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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6-17

最新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集合。

一部精品好书,能够准确反映出所处时代的风貌和气息,同时传承着一种珍贵的精神内核。阅读好的作品,不仅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也能够深刻触发内心的感悟和思考。您是否曾遇到过写读后感的难题呢?不用担心,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给您准备了一份“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的文章,帮您轻松解决阅读反思的问题。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 篇1

现在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我们生命的每一秒都无限重复,一切都将以我们经历过的方式再现,且这种反复,还将无限重复下去,那么我们的生活会怎么样呢?也许,我这样描述,过于抽象,那么把这种永恒轮回放在一个具体的情境中呢?如果14世纪两个非洲部落之间的战争一直被重复?如果法国大革命一直被重复?如果法西斯战争被一直重复?那么现在我们所学的历史给予我们的感受会不会不同呢?又或者说我们可能不会有历史,我们一直都是重复的现在。永恒轮回中的历史,一举一动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责任重负,这就是尼采说永恒轮回的想法是最沉重的负担。而我们现在所了解的那些历史,少了那些血腥的沉重,历史变成了文字、研讨。在轮回不存在的世界中,一切都被卑鄙的许可与谅解了!

人生恰恰是不存在轮回的!每个人都走在偶然的道路上,没有彩排,没有比对。昆德拉将人生比作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如同书中提到的那句德国谚语:一次不算数。一次就是从来没有。只能活一次,就和根本没有活过一样。人们肆意的生活,变得比空气还轻,随意的漂浮在空中,脱离了土地与人群。那么问题来了,重就真的残酷,轻就真的美丽吗?

托马斯显然就是这个问题的询问者。托马斯是一个外科医生,他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内心既渴望女人又畏惧女人,所以他为自己制定了一套外遇法则,与不同的情妇做爱却不同床共枕,他是一个灵与肉的分离者。昆德拉亲切的称呼他对女性的迷恋为放荡型的迷恋,事实确实如此,托马斯只是一个猎奇者,在不同的女人之间游离,他幻想通过性能够揭示每个女性身上真正到的自我,或者可以说他想用自己的手术刀剖开身体的外衣,追求女性身上难以想象的部分。他认为每个女性身上都有一个有别于其他女人的百万之一的我。只有在性上,才能征服女性身上那百万分之一的不同。可以说促使托马斯追逐女性的不是感官享乐,而是征服世界的这一欲念。

但凡事总有例外,歌德曾说:世界就是一个隐喻,那么爱恰由隐喻开始。一个叫特蕾莎的年轻女侍者以一个隐喻出现在他的世界里,随即占据了他的诗化记忆。他选择了让这个顺流而下飘至他床榻之岸的涂了树脂的孩子占据他床榻的另一侧。但他追求生命之轻的灵肉分离观,让特蕾莎经常活在嫉妒之中。

特蕾莎从小生活在一个类似集中营一样的家庭里,在这个家里仿佛没有隐私,母亲美丽却粗俗,她总是向特蕾莎灌输一个观念,特蕾莎你与其他人没有什么不同。而特蕾莎认为人与人之间是不一样的,灵魂决定这种个性。但是托马斯与情妇的放荡一直在否定着她与情妇之间肉体的差异,也间接否定着灵魂的差异。可以说特蕾莎追求的是托马斯对她的一种责任,她背负着沉重的负担,这沉重牢牢地吸引着托马斯。特蕾莎的梦靥与颤抖的双手常常让托马斯产生同情,他深爱这个女人,爱这个源于六次偶然来到他身边的女人,特蕾莎就是他的非如此不可。

托马斯与特蕾莎一直追求着的就是轻与重灵与肉的和谐,换而言之他们追究的是存在,究竟该以何种姿态存在于这世间。托马斯的身上住着两个人,外表是唐璜,其实细看却是特里斯丹。托马斯看似追求的是存在之轻,其实他内心渴望的却是生存之重,他渴望责任,比空气还轻的轻让他如同无根的浮萍,在只能活一次的人生中,非如此不可是存在的天性。而特蕾莎,不想被母亲决定自己,她渴望变得不同,甩掉身上的重担,得到存在之轻,她讨厌嫉妒的自己,把托马斯拖成了弱者。由于对母亲的爱,所以她不能忍受母亲的粗鄙;由于对托马斯的爱,所以她不能忍受托马斯的灵肉分离;由于对祖国的热爱,所以她不能忍受人们无知的媚俗。因为有要求,才有不满。她唯一没有要求的便是卡列宁,因为她从来没有想过要改变它,她接受卡列宁最初的形态,他们彼此之间是一种无私的爱。

相比较于托马斯与特蕾莎之间对存在的迷茫,书中的另一个人物萨比娜却是一个坚定的背叛者。背叛,就是脱离自己的位置。背叛就是摆脱原位,投向未知。萨比娜觉得再没有投身未知更美妙的了。所以她一生不断选择背叛,选择让自己的人生没有责任而轻盈的生活。这是由于这种背叛的精神让她讨厌一切忠诚与媚俗,所以她反对把一切展示在别人面前,她认为私密才是真正的真实。她从不参加任何游行组织,她认为伟大的进军是一种以博爱之名的媚俗,在这点上她与托马斯不谋而合,他们认为媚俗,是多数人盲从,寻求共同的观点。每个人都想抵抗媚俗,但是媚俗并不容易那么抵抗,人们很容易把抵抗媚俗变成另一种媚俗。

萨比娜追求背叛,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她追求的存在就只有轻呢?并非如此,萨比娜渴望征服,正如昆德拉在开篇所讲的一样,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切大地,它就越发真切实在。恰如其所言,她渴望一种存在的重量,她与托马斯在关于重的渴望在此是共通的。

有背叛就有忠诚,萨比娜的情人弗兰茨就是一个对妻子如同母亲般的忠诚,他认为爱就是放弃力量,即使他拥有强健的体魄,却在内心住着一个男孩子。他的一生循规蹈矩,20岁就确立了哲学教授生涯,但他却不满足于此,他渴望呐喊,所以他经常参加各种集会,他是一个典型的集权下的媚俗者活在别人的目光下,喜欢寻求群情激奋的共同点。他称赞萨比娜为真正的女人,萨比娜对他而言有种不可抵制的吸引,,他觉得不应该欺骗妻子,甚至想要离婚,永远与萨比娜在一起。但正是他这种天真的忠诚,与萨比娜有一条不可调节的鸿沟,萨比娜最终选择抛弃他,前进在背叛的路上。而弗兰茨在萨比娜离家以后意识到他对萨比娜子是一种近乎偏执的崇拜,他又爱上了他的女学生,他把萨比娜当他的超世之爱,把女学生当做俗世之爱。

为了向着他的超世之爱的方向前进,他毫不犹豫地参加了声援柬埔寨的伟大进军。弗兰茨活在他人的目光里,她急于向情人,向公众,向内心中的另一个自我显示生存的意义,期待获得外界的赞许。但最终却死于掩盖死亡屏障的媚俗之中。

弗兰茨存在于人们的眼光中,换言之,他存在于重之中,俗世中人们的眼光是如此到的重,压得你喘不过气,弗兰茨渴望得到一种漂浮空中的自在感,却误入媚俗的泥沼之中。正如他的墓志铭所言:迷途漫漫,终有一归。总有一天人们能够摆脱存在于遗忘之间的中转站媚俗,牧歌终将在人们之间传颂,尘世间的上帝之国一定能在人间建立。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 篇2

“在那永劫回归的世界里,无法承认的责任重荷,沉沉压着我们的每一个行动……如果永劫回归是最沉重的负担,那么我们的生活就能以其全部辉煌的轻松,来与之抗衡。”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一书的开篇,作者就将我们引入了一个“轻”的世界,一个没有存在感的痛苦的空间。在一次没有任何意义的人生旅行中,我们不断妄图证明自己的存在,不断希望得到肯定,不断追求着身心的释放,故事便在这种徘徊挣扎中拉开序幕。

曾经也写过关于生命重量的文章,但从未有过读完此书后如此深刻的感受。灵与肉,媚俗与反媚俗,现实与反抗,这是昆德拉笔下的轻重世界。众多现实的无奈掩盖了华丽的辞藻,行文流淌间流露出生命的抉择。正是这样一种文笔,才在我的心中涌起了波澜,久久不能平静。不同于其他作品,昆德拉笔下的轻重世界直指现代社会人类生存的困境——以怎样的方式存在?通览整本小说,都找不到一个明确地答案来解答这个问题,只能用个人的一生来回答。托马斯,特蕾莎,萨宾娜以及弗兰茨都只是以不同方式存在的个体,在无法重演的过去和无法预定的未来,只能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进,去寻找属于自己的价值光亮。

在这个故事中,四个人物各自的媚俗与反媚俗游戏贯穿始终。主人翁托马斯拒绝媚俗,然而他却生活在媚俗之中,无法也不能逃脱。在六个偶然事件的推动下,他选择了“非如此不可”,也找到了那个可以与他睡觉生活的女人。婚后的他不能克制自己去欣赏别的女人,他在爱情上是忠贞的,在行为上却是放荡的。 打着性与爱是可以分开的旗号掩饰自己生活在媚俗之中的事实。他因为特蕾莎而变得沉重,在经历了爱人离开后短暂的轻浮后,却又因思念而变得更加沉痛。特蕾莎,一个具有独特而又温柔的女子,一向追求灵与肉的合一,但也被迫相信二者的双重性,最后她的肉体也背叛了她的灵魂。弗兰兹爱萨宾娜爱到疯狂,但他们确实不同的两类人,太多的不一样注定他们不能在一起。他追求刺激,最终也死于刺激。如果是背叛和追求刺激就是反媚俗,那么萨宾娜就是个脱离媚俗而独特的存在。从某种层面上来说她才是故事的主角,当特蕾莎,托马斯,弗兰茨,玛丽克洛德,政治家,革命者,都在不断追求着生命之“重”的过程中时,她却用背叛,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在背叛中,她不断抛弃自我,变换角色,将生命之“重”的意义抛在脑后。在不断的背叛后,最终发现她得到的只是一场虚空,是“一切背叛的终极”。她一直朝着相反的方向走着,最终在一片寂寞和恐惧中走向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个世界存在的基础恰恰是轮回的不存在,生活无法预演,我们既不能把它与我们以前的生活相比较,也无法使他完美之后再来度过,生命之流只能在偶然性的大地上泛滥,人们肆意的生活,获得了漂浮在半空中的快感,可是,“重”就真的悲惨,“轻”就真的美丽吗?

每个人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当人们厌恶自己身上的种种负担、责任,而深感沉重时,总是向往着如果没有这些重负,生活该是多么轻松快乐、逍遥自在。可是当这些真正消失的瞬间,却又往往无所是从,不知如何是好。感觉自己轻如鸿毛,没有约束,但也没有归宿。人生为何如此无奈,想摆脱种种生活之 “重”的困扰,但又不能承受摆脱困扰后的失重之“轻”,在这个永劫回归的生命中重复,再重复。

回望自身,我们也可以看到自己生命中那轻重交织的印痕。有时候会会被琐碎的工作压得喘不过气来,就会一味地想要逃脱,什么都不做。但当我真正放下手中的一切得到了“轻”时,却又沉痛不已。满脑子都是忙不完的工作,和做不完的功课。这种感觉就像是一个贪玩的孩子,作业还没有做完就去玩耍了,其实他的内心比坐在那里完成作业还要痛苦,背着背包玩耍,怎么会放轻松呢?所以,当我意识到自己的颓废时,我选择了继续回到繁忙而又紧张的生活中,虽然这种日子过得有些累、略带疲倦,但是也特别充实。这也许就是痛并快乐着的道理吧。我们的“向上精神”本源于愚昧,我们的“进取心”来自无知,而盲目的进取心又至少给了人生一个“重量”的感觉,使人生似乎有了叫做“意义”和“满足”的东西。而人生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两样很难得到的东西而变得有价值与趣味。

也曾问过自己,如果时光倒流到某一刻,我会不会重新选择?会不会重新考虑是否要忍受着生命之“重”而不是追寻一时的“轻”。也许在那一刻我会做出了另一种选择。如同主人翁托马斯所说,如果人又两条生命,那么他可以选择一条生命去爱特蕾莎,而另一条不去爱特蕾莎,然后确定哪样的生活才能让他更快乐。然而人生注定是一条一往无前的道路,当我踏上征程时,就没有后悔的余地了,无论走什么路都是一种抉择、一种考验。在选择了a之后,就无法选择b,这是人生游戏的规则,一个谁也不能摆脱的规则。就像朱德庸说过“幸福分成两种,一种是看的见的幸福,一种是看不见的幸福,前者是物质的感观,后者是精神的感受。你选择了何种幸福,就决定了哪一种人生。”

故事的最后,意外的结局令人发指。托马斯和特丽莎在一片安逸享乐中死于车祸,弗兰兹死于一次戏剧性的游行,而萨宾娜在远离家乡的美国孤独的居住着,只有她寂寞的活着。这几位年轻人“追求”与反“追求”的矛盾,道出了人生本身的荒谬与悖论:每个人都有生活的目的和理由,但每个目的都有本身的空虚,追求爱情时怨恨多于欢乐,追求名誉像水中月镜中花一样遥不可及,追求钱财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透过种种幻觉,这些人所有追求的一切最终都化为乌有,这与现实却略显矛盾了。我们每天都在追求着,拼搏着,努力着,最后追求的结果却是一场空。那些为着庸俗的目的而挣扎的平庸的生命,为了功名、金钱、娇妻、儿孙,终生忙碌、义无返顾,到头来一切都是虚无,一切都是空幻!那我们何必还要拼命追求生命之重呢?不过话虽如此,生活还是要面向阳光的,最美的不是追求了什么,追求到了什么,而是追求中得到了什么。故事中的每个人物也正是因为追求而美丽,因为那种不求结果的追求而不惜一切代价。事实上,我们仍然在忙碌,仍然在追求,奋斗的脚步永不停止。就像如果不去耕耘,不去播种,再肥的沃土也长不出庄稼;不去奋斗,不去创造,再美的青春也结不出硕果。

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在于过程,在追求的过程中有了幸福感和满足感,得到了自身的价值。也许,这已经足够了,何必在乎其终极意义上的得与失呢?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再来生加以修正。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好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

所以,不管怎样还是要勇敢面对生命之“重”,而不是避“重”就“轻”。相信只有沉重的生活才有质量,凡是我们所经历的,都是我们所能承受的。

人生就是一个异乡者的旅行,道路各有不同,但这终究不能改变我们证明自己来过的信念,我们希望在这里留下足迹,无论是在媚俗中追求生命之“重”,还是在沉重中追求生命之“轻”,对于人也好,对于世界也好。生命实在是有太多的东西需要我们去努力,只有在激流中拼命挣扎才能够活命。轻与重,徘徊其间,蓦然回首,有几个人能够看清自己走过的路呢?又有几个人能记住沿途的风景呢?

人生如潮汐,来了,去了;人生如漏斗,得了,失了。路漫漫,极其修远,我愿用毕生经历,在轻重之间求索灿烂的人生。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 篇3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了两遍。

起初读第一遍的时候,开始觉得还挺轻松,但是随着叙述的深入,便觉得艰涩起来,就这样时清醒时迷茫地想:作者想通过这几个人物并不复杂的关系来表达什么呢?带着这个问题我又捧起书,读起了第二遍。还好,也许是不必陷于故事情节,可以透过语言来思考文字背后作者的所思,这一遍觉得明朗多了,读得有速度,有效果,并且文中许多地方引起了自己的共鸣。

本书故事情节很简单,表面看来是写关于托马斯、特蕾莎、萨丽娜之间情爱纠葛,但是在这样的人物关系叙述中,作者运用了大量的论述,将政治、历史、人性的思考、两性关系等内容巧妙在融合在一起,读着,许多哲理寓于其中,因此,读本书更值得让人咀嚼的是作者的思想和语言。

文中关于轻与重的辩证表达,最容易引起我们的思考: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倒地上。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那么,到底选择什么?是重还是轻?这取决于一个人的价值观,取决于自己最看重的是什么,希望在哪些方面有所追求。当一切的前途命运、事业名利如果都不在自己追求范围,那么,我想这样的轻松倒不一定是每个人都能承受的了的,要想达到这样的境界,也不能说没有意义,其实,享受生命的每一天,意义无所不在,重要是一个人的心态。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 篇4

轻与重择重,

灵与肉择灵。

20xx年看的第一本书,我也没想到会这么喜欢,几乎都算的上我最喜欢的书了。记得初中的时候翻过几页,被里面的情色描写所惊吓到,就再也没有读过。也该感激周末生的这场病,让我哪里也去不了,乖乖在家把这本书看完。

轻与重,解决了困扰了我很多年的一个心结,频频思考又不可名状的困境。说来也好笑,突然觉得更加了解自己了。人的愚蠢很多时候是来自对自己的不了解。如果很多事情是在想清自己的想法和意图后,可能决定就会改变了。我们又不能把人类所以的不自知都称作为潜意识,那潜意识未免也太无辜了。

我观察过,不论是自己还是别人,都会有几个阴影,或大或小,触碰时都会反常、敏感、偏执,这是存在于一生的一个雷区,去不掉也好不了。而这些阴影,大多都来自童年。所以生孩子是一件需要慎重的事情,自己如果还是个孩子,怎么去生孩子?甚至有些父母希望孩子延续他们生命的悲惨,以证明自己不是唯一的一人(虽然是少数),这也是对自我意识的不了解。如果他们真的想透,就会发现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想法。

“唯有偶然的巧合才会言说,人们试图从中读出某种含义,就像吉普赛人凭借玻璃杯底咖啡渣的形状来做出预言。”

喜欢文中这段话、偶然性确实会催生出爱情。它会裹上一层漂亮的糖果外衣、也会让糖果变得更加香甜。如果这些不是不寻同于生活的,又怎么会把两个不相干的人连到一起。爱情在一方面,是人类的自我意淫和矫情。习惯把偶然性好听的叫做缘分。

人们习惯用缘分这种意识流的词汇去解释很多没有答案的事情,来做到自我慰藉。遇到了一个人称作是缘分,失去了一个工作机会称作是没有缘分。以前初中的时候,当在路上看到自己的学号和喜欢的男生的学号组成的车牌号时,就会把这当作偶然性的缘分,仿佛是上天的暗示,注定我俩有不凡的姻缘,因此能傻不愣登的开心上好几天,现在想来也是傻的可爱。但我是信命的人,不是因为我妈以前帮我算过说我这辈子命会很好,是我觉得这世上存在不可抗力。人定胜天没错,可也只能是,人觉得自己赢了啊。我一直觉得主观情感是一个细思极恐的东西,对于人的操控的威力真的太可怕了。又无法做到绝对的理智,因为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总存在一个人,是他的不理智。

花五六天才看完这本书,一下子能想到的也就这些了吧。里面还讲了很多政治、战争的,可惜我不感冒,但还是很喜欢作者的文风。貌似这些故事说的很乱,但仔细感觉是有条理的。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 篇5

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不愧是当代捷克文学经典作品。个人而言,书中的几点给我特别深的印象。

首先,在讲故事的手法上,作者并没有严格按照时间顺序从头到位地叙述一个故事,而是在讲述一个故事的时候不是插入另一段情节的结尾。比如:早早地就讲述了萨比娜收到了托马斯的儿子(西蒙)的来信,告诉她托马斯和特蕾莎死于车祸。之后才又讲托马斯和特蕾莎的从苏黎世回到布拉格,再到乡下的生活的故事。

同时有的地方的情节叙述把书中人物的梦境和故事本身混为一谈,虽不免荒诞,但也形成了特有的艺术效果。比如:托马斯让特蕾莎一个人到山上去,那里有人在行刑。在轮到特蕾莎被执行死刑的时候,特蕾莎在最后一刻放弃,而回到了托马斯的身边。然而为什么托马斯会让特蕾莎去接受死刑?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书中始终没有给出明确答案。只是再后来,特蕾莎自己怀疑那个让她上山去接受死刑的托马斯是警察戴了托马斯的面具。类似的例子还有全书的结尾,托马斯接到了信,让他去接受传讯。特蕾莎执意要陪托马斯同去。在下了飞机之后,立刻有人向托马斯开枪,而托马斯倒下后竟然变成了一只野兔,被抓住并被特蕾莎带回了自己的家。这只是特蕾莎的梦?作者同样未予解释。

其次,这部书的故事情节上可以看出明显的两条线索,一条是托马斯、特蕾莎和萨比纳等捷克人在国家被苏联占领之后的生活。托马斯与特蕾莎之间,托马斯与萨比娜之间的;以及萨比娜与托马斯之间和萨比娜与弗兰茨之间;再到弗兰茨与萨比娜之间以及弗兰茨与戴眼镜的女生之间的情感交流都反映了人性的特点,或者说写出了人性对于感情的某个层面的需要。基于肉体冲动的性爱写的很自然,真实而不下流;感情层面的精神交流,写的合情合理,能很自然地引起读者(特别是感情经历丰富的读者)内心的共鸣。

另一条线则是托马斯因为给报社的一封信,警察对托马斯的调查,以及托马斯的儿子和瘦高的记者关于请愿书等相关的情节。在这一条线上的故事写出了在祖国被占领之后的捷克人受到的镇压和迫害,以及离开捷克的捷克人无论生活在哪里,都难以逃脱内心的痛苦和压抑。

这是一部充满了对于生命的意义,对于爱,对于国家和对于历史的思考的作品。读来令人赞叹。是一部值得经常反复读的经典。故事的情节虽然有些沉重,但是让读者读起来感觉很轻松。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 篇6

米兰昆德拉这本《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可以说看得我云里雾里,似懂非懂,而像我这么好奇心极重,越是不懂就越想要抽丝剥茧去分析一下,揭开这本书的神秘面纱。

托马斯和特蕾莎之间为何产生爱情?

