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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病的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23-03-16

父亲读书笔记。

众所周知,作为一名没有经验的新老师,我们应该学会分析自己的教育教学方式,而教育笔记有益于学生可以更好地接受新知识。有哪些优秀的教育笔记值得借鉴呢?以下为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父亲的病的读书笔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父亲的病的读书笔记【篇1】

《了不起的狐狸爸爸》是罗尔德.达尔写的一本很有名的书,这本书深深吸引了我,我一口气就读完了。

狐狸爸爸、狐狸妈妈和他们可爱的四个小狐狸本来过着快乐的生活。他们的邻居博吉斯、邦斯和比恩是三个最卑鄙、最小气的饲养场主,狐狸爸爸经常从饲养场里弄点美味的东西回来。可是有一天,那三个家伙决定把狐狸爸爸除掉,他们三个人拿着枪,阴险地等在狐狸先生的洞外。可是狐狸爸爸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它带领小狐狸们把洞挖到了饲养主的鸡舍、鸭棚和酒窖里,过起了快乐的生活。

我喜欢《了不起的狐狸爸爸》这本书,因为书中的狐狸爸爸和我们平时想象中的狐狸不一样,它是勇敢、坚强、有爱心的狐狸,它和比恩、帮斯、博吉斯斗智斗勇,还把那三个坏蛋打败了。通过读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当我们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积极面对,努力拼搏,才能获得成功。

父亲的病的读书笔记【篇2】

这几天,我和薛安宸读了英国作家罗尔德。达尔写的《了不起的狐狸爸爸》这本书。

书中主要讲述了狐狸爸爸带领家人与博吉斯、邦斯、比恩三个饲养场主之间的斗争经历。在这场人与狐狸力量和智慧的较量中,狐狸爸爸凭着自己的智慧、勇敢和坚韧,化解危险,冲出重围,取得赖以生存的食物,使狐狸一家和其它动物朋友安全的生存下来。

这本书向我们展示了一位了不起的狐狸爸爸的形象,他坚强乐观。为了给自己的孩子和妻子找食物牺牲了自己一条漂亮的尾巴时仍然很乐观地想:自己竟然还活着已经够幸运的了。

他有责任心、当面临危难之际,他肩负起家长的责任,挺身而出来保护全家,去寻找美好的出路,用自己的所作所为完美地诠释了什么叫责任。

他团结友爱,懂得在困难之际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幸福之时帮助所有需要帮助的人。

他机智勇敢、面对危险与困难,他毫不畏惧,勇往直前,通过冷静的分析,运用正确的战术,率领家庭成员积极应对,一次又一次的虎口求生,化险为夷,最后成功说服并团结其他弱势动物群体,一起与三个大坏蛋顽强斗争,终于转危为安,过上快乐幸福的地下美好生活!

狐狸爸爸为什么能那么了不起呢?因为有爱。

狐狸爸爸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他爱自己的妻子,爱自己的孩子,家庭是他的精神支柱,爱是他的力量源泉。因为有爱,所以狐狸爸爸必须坚强、机智、勇敢,成为了一个十足的好丈夫、好父亲、好团队领袖。因为有爱,狐狸妈妈才会全心全意的信任狐狸爸爸。狐狸妈妈是个美丽善良、温柔体贴的女人,在她身上充分体现出一个母性的伟大,她十分信任并欣赏自己的丈夫,经常说:“我丈夫是个了不起的狐狸”,在她因为受到惊吓而身体特别虚弱的时候,仍然不忘鼓励自己的孩子,并拼尽全力帮助狐狸父子。因为有爱,小狐狸才会全力以赴的支持狐狸爸爸。四只天真、活泼、可爱的小狐狸同样积极勇敢,在狐狸爸爸的带领和指挥下,各尽所能,为最后的胜利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这个故事虽然简短,但却深深地感动了我。只要心中有爱,就有面对一切困难的勇气,只要心中有爱,就有战胜一切困难的动力。

父亲的病的读书笔记【篇3】

《了不起的狐狸爸爸》是世界奇幻文学大师罗德尔。达尔的一部经典儿童文学力作。寒假里,当我第一次读到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如饥似渴;当我再读的时候,开始爱不释手;“温故而知新”,在我第三遍读完这本书的时候,心中油然而生万千感慨。

作者笔下的博吉斯、邦斯、比恩,是人们所能遇到的三个最卑鄙、最阴险、最小气的人。在他们的身上集中了所有人性的弱点:自私、贪婪、恶毒甚至有些疯狂,当他们个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就会完全丧失了宽容、忍耐与博爱之心,他们无比憎恨偷窃他们东西的狐狸家族,于是便决定杀之而后快,想尽一切办法,不惜破坏自然环境,使用各种险恶的手段去除掉敌人,却始终没能得逞,尽管他们直到最后一刻也没有放弃报复狐狸家族。

故事的主人公狐狸一家族其中。狐狸爸爸坚强、机智、勇敢,是个十足的好丈夫、好父亲、好团队领袖。面对危险与困难,他毫不畏惧,全力以赴,勇往直前,率领家庭成员积极应对,一次又一次的虎口求生,化险为夷,最后成功说服并团结其他弱势动物群体,一起与三个大坏蛋顽强斗争,终于转危为安,过上快乐幸福的地下美好生活!狐狸妈妈是个美丽善良的女人,在她身上充分体现出一个母性的伟大,她十分信任并欣赏自己的丈夫,经常说:“我丈夫是个了不起的狐狸”,在她因为受到惊吓而身体特别虚弱的时候,仍然不忘鼓励自己的孩子,并拼尽全力帮助狐狸父子。四只天真、活泼、可爱的小狐狸同样积极勇敢,在狐狸爸爸的带领和指挥下,各尽所能,为最后的胜利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文中还提到了其他小动物,獾、兔子和鼹鼠几个家庭,他们都具有善良与厚道的本质,面对生存的威胁显得胆战心惊、束手无策,但他们懂得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知道团结就是力量,因此最终加入了狐狸先生的战斗团队,听从指挥,互相帮助,为最后的成功逃生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当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勿以恶小而为之”,狐狸的偷窃习惯是不对的,狐狸爸爸的尾巴被枪打断,足以告诉我们不劳而获的想法和行为是要受到惩罚的的。幸福的生活一定要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去创造,如果狐狸先生能够改掉偷窃的习性,通过自己的努力劳动去养活自己的妻儿,那样,凭借他的智慧果敢,他将成为一个人见人爱、动物见了也喜欢的真正了不起的狐狸爸爸!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生活中,把一件容易的事做好,就不容易;把一件简单的事做好,我们就不简单;把一件平凡的事做好,我们就不平凡;把一件小事做好,我们也会很了不起。了不起的我们与了不起的动物和谐相处、共存共荣,这个世界该是多么美好的家园啊!

父亲的病的读书笔记【篇4】

《了不起的狐狸爸爸》讲了3个农场主和狐狸一家人的故事。

农场主博吉斯的农场里养了成千上万只鸡,比恩的农场里养了高大的火鸡和苹果树,邦斯的农场里养着又肥又大的鹅和鸭。三个农场主非常自私小气。狐狸一家人住在农场旁边的地洞里,狐狸爸爸每天到农场去找吃的,偷了农场的鸡鸭鹅和苹果酒,带回家给狐狸妈妈和四只小狐狸吃。一次,狐狸爸爸去博吉斯农场偷鸡,被三个农场主发现了,三个农场主一起商量要抓住狐狸一家。

一天,狐狸爸爸准备去农场偷肥鹅,被守在洞口的三个农场主开枪打断了尾巴。狐狸爸爸赶忙逃回洞里。三个农场主气坏了,他们拿铁锹和挖掘机要挖出狐狸一家。紧急关头,狐狸爸爸想到用狐狸的看家本领——挖洞,来躲避灾难。狐狸爸爸带领一家人一起往下挖地道,挖到更深的地方躲起来。

农场主们挖累了就停下来,继续守在洞口。狐狸一家人听到上面没有挖掘的声音,也停下来不再继续往下挖。“可是安全是安全了,但我们还饿着呢!”狐狸爸爸想,“孩子们饿得嗷嗷叫,狐狸太太也快饿晕了,这可怎么办呢?”狐狸爸爸灵机一动,又想到了好办法。它带着孩子们和地道里遇见的一只獾,把地道挖到三个农场主的农场去偷鸡鸭鹅和苹果酒。狐狸太太看到有那么多好吃的,就提议请森林里的所有动物都到自家地洞里来,举行一次宴会。

在宴会上,狐狸爸爸又想到好点子,它说:“我们在这里建立一个地下村庄,邀请所有的小动物们住进来。”很快,地下村庄建成了,小动物们都搬到地下村庄,又安全又有很多好吃的,大家红红火火过起了日子。

那三个农场主依旧在洞口外守候着,他们向天发誓:“不抓到那些死狐狸,我们誓不罢休!”

这本书太有趣了,我边看边笑,三个农场主又坏又笨,狐狸爸爸是我看到过的最聪明的狐狸,它想出绝妙的好主意真是了不起。不过,世上最了不起的应该是我的爸爸!当我觉得屋里有鬼怪的时候、怕黑的时候、不高兴的时候,爸爸都会在我身边保护我安慰我,妈妈不让我买的东西,爸爸总会偷偷地买给我,这太了不起了!大家的爸爸是不是也都一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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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病》读书笔记汇总


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阅读相关作品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那么我们就可以将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来,写一篇读书笔记,那么,值得被我们借鉴的读书笔记有哪些?考虑到你的需求,幼儿教师教育网特意整理了“《父亲病》读书笔记”,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父亲病》读书笔记 篇1

在书包写封信给你这本书里,有许多好听的故事,我今天就讲一个故事,谈谈感受吧。

我要讲的第一个故事,就是父亲上法庭。

父亲上法庭讲的是;有一个穷人家,家里的孩子个个身体很好,他们家里没有钱,笑声是他们唯一的财富。

他们的邻居是个富人,穷人家的孩子们每次到楼下玩,都能听到富人家里在炸东西,都能闻到富人家里美味神奇的气味,每次穷人家的孩子吸了香气,都有很好的一种感觉。

穷人家里的孩子个个强壮,可富人家的孩子就变地面黄肌瘦,脸很苍白,好像是贫血了。

当富人家又一次炸东西的时候,富人看见了穷人家的孩子们,他很生气,把所有的窗户都关的很紧,可不管他把窗户关的多紧,食物的香气还是会飘出来。

有一天早晨,穷人家的父亲受到了一封信,是法官来的信,富人把他们穷人给告了。

穷人家的父亲穿上最好的军装,还向他儿子接了一双好皮鞋穿上,去了法院。

他们穷人家是最早到的,过了一会儿,富人的家人、富人和富人请来的律师也到了。

又过了一会儿,法官到了,就开始讨论了。

富人的律师跳了起来,对穷人说:“你承不承认你曾经偷了原告的才富和精华?”

“我不承认!”父亲说。

“当原告的用人们在炸煎肥羊腿或童子鸡的时候,你和你的家人在窗口走动,并且吸取了食物美好的精华。你承不承认?”

“我承认。”

“当原告人的子女面黄肌瘦,你的子女容光焕发。你承不承认?”

