扬、介绍、修正、推进我国传统文化”,对历史经典的“切实而浅明的白话文白话文导言”。

对于中国的文学经典,虽然每个中国人都度过第一点,但我想有宏观了解的却不多见。既没有人教,也没有人谈。朱自清先生写《经典常谈》就是要我们用“科学的选择和阅读方法”,“帮助人们以有效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好的效率,从浩繁的书海中获取对自己有用的知识,以集成和发扬前人宝贵的精神财富”,通过这本书让我们“阅读经典”,了解经典。

中华文字3000年,最早是出现于殷商晚期的甲骨文。而在此之前“结绳而治”,“后世圣人”刀笔刻字于牛骨龟甲,用于记录文化历史的开端“卜辞”。传说的“仓颉”或许是“商契”,商民族的祖宗的意思。到了周朝演化为“籀文”(大篆),后来秦始皇统一中国,秦国的文字小篆成了国书。古代文字四种书写方式,契、铸、书、印,对应的不同的材料“骨、铜、简、泥”而异。这是来自于《说文解字》的知识。

《易经》代表了中国人的智慧,“河出图,洛出书”,这是传说的出处。甲骨经火烧断吉凶是“卜”,蓍草数数目断吉凶是“筮”,“筮短鬼长”,古代判断小事吉凶用筮,大事吉凶采用卜。《易经》原来是一部切用的筮书,包含三部分:连山、归藏和周易。需要注意的是儒家的《周易》是种哲学,民众的《周易》是种巫术。

《尚书》大部分也是卜辞,是当时的“雅言”,包括“虞、夏、商、周”四个朝代的号令,这些号令多成为“誓”和“诰”。平时的号令叫“诰”,军事的叫“誓”,君告臣的叫“命”,臣告君的有时叫“谟”。是汉朝人编辑了历史档案,改称为《尚书》,“上古帝王的书”。值得注意的是王肃的《古文尚书》是伪书,伏生《尚书》才是真本。

歌谣是《诗经》的源头。随口唱的是徒歌,随着乐器走的是乐歌。歌谣的词由乐工记录下来就成了《诗经》。“诗言志”,志不是抒情,而是关联着教化或政治。孔子对诗断章取义,诗被用来讨论做学问做人,是要鼓舞人、联合人,增加阅历,教化众人。

天地君亲师,代表《礼》的三本:天地是生命本源、亲是祖先、君师是政教的本源,礼包罗万象,人情不能忘本。儒家教人和平、教人节制,建立社会秩序和政治制度,就要遵守“礼”,叫做“礼治”。

“春秋”是古代记事史书,传说孔子作《春秋》,“尊王攘夷”乃是《春秋》大义。史官记事两个目的:征实和劝惩。《左传》、《公羊传》、《谷梁传》是《春秋》三传。左氏重叙事,公、谷重解经。《左传》参考群籍,详述史事。

《大学》《中庸》《论语》《孟子》是四书,要先读《大学》,再读《论语》《孟子》,最后读《中庸》,以求古人之微妙处,《中庸》传授心法,是儒教道统的根本。

韩魏赵三国分晋,田齐代姜齐, “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春秋进入战国。六国亲秦抗秦,即是“合纵”“连横”,202年的历史,刘向编纂成了《战国策》,“捐礼让而贵战争,弃仁义而用诈谲,苟以取强而已矣”。

《史记》《汉书》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正史”的源头。两书各有所胜,班、马并称。《史记》是通史,记录到汉武,《汉书》是断代,起于高祖终于王莽之诛。《史记》成于司马一人之手,“文直而事核”,《汉书》成于四人之手,“文赡而事详”,异曲同工,并称“良史”。

诸子百家源于士农工商,源于诗礼乐崩,“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儒墨老阴,诸子争流;独尊儒术,多亏董仲舒!