托马斯是医生,而医生就是那些无论发生什么,都愿意终身照料人类身体的人。特蕾莎的出场形象就是一个被人放在涂了树脂的篮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他们两人对比而言,托马斯太强,特蕾莎太弱,他一定对她产生了强烈的保护欲。托马斯的其他情人可以没有他,但是特蕾莎离不开他,似乎离开了他就活不下去。

特蕾莎非常美,其母亲美得像拉斐尔画中的圣母,等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有九个男人向他求婚,最终因意外怀孕选择了最有男子气概的第九个。姑且不谈论特蕾莎父母的婚姻,一个美如画中人的女人和一个富有男子气概的男人结合的产物,特蕾莎当然是极美的。

在书中恰是六次偶然把托马斯推到了特蕾莎身边,好像是自然而然,没有任何东西引导着他。当托马斯看到特蕾莎和别人跳舞,看起来他们就像是一对恋人的时候,他意识到特蕾莎的爱情也可能与其他任何人产生,并非如此不可。近来,我也深刻感受到爱情并非唯一,我们可能在偶然的时间偶然遇到一个人,然后和这个人恋爱,但是我们偶然遇到的也可能是别的人,和别的人恋爱。真的并没有所谓的命中注定,一切都只是偶然的机缘,两个人相遇,然后命运就交织在了一起,我们能做的也许就是努力让偶然遇到的那个人变成“对的人”。

追逐众多女性的男人被归为两类:一类是浪漫型的迷恋,他们在女人身上寻找的是自己的理想,然而一次又一次地失望,因为理想是从来不可能找到的。个人觉得《霍乱时期的爱情》里的男主弗洛伦蒂诺就有一些浪漫型的迷恋成分,但又不完全是,因为他一开始就找到了自己理想,那就是女主费尔米娜,在对女主求之不得后有过各种各样的爱情,也曾放浪形骸,最终在几十年过后又与女主再次相遇,为这跨越几十年的爱情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一类是放荡型的迷恋,而托马斯毫无疑问应归于此类,尽管他爱特蕾莎,尽管他的放荡给特蕾莎带去极大的痛苦,他还是不能克制住自己的欲望,那种征服不同女人的欲望。灵肉能否分离还是看个人,托马斯可以,特蕾莎却不行。

特蕾莎的世界只有托马斯和卡列宁(他们共同养的狗),当托马斯一次又一次背叛她,她跟托马斯说“我被活埋了,埋了很长时间了。你每个星期来看我一次。你敲一敲墓穴,我就出来。我满眼都是土。”看到特蕾莎说出这样的话,我觉得她很可怜,为她感到悲哀,因为托马斯几乎就是她的全部,她的喜怒哀乐几乎都被托马斯牵制。其实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女性,将自己的人生过得多姿多彩,她们的人生有很多个支柱,而爱情只是其中一个柱子,当爱情这棵柱子倒塌,还有很多其他柱子支撑着她的生活。所以爱情对于她们重要但又没那么重要,只不过是让生活锦上添花的东西。

萨比娜天性叛逆害怕责任,她可以轻松地以情人身份与弗兰茨交往,但是当弗兰茨为了萨比娜离婚,想要与她真正在一起的时候,她又抛弃了弗兰茨,因为她害怕责任害怕禁锢。听起来萨比娜确实活得潇洒轻松,拥有众多情人,而又不与任何一个人的生命捆绑在一起,她是自由的鸟。然而呢?重便真的残酷,而轻便真的美丽?人有时候不就是因为一些与他人的羁绊,才彰显出了自己存在的意义。当负担完全消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弗兰茨是梦想家,生活在纯属想象,不在身边的人的目光下。萨比娜是弗兰茨的梦想,弗兰茨去到柬埔寨边境,仅仅是因为萨比娜,感到萨比娜久久地凝望着他。然后柬埔寨之行又让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唯一真正的生活就是那个戴着眼镜的女大学生,而不是萨比娜。现实大于梦想,远甚于梦想。梦想无疑是美好的,我们极具想象力的大脑可以把梦想勾勒得完美无瑕,然而当梦想成为现实,等待我们的也许就是幻灭。所以我们又能做什么呢?活在真实中吧,那才是唯一属于我们的实实在在的生活。

书中人都是极理想主义,现实中大部分人还是负重前行的吧,这也是为什么我对这本书似懂非懂,而主要是不懂,因为我是平凡人。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 篇7

又是一本难读懂的书,看来还是自己书读的太少,对很多方面还处于弱智状态,对于心理学和哲学这些涉及到人类本性的东西了解太少,进而影响了对各种伟大作品的理解能力。

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还以为是描写的爱情和性的小说,至少从文章标题灵与肉就能隐隐约约觉察些出来,可是看完后才发现爱情和性只能占这部作品中比例很小的一部分,作者在书中讨论了很多更高层次以至于我还难以理解的东西,比如媚俗,比如牧歌,比如存在。

如果把这本书看成是一部茶余饭后进行消遣用的小说,那绝对是天大的错误。小说的情节并不是特别吸引人,背景设在二战后捷克被苏联入侵的那段时间,主要人物托马斯,特蕾莎,萨比娜,弗兰茨,其他都可以算是配角了。在对这四个人物的生活描写中,有爱情,有性,有对时局政治的看法,还有就是那些我尚未理解的存在,轻与重,媚俗等等。人物的心理描写一直体现着这些方面的冲突性,托马斯和特蕾莎在灵与肉之间的纠结,而萨比娜和弗兰茨则是在媚俗中选择,作者在不同的篇章中表现了不同的主题,甚至切换了主人公,切换了时空,但每一次切换都是在不断加深着对这些方面的理解,反复迭代,直到终了。

我觉得看过豆瓣上的这篇评论应该能加深读者对这部作品的理解,其中确实涉及到很多哲学上的问题,并且作者并没有给出任何解答,所以进一步体现了读懂这部作品的艰难。媚俗是什么?和粪便又有和关系?这和斯大林的儿子之死又有和关系?这些问题在初读小说的时候一个个冒出,让人云里雾里。如果要我说,我可以把媚俗看成是作秀,你看那些去柬埔寨的国际组织,他们走到泰柬边境又悻悻返回,留下的不就是几张以后可以宣传的照片么?弗兰茨之死则更体现了对这种作秀的讽刺。至于萨比娜看见美国参议员对孩子微笑宣传美国如何如何好,她却不以为然,没错,有时候幸福是一种表面现象,苏联宣传的未来的社会两个人之间最大的矛盾仅仅是爱与不爱,不得不说这是一种媚俗的政治美学理想。

托马斯和特蕾莎最终回归农村不得不说是这部小说最好的部分,他们抛弃了一切,过着几乎与外界隔绝的日子,体会到的反倒是幸福,卡列宁的微笑是一种牧歌精神,这让这部作品的最后与之前作者对世界的批判形成了鲜明对比,这看似矛盾的东西反倒体现出了这部作品的伟大。在这最后一部分作者提到和不少关于真正的和谐的论断,动物绝不是笛卡尔所说的那些所谓的machina animata,人类并不是地球的拥有者而只是管理者。作者提到被火星人套在马车上的人类,可能会被银河系的居民挂在铁杆上烤着吃,这是他也许才会想起过去常在碟子里用刀切着吃的小牛排,会向母牛道歉,不过一切都太迟了。人类真正的善心,只对那些不具备任何力量的人才能自由而纯粹地体现出来,人类真正的道德测试,是看他与那些受其支配的东西如动物之间的关系如何。尼采会抱着被车夫鞭打的马哭泣,这真的是一种所谓的精神病么?

卡列宁的微笑是因为它感受到了幸福,感受到它与特蕾莎之间一种牧歌式的爱,动物没有被逐出伊甸园,在它们眼中,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望,人类做不到这一点,所以动物与人类相比更容易感受到幸福。

特蕾莎最终明白了托马斯对自己的爱,尽管有些太迟太迟,但这并不妨碍他们的幸福。这给小说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也许这也正是这部作品和其他作品相比更突出的原因。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 篇8

这本书太深刻了,太多的哲学思考,有我能理解的和不能理解的。我觉得它是部伟大作品,形式严谨、故事动人、思想深刻,下面写下我的一些想法。

书以尼采的永劫回归论点开始的。尼采是正确的,永远循环下去绝对称得上是一场噩梦。没有死,何为生?但是有限回归却绝对是十分有益的,我想这是昆德拉的观点。昆德拉以捷克勇气和谨慎的两次选择阐明:只有一次经历等于没发生过,多次重复后发现当初选择不一定真的是错误的。这使我想到了囚徒困境,单次囚徒博弈必然会选择互相背叛,但多次重复博弈,双方都会采取互相信任。我始终觉得,因为人人都知道生命的时间有限,所以都会去让人生朝好的方向发展。但在道路上面临的一个又一个选择,谁能确定哪一种对未来是正确的?有限回归就给出了这样一种测试,去帮助你掌握正确选择。我越来越觉得年轻时候,试错是可以被原谅的,以包容心态而非苛刻去对待自己和他人,所有人都能活的更好。

轻与重是全书的的主题。对待生活上,托马斯的轻与特丽莎的重形成鲜明的对比。

在对待苏联入侵捷克这个他们生活的时代背景上。托马斯厌恶苏联人,对他们入侵捷克深恶痛绝。但他还是觉得这与自己的关系并不大,所以没有多么强烈去反抗。相反,特丽莎将到街头拍照作为自己捍卫祖国权利的努力,她甚至因此像获得了新生一样。

其实这在两人成长中已经决定,托马斯离开妻子和儿子,过着单身汉的生活,他的生活就开始轻飘飘了,作为布拉格一个十分出名的脑外科医生,他可以说应有尽有,他惬意的享受着这种轻飘飘的生活。而特丽莎从小就想摆脱母亲,想却做不成,这就是一种沉重。她喜欢看书、游泳,这些似乎都是沉重人生的表现(我有种感觉,有些人在生活中就能很轻松得获得知识,而像我就需要到书中苦苦求索,轻与重从基因里就决定了,我喜欢看书和游泳也说明我承受不了那种轻飘飘的生活)。但是他们两个遇到了一起,轻不再轻,重不再重。托马斯常常为这个顺水飘过来的孩子望着院外的墙,也痛苦的一点点改变、一步步追随着特丽莎。另一方面,特丽莎勇敢的离家去找托马斯,开始了轻盈的尝试。但是就像小说的名字一样,轻之不能承受是必然的,托马斯和特丽莎从苏黎世到布拉格再到农村,这本身就像书中说的那样,越来越贴近大地,越来越重。强大的托马斯遇到了特丽莎,不管出于同情还是爱情,最后都他都变得软弱;而软弱的特丽莎一步一步牵着托马斯走,她最终让托马斯只属于她一个人。什么是轻和重?什么是强大和软弱?到头来不过决定于人生中遇到什么人而已,往往因为那个对的人,我们才变得沉重和软弱。

还有关于媚俗的讨论,这也让我收益匪浅。小说没有给一个简单的定义,而是一个概念群。我个人觉得偏见就是媚俗,认为上帝神圣的不拉屎就是媚俗,认为所有人都要遵从同一个价值观就是媚俗。反过来,以包容的心态看问题,允许异己,最重要是自己不盲从,这就不媚俗。

再就是关于俄狄浦斯悲剧的寓意。我曾经深信,只要自己内心是为了做正确的事,即便结果不正确也可以被原谅,甚至可以被推崇。俄狄浦斯王所做的一切罪孽,他都毫不知情,他戳瞎自己、流放自己,这演变成无法抗拒的悲剧。从常情上评判俄狄浦斯王没有任何问题,这也与心学切合;但从现实后果上看,这就是俄狄浦斯的原罪。心学能治心,用来治世我觉得还不够。

其实还有很多可以谈的话题,比如:由于认识的差异导致人与人之间误解的问题,过分关注陌生大众、熟悉小众和父母情人等的目光的问题,灵魂与肉体到底是否同一的问题等等。但是真觉得头脑中东西太多了,反而失去了单点深入切入的能力。如此哲学思考密度的小说,我想是适合多读几遍的。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 篇9

轻和重是一对反义词,轻总是使我想起轻松、轻快之类的形容词,重总是让我想起沉重、负担一类的词。但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一书中,轻意味着逃避、背叛、绝对自由,重意味着责任、忠诚、道德的约束。轻与重像是矛盾的两个方面,既对立又同一,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

一、轻与重的对立

首先轻与重的对立体现在托马斯向往性自由和特蕾莎对爱忠贞之中。

托马斯是一个生命之轻人物,他无视传统价值观和世俗伦理道德,他背弃婚姻,放弃抚养儿子。他和他的情人保持着一种性友谊,因为在他眼里爱与肉是分离的。特蕾莎属于生命之重人物,她对爱情的忠贞与信念,对丈夫的宽容和忍受,在幸福之中充盈着忧虑。托马斯一方面接受了特蕾莎成为了自己的妻子,一方面却无法对爱情忠诚,始终保持与情人们的肉欲关系。特蕾莎不仅要求自己忠于爱情,她也希望自己的丈夫能够忠于爱情。

其次轻与重的对立体现在萨宾娜的逃避和弗兰茨的追寻中。

萨宾娜是具有强烈的背叛现实、争强好胜、富有激情生命之轻人物,她脚下如同一条漫长的背叛之路,每一次新的背叛,就像一桩罪恶又像一场胜利,时刻在诱惑着她。萨宾娜在背叛中度过了一生,每一次的背叛都令她激动不已。而弗兰兹聪明善良,但他又是软弱的。他和妻子毫无爱情基础,却愿意承担起家庭的责任。但当他遇见萨宾娜时,他仿佛看见了爱情的模样,因此他可以放弃婚姻,选择追寻萨宾娜。但萨宾娜选择逃避,逃避婚姻的束缚。她认为这种被赋予了法律意义的爱,更像是包袱。

二、轻与重的转换

首先是托马斯对特蕾莎的爱由轻转换成重。

一次是特蕾莎看了他给其他女人的信,只身回到了布拉格。托马斯终于摆脱了她,周六的夜晚开始了,他第一次独自在苏黎世漫步,深深地呼吸着自由的芬芳。他和特蕾莎生活了七年,每走一步她都盯着,现在终于解脱了。他轻盈地几乎要飞起来,他置身于巴门尼德的神奇空间,他品尝到了温馨的生命之轻。但是到了星期一,同情心又使他变得沉重,他回到布拉格,回到特蕾莎身边,再次走向了灵与重。第二次是当托马斯一篇文章被内务部调查,说他诬蔑共产主义,他放弃医生工作以示抗议,他也由此走向轻:恢复和女人们的性关系,重回身体本身。如同给自己放了假,虽然这带来的是身体疲惫和精神空虚。可当他发现这也给特蕾莎带去痛苦时,他回到了她身边,重视特蕾莎的感受,再次走向了重。

其次是弗兰茨对萨宾娜的爱由重转向轻。

弗兰茨长相很好,学术事业也处于巅峰时期,他的傲气与锐气使同事们害怕,然而他却天天担心萨宾娜的离去。他和妻子离了婚,他想对萨宾娜忠诚,他想在他的生活中为萨宾娜创造出一块独立的天地,一片纯净的禁区。这是他愿意承受的重。萨宾娜却无法接受这种公开的爱,她欣赏的是未知的爱,所以她选择离开弗兰茨。当萨宾娜离开弗兰茨时,弗兰茨惊讶地意识到自己并不特别难过,萨宾娜的物化存在并没有他猜想的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她在他一生中留下了灿烂的足迹,神奇的足迹,任何人也无法抹去。一种突然的幸庆、狂乱的欣喜,还有自由和新生带来的欢乐,都是她留下的馈赠。这时他对萨宾娜的爱由重开始转向轻。

正如作者所说: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那么,我们应该选择怎么样的生活呢?是重还是轻?也许我们一直想寻求一个轻与重之间的平衡点,但是轻重的对立最神秘,最模棱两可。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 篇10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1000字:

读这本书断断续续的,耗费了好很长的时间,后来又大致浏览了一遍,摘抄了几句自我感触较大的句子,收获颇丰。由于把自己代入感觉会更强烈,结合自己的感受来理解一下。

其一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讲爱和情,解释一下就是:做爱和感情,再解释一下就是:爱是做出来的,情是感受到的。就像我爱上你了和我爱上你,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感情一样。本书原句是:跟一个女人做爱和跟一个女人睡觉,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甚至几乎对立的感情。爱情并不是通过做爱的欲望(这可以是对无数女人的欲求)体现的,而是通过和她共眠的欲望(这只能是对一个女人的欲求)而体现出来的。这句话只是说出了情和爱的不同之处,我赞同这句话但也不是很赞同,赞同是因为我同意爱情不单单是做出来的这个观点;不赞同是因为这句话说的只是书中托马斯那一类人,而且共眠的欲望似乎也不是只能对一个女人的欲求。情总是很复杂的。还有关于爱情他并没有明确地指出到底是情在前还是爱在前,或许他对此也有疑虑吧,或许这本身就是一个问题。关于爱和情有两句话对我印象深刻。

爱:子宫是离女子心脏最近的地方。情:发乎情,止乎礼。搜索脑中记忆似乎说爱的都是比较粗俗的话,谈情的则是比较高雅的。至于原因嘛,自我感觉因为爱是两个人之间的事,但是情呢是大家的事,一般拿得出手的,上得了台面的呢都是经过各种包装的,所以才会有这么大的差别吧。突然发现用最直接的词来形容污的话就是:爱。总之情情爱爱的果然就是世界上最为复杂的东西,可是还有许多人对它趋之若鹜,难以理解。

其二讲的是这个世界,我们都生活在媚俗王国里,我们的博爱都只能是建立在媚俗的基础之上。可能是因为我们的喜怒哀乐全都和别人有关,也就是世界游戏所定的法则:什么情景难过,什么情景高兴就要做出相应的表情。读后感·其实说实话我很不喜欢这种感觉,为什么人类的感情的表现都是那么的相同,不仅仅是人类,是所有的生物。(额,或许我这也是以自己的感觉去臆测万物的想法了。)也许就是因为这些相同才会被接纳吧,也是一种悲哀。

其三讲的是我们自己,书上说:我们全都需要有人注视我们。根据我们生活所追求的不同的目光类型,可以分为四类:第一类追求那种被无数不知名的人注视的目光,换句话说就是公众的目光。第二类是那种离开了众多双熟悉的眼睛注视的目光就活不下去的人。第三类是必须活在所爱之人的目光下。一旦所爱的人闭上眼睛,其生命殿堂也将陷入黑暗之中。第四类他们生活在纯属想象,不在身边的人的目光下。这类是梦想家。这应该是说我们每个人活着的动力了。就我个人来说,我就是一个梦想家。我思考过了梦想家会有三种结局:其一就是会越来越好,因为那些人,不在身边的人想要你过得越来越好。其二就是像天父不在伊甸园里时候的亚当和夏娃,偷偷做些尝试,感觉反正他们也看不到,不知道我在干什么,就比较随心所欲,这类结局全看造化了。第三种这是一种很危险的状态。就是快要忘记那个人了,忘记了自己的梦想,忘记了为什么要来到这里。就像之前的网络三连问,我是谁,我在哪,我在干什么。一种迷茫的状态。如果长期处于这种状态套用书中的话就是生命殿堂将陷入黑暗之中了。我感觉自己在这个边缘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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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4篇


说到写作文,真是让人烦恼不已,写作文可以提高我们自身语文修养,担心自己写不好,不妨多看看优秀作文,从中学习。如何才能将作文写的清晰而有条理呢?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2023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4篇”,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篇1】

特蕾莎的忠诚是他们爱情的不平等支柱,尤其是托马斯。所以似乎本书中最该同情的角色就是这个可怜的女人。她竭尽全力的想摆脱自己往日的生活,脱离由母亲、小酒吧所代表的肮脏、低下、无耻、不加掩饰的生活。

她抓住命运的契机,以为可以摆脱。但她很伤心地发现,她仍然和其他人一样,托马斯的**使她的身体没有什么独特之处。所以她埋头工作。她试图和陌生人打架。她说服托马斯去乡下。

当她终于喜欢上了托马斯一个人,她意识到她爱卡列宁胜过托马斯。

最后,托马斯和特蕾莎一起从悬崖上摔了下来,不管结局如何,他们总是在一起。即使作者在保护两人爱情的战争中始终扮演着冷法官的角色,但寒冷几乎残酷地暴露了他们的虚伪,世界上的男人和女人都以爱情的名义掩饰了他们的懦弱。

而整本书最勇敢的人或许就是萨比娜。如果托马斯和特蕾莎的结局令人欣慰的话,萨比娜仍然没有归属感,她仍然在背叛的路上徘徊,而她思念的男人弗兰兹,也随着她的精神之爱在越南死去。

故事结束,那么“生命之轻”为什么不能承受?

