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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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协议书【篇1】
音乐作品词曲著作权授权使用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词曲著作权的拥有者或授权代理人,乙方为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的演唱者及录音制作权利者,双方就本音乐作品的词曲著作权利归属及授权转让使用方式签定本和约。
一、授权范围及性质描述
1.授权作品:甲方拥有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合法的词曲著作权:(具体授权曲目见附件一)2.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期年。3.授权地域:全世界地区 4.授权方式:独家专属授权。5.授权性质:
A:乙方同意从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本合约之作品的词、曲使用权。
B:乙方同意从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向乙方授予以乙方名义打击各种侵犯本合约之作品的不法行为及获得赔偿的权利。
C:以上两项授权的性质都为独占许可使用或独家代理。甲方在本合约约定的授权内容、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不得自己使用、处置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处置本合约之作品。D:乙方对于本授权音乐作品拥有永久、全世界范围的词曲使用权,并且在乙方将本音乐作品制作表演成音乐成品之后所获得所有途径的商业利益,永久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都不参与利益分成。
E:甲方具有本音乐作品永久、全世界范围的词曲著作权和署名权。
F:在和约授权限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内,乙方拥有本音乐作品独家专属使用权,甲方不得自己使用、处置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处置本合约之作品。当时间超过授权限制期限后,既从年月日开始,乙方依旧拥有本协议授权作品的词、曲使用权,但是非独家专属。
G:甲方为乙方特别制作的本协议授权作品的编曲、伴奏内容,乙方拥有永久、全世界范围的独家专属使用权,可用于一切商业、发表、传播、发行等途径,甲方不得自己使用、处置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并且由此产生的一切商业收益,永久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都不参与利益分成。
二、授权内容
1、在本合约约定的授权范围内,甲方授予乙方使用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的词、曲内容即授权的词、曲著作权权利种类为:包括但不限于现行著作权法规定的所有权利种类(复制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出版权、发表权、汇编权等)。
2、乙方保证充分尊重甲方对本合约之作品的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3、甲方同意乙方将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在任何渠道发表、传播、经营。
4、甲方同意乙方在适当的范围内基于合理使用之目的自主对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做适当修改或授权做适当修改。
三、授权作品的交付
甲方于本协议签订后一月内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向乙方交付乙方认可的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的词、曲成品内容。为履行本协议之所需,应乙方要求,甲方应就授权音乐作品向乙方出具授权使用书等证明文件作为本协议附件。
三、权利保证
甲方保证对授权内容拥有合法词曲著作权,并保证授权内容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乙方根据本协议对该授权内容的使用无须另行取得任何第三人的同意和支付任何费用。
若乙方如约使用授权作品,而导致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词、曲著作权人)就授权作品及授权内容提出异议或主张权利,乙方应于知晓该异议或主张后尽快告知甲方;若导致乙方涉诉或乙方用于商业行为的本授权音乐作品无法正常运营,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已支付的使用权利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全部损失,承担乙方因此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的赔偿金、补偿金、罚款、诉讼费、律师费等。
甲方对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如发生任何转让、继受之行为,必须事前书面告知乙方,且权利义务的转移不影响甲乙双方已签署协议的任何条款,乙方所获授权依本协议所载条款继受。
四、使用费用
本次协议所涉及音乐作品为首,每首歌曲使用费用为人民币元整,共计乙方应支付甲方使用费用为人民币元整,双方各自承担所付税务。五:付款方式
在双方签署本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通过支付宝将版权费用支付到A8音乐商城,甲方把本次协议所涉及的音乐作品提供给乙方,并且得到乙方的认可后,双方向A8音乐商城提供确认信息,A8音乐商城扣除交易手续费后7个工作日内将版权费用通过支付宝或其他方式支付给甲方。
甲方支付宝账户信息: 乙方支付宝账户信息:
六、不可抗力
本协议任何一方由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禁令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影响协议有关条款的履行的,不视为违约。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就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书面通知对方。
七、违约条款
1、因执行本合约所发生的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根据该国的有关法律进行审理。
3、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约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八、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和解释等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裁决。
九、其他
本协议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予以修改、补充或变更。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行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一] 授权书 授权方: 被授权方:
一、授权音乐作品 序号
授权作品名称
作词
作曲
歌手
录音制作者
0001
0002
二、授权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授权内容:授权方是授权音乐作品词曲著作权之唯一合法权利人,现本授权方将以上授权音乐作品的词曲著作权(以下简称“授权内容”)授权给被授权方使用,在被授权方将本音乐作品制作表演成音乐成品之后所获得所有途径的商业利益,全部永久归被授权方所有,授权方都不参与利益分成。授权限制期限内授权人独家把授权内容授权给被授权人,之后被授权人依然永久享有授权内容的使用权。
四、授权保证:本授权人保证,授权内容未侵犯任何第三人(包括词曲著作权人、表演权人、录音制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被授权人根据本授权书对该授权内容的使用无须另行取得任何第三人(包括词曲著作权人、表演权人、录音制作权人)的同意和支付任何费用。若违反上述保证义务,导致音乐作品的使用侵犯第三人权利,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授权人自行负责。如因此给被授权人造成损失的,授权人负责赔偿全部损失,承担因此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的赔偿金、补偿金、罚款、诉讼费、律师费等。授权方: 授权代表:
著作协议书【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是由国家版权局授权的以集体管理的方式代表音乐著作权人(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非营利性组织,负责向音乐作品的使用者收取许可使用费并分配转付给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
鉴于,乙方是一家提供手机铃声下载服务的公司,现与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等)合作为手机用户(用户)提供手机铃声下载服务,希望被许可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许可使用)用于上述服务;
鉴于此,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提供手机铃声下载服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解释
1.音乐作品,是指:
(1)甲方会员的音乐作品;
(2)甲方代表海外同类协会管理的音乐作品;
(3)国家授权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
2.乙方使用音乐作品方式,是指:乙方通过其网站(网址_________________),以向中国大陆用户提供手机铃声下载的方式使用上述音乐作品。
3.音乐著作权,是指由甲方代为管理和行使的著作权人就其音乐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邻接权的使用许可,不在本协议规定之列,乙方应通过合法之方式另行解决。
4.手机铃声下载销售情况资料是指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等)向乙方提供的手机铃声下载收入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下载曲目、单次收费标准、单曲下载次数占总下载次数的比例及相应收入等)。
第二条授权
1.授权内容:甲方许可乙方按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所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
2.授权曲目:共计_________首。
3.授权限制:
(1)乙方使用音乐作品制作手机铃声时,不得擅自对音乐作品进行修改,以确保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2)乙方所得授权,仅限于本协议项下授权内容之规定,并不得将此授权向任何第三方发放分许可或转授权。
第三条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