“我承认。”父亲说

父亲说:“我要跟原告对质。”

父亲把他身上有的铜币放到草帽里,母亲添了一把银币,儿子们也投入他们的小钱。

父亲到了一个隔间,摇动草帽,里面的钱叮当响。

父亲回到原来的位置,问富人:“你听到了吗?”

富人问:“听到了什么?”

“钱的精华。”父亲说。

富人还想说点什么,可是就昏倒在地了。

我的感受是,骄傲,看不起别人的人,不会有好下场,就像富人看不起穷人,结果晕倒在地。

《父亲病》读书笔记 篇2

那些动人的故事,大都始于平淡,蕴于普遍却又伏藏在人性关隘处,示现在命运绝境中。

第二次含泪看先这本书,脑海中仿佛仍浮现着妞妞的淘气举动,耳畔旁仿佛仍回响着妞妞的银铃笑声。还是忍不住叹息:这样一个懂事聪明的姑娘啊,死神怎忍心突然降临,夺去她鲜活的生命!再细品一家人的生活:纵使愉悦可却仍被死亡蒙上阴景;纵使被死亡蒙上阴影却仍愉悦而美好看,心中不是滋味,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就这样被打破得粉碎!又不禁设想:假如,死神突然阵临。

假如死神突然降临,你会怎么做?我不断向自己的心灵深处发问。我也听到来自心临深处的回答:我坏知道。

我不知道,这真是我交给生活的极差答卷,可我真不知如何是好。我希望在生命尽头与家人在一起,陪伴他们,一起去环游世界或是干脆什么都不做只是呆在家里,让温馨包围我。可我又希望离开家人,与世间认识我的人告别,让所有的人都淡忘我,直至最深爱我的人都在听闻我离开后只是感到淡淡的难过与轻微的疼。

但无论怎样,我都无可避免与至亲至爱之人来一场告别。

情不深不生娑婆,愁不浓不上西楼。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佛云人间七苦,其一便为到离。你要知道,别是锥心断肠的疼痛。

你做好与亲爱之人告别的心理准备了呢吗?我还没有。

那不如,就活在当下吧。每天醒来,叫醒自己的不是钟声而是梦想,这便是个好的开始,跟着自己的梦想走,追求快乐,勇敢做自己想做的,做错了,不必后悔,不要埋怨,世上没有完美的人生,跌倒了,爬起来,重新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向前方,这便是极佳的生活。睡觉前,抛却一天的烦恼与仇恨,感恩每一个部助你、照顾你的人,这便是完美的结束。赞扬母亲做菜的手艺,与家人在饭桌上因聊,放下自己的手机,陪伴家人,在有限的时间里多陪陪他们,在某一天来临前,多一丝准备,少一丝仓促。

假如死神突然降临,我还未做好告到的难备,我却深如人生总有几场痛彻心扉告别,所以,活在当下吧,陪伴你所深爱的,珍情时间短智的,“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变改变不了时”,起码,当死神突然降临,你不会气急败坏而无可奈何。

《父亲病》读书笔记 篇3

很多人病了,会去医院看病,用西医来解决,但中国也流传着另一种治疗方式——中医。

老人是最信中医的,有时候家里人病了,老人们总是用中药材来煲汤喝,他们最厌烦那些花花绿绿的药片。

在西医流行之前的民国,始终是用中医治疗的,但由于当时的状况,中医市场上鱼龙混杂,庸医遍布,鲁迅的父亲因病经庸医治疗无果后去世,全文中有很多对庸医语言的描写,其中有一些语言透露出对庸医的讽刺与嘲笑,比如细写了陈莲河开的药方,其中就说要一种药丸:败鼓皮丸,就用打破的旧鼓皮做的“药丸”。这真是荒唐至极,这个庸医的理由更是可笑,说水肿一名鼓胀,鼓一胀鼓皮就破,所以用败鼓皮丸就可克伏他。要照这么说,癫痫一名羊角疯那岂不是要用疯羊的角来克伏他?

旧时候的,这样的庸医不知害死了多少人,这些庸医玷污了中医,实在不该。鲁迅在文章末尾,表达了自己对父亲去世的无奈与懊悔,以父亲的去世来诅咒那些不学无术的庸医,这也促使了他想去日本留学学习的决心,来关心那些被庸医损害的人。

《父亲病》读书笔记 篇4

许多人病了,会去医院看病,用西医来解决,但中国也流传着另一种治疗方式——中医。

老人是最信中医的,有时候家里人病了,老人们总是用中药材来煲汤喝,他们最讨厌那些花花绿绿的药片。

在西医流行之前的民国,一直是用中医治疗的,但因为当时的社会状况,中医市场上鱼龙混杂,庸医遍布,鲁迅的父亲因病经庸医治疗无果后去世,全文中有许多对庸医语言的描写,其中有一些语言透露出对庸医的讽刺与嘲笑,比如细写了陈莲河开的药方,其中就说要一种药丸:败鼓皮丸,就用打破的旧鼓皮做的“药丸”。这真是荒唐至极,这个庸医的理由更是可笑,说水肿一名鼓胀,鼓一胀鼓皮就破,所以用败鼓皮丸就可克伏他。要照这么说,癫痫一名羊角疯那岂不是要用疯羊的角来克伏他?

旧时候的社会,这样的庸医不知害死了多少人,这些庸医玷污了中医,实在不该。鲁迅在文章末尾,表达了自己对父亲去世的无奈与后悔,以父亲的去世来诅咒那些不学无术的庸医,这也促使了他想去日本留学学习的决心,来帮助那些被庸医伤害的人。

《父亲病》读书笔记 篇5

前几天读了周国平的《妞妞》这本书,我深刻地领悟了作者对女儿深深的爱和面对女儿死亡的悲痛欲绝,读过之后似乎对人生有了深层次的了解,感触颇多。

《妞妞》讲述的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妞妞出生后,成为了父亲的掌上明珠,全家都在为这一小生命的到来而感到欣喜,可是生命是脆弱的,不幸的妞妞却在一个月后被查出患有眼癌。家人们还沉浸在迎接妞妞出生的喜悦里,这突如其来的噩耗却给了他们天大的打击。面对这窘迫的局面,只有两种选择:一是立即手术,这样能延长生命,但妞妞会变成一个盲人;另一种选择就是不手术,但只有半年到一年的时间。作者忧郁了,看着自己心爱的女儿如此天真可爱,还有她那双明亮的大眼睛透出的稚嫩与无谐,他真的不忍心让她的世界失去光明。于是选择了不手术,陪伴妞妞快快乐乐地走完最后一程。在接下来的一年多时间里,作者亲眼目睹了女儿被步步逼近的死神夺去生命的全过程,送走了与自己朝夕相处一年多的最亲的人。那是一种痛,是初为人父却在转眼间失去了属于自己的生命的痛。作者用哲学家的头脑思考生命的价值和真谛,用自己的切肤之痛诉说了对生命的思考!

妞妞是不幸的,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上,还没来得及享受美丽人间带给她的新奇,就失去了寻找光明的眼睛。她不懂什么叫生,什么叫死,更不懂生命的意义,于是面对病魔缠身,她仍旧天真的笑,肿瘤扩散导致她的眼睛肿痛,可她揉揉便罢,不吵也不闹,依然尽力地睁大眼睛寻找亮光。在周国平的笔下,妞妞不仅是他的心肝宝贝儿,更是他所钦佩和敬畏的生命。如此小的孩子承受着大人都无法忍受的病痛,而且笑对生活,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这对所有人来讲都是一个生命的启示。妞妞的一生只有一次生日,比起她,我们任何一个人都能算得上是幸运了。妞妞生来招人喜欢,在不会说话的时候就懂得大人们的言行,懂事又听话,而她越是这样,人们越是为她感到惋惜,为她抱怨人生对她的不公。但是我们换一个角度去想,也许妞妞的生命会更有意义。她毕竟在世上活了只有一年多,还没有洞察生命的能力,不知道自己将会很快消失人间,更不懂大人们为何伤心。也许周国平当初的选择是对的,与其让她延长生命,倒不如让她开开心心走一回,不留下什么留恋和遗憾。妞妞的死对于她自己并不是悲剧,而对于她的亲人却是一个惨痛的悲剧体验,但这总比等长大后为自己的残缺而绝望好吧。从妞妞的身上,我们可能读懂了许多,但我想最重要的就是生命是可贵的,而死亡也并不意味着悲剧,死者的去也许是种解脱,就像妞妞一样,天使般降临,最终又飞回了神圣的天堂,痛苦的折磨是她来世间一回最不应得到的。世界上有无处不在的善良,也到处充满有意和无意的伤害。让觉醒的灵魂无处可藏,让脆弱的生命防不胜防。妞妞,还有她的家人……上苍无法疼爱所有的善良,也无法惩罚所有的伤害,也许只有善待自己呵护自己,生活才不会无奈了结,快乐才会长久的延续!

《妞妞》这本书之所以如此感人,是因为周国平以一个父亲的视角,以自己亲身的经历在诉说生命的意义。妞妞是他心头的一块肉,相处一年多,他对女儿的爱已经胜过一切。而在妞妞出生之前,这是他意想不到的。人都说母爱是天生的,因为母亲与孩子血脉相连,而父爱,是与孩子相处后才产生的,毕竟与孩子有一层隔膜。周国平也一样,在妞妞降生之前,他并没有太多的兴趣,只是不断地被买回家的婴儿用品所惊扰,直到孩子出生那一刻,或许都没有准备好他的爱。可是妞妞的出生是他无法拒绝的生命震撼,作为一个哲学家,他竟想不到自己对孩子产生了如此之深的感情,觉得他的世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在书中说:“宁可做平庸的父亲,不做杰出的哲学家”。的确,妞妞改变了他对人生的态度,为了女儿他宁愿放弃他的事业,这就是爱的力量!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妞妞,奇迹般地来到这个世界,被父母托在手中,享受天伦之乐。可是周国平作为一个父亲,守着自己注定夭折的孩子,必定有太多的遗憾与无奈,可见他的爱是多么的伟大。妞妞走了,短暂的18个月带给周先生的是一生的怀念。他在书中说:“小妞妞,爸爸担心的是你那么弱小无助,从未离开过爸爸妈妈,我们竟让你一个人出远门,你那双还没有学会走阳间的路的小脚丫,竟要独自走那条阴森的冥路了”,这种担忧与牵挂,我想也只有亲人才会发出,妞妞是周先生的血脉,是他生命的延续,当他敞开胸怀将全部的爱倾注于女儿身上,他感到希望不再渺茫,因为妞妞就是他的希望。不幸的降临,酝酿着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但即便是这样,也阻隔不了永恒的亲情,因为生命的价值在于爱的交换。妞妞让周国平懂得:“世上没有什么东西能割断父母对孩子的牵挂,连死亡也不能,这牵挂的线团系在你远逝的小躯体上,穿透生死的壁垒,达于另一个世界。我明知你不复存在,仍然惦记你犹如惦记一个失踪的游子”。但愿这种牵挂能穿越时空飞到妞妞身边,成为永恒!

《妞妞》让我泪流满面,周先生对生命的诉说让我为之震撼,感谢妞妞,感谢周国平,也感谢曾经有过的苦痛与悲伤,让我知道活着的价值,生命的真谛!