每个女人都渴望一个男人的身体压在她身上。“最重的负担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接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但于特蕾莎而言,托马斯的肉体毫无重量,因为他同太多然**;对萨比娜而言,弗兰茨的身体毫无重量,因为他是一个未断乳的婴儿。

男人使女人幻灭,也最终导致自身的幻灭。托马斯搬到乡下,停止**;而弗兰茨在临死之际终于意识到自己应当守护女大学生,尽管他可笑得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再也无法保护任何女人。

男女的共同幻灭在于在当今社会中没有归属感。如果我们想归属,我们必须媚俗。有些人自觉地抵制媚俗,而另一些人则不自觉地对世界媚俗。前者不喜欢后者,但有自己的媚俗,而后者只是迷恋前者,如萨比娜和弗兰兹。

活在当下,我们如何媚俗;活在当下,我们如何生存。

如果将人生定义为虚无。那么媚俗也就毫无意义可言,可是托马斯与萨比娜却依旧活在自己不媚俗的境界中,反叛、抵抗拒绝;萨比娜是叛离的代表,托马斯是媚俗的魔鬼,他们不自觉地极力保持着自身的独特性。当弗兰兹和特蕾莎身处大的社会环境中,在动荡的世界格局中,在暂时幻灭的瞬间,他们却卑躬屈膝,与世界相连,渴望归属,但他们不想反抗吗?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篇2】

卡列宁的微笑,我们的幸福

读完《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后,凝视扉页上昆德拉的**时,我想到了,甚至可以说感受到了他那强健的生命力和敏锐的洞察力。他的语言富于哲理、对人物的心理活动分析细腻,在每一个需要选择的关键时刻,都会出现一句话“es muss sein”!是的,我们只有一次生命。即使我们有很多选择,我们也必须从种选择一个。这种无奈,就在于托马斯在中共多次提到的青苔盛!

甚至什么都不选,也是一种选择。面对这一切,人们只好双手一摊,肩膀一耸,说一声:“es muss sein”。

这让我联想起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的一句名言:“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你不能两次走进同一条河流中去,因为当你第二次走进这条河流时,它已经不是你第一次走进时的那条河流,原来的那条河流早就变化了。

一切事物都存在,都不存在,因为当它存在时,它就会改变,变成别的东西,也就是说,原来的东西不存在。当你回过头来选择另一个选择时,再也没有当初那一个选择了。

托马斯与特蕾莎的一世情缘是连续“六次偶然的结果”。美妙的偶然,仔细想想,伴随着强烈的主观需要的努力,是由暗示与默契制造出来的六次偶然,是一见钟情的怦然心动和透过每一个汗毛孔、每一个字符散发出来的好感和**,这些偶然消耗了二者相互吸引的顶级能量,偶然就这样成了必然。

看看托马斯对婚姻的体会吧:“他和特蕾莎之间的爱情无疑是美好的,但也很累人:总要瞒着什么,又是隐藏,又是假装,还得讲和,让她振作,给她安慰,翻来覆去地向她证明他爱她,还要忍受因为嫉妒、痛苦、作噩梦而产生的满腹怨艾,总之,他总感到自己有罪,得为自己开脱,请对方原谅”。

面对与特蕾莎的爱情和征服不同女性的欲望之间的矛盾,托马斯如“不解之词”中提到的那样“活在真实里”,他真的深爱着特蕾莎,为自己的不忠而羞愧,承受不了离开特蕾莎时所感受到的生命之轻;与此同时,他也没有违背自己的意愿,停止对异性的探索。背负着这一强烈的矛盾冲突,使他感受到生命之重,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我想托马斯的一生可能是昆德拉渴望却又无法完全实现的理想形象:

经历过战争与和平,娶到了忠贞不

二、连睡着的时候都紧紧握住他的手的妻子,做过高尚和平凡的工作,拥有过数不清的艳遇。这样的一生,不知道有哪位男性不向往吗?

我最喜欢本书的第七部“卡列宁的微笑”,其中有这样一段:“卡列宁如果不是一条狗,而是一个人的话,它肯定早就对特蕾莎这么说了:“听我说,我不乐意一年到头嘴里叼着一个羊角面包。

你就不能给我弄点新鲜的东西吃吗?”这句话蕴含着对人类的谴责。人类的时间不是在一个圆圈里旋转,而是在一条直线上前进。

这就是为什么人类不可能幸福的缘故,因为“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望。”记得上第一堂心理学课的时候,导师让大家说说:“幸福是什么?

”我们说了很多心中的幸福:拥有巨额财富、拥有健康、拥有幸福的家庭、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当时,我想到了幸福也包括拥有之后的给予和奉献,曾经把自己感动了一下,此刻,真正让我感动的是昆德拉笔下的卡列宁,它的幸福竟然是对重复的渴望,多么终极的幸福啊,我们常说的“要是能再重新活一次,我会怎样怎样”这类的话,也是对人生重复的渴望吧?

永恒的轮回,生命,这才是真正的幸福。当我们到达生命的终点,让我们回到另一个生命的起点。多么奢侈的幸福啊。如果真的可以,请让我在整个生命范畴中轮回,而不要像本书开头描述的那样:“尼采曾用它让不少哲学家陷入窘境:

想想吧,有朝一日,一切都将以我们经历过的方式再现,而且这种反复还将无限重复下去”,我祈祷再下辈子是一头牦牛,生活在**——那个让我魂牵梦萦的地方,我要用牦牛的视野望向碧雪蓝天、望向布达拉宫、望向青青的草原、望向生活在周围的所有生命,渴了饮雪水,饿了吃绿草,不用考虑金钱,不用考虑社会认同,不用考虑计划生育地、毫无顾虑地生一群小牦牛,与他们一起嬉戏打滚、追逐奔跑;我祈祷,卡列宁的微笑。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篇3】

这样的负担压迫出了一种存在感,而随之而来的便有了痛苦,当置身于痛苦中时,或许就是存在感最真切之时,也正在这时,我们可以清楚地意识到身上所背负的重量。而“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当我们像气球一样越飞越高,越飞越远时,才会在一片迷雾中感觉到那种呼吸急促的恐惧,现实,越来越模糊。

这只是我对文中“轻与重”最肤浅的解释罢了。

我好像读不懂书中的轻重,又或许有些许明白其中的关联。孰轻孰重,读不懂。

**的第三章,才开始了**部分。比起开门见山的**,如此的开头倒是真的不少见。

终于,开始了对**这一块的理解。我要说的是这部电影比你想想的要复杂得多。正如我之前所说,这部电影是多角度、多性质的。

你可以说昆德拉写的是灵魂和身体,你也可以说这是一场政治十字军东征。如果这是昆德拉对世界的启示,那就没有错。

这本书的主线可以说是托马斯和特蕾莎之间的爱情故事。然而,似乎我无法理解书中的爱情,甚至无法讲述这样一个爱情故事。但是却真正感觉到了爱情的存在。

我坚信着托马斯是爱着特蕾莎的。这种爱没有具体的形状,而是有具体的感知,填充在字里行间。“特蕾莎是一个被人放在涂了树脂的篮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重复的这样的语句,有着剪不断的关联。

“es muss sein (非这样不可)”是他表达他对特雷莎的爱,最默默却最强烈的一部分。虽然第一章第九节提到了同情,特蕾莎在他们的婚姻生活中也一直处于从属地位,但不能说托马斯对特蕾莎的感情是怜悯的。客观上看两人的感情确实有不平等性,但主观上托马斯一直对特蕾莎爱恋而尊重,“不允许任何人觉得特蕾莎不好”,甚至在特蕾莎与其他人共舞的时候他也会吃醋。

托马斯对特蕾莎的态度是,又是隐藏,又是假装,还得讲和,让她振作,给她安慰,翻来覆去地向她证明他爱她,还要忍受因嫉妒、痛苦、做噩梦而产生的满腹怨艾。他从没有责备过特蕾莎,也没有和特蕾莎争吵过。

其实写了这么多,我也并不清楚自己都理解了些什么,也依旧整理不出一份属于自己的答案,但是在写下这些文字的过程中我也确实思考过。在我看来,每一部作品都没有明确的主题。它属于作者的心,但更多的是每个读者的思想。每个人对作品的不同理解才是作品的真正价值所在。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篇4】

舞动人性的双翼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捷克著名小说家米兰·昆德拉于1984年所写,这部作品被誉为20世纪最重要的经典之作。米兰·昆德拉曾经说过:“要么做一个可怜的、眼光狭窄的人,要么成为一个广闻博识的世界性的人”。

他希望自己的作品能被世界所了解。米兰·昆德拉也曾经说过:“如果一个作家写的东西只能另该国的人所了解,那么他不但对不起世界上所有的人,更对不起他的同胞,因为他的同胞读了他的作品,只能变得目光短浅”。

读它时心情很压抑,但它吸引我一直读下去。米兰昆德拉和张爱玲一样,直指人类最原始的欲望。但我们必须承认,这些欲望是非常真实的,存在于我们的心里。

我想米兰想说的是:没有美德就是轻,轻让人无法在生活的轨道上负重。不得不说,米兰·昆德拉的作品有着巨大的魅力,吸引着我。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一部小说文体的文学作品,但它所被赋予的意义与思想,实在远远超脱于我们一般所认为的小说,它从哲学的高度借由小说的体裁讨论了生命承受的“轻”与“重”,蕴含着对生命最深层次的探讨与索求。小说探讨的是生命承受的“轻”与“重”。小说开篇便已将这个探讨的中心抛出——“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地上。

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是渴望承受男人身体的重量。因此,最沉重的负担成为形象最强大的生命力。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那么,到底选择什么?是重还是轻?”

直到小说的结尾,作者都没有给出自己的答案,也许作者自己只是抓住了一丝理解。

就文中的主人公们而言,塑造了托马斯、特蕾莎、。他们各自背负着不同的“轻”与“重”。托马斯应该是一个天生自由的人。在经历了一段悲惨的婚姻之后,他开始更加热情和坚定,甚至病态地追求自由——甚至在男女关系中——直到特蕾莎不小心将自己的生活向前推进了六次。

他得到了一种难以阻止、难以承受、无法被自己理解、甚至无法解释的爱。他对这种爱感到莫名其妙的恐惧,所以他一次又一次地用比喻来辩称那不是爱。然而比喻是一种危险的东西。

人是不能和比喻闹着玩的。一个简单比喻,便可从中产生爱情。不管两人之间有多坎坷,托马斯最终还是选择了真爱。

即使不久之后,他与特蕾莎双双死于车祸,但相信两人在生命中也是品尝过真正幸福的吧!托马斯的一生,就是徘徊在选择承受“轻”还是“重”中,并最终选择了承受“重”,让人无比欣慰。

特蕾莎自始至终对爱情的信念,对丈夫的宽容和宽容,充满了对幸福的担忧,不断考验着丈夫是否还爱她,包容着她无尽的悲伤和孤独,把她的精神寄托在卡列宁的狗身上。她始终都承受着生命的“重”,这样的一生,是幸福呢?还是被幸福掩盖的凄凉呢?

同样身为女人的萨比娜是一个具有强烈的背叛欲望、争强好胜、爱世人之所恨的人物,萨比娜的人生主题在反复出现、重演、修正和延展,她脚下如同一条漫长的背叛之路,每一次新的背叛,就像一桩罪恶又像一场胜利,时刻在诱惑着她。背叛父亲,共产主义艺术,丈夫,爱情。似乎她自己就是“媚俗”世界的对立面。

她始终努力争取着“轻”的生命。但当一切背叛之后,生命出现了极度空虚。

笔者认为,人的精神和肉体有两重性质,轻的身体可以享受,但灵魂却感到莫名的沉重。姑且顺从于所谓的“灵”与“肉”虽然不是一体的概念,但却共生一体,如此组成了“自我”。躯壳不能背离灵魂,换句话说,自己所做所行,都必须秉承自己的原则,不能背离自己的良心。

如此,才是一个“自我”,而不仅仅是一副躯壳,一副行尸走肉……

轻和重是两种对立的存在。我们不能承受沉重,所以我们选择了轻,但轻让我们失去了生命的支撑。最终我们又一次选择了重。这是否就是生命的循环往复呢?

我们徘徊在轻重之间,游荡于幻想与现实之间,在一次次的选择之中看清到底什么才是我们想要的。

轻与重,到底孰轻孰重?也许我们的生命在这一次又一次的重生。因为我们只有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在选择轻和重的时候非常小心。

当我们重的时候,我们想到轻美,当我们轻的时候,我们想到重意义。让我们找到生命的价值和存在的意义,让我们的生命变得空灵。看起来我们已经有了对于轻重的选择。

但是,我们在感觉重的时候该怎么办呢?除了轻之外,我们还可以选择什么?我认为我们需要在轻和重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这样我们才能实现身体和灵魂的对接。

在我们感觉生命无法承受这重时,我们要把自己变得轻盈一点,但这种轻并不意味着放下所有的重,而且重也不是我们放下就消失不见的,我们要从这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中追求些许的轻,这样会让我们的生命更有价值,让灵魂得到升华。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范文五篇


伴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我们无论身处何地,都能够随时随地开始阅读书籍。相信作品中的角色始终能够在读者的内心深处引发无尽的共鸣和感悟。读书时,我们可以通过将深刻的感受写成读后感的形式,创作出一篇优秀的作品。那么,有哪些技巧可以帮助我们撰写出一篇出色的读后感呢?如果您对这个话题感兴趣并且希望进一步了解,不妨阅读一本名为“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的专业书籍。这本书将为您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意见,以满足您的问题和需求。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篇1】

世间万物,有始有终,有对有错,有黑有白。

评判一个事物,可以有多方面的思路和想法,那一个人的存在也可是不同分镜脚本组成的合成体。小说的主人公托马斯,他存在着两种矛盾的性格和状态。他渴望女人却又畏惧女人,他沉醉于白天,迷失于黑夜,他活在自己的阴影中。当他结识了餐厅的侍女特丽莎,他对她展示出来的爱违背了自己的原则,甚至是娶她为妻。他爱特丽莎,在他背叛她的时候,他却又会想着她,心心念念的就是她那张肆意老去的脸。但他重回到特丽莎身边,他却是厌恶这个睡在身边的枕边人,疲倦、劳累,没有新鲜感。这种感觉是爱情,只是这种感觉在岁月的沉淀中变得疲倦乏味了,去依旧拥有着最初诱人的本质。

托马斯喜欢流连在花丛,他把自己的生命看得很淡,他喜欢这种不负责任的生活。就像他的情妇――萨宾娜,一个绝世独立的女人,同样不喜欢把责任背负在身上,她喜欢轻松的生活。当这两个人相遇,产生的这种共鸣,引诱了托马斯继续自己的原则。但托马斯在每日的煎熬中灵魂分离,一部分的他沉醉在萨宾娜的圈套里,一部分的他怀念着自己的妻子特丽莎。在生活的逼迫下,托马斯遭到了萨宾娜的背叛。命运和抉择让分离的托马斯和特丽莎再次重逢,他们意识到在一起是快乐的,是折磨与悲伤里的快乐,彼此是生活中甜美的负担。可惜,他们双双丧生于一场无情的车祸之中。

而萨宾娜,她继续生活在轻松的生活里,厌恶妻子和儿女的弗兰茨闯入了她的视线里。弗兰茨他是一个逃避家庭,讨厌正常的生活的男人。萨宾娜的一生不断地选择背叛,她讨厌忠诚与任何讨好大众的手段,她觉得自己是真性情的。萨宾娜的背叛,让弗兰茨感觉到自己的可笑。作为一个正常人执着于婚姻和爱情,家庭和睦是他们最大的愿望。而弗兰茨因为想展现自己的勇气和力量在抵抗抢劫中遭到重击,在妻子的陪伴下安然去世。

托马斯、萨宾娜、特丽莎,不能说他们三个人的想法中谁的一定是对的或错的。一个人,把有些东西看轻了,而那些在他眼里不起眼的重东西,会让他们毫无喘息。昆德拉的笔法是犀利的,他将一个故事串起来呈现在读者面前。当读者正在感叹托马斯的太无情时,又可以窥见托马斯的念旧情。托马斯是一个人格分裂的人,想要的东西不在自己手里的时候,他执念追求。一旦想要的得到手,不足十天半个月,就会被他唾弃。

人生是一种信念,而不是偶然的机遇,它只有一次。所以一个人生活于世的时候,他会渴求很多东西。有些东西他永远得不到,一辈子追寻着得到,却忽略了自己手里本该珍惜的东西。人是一个多面体,当他考虑到一面时,他会忽略其他几面。当他苦苦追寻着一面,他就必须放弃另外几面。有舍亦有得,才是人生。

昆德拉这样说: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比较,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好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一切都是马上经历,仅此一次,不能准备。

人生的正面和反面没有绝对的界限也没有绝对的评判标准,没有一个人能说出这世间到底什么是对亦或是如何为错,我们所持的不过是以先人的眼光看待周围的一切。这就是说,人活于世,不要去在意别人目光里的`自己。那个刻意杜撰出来的你根本就不是你,那只不过是别人眼里杂揉出来的克隆号。生命是自己的,人生也是自己的,别人都不是主角,他们只不过是鲜花生命里毫无意义可言的绿叶。

生命很轻,那是因为人的一个微小的观念足以害死一群或者更多的人。也许,这个观念是对的,或许它是错的甚至是很离谱。可是在世俗的没有接受这些观念之前,它们都是平等的。宛若人生的多面体,再没有投掷之前,所有的面都有几率。因此,当你投掷自己的多面体时,你一定要考虑清楚。如果患得患失,只能是两头空。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篇2】

非这样不可?