(1)自身拥有许可乙方按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所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的权利,如乙方合理、如约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甲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在乙方提供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后,协助确认曲目单记载的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并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但并不因此承担最终作为协议附件的乙方使用音乐作品的曲目单失实的有关责任。
(3)在乙方结算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后,按照乙方提供的准确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及时向音乐作品著作权所有人分配转付。如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未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其后果与相关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引发诉讼等严重法律后果,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乙方保证:
(1)向甲方提供准确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该曲目单或提供不准确,以致甲方授权有误、不能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从而使乙方与权利人发生权益纠纷时,乙方可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与著作权人协商解决,但其后果与相关法律责任不应由甲方承担,如因此引发诉讼等严重法律后果,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该曲目单或提供不准确,以致甲方授权有误、不能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从而使甲方的权益受到侵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有关损失。
(2)按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乙方如未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时交纳该费用不超过30日,除按本协议约定继续履行义务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当期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的30%。乙方如未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时交纳该费用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继续履行给付义务并支付当期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三倍的违约金。
(3)按本协议约定的使用方式、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条款履行本协议。如在本协议期内增加或调换使用曲目,乙方应提前将相应曲目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就增加的曲目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或就调换的曲目得到甲方许可后再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擅自增加或调换的曲目的使用直至解除本协议,并按每首歌_________元的费用追究擅自增加或调换曲目的违约责任。
3.双方互为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内容。
第四条著作权使用费的支付
1.支付标准与金额
(1)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通过互联网供公众下载为手机铃声,甲方收取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为下载收费的20%,每首歌曲每次下载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经计算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时,应按人民币_________元支付。预付保障金数额为:使用歌曲在______首以内的每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币;使用歌曲在______首以内的每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币;使用歌曲在______首以内的每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币;使用歌曲在______首以上的每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币。每一计数单位内不足______首的,按______首计数。
(2)乙方提供手机铃声下载服务共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______首,共计应支付预付保障金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如在本协议期内增加使用曲目,应以使用歌曲的总量重新计算应支付的预付保障金数额,并及时支付扣除原预付保障金后的不足部分。乙方支付的预付保障金至少分_____次以应结算的部分或全部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金额冲抵,但是每次冲抵的金额不得超过_________元。如本协议自动续展,乙方应在续展后5日内,按续展时使用歌曲的总量计算并支付预付保障金。如协议续展时上一个有效期内的预付保障金未冲抵完毕,协议续展后可继续冲抵。如协议不再续展而上一个有效期内的预付保障金未冲抵完毕,未冲抵完毕的预付保障金不予退还。如在履行期间出现协议解除条款约定的情形而由甲方解除本协议,其时尚未冲抵完毕的预付保障金不予退还。
(3)乙方根据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等)提供的或自身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手机铃声下载销售情况资料与甲方结算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时,应按以下公式计算:应交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提供手机铃声下载单次收费标准x20%(此值的最低保障为0.20元人民币)x铃声下载次数总量-当期冲抵的预付保障金(预付保障金冲抵完毕后,此值为0)
著作协议书【篇3】
_________(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_________(供应方,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同签署本合同。
鉴于买方希望卖方提供货物_________(货物简述),并接受卖方以_________(用阿拉伯数字和书面形式表示的合同价款)提供上述货物的投标,现特此签订合同如下:
1.合同包括此合同书和下列文件。其中的所有证件、图纸、规范和其它文件都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a)中标通知书;
(b)投标书和价格表;
(c)合同的特殊条件;
(d)合同的一般条件;
(e)规范
本合同制约所有与此供货有关的一切合同和协议。以前曾有过的任何与此供货有关的口头式书面协议一律作废。
本合同优越其它任何合同文件。如果合同文件中出现分歧,则以本合同文件为准。
2.鉴于买方要向卖方付货款,故卖方在此向买方作出书面承诺:保证按照合同条款的各项规定提供货物并对任何可能出现的不足进行补偿。
3.鉴于卖方要向买方提供货物并补偿不足,故买方也在此向卖方作出书面承诺:保证以合同价或任何合同条款下的价格,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付款。
4.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信、电传、电报或传真发出。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要以对方所告最新的书面地址为准。如果一方没有接到另一方新的书面地址通知,则应按以下地址通知对方:
买方地址、电传和电报挂号:_________
卖方地址、电传和电报挂号:_________
通知一经发出或在通知规定之日内生效,两者中以在后之日为准。
买卖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于上述日期签署此合同。以资证明。
买方(签字):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
证人(签字):_________ 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著作协议书【篇4】
1。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在本协议期满前30日内,双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自动续展一年,之后亦可照此办理。
2。双方约定,乙方提供手机铃声下载服务所得收益占其所有短信服务项目所得收益的比例不低于30%,在协议履行期间,上述比例低于30%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甲方在乙方服务器上安装计数装置等合理核查要求,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4。如经核查发现乙方提供虚假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经甲方通知指出后改正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还须支付应补齐费用的三倍的违约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如乙方拒不提供或提供虚假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经甲方通知指出后仍无实际改正行为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仍须支付应补齐费用三倍的违约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
5。如乙方故意提供虚假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经甲方查证属实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仍须支付应补齐费用三倍的违约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
6。任何一方可在协议解除条款约定的情形出现之时,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一份书面通知的方式立即解除本协议。
7。本协议的提前解除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解除之日以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著作协议书【篇5】
合同(或合约)(covenants),是双方当事人基于对立合致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为私法自治的主要表现,意指盖印合约中所包含的合法有效承诺或保证。本文是关于,仅供大家参考。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