《父亲病》读书笔记 篇6

参透父爱,是在一个假期。

我望着书桌,发现平日里堆放的书籍已有小山般高了。一般不整理书桌的我,突发奇想决定整理一番。

当我整理完他们,准备将暂时不用的东西放入柜子中时,在柜子中不起眼的角落发现了一沓笔记本。我取出了这些笔记本,翻开第一页,不禁微笑了。在第一页泛黄的纸张上有大小不一的三个字“摘抄本”,毫无疑问是我写的。我继续向后翻去,往事便纷至沓来。

本子是父亲买给我的,他让我把读书时的感想感悟都记下来。刚开始,我新鲜不已,也认真地记了几天。可是没过多长时间我就烦了,记在笔记本上的不再是我的感悟了,而是我随手的涂鸦。

“怎么不记了?这才坚持了几天呀?”父亲看见我的“杰作”,生气地说。

然而他生气归生气,我却不会因为他的生气就恢复以前的新鲜感。又翻了我两次笔记本后,父亲无奈地摇摇头。“你太让爸爸失望了。”他说。

我愤愤不平,“记那些有什么意思啊?有意思你怎么不记?怎么老让我记?”

让我没想到的是,父亲听了并没生气,反而一下来了兴致,“我记你就记?”

我被逼到了那儿,只能也说:“你记我就记。”

父亲真的开始记了。

父亲一直是个比较粗的人,别说记读书笔记了,就是书他都很少读。可为了让我记,他也每天记起来。由于常不读书,父亲记起读书笔记来有些困难。我看见,他常常会咬着笔思考半天,却总是想不出什么来。每次看到他这样,我都在心里偷笑。他一定坚持不了多长时间的,到他放弃的那一天,我也可以名正言顺地放弃了。

但是我一直没等到那一天,父亲的读书笔记一直记了下去。而且我发现,经过不断的学习,父亲记起来逐渐熟练,并且游刃有余了。终于有一天,父亲有些得意地把自己的读书笔记递给我说:“这是我记的,你参考参考。”更让我吃惊的还是后面这句:“我越来越发现,书真是个好东西,我越来越喜欢看它了。”

就这样,我被打败了。可是,直到那个假期重新看到那些读书笔记后我才从“失败的耻辱”中走出来。因为我终于发现,其实不是父亲的用功打败了我,而是他的父爱。因为那些读书笔记,每一页都记载着我的成长、我的进步:儿子开始认真啦,儿子在等着我放弃,我偏不,哈哈……而父亲的爱,也终于在这些笔记中闪现出来,并且熠熠生辉。

《父亲病》读书笔记 篇7

“世上没有什么东西能割断父母对孩子的牵挂,连死亡也不能。这牵挂的线团系在你的远逝的小躯体上,穿透生死的壁垒,达于另一个世界。”这是一位父亲对女儿的离去,用爱和痛发自内心的感叹。

这个冬天,以一个母亲的心情和心境,再读周国平先生的《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伤感依旧,更有一份不同以往的领悟。那种悲恸,直入人心,一点点撕碎人内心深处的柔软。书中记述了一个父亲从酝酿生命到期待生命降临,从抚育生命再到与生命告别的整个心理历程,其间穿插了作者对人生的许多体悟和思考。

妞妞是周先生的第一个女儿,她出生后不久就被诊断患有多发性视网膜母细胞瘤,每个孩子都是天使,而妞妞这个天使来到尘世十八个月后就要匆匆离去。她徘徊在无可挽回的死亡旅途上,但她始终兴致勃勃地“呀呀”学语、学步,不曾计较生命一寸寸的逝去,而是以童心拥抱每一寸获得,一路播洒欢笑。周国平如此深爱着她的女儿,可是当妞妞被癌症折磨的死去活来的时候,他能做的只是抱着她,看着她,听她说:“妞妞,不疼。”然后自己默默流泪,这也许就是作为一个父亲最悲伤的事了。他什么都不能做,什么都不能做。不管我们愿不愿意,世界上是存在绝望这种东西的!一条生命毫无选择的来到了这个世界,又要毫无选择的离开这个世界,这一喜一悲,如此的仓促。作为她的父母,十八个月里,目睹一个生命从诞生到萎谢,那是一份怎样的痛彻心扉。在妞妞即将离开世界的那些夜里,她躺在爸爸身边轻声唤着““爸爸”,爸爸也轻声应答。如果说死亡是人类必须面对和经历的宿命,只是妞妞太小,太可怜,她还不会用“疼痛”这个词来表达眼疾发作时的痛苦,她只会一遍又一遍地喊叫:“磕着了!”,她还来不及看清这个世界的美丽,她生命的序曲同时也意味着终结。妞妞夭折后,周先生夫妇选择了分手,但妞妞的故事是他们生命中最美丽也最悲惨的故事,妞妞永远是他们生命中的至痛,永远停留在彼此的记忆里。

可爱的妞妞和春花一起绽开,和秋叶一起凋落。在大自然的永恒循环中,她的生命只是一个美丽的悲惨的偶然。妞妞是不幸的,但和同样不幸的孩子相比,她又是幸运的,她那至情至性的作家父亲用他的笔留住了和妞妞相处的五百六十二个日日夜夜,留下了妞妞的可爱与可怜,让人感到妞妞似乎触手可摸,让千万人为妞妞的离去心伤,妞妞的故事也将在未来的日子中温暖并伤痛着我们的心。

书中周先生是这样定义幸福的:“幸福其实是一种能力,首先要问自己,自己有没有感受幸福的能力。”幸福其实很简单,它就在我们的周围,而很多时候我们却没有能力去发现它,只会抱怨命运的不公平,因为有时我们迷失了自我,失去了平衡,忘记了自己的位置,只有随时随地用心灵去品尝生活的滋味,才有幸福可谈。生命本来就是一个奇迹,我们能够来到这个世上,而且健康地活着,已经是多么的不容易。每个清晨,可以和阳光相逢,每个夜晚,可以与美梦共游,我们应该有更多的理由面对岁月说声感谢和感恩。当我们牵着孩子的手,陪着孩子行走在成长之路上时,千万别觉得疲惫不堪前路漫长,我们应该静心享受这份幸福,它真的只是几年一晃而过的时光。一个娇嫩的生命需要不断的鼓励与欣赏,成长的日子里充满阳光,苗儿才会茁壮,花儿才会更加芬芳。每个人心中都会有无法逃避、无法面对的暗流,无论怎么做它都会依然存在,要学会用宽容的心去面对,才会有精彩的人生。

《父亲病》读书笔记 篇8

《父亲的病》这篇散文我读过几遍,在不同时刻总有不同的见解。

《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看法、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昂扬的人称“神医”的来看。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怪的药,如:一对的蚂蚱、经霜3年的甘蔗等。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而听说那神医还每天坐着轿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非常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有意蒙骗,骗取他人金钱。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用法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满怀盼望却有毫无作用。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鲁迅好像就是在呼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的批判。

对于当前.上坑蒙拐骗的游医,我们要与他们斗争究竟。辨明是非,广泛宣扬、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父亲病》读书笔记 篇9

写在前面:这本书讲述了父母对天生得眼癌的女儿妞妞的呵护,陪伴她走完了美好又短暂的人生。我被伟大的父爱与母爱所感动,想起了同样无微不至呵护我成长的爸爸妈妈,感谢他们的一路相伴。我在看书的时候,也不禁回想起小时候学琴时外公手把手教我,毫不厌烦,就像文中的父亲一遍又一遍地教失明的女儿牙牙学语、走路。言语道不出外公对我深深的爱,只能写一篇文章,来表达我对外公的感谢与承诺。

小雨淅淅沥沥地下着。楼下,传来阵阵优美的钢琴曲,一个个小巧的音符,欢快地跳跃在微微湿润的空气中,随着阵阵凉爽的秋风,荡漾,心中的湖面泛起一圈圈涟漪。

小时候的一天,我走进外公的房间,“叮叮当当”,我看见外公的大手在黑白键上灵活地舞动着,在我的脑海中描绘出优美的景色:波澜壮阔的大海,百花齐放的山坡,星光灿烂的夜空。“外公!我也想学弹琴!”外公笑笑。他站起身来,让我坐下,他的大手比划着,耐心地教我弹琴的姿势,手指的指法,他的大手在琴键上移动着。“宝宝,这是do。”我认真地听着,肉嘟嘟的小手在琴键上笨拙地跳动着,一个个音在空气中浮动着。反复练习后我终于学会了三个音。外公脸上的皱纹舒展开来,微微地笑着,像是秋日里最常见的阳光,明亮而不灼人,和煦地在空气中酝酿着。

“音要一个个地弹,路要一步步地走。”外公说的话拓印在我的心中,经过风霜雨雪依旧不会磨灭,石碑立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正对着光明。

小学二年级时的暑假,我面对考级的挑战。暑假中的许多时光,我都坐在钢琴前,一遍遍地弹着考级曲目《雪绒花》。外公站在我身旁,安静地看着我弹琴。有几个和弦,我总是弹出错,整个曲子听上去节奏乱七八糟,我把曲谱扔到地上,嚎啕大哭。外公弯下腰,捡起曲谱,仍是放到琴架上。他用手帕轻轻擦我去我脸上的泪水,语气格外柔和,如一阵轻风:“多弹几遍吧,一定行!”我半信半疑再一次弹奏起来。我一次次地弹错,外公一次次耐心纠正我,鼓励我。终于在考级时,我完整正确地弹出了这首歌。我顺利地通过了考级。

在一次跌跌撞撞中,我终于获得了小小的成功,也似乎明白:风雨过后不一定会有彩虹和阳光,却一定会能看见那片纯净的蓝天,享受那份宁静与快乐。

我在学琴过程中渐渐长大,有懵懂无知的幼童长成了一个执着追梦的少年。

我越来越喜欢音乐,自学了许多乐器,在阳光灿烂的午后,阳光洒在琴键上,麦穗般的金黄色。我弹着琴,自我陶醉在动听的音乐中。我也会请外公听我弹琴,让灿烂的笑容攀上他的脸颊。外公时不时跟着一起哼着。他像个小孩高兴地拍手:“这就对了。让音乐成为我们最好的朋友。”从不懂音乐到学会弹琴,从为了考级而学音乐到发自内心爱上音乐,我又向前走了好几步。

现在,每当我听见钢琴声,眼前就会浮现出这样的画面:一个头发半白的老人,笑吟吟地走来,他拉着我的小手,带我走上第一个台阶,后来渐渐的把手松开,我跌跌撞撞地半爬半走着上了第二第三个台阶,最后终于勇敢的站起来了,向前大步跨去。渐渐沉落地平线的夕阳,给这个楼梯镀上了一层金辉。

钢琴声伴我成长,它如一阵春风,带着爱的温度,揉进灿烂的阳光——就像外公温暖的笑容,时时抚过我的心田,鼓励着我,更勇敢地向前冲,努力长大。

父亲病读书笔记通用7篇


古语有云: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想要在书籍中学习到新的知识,经典作品书籍非常值得我们去阅读。而阅读了作品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为了以后回想起当初阅读时的感想,我们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写好读书笔记,有哪些关键要点呢?以下“父亲病读书笔记”由我们为大家收集整理,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父亲病读书笔记 篇1

许多人病了,会去医院看病,用西医来解决,但中国也流传着另一种治疗方式——中医。

老人是最信中医的,有时候家里人病了,老人们总是用中药材来煲汤喝,他们最讨厌那些花花绿绿的药片。

在西医流行之前的民国,一直是用中医治疗的,但因为当时的社会状况,中医市场上鱼龙混杂,庸医遍布,鲁迅的父亲因病经庸医治疗无果后去世,全文中有许多对庸医语言的描写,其中有一些语言透露出对庸医的讽刺与嘲笑,比如细写了陈莲河开的药方,其中就说要一种药丸:败鼓皮丸,就用打破的旧鼓皮做的“药丸”。这真是荒唐至极,这个庸医的理由更是可笑,说水肿一名鼓胀,鼓一胀鼓皮就破,所以用败鼓皮丸就可克伏他。要照这么说,癫痫一名羊角疯那岂不是要用疯羊的角来克伏他?