这句德语在书中不断出现,说实话,我没有注意过贝多芬的这首曲子的歌词,也没有仔仔细细的在平时歌词中搜寻这种歌词背后的故事,但是事实上,往往微微的几句话,在某个特殊的环境,会给柔弱的心,最沉痛的一击。

轻与重,灵与肉,爱与恨,事物相互转化,着实是有一定道理,可是为什么转化,为什么偏要转化,为什么在转化面前我们显得那么无力,让人无奈,让人心痛。

好多时候,身边的人会说出一两句话,可能他们不在意,可是却让我们自己的心受到了突然的那种冲击,就像是一种突然的切肤之痛,久久不能自拔。可能这个世界就是那么无情,但这种无情,往往就在顷刻之间。

也许这就是那种中间状态迷人的原因。在一种暧昧不清,模糊不断的时候,总会让人心中感受到温暖。至少他不会离开,也不会因为某种原因过于靠近。没有轻视你的感受,也没有给你过重的压力。也许这样就好,这样就不会给彼此伤害的机会。因为即使更近一步,便是美好,即使离开,也没有遗憾。

非要达到轻或重的状态吗?其实我们都不愿意,但是却又不得不。总有一个比较的对象,这个对象要么使你轻,要么使你重,也许只有达到相同状态的时候,才能脱离所谓的轻与重。但这世界上又哪有这样的存在呢?

我们只有无限的接近这一状态,却永远无法达到,人最大的痛苦便来自于这种无力感。无力感使我们充满希望,却也让我们不快乐。

所以,非这样不可。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篇3】

一。他和特蕾莎已起生活了七年,现在他发现这些年的记忆比他们一起生活的时候好多了。

他跟特蕾莎捆在一起生活了七年,七年里,他每走一步,她都在盯着。仿佛她在他的脚踝上套了铁球。现在,他的脚步突然间变得轻盈了许多。

他几乎都要飞起来了。此刻,他正置身于巴门尼德的神奇空间:他正在品尝生命的温暖之光。

2。他想打**给日内瓦的萨比娜吗?你想联系你最近几个月在苏黎世遇到的一个女人吗?

不,他丝毫没有这份欲望。一旦他同别的女人在一起,他非常清楚,对特蕾莎的怀念会给他造成无法承受的痛苦。

三。在星期六和星期天,他感受到的温暖的生命之光从未来的深处向他走来。星期一,他却感到从未曾有过的沉重。

重得连**人的千万吨坦克也微不足道。没有比同情心更重的了。即使是我们自己的痛苦也没有别人的痛苦重。

为了别人,站在别人的立场上,痛苦会随着想象而加剧,在千变万化的回响中变得越来越深刻。

4.人生的悲剧总可以用沉重来比喻。人常说重担落在我们的肩上。

我们背负着这个负担,我们负担得起,也负担不起。我们与之反抗,不是输就是赢。可说到底,萨比娜身上发生过什么事?

什么也没发生。她离开了一个男人,因为她想离开他。在那之后,他有没有再追她?

有没有试图报复?没有。她的悲剧不是因为重,而是在于轻。

压在她身上的不是重量,而是无法承受的生命之轻。

5个。似乎大脑中有一个特殊的区域,我们可以称之为诗意记忆。它记录了我们的陶醉,让我们感动,给了我们美好的生活。

自从托马斯认识特蕾莎以来,没有一个女人能在他这方面留下印记,即使是最短暂的。

读完这本书,它描述了1968年苏联入侵捷克共和国期间,民主改革的气氛演变成**和压迫的趋势,揭示了爱情的秘密无情和真谛,涵盖了男女、朋友和祖国的爱情

在任何欲望之下,每个人都有权为各种爱自由选择

生活的责任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但也是最真实的负担。减轻负担后,人们变得比大陆年轻。这似乎是真的,但不是真的。一切都将变得毫无意义

人生就是要有一种信念,不给机会和机会,甚至不媚俗

本书对我的启示,感觉最近读的很多书,了解的很多人,都在向我揭示,碌碌无为不如对自己下狠心,让生活充实有意义不留遗憾。

就像在这本书中,特蕾莎离开托马斯后,托马斯感到很轻,像一只燕子一样短暂,没有烦恼和负担。然而这并不能持续多久,托马斯马上就开始思念特蕾莎无法忘怀。

是的,这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生命的意义在于沉重的责任等。我们若抛去一切,或许得到几许欢愉,然人会变得空洞,似虚空存在,毫无意义。

只有坚实的经济基础才能承受沉重的生活负担。有多少雄心壮志,就有多少舞台在自己的舞台上创造梦想的价值。一切都不会晚。

其次,这本书的主线,托马斯和特蕾莎之间的爱情。作为旁观者,他们的爱是很好的。托马斯的爱显示了他对特蕾莎的真爱。特蕾莎的忍受也衬出其对托马斯的真爱。

爱情是一个美好的过程,相守相爱。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篇4】

这让我觉得,我们所追求的真的是我们发自内心的渴望?灵魂深处,我们到底想要什么?

社会上的种种,追求名誉,追求财富,追求地位,追求的这种种,到头来对我们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我认为追求财富、名誉和地位并没有错,但我们必须知道在这种追求背后我们真正追求的是什么。

我想,在从事职业的时候,如果单单为了那一个月多少的薪金,那将毫无意义。正如我们常说的,选择自己热爱的职业,不是因为它能给我们带来高薪,而是因为它能给我们的灵魂带来什么。在能立身于社会之时,好好想想我们灵魂所追求的。

单纯的为名誉而名誉,为财富而财富,为地位而地位,这种人是可笑,甚至是可悲的。

又或许,我们如托马斯一样,灵魂深处并非如表象一样,托马斯看似热爱医生这个必然的职业,但灵魂深处,渴望的却是爱情。我们内心渴望的不一定是工作的必要性。

也许是别的什么,比如爱情,友情,或者别的什么。

像有些人一样,曾经以为自己期待的是轰轰烈烈的爱情,却发现淡淡的爱情才是自己想要的。也许我们真的需要经历一些困难,一些挫折,去理解我们想要什么。书中甚至是现实,没有一个人打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的灵魂渴望些什么,多想想,或许能让我们早些明白,不至于到老到死,才明白这一生没有活够。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篇5】

看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带着一丝附和热望的心情阅读它,所以只能隐隐约约瞥见深入精神骨髓的主题,我全心全意地追求,想要清楚明白作者的心绪是以何种决然的姿势延伸至他的信仰世界。昆德拉用他敦厚松弛的文笔基底孕育精神信仰的婉转绰约,燃到尽头的温存化做浓浓密密的欣喜。我们都是害怕孤单的孩子,提着昏暗的灯笼寻找思想的光源。

思想的高尚和明丽,不禁让我们产生种种对生命理性思考的“动荡性”。这是一种大而神圣的境地,是任何脱离私心脱离狭隘的思想者的圈地。昆德拉是在用灵魂写作,用灵魂舞出生命的曲线。同样,灵魂是兼并了私心,兼并了狭隘的。否则,思想与写作,将不能摩擦出其“理性的感情”的眩目火花。只有对生命,对人类存在的广阔的空间的有针对性深度的思考,才能包容这些无限幽静却时时闪硕着不安分之感性的意境。

在这里,思想上作者抨击“虚无”的舞台。它令作者以致更多的散落在世界某一角落的人们费神。可是只有经历了如此痛苦的费神时期,思想才能在一定广度范围之内产生它的荣耀式自身结晶。

他试图探清这种“虚无”与“实在”的存在性,对人类的精神进行层层剥削,表露的仍是作者流放在字里行间的一览无余的“怜悯”。怜悯很多种——对“挣扎”的概括,对“死亡”的倾心,对不完满情节的恣意渲染等等。

最喜欢的人物是萨比娜。那个独立的,有丰富的“内涵”的女子。辗转于两个男人或完满或不完满的爱情之中,流离于本性或孤独或幸福的状态之中。

她有着非常吸引人的个性,个性包裹着那具寻找独特寻找自由的灵魂之身。所以当读到她戴着一顶与她美丽而冷漠的外表极不相称的圆礼帽出现在镜中时,不禁被她的神秘之美所折服。昆德拉另加重笔描述镜中的影象:她手牵着一位身穿灰色西服,打着领带的男人。

理所当然的,这段全情节理性描述的段落成了我最爱本书的三大支点之一。另外两处则是特蕾莎托着她笨重的行李捂紧伤口逃离那个一心掌舵她的男人,逃离她曾以为可以栖身的地方。只是她在引诱,她本着这样难以让人猜测的心情离开。还有关于小狗卡列宁的微笑的完整叙述,是整本书显的最为清新,最为感性的章节。它的存在使“不可承受生命之轻”这一主题思想更为深刻生动,也在托马斯与特蕾莎的灵魂心田上植下一束超越庸俗超越无奈的幸福之光。在这里,人的本性被作者埋下的这一高层隐喻反复地践踏。同时,所有的低俗又被反复的引申和强调。人性受到了它存在为此最颠覆理念的的批判和谴责,不留余地。

引用弗朗索瓦。里卡尔的思考来结束我清浅的阅读吧——“大使,这种对”被遗弃的世界的怜悯“,也是透过或进入遮蔽生命的幻景、意义和直说,直面生命,直面生命的赤裸和显然时的眩目。

生命生命的读后感受7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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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生命的读后感受 篇1

前几天,我读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心里思绪万千。那绝境中奋力求生的飞蛾,那砖缝里不屈向上的瓜苗……无不展现了它们对生命的热爱和珍惜。

课文中,即使那只飞蛾已经知道,逃不过人类的掌心,可它还是极力鼓动双翅,没有放弃一丝一毫的希望;即使那一截小瓜苗在没有阳光的砖缝中只活了几天,但它依然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仍努力生活。它们短暂的一生最大的价值就是不懈奋斗啊!

其实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的事例。有一次,天气非常闷热,我忍不住去买一根冰棍吃。在回家的路上,火球似是太阳让冰棍立刻脱去了“外衣”,“吧嗒——”一声,低头一看,一大块冰棍掉在了地上,化成了水。冰棍那甜甜的滋味立刻吸引来了许多只蚂蚁,它们成群地向冰棍进攻,成百上千只,无遮无拦,根本没发现我这个“头号敌人”。不知是因为被太阳热的还是蚂蚁无视我,我生气地跑到公共洗手池盛了一捧水,向它们倒去,它们被这突如其来的水灾吓到了,立刻放下手中的食物,但每一只蚂蚁都奋力挣扎着,而那些没被水淹到的蚂蚁并没有不顾一切地逃命去,相反,它们跑去救它们的同伴。蚂蚁们在死亡面前永不屈服的精神使我震撼,看着这一幕,我忍不住为刚才的行为而感到深深的愧疚。

生命是一个过程,有轰轰烈烈,有平淡如水,有艰难困苦……生活中不会日日艳阳高照,痛苦并不可怕,只要心中有爱,就有阳光,就有快乐。拥有阳光之心,就有快乐之源。只要笑着面对,用我们的每一颗爱心去直面那人生的愁苦,用明媚的笑脸化解阴霾的心情,我们的生活就充满阳光和希望!

冰心说:成功的花儿,人们只惊慕它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它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汗水,洒遍牺牲的血雨。“生命又何尝不是如此,我们要热爱生命,并不懈努力才能活的经常。

生命生命的读后感受 篇2

生命对于我们来说只有一次。有人说人生如果是一个数字,生命就是前面的一,其他诸如财富呀荣誉呀美貌呀甚至智慧,都是后面的0,有了前面的1,后面越多值越大。而没有前面那1,后面的一切都是空的。

可是,每年都有许多的生命丧失在交通事故中。许多家庭也因之支离破碎。交通法规是我们的保护绳。每一个行人要使“高高兴兴出门,平平安安回家”成为现实,就得严守交规。

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在许多的交通事故中,有很多都是因酒后驾车所致。酒精会影响人的大脑,使大脑处于亢奋或麻痹状态。因此酒后的司机往往感觉异常,超速行驶几成必然。近年来,我国严打酒驾。今年五月一日起,更将之入刑,以扼制屡禁不止的恶习。

是啊,就是有那么一些人,为了炫耀自己的车技,展示自己座驾的性能,逢车就超,无所顾忌,是多么危险啊。一时的快意也许换来的却是自己和家人终生的遗憾。

还有一些司机,为了牟取更丰厚的利润,超载一倍十倍,殊不知这是为自己埋下定时炸弹。因为车一旦超载,事故发生的频率大大增加。还有一些乘客,只要有车就上,根本不管是不是营运车,是否已经超载,哪知欲速则不达的道理。

更有不少中学生,为了图一时痛快,或者是为了满足自己那微不足道的虚荣心,无证驾驶着摩托车在路上飞奔。更有甚者,载着三四个人,摇摆前行,这是多么危险啊。稍有不慎,便是车毁人亡啊。

此外,那些骑摩托车不戴头盔,开车穿拖鞋,以及为了驱除开车时的无聊,总要播上几首歌曲,并且把音量开到最大,好享受迪吧的刺激的年轻人,有没想过这里隐藏着多大的安全隐患。也许交通事故就在你自以为的潇洒和痴迷的乐声中降临。

生命是地球上最美的花朵,世界因此而精彩。为了我们这宝贵的生命,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

生命生命的读后感受 篇3

生命中总会有一些普通平凡的东西,伴随着工作地忙碌于枯燥,被人们遗忘在了某个角落。当暮然回首时,仔细品来,你会发现它们也有独有的魅力,深深地吸引着你。

你是否曾在姹紫嫣红的百花丛前流连忘返?你是否曾留意过那株最普通的牵牛花?它顽强的生命力曾令我为之动容。

一日,我走到教室窗前赏花,近来地忙碌使我不免有些压抑和烦闷。突然,一片亮丽的紫色映入了我的眼帘。原来是墙角那几株牵牛花。它们有力的茎紧紧地抓住一根又细又长的竹竿。它们彼此相得益彰,填补了围墙的空白,弥补了竹竿的孤独。那片浅紫色好像在流动,流进了我的心,洗去了我内心的烦闷。一株上的花并不多,只有三四朵,零零星星的。七八株拼凑在一起,组成了流动的画。

走近看时,才发现牵牛花是紫白色的。上紫下白,上深下浅。白色衬着紫色,紫色配着白色,既和谐又融洽。牵牛花的叶为绿色,呈心形。远远看去,一朵朵牵牛花就像一个个小喇叭,许多花在一起组成了一个小型的乐队。花的香气淡淡的,好像那远处灯塔上飘来的清幽的歌声,那香气虽然只有一丝丝一点点,但我却觉的它充盈了我的整个世界。它们又好像一张张洋溢着幸福的笑脸,充满了对生活的憧憬。

看着看着,忽然间阴云满布,不久便下起了倾盆大雨。我开始隐隐担心,那道美丽的风景线是否会消失,一种莫名的不舍与痛心之情油然而生。几个小时过去了,雨终于停了。我急匆匆地跑去看花。但是,走到墙边,我所看到的一幕令我震惊花不但没有凋谢,而且还开得愈加鲜艳。原来那些小花苞也全绽开了。叶子也绿的逼你的眼,经过风雨的洗礼,它仍傲然挺立着,像一位饱经风雨却仍坚强不屈的英雄。遇到困难时,它没有放弃顶住了风雨,迎来了怒放的生命。在挫折面前我们也不要气馁,战胜了困难,我们也终将看到胜利的曙光。

是它“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坚强铸就了它的奇迹;是它“任尔东西南北风”的执着,使它的怒放在情理之中。让我们也像牵牛花一样顽强,使生命之花怒放,绽开娇美面容。

阳光中在风雨后,我望望窗外,树儿摇曳,小鸟欢叫,小草含笑。我走出了那扇门,去追寻我怒放的生命!

生命生命的读后感受 篇4

生命如同鲜艳的花朵,灿烂美丽。“宁等一分钟,莫抢一秒钟!”“生命只有一次,请遵守交通安全规则……”熟悉的广告声又在耳边想响起,我不由得想到了一件事……

偶然,我上网看新闻时,忽然间看到了那么一则新闻“中午11时30分,记者从中和路上了一辆满载乘客的1路公交车。当车接近中山北路劳动新村车站时,只见十几名附近中小学校的学生从站台区域迅疾涌向马路,有的相互追逐嬉戏着跑过来,有的则快步冲到车前方。车减速靠边时,几名跑得快的学生已经“毫无畏惧”堵在了车前方,吓得记者目瞪口呆。傍晚,类似一幕再次发生。

记者乘坐的8路公交车驶经铅丝厂附近站台时,一群附近学校的中学生横穿马路、从穿梭的车流中冲了过来。公交车还没有停,这些学生已经挡住车前行的路线。”看到这一幕,我目瞪口呆,长大了嘴巴,害怕极了!我又看了看一些数据,更是害怕不已!“统计数据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人丧身车轮,每1分钟都会有一人因为交通事故而伤残。每年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达数百亿元。20x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0。6万人!20x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0。9万人!”

五分钟就有一人丧身车轮啊!你看,现在又有一个人因交通事故命丧黄泉了!为什么一些小学生不遵守交通规则呢?可能你再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话,下一个命丧车轮下的人就是你了!生命只有一次啊!这可是不能儿戏的!薄弱的生命可能就因为你的一次两次想快一点的心理而灭亡啊!你的一次次横穿马路,不就是为了想快一点,不想把时间浪费在等红绿灯上而已!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你的这一个举动,很可能会丧命!

没有了生命,什么也没用了!难道,你就想为了快那么几秒钟而却要丢失了自己宝贵无比的生命,恐怕也没人那么傻吧!所以好好地遵守交通规则吧,保护好生命才能做更多的事!你连小命都没有了,你说,你还能干什么呢?况且,你就算不怕死,那你有没有想过你自己的亲人呢?你的亲人一定会很伤心的啊!难道你忍心看自己的父母伤心痛苦,悲痛欲绝吗?

记得有一次,我五六岁时,因为在商店里看到了一个很棒的玩具,所以毫不犹豫地买下来。在回家的路途中,我拿着这玩具开心地玩着,爱不释手。没想到,玩着玩着,那玩具竟然滚到了马路上!我当时啥也没想,跑到马路上捡。没想到结果一辆车在我面前停住了,而我虽然拿回来了玩具却被吓死了!

虽说我没什么大碍,可我越来越感受到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弊处!所以,同学们,让我们遵守交通规则,做个阳光好少年!

