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广播稿。
常言道,优秀的人都是有自己的事先计划。在幼儿园教师的生活工作中,时常需要提前准备资料作为参考。资料所覆盖的面比较广,可以指学习资料。有了资料的协助我们的工作会变得更加顺利!所以,您有没有了解过幼师资料的种类呢?以下为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烟花的广播稿,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烟花的广播稿 篇1
1月13日上午大课间,八一路小学全校师生,齐聚学校运动场,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促进文明城市建设”为主题的“禁鞭”大会,为落实《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和《襄阳市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做宣传动员,营造学校“禁鞭”活动气氛。学校领导在动员讲话中,详细阐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和“禁鞭”的必要性,强调工作的严肃性,明确我校“禁鞭”工作形势、工作任务、工作思路,最后表示学校一定会把“禁鞭”工作做实做好。会议气氛隆重,对学生和教职工触动很大。全校教职工在会议现场签订了“禁鞭”承诺书。
除此之外,学校制作禁鞭宣传栏和3条禁鞭横幅、利用网络信息技术进行宣传教育,在学校大门口和家属楼单元门口张贴“禁鞭”通知及宣传贴,向职工家属发放宣传单,向学生家长发放《关于襄阳市市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育告家长书》,并将回执回收存档。
在此次”禁鞭“宣传教育活动中,八一路小学反应快、力度大、方法多、面积广。做到了宣传教育不漏一人一户。活动强化干部职工、师生和家属的禁鞭意识,确保禁鞭工作按要求落到实处。
烟花的广播稿 篇2
为引导群众文明、绿色、低碳过节,有效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和减少环境污染。
近日,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等单位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项执法排查及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巡查、暗访及群众举报等方式进行,重点对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集贸市场等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对经销过烟花爆竹的店铺和燃放过烟花爆竹的区域进行重点巡查,确保不留安全隐患,不出安全事故。
同时,执法人员还向商户进行禁燃禁放政策宣传。
县商务中心区派出所所长:“我们将继续绷紧安全弦、拧紧安全阀,强化巡查监管,做到‘检查不漏不缺、风险严管严控’,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力争安全隐患不冒头,守好把牢烟花爆竹安全关,为即将到来的新春佳节保驾护航。”
烟花的广播稿 篇3
我市相关部门通过全面清理、突击巡查等方式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为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事故发生,1月27日上午,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军埠镇政府到军埠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
检查组一行深入军埠镇百货商店、纸烛店、文具店等经营性场所,检查商户是否存在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无工商执照等情况,对店铺及仓库、存储室等地方逐一排查,并向商家铺户宣传我市禁炮有关规定,详细讲解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要求各经营单位依法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减少火灾、伤人等事故和扰民问题的`发生,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节日氛围。
春节临近,为了防止非法生产、非法销售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死灰复燃,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1月27日下午,南溪镇镇长杨钊柳、分管领导陈树文带队开展节前烟花爆竹专项检查行动,南溪镇派出所、市监所、执法队、钟堂村干部等单位参加此次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检查镇区沿街商铺是否存在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检查经营性场所“四加一”落实情况;并发放全市禁炮宣传单,教育商铺业主不能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切实增强了商铺人员的安全意识,下一步南溪镇将继续加强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我市禁炮有关规定的宣传力度,确保辖区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烟花的广播稿 篇4
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营造平安和谐的节日氛围。1月1日,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走进小区、商铺等为群众讲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从防火、安全、绿色、环保等多角度对群众进行宣传。并用真实案例为商户讲解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呼吁大家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从自己做起,积极行动起来,共同维护安全、环保、宜居的太康城市环境。
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战斗员李三振说:“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将立足实际,不断提升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开展面向全县人民群众的禁燃禁放宣传活动,提醒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营造平安祥和的.浓厚节日氛围。”
烟花的广播稿 篇5
8月29日,双峰县走马街镇组织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工作人员在辖区内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
检查中,工作人员重点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安全许可情况及烟花爆竹堆放、灭火器配备、专柜设置等安全实施设备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加大对假冒伪劣、过期、“三无”等烟花爆竹产品的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零售店进行批评教育,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工作人员按照烟花爆竹经营的相关要求和管理条例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提醒各经营户发挥主体责任,要开展常态化自查,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合法经营,避免不发生安全事故,防患于未然。同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等违法行为。
通过此次检查,及时消除了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了各经营店主的安全意识。下一步,该镇将继续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的监管力度,切实消除各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为辖区群众安全提供保障。
烟花的广播稿 篇6
春节将至,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近日,遂宁高新区群众工作中心组织80名网格员,在辖区内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在活动中,网格员走进小区向群众宣讲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严重的空气、噪声污染,以及容易引发火灾和伤人事件,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走进商超店铺,向店主普及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对社会和家庭造成的`危害;耐心解答群众各项咨询,倡导居民群众响应号召,不买卖、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还在居民微信群转发《遂宁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全方位、多渠道做好宣传工作。
本次宣传活动,让更多群众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做到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大家对网格员的工作给予肯定,纷纷表示会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共同守护平安社会。
下一步,群众工作中心将持续发挥网格员力量,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监督者,为群众织牢安全防护网,让群众过一个平安、绿色、欢乐、祥和的春节。
烟花的广播稿 篇7
2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区)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加强空气污染防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及时制定科学、有效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明确禁限放时间,按照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要求,确定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规格和品种,并提前对外进行公布;要严格审批各类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合理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加大环保烟花销售比重;要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和污染物扩散条件,加强对空气质量状况的研判,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可临时采取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
加强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巡查检查,严惩非法燃放行为。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的'专项整治活动,对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严格规范和管理。
通知还要求,各市(区)要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传、科普和教育,让市民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和空气质量的影响,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和烟花爆竹经营者,自觉遵守、践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积极创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和空气质量良好的节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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