旧时候的社会,这样的庸医不知害死了多少人,这些庸医玷污了中医,实在不该。鲁迅在文章末尾,表达了自己对父亲去世的无奈与后悔,以父亲的去世来诅咒那些不学无术的庸医,这也促使了他想去日本留学学习的决心,来帮助那些被庸医伤害的人。

父亲病读书笔记 篇2

雨儿站在街心花园里,肚子奇大,脸色红润,像个大将军。我在一旁按快门。两个小伙子走过,赞道:“嘿,威风凛凛!”

这位威风凛凛的大将军在几天后的一个早晨醒来,突然大喊一声:“破水了!”

小保姆阿珍唤来住在隔壁的她母亲,母亲急忙打电话叫车,一时叫不到,慌了手脚。她倒镇定自若,躺在床上指挥母亲和阿珍干这干那,不失大将军风度。露露闻讯赶到医院,看见她坐在急诊室的长椅上,腿上搁着包包,仍在指挥母亲和小保姆办理入院的种种手续。

当时我在歌德学院北京分院学德语,天天走读。那天,由于雨儿未到预产期,我也早早地上学去了。中午回家,已是人去屋空。

我只有一个念头:立即到她身边去!

可是谈何容易,我们已被产房的一堵墙隔开。我隔墙喊话,被护士轰了出来。露露通过熟人和医生打招呼,医生让我回家等电话。

晚上,医生打电话让我去,告诉我:胎膜没有破,是假破水;由于引产,宫口已开三指,但入盆不深。需要当机立断:做不做破腹产?

我咬咬牙,在手术申请书上签了字。

她躺在担架车上,朝我微笑。

“好玩吗?”我问。

“好玩,像电影里一样。”

二十二时零五分,担架车消失在手术室的大门后。

在电影里,镜头通常随着大门的关闭而悬置,我们看不见大门后发生的事情,只能看见徘徊在大门外的丈夫的严峻脸色。现在正是这样,无形的镜头对准我,我觉得自己也在扮演电影里的一个角色,但一点儿不好玩。

人生中有许多等待,这是最揪心的一种。我的目光不断投向紧闭的大门,知道大门后正在进行某个决定我的命运的过程,然而,我不但不能影响它,反而被彻底排除在外。我只能耐心等待大门重新打开,然后,不管从那里出来的是什么,我都必须无条件地接受。这是一种真正的判决。

一位朋友的妻子曾经向我抱怨,在她被产前阵痛折磨得死去活来时,她的丈夫却微笑着对她说:“人类几十万年就是这么走过来的。”我知道这个坏丈夫的微笑有多么无奈。海明威笔下的那个医生替一个印地安女人做破腹产手术,手术很成功,可是医生发现,在手术过程中,那女人的丈夫已经用一把剃刀结果了自己的性命。

……

父亲病读书笔记 篇3

“女儿当然不是插曲,女儿是父亲的宿命,使生存和死亡,都足够平静”,这是我读完这本书后仍记忆犹新的一句诗。无论自己的儿女健康与否,他们对于父母而言都是一笔宝贵的财富,是永远无法推卸的责任,是每一位父母的宿命。因而每一个人如果能懂得珍惜属于自己的那一份亲情,又勇于承担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苦难,这将会成为人生中的两项伟大成就。

在这本书中,周国平写下了女儿妞妞的可爱和可怜,妞妞的故事是他们生命中最美丽也最悲惨的故事。自妞妞出生后,就成为父亲的掌上明珠。周国平在书说:“宁可做平庸的父亲,不做杰出的哲学家。”因而他曾付出自己的一切尽心尽力地去照顾她。然而生命是脆弱的,襁褓中的妞妞却患上了严重的眼疾,带着这绝症极可爱也极可怜地度过了短促的一岁半时间。在这一段漫长却又短暂的日子里,他不离不弃,竭尽所能地让妞妞开心。但是,在死神面前他也有着作为一名父亲无能为力的无奈与辛酸。终于,他失去了妞妞。

“对于男人来说,唯有父亲的称号是神圣的。一切世俗的头衔都可以凭人力获取,而要成为父亲却必须仰仗神力。”这一句话被铅印在书的扉页上,用很大的字体。这句话对于我深有感触,这该是作者多么迫切的心声啊!读了这本书,我的内心被深深地震撼了。人生在世,任何人都有权利去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但千万不能忘记最平凡的幸福记在你的身边,那就是亲情。一个人必须懂得珍惜属于自己的那一份亲情。亲情是这世界上最温暖的东西,有了亲情我们的生活变得更美好,也给了我们追求幸福的勇气与动力,更是遇到挫折时的一剂催化剂。因此,我们应当意识到亲情的可贵,牢牢抓住它。

看了这本书后,我的另一个感悟便是:每个人都必须勇于承担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苦难。无论是少年时代的我们,抑或是成长后的我们,都会在前行的道路上遇到一些大大小小的磨难,我们都应当把它们当成是生活给我们的考验,勇于挑战,勇于承担,要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这样才能真正克服一切困难,迎来绚丽的彩虹!

《妞妞》在我的眼中是一部荡气回肠的生命挽歌,它写尽了一位父亲的悲痛以及生命的美好,令我不禁潸然泪下。我仅在此告诫每个人,珍惜亲情,珍惜生命,勇于承担一切苦难。

父亲病读书笔记 篇4

《父亲的病》这篇散文我读过几遍,在不同时刻总有不同的见解。

《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看法、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昂扬的人称“神医”的来看。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怪的药,如:一对的蚂蚱、经霜3年的甘蔗等。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而听说那神医还每天坐着轿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非常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有意蒙骗,骗取他人金钱。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用法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满怀盼望却有毫无作用。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鲁迅好像就是在呼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的批判。

对于当前.上坑蒙拐骗的游医,我们要与他们斗争究竟。辨明是非,广泛宣扬、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父亲病读书笔记 篇5

生命是一个过程,结果都是一样的---对任何人都是。如果以死士为背景,这个过程岂不是太可笑了吗?

夭折的婴儿,到底是一无所失,还是失去了他本漫长的一生?寿终正寝的老人,究竟是失去了他曾漫长的一生还是一无所失?都不是,无论什么年龄的死都是无法计算和比较的,因为略去过程,开头和结尾都是相同的。不过是先生然后是死,老人看过了一生的繁华和落寞,婴儿在不会留恋的年华离开,一定程度上,这段生命是一样的。

《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双眼多发性视网膜母细胞瘤的小女孩,她生命的长度仅有562天,她从生到死的过程中,只有一次生日,也只有一次飘零。多想给这个小女孩抱怨命运的不公,但这就是上天的安排。命运,就是如此神秘、荒谬,而又不可轻视,如果有人问:妞妞幸福吗?

不幸福,这是我首先想到的,但我同时也会犹豫,因为世上一切都是相对而言的。妞妞又是幸福的,她有一个深深爱着她的父亲,她实在不知留恋生命的年岁离开的,这或许又是上帝给她的恩赐。人生没有绝对的幸与不幸,上帝只是给了你生命这个整体,生命的起始终结一样不能少。你又有什么理由去抱怨呢?如果坚持绝对的看待一个事物,是不是很愚蠢呢?

解成是鸡尾酒中的物质,它们可以被稀释到生活这杯生命连同他的快乐和痛苦都是虚幻的——这个观念对快乐是一种打击,对痛苦未尝不是一个安慰。所以说,妞妞不是可以用幸与不幸来衡量的生命,她只是在这个世界上的一个过客——其实我们哪个人又不是呢?。她走马观花的看完这个世界,没有留恋更不存在遗憾。一定程度上快乐和痛苦可以理淡酒,也可以直接被放进浓浓的酒精。生命、快乐和痛苦始终都在不同的比例间来回的徘徊着。

周国平——一个父亲,他把对女儿的爱写入书中。他说:对于我来说,这不是一本书,而是一座坟。我垒筑它是为了离开她,从那里出发走向新的生活。一个父亲的爱是如山般沉重的,周先生却用土又把这沉重的山给掩埋了。

人生,哪怕是走一个过程,也该走圆满。惜时、惜爱、惜一切,因为当你失去时,就真的失去了。佛说看破红尘,但也该陷入生命;我说快乐生活,但也该珍惜一切。

莫让过程成为遗憾,当身边的东西开始慢慢离开时,是否还能慢慢品味它曾经带给你的一切呢?

父亲病读书笔记 篇6

写在前面:这本书讲述了父母对天生得眼癌的女儿妞妞的呵护,陪伴她走完了美好又短暂的人生。我被伟大的父爱与母爱所感动,想起了同样无微不至呵护我成长的爸爸妈妈,感谢他们的一路相伴。我在看书的时候,也不禁回想起小时候学琴时外公手把手教我,毫不厌烦,就像文中的父亲一遍又一遍地教失明的女儿牙牙学语、走路。言语道不出外公对我深深的爱,只能写一篇文章,来表达我对外公的感谢与承诺。

小雨淅淅沥沥地下着。楼下,传来阵阵优美的钢琴曲,一个个小巧的音符,欢快地跳跃在微微湿润的空气中,随着阵阵凉爽的秋风,荡漾,心中的湖面泛起一圈圈涟漪。

小时候的一天,我走进外公的房间,“叮叮当当”,我看见外公的大手在黑白键上灵活地舞动着,在我的脑海中描绘出优美的景色:波澜壮阔的大海,百花齐放的山坡,星光灿烂的夜空。“外公!我也想学弹琴!”外公笑笑。他站起身来,让我坐下,他的大手比划着,耐心地教我弹琴的姿势,手指的指法,他的大手在琴键上移动着。“宝宝,这是do。”我认真地听着,肉嘟嘟的小手在琴键上笨拙地跳动着,一个个音在空气中浮动着。反复练习后我终于学会了三个音。外公脸上的皱纹舒展开来,微微地笑着,像是秋日里最常见的阳光,明亮而不灼人,和煦地在空气中酝酿着。

“音要一个个地弹,路要一步步地走。”外公说的话拓印在我的心中,经过风霜雨雪依旧不会磨灭,石碑立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正对着光明。

小学二年级时的暑假,我面对考级的挑战。暑假中的许多时光,我都坐在钢琴前,一遍遍地弹着考级曲目《雪绒花》。外公站在我身旁,安静地看着我弹琴。有几个和弦,我总是弹出错,整个曲子听上去节奏乱七八糟,我把曲谱扔到地上,嚎啕大哭。外公弯下腰,捡起曲谱,仍是放到琴架上。他用手帕轻轻擦我去我脸上的泪水,语气格外柔和,如一阵轻风:“多弹几遍吧,一定行!”我半信半疑再一次弹奏起来。我一次次地弹错,外公一次次耐心纠正我,鼓励我。终于在考级时,我完整正确地弹出了这首歌。我顺利地通过了考级。