生命生命的读后感受 篇5

学了《生命生命》这一课,我心里又多了些新的感受。

一只飞蛾在它将要死亡的那一刻,不停地挣扎着。哪怕没有一丝希望,也要勇敢地闯出去。那不屈向上的小瓜苗,虽然没有阳光和泥土的呵护,但它依然坚强地向上长着,它们是多么珍爱自己的生命啊……

就像作者杏林子一样,虽然身患重病,但依然乐观地面对生活……

虽然生命短暂,但我们可以在这短暂的生命里做出许多有意义的事情,使我们的生活多一份快乐、多一份美好。

我们可以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去创造无限的价值。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去珍惜自己的生命呢?这就需要我们去好好学习,绝不让一分一秒白白地流失掉……

写到这儿,我想起了那些自杀的人。受到一点儿小小的挫折,就抛弃自己的生命。我真想对他们说:“跌倒了就再爬起来。受到一点儿挫折就放弃的人,永远不会成功。”

草,烧了能再长;树枝,砍了能再生。这就是生命的顽强。勇气、坚持、不懈努力、帮助他人、讲文明、懂礼貌,等等,将它们拼在一起,才会使我们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这一刻,我真正读懂了生命……

生命生命的读后感受 篇6

自然万物最可贵的就是生命,它是自然的杰作,日月的精华,它多姿多彩,无处不在。

生命的过程是一种特别的美。从童年到老年,每一个阶段都有它特别的一面。童年时的天真可爱,纯洁;少年时的幻想,追求;青年时的奋斗,努力;中年时的辛勤耕劳,辉煌;老年时的回味,温馨。象一朵花一样从含苞待放到花繁叶茂,再从花繁叶茂到富丽堂皇,再从富丽堂皇到凋零败落,再从凋零败落。人如花一样,一生总是为他人服务着。

人的一生有苦,有甜,有挫折也有笑。但是苦中带甜,甜中带苦,乐中带酸。没错,人的一生有了苦才有甜,有了挫折才会成功。苦到甜,失败到成功,它们都是不断循环的。也许这就是人们所说的苦尽干来吧!

人的生命是不计成本的投资,虽然人们常说春天播下一粒种子,秋天就一定有收获。但是,人的一生并不是如此。你看,那位母亲用甜美的乳汁哺育着我们,用辛勤的汗水养育我们。得到我们学业有成,母亲也长逝人间。所以说人的生命是不计成本的投资。

生命是一种追求,生命是大自然恩赐给我们的,它比世上的任何一样东西都值得珍惜,爱护。值得追求奋斗,值得留恋。不断地利用有效的时间去追求自己心中的愿望,这样,你才会体会到生命的价钱。

生命是一种攀登,如果你不畏艰难的进攻,奋发向上,为了达到某中目的而勇敢度过波涛。那你的生命将会留下灿烂的辉煌。如果你因为害怕困难,不肯想困难挑战,遇到风暴畏畏缩缩,那你的一生留下的将是痛苦和无奈。

生命是一种享受,不能让人虚度此生,在自己的工作之余,冲上一杯咖啡,细细回味,从中品尝生活的情趣。

人来到这个世界,总会有离开的一天,但只要你懂得珍惜生命,好好利用时间,那感受到的将是灿烂的微笑,死后也绝不枉此生。

生命生命的读后感受 篇7

也许有人说:“生命,不就是血在流动吗?”或者有人说:“生命,不就是心脏在咚咚直响吗?”现实的人或许会想:“生命,不就是要经过生老病死吗?”诚实的人更会想:“生命,不就是有血有肉吗?”但自从我读了《生命 生命》这篇课文后, 我才发现自己对生命的见解〈几对生命的意识竟是如此浅薄。我开始悔恨我没有在我的生命上添上色彩,开始为我没有用时间在生命这本书上写下自己的辉煌而羞耻,我更讨厌自己没有让短暂的生命变得更加富有生活情趣……

我出世以来,甚至到至今仍未弄清楚什么是生命。

如果说生命是一本书,那么时间则是一支笔,书写着人生……

如果说生命是一条漫长的河,那么时间则是涌动的波涛,推动着人生……

如果说生命是一部机器,那么时间则是组成机器的零件 评语:本文其实在谈如何面对人生的问题,作者用雾来比喻生活中的迷惘和挫折,如何来面对生活?是在生活的雾中迷失方向,还是采撷那一缕阳光?这些作者在文中都给予了回答,雾终究是要散去的,没有什么能在心灵中留下阴影,伸手去捕捉阳光,寻找真正的幸福,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生命更加精彩。作者哲理般的语言给予我们深思,可算得上一篇美文。支撑着人生……

如果说生命是那广袤的田野,那么时间则是耕耘的'犁耙,创作着人生……

如果说生命是一张什么都没有的白纸,那么时间则是一盒多彩的颜料,为生命洒下色彩,描绘着人生……

“生命”,是一个不可思议 文中一系列表现人物动作的动词运用得准确,衬托手法运用得好.更是令人难以捉摸的词:生命2决定,更是令人出乎意料……

当我发现《生命 生命》的女作家――刘侠的生命时,我更感到大吃一惊,一个12岁时染上了类风湿关节炎的人,居然能够操纵生命,在病情恶化中,忍着病痛,写了四十多个剧本和散文,这顽强的生命力量怎能不让人感到无地自容呢?

生命并不是没个人都能完全拥有的,你说我们能对生命不重视吗?

生命生命读后感集合6篇


一个引人注目的作品不仅可以吸引读者的注意,还能让他们对真正的作品更加感兴趣。我认为写读后感绝不能仅仅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应该紧密围绕着原文展开,以自己的体会和感受为主。正因如此,小编特别为大家准备了这篇关于“生命生命读后感”的内容,希望您能保存本网页,将其添加至浏览器的书签或收藏夹中!

生命生命读后感 篇1

一天无意中看见一本名叫《生命流泪的样貌》,便翻了一翻。

主人公盛欣怡,原本是一个在父母怀抱中长大的孩子,然而,她的妈妈得了一种不治之症癌症。从此她的生活性格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有教师同学的不断鼓励,可是还是不能掩饰她的悲伤。而妈妈在生病期间却对欣怡严格要求,但妈妈还是离开了她,在妈妈临终前一晚她在电脑上无意看见妈妈写下的日记,明白了妈妈为什么对她那么严格,而十二岁的欣怡过早的体会到了生命和爱的深刻意义。

读完这本书,我已经泪流满面了。我想:“这是一个多么伟大的母亲啊原先妈妈对欣怡这么狠心,并不是因为妈妈对她的爱有所消减,更不是因为身体上的疼痛需要发泄。妈妈拼尽生命终点的最终燃烧,是因为对欣怡最深最深的爱!任何人都少不了亲情,而我也明白,要珍惜此刻的生活,好好活下去!

每一次安慰是爱,每一次微笑是爱,每一次鼓励是爱,每一次批评也是爱。生命是有限的,而爱是无限的。

生命生命读后感 篇2

这本书带有忧伤的感**彩,内容更是令人深思。

主角欣怡有一个好母亲,不过依旧被厄运选中——癌症。妈妈措不及防,她意识到自己所剩的日子不多了,只好狠下决心不再宠爱欣怡,变得表面冷漠无情的样子。虽然妈妈很伤心,但为了让欣怡独立,她不得不狠心。

欣怡的母亲是为生命最后的燃烧而战,是对欣怡最深最深的爱。

最让我感动的是我母亲的日记。虽然母亲日记的内容很短,但每一句话都充满了心痛,深深地伤害了我的心。她说她想和欣怡一起长大,欣怡哭的时候给她一个拥抱

世界上哪一位母亲不爱自己的孩子。即使严厉,甚至严厉,但这是母亲让孩子从小树苗到参天大树必须付出的无情。妈妈何曾不想让孩子天天过好日子,母亲的无助、母亲的无奈,我们怎么知道,我们,体谅过母亲吗?

妈妈为我们做了这么多。她没有抱怨。我们有权抱怨什么?我们这些家里的小皇帝凭什么用子女的身份来欺负她呢。

我希望大家都能读这本书,理解我母亲的痛苦,不要自私地想我的委屈。

生命生命读后感 篇3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生命流泪的样子》,这本书让我们知道了生命的重要。性格软弱、心地善良的女生盛欣怡,有一个幸福快乐的家庭。但是,妈妈突然得了不治之症,这场飞来的横祸,使得她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她的妈妈开始对她苛刻起来,所有的家务都归她做,“蛋壳组合”把她开除了,楼上阿姨的怜悯使她痛苦万分。可是同学们的友情,还有老师的关心使她心里暖暖的。有一次因为妈妈的指责,欣怡还骂了妈妈,使妈妈的病情更加严重,她担心受到爷爷奶奶的训斥,更加担心自己会被爸爸打,妈妈也不得不去天津治病,盛欣怡还是在上课,思想上还是在开小差,害怕妈妈会离她而去。

读到这,我也不禁为她担心。幸好手术非常成功,但对亲情和友谊的烦恼,依然使她感到孤独和困惑。妈妈最终永远离开了她,而十二岁的欣怡却过早地体验了生命和爱的深刻涵义,到最后她看了她妈妈的日记,这才明白了妈妈的苦心。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了要珍惜亲情,更要珍惜友情,好好地活下去。

生命生命读后感 篇4

《细胞生命的礼赞》是戏称自己是个生物学观察员的刘易斯托马斯的一本手记,包含了一个医学家、生物学家关于生命、人生、伦理、社会乃至整个地球的思考。

书中的观点使我焕然一新。人们把群居性昆虫和人类社会做了很多类比,这是不奇怪的。然而,这种种类比是错误的,或是没有意义的,我们总以为蚂蚁、蜜蜂这些低级动物,没有思想,也没有自我,而人类才是最伟大的生物,但事实也许不是这样。细心观察的人会发现,它们有很像人的一部分。它们培植真菌,喂养蚜虫作家畜,把军队投入战争,动用化学喷剂还惊扰和迷惑敌人,捕捉奴隶。组织蚁属使用童工,抱着幼体像梭子一样往返窜动,纺出线来把树叶缝合在一起,供它们的真菌园使用。它们不停地交换信息。它们什么都干。就差看电视了。人类社会发展至今,我们常常会忘记自己也是由动物发展而来的,而自认为比动物层次高出许多,带着一种不可一世的姿态看待动物,殊不知,人造蜘蛛丝依然比不上天然蜘蛛丝,防毒面具的构想是从猪那里借鉴而来。

人类,有时却是不如动物的。蚂蚁,可以勤勤恳恳地工作,团结一致,而人类,有时却会为了个人的利益而争吵得面红耳赤;蜜蜂,永远服从着蜂王的命令,任劳任怨,人类又有几个可以做到如此呢?

托马斯坚持不懈地刺穿我们人类自以为是的优越感,揭穿我们把自身和其他生物划开界限的荒谬。也许,只有我们不宣称征服自然的时候,我们才能真正地与自然和平共处。就算人类具有思考的能力,实际上我们不也就是地球的一个个细胞们吗?我们在地球这个复杂的系统中生存、工作。我曾经以为人类主宰着世界,但实际上还是人类也只是地球这个大的生命下面的一个个细胞吧?

所以我们这个美丽的地球,美丽的世界,其实也是那么多的细胞建造的,包括有思想的人、思想或许不那么多的动物和没有思想的那么多其他的生物,和谐地凝成一个巨大的圆球,共同生活。

所以 这细胞生命值得礼赞!

生命生命读后感 篇5

寒假里我跟妈妈一起读了生命流泪的样子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位性格软弱、心地善良的女生盛欣怡,有一个幸福快乐的家庭。但是,妈妈突然得了不治之症。这成来的横祸,使得她的生活乃至性格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有着老师不断地鼓励,但对亲情和友谊的烦恼依然使她感到孤独和困惑。妈妈最终永远离开了她,而十二岁的欣怡,却过早的体验到了生命和爱的深刻含义。

文章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盛欣怡,我打从心底里佩服她。欣怡十二岁就可以把家里打理得干干净净,而我今年也已经十二岁了,妈妈总会说我做事情没有计划没有条理。我估摸着如果让我独自整理家里,一定会手忙脚乱,不仅没打理好家,还会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的。

小欣怡因为家庭的变故变得越来越懂事,越来越坚强,从一个性格软弱的女孩变成坚强勇敢的战士。看到这里我感到十分惭愧,平时总是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和家人争吵,冲着家人发脾气。只要遇到一点点委屈,眼泪就会止不住的掉下来。

妈妈告诉我,女孩子也要和男孩子一样学会坚强和忍耐,遇到困难我们不能退缩,要勇敢地面对它,并且战胜困难,这样才可以笑对自己的人生。

生命生命读后感 篇6

《生命的药方》的读后感范文

当我读完这篇文章,就被主人公“艾迪”和“德诺”所感动,他们使我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友谊。“德诺十岁那年,因为输血不幸染上了艾滋病。伙伴们全都躲着他”。这句话说明德诺很孤独,只有艾迪跟他玩耍。艾迪也曾尝试给德诺喝用花草熬成的汤,可是他的.身体也并不见好转。“艾迪的妈妈也不让他找德诺玩了,她怕一家人都染上这种可怕的病毒。”可是艾迪不顾妈妈的反对,还是经常来找德诺。有一次,艾迪在杂志上看到奥新尔的费医生找到了可以治艾滋病的植物,便不顾一切带着德诺去奥新尔,但由于路途遥远,药和钱不够用了,所以又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过了不久,德诺住进了医院,艾迪就常常去看他,也常常搞恶作剧,有病的德诺躺在床上装死,艾迪就到医生那里说他的好朋友死了,看到医生紧张的样子,他们就开心地大笑不止。又有一次,他们还是用这种方法来骗医生,可是德诺这次真的死了。

友谊,是世界上最真挚的爱,让我们献出自己的爱心吧!让我们一起给别人送去生命的药方。

[最新]最新乌合之众读后感


有哪些精彩的作品读后感值得我们学习?读了作品 之后,了解了这篇文章用朴素的文笔抒发了深厚的感情。读后感可以将这些道理更长久的记录下来。下面是我们精心为你整理的“最新乌合之众读后感”,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最新乌合之众读后感【篇1】

这本书中最基本的观点是:个人是有意识的,而群体是无意识的。作者勒庞认为:推理、逻辑、智力这些理性因素在人类的头脑中起着很小的作用。人们的大多数行动都是跟着感觉而走,受到情感本能欲望这些非理性因素支配着。在这个反智主义盛行的社会,大多数人都选择了盲目跟风。今天李佳琦说这个口红好看,大家就立刻将它放进购物车。明天在网上看到某个明星的鼻子好看,大家就迅速去医院整一个。

这样就很容易解释当疫情初发时香港的商店里的卫生纸为何一扫而空到疫情蔓延时各国居民都在超市抢购卫生纸种种现象,甚至在悉尼发生一起顾客为抢购卫生纸而拔刀相向致人死亡事件。我和不少人感到很好奇,囤吃喝可以理解,为啥囤卫生纸呢?并且还让卫生纸成为硬通货,英国人放其在赌桌上当筹码。

这些问题背后的原因其实都是关乎人性的弱点。谣言带来的对稀缺的恐慌,他人行为导致的盲目跟风,社交媒体的搬弄是非……个人的自我思考被这些弱点暂时剥夺,群体中的人大脑是麻木的,就仿佛被催眠一样,只能进行条件发射,成了无意识因素的奴隶。在这种无意识状态下,文明人会退化成野蛮人。孤身一人时会控制自己的本能欲望,一旦处于群体之中,他的责任感就会消失,被无意识的本能欲望所控制,发泄出无端的情绪,退化成疯狂的野蛮人。

最新乌合之众读后感【篇2】

一放学就跟着路上的一大群人晕晕乎乎的走到市中心广场,看到很多人往天上扔帽子,我们几个小伙伴也就跟着人群捡地下的帽子一起扔,根本不知道为什么也没想过找人去问问。后来才知道那天这个活动是为了一个道听途说来的消息说某个人去世了。我既不知道为什么大家会为了一个人去世那么高兴,也不知道为什么电视台为那个人还健康活着高兴,但是那一年我确实盲目的扔了帽子。

稍微年长一点社会上开始流行练气功,每天楼下练香功的声音都会比闹钟更有效的把我唤醒。“香~~~”别看都是大爷大娘,一群人聚在一起喊出来也是气势十足。听说大家一起练会散发出特别的香味,我没凑近闻过,但是想想他们那么早去练的原因估计也是怕太阳出来容易出汗,怕会分辨不出到底是香还是臭。

我自己在家看过“中功”的“带功”录像带。一个大师坐在台上发功,让台下的摇头就摇头,伸手就伸手,还有人又哭又闹完全失控很是神奇。据说大师也是可以透过录像带发功的,但我看的时候既不想摇头,也不想伸手。

大学里一天和舍友吃了烧烤喝了啤酒,酒酣耳热的往宿舍走。途径四大发明广场看到乌压压一大堆人席地静坐,还是不禁下了一跳。后来才知道那是当时最热门的一种气功,后来居然演变成了另一场大规模群体性活动。还好我早就看过大师的录像带,对这个一点都不感冒,练功就练功,干嘛非要一起练,半夜不睡觉坐在外面静坐吓人好玩吗?

老婆喜欢看演唱会。开始我总觉得花钱买演唱会票还不如买CD,音质好还能反复听。但是作为陪员参与了几次之后发现演唱会有其独特的“气场”,这是自己单独听完全不可能体会到的。这种气场不能简单归结为现场的影响、灯光,甚至亲眼看到明星,更多的还是周边人群的影响力。当你看到四周无数荧光棒在摇晃,你不摇别人会主动问你是不是你不会打开荧光棒开关;当你周围的人都站起来手拉手跟唱,你不唱别人会主动抓住你的手拉你起来,这就是群体的作用。

一个人的时候我们会自然会调动所有感官和大脑去对周围环境做出判断,但是这种警觉会随着人群的规模而逐渐降低。过于另类在群体中是不受欢迎的,所以群体中的人也会自然而然的趋同。这都是数万年乃至更久的生物进化结果,所以无论你有没有自己的判断,一旦在那个群体当中无法脱身的时候,你的选择其实不多。

然而我还是不想就这样“同流合污”,所以我选择“进化”成宅男。别跟我讨论现在流行什么,我不想加入你说的那个群体。

最新乌合之众读后感【篇3】

“乌合之众”从字面意思理解为像一群乌鸦聚在一起的一帮人。指无组织、无纪律的一群人。

作者存在严重的性别歧视、种族歧视,隐约感觉作者还有自诩为贵族、高等智慧的意味,所以作者很多观点与论据无法令我信服,甚至强烈反对。

但是作者观点在当今社会并非不适用,作者展示了大众非理性的充满变数的心理世界,依然有借鉴和参考的价值。

以作者的观点,历史上曾经拥有诗意情怀与伟大梦想,为了崇高的理想而牺牲自己的人们都是被忽悠了呢!