为了共同为国家软件事业贡献力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订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作品的名称
甲方将其享有著作权的_________软件_________版本之全部著作权利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甲方向乙方转让全部地域范围内的全部著作权。
第三条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乙方为此向甲方支付软件著作权转让费用_________元,以_________形式支付,支付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四条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守约方均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甲方保证此转让行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本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修改或变更本合同约定;
第七条任何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争议,均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双方同意交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予以仲裁;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签章)授权代表: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著作协议书【篇6】
本科毕业论文
浅析音乐作品著作权保护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所在院系:
所学专业年级:
2011
年
5月
目 录
1.我国音乐作品著作权保护概况..........................................................................................1 1.1何为音乐作品,其与现行著作权法保护的其他客体间相比有何特殊性;.........1 1.2音乐作品著作权保护时间.........................................................................................1 1.3法定许可情况.............................................................................................................1 1.4如何构建有效的音乐作品著作权保护机制.............................................................1 1.5如何申请音乐作品著作权保护.................................................................................1 2.音乐作品著作权保的现状...................................................................................................2
2.1国内首例商场播放背景音乐侵权案件……….…………………………………………..2
2.2百度MP3侵权案件…………………………………………………………………………….2
2.3其他相关案例…...……………………………………………………………………………..2 2.4法律规范上存在不少争议和漏洞.............................................................................3 2.5音乐作品著作权的行政保护力度不够.....................................................................4 2.6音乐著作协会集体管理的只能和权限中存在的争议.............................................3 2.7社会对于音乐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意识有待加强.....................................................3 3.音乐作品著作权保护的建议...............................................................................................4
3.1完善立法.....................................................................................................................4 3.2行政保护.....................................................................................................................4 3.3司法保护.....................................................................................................................4 3.4规范和完善音乐著作权协会的保护。.....................................................................4 3.5著作权人及利害关系人的自我救济。.....................................................................5 4.对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意义。.......................................................................................5
4.1体现了我国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5 4.2有利于音乐作品著作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5 4.3有利于优秀作品的广泛传播。.................................................................................5 4.4有利于促进我国的对外文化交流。.........................................................................6
中文摘要
随着我国关于知识产权立法的完善,以及我国逐渐加入国际知识产权跳跃或公约,国内公民自我法律保护意识日渐增强,音乐作品著作权的纠纷案件日趋增多。音乐作品作为人类社会的共同财富和宝贵资源,必须予以适当的法律保护。经过对不同法律保护模式的分析和比较,以著作权方式对音乐作品实施保护无疑应该是现阶段一种务实而明智的选择。而如何运用著作权方式对音乐作品进行保护已经成为各国面临的重大问题。面对问题我们该如何应对已经成为了我们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
关键词:音乐作品
著作权
权益保护
Abstract:
along with our country concern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 China, and the improvement of the legislation gradually entered the inter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jumping or conventions, domestic citizen self growing law protection awareness, music works copyright in an increasing number of disputes.Music works as the common wealth of human society, and valuable resources must be appropriate legal protection.Through the different legal protection mode analysis and comparison of music with copyright way, enforce the protection works undoubtedly should be present a kind of practical and wise choice.And how to use music works copyright way for national governments to protect has become important questions.Face the problem we how to respond has become the major issues we must face.Key words:
Music works
copuiright
Rights protecion
音乐作品的法律保护随着网络媒体等通信的发展已经成为了当今国际上的一个难题,各国对于如何给予其法律保护,给予什么样的法律保护,即采取何种法律保护模式,具体如何实施这种法律保护,存在着很多的分歧,而形成了不同的立法与实践。本文拟针对现实案例中涌现出来的几个重点问题,就音乐著作权的保护作一分析和探讨,以期对音乐作品的法律保护模式的适当选择及相应法律保护制度的合理构建有所助益。
1.1何为音乐作品,其与现行著作权法保护的其他客体间相比有何特殊性;
音乐是凭借声波震动而存在,在时间中表现,通过人类的听觉器官而引起各种情绪反应和情感体验的艺术门类,是人类创造的诸多的文化想象之一。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条为音乐作品所下的定义是“知歌曲,交响乐等能够延长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音乐把各种形态的声波震动作为自己存在的物质材料,运用一定规则将音乐的嘴基本的形式要素,如节奏,旋律,和声进行组合,并运用各种物质手段发出,这种物质手段既包括人类天生的器官,也包括人类创造的各种器具。从以上表述可以看出音乐作品具有以下特征;⑴音乐是时间的艺术,听觉的艺术,流动的艺术;⑵声音是构成音乐形象的物质材料;⑶音乐的表现形式是声音彼此之间的协调,划分,结合以及对立矛盾和解决,声音量的不同,时间的长短和节奏是该形式的内在根绝;⑷音乐是表演的艺术,必须通过演唱演奏,才能为听众所感受而产生艺术效果。音乐作品还可以和其他艺术门类相结合产生新的艺术形式。音乐和语言结合产生歌曲;和戏剧表演相结合可以产生歌剧,戏剧;和舞蹈相结合可以产生舞剧;和电影艺术相结合可以形成电影音乐;等等。、1.2音乐作品著作权保护时间
著作权法规定的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期指的是音乐作品的词曲作者、改编、翻译等创作者对其创作的音乐作品享有专有权的保护期限。保护期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过了保护期的音乐作品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保护作品的完整权、修改权等人身权永远受保护。
1.3法定许可情况
法定许可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他认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同意而直接依据法律授权使用已发表的作品,但是应当按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并不得侵害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哪些情形适用法定许可现有的著作权法规定了哪些情形适用法定许可?