辞赋最有名一句“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最有名是屈原和宋玉。赋不算是诗,是我国特有的体制,虽有韵,但是接近于文。

汉武立乐府,调子分为“楚声”和“新声”。楚声成了五言诗的源头。建安三曹用乐府旧题改作新诗。晋代阮籍奠定了五言诗的基础。唐初仿作乐府,始有七言诗。李白杜甫提升了唐诗的高度。

最早的问是商代的卜辞,就是一些简单的句子,最早用于记言、记事和诉讼。文的标准有梁照明太子《文选》中第一次提出。柳宗元、韩愈带领文走上平正通达之路。“顾问不宜说理”,应该“用现在的中国话做文学”。

是为记。

关于读书的读书笔记【篇4】

朱自清的《经典常谈》这本看过的人或许很多,说到经典,映入脑中大概是四书五经,诗词歌赋等,你知道名字,但是有了解它们是怎么来的吗?如何发展的吗? 《经典常谈》中恰好就讲述了它们的前世今生,读完让人不觉眼前一亮。

经典之所以为经典,靠的不仅仅是时间的沉淀,还有包括方面人生哲理,经验总结......在这里我要说的并不是这些,而是文中大量笔墨描写了各个时代经典形成所遭遇的事情。 一个时代的更替必然伴随着大量的战争、苦难,随后安定、修生养息、繁荣富强,如此周而复始,在来来往往中,人们将这些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记录下来,或有人收集成册,或有人再加工就形成了今天的各类经典,《诗经》是这样,《战国策》等亦是。但是有的却成为了永垂不朽的纪念供大家传颂至今,有的却消失在了历史的轨迹里。不可否认的是,不单单生物,任何东西都适合“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个道理。

正是因为有需要,所以它们得以保存,被留了下来。 这里的需要更多的是政治上的需求,少部分来说才是当时人们真正想要的,比如《周易》《尚书》,又比如《三礼》以及诸子百家的言论。 有人会说问什么是政治?百度词条的解释是:对社会治理的行为,亦指维护统治的行为。有了这个解释我们就能很好的来说明文化与政治之间的关系了。 文化的存在是为了服务于政治。

王国维曾经说过:“中国政治于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殷、周之大变革,自其表言之,不过姓一家之兴亡与都邑之转移;自其里表之,则旧制度废而新制度兴、旧文化废而新文化兴……其制度文物与其立制之本意,乃出于万世治安之大计”。说明了在不同时代政治需要导致对文化需求的不同,这时候文化的存在就是为了服务于政治。周王朝,一个延续了接近千年的国家,不得不说他的统治是成功的,最出名的就是其施行了以礼治国的统治体系,提出了天下、治乱、德治、和谐及民心等政治问题。哪怕是最后王朝覆灭其治国方针,教化人的方式仍被后世所倡导。孔子就是其代表人之一,发展到后来甚至有了专门的书——《周礼》。到了秦朝,始皇统一全国,为了更好的治理国家,发文昭告天下,而后车同轨、书同文,主张法家的“法治”和“重邢”,鼓励全国上下学法、知法、懂法,而代表作《秦律》更是让人叹为观止。 文化在一定程度上约束政治。 到了炎汉,由于久经战乱,初期国力不足,农业生产停滞,为了更好的发展,施行了道家无为而治的治国策略。这就需要约束掌握政治的最高统治者和 *** 机关,使其抛弃形式主义和政绩主义,重视农业,轻徭薄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正是有这些的约束,汉朝的经济达到了一个空前繁荣的程度。

文化与政治不仅仅是相辅相成,有的存在着对政治的批评,例如《春秋》,两观点之一说的是实现民族大统一,天下一家,却有内外蛮夷戎狄之分。有的存在着对政治的无可奈何,哀叹等情绪,例如屈原的《离骚》以及大量优秀诗词歌赋等,皆有所言。正如《题遗山诗》中述“国家不幸诗家幸,赋到沧桑句便工”。 由此看来,文化与政治自古以来就存在着的暧昧关系,主要牵引不过“利益”两字。今天的中国也是这样,随着中国国力的提升,国外对中国的虎视眈眈表现的不在那么明显,却依旧打着蚕食的主意,即是文化入侵。而今我们要做的就是:继承中发展中国固有的文化与精神,守住国之命脉,不让文化软实力成为他人随意践踏的短板。

关于读书的读书笔记【篇5】

一接触到“经典”一词,我所存储的文字就有了捉襟见肘之感。好像我所知道的文字都与经典隔着一段距离,也可能是因为“经典”“文艺”在我心里是高大上的存在。经典之与我,就是高山上的雪莲,只可遥望,不可轻嗅。我遇上经典,就是下里巴人遇上了阳春白雪。《周易》、《尚书》、《说文解字》、《史记》等等这些古文经典,我一直认为它们是“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属于看不懂系列。最近我接触了朱自清先生著的《经典常谈·文艺十六讲》这本书,终于改变了一点我对“经典”的看法。