在一次跌跌撞撞中,我终于获得了小小的成功,也似乎明白:风雨过后不一定会有彩虹和阳光,却一定会能看见那片纯净的蓝天,享受那份宁静与快乐。

我在学琴过程中渐渐长大,有懵懂无知的幼童长成了一个执着追梦的少年。

我越来越喜欢音乐,自学了许多乐器,在阳光灿烂的午后,阳光洒在琴键上,麦穗般的金黄色。我弹着琴,自我陶醉在动听的音乐中。我也会请外公听我弹琴,让灿烂的笑容攀上他的脸颊。外公时不时跟着一起哼着。他像个小孩高兴地拍手:“这就对了。让音乐成为我们最好的朋友。”从不懂音乐到学会弹琴,从为了考级而学音乐到发自内心爱上音乐,我又向前走了好几步。

现在,每当我听见钢琴声,眼前就会浮现出这样的画面:一个头发半白的老人,笑吟吟地走来,他拉着我的小手,带我走上第一个台阶,后来渐渐的把手松开,我跌跌撞撞地半爬半走着上了第二第三个台阶,最后终于勇敢的站起来了,向前大步跨去。渐渐沉落地平线的夕阳,给这个楼梯镀上了一层金辉。

钢琴声伴我成长,它如一阵春风,带着爱的温度,揉进灿烂的阳光——就像外公温暖的笑容,时时抚过我的心田,鼓励着我,更勇敢地向前冲,努力长大。

父亲病读书笔记 篇7

《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是作家周国平先生的一段真实经历,文中记述了他可爱天真的女儿,遗憾短暂的一生(不到两岁)。

妞妞出生一个月就被诊断患有双眼多发性视网膜母细胞瘤,成因不确定,作者猜测大抵是妻子怀孕期间的一次X光检测。

读后,我领悟了作者对女儿深深的爱和面对女儿死亡的悲痛欲绝,似乎对人生有了更多的了解,感触颇多。

书本的前半段是喜悦,是幸福,是甜蜜。女儿是上天赐给作者的礼物,就连稍微有点异样的眼球在作者看来都像钻石、珍珠,美丽无瑕。但是作者心里清楚,女儿的眼睛有问题。一个月后,妞妞检查出患有眼癌,还沉浸在生命的喜悦中的一家人,遭受到了巨大的打击。面对这窘迫的局面,只有两种选择:一是立即手术,这样能延长生命,但妞妞会变成一个盲人;另一种选择就是不手术,但只有半年到一年的时间。作者犹豫了,看着自己心爱的女儿如此天真可爱,还有她那双明亮的大眼睛透出的稚嫩与无谐,他真的不忍心让她的世界失去光明。于是选择了不手术,陪伴妞妞快快乐乐地走完最后一程。

接下来的一年多时间,作者全情陪伴着这个小小的,软糯糯的生命,看着她辨识万物、咿呀学语,看着她即便眼睛不适,也不吵不闹,只轻轻的揉一揉。作者的心不断的被刺痛,他不禁祈求上苍,求这个病能转移到他身上,然而死神还是一步一步逼近,夺走了妞妞的生命。

看完书后再回想里面的细节、故事,依然不禁潸然落泪。这本书之所以这么感人,是因为作者以一个父亲的视角,讲述了自己的亲身经历,他在书中说:“宁可做平庸的父亲,不做杰出的哲学家”。的确,妞妞改变了他对人生的态度,为了女儿他宁愿放弃他的事业,这就是爱的力量!

妞妞走了,短暂的18个月带给周先生的是一生的怀念。他在书中说:“小妞妞,爸爸担心的是你那么弱小无助,从未离开过爸爸妈妈,我们竟让你一个人出远门,你那双还没有学会走阳间的路的小脚丫,竟要独自走那条阴森的冥路了”,这段话凝聚的是满满的父亲的牵挂与担忧。

妞妞是不幸的,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上,还没来得及享受美丽人间带给她的新奇,就失去了寻找光明的眼睛。她不懂什么叫生,什么叫死,更不懂生命的意义,于是面对病魔缠身,她仍旧天真的笑,肿瘤扩散导致她的眼睛肿痛,可她揉揉便罢,尽力地睁大眼睛寻找亮光。她的人生只有短短不到2年,对于众多看客来说,会觉得家人是否太残忍,为何不选择手术,让孩子活下去,可是对于孩子来说,看清这些世界,知道彩虹的斑斓,知道花草的缤纷,开开心心走一回,是不是更好呢?

爱和生命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就本书而言,是只为了让你开心,能够清晰看到这个世界的精彩,而选择不做手术;还是做手术,但是往后余生都呆在黑暗中,不知色彩为何物?我相信每个看完这本书的人,都会有不同的答案和领悟。

[参考]父亲的病读书笔记精选10篇


库法耶夫说:“书不仅是生活,而且是现在、过去和未来文化生活的源泉。”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而每个人对于作品,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为了可以记住当时读完书后的所思所想,就必须写一篇读书笔记,写好读书笔记,有哪些关键要点呢?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花时间专门编辑了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父亲的病读书笔记【篇1】

陈莲河的诊金也是一元四角。但前回的名医的脸是圆而胖的,他却长而胖了:这一点颇不同。还有用药也不同。前回的名医是一个人还可以办的,这一回却是一个人有些办不妥帖了,因为他一张药方上,总兼有一种特别的丸散和一种奇特的药引。父亲的喘气颇长久,连我也听得很吃力,然而谁也不能帮助他。我有时竟至于电光一闪似的想道:“还是快一点喘完了罢……。”立刻觉得这思想就不该,就是犯了罪;但同时又觉得这思想实在是正当的,我很爱我的父亲。便是现在,也还是这样想感受。

《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记述鲁迅儿童时期在故乡的生活片段,展现了当时的人情世态和社会风貌,是了解少年鲁迅的可贵文章。

父亲的病读书笔记【篇2】

鲁迅的这篇文章让我深深的看到了封建庸医的无能手段,也让我体会到了封建庸医的贪欲、无知的心理。

开头叙述了一位“名医”的故事,其中的深刻语言刻画,让我感受到旧时期的人看病是非常复杂的。对于所谓好的医生的诊单言听计从。“凭票付英洋贰百元正”“凭票付英洋一百元正”单是几句,就看出了“仆人”不作为的危急。任凭“名医”摆布,并无任何科学道理的加价,这中间又有多少的水分呢?“名医”莫非真的是一心一意的看病吗,种种怀疑促使我连续看了下去。文中,一个医药传奇更是让我看出了荒谬。靠着传奇找到“名医”,治病两年并无起色。

后来,这位“名医”自己无法治好父亲的病,于是推举了别的医生治病。由此我觉得不仅“名医”的医术值得质疑,也更让我感觉到了道德的底线患病挑战。这样的“名医”只要一换药引,全部人便忙活找药。这种依靠,也充分体现了“名医”的肯定权威,药引从没有遭到过质疑,是由于人们不懂医术,那么诊金高涨又是由于什么呢?我认为这充分表现了医生对钱财的贪欲,对金钱的欲望,他们并没有一心一意看病,没有真正的尽到医德。而是将自己的用心放到了敛财,所以所谓的'“名医”常常性的出现在大户人家。这样的诊单中虽有几贴普一般通的药,但唯恐我想也只是名医为了自身的利益,而敷衍了事。要是真正讲究其药效很可能没有一点好处。

经过漫长的治疗,仍旧是一点没有起色。在文中的最终,我仿佛观察在通过这些语言描写与旁白倾诉自己对封建庸医的不满与痛恨。在我看来这类庸医的手段败坏,是极其不能容忍的。他们残害无辜的病人,摧残一个个原来美满的家庭。也正是鲁迅这篇文章让我看到了黑暗.庸医的无能及不择手段的贪欲。

父亲的病读书笔记【篇3】

有人评价,《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不是一本书,而是一位父亲用一字一句为女儿亲手垒筑的坟。

是啊,一本书承载着仅在世界上停留了一年半时光的小生命,作者记录了女儿从最初降临人间、经历确诊为癌变的恐怖、历经病痛折磨的痛苦、最终回归天堂的解脱与留恋。

而在我看来,这本书不仅仅是“父亲亲手垒筑的坟”,更是父亲对子女的深情的真实写照,是亲情最淋漓尽致的表达,是诗人对生命的讴歌,是哲人对生与死的沉思,是人类对病痛与苦难抗争的记载,是智者对人性的弱点的反思。

父亲与诗人

从得知妻子怀孕,周国平先生就对未来的孩子充满了期待,甚至抱有好奇与敬畏的心理,而当他亲手抱着女儿时,每一个动作都小心翼翼,悉心照料妻子与稚嫩的婴孩,当婴儿睡下后,便可以看到父亲整日守候在摇篮旁温柔的望着女儿的脸庞,贪婪的嗅着女儿身上的馨香气息。甚至退学,放弃一切可以获得功名利禄的大好时机,正如作者所言“可是,此时此刻,即使请我去某个国家当国王或者是议员,我也会轻松谢绝的”。

作为曾经野心勃勃的男人,当面对弱小的婴儿时,成了无比温柔父亲:“我愿意放弃千千万万次出国的机会,也不愿意错过你的每一个笑容每一声啼哭”,“你比一切文凭、身份、头衔、幸遇更属于我生命的本质”。

作者在此时的文风是柔如春风般的,对女儿的疼爱与怜惜四处逸散。此时的描写语言细致而温暖,一字一句都是深情的流露。总是描写到生活的细小部分,观察到女儿的每一次动作,每一个神态,每一声呼唤,给读者呈现出一个温馨而恬淡的世界。

面对新生儿的生命,诗人用了诗人视角去赞颂他。细腻又独特,这是我很喜欢的一首诗。

父亲的病读书笔记【篇4】

写在前面:这本书讲述了父母对天生得眼癌的女儿妞妞的呵护,陪伴她走完了美好又短暂的人生。我被伟大的父爱与母爱所感动,想起了同样无微不至呵护我成长的爸爸妈妈,感谢他们的一路相伴。我在看书的时候,也不禁回想起小时候学琴时外公手把手教我,毫不厌烦,就像文中的父亲一遍又一遍地教失明的女儿牙牙学语、走路。言语道不出外公对我深深的爱,只能写一篇文章,来表达我对外公的感谢与承诺。

小雨淅淅沥沥地下着。楼下,传来阵阵优美的钢琴曲,一个个小巧的音符,欢快地跳跃在微微湿润的空气中,随着阵阵凉爽的秋风,荡漾,心中的湖面泛起一圈圈涟漪。

小时候的一天,我走进外公的房间,“叮叮当当”,我看见外公的大手在黑白键上灵活地舞动着,在我的脑海中描绘出优美的景色:波澜壮阔的大海,百花齐放的山坡,星光灿烂的夜空。“外公!我也想学弹琴!”外公笑笑。他站起身来,让我坐下,他的大手比划着,耐心地教我弹琴的姿势,手指的指法,他的大手在琴键上移动着。“宝宝,这是do。”我认真地听着,肉嘟嘟的小手在琴键上笨拙地跳动着,一个个音在空气中浮动着。反复练习后我终于学会了三个音。外公脸上的皱纹舒展开来,微微地笑着,像是秋日里最常见的阳光,明亮而不灼人,和煦地在空气中酝酿着。