著作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但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除外。
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为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音乐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但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除外。
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的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著作权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1.4如何构建有效的音乐作品著作权保护机制
面对盗版行为的日益泛滥,音乐人纷纷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但是,也有一些音乐人反映,在维权中他们经常会遇到很大的阻碍和困难,而且面对海量的盗版行为,著作权无法实现有效和完整的保护,许多权利难以行使。针对这些情况,我国政府积极探索和完善版权保护机制,在立法、宣传、组织建设方面推动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发展,目前在音乐、音像等领域已经建立了相关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是保护音乐作品著作权的有效方式之一,它能搭起权利人和使用者之间的桥梁,一方面有利于权利人更好地行使权利,同时又能让使用者合法地使用作品,促进优秀作品的广泛传播。”,作为音像作品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音集协一直致力于在全国推进KTV版权收费工作,目前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在主张权利人权利的同时,音集协还积极配合文化部、国家版权局等部门开展的全国娱乐场所阳光工程,帮助KTV企业建立正版曲库,推进KTV企业使用正版作品,提高其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实现正版化经营。
1.5如何申请音乐作品著作权保护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负责办理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著作权登记工作。
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办理时限: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2.音乐作品著作权保护现状
经典案例分析
2.1商场播放背景音乐侵权案件
2003年初,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发现北京东安集团长安商场大量播放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管理的音乐作品,2003年4月,音著协向长安商场指出其未经著作权人允许,长期以播放背景音乐形式使用音乐作品,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作品使用权,要求协商解决,遭到了长安商场的拒绝。
2003年10月,音著协向背景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长安商场停止播放背景音乐并赔偿经济损失
被告长安商场辨称:首先,音著协与音乐作品著作权人之间订立的委托合同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其次,音著协是一个民间非官方组织,无权向被告收取费用;再次,音著协主张的收费依据是其单方制定的《表演权收费标准》,对被告没有强制约束力;而且被告并没有因为这些音乐作品而营利,只是提供给公众精神享受,真正的受益人并不是被告;最后,作为大型商场企业,播放的音乐都是已经发表的作品,没有违背著作权人创作音乐服务大众的初衷,在一定程度上还负载了某种文化的传播与社会文明的宣传功能,因此严格限制音乐的商业行为会削弱文化传播的功能。
原告表示《表演权收费标准》已经得到了国家版权局的同意。最终此案在法院的调解下结案。2.2百度MP3侵权案件
MP3搜索是百度最受用户欢迎的产品之一,在中国互联网音乐搜索中占有超过8成德市场份额,不过因为百度提供国内外大量音乐的搜索和下载引导功能,惹得国际唱片协会两次均以侵权的名义将其告上法庭。国际唱片协会首次以百度MP3侵权为由,将百度诉上法庭,最终法院以证据不足判决国际唱片协会败诉。国际唱片协会收集了新的证据后,再度将百度告上法庭,仍然以败诉收场。法院判决认为,百度向网民提供的是搜索引擎服务而非侵权MP3音乐,因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3其他相关案例
湖南的刘鸿志对电视连续剧《水浒》主题曲《好汉歌》产生质疑而进行诉讼,认为《好汉歌》抄袭了中原民歌《王大娘补缸》,后来《好汉歌》被判为原创作品; 在英国,1960年代的“西部之家”案件也是一宗关于音乐作品权属纠纷的案件。英国法院作出的判决是,当地流传多年的苏格兰民歌“西部之家”因无法确认其作者而属于公共领域的作品,任何人都有权将其录制下来,而将其录制下来的成果不具有原创性,因而不能享有版权。在美国,1963年“Kingston Trio”案同样涉及音乐作品的权属。在该案中,名为“Kingston Trio”的三重唱组合改编了一首他们认为属于公共领域的歌曲“Tom Dooley”,而没有提到这首歌曲的原创者——生活在美国北卡罗来纳州山区的农民Frank Proffitt和记录、整理、改编这首歌曲并发表于《美国民歌集》的民歌收藏家Frank Warner。法院最终审查判决三重唱组合的改编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即侵犯了《美国民歌集》印制版本中应当得到保护的著作权。
通过案例看到的问题
从上述诸案例不难看出,是否以及如何给予音乐作品以何种法律保护,是一个让各国都感到有些措手不及的新问题,但是又不得不认真面对并寻求合理解决的难题。总的来看,该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2.4法律规范上存在不少争议和漏洞
比如抄袭事件,我国的《著作权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认定音乐作品抄袭的相关标准,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委托音乐界专业人士对作品进行鉴定,主要从体裁,风格,演唱本色,曲式,旋律,情绪,基调,节拍,词性等艺术和技术方面进行分析鉴定。但是这样的鉴定往往会因专业人士而异,最终而导致法院难以做到一个统一的权威的判决。
邻国日本在音乐抄袭的判定上采用的“高度相似标准”,以音符,音阶为重要判断依据,法律通过标准化规定,使得对于抄袭的认定简单不少。2.5音乐作品著作权的行政保护力度不够
为甚对于一首有著作权的歌曲,人们能轻易地从网上试听和下载?原因在于社会中缺少一个渗透社会生活中的著作权权利保护机关。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权利人会越来越重视到自己的著作权,所以要加强一月著作权的保护,需要执法机关随时发现违法行为,随时依法惩办违法行为,同时也需要全社会重视对著作权的保护,有一个良好的行为准则意识。
2.6音乐著作协会集体管理的只能和权限中存在的争议
协会是由中国音乐家协会和国家版权局共同发起,依法成立的中国大陆唯一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国家民政部登记的非营利社团法人。不同于一般的协会,是由音乐著作权人参与管理,专门维护曲作者、词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机构,协会的日常工作还受国家版权局的监督和指导。
音著协为著作权人统一执行权利保护是一个非常有效且便利的职能行为,但是音著协在行使职能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同的声音。比如在处理商场背景音乐案件时,就有人提出对其作出的处罚及评判标准村啊在质疑:又如目前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主要负责管理作者的复制权,广播权,表演权,而中国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负责对音像作品的表演,放映,广播,出租,复制,发行,通过网络传播等环节进行收费管理。上述两个团体管理的范围界限并不清楚,存在交叉重复。
2.7社会对于音乐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意识有待加强
音乐人可能知道抄袭,但是其模糊的抄袭界限就可能使其作出侵权作为,还有很多人意识中的“免费的音乐”。以为付了购买音乐CD的费用,就可以在公共场所对其播放等想法导致了行为人在非主观恶意的情形下侵犯了权利人的利益。
3.音乐作品著作权保护的建议
3.1完善立法
国家通过立法赋予音乐作品著作权人对其著作财产和相关的精神利益共享有知识产权,并予以法律约束力。立法对在做到保护的同时,还应该完善对侵权情形的确认。因为现实生活中,有不少打“擦边球”的现象,要对音乐作品制定一个科学,系统,明确的立法保护
3.2行政保护
国家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某些比较严重违反音乐作品著作权保护的侵权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以及对某些著作权人予以授权等。行政处罚是打击侵权行为的第一枪,这也主要是针对盗版,假冒进行的。从几年的情况看,在盗版大家上去的了不小的成果,有力的维护了著作权人的权益。
3.3司法保护
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是音乐作品著作权保护的中心和关键的一环。通过司法途径进行保护,即权利人活国家公诉人向法院对侵权人提起刑事,民事诉讼,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民事法律责任,使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的利益得到切实的保护,不进给著作权人以信心上的支持,也给侵权人一定的威慑力。
3.4规范和完善音乐著作权协会的保护。
音乐著作权协会是对著作权人或其他权利人自身权利以保护的社会组织,对其著作权的保护应该 是最普遍也是最直接有效的。但是,由于法律规范的不完善,比如音著协确定侵权处罚金额的标准欠缺等,导致音著协在维权中遇到不少阻碍和困难。应该先从立法上对音著协权利只能做更完善的规范,同时音著协中应在得到政府授权的情况下成立仲裁小组,专门负责对音乐著作权侵权案件进行审前仲裁,并且规定此仲裁为审判的毕经程序由于音乐的特殊性,经常会遇到事实认定的歧义,如果事先没有一个鉴定的过程,一遇到情况就起诉法院,可能会导致司法的浪费,也给和谐社会带来不和谐的声音。
3.5著作权人及利害关系人的自我救济。
社会著作权保护意识的教育应切实倡导全社会提高自身法律意识,著作权人也应增加维权意识。如果意识到自己的作品的正当权益受到了侵害就应该及时的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当侵权损害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要主动的寻求司法解决的办法。同时应主动学习法律知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这样才能知道自己的权益是否被侵害应该用何种办法解决侵害问题。
4.对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有何意义。
4.1我国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
维护公民正当的民事权益,完善了我国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使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4.2建立音乐作品著作权法律保护制度