我自认为本书对当今社会仍有指导或借鉴意义的关于大众心理的观点记录如下:

1、群体

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为了达到共同的目标,以一定的方式联系在一起进行活动的人群。

2、群体的共同特征

在群体中,个人的才智被削弱了,个性也被削弱了,作为个体的异质被同质化吞没了,无意识品质的优劣决定了群体智慧的高下。

无意识本能抹平智能差异作者认为群体是愚蠢的。一个群体中大多数普通人具备的特征,成为了这个群体的共同属性。 责任分散效应(群体冷漠)在一般情况下,对于个人来说,数量即力量。处于群体中的个人感受到强烈的“正义”力量,对他们来说,群体就是正义,这使得其中成员敢于不负责任、也敢于发泄出自己本能的欲望。群体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群体就是法律、道德、正义。 传染性从众感性的、本能的情绪特别容易传染;理智的、冷静的情绪在群体中则难以发挥。有些人的情绪能够迅速传染给其他人;而有些人很容易被其他人情绪传染。一个被群体情绪传染的人,会觉得自己变得前所未有的强大,他任凭一种陌生的力量主宰,心中充满堪称壮怀激烈的感情,这种感情会使其变成另外一个人。 暗示性从众例如象征、征兆、预言……,作者认为群体能够干出什么来,取决于影响全体的暗示性质是什么。如果暗示的是积极的、进步的、有意义的,那么群体的表现便是正面的;反之,如果主宰群体行为的暗示是负面的,那么群体的表现就会非常可怕。我也不太理解作者想表达的意思,我想大概可以理解为群体中的氛围,就像谷歌明确定义公司文化并大肆宣扬,招聘认同该文化的人,形成团队良好的工作氛围,并果断即使请走造成不良影响的人,维持一个良性发展的群体。 3、群体的感情观

冲动、易变、急躁

表现极端

没有任何长远打算

不承认障碍

轻信、易受暗示

情绪夸张、单纯

偏执、专横又保守

4、群体的道德

观念每一种文明都是几个基本观念的产物,这些屈指可数的观念很少革新。这些观念在群体中根深蒂固,要改变这些观念难如登天。只有简单明了的观念才能被群体接受,但并不是所有观念都是简单明了,所以必须经过一番彻底改造,使之变得通俗易懂,才能被大众接受。一种观念重要的不是它的固有价值,而是它产生的效果。

推理群体推理只是将表面上相似的事物搅在一起,并且立刻把具体的事物普遍化。不妨说他们并不推理或只会错误地推理,也绝不会受到推理过程的影响。所以,只要能够为群体建立这样论证的形象或观点,便可以操纵群体。群体没有推理能力,也没有批判精神。也就是说,群体不能辨别真伪,也不能对事物做出正确判断。有些意见轻而易举就得到普遍认同,是因为大多数人没有能力根据推理形成自己独特的看法。

想象力想要领导群体,就要在他们的想象上下功夫。刺激群体想象力有两个原则:第一,建立令人吃惊的鲜明形象;第二,不要做任何多余的解使,只要伴之以几个不同寻常或神奇的事实就足够了。

5、形成群体意见和信念的因素

间接因素

民族

传统

时间

政治和社会制度

教育

直接因素

形象、词语和套话我们知道群体特别容易被形象的印象左右,但鲜明的形象并非随时都有,在形象没有建立的时候,可以利用一些词语或桃花,巧妙地把形象从群体心中激活。经过艺术化处理的形象有着神奇的力量,既能掀起群体心中的惊涛骇浪,也能平息风暴。

幻觉自人类有文明以来,群体便处于幻觉的影响下。早期来自于人类对大自然的敬畏,人们捏造神灵、崇拜偶像;随着社会进步,人们相信无数种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哲学成为了新的幻觉。

经验经验是真理唯一能在群体心中传播的手段,也是唯一能让危险的幻觉破灭的武器。

理性群体从来不受理性的指引。如果想要群体相信什么,就先得搞清楚让他们兴奋的感情,再假装自己也有这种感情,必要时还得用极端的行为表现对这种感情狂热。再用一些暗示改变他们的看法,如捏造场景、追忆往昔、憧憬未来等。演说者还要密切注意讲话的效果与大众情绪变化,不断调整自己的措辞,让群体把感情倾向自己的需要。这也导致演讲不可能完全事先准备和研究,因为事先准备好的演讲,演讲者遵循的是自己的思路而不是听众的思路,很难对群体产生预期影响。

6、群体领袖的说服手法

群体领袖的意志帮助群体形成意见,再将意见回城一致,他让精神力量在群体中产生影响,然后再把它转变成实践的力量。

当某个人获得大多数人的拥戴时,也就顺理成章地获得领袖地位。

领袖总是那些意志极其坚定的人,他知道如何迫使群体接受自己的想法。他往往并非头脑敏锐、深谋远虑(一般这样的人优柔寡断、犹疑不决)。

领袖的说服手法

断言断言简洁有力,不理睬推理和论据。群体很容易陷入偏激的情绪中,而言之凿凿、不容置疑的断言往往是最极端的说法,很容易影响群众。

重复不断重复地说法会使人进入无意识自我地深层区域,我们的行为动机恰恰在此处形成。谎言重复千遍就变成真理,当某个观点重复到一定程度,我们就会忘记谁是该主张的作者,未对其深信不疑。比如广告。

传染形成主流意见,比喻舆论的力量。

7、声望

声望涉及到的感情可能是赞赏,也可能是畏惧。

在现实中,声望是某个人、某本著作或某种观念对我们的支配力。这种支配麻痹我们的判断力,我们常常惊讶于它的神奇而心生敬畏。令人痴迷、令人甘心臣服,从而情愿奉献自己。声望足以拥有操控群体的权力。

人的声望来自于称号、财富、名誉、荣耀、品质、美德等。成功是最重要的因素。

声望接近于个人魅力,尽管没有任何权力,也没有统治他人的手段,却能强迫周围的人接受他的思想与感情,让众人服从于他。

最新乌合之众读后感【篇4】

“民主”作为当下的普世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是以“理性人”作为基础,认为人可以为自己做出最好的决定,政府干预应该最小,让选民用投票来决定自己国家的未来。

然而,通过对群体的无意识、无理性、无定性的充满嘲讽又不失忧虑的论述,勒庞给对“民主”的无脑追捧浇上了一盆冷水。正如他在法国大革命中看到的那样,失控狂暴的人民以民主自由之名干出了暴政独裁的事,让人不由得对“民主”打上一个问号。他甚至还像马基雅维利那样给想控制民意的领袖提出了三个建议:断言;重复;传染。可怕的是,虽然他早就警示过,这样的控制和引导还在不断发生在我们当下的民众身上。

那么,因为有被贬得一无是处的群众,我们果真还是应该呼吁一个家长式的集权政府吗?我不同意,勒庞也并没这么说。他也表示,虽然有种种弊端,议会、陪审团等民主制度的产物还是当下最好的。他说“我不可能仍然认为,我不应当去和陪审团打交道,而应当去找地方官。从前者那里我还有些找回清白的机会,让后者认错的机会却是微乎其微。”“议会的运作虽然面对所有这些困难,它仍然是人类迄今为止已经发现的最佳统治方式。”

我们还是应当对民主抱有信心,然而绝不能止步于此。民主不是终点,是通往终点之路。像勒庞、托克维尔那样对民主政体保持警惕、时刻反省,才能不断地从制度上完善。经典经济学说,好的制度允许自私、鼓励自私。有没有一种制度允许非理性呢?因为看起来,人越来越难以被称作“rational”了。

勒庞对女性的歧视和明显的种族主义让阅读经验不太流畅,时不时就要停下来摇一阵子头。。

最新乌合之众读后感【篇5】

总体来说很不错,有一些偏见,但是对于群众的心理分析我觉得非常对,在群众中智商不起作用,集体的观点容易受到影响,所以他们更容易成为乌合之众。下面说一些看书的感想。

1“一切精神结构都包含着各种性格的可能性,环境的突变就会使这种可能性表现出来”——这也是我之前和人一直在讨论的问题所以说很多人在换了一个环境之后会让你觉得他变了,但是我认为其实并不是他变了而是他的潜意识中存在这种性格,只是原有的环境中没有让他这点性格凸显出来的因素。不是故人心易变,而且你未看透故人。

2“群体的某些特点,如冲动、急躁、缺乏理性、没有判断力和批判精神、夸大感情,等等,几乎总是可以在低级进化形态的生命中看到,例如妇女、野蛮人和儿童”——我认为这是对女性的一种侮辱与蔑视,女性相比于男性更加的情感细腻感情丰富,但没有判断力与缺乏理性并不是女性的特点,可以说这些特点很多人都具有,但不该用妇女来举例。

3“只要看一下最确凿的证据对大多数人的影响多么微不足道,立刻就可以搞清楚这个事实。十分明显的证据,也许会被有教养的人接受,但是信徒很快就会被他的无意识的自我重新带回他原来的观点”——人们只愿意相信他们希望看到的。

4“这些观念的出现并不是像掷骰子一样全凭运气,它们都深深植根于漫长的过去。当它们开花结果时,是时间为它们做好了准备”——所以,不同时代的人存在不同的观点,一个时代人的观点正是所处于这个时代的群体的观点,这些观点受他们所处环境的影响,受周围人的影响,受教育影响,归根究底是时代的影响,而时代的不同在于其所处于历史中的时间的不同。

5“教育能够使一个国家的年轻人了解到这个国家会变成什么样子。为当前这一代人提供的教育,有理由让人灰心丧气。”——这一章其实反对的是填鸭式教育。我个人还是认为教育对人观点形成有很大意义,不只是学校教育,还有家庭教育,自身读书所受教育。

6“昨天受群众拥戴的英雄一旦失败,今天就会受到侮辱。当然,名望越高,反应也会越强烈”——你也失败了啊,和我一样的人凭什么以前享有那么好的待遇,现在轮到我可以踩你了。群众就是这样的畸形的心态。

7“群众从来就没有渴望过真理,面对那些不合口味的证据,他们会拂袖而去,假如谬论对他们有诱惑力,他们更愿意崇拜谬论。凡是能向他们供应幻觉的,也可以很容易地成为他们的主人,凡是让他们幻灭的,都会成为他们的牺牲品。”——群众想要的不是真相,而且一种自我满足。如网上某些网友,他们想要的不是真相,而是茶余饭后的谈资,是获得自我认同的满足感。所以群众容易被利用,他们打着正义的旗号进行自我宣泄,他们自认为正义实则在进行网络暴力。所以,有人打着各种反XX旗号不过是为了责骂某个人,当这件事发生在另一个人身上时他们便会为其找借口。说到底,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幻觉。真相是什么?若不满足自己的想象,他们则选择视而不见,所以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最新乌合之众读后感【篇6】

古斯塔夫勒庞,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写下一系列社会心理学著作,最有影响的就是《乌合之众》。该书精致地描述了集体心态,此书对人们理解集体行为的作用以及对社会心理学的思考发挥了巨大影响,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佳作。作者对群体进行了剖析和研究。作者指出个人一旦融入群体,他的个性便会被湮没,群体的思想便会占据绝对的统治地位,而与此同时,群体的行为也会表现出排斥异议,极端化、情绪化及低智商化等特点。进而对社会产生破坏性的影响。

作者通过叙述的方式,就像平时与人讲话一般的方式将自己的观点娓娓道来,运用生活中简单且容易理解的例子作为论据,简单却鞭辟入里。

古斯塔夫在书中说到: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但是从感情及其激发的行动这个角度看,群体可以比个人表现得更好或更差,这全看环境如何。一切取决于群体所接受的暗示具有什么性质。群体固然经常是犯罪群体,然而它也常常是英雄主义的群体。正是群体,而不是孤立的个人,会不顾一切地慷慨赴难,为一种教义或观念的凯旋提供了保证;会怀着赢得荣誉的热情赴汤蹈火……这种英雄主义毫无疑问有着无意识的成分,然而正是这种英雄主义创造了历史。如果人民只会以冷酷无情的方式干大事,世界史上便不会留下他们多少记录了。

通过这本书,我认为群体不只是简单的一个名词。它涵盖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和人的心理活动。同一种心理活动做得人多了就形成了群体。群体在不同历史条件下,会有不同的表现。

古斯塔夫说个人一旦融入群体,他的个性便会被湮没,群体的思想便会占据绝对的统治地位,而与此同时,群体的行为也会表现出排斥异议,极端化、情绪化及低智商化等特点。进而对社会产生破坏性的影响。

因为此书对人们理解群体行为发挥了巨大作用,推荐大家阅读。

最新乌合之众读后感【篇7】

读《乌合之众》有感

古斯塔夫勒庞是法国的著名社会心理学家,社会学家,群体心理学家的创始人。本书《乌合之众》讲的是关于群体心理的特征及群体心理引发的一系列的事情,古斯塔夫先生对群体心理研究从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和信念、群体的分类及其特征三方面对群体心理做了剖析。

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里,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古斯塔夫从另一个角度去分析了群众,让我对群众的看法不仅限于马克思。也对群众的某些言辞、行为有了不同的看法。

群众是单纯、易怒、暴躁的。一个好的领导人掌握了群众心理便获得了神一样的力量,掌握了人的生与死。一位优秀的数学家与一位普通的工人在智力上有高有低,但面临从未涉及的历史领域两人做出的判断却不相上下,把他们放在群众里也是一样,做出的决策不分上下。

群体极其容易受到暗示,为了所谓的正义感滥杀生命,服从着别人的怂恿并且相信自己做的是对的而感到无比的光荣,甚至希望自己能获得别人的赞扬和嘉奖,他觉得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群体犯罪在法律上是犯罪的,在心理学上却不算犯罪,他们受到别人的暗示,怂恿,让他们在思想让为他们的行为是一个正常人应该做的事情,他们在履行自己的职责而已。

古认为从小接受教育会让人的思维越来越禁锢,成年后也会变得麻木,。就如中国宋朝时期,重文轻武的思想尤为严重,八股文也为人们的想象力戴上了枷锁。“即便教育无法提升道德水平,至少能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国家用教科书制造出这么多拿了文凭的毕业生,然而它只能利用其中一部分,于是不得不让其他人失业”“一个国家给青年人什么教育,就可知道这个国家以后会怎么样”

在科学还未发展这么快时,人们信仰神、佛。万事万物都是未知的力量所创造的。人们盲目崇拜,渴望传播,理解狭隘。但这些有了科学的验证,这些理由就经不起推敲和质疑。

群体领袖在宣传某种信念观点时会采用断言、重复和传染。断言越简洁,论证越贫乏,影响反而越大。人类的理性远比我们想的要差,群体可以暴起一时的拥护你,也可以让你的辉煌转瞬即逝,过眼云烟。

个体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认清事物的本质,不能人云亦云,亦步亦趋。世界纷繁复杂,个体的、群体的、善的、恶的,等等,思想不能成为信条,要随事态的变化而不同,最重要的是看清事物的本质,不做俎上鱼肉,也不做屠杀别人信仰的刽子手。

最新乌合之众读后感【篇8】

学完国学再读西方一百年前的名著,对于我这种书虫有点烧脑。读这种纯理论书,过程艰辛苦涩,极容易走神,需逐字逐句揪着读,否则一不留神就要重读。好在篇幅不长,初读下来,作者很多观念刷新了我的认知。

尽管书中的一些理论前后有些矛盾,有些观点过于极端和消极,但这本书问世一百多年了,有些观点放在当下仍然适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能为己所用吧。

书中讲到“教育既不能让人变得有道德,也不能让人变得幸福,它无法改变人的本性和天生的激情”、“就知识而言,在大数学家和一个鞋匠之间可能存在着天壤之别,但就性格而言,他们的区别微乎其微,甚至往往可以忽略不计”,这或许就是智商与情商的区别吧,智商高不代表情商高。本来还指着多读几本书,提高一点情商,然后变得幸福一点点,看来没戏了,扎心。或许真的是懂得越多越难幸福吧。

本书还有很多一针见血式的观点,例如群体不会思考,群体没有理智,群体的善变、极端、残忍、奴性,填鸭式教育的不足等等。

最重要的一点,本书的写作风格正是一直采用群体的特征和手段,向我们这个读者群体进行“断言”、“重复”和“暗示”,细思极恐。

“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觉得自己有责任。”

我们必须承认,作为社会群体中的一员,我们是无法摆脱群体心理的影响的。所以,不管我们如何特立独行,当所有人都浑浑噩噩的时候,也难免不随波逐流,成为乌合之众。

那么,我们是否还能在随波的群体之中坚持自我,发出属于我们自己不一样的声音呢?

集体无意识,愿我们拨云见日,凡事主观,谨慎,冷静,深思做不一样的自我!

最新热爱生命读后感1000字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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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写出一篇可以体现自己心境的作品呢?在读完作品后,心中常常有所幻想。是时候写出一篇能体现作品内涵的读后感了,经过编辑精心整理,推出最新热爱生命读后感,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最新热爱生命读后感【篇1】

“热爱生命”讲的是一个由理智支配生命延续的故事:人生活着并经历着痛苦,痛苦往往不可预知地夺取人的生命。如果比饥不择食、寒不择衣、慌不择路的境遇还要凄惨百倍,这个人会命运如何呢?“热爱生命”里他的灵魂与身体虽然在共同前进或者说共同爬行,但却是分离的,只凭一根游丝连结在一起。他的身体极度虚弱,但已经不会感到任何疼痛了,也不觉得饥饿。一想到食物,他反而会觉得恶心,现在所做的一切完全是由理智支配的。事实上,感觉和热情早已离他而去,他已经不会再感到任何痛苦,胃和神经都已经昏睡过去了。然而,体内的生命力在驱使他前进——虽然已经筋疲力尽,但是生命仍不愿离去。最终,他的的确确活了下来。

“投宿”这个故事中,医生肯定地说道,“一旦暴露于野外,一个人便会大口喘气,这样他就将冰霜吸进了肺里。他的肺会因此而变得冰冷,边缘组织会被冻伤。坏死的组织结痂脱落,他便会频频干咳,来年夏天就会死于肺炎,而他自己还对此感到莫名其妙。”这个故事不但让读者体味生命的意义,还学得了医学常识。

“意外”这个故事中有这么一句话——有那么一部分人适于生存,可以摆脱原有习惯的束缚,不断地对自己的生活加以调整。正如孙中山先生所说,“世界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只有不断创新,勇于创新的人才能适应社会,才能带领社会不断发展。

在舍与得之中,生命追寻的不仅仅是安享,更是共同担当的历程。人们总是在不断地做事情,也总是在不停地选择着,无论他所做的行为影响如何,这都是一个舍与得的过程。“义犬沃尔夫”在舍与得之中依然选择了它的老主人,一个会让它有“干不完的活儿,还有饥饿,还有霜冻,以及其他各种各样不幸的事——”的克朗代克人。

“幻日追踪”这个故事里夕特卡·查理为了每月挣七百五十美元,陪着主人走在历尽艰辛的旅程中。有一天,他突然得到了一个大智慧,一种强光把一切照得亮堂堂的,我一下子把一切都看清楚了,明白了一个人活着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得到一种幸福,这种幸福没有人可以给予、没有人可以拿来买卖,这种幸福超过世上所有金钱的价值。

“一块牛排” 故事中的汤姆·金现在是个老家伙了,他感到这个世界对老家伙一点儿也不友善。他现在除了下点儿苦力外,什么也不会,而他的塌鼻梁和肿耳朵使得他连找这种苦力活儿也相当困难。自己当初要是学了一门手艺该多好啊!从长远来看,有一门手艺在身是会好一些的。从没有人这样建议过他,然而他也明白,即便有人这样向他建议,从内心深处他也不愿意听从的。

汤姆·金回想起年轻的时候,“那时日子可真好过:大把大把的钞票——剧烈而又光荣的拳赛——休赛的时候就四处游荡——还有一大群阿谀之徒跟在身后。人们都喜欢拍他的肩膀,和他握手,……那时的时光可真是爽啊!”现实中,多数人又何尝不像汤姆·金一样,正如颜真卿的古诗《劝学》里所讲——“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为赶路者干杯”的故事中的是这样描述那个警察的:可他那个种族的人生性坚毅、倔强,除非在路上累得垮下来,他肯定会按照预先设定的速度前进,不会停下的。“强者的力量”故事中这样描述团结就是力量——可住在陆脊那边‘大山谷’的那些‘吃肉的’却很抱团儿,他们一同打猎,一同捕鱼,一同战斗。那十个“吃肉的”,每个人都有十个人的力量,因为他们把大家的力量积聚在了一起,十个人打起仗来一条心。我们这边有三十户人家,六十个男人,可我们却只有一个人的力量,因为每人都是在独自战斗。

“生命法则”故事告诉我们:我就像是去年的一片残叶,只是轻轻地挂在枝干上,只消第一缕微风,便会飘然而落。树木生长、嫩柳吐翠发芽、黄叶飘落——这一过程已道尽了生命的整个历程。

最新热爱生命读后感【篇2】

打开书柜,在一排排整齐的书中,一本书脊上写着《热爱生命》的书显得格外显眼。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集。

打开书,我迫不及待地翻到了小说《热爱生命》这页。它讲述的是一个孤独的天涯过客逃离北极的冬天、渴望得救的故事。在艰难的路途中,他不仅没有食物,脚也扭伤了、磨破了。面对危险的处境、恶劣的天气、孤独和恐惧,还有一只等他死亡的病狼,他不懈地努力,与死亡做斗争。终于,他挣脱了死神的怀抱,得到了解救。

看完这个故事,我陷入了沉思。是什么激励他前进,使他那么有毅力,在危险的处境下有如此顽强的毅力,最终走出恐怖的荒野?我想一定是他渴望活下去,不甘接受死亡的坚定的信念。这时,我回忆起xx年5月20日汶川大地震后的一个故事。

女舞蹈家廖智,地震前,她在舞台上翩翩起舞,风光无限;地震后,苏醒过来的她竟发现自己失去了双腿。这对于一个舞蹈家来说,该是个多大的致命打击。一次偶然间的领悟使她选择了坚强地依靠假肢站起来继续从事她热爱的舞蹈。大地震之后失去双腿却活下来的她,没有自暴自弃,而是抱着可以独立生活,继续跳舞的信念,用假肢不懈地练习舞蹈。艰苦的训练,使僵硬的假肢变得柔软,她可以上台表演了。之后,她还创造了轮椅舞,并把这些舞蹈传播到了全国各地。

生活在安逸世界的我从中可以学到什么呢?在我的日常生活中,没有恐怖的灾害,没有恶劣的环境,没有拼死搏斗的战争。信念难道只能存在于生死之间吗?当然不是!在平常的生活中,我同样需要一种坚定的信念。我很容易生病,所以需要坚持体育锻炼。首先,必须有一个坚定的信念——每天坚持体育锻炼。之后,要用行动来完成这个信念,这样才能强壮体魄,消除病根。但是,在行动的过程中是会碰到困难的,只有真正的信念才能让我坚持下去。如果在我们的生活中缺少了信念,那就没有坚持不懈的努力,也不会有成功。所以,只有在心中存在一个坚定的信念,才能使我在这条改变的道路上可以越走越远。

《热爱生命》教了我两个字——信念。没有行动的信念叫口号,有行动的信念才叫信念。在今后的日子里,我要有一个坚定、必胜的信念,坚持不懈地去做所有事,这样才有可能成功。

最新热爱生命读后感【篇3】

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弃他远去了,困顿中的他究竟该何去何从?