“音要一个个地弹,路要一步步地走。”外公说的话拓印在我的心中,经过风霜雨雪依旧不会磨灭,石碑立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正对着光明。

小学二年级时的暑假,我面对考级的挑战。暑假中的许多时光,我都坐在钢琴前,一遍遍地弹着考级曲目《雪绒花》。外公站在我身旁,安静地看着我弹琴。有几个和弦,我总是弹出错,整个曲子听上去节奏乱七八糟,我把曲谱扔到地上,嚎啕大哭。外公弯下腰,捡起曲谱,仍是放到琴架上。他用手帕轻轻擦我去我脸上的泪水,语气格外柔和,如一阵轻风:“多弹几遍吧,一定行!”我半信半疑再一次弹奏起来。我一次次地弹错,外公一次次耐心纠正我,鼓励我。终于在考级时,我完整正确地弹出了这首歌。我顺利地通过了考级。

在一次跌跌撞撞中,我终于获得了小小的成功,也似乎明白:风雨过后不一定会有彩虹和阳光,却一定会能看见那片纯净的蓝天,享受那份宁静与快乐。

我在学琴过程中渐渐长大,有懵懂无知的幼童长成了一个执着追梦的少年。

我越来越喜欢音乐,自学了许多乐器,在阳光灿烂的午后,阳光洒在琴键上,麦穗般的金黄色。我弹着琴,自我陶醉在动听的音乐中。我也会请外公听我弹琴,让灿烂的笑容攀上他的脸颊。外公时不时跟着一起哼着。他像个小孩高兴地拍手:“这就对了。让音乐成为我们最好的朋友。”从不懂音乐到学会弹琴,从为了考级而学音乐到发自内心爱上音乐,我又向前走了好几步。

现在,每当我听见钢琴声,眼前就会浮现出这样的画面:一个头发半白的老人,笑吟吟地走来,他拉着我的小手,带我走上第一个台阶,后来渐渐的把手松开,我跌跌撞撞地半爬半走着上了第二第三个台阶,最后终于勇敢的站起来了,向前大步跨去。渐渐沉落地平线的夕阳,给这个楼梯镀上了一层金辉。

钢琴声伴我成长,它如一阵春风,带着爱的温度,揉进灿烂的阳光——就像外公温暖的笑容,时时抚过我的心田,鼓励着我,更勇敢地向前冲,努力长大。

父亲的病读书笔记【篇5】

曹文轩《沉默的小号》里有一位伟大的父亲,他是一位才华横溢的乐团首席小号手,他的生活充满希望。可是自从收养了一个弃婴,他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但被别人指指点点,还因为孩子生病,临时缺席演奏会,被乐团开除了。最后,小号手沦为了一个流浪街头的卖艺者。可是,他一直都没有抛弃那个孩子,不让他再次成为弃婴,直到自己生命的最后。

手捧着这本书,我的心里又感动又沉重。我一直在思考这位小号手父亲他后悔过吗?如果一开始就知道最后是这样的结局,他还会抚养这个孩子吗?我捧着书本去问爸爸,爸爸微微一笑,说:等你成为妈妈以后,就知道答案了。爸爸的微笑让我想起了爸爸对我的爱。

一次,妈妈出差不在家,我感冒发烧了。爸爸买的药又苦又难吃,我吃了一口就趴在床边吐了起来,一边吐一边哭,心想:要是妈妈在家多好啊!在一旁的爸爸手忙脚乱地在房间里跑进跑出,一会儿拿抹布,一会儿端水,一会儿拿拖把,一会儿洒了水,一会儿绊倒了椅子......我看着看着,不禁笑了起来:爸爸,你就像一只手足无措的大老鼠。爸爸看到我不哭了,就用温热的毛巾给我擦手和脸,说:只要你舒服,只要你开心,爸爸还可以给你翻个跟斗。说着,他在床的一边翻了个跟斗。最后,我终于静静地睡着了,这一觉我睡得很温馨、很踏实。当我快要醒来时,我能感觉到爸爸把我抱在怀里,我又安心地睡着了。我醒来的时候,发现爸爸就坐在我的床头边,头歪在床的靠背上,衣服也没换,下巴长出了黑黑的胡子,还打着呼噜。这样的爸爸真邋遢,可是,我一点都不嫌弃他。如果说小号手爸爸的爱像高山,是伟大的,那我爸爸的爱就像涓涓的溪流,温馨而细腻。

我爱爸爸,爸爸也爱我,这温暖的父爱会永远陪伴着我,感动着我。

父亲的病读书笔记【篇6】

鲁迅先生的文章一向以救国救民为主,用文笔批判了旧社会的腐败、黑暗…《父亲的病》就是其中典型的一篇,但文中也掺杂了鲁迅对他父亲深挚的感情。

文章讲述的是鲁迅的父亲身患重病,连续换了两位“名医”,“名医”借诊病为名,陆续骗走病人家属钱财,所开的药方都是些偏僻之物——只为病人家属寻找不到,借此推脱。实为庸医。最终庸医使鲁迅父亲不治身亡。

文章字里行间透露出鲁迅对庸医骗人钱财,草营人命的厌恶。“他大概的确有些特别,据舆论说,用药就与众不同。我不知道药品,所觉得的,就是“药引”的难得,新方一换,就得忙一大场。先买药,再寻药引。”这话以辛辣的文笔,反衬的手法,描绘出一个对中医药学毫不知情,却挂着“名医”的招牌到处招摇晃骗的“无赖”,大概在他的眼里,生命也不如金钱可贵吧?这种人,称之无赖也不为过。再一句“凡国手,都能够起死回生的,我们走过医生的门前,常可以看见这样的扁额。

现在是让步一点了,连医生自己也说道:‘西医长于外科,中医长于内科。’看到这里,我不禁又气又好笑,为什么人们对庸医一概认同,没有人会怀疑?没有人看穿他那几个骗人的戏俩?如果你说,人人都说他是名医嘛,还要怎么怀疑。那为什么被庸医治死的人的家属也认为理所当然,他们对失去身边一条活生生的生命不感到悲痛吗?他们也不会产生怀疑吗?你可以说,这是迷信,是迷信造成的。可除了迷信还有一些原因呢!一些没有良心的人,得到庸医的贿赂,一齐炒作,将庸医捧成名医。这也没什么啊,就一字之差而已,对吧?

可这一字之差值多少条人命,你算算。还有人知道“名医”内底的, 但不敢揭穿,为什么?你若揭穿,那些“名医”不先来轰你,那些正等着“名医”救命的病人家属就先来赶你了——他们怎么会相信自己辛辛苦苦请到的,摆着大架子的,会是庸医?他们的亲人怎么会由庸医来“救治”呢!正是因为人们的退让,庸医们的气势嚣张起来,还自称“国手”?鲁迅接着就感叹一句:“这就是中国人的‘命’,连名医也无从医治的。”这会是真的吗?

父亲的病读书笔记【篇7】

前一段时间,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做《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应该是作者的亲身经历,也可以说这整本书其实就是一位父亲表达真实情感的日记。书中每一个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爱意深深牵动着我。每当描写到妞妞的可爱时,脑海里会浮现出一个灵动纯真的小精灵,蹦蹦跳跳,嘻嘻哈哈,非常开心。但是每当切换到妞妞饱受癌症折磨,却像一个成年人隐忍时,我的心也在隐隐作疼,像被一只魔爪揪住不放一样。仿佛我就是妞妞的妈妈,和爸爸一样正在经历着煎熬。然而我不是,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女青年,未曾经历过生儿养女的酸甜苦辣,更未曾与妞妞有过任何交集。但是读完这本书,我仍然百感交集,思绪万千。对妞妞病痛的怜惜,对妞妞父母伤痛的悲哀,对造成这个结局的一系列不专业、不人性医生的谴责。

如山如水:

文章第一句话:我爱我的女儿胜于爱一切哲学。这位父亲是一个小有名气的作家,对于作家而言,文学不仅是工作,更是精神的追求。女儿的出生改变了父亲,一切华丽的辞藻在和女儿的对比上都显得苍白无力。什么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都不再重要,眼前眨着大眼睛对他笑的人才是一切他想要的。

每个孩子都是父精母血,几亿分之一的机缘巧合才来到这个世界上。因为有爱,所以有家,因为有孩子,家才有了实质性的形式和内容。每一个“妞妞”来到世上都是爱的奇迹。每天面对着班上二十几个生命的奇迹,我能有理由不爱吗?我爱我的“孩子们”胜于爱我的工作。

生活中,我常常抱怨,每天最难过的事情就是早晨离开被窝的时刻,但是每天见到孩子们笑颜如花,短暂的不快便一扫而光。如果不是真心地爱孩子,那么快乐从何而来呢?一直很庆幸,从学校毕业后直接选择了幼儿园的工作。毕业三年了,期间没有换过工作,更没有换工作的念头。抛开工作所获取的报酬,我更愿意将这份工作当作生活。与孩子们朝夕相处,有快乐的时候,有生气的时候,有感动的时候,也有委屈的时候,这不正是生活?每一个孩子每一天都在变化,变高变壮,变成熟变懂事,但是不变的是纯真的童心,一直感染着我,让我乐观的对待生活。

妞妞的眼癌早在一个月时已经确诊,不可逆转,背上了死亡的包袱进行着生命倒计时。作为生她养她的父母亲,心里要承受多大的痛苦。可是仅仅只有痛苦是绝对不行的,小生命在世的每一天都需要爱的呵护。如果只有悲痛的爱,怜惜的爱,那么爱是沉重的,爱是有负担的。妞妞的父亲不是这样,即使结局早已注定,但是过程仍然要精彩,没有遗憾。每天带妞妞出门散步,感受阳光,倾听音乐,体验人世的温暖。这样的父爱如山般沉稳宽厚,也如水般细致流长。

像妞妞的父亲一样,珍惜一切,珍惜每一天,否则当我们不再拥有时,一定会追悔莫及。

父亲的病读书笔记【篇8】

在书包写封信给你这本书里,有很多悦耳的故事,我今日就讲一个故事,谈谈感化吧。

我要说的第一个故事,即是父亲上法庭。

父亲上法庭说的是;有一个贫民家,家里的孩子个个体魄很好,他们家里没有钱,笑声是他们唯独的资产。

他们的街坊是一个富翁,贫民家的孩子们屡屡到楼下玩,都可以听到富翁家里在炸东西,都可以闻到富翁家里甘旨奇妙的气息,屡屡贫民家的孩子吸了芬芳,都有很好的一种觉得。

贫民家里的孩子个个健壮,可富翁家的孩子就变地委靡不振,脸很苍白,仿佛是血虚了。

当富翁家又一次炸东西时,富翁发现了贫民家的孩子们,他很愤怒,把全部的窗户都关的很紧,可不管他把窗户关的多紧,食品的芬芳依然是会飘出来。

有一日凌晨,贫民家的父亲遭到了一封信,是法官来的信,富翁把他们贫民给告了。

贫民家的父亲穿上最佳的戎衣,还向他儿子接了一对好皮鞋穿上,去了法院。

他们贫民家是最早到的,过了一会儿,富翁的家人、富翁和富翁请来的讼师也到了。

又过了一会儿,法官到了,就开端商量了。

富翁的讼师跳起来,对贫民说:“你承不供认你已经偷了原告的才富和精美?”