保护了创作者的正当权益,调动了广大创作者的创作积极性,为繁荣社会主义科学文化事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著作权法》从法律上确定了秩序哦这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人身权的财产权,这就为作者进行再创作提供了物质的和精神的条件《著作权法》禁止以剽窃,篡改,假冒等不法行为侵害作品,这位保护作者正当权益,尊重作者的创作成果,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当作者的创造性劳动收到了法律保护,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就会被调动起来,更多更好的作品就会不断推出,新的作者也会成批地涌现出来,社会主义的科学文化事业就一定能兴旺发达。
4.3从调整作者,传播者,使用者之间的关系看,也有利于优秀作品的广泛传播。
《著作权法》不仅要保护作者的正当权利,也要保护传播者得正当权益,还要保护公众进行学术活动和掌握知识,分享科学技术文化知识成果的权利。一部作品创作出来,通常不是为了自我欣赏,它要与公众见面,以某种物质形式为广大公众所使用。作者在创作过程中,也要学习,吸收和借鉴前人的经验和知识,在别人智力劳动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创作,因此其作品包含着他人的劳动。除了传播者根据自己的创造性劳动而获得相应的权利外,公众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也有权利使用作品。鼓励优秀作品的广泛传播,鼓励广大群众参加各种文娱活动,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也是国家的宏观利益。为此,对作者和传播者的专有权作必要的限制是需要的,也是合理的。《著作权法》在保护作者利益,规定作者、传播者和公众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协调三者的利害关系上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4.4实行著作权法律保护,还有利于促进我国的对外文化交流。
我国是拥有四大发明的文明古国,早在南宋时,我国就已经有了著作权保护的观念。但到了近代,我国的著作权保护制度落后了。为了促进我国对外文化交流,开展国际版权贸易,我国《著作权法》吸 收了国际版权保护的一些基本原则,如“国民待遇”原则等,这对于我国有效地参与国际文化交流,从交流中吸收别国的优秀文化成果,锻炼我国的作家队伍,促进我国民族文化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另外,开展著作权法律保护,也是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需要,是落实对外开放政策的一项重要措施。有了《著作权法》,就为我国同外国签订有关著作权保护双边协议或参加国际版权组织,创造了条件。总之,实施《著作权法》实行著作权的法律保护,对于造就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促进优秀作品的大量产生和传播,促进我国对外文化交流的开展,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提高中华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具有极其重要、深远的意义。
保护音乐作品著作权在建立健全我国的著作权保护法律体系,完善著作权保护制度,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促进我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表演艺术、计算机软件和信息网络等民族产业的发展,促进经济、科技发展和文学、艺术事业的繁荣,以及加强与国际社会的著作权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正如博登海默指出:“一个法律制度之所以成功,乃是因为它成功地在专断权力之一端与受限权力之另一端达到了平衡并维持了这种平衡。这种平衡不可能永远维持下去。文明的进步会不断地使法律制度失去平衡;而通过把理性适用于经验之上,这种平衡又会得到恢复,而且也只有凭靠这种方式,政治组织与社会才能使自己得以永久性地存在下去。”在知识产权法整个历史发展过程中,利益平衡始终是发展的主旋律,著作权法也不例外。面对着科技水平网络通信越来越发达的现实,我国的音乐著作权保护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网络传播 手机通信传播等等手段都有可能造成对音乐作品著作权的侵犯,新的科技和现实情况总是不断变化之中。因此这一研究是永无止境的。当然,我国著作权保护制度刚刚形成,音乐使用者得著作权观念还不够强,理顺音乐著作权中的各种关系,开展有效的管理工作还需要有一个渐进的过程,但人们有充足的理由相信,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入,随着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我国的音乐著作权管理工作一定会不断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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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协议书【篇7】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鉴于,甲方是由国家版权局授权的以集体管理的方式代表音乐著作权人(“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非营利性组织,负责向音乐作品的使用者收取许可使用费并分配转付给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鉴于,乙方是一家提供手机铃声下载服务的公司,现与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等)合作为手机用户(“用户”)提供手机铃声下载服务,希望被许可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许可使用”)用于上述服务;鉴于此,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提供手机铃声下载服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解释1.音乐作品,是指:(1)甲方会员的音乐作品;(2)甲方代表海外同类协会管理的音乐作品;(3)国家授权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2.乙方使用音乐作品方式,是指:乙方通过其网站(网址_________),以向中国大陆用户提供手机铃声下载的方式使用上述音乐作品。3.音乐著作权,是指由甲方代为管理和行使的著作权人就其音乐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邻接权的使用许可,不在本协议规定之列,乙方应通过合法之方式另行解决。4.手机铃声下载销售情况资料是指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等)向乙方提供的手机铃声下载收入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下载曲目、单次收费标准、单曲下载次数占总下载次数的比例及相应收入等)。第二条 授权1.授权内容:甲方许可乙方按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所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2.授权曲目:共计_________首。3.授权限制:(1)乙方使用音乐作品制作手机铃声时,不得擅自对音乐作品进行修改,以确保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2)乙方所得授权,仅限于本协议项下授权内容之规定,并不得将此授权向任何第三方发放分许可或转授权。第三条 保证条款1.甲方保证:(1)自身拥有许可乙方按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所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的权利,如乙方合理、如约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甲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2)在乙方提供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后,协助确认曲目单记载的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并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但并不因此承担最终作为协议附件的乙方使用音乐作品的曲目单失实的有关责任。(3)在乙方结算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后,按照乙方提供的准确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及时向音乐作品著作权所有人分配转付。如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未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其后果与相关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引发诉讼等严重法律后果,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2.乙方保证:(1)向甲方提供准确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该曲目单或提供不准确,以致甲方授权有误、不能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从而使乙方与权利人发生权益纠纷时,乙方可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与著作权人协商解决,但其后果与相关法律责任不应由甲方承担,如因此引发诉讼等严重法律后果,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该曲目单或提供不准确,以致甲方授权有误、不能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从而使甲方的权益受到侵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有关损失。(2)按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乙方如未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时交纳该费用不超过30日,除按本协议约定继续履行义务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当期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的30%。乙方如未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时交纳该费用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继续履行给付义务并支付当期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三倍的违约金。(3)按本协议约定的使用方式、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条款履行本协议。如在本协议期内增加或调换使用曲目,乙方应提前将相应曲目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就增加的曲目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或就调换的曲目得到甲方许可后再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擅自增加或调换的曲目的使用直至解除本协议,并按每首歌_________元的费用追究擅自增加或调换曲目的违约责任。3.双方互为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内容。第四条 著作权使用费的支付1.