他唯有的是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在艰难的挣扎着;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已经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最贵的是那一支,是他生存下去的武器,但是却没有了一发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饥饿的他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是那么的可望不可及。

严峻的现实更使他饥饿。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遭到重创;唯一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用它来温暖那颗挣扎的心,因此他视如生命般地小心珍惜。

此时,孤独无助正在严重的威胁他的生命。寂寞的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沼泽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单薄的生命。饥饿难耐的他靠桨果野草之类来减缓胃的空虚,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不停的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最后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时,他感受到了狼群对他的威胁是如此的可怕。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他仿佛从那尸骨上预见了自己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因此他只能毫无保留的去与那只病狼战斗。

为了生存,他坚持了下来。因为有信念,即使风餐露宿,食不裹腹,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在那一刻就显显得那么的明智,再耀眼的黄金此时也显得暗淡了。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绝境中的一抹阳光。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演绎了自己对生的渴望是多么的激烈,暴露的人原始的野性,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深刻的感受到了生命的本质——并不是对金钱、权势、一切世俗的向往和渴求,而仅仅是为了活着,仅仅是为了生存。

“仅仅是为了活着”,听起来是那么的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精神支柱,是主人公得已生存的根本原因。也正是因为“仅仅是为了活着”和对“生命本身的渴求”,才使他能咆哮着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

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在生活中也常常会有人因为一点自己的私利,而与别人拼个你死我活,也会为上天的一点不公而消极面对生活,甚至会觉得生命没有意义,人生没有阳光。。。

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读了这篇文章我想是自己的灵魂的依次洗礼,一次暴露。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我们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更加失落,更加的利欲熏心。。

所以在这里我想大家说:对于那些名利,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只是我们没有明白生命的本质而已,只要我们懂得了生命的本意“仅仅是为了好好的活着”,那我们就不会再对那些东西那么执着了。伟大的生命是自然装饰的,他不需要那些名利来装饰了。。。

亲爱的朋友们,好好活自己吧,不要不珍惜生命,更不要违背了生命的本意而活了。

最新热爱生命读后感【篇4】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热爱生命》,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这本书中收录了《热爱生命》、《雪虎》、《一块牛排》、《墨西哥人》等许多杰克伦敦表现生命在极限状态下不屈抗争的作品,读后令人感慨万千。

杰克伦敦的作品多以歌颂生命为主题,《热爱生命》就是他的著名短篇小说之一。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位淘金者在美国经历的几天艰苦生活。他一路上风餐露宿,饥不择食,寒不择衣,还与野狼和棕熊进行了激烈的搏斗,最终凭着顽强的毅力存活了下来。在《一块牛排》一文中,逐渐衰老的拳击手汤姆金在面对年轻气盛的桑德尔时,并没有屈服,而是利用战术,不断消耗他的体力,几次将他打倒,却因为体力不支而惜败。《雪虎》一文中,一只名叫“雪虎”的被驯化的狼来到人类世界,先后被不同的人抚养。然而这些人对待它的方式却各不相同,有的对它很体贴,有的对它很冷酷。经历过残酷的现实后,它最终被一户人家收留,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这本书中的人物有着不屈不挠的精神,从淘金者到汤姆金、从雪虎到利威拉,个个都是典型的不向命运低头的“硬汉”。他们在死亡压力下的生存意志和在自然困境中的顽强挣扎,是我们每个人都无法比拟的。而这本书也告诉我们要时时刻刻保持乐观向上的精神,做一个生活的强者。

最新热爱生命读后感【篇5】

作为人类思想精华的名著书籍,一直都是大家在学习和参考的典范,也是一种文化传承的必修课。读后感与其看做是种作业还不如看做是一次对于原著作者的思想交流、碰撞。本栏目为大家提供了大量的名著读后感资料,希望大家在这里能找到相同的火花,多交流。

《热爱生命》的作者是美国人杰克·伦敦。他一生写了150多篇短篇小说、19篇长篇小说。《热爱生命》是他的代表作之一。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佩服主人公。因为他珍惜热爱自己的生命,即使快到了死神魔掌里,他仍要反抗,不肯屈服!他是多么的坚强。而我们今天的社会,却有一些人面对一些挫折或因为一点儿芝麻绿豆大小的的事要去自杀,跳楼,自虐……这些人是多么的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啊,就是因为他们没有主人公那样顽强的意志,没有面地逆境挫折的勇气,没有顽强的生命力和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精神,他们意志力十分薄弱,遇到一点困难就放弃,这些人的生命是轻如鸿毛的,是一文不值的。

故事的主人公热爱生命,坚强不屈的精神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珍惜、珍爱自己的生命,遇到困难与挫折勇于面对,不要退缩,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最新《受戒》读后感


基于您的需求,我们对于“《受戒》读后感”进行了整理,我们通过阅读作者的作品,将其精华转化为我们自己的知识。读后的思考和总结,是对我们内心的深刻体验,希望这个好消息能够得到更多的关注,并与您的朋友分享。

《受戒》读后感 篇1

《受戒》三读

范文怡:读完戒律全文后

有一次,我在《受戒》不止一次去过桃花园。似乎我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丽的桃园,并爱上了它肆无忌惮!

这是一个理想的天堂。确切地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赵庄寺的人们心目中,僧侣与农耕、编织席子、打圈、绘画等行业并无区别。

他们都是自由和平等的专业人员,独立与世界的苦难和生命的苦难。比如小营子一家和赵达波都是这方面的高手。他不仅脾气好,而且像榆树一样强壮。

赵大妈身体也出奇的好。她不仅在家乡做美味佳肴,而且还减少了演员为家庭娶女儿的稀罕事。这两个宝贝女儿甚至更漂亮。

英国儿子很安静。他已经有家人了。英国儿子很活泼,整天笑个不停。

他看起来像只喜鹊。从家庭的日子里,可以看出赵庄庙里众多生物的不同。

在这样一个田园诗般的梦境中,我们的小英雄小明子和小英子相遇了:小明子和他的叔叔在和尚渡轮上遇见了小英子。慢慢地,他们成了好朋友。

子明经常去小英子的家。就这样,他们暗淡的初恋悄然萌芽。他们一起编织、画花和刺绣。

“他们一起播种,放牧,收割水稻,观察打谷场,尤其是当他们挖完菱角回家的时候,”她带着一篮子菱角回去了,在柔软的山脊上留下了一条小路。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脚趾,平底,细鞋跟,部分缺拱。

明海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他感到发痒。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搅乱了小和尚的心。

多美的描述啊。它描绘了男孩和女孩第一次恋爱时的心态。它优雅自然。

最后,他们一起进城,一个去殷珊寺接受警告,另一个去给家里买东西。他们一起乘小船回去了。最后,小子明的心被压了出来:

希望小英子成为他的妻子。

领受戒律后,在这样的环境中,我感到如此的平静和美丽,人们不会盲目地、无缝地与环境融合,从而产生无限的想象。《受戒》,一个像天堂一样的梦,让我无限向往!《受戒》三读

范文2:汪曾祺的言传

本文首先对一个普通的天堂进行了缓慢的描述,它比一个普通的天堂更荒谬。安家庄的人太宽容了。在他们心目中,僧侣只是普通的职业,如从业者、学者、当铺、商人等。

没有区别。僧侣们可以吃肉喝肉,成为僧侣,亲近女人,唱淫秽歌曲,打牌。

僧侣不是必须遵守规则吗?还是他们是僧侣?这种多姿多彩的生活与生活的苦涩无关,与中国传统观念完全不相容。

除了小营子一家,赵大叔是这方面的高手。他不仅脾气好,而且像榆树一样强壮。赵大妈身体也出奇的好。

她不仅在家乡做美味佳肴,而且还减少了演员为家庭娶女儿的稀罕事。这两个宝贝女儿甚至更漂亮。英国儿子很安静。

他已经有家人了。英国儿子很活泼,整天笑得像只喜鹊。这显示了这个村庄的幸福生活。

汪曾祺微妙的写作风格描写了这样一个中心的地方,没有痛苦和阴谋,也无法容纳一切原本的欲望。在楚法寺,二爷有着普同的家庭成员,甚至每年都带着妻子去享受凉爽的天气。三爷不仅漂亮,而且有“飞钹”的绝技。

每次达摩事件发生后,村子里都会有一个大姑娘或小媳妇突然失踪。但是没有人责怪它。所有这一切的荒谬在村子里得到了调和。

在我看来,僧侣本身不是职业,也不是人性的压迫。对于那些看透凡人世界的人来说,选择出家实际上是在摆脱他们。给心情混乱的人一个远离这个世界的机会。

在这篇文章中,僧侣成为一种职业并以此赚钱,这是对佛教的侮辱。

另外,全文的主线,明海和肖英姿,这两位年轻人的感情一直没有被猜中,也在感动。只有在赵安庄这样一个宽容的环境中,爱情才能萌芽。这是唯一让我觉得自己身处世界中心的地方。

这篇文章的题目是接受戒命,但戒命放在最后,很容易通过。作者故意误导和相关,然后欣赏作者的善意。在接受戒律之后,僧侣们自己应该过着简朴清净的生活,但他们并不体面,所以书名和正文有比较的效果,这正是笔者想在心里挖掘的现象。

范文三:汪曾祺《受戒》阅读札记

《受戒》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叫赵安庄的村子中间。“赵”是因为壮族的姓大多是赵。它叫壮族,但人们生活在一个非常分散的方式。这里有两三个人,那里有两三个人。

“尼姑”是因为有一个尼姑叫菩提尼姑,这个菩提尼姑在这个村子里非常重要,因为和尚来自这个中心。像一些猪生产者,一些垫子生产者,一些篮球生产者,一些棉花生产者,一些油漆生产者,和一些母狗生产者。僧侣是这里的职业。

这个尼姑庵很重要,所以叫马蹄庵。这篇文章写的是在楚法寺爆发的系统琐事。所有这些事情似乎都很容易实现,而且非常普遍。

整篇文章没有深刻的人生哲学。没有轰轰烈烈的故事,没有高大耀眼的人物,却处处充满浓郁的乡土气息和人文情怀。

这里的僧侣没有僧侣的苦行,也没有僧侣的欲望去满足,“他们吃肉而不欺骗人”。明年,猪也会在主厅被宰杀。当三位大师持刀倒下时,红色猪血会喷出大量泡沫,“可以收房租和借钱”,“可以赌博,有好朋友,不止一个”,“如果你对上早晚课不感兴趣,所有三个钟铃都会被换掉。

然后,挑水喂猪会让人觉得有点不正常。然而,由于僧侣在这里只是一种职业,这些真实的世俗情感和世俗烟火向读者展示了僧侣的闲适生活以及他们摆脱世俗冲突和任性的自由。

本文的主人公明海小和尚是一个聪明、好学、聪明、多才多艺、诚实的孩子。他与一个同样淳朴、善良、聪明、聪明的村姑英子的微妙感情,似乎是本文的线索,但它们太弱,无法理解。

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一直在想一部由林志颖主演的长达一小时的电影,也叫《旋风小子》。萧隆植的小和尚和文雅的郝劭文、明海一样天真。不管世界如何,他们都有自己的幸福。

当我第一次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我好像是和我的表妹一起看的。当时,俱乐部以50美分的**租了光盘。后来,我一遍又一遍地看电影,因为电影频道总是一遍又一遍地看电影。

除了郝劭文和萧隆植带来的笑声外,影片还包括林志颖儿时梦寐以求的少林寺、棒球、滑轮、司机和女友

那时,我还在上小学。每天5:30放学回家,我都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视和风车,这是我永远不会错过的。

蓝皮鼠和大脸猫,大头的儿子和小脑袋的父亲,《西游记》是至今仍被提及的经典之一。当时的生活简淡而精彩,如红领巾、升旗、合唱比赛、眼睛锻炼等。每个周末,我都去少年宫参加奥林匹克数学课。

那时,不会有任何特殊的追求。所谓的理想似乎是遥远的未来。他们永远不会感到面对世界的艰辛。

阅读《笑林小子》就像回到那个时代,看到自己自由了。

《受戒》读后感 篇2

世上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题记

我喜欢把想象寄托在文字当中。

生活是一张纸,我是一支笔,浪漫笔尖可以在纸上尽情挥洒,去怎么也逃不出纸的天涯。但是有一种文字,却飞越了生活的海洋,也带动着我,让长久以来埋藏在心里的想象长出了一双会飞翔的翅膀,它的上面画满了五彩的图案,很美,很美。

《受戒》,是这样一个故事。

很简单,和平和,但却不卑不亢,没有生离死别,但就这么平静地丢入了我的心里。

文字是平静的,但故事是不平静的。它把一切的离经叛道,写作平常,把一切不可能写作可能。像是早晨的天空舒展开的那一抹清爽的蓝,令人畅快无拘。在这里,和尚无需清修,吃酒吃肉,娶妻生子。这是一份职业,与其他职业一样,过着饮食男女的日子。

明子,英子,很单纯的两个名字。小和尚明子不被和尚身份所束,英子有着小姑娘的浪漫天真。两个人在一起,在彼此最纯真的年华共赏最美的景致。

真好。

这里的自由与包容,给在时代中挣扎着的我们以安慰。仓央嘉措曾说:“世上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但在这个故事中却实现了。人们再也不活在别人的世界,再也不受世俗观念所困而最终成为殉葬者。

前尘隔海,古屋不再,一切都会改变,愿我们不再挣扎。

《受戒》读后感 篇3

在我看来,无论是普通人还是僧侣,对物质生活的需求和精神生活的渴望都是最原始的。正是因为认识到爱和被爱的美,人们才能使自己和他人的世界变得绚丽多彩。相反地,若是对人对事只有怨恨,他的世界将会不见光明。

汪老先生这么说,“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所以说,人不要被太多的伦理道德所束缚,我们要追求那种淳朴而真挚的人性,那种人人互帮互助的美好的社会。

汪老先生的《受戒》以其极其朴实的语言呼吁人们挣脱束缚,解放人性,是一部伟大的作品。不得不说汪曾琪先生的文字受沈老先生的影响真的很深,他们的语言风格都非常纯朴,故事平淡无奇却道理深刻,让人着实心动。《边城》和《受戒》的主题甚至也是相似的,《边城》着力描写了人与人之间淳朴的感情并想将其拓展开来,而《受戒》描绘的是美好的人性,两者极其相似。

普通人很难摆脱七情六欲,但至少,我们应该真诚待人,用我们去影响他们,让我们的世界更美好。

《受戒》读后感 篇4

《受戒》描写了一个令人向往的世外桃源。在清香的芦苇荡中,幽静寺庙里青涩拘谨的小和尚明子,淳朴水乡里率性天真的农家女小英子,发生了一段纯美得惊世骇俗的初恋故事。故事发生在庵赵庄,这里的人们淳朴善良,热爱生活。“在庵赵庄 这个地方,是出和尚的。” 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与一般人们印象中的迥然不同,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的清规戒律,甚至连“清规”这两个字都没有人提起。 荸荠庵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 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

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趿拉着一双僧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仁海是有老婆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仁渡更是不仅人漂亮,还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跟和尚跑了。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 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和尚们娶妻养 与宗教的世俗化。《受戒》解构了佛门的庄重严肃,打破了人与宗教间的隔膜。 小说的主人公明海随舅舅仁山和尚来到了荸荠庵当和尚,认识并 熟识了活泼可爱的小英子,渐渐的,他们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明海看到小英子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家,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一串 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这就是朦胧,纯美的初恋,有着爱情的懵懂,有着爱情的想往,就是这种感觉,小英子和明子之间的感情缠绵悱恻,婉而成章,深深印到人心里 去。再后来,小英子划船接去烧戒疤的明海回来,两人互许终生。小和尚明海与小英子相爱的过程描写是一种返璞归真的象征,表 明了对美好自由人性的礼赞。本文自始至终渲染的这种古朴淳厚的民风得到了升华与深化。“受戒”与“情爱”这两个看似对立的命题在这里奇特地统一起来了。《受戒》通过江南水乡佛门弟子世俗化的故事,描写了普通人的 人生欢乐,表现了人性的解放,表达了对淳朴的民间日常生活的肯定与赞美,也含蓄地表现出对清规戒律的否定与嘲讽。汪曾祺说:“我写《受戒》主要是说明人是不能受压抑的,反而应当发掘人身上美的诗意的东西,肯定人的价值,我写了人性的解放。”光明洁净的明海与淳朴多情的小英子之间“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生活理想正是自由人性的 写照。

《受戒》采用了散文化的小说结构,结构散漫、随意、淡泊,具有诗的格调和韵律,风俗化的气氛营造,体现出民间生活的闲适和人们对生活的热爱,向读者铺开了一幅幅优美的水乡风俗画。文章语言风格闲淡典雅,叙述用语具有文言色彩,古朴而老成。

《受戒》读后感 篇5

我不知道该怎样界定《受戒》,说它是短篇**集吧,不太恰当。每篇独立**之间看似孤立的,却是相互联系的。当读到后一篇文章时,前一篇文章中有人跳出来对我微笑,这让我感到惊讶和友好。

说它是长篇**吧,也不太合适。它虽然描写的是与大淖相关,但的确是由一个个相互独立的小故事构成。因此我觉得它可能更像一个县志,山水风光,风土人情,小吃美食一个不落,却又比县志更加充满浓浓的乡土气息和人情味。

《受戒》的作者汪曾祺先生何许人也?中国最后一位士大夫也。有人甚至说:“汪曾祺是中国传统文化熏陶出来的最后一位作家。”

汪曾祺先生就像明末散文作家张岱。他用一流的心态去欣赏一流的风景,品尝一流的美食。他的文章透露出来的名士气,每每让人阅而敬之。他的语言自然朴素,常用短句,但生动活泼,意味深长。

在《岁寒三友》中,“岁暮天寒,彤云酿雪。”哇!原来文字是可以这样醇美的!