“我不供认!”父亲说。

“当原告的用人们在炸煎肥羊腿或儿童鸡时,你跟你的家人在窗口往来,而且摄取了食品优美的精美。你承不供认?”

“我供认。”

“当原告人的后代委靡不振,你的后代红光满面。你承不供认?”

“我供认。”父亲说

父亲说:“我要跟原告对证。”

父亲把他身上有的铜币放到凉帽里,母亲添了一把银币,儿子们也进来他们的小钱。

父亲到了一个隔间,犹豫凉帽,内里的钱叮当响。

父亲回到原先的场所,问富翁:“你听到了吗?”

富翁问:“听到了啥?”

“钱的精美。”父亲说。

富翁还想说点啥,然而就昏迷在地了。

我的感化是,傲慢,看轻他人的人,不会有好竣事,就好像富翁看轻贫民,结局晕倒在地。

父亲的病读书笔记【篇9】

《父亲的病》这篇散文我读过几遍,在不同时刻总有不同的见解。

《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如:一对的蚂蚱、经霜3年的甘蔗等。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轿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骗取他人金钱。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满怀希望却有毫无作用。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对于当前社会上坑蒙拐骗的游医,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辨明是非,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父亲的病读书笔记【篇10】

初读这本书是在高二,被封面读上可爱的插画所吸引,翻开书本遍未再合上。

周国平是个大家,学术上的东西被大家所称道,但通过这本书,我看到了他那颗温柔而深情的心。他饱蘸着爱与深情的笔触令我忍不住一次次落泪。

妞妞是周国平与第一任妻子生下的女儿。文章从妞妞的妈妈——雨儿的孕期讲起。满怀希望与憧憬的一对年轻父母正在等待小生命的诞生,温温柔柔的笔触让人沉浸在美梦中不愿醒来。当然,美梦终有大醒的一刻。这对磕磕绊绊的小夫妻终于迎来了小生命的到来,一个长得“很像妞妞”的妞妞。两个人高兴得忘了所有的艰难与困苦一心扑在小婴儿身上。在此处,作者的描述实在让人动容。我不禁想到,当初的我,也是这样一个小生命,被一对年轻夫期盼且深深爱着的生命。原来,父母对子女的爱一点都不平淡,不是温水,而是空气,包裹着小婴儿的每寸肌肤,每段生命。这种爱静静在胸膛里燃着大火,熊熊烈焰,一直燃烧着,直到生命尽头。如周国平所说,“极度无私又极度自私。”我终此一生,也是回报不了这样厚重而热烈的爱的。在一首歌里有这样一句歌词:亲情比爱情厚几厘米。我也这样感受到了。有一天我也会像我的父母爱我一样,去爱别的,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小生命。生命的奥秘,于我们像是海洋深处的鱼,闪着幽光,在无形中指引着我们一生的轨迹,也指引着人类前行的轨迹。

讨论过父母对子女的爱之深厚,继续讲这一家三口的悲情故事。真的是一个悲情故事,而故事成了真事时,就显得上天尤为残忍。我是个不喜欢小孩子的人,小婴儿的哭闹令人心烦,“熊孩子”则是种种恶行都令人无法容忍。而周国平笔下的妞妞,却是如此一个令人心生怜爱的妞妞。聪明伶俐是个俗气的夸小孩的词,但放在书中妞妞的身上这个词便立刻贴切鲜活了起来。是“父爱滤镜”的加持也好,是真的小孩子都如此可爱也罢,妞妞曾一度成为我心中第一可爱的小孩子,她让我重新燃起对小孩这种生物的喜爱。言归正传,妞妞是如此一个贴心而可爱的小天使。其实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小天使啊。很多“俗气”的话都是很久以后才明白的,原来一点都不俗,原来每字都是真理。对,妞妞是个小天使,可爱又可亲,令父母愿意为她付出一切。这里,周国平便成了一个“女儿奴”,然而被爱奴役,实在是一件幸福的事情。非常希望大家去看一看这本书,妞妞那种可爱,在一种非常微妙的程度,不单纯是视觉上可爱,也包括心理。读者很容易和周国平达成一种共鸣,感受到那种血缘上的羁绊。我常常读着读着就产生一种妞妞是自己的女儿的感觉,渐渐也产生了深厚的感情,在读到后期妞妞被病痛折磨的死去活来时,常常泪眼滂沱。

妞妞开始表现出视网膜母细胞瘤的临床症状。这是无药可救的绝症,梦境从此开始破碎。刚开始时只是概念性的打击。绝症。“我小小的女儿得了癌。为什么会是我的女儿?为什么?”小小的孩子什么都不懂,但也感受到了大人的伤心。“如此善解人意的小女儿,为什么偏偏得了癌?”病情开始恶化,眼底的肿瘤开始长大,压迫着神经,也压迫着雨儿和周国平战战兢兢的心。小小生命开始承受着成人也难以承受的痛苦。一家三口开始了奔波,一刻不停地在与死神进行着拉锯战。在治疗期间,周国平夫妇渐渐遇到了许许多多与妞妞病症相同的孩子,其中不乏比妞妞病得更严重的。为什么见到的都是孩子?因为得了这种病的都是孩子,而一旦得了这种病,活到成年几乎是不可能的事。那种疾病的残忍程度实在是令人望而生畏。小孩子的眼睛非常漂亮,眼白泛着幽幽蓝光,亚州人大都棕褐色虹膜,而我们的小孩却有着纯粹的黑色眼睛,而今,眼底却生出来无法控制的肿瘤,破坏着眼球,破坏着神经,向四周扩散、蔓延。生病的小孩就已经很可怜了,那些被父母抛弃而未得到及时救治的小孩就格外凄惨。

这里描述到了一位仁心仁术的好医生,免费收治了数名被遗弃儿童。即便是无药可救的绝症,即便是无亲无故的流浪儿童,这名医生也用力拉了一把,告诉他们,你们没有被世界抛弃。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那个把妞妞、把这一家三口推入深渊巨怪口中的高材生医生和那几名冷漠狠毒的医护人员。医护人员并不都是白衣天使,前面提到的几个,说是恶魔也不为过。这里,医德教育的重要性便得到了深刻凸显。(这里,我再次诚恳地推荐广大医学生去看一看这本书,思考一下“性命相托”的真正分量。)

那名高材生在妞妞患视网膜母细胞瘤这件事里可谓是“功不可没”。在此,我想用没齿不忘来形容这种恨意。我完全不能理解这名医生的动机。为什么要让一名孕妇接受X光的照射,并且是以一种完全不合理的频率和时间?这种常识性的东西他为什么要漠视?我甚至要怀疑他是蓄意的。在作者感性而充满隐喻的描述里,他仿佛一个魔鬼,硬生生地把小妞妞从母亲的腹中剖出,夺走。一个家庭,自此离散。其次,雨儿怀孕期间患上肺炎去医院就诊遇到的医护人员的刁难实在让人心寒。“今天我就是不给你看!”这得意的话语像一枚淬了毒的钢钉,生生钉在患者的心中。这是怎样一名医生啊?这种人如何做得了医生?病人的苦苦哀求换来的是怎样的回答?在此也无需多言了,这种不负责任的医生,不配做医生。

妞妞死了,死于人生的开始。妞妞最后用药安乐死,父母做出最后的挣扎,下了这个决定,让小女儿走得不那么痛苦。我们没有资格更没有立场去批评他们。最爱妞妞的是他们,最痛的也是他们。看到妞妞最后在病床上挣扎的那一段,心一直揪着,实在是令人难受。医学的意义,就是努力、尽力去减轻像妞妞这样的遭受疾病折磨的人的痛苦。医学生誓言中一句“除人类之病痛”是如此简略,却又如此的艰巨

文章十分浓墨重彩,不是词藻华丽,而是情感深厚。这本书里,爱也爱得深,恨也恨得切,而最令人铭记于心的,则是痛,是妞妞承受的病痛,是周国平夫妇看着心爱的小女儿饱受煎熬时的切肤之痛,是浓重的绝望。希望广大医学生、医院体系的建设者都可以想象一下这种痛和绝望、这种对生的渴望、对明天的渴望。语言苍白,无法言及万分之一,有机会还是希望大家找书去看,看一看,什么是爱,什么是痛。

有关祖父园子读书笔记


幼儿教师教育网精选专题推荐:“祖父园子读书笔记”。

读书使我们目光远大,志存高远,每个人读完作者所写的作品后,都会有不尽相同的看法。读后感的开头和结尾要怎么叙写才会更好呢?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祖父园子读书笔记”。

祖父园子读书笔记 篇1

童年是清澈见底的湖水,那么童年趣事则是湖中的一叶小舟,自由而欢乐地在宽阔的湖面上游荡;童年是广阔的天空,那么童年趣事则是天空中的一颗星星,它闪闪发光,为人们指引回家的道路。

当我读完这篇课文时,我知道了课文大概讲得是:萧红的童年在祖父的园子里,过得十分自由,也十分无拘无束。

此时,我便觉得这位祖父对萧红十分关爱,并没有因为萧红的瞎闹,而去责备她,甚至令读者感受到一丝丝小小的溺爱。但更多的还是关爱与慈爱。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一些小朋友喜欢金钱上或价值上的攀比,并且把消费当成乐趣,这肯定是溺爱造成的。我爸爸一个朋友的朋友是个官,他们家很有钱,也只有一个儿子,小名叫洋洋。记得又一次过节,父母带着我到游乐园里去玩,刚好遇到他们,初次见面,我便亲切地说了一句:“叔叔阿姨,你们好!”他们听后,也有礼貌地回了几句,可谁知,洋洋却没说话,反而瞪了我一眼,这里我也就忍了。更看不惯的是,他的父母既然给了他50元,去买冰淇淋,还让他随便挑,他看了看钱,并没有多高兴,看似钱还不够多,我拿着1元也向那家超市跑去。它一到那儿,就让服务员帮他拿了一个价格高又好吃的冰淇淋。

唉,有钱人,太任性!像刚才的主人公洋洋,他的“自由”是用钱买的,而萧红的自由是祖父与园子给予的。然而,他们相比,洋洋的生活不能叫做自由。

请大家珍惜现在你们的童年时光。

祖父园子读书笔记 篇2

小萧红跟着祖父在园子里栽花、拔草、种白菜、铲地、浇水,虽然是乱闹一阵,但是祖父却并不责怪她。她在园子里摘黄瓜、追蜻蜓、抓蚂蚱,玩累了就在房子底下找个阴凉的地方睡觉。

在祖父的园子里的那段时光,是多么的自由快乐啊!园子的明晃晃的,新鲜漂亮。作者可以在园子里拔草、栽花、种白菜、铲狗尾草。有时候没种好菜却把种子踢飞了;有时又会在铲地时把谷穗当做杂草割掉;还有时用瓜瓢把水往天上撒,大喊着“下雨啰......”小萧红可以在园子里做各种游戏,和动物玩捉迷藏。园子里的人是自由的,连动植物也是充满灵气的。睡醒了的花儿、在天上闲逛的小鸟、会说话的虫子,一切都活了,自由了。倭瓜、黄瓜、玉米,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想怎么长都可以,想结果就结果。没有人会计较它开了多少花,结了多少果。