支付标准与金额(1)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通过互联网供公众下载为手机铃声,甲方收取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为下载收费的20%,每首歌曲每次下载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经计算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时,应按人民币_________元支付。预付保障金数额为:使用歌曲在_________首以内的每___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币;使用歌曲在_________首以内的每___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币;使用歌曲在_________首以内的每___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币;使用歌曲在_________首以上的每___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币。每一计数单位内不足_________首的,按_________首计数。(2)乙方提供手机铃声下载服务共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_________首,共计应支付预付保障金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如在本协议期内增加使用曲目,应以使用歌曲的总量重新计算应支付的预付保障金数额,并及时支付扣除原预付保障金后的不足部分。(乙方支付的预付保障金至少分_________次以应结算的部分或全部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金额冲抵,但是每次冲抵的金额不得超过_________元。如本协议自动续展,乙方应在续展后5日内,按续展时使用歌曲的总量计算并支付预付保障金。如协议续展时上一个有效期内的预付保障金未冲抵完毕,协议续展后可继续冲抵。如协议不再续展而上一个有效期内的预付保障金未冲抵完毕,未冲抵完毕的预付保障金不予退还。如在履行期间出现协议解除条款约定的情形而由甲方解除本协议,其时尚未冲抵完毕的预付保障金不予退还。(3)乙方根据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等)提供的或自身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手机铃声下载销售情况资料与甲方结算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时,应按以下公式计算:应交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提供手机铃声下载单次收费标准×20%(此值的最低保障为0.20元人民币)×铃声下载次数总量-当期冲抵的预付保障金(预付保障金冲抵完毕后,此值为0)2.支付时间(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应将预付保障金人民币_________元预付到甲方账户。(2)协议生效后的每月_________日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手机铃声下载销售情况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载曲目、每首歌曲使用次数、单次收费标准及相应收入等),并按照资料上显示的计数和上述支付公式向甲方结算著作权许可使用费。3.支付方式(1)乙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并由甲方转付音乐作品著作权所有人。(2)甲方的银行资料如下:开户行:_________;户名:_________;账号:_________。第五条 费用核查1.甲方有权自已或委托第三方对乙方提供的手机铃声下载销售情况资料进行核查(包括必要时在乙方服务器上安装计数装置),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2.双方约定,以乙方网站发送出的计数为基础,扣除乙方与电信运营商的计数的合理误差比例,经甲方确认后进行结算,在不影响乙方向甲方抄报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等)提供的手机铃声下载收入清单情况下,以便甲方进行上述核查。3.上述核查适用以下公式:应交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电信运营商向乙方结算的短信下载服务收入÷80%×乙方提供手机铃声下载服务收入在其所有短信服务收入中所占比例×20%-当期冲抵的预付保障金(预付保障金冲抵完毕后,此值为0)4.双方约定,适用上述核查公式所计算出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数额与适用本协议第四条第1款第(3)项的公式所计算出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数额相比,误差率若不超过5%,均属合理范畴。5.如果核查结果与乙方提供的结算资料相符,核查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六条 协议期限与解除1.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在本协议期满前30日内,双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自动续展一年,之后亦可照此办理。2.双方约定,乙方提供手机铃声下载服务所得收益占其所有短信服务项目所得收益的比例不低于30%,在协议履行期间,上述比例低于30%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甲方在乙方服务器上安装计数装置等合理核查要求,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4.如经核查发现乙方提供虚假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经甲方通知指出后改正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还须支付应补齐费用的三倍的违约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如乙方拒不提供或提供虚假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经甲方通知指出后仍无实际改正行为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仍须支付应补齐费用三倍的违约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5.如乙方故意提供虚假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经甲方查证属实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仍须支付应补齐费用三倍的违约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6.任何一方可在协议解除条款约定的情形出现之时,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一份书面通知的方式立即解除本协议。7.本协议的提前解除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解除之日以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1.如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八条 其他条款1.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2.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3.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具有约束力。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5.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可就有关变更事宜签订补充协议,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著作协议书【篇8】
1.支付标准与金额
(1)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通过互联网供中国大陆用户下载为移动通讯设备终端振铃,甲方收取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为下载收费的____%,该项费用每首歌曲每次下载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经计算低于人民币____元时,应按人民币____元支付。如乙方以包月计费的方式向用户提供移动通讯设备终端振铃下载服务,则本协议所涉曲目的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乙方应按其向用户所收取全部包月费用的20%向甲方支付。
(2)预付保障金数额为:每首歌曲每年____元人民币。申请使用歌曲的期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一年以上依此类推。
(3)乙方提供移动通讯设备终端振铃下载服务,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计____首,共计应支付预付保障金人民币____元整。
(4)乙方如在本协议期内新使用本协议附件列明曲目之外的曲目,应在使用前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并支付相应的预付保障金。
(5)在每一协议有效期内,当甲方许可的、乙方使用的任一歌曲应结算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累计超过____元人民币时,乙方应就该歌曲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超额部分在结算时支付。
(6)如本协议自动续展,乙方应在续展后7个工作日内,按续展时使用歌曲的总量计算并支付当期预付保障金。上一协议有效期内所缴未冲抵完之预付保障金作为上一协议有效期内的许可使用费,不予退还。
(7)如许可协议不续展或解除,协议有效期内所缴之每一歌曲预付保障金可以冲抵同期同曲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如不足以冲抵,剩余的欠付许可使用费乙方必须继续支付;如该曲预付保障金未完全冲抵,剩余款额亦作为协议有效期内该曲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不予退还。
(8)乙方根据电信运营商(特指中国联通)提供的或自身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振铃下载销售情况资料与甲方结算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时,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a.(计次下载业务):单曲著作权许可使用费 = 单曲下载发送条数×计费成功率×短信下载单价×20%
b.(包月下载业务):著作权许可使用费 = 包月用户总数×短信下载包月价格×20%以上公式a中的乙方单曲下载发送条数应以电信运营商(特指中国联通)向乙方提供的移动通讯设备终端振铃下载收费清单为准,如电信运营商不能提供该清单或提供不完备、不准确,以致结算不能进行,双方可以乙方网关发送出的计数为基础,扣除乙方与电信运营商的计数的合理误差比例,经甲方确认后进行结算。
在按以上公式a、b的计算结果显示的数额支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同时,乙方应提供相对应的单曲下载比例、单曲结算金额,以及该单曲结算金额减除当期可冲抵单曲预付保障金之后的数额等数据资料。
2.支付时间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应将预付保障金人民币____元预付到甲方账户。