“这天是腊月三十。这样的时候,是不会有人上酒馆喝酒的。如意大厦只有三个人。

外面,正下着大雪。 ”寥寥几句就刻画了岁寒三友在除夕,在如意楼,将世情薄,人情暖,就着纷飞的大雪,下酒醉一次的情景。每次读到这里,我便不禁会想起白居易诗中一句“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受戒》写的是平凡者的故事。它的每篇**描写都是市井中平实的小人物,平凡的如同生活在你我身边一样,没有一丝夸张,没有点滴的修饰,就是简简单单的平常人家的日子。《鉴赏者》中的叶三,只是一个卖果子的大叔,却只卖最优质的果子,“不少深居简出的人,是看到叶三送来的果子,才想起现在是什么节令了。

”叶三喜欢季匋民的画,常在他作画时看,有时看到精彩处深深吸一口气,或小声惊呼,吸气惊呼之处,也正是季匋民得意之笔。他们两人之间是“君子之交淡如水”,正如俞伯牙钟子期高山流水的相知默契。这些民间的小人物,他们普普通通,却又因其高洁的品性,或是“大隐隐于市”的绝技让人心生敬意。

《受戒》展示了主人公面对生活中的艰辛和无奈,怨而不怒,哀而不伤。《大淖记事》中的巧云父亲是一个挑夫,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跟随戏班的白面小生远走他乡,留下父女二人相依为命。巧云长大后,父亲摔断了腰,半瘫在地。他被刘昌昌杀害,这对恋人的11个儿子小铁匠被殴打,半死在床上。

很难想象,明明是一个弱女子,受到这样大打击之后,却没有一些犹豫的迎接命运的挑战,在生活的重重磨难下,巧云变得更加坚定,更加顽强。她从一个娇弱的女孩变成了一个非常能干的小媳妇。汪曾祺先生笔下的人物好像都是这样的积极进取,健康向上,即使面对生活时时流露出苦难,也从不绝望,不低头。

仍然尽其所能地生活的美一点,生活得洒脱一点。诚如柴静所言:“苦难和苍老,总有一天我们会与之遭逢。

我们终将浑然难分,像水溶于水。”

《受戒》描绘的是一幅唯美的山水风俗画。汪曾祺先生将绘画技巧融入**。在《受戒》这篇**中,在浮屠残壁市井小巷楼宇宅院回荡着同样的声音:

“生活是美好的”明海和小英子真挚的爱情,就像一场甜蜜的梦,让人不忍唤醒。“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

有些地方是红色的蒲公英棒,像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

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此沉静,如此美好。

人与自然的交融,山水深处诗意和谐的声音,流露出一种率真、温柔、动人的人性美。

《受戒》我喜欢,接地气,有美的人性,美在身边,美在本分。

《受戒》读后感 篇6

寒假看了《受戒》一书,受益匪浅。

汪曾祺是沈从文的学生,《受戒》一篇和沈从文的《边城》,都是饱含诗情的小说,歌颂了人性之美。秋水般的文字,纤尘不然的意境,汪曾祺的《受戒》一篇与沈从文一脉相承。都是让人感动的名篇。

小说描写的内容包括和尚们的宗教生活和民间的世俗生活两部分。和尚们的宗教生活是充满着人间烟火气或者说世俗性的。聪明漂亮的主人公明海在家叫小明子,是从小就确定要出家的。他的家乡出和尚。当和尚对当地人来说是一种谋生的职业,因为当和尚有很多好处,可以吃现成饭,可以攒钱,将来还可以还俗 娶亲。不仅出家的目的是世俗的,寺庙里的生活方式也如此,充满了尘世的气氛。

荸荠庵的小和尚过着很清闲的日子,连早课、晚课也不做,只是敲几声磐,然后挑水、喂猪。在为数不多的几个和尚中,大概只有一个老和尚最守规矩,他是吃斋的,但过年时也破戒。明子的舅舅仁山是“当家的”,掌管寺庙里里外外的俗务。二师父仁海是有老婆的,夫妻俩在庙里过起了逍遥自在的小日子。三师父精明能干,风流倜傥,能玩牌,会“飞铙”,还长于唱山歌小调。这个庙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有人提起。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他们也举行宗教仪式,可那欢快的场面更像是人生的舞蹈。有时,“一场大焰口过后,也像一个好戏班子过后一样,会有一个两个大姑娘、小媳妇失踪,――跟和尚跑了”。

对和尚们的生活习俗作了充分的铺叙后,作品又以小英子家为中心,展开了明丽的 田园牧歌 式的水乡世俗生活画卷。这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农业文明社会,人与环境自然和谐。小英子一家4口人,尽管性格不同,但都禀承了劳动人民的优秀品格。小英子热情泼辣,心灵手巧,热爱劳动。她和常往她家跑的明海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明海会画花,小英子就把它们绣出来。他们共同劳动,一起薅草,车水,“扌歪”荸荠随着岁月流逝,春去秋来,他们的心田里渐渐长出了爱情的苗子。

《受戒》这个题目是带有反讽性的,“受戒”本来是和尚表明接受佛门戒律的仪式,而就在明海受戒的同时,两个小主人公的爱情也走向成熟。明海在受完戒与小英子划船回家时,两人 表白爱情 ,把船划进了芦苇荡。小说结尾处以写景暗示了性的成熟。

这是一个个性的作品,从资料上看,简单质朴,然而深深挖掘,才知本应属于时代下的产物,确实如此的清新脱俗,无伤无痕。湖南卫视的上演开启古装穿越剧的高―潮时代,这让我不禁哑然于的超纯爱恋,仿佛消减在世俗之外,一场没有悲伤的确是刻骨铭心的超时空感情故事。仿佛室外桃源,估计这是一个连陶渊明都倾羡的世外“园林”吧!

从作品中我们解读到了一种不可能变成可能,一分难以理解变成理所当然,一间世俗禁锢下的毛草屋变得熠熠生辉,然而,正是这样一间没有粉饰的房子,让我们从没有如此畅快过。明子,一个小和尚,英子,一个小村姑。多么简单的两个名字,很有中国风的感觉,英明,似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呢。

读过文章也很多了,这篇文章,的确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尤其是拥有良好空气的芦花荡,英子那真切可爱的小脚印,明子那“巧夺天工”的画作,英子姐姐秀丽的让人赞不绝口的刺绣,每个和尚的所做所说所感所梦,这些,都是文章的亮色,也是构建桃源的基本框架。那里,和尚吃酒又吃肉,甚至能够娶妻生子;那里,村姑善良又质朴,甚至助人为乐不求功。那里的生活仿佛是把现实世界的美丑消解到只剩下完美,把那些在我们世俗社会被认为大逆不道的事变成了理所当然,自由的船帆,把我们这些活在别人世界里的可怜虫唤醒,它告诫我们不要在再成为时代的牺牲品世俗观念的殉葬者。

纵观整部作品,汪曾祺有他独到的视角,还有那清新的笔触。读着读着,仿佛有《边城》的味道,一副清新隽永的风景画里有的是快乐善良的人民,美不胜收淡雅古朴的山水,但与沈从文截然不一样的是,一个是用带有点点悲伤的结尾结束勾勒,而另外一个则是一种明快的语调告诉给我们完美的结局。

但两者多多少少还是都拥有一些神秘的色彩,让人意犹未尽,不想拔出,就像我在品味一个脱离尘世烟火的人们都未曾见过的美食,吃过一口,还会惦记第二口,但是每一口却还有与上一次不一样的味道,我想,这样的作品才是大家的作品。留恋忘返,涟漪泛起。如果,让我再从深点的层次挖掘这篇文章的亮点,就应是作家的写作手法吧!

我个人认为汪曾祺是借用了西方作家比较擅长的反讽手法,用这种点睛的笔调表现下的完美其实是不存在的,不现实的,不能被世俗世界理解的,这不仅仅违背了中华传统文化中儒学的道德观,更是对在中国如此盛行的佛教的讽刺与反观。

讽刺,讽于外,更讽于内,很难想象,那代表清心寡欲的戒疤,能够在瞬间变得毫无好处,很难理解,那灭人欲的时代竟有如此自由完美的爱恋。在那里,当和尚并不是为了信仰,而只是一种合理的谋生手段。有时候,我会想,此刻的旅游景点,供养着很多和尚道姑,他们的谋生想法是不是受了这本书的影响,这只是我的滑稽之谈罢了,只是,还是感觉有点可悲的,虽然,中有的是这样的和尚,但是至少他们拥有纯真的心,但是,此刻的假和尚早以丧失了人的本性,为了自我的利益为了赚钱,甚至能够不折手段,不禁心生悲凉。

很显然,我们世俗的社会很难再拥有这么淳朴的感情了,说是高楼大厦钢筋水泥阻断了我们的情也好,说是现代化的理念西方思想的渗透埋葬了我们的灵魂也好,总之,人,要想活的逍遥,活的无拘无束,活的自由灿烂,并没有那么容易,我们需要解答灵魂深处的问题,寻求内心的安宁,需要一颗明朗的心。

作品中两个部分的内容是相通的,具体的联结就是明海的行动;不仅如此,两个部分还互相印证,流贯着共通的精神――中国人的求生意志。《受戒》有着一种内在的欢乐,浸润着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现世主义精神,令人想起《诗经》和古代乐府中那些欢快的民歌。这是一首人生的赞歌,赞颂了纯朴健康的人性之美。

正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多读书,提高个人内涵,定会有一番收获 。

《受戒》读后感 篇7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写,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非常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可以自给自足,靠着自己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可以偶尔吃肉,甚至可以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应该是有些超凡的。

《受戒》读后感 篇8

《受戒》我是一口气读完的,如同品了一杯淡淡的清茶,口有余香。总体来说,无论文笔还是故事都写得很美,有点沈从文小说《边城》的感觉。小说里世界仿佛梦里桃源,只是里面人并非为了避世,而是本来就生长在那里,俗世中人有的他们都有,甚至比俗世中人更自由,更快活。

文章采用的是回忆式开头:“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他是十三岁来的。”这与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的开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颇为神似。不知道汪曾祺先生创作此篇时是否受到了这位法国文豪的启发。如果是,那么此作可以说既有中国传统文学作品中的诗情画意,又有西方意识流的不拘一格,堪称是一篇中西合璧的文学佳作。

在《受戒》中,明海的家乡管“出家”叫“当和尚”,感觉就像我们今天去“当老师”、“当记者”、“当编辑”似的。只是一种可以赚钱的职业,并没有太多神圣的味道。而且明海出家是早就计划好了的,因为他家田少,老大、老二、老三就足够种的了,他是老四。于是在他七岁那年,家里人便决定让他当和尚。当和尚也是靠他舅舅的关系。文中说道:“当和尚有很多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哪个庙里都是管饭的。二是可以攒钱,只要学会了放瑜伽焰口,可以按例分到辛苦钱。积攒起来,将来还俗娶亲也可以;不想还俗,买几亩田也可以。”换做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包吃包住,收入不菲,工作不累。”这样好的工作,就连明海自己也觉得在情在理。这是小说的第一部分,也可以说是“受戒”的缘起。

汪曾祺后来在关于《受戒》的感言中写道:“因为我的老师沈从文要编他的小说集,我又一次比较集中,比较系统的读了他的小说。我认为,他的小说,他的小说里的人物,特别是他笔下的那些农村少女,三三、夭夭、翠翠。是推动我产生小英子这样一个形象的一种很潜在的因素。这一点,是我后来才意识到的。在写作过程中,一点也没有察觉。大概是有关系的。我是沈先生的学生,我曾问过自己:这篇小说像什么?我觉得,有点像《边城》。”

小说的最后,小明子“受戒”归来,小英子划船去接他,这一段写得极美:他们一人一把桨。小英子在中舱,明子扳艄,在船尾……划了一气,小英子说:“你不要当方丈!”“好,不当”“你也不要当沙弥尾!”“好,不当。”又划了一气,看见那一片芦苇荡子了。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你说话呀!”明子说:“嗯。”“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明子大声地说:“要!”“你喊什么!”明子小小声说:“要——!”“快点划!”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噜噜飞远了……”

小说的结尾,作者这样写道:“一九八零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原来这都是作者的一个梦啊,怪不得写得那么美,只是这梦后来怎样了,明子会为了娶英子,刚“受了戒”又马上去“破戒”吗?抑或这个结尾还蕴含着更深远的寓意?作者没有再写下去,对比《边城》的结尾:“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都给读者留下了无尽的思索空间。

《受戒》读后感 篇9

初闻汪曾祺,是在郭沫若的《白鹭》中,有这么个评价:恬谈纯净。再识汪曾祺,便是读了《受戒》。

《受戒》就像是蒙蒙的薄雾,给人以不可触及的朦胧之感。但它却又显得那么真实,芦苇荡漾着的清香,两个少年青涩却又温馨的情感,使人变得纯粹起来。

有句话说,艺术是最大限度地接近生活,而《受戒》却似乎把一切都推翻了。

寺庙是清规重地,但和尚们的生活是充满着人间的世俗气。荸荠庵里的和尚不用做早课、晚课,吃喝玩乐一样不耽误,甚至连二师父仁海都有一个老婆。如此看来,这些和尚是与常人无异了。更有甚的是善因寺的方丈绣花功夫讲究,还有个19岁的小老婆。作者用一种不以为然的笔调叙述了这些有悖常理的事,给人的心理创造了不大不小的冲击,在潜移默化中让人融入这个背景中去,随后便是男女主人公的故事了。小明子天生的羞涩,如同一杯淡雅的清茶,氤氲下咽,口留余香;小英子则像是一撙香醇的米酒,直入心脾,畅快不已。他们一同玩耍,一同作画,一同划过芦苇荡,在17岁这个懵懂的年龄,对一切都有着美好的向往。春去秋来,他们的爱情日铸走向成熟。这本是世间一对普通少年的情愫,却被作者描述得异常纯朴,本是有悖常理、该被世俗摒弃的事,读来却让人想要祝福它。

也许是因为汪曾祺把它描绘得太美好了吧。在那种和谐温婉的环境中,小明子和小英子身上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显得太美好、太过真实。

汪曾祺的妙笔不仅表现在他对故事情节的结构上,更表现在他在描写上的鬼斧神工。当小明子最终敞开心扉,大声喊出“要”时,作者便把情景设置在了芦花荡中:“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这样的结尾洋溢着自然、纯朴的民俗气息。这种地域风情能够让人释放压抑的人性,放松紧绷已久的神经。不仅如此,作者用他清丽的笔触塑造了鲜活生动的人物形象。比如作者介绍小英子姐妹的外貌:“两个女儿,长得跟她娘像一个模子里托出来的。眼睛长得尤其像,白眼珠鸭蛋青,黑眼珠棋子黑,定神时如清水,闪动时像星星。浑身上下,头是头,脚是脚。头发滑溜溜的,衣服格挣挣的。——这里的风俗,十五六岁的姑娘就都梳上头了。这两上丫头,这一头的好头发!通红的发根,雪白的簪子!娘女三个去赶集,一集的人都朝她们望。”只是几个简洁的短句,使热情活泼、纯真质朴的农家女跃然纸上,疏朗清淡,耐人回味。

就是在这种平淡和谐的氛围中,纯朴善良的人们构成了一幅脱离物质和伦理道德束缚的净化画面。对于那些习惯了城市灯红酒绿的人们来说,每天拖着疲惫的身躯,带着不同的面具,厌倦了糜烂空虚的生活,被琐碎围绕着,就像是被罩在笼子里的金丝雀,不停做着困兽之斗,只有面对澄澈的天空时,才会唱出最动听的自由之歌。人也是一样,只有置身于最淳朴的乡野,摆脱一切物质的层次,才能激发出最原始的人性,重新拥有追求幸福的勇气。这就是对人性的净化。读汪曾祺的《受戒》就是如此,他的文字似乎就有这种魔力,让人在不觉中得到沐浴。

正如作者所说的:“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是的,我们所呼唤的就是健康的、美丽的、诗意的人性。

我们读书也是一样,汲取健康的性灵才是最真的。

《受戒》读后感 篇10

卷帙浩繁,遨游书海明朗乾坤;舒畅精雅,畅想美妙纯真情意;平静淡然,逍遥远离世俗尘绕;意深情绵,道尽世俗哀愁难怨……

这是一个个性的作品,从资料上看,简单质朴,然而深深挖掘,才知本应属于时代下的产物,确实如此的清新脱俗,无伤无痕。湖南卫视的上演开启古装穿越剧的高-潮时代,这让我不禁哑然于的超纯爱恋,仿佛消减在世俗之外,一场没有悲伤的确是刻骨铭心的超时空感情故事。仿佛室外桃源,估计这是一个连陶渊明都倾羡的世外“园林”吧!

从作品中我们解读到了一种不可能变成可能,一分难以理解变成理所当然,一间世俗禁锢下的毛草屋变得熠熠生辉,然而,正是这样一间没有粉饰的房子,让我们从没有如此畅快过。明子,一个小和尚,英子,一个小村姑。多么简单的两个名字,很有中国风的感觉,英明,似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呢。读过文章也很多了,这篇文章,的确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尤其是拥有良好空气的芦花荡,英子那真切可爱的小脚印,明子那“巧夺天工”的画作,英子姐姐秀丽的让人赞不绝口的刺绣,每个和尚的所做所说所感所梦,这些,都是文章的亮色,也是构建桃源的基本框架。那里,和尚吃酒又吃肉,甚至能够娶妻生子;那里,村姑善良又质朴,甚至助人为乐不求功。那里的生活仿佛是把现实世界的美丑消解到只剩下完美,把那些在我们世俗社会被认为大逆不道的事变成了理所当然,自由的船帆,把我们这些活在别人世界里的可怜虫唤醒,它告诫我们不要在再成为时代的牺牲品世俗观念的殉葬者。

纵观整部作品,汪曾祺有他独到的视角,还有那清新的笔触。读着读着,仿佛有的味道,一副清新隽永的风景画里有的是快乐善良的人民,美不胜收淡雅古朴的山水,但与沈从文截然不一样的是,一个是用带有点点悲伤的结尾结束勾勒,而另外一个则是一种明快的语调告诉给我们完美的结局。但两者多多少少还是都拥有一些神秘的色彩,让人意犹未尽,不想拔出,就像我在品味一个脱离尘世烟火的人们都未曾见过的美食,吃过一口,还会惦记第二口,但是每一口却还有与上一次不一样的味道,我想,这样的作品才是大家的作品。留恋忘返,涟漪泛起。如果,让我再从深点的层次挖掘这篇文章的亮点,就应是作家的写作手法吧!我个人认为汪曾祺是借用了西方作家比较擅长的反讽手法,用这种点睛的笔调表现下的完美其实是不存在的,不现实的,不能被世俗世界理解的,这不仅仅违背了中华传统文化中儒学的道德观,更是对在中国如此盛行的佛教的讽刺与反观。讽刺,讽于外,更讽于内,很难想象,那代表清心寡欲的戒疤,能够在瞬间变得毫无好处,很难理解,那灭人欲的时代竟有如此自由完美的爱恋。在那里,当和尚并不是为了信仰,而只是一种合理的谋生手段。有时候,我会想,此刻的旅游景点,供养着很多和尚道姑,他们的谋生想法

是不是受了这本书的影响,这只是我的滑稽之谈罢了,只是,还是感觉有点可悲的,虽然,中有的是这样的和尚,但是至少他们拥有纯真的心,但是,此刻的假和尚早以丧失了人的本性,为了自我的利益为了赚钱,甚至能够不折手段,不禁心生悲凉。很显然,我们世俗的社会很难再拥有这么淳朴的感情了,说是高楼大厦钢筋水泥阻断了我们的情也好,说是现代化的理念西方思想的渗透埋葬了我们的灵魂也好,总之,人,要想活的逍遥,活的无拘无束,活的自由灿烂,并没有那么容易,我们需要解答灵魂深处的问题,寻求内心的安宁,需要一颗明朗的心。

读了一篇好的文章,就犹如和智者进行过一次对话,我只期望,在未来的中国文坛上,能够出现更多的秀茵之作,让我们的心灵不再向如今满目疮痍的土地一样贫瘠。一篇,虽然简短,但是意味深长,真的期望自我能够沿着这条拥有宽度又拥有光的大道上一向前行,也期望,真能有那么一天,我的爱恋能够消解在“你有没有车,你有没有房”之中,谈一场没有世俗,即使平淡,只要幸福的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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