提到朱自清先生,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他的名篇《匆匆》《春》《背影》《荷塘月色》等文章一直入选语文教科书。他的文章素朴缜密,语言洗炼,极富真情实感。他是公认的“美文大师”,读他的文章,有一种欣赏美的感受。所以每次看到朱自清先生所著的文章都会沉下心去读。这次的《经典常谈·文艺十六讲》也是一样。 随着百家讲坛和中国诗词大会的的热播,国学热也一度兴起,越来越多人的开始重视国学文化的研读。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国人终于不再闷着头往前冲,而是可以回头看看我们自己的经典文学了。但是,对于这些国学经典,我们可以听文学大家去讲,对别人朗朗上口的古诗词也是心向往之,却不愿静下心来手持素卷去阅读。我想,这还是与我们不知如何去阅读晦涩难懂的古文有关,正如朱自清先生所说“我国经典,未经整理,读起来特别难,一般人往往望而生畏,结果是敬而远之。”朱自清先生在序中也指出,有很多人为了启发一般人亲近经典的兴趣,做了大量功课,诸如把经典文学直译成白话文,把人吸引到经典的大道上去。他认为《经典常谈·文艺十六讲》就是引领读者航到经典海里的一艘船。

《经典常谈·文艺十六讲》共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经典常谈,有十三个章节。在这一部分作者用生动有趣的语言,把晦涩难懂的古文经典一一解读剖析,写成一部通俗易懂的《经典常谈》。在第一个章节,作者从仓颉造字开始,我国文字的演变梳理了一遍。

所有国学经典的流传都离不开文字这个媒介,作者从《说文解字》开始,更体现了作者的良苦用心。《周易》《尚书》《诗经》「三礼」《春秋》《战国策》《史记》《汉书》,还有我们常说的“四书五经”,都被作者一一解读,并对它们的历史过程进行了追溯。这就为读者理清了时间点,以读者易于接受的方式剖析解读,更能引起读者的兴趣。 本书的第二部分是文艺十六讲,共有十六个章节。在这一部分,作者从什么是文学讲述,对于文学一词,一直处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阶段,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作者还在这一部分引用新文化运动的领导人胡适之先生的说法,文学就是达意达得好,表情表得秒。当然这一说法,在当时并没有取得所有人的认可。

作者还从古文欣赏谈到教本与写作,为提高写作能力做了注解,让读者领悟“如何注意每个词的意义,每一句的安排和音节,每一段的长短和衔接处。”在《诗与幽默》一章中,我看到了诗里的幽默,不是所有的诗都是含蓄优雅的,也有一些诗是诙谐的,读来让人会心一笑。感受诗里的幽默,也不泛是件趣事。《文艺十六讲》,短短十六讲,篇篇都经典,你会发现控制文艺是一种愉快,也是一种本领。

读了《经典常谈·文艺十六讲》,使我明白,经典文学也是充满趣味的。愿每个人都畅游经典,与文艺为伴。

关于读书的读书笔记【篇6】

“简爱”、“简爱”,反复念叨着这两个字,当初的我尚且不知这个名字是根据女主角的名字直译成中文而来,以为这是书的灵魂,只见它但笑不语,盈盈一笑中,无限风情倾泻而出,令人情难自禁地轻轻抚上,随即被勾入书中的世界……

在暴雨的怒吼声中,我第一次见到了她,是的,只有我见得到她,她看不到我,我静静地站在她的身后,那个小小的她。看着她在暴雨中无助地独立,看着她在舅母家后受那愚蠢的表兄妹的欺凌,看着她被舅母横加指责后在黑暗的小屋中抽泣悲号,我心疼却无能为力,因为我不属于那个世界,那个由夏洛蒂创造出来的世界……

我以为她会被打垮,会在如此不平的环境中如同尚未绽开便被折下的花蕊般默默地凋零,但是,感谢上苍,即使她一无所有,她仍有她的自尊倔强保护武装着她,当她的`表兄殴打她时,她勇于回击;当舅母嚷着叫自己的孩子远离她时,她高喊“他们不配和我在一齐”;当她被囚禁在空房中时,想到自己所受到的折磨,从内心发出了“不公正”的呐喊。

之后被送到孤儿院了,在阴暗恶劣的孤儿院环境里,她仍就不甘屈辱和不向命运妥协……应对冷酷的校长和摧残她们的教师深恶痛绝。她对好友海伦说:“假如她用那根条子打我,我要从她手里把它夺过来,并且当面折断它。”

时光荏苒,当初的小女孩已长成一个亭亭玉立的窈窕淑女,她静静地伫立在阳光,淡淡一笑,就像太阳花般坚强。在在乎的师长离开后,她豁达地挥一挥手,转身将背影留给了这个她呆了8年的地方,关心的人已经不在,还有什么好留念的呢?