(2)双方在协议签订后每季度结算一次。移动通讯设备终端振铃下载服务费由电信运营商(特指中国联通)直接向最终用户收取,乙方应在电信运营商向乙方支付该季度最后一个月服务收入(按省级单位结算为准)起的____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甲方在乙方结算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后提供发票给乙方。
(3)双方同意,如因电信运营商(特指中国联通)未向乙方支付服务收入而造成乙方无法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乙方须对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用进行估算,并先向甲方支付估算费用的50%,余款待电信运营商向乙方支付服务收入后____个工作日内补齐。
3.支付方式____乙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甲方支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并由甲方转付音乐作品著作权所有人。
甲方的银行资料如下: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著作协议书【篇9】
著作权的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其作品财产权部分或全部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
一、著作权的转让具有以下特征:
1、著作权转让的对象是财产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内容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因创作作品而依法享有的与作品相关的人身权利。这种人身权与作者的人格利益紧密相关,具有永久性、不可剥夺性,自然不能转让。因此,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转让的对象只能是《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的相关权利。
2、著作权的转让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作品的著作财产权自权利人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即成为该作品的著作权人,从而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但是,这种权利主体的变更不同于财产法中的权利主体变更。在财产法中,财产所有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不可能对同一标的物享有独立的权利,所有权人转让了其财产即丧失了权利主体资格,而受让人成为财产的所有人。在著作权法中,著作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可能对同一作品各自分享利益。当然,如果权利人转让作品财产权的全部,受让人则是全部著作权主体;如果权利人转让的是作品部分财产权,受让人则是部分著作权的主体。
3、著作权的转让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一般来说,作品应附着一定的载体,载体既是所有权领域的客体物,又包含着著作权领域的作品。但著作权的转让所涉及到的是作品的著作权,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
著作权转让合同是指著作权人与受让人,就权利人对作品享有的财产权部分或全部的转让而达成的协议。转让著作权合同转让的只能是著作财产权,而不能是著作人身权,且这种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二、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在著作权转让问题上,由于许多当事人对于著作权的转让认识不够清楚,从而造成在著作权转让合同签订过后双方当事人仍发生纠纷。因此,在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时,当事人要注意以下相关问题。
著作权转让合同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应包含下列主要条款:
1、作品的名称。
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和期间。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转让其部分还是全部权利,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转让后使用的地域范围、使用的时间都应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以避免发生纠纷。
3、转让价金。转让价金是转让人因转让权利而应获得的报酬,也是受让人应承担的主要义务。当事人之间约定转让价金,可考虑转让权利种类的多少、使用的地域范围和期间、作品的质量、作品在社会上影响的程度等因素确定。现实生活中,一些权利人通过拍卖这种方式来选择合同的相对人,也可作为约定价金的一种方法。
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交付转让价金是受让人应承担的主要义务。交付转让价金在什么时间交付、分期交付还是一次性交付,当事人都应在合同中约定。
5、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可避免或减少纠纷,同时也可为发生纠纷后的'处理提供依据。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关于诉讼管辖问题,双方当事人在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时,最好将法院管辖地约定在著作权转让合同签署地,或者双方当事人所在地法院。
2、受让人在著作权转让合同中可约定,若是转让人没有按照著作权转让合同规定转让其著作权,受让人有权要求解除著作权转让合同,并要求赔偿。
3、关于著作权转让生效的时间问题,双方当事人在著作权转让合同中最好将时间约定为:以最后一笔转让费结清之日为准,防止以后发生争议。
著作协议书【篇10】
甲方:(被许可方)
经营地址/个人住址:
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许可方)
经营地址/个人住址:
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号: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甲、乙双方(以下称“双方”)本着精诚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就乙方文学作品著作权许可使用事宜自愿达成如下条款:
一、著作权许可使用及报酬
1、“签约作品”系指由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经创作,经乙方确认向甲方提供的文学作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文学作品的中文简体版本、中文繁体版本和任何外文版、译文版、图文版、图片版等,还包括上述文学作品的正传、前传、后传、番外以及作者根据签约作品相关人物、故事而创作的后续、旁支、系列作品。
2、双方一致同意,乙方授权甲方独家地、排他地使用签约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3、双方一致确认,甲方享有的上述许可使用权为独家的、排他的;即除甲方以外,乙方自身不得再行使上述著作权利,同时乙方也不得再向其他第三方授权行使上述著作权利。
4、甲方享有的上述许可使用权的地域范围为全球。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本合同。
5、双方一致确认,在授权地域和期限内,甲方有权与出版机构、图书公司、影视剧制作公司、游戏厂商、文学网站等机构就签约作品和独家作品以图书、漫画、游戏、广播、电影、电视剧、有声读物、电子图书等形式出版、发行、网络传播、开发、商业运作进行洽商,并签订有关协议;甲方有权独立自主的选择合作对象,确定合作的各项基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方式、合作价格、合作期限等
6、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签约作品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报酬定金人民币元。
甲方使用乙方签约作品著作权产生收益的,则甲、乙双方对该收益在扣除应缴税费和运作成本后进行分配,其中的%归甲方所有、%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在取得上述著作权收益且结算完毕后个工作日内,将属于乙方的收益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签约作品的著作权进行商业运作,并享有收益权。
2、甲方有义务在使用签约作品著作权时为乙方署名。
3、甲方有义务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许可使用报酬及其应得收益。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对甲方就签约作品制定的宣传和营销方案提出建议。
2、乙方有权在签约作品上署名,并按本合同约定获得报酬和相关收益。
3、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本合同所确认的签约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该作品的纸质文稿、电子文稿、作者简介、内容简介、已有封皮封面设计、已有出版物等有形载体。
4、根据甲方需要,乙方有义务参加签约作品的出版、发行、网络传播、开发、商业运作等宣传活动。
四、特别约定
1、双方一致同意,授权期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与乙方继续订立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权利。
2、双方一致同意,在授权地域和期限内,如本合同项下签约作品的`著作权遭受第三方侵权时,任何一方均有权采取法律措施维护上述作品的著作利益,另一方有义务予以全力协助。
五、承诺与保证
1、乙方保证,同意甲方就签约作品在与第三方签署出版发行合同时,可按照中国大陆地区中文简体本制成图书的一般质量标准、并符合中国大陆地区简装本印刷装订水平,授权第三方予以出版发行;同时,甲方还可授权第三方采取符合商业惯例的促销和宣传策略。
2、乙方保证,其授权甲方独家地、排他地使用签约作品的本合同项下有关著作权,为乙方合法单独拥有,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且不含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的内容。甲方如因使用乙方授予之权利而导致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的,甲方有权就其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向乙方主张赔偿。
3、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所涉及的签约作品不含有国家相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
2、若甲方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报酬定金及乙方应得收益的,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支付义务,并按其延迟支付的数额,以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七、保密约定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提供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内容。
八、争议解决