我始终站在她身后看着她,看着她充满期望的投出成为家庭教师的自荐信,眼角是掩不去的自信风华,看着桑菲尔德庄园的女管家聘用了她,看着她与学生:一个不到10岁的女孩阿黛拉·瓦朗的互动交流,看着……

一个阴天,男主角:经常在外旅行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出现了。在他最尴尬无助的时候,飘过的她听从善良的内心呼叫,朝他伸出了纤纤细手,在两手交握的刹那,命运的红线将彼此绑定……

关于读书的读书笔记【篇7】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朱自清先生,喜欢他的文章,他的文章似乎很有感染力,深深地吸引着我。所以收到这本书时我是很高兴的,刚一收到时,我就迫不及待的去书中遨游一番,迫切的去体会朱自清先生笔下的世界。

读书时我们常常迷惑,常常存在着许多疑问,譬如,对于我们如何阅读国学经典?这本书的作者朱自清通过生动有趣的语言,把晦涩难懂的古文经典一一解读剖析,写成一部通俗易懂的《经典常谈》。自说文解字说开去,再讲易经、尚书、诗经、三礼??短短十三篇精彩导读,让我轻松读懂十三部国学经典精髓,瞬间打开阅读经典的全新视野,读了这本书,有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另外书中还教会了我如何提升写作能力?朱自清以三十年教学经验,结合自己的创作心得,让我领悟“如何注意每个词的意义,每一句的安排和音节,每一段的长短和衔接处”,是为《文艺十六讲》,收获颇多。短短十六讲,篇篇都经典,读完后您会惊喜发现,控制文字是一种愉快,也是一种本领,最重要的你会发现,读了这本书你会发现文字是那么的美好,那么的吸引你。

对我个人而言,我最喜欢这本书中诗经这一部分了,因为我个人爱好诗经,喜欢那种韵律美,我觉得自己读诗经是一种莫大的享受,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提一杯茶,拿着一本书去树林中静静地品读,是世间最快乐的事情了,偶尔再伴有小鸟的鸣叫,那就更加美好和安逸了!我觉得世间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此。

对于易经这一点知识,我似乎兴趣不很大,看的时候很费解,用的世间也不多,这让我明白了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另外,我也深深地明白了对于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纵然可以放弃,但是也不能完全的放弃,也应该试着去钻研自己不感兴趣的知识点,俗话说“读的多了,知道的才多”我深刻的了解到,对于自己感兴趣的事情,我们应该坚持去做,对于自己没有兴趣的事情,我们可以试着去培养兴趣,只有这样,我才能更好的去学习和了解更多的知识,才能更加优秀,更加的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喜欢的是什么。

以前我读过《尚书》,所以对于这本书中的尚书部分记忆犹新,对它别样对待,自从两年前开始读《尚书》,我对此书的兴趣《尚书》喜欢感一直不减。这次有机会再次读尚书,我很是激动和开心。有朋友问我,《尚书》不是很难读吗?你怎么看得津津有味?难道你全都能理解吗?我摇摇头,对他说,并非我古文很好,而因为难易是相对的,古人曾道“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

我觉得《尚书》文辞古奥,但是《经典常谈文艺16讲》这本书中语言通俗易懂,可以很快,很简单的就了解读懂书中的知识点。甚至可以说,要了解中华民族的形成,也必须读尚书了解尚书。然而这本书中介绍了一些尚书的知识,这是很不错的。渐渐的我发现了,通过读这本书,我渐渐的了解了一些尚书方面的知识点,知道了一些很经典的知识,读古文可以让我得到跟好的熏陶。我爱诗经和尚书。

读的书越多,我越会发现,读书时的我似乎是最快乐的,每次我不开心时,去书中总能找到快乐,书好像是我的快乐的源泉,让我深深地陷在其中,无法自拔,我爱读书,更爱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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