双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也可约定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它事项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原件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著作协议书【篇1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委托乙方代理软件著作权登记一事,与乙方进行了友好协商,并自愿达成一致,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代理事项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相关软件详细信息如下:
软件名称著作权人
二、代理权限
经双方约定,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代理甲方提出相关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代理缴纳相关申请费用,领取相关证书等。
三、代理费用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代理费用__________元/件,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此费用包含办理过程中需缴纳的所有费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拿到软件著作权后全额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同时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以上款项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之一支付:
1、支票支付;
2、银行划账银行开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办理相关委托事项,并及时反馈委托事项办理进展。
2、甲方有权在主管部门审核发证后,及时得到其相关证书。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代理服务。
2、乙方应当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商业秘密信息严格保密,除本协议约定情况以外,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透露;
3、乙方应当在相关部门审核发证后及时将证书交付甲方,软件著作权办理周期为:自登记机关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无正当理由,乙方需按时交付,每延交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十的迟延履行金。乙方违约超过十五日的,甲方除上述权利外,还有权采取解除合同、索赔等权利。
4、乙方有权力向甲方收取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费用。除本合同约定的款项外,乙方不得向甲方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六、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当及时、全面、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代理费不退还;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代理费。
3、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动,或者登记机关变更相关规定或登记机关延误办理的,双方同意业务继续进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导致事项未能得到批准发证(或者检测报告)的,乙方退还该项目的已收代理费。
4、本合同相关条款对违约责任有其特别约定并与本条相冲突的,以该条款之特别约定为准。
七、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应当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条款的变更
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经对方同意,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方生效,否则相对方将不予承认变更后的协议。
九、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著作协议书【篇12】
甲方:
乙方:
第一条为了确定甲、乙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半导体厂水处理控制系统软件/v1.0等8项著作权登记事宜(详见附件申请表)。
第三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乙方应认真负责地做好代理事务,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乙方对其在代理业务中所了解的版权创造内容,除软件登记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不得随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甲方的版权事宜。
第五条甲方应充分、如实地向代理人说明委托代理事项的内容,及时向代理人提供办案所需要的有关资料,积极配合代理人工作。
第六条甲方保证所申请登记的作品(制品)的权利归本人(单位)所有,保证提交的文件真实、合法。如有不实,甲方必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七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联系人姓名及详实的通讯地址,权利归属合同,甲方如变更联系人或通讯地址的,应及时将变更结果书面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时将变更结果书面通知乙方,造成乙方发出的信函被退回,甲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第八条甲方在办理委托手续时或签约后5日内应向乙方支付代理费4000元/件以及由乙方代缴的官方登记费300元/件,共8件,合计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元(大写),甲方如不及时付费,乙方将终止代理。
第九条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或违反本合同的情节,有权辞去委托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如果非因甲方原因登记不成功的,乙方应予退款。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至出现终止事宜或完成委托事务时终结。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著作权登记申请表》是本合同的必备附件。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著作协议书【篇13】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就著作权转让事宜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境外范围内出让作品《________________》的全部著作财产权,乙方同意受让。
第二条 作品《________________》已由____________出版社出版。甲方保证拥有本作品的著作权。
第三条 转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自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上述作品仍保留署名权。
2.甲方有获取著作权转让金的权利。
3.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已转让给乙方的作品著作权转让第三方。
4.甲方保证合法拥有转让作品的全部著作财产权。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作品《____________》享有等权利。
2.乙方有按约定支付转让金的义务。
3.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经过甲方同意可以对该作品进行非实质性修改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的标的作品著作权转让所产生的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甲乙各自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
第八条 违约条款
1.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已转让给乙方的作品著作权转让第三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2.根据第四条的约定,乙方如延期付款,按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如该项付款超过20日,乙方仍未付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自由使用著作权,不再受本合同之约束。已收取的款项不再退回。
第九条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十年,自合同生效期算。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著作协议书【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作者姓名)
甲方第一作者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论文编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著作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发表的论文题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论文”)。
第二条甲方保证该论文为其原创作品并且不涉及泄密问题和保密科研项目。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
(1)汇编权;
(2)翻译权;
(3)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
(4)网络传播权;
(5)发行权。
第四条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本合同第三条所述的转让权利,但甲方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的部分内容。
第五条甲方若在_____个月内没有收到乙方的稿件处理情况,经向本刊编辑部声明后可以另行处理该稿件,本合同即自动终止。若甲方收到的是退稿通知,则在甲方收到该通知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六条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按下面第_____方式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费:
(1)若甲方或甲方的合作者(指导者)有科研经费,按每页_____元收取;
(2)若甲方为在校学生,又无合作者(指导者),可以申请减免版面费。减免版面费需提交减免报告,经核实并经主编批准可以部分减免。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费。
第七条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并赠送样刊和(或)10册抽印本。付酬标准为_____元/篇。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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