给作者带来快乐童年的,不光是祖父的园子,更是因为祖父的宽容与疼爱。每天,祖父带着年幼的小萧红去园子里劳作,教她做各种农活。虽然她在园子里大多时候是乱闹一气,但祖父从不责怪萧红,还不厌其烦地教导她分辨野草和谷穗。祖父的疼爱充满了作者的整个童年时光。

作者的童年是那样无忧无虑、天真烂漫。我想会有许多人和我一样向往这种恬静自然的生活吧。

祖父园子读书笔记 篇3

读《于永正课堂教学实录》,我总倾向于先读自己教过的课,这样反思自己,收获更为明朗。

《祖父的园子》是一片略读课文,反观自己在上学年教授这一课时,我当时最注重的是让学生多读,体会其中的人物情感,比如“我”的童真童趣,祖父的慈爱,园里生活的有趣、美好,引发学生兴趣,鼓励他们去读《呼兰河传》。读完于老师的课堂实录,发现于老师的课堂效率更高,内容更丰富,也更有趣。

于永正老师曾说过:“教语文,没那么复杂,就三件事:读书,写字,作文。这三件事做好了,语文不好也难。这三件事做不好,语文要学好也难。”于老师的课堂就是这样。

读书。从前几篇课堂实例中来看,于老师对于读书丝毫不马虎,学生有拖音等小毛病也是及时纠正,其他方面,于老师重视范读,因为示范就是指导,那从我作为老师来讲,提高自己的朗读水平是迫在眉睫的;其次表情朗读,引导学生从表情入手,让学生学会“察言观色”,是有感情朗读的内容之一,情之所至,为之动容;还有读写充满语境感,于老师会让同学们知晓写作背景、作家等相关知识,便于学生想象画面,抒发感情。

写字。在本节课中,我印象深刻的是于老师讲“帽”字,他问同学们右上角的部分读什么,同学们回答说“曰”,于老师纠正到:

“不是曰,也不是日,因为这两横是不靠的,这个字念‘冃’(mào),最早,这个‘帽’字是象形字(画帽子);后来加个目,因为帽子戴在眼睛上面,成了会意字;后来为什么加‘巾字旁’呢?古人好扎头巾,最早‘帽’专指头上的头巾,再后来一演变,所有的帽子都用这个字来表示了。‘帽’和‘冒’的本义都没有了,‘冃’更加可怜,被人遗忘了,连个独体字都不是了,仅是一个部首了。这个字有意思吧?每一个汉字都是一个故事,不仅‘帽’这样写,还有我们上学期学的课文《少年王冕》的‘冕’字上面要写成‘冃’,冕就是帽子的意思,卫冕冠军,也是这个冕。”

教学生写字也有这么多学问!不仅于老师的学生学习到了知识,我也是受益匪浅,除了了解了自己从未发现的“冃”外,也发现自己的知识目前是多么浅薄,与于老师相比,内涵不足之外还有严谨不足。像于老师这样教写字,不仅带给学生知识,还能启迪学生!这样的语文课学生怎会不喜欢?

作文。在写作方面,于老师也是一丝不苟,在本节课,首先于老师通过指导学生读好“我“和祖父的对话,在读中让学生感悟到写人要会写对话,还要注意抓住细节描写,并及时巩固,让学生写一件童年的趣事。学生写的时候,于老师俯下身来,耐心地一点一滴地指导着。写完后于老师先让学生进行交流,并且拿出自己写的范文与孩子们一起分享(于老师备课之认真让人敬佩),并让孩子们谈谈看后的感受,培养了学生语言文字的运用能力。

每次读于老师的课堂实录都受益匪浅,在教好一堂课这条道路上,我需要学习的还有很多。

祖父园子读书笔记 篇4

童年是一生中最灿烂的时光,童年是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童年是一生中记忆最深刻的时光,童年是一生中充满欢声笑语的时刻。

每个人都有童年,快乐也好,辛酸也好,都有着一段段精彩的时刻。我读选自于萧红《呼兰河传》中《祖父的园子》,让我有了深刻的感悟。

《祖父的园子》写了萧红和祖父在园子里劳动的景象,萧红胡乱锄了几下草就玩了起来,一会儿捉蟋蟀;一会儿追蝴蝶;一会儿躺在园子里睡觉,一会又把槐花别在祖父的帽子上,逗祖父玩。真悠闲、快乐呀!

我最难忘的是那句:天空蓝悠悠的,天上飘的几朵云好像压到祖父的帽子了!多么自由、无拘无束!你躺在地上闻着空气的清新,听着鸟儿清脆的叫声,感受着暖风拂过你的脸颊,和锄地的外祖父聊着天,多和谐的一幅场景啊!我多想体验一下!

现在我们小的时候只有二到三年的快乐时光,等五六岁就开始上学、上辅导班了,什么“不能输在起跑线上,什么童年付出多一点,即使童年不快乐,以后会快乐。之类的话都从家长口中而出,我们也无力去改变。我现在也很留恋二到四岁的快乐时光。

希望以后的孩们也不要只顾着学习,希望他们会有一段快乐的童年!希望每一个人的童年都会像萧红一样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希望每个人都有一串串小时候的宝贵记忆!

根鸟的读书笔记


书籍是人类的精神食粮,不可一日无书读。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而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这些阅读的所思所得就是我们作读书笔记的素材。怎么写好一份优秀的读书笔记呢?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根鸟的读书笔记"这样的内容,欢迎你的品鉴!

根鸟的读书笔记【篇1】

我读了一本书,它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书名是《根鸟》。

《根鸟》主要描述了主人翁根鸟为了追求别人都认为是不切实际的白日梦,经历了诸多磨难最后找到梦想。从小就不明白母亲在哪里的根鸟,与父亲生活在一齐。有一天,他进森林捕猎,射死一只极为罕见的白鹰,它发现鹰腿上有一张求救布,他朝思夜想,想救出那个女孩,他去了县城,没找到满是百合花的大峡谷,回家的那天晚上,他在梦中找到了答案。第三天,他就背上旅行包,将一切安顿好,踏上了西征的旅途,途中他遇到了许多人,有好人,也有坏人。但经过曲折坎坷的寻找,根鸟最之后到了梦想中的大峡谷——个充满百合花的大峡谷。

是什么力量促使根鸟为梦用了整整四年的青春岁月而去寻找呢?能够这么认为是根鸟那颗火热赤诚的心,让他在艰辛地路途中与人为善,真势待人的诚意感动了很多人。他理解了困难的挑战,凭着永恒的目标、长久的信念,为了自我那不切实际的梦想,经历了无数的坎坷,在幸福中遭遇苦难,在苦难中品尝幸福。梦,激励着根鸟一步步迈向成功。

“好人有好报”这句古话在《根鸟》中得到了应验,它不仅仅仅教育我们:人要具备爱心和善心,才能有更多更好的朋友;而且还要有坚定的信念,有力的精神支柱是到达彼岸的彩虹桥。借用书中的一段话作为我的信条:“当一个人拥有自我珍惜的感情,并能够在一切困苦中找回信念,那么他的心里已经存有无人能比的财富,这财富,也能够净化他的灵魂,并且让今后的人生路更平坦和温暖。”

根鸟的读书笔记【篇2】

最近,我读了作家曹文轩的一部小说《根鸟》,书中的情节充满了浓厚的浪漫色彩,给力我很多的启迪。

这本书讲了一个叫根鸟的孩子,在他十四岁那年,他第一回独自一人出来打猎,正当他一无所获是,天空中飞来了一只白的的鹰,根鸟从鹰的腿上发现了一条布条,得知有一个叫紫烟的女孩子被困在一个大峡谷里面。回家后连续几个晚上,根鸟都梦见了那个大峡谷,那是一个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最终,根鸟踏上了寻找大峡谷的路程,他一路西行,经历了荒漠,遇到了知己板金先生,被骗去了鬼谷背矿石,有经历了父亲去世的痛苦,穿过了森林,走过了平原,最终找到了梦里的那个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

根鸟是一个单纯的孩子,对于一个布条和几场梦,他便执著着,相信那个大峡谷一定存在,始终坚定自己的信念。他不怕吃苦,耐住了沙漠的寂寞与孤独,肚子一人行走着,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根鸟在去大峡谷的途中,很多时候是在打工挣钱的,他要挣一些路费,他干活干得很卖力,从不惜紫的的力气,虽然年纪小,但他并不想贪便宜,拿了人家的工钱,就必须努力地为人家干活。 根鸟这个人物与现在社会中的一些孩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现在经济发展起来了,家长对于自己的孩子疼爱有加,很多事情都帮他们做,导致他们不会自立,总是依赖与父母,面对生活中的一些小困难就退缩了。而根鸟他在困难面前没有退缩,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目标。当烦恼被骗到鬼谷的时候,他面对每天无聊的背矿石工作是,并没有放弃目标,当他第一次逃跑失败后,他有从新计划着自己的第二次逃跑,知道最终成功地逃离了那个地方。

根鸟又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他班主里要回甲的女孩子秋蔓过独木桥,并和她一起回家,在莺店又帮助了唱戏的金枝还了被烧坏的戏装的钱。一路上虽然很苦,但他总是乐于助人,帮助他人度过难关。

根鸟在这一路上不断成长,学会了很多,品味了人生的各种苦难,从一个小孩子成长为一个大人,我们也应像根鸟一样,在艰难的环境中始终不忘记自己的目标,保持心中的那份纯真与友善。在游戏的路上,无论多么坎坷,无论多么寂寞,都不应放弃,一定要坚持到底,一直坚持到底,一直行走到我们每个人心中的那个“大峡谷”。

根鸟的读书笔记【篇3】

根鸟读后感 《根鸟》这本书并不是说一种鸟,这是一个人的名字,这个名字,代表着一个纯真的世界,代表着属于梦的力量。在这本书中,梦境与现实,坚持与放弃,真情与假义等许多情感撞击着,直到最后一刻,真善美胜过了一切丑恶,暗淡的心灵重新被蜡烛照亮。

《根鸟》是一部梦幻般的小说,讲着一个有梦想的孩子,他在梦里见到了那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后,便开始了他的人生之路。

根鸟起程了,他的经历无比坎坷。他走过米溪,被骗往鬼谷,他的父亲去世,他独自穿越沙漠。但每次遇到险境,他总能有人出手相助。就这样,他在幸福中遭遇苦难,在苦难中品尝幸福。最后,他终于骑着白马来到了那个长满百合的大峡谷,望着那满地鲜花失声痛哭

根鸟是幸运的,他找到了那个梦境,那个天堂般的峡谷,百合花静静地开放着,几只白鹰在峡谷里盘旋着,一个美丽的女孩在银杏树下,那是一个比天堂更美也更遥远的地方。

在这旅途中,指引根鸟的,支持根鸟的,召唤根鸟的,是根鸟的梦。梦,是一个目标,一个永恒的目标;梦,是一种信念,一种长久的信念。正是这个目标,这种信念,激励着、支持着根鸟一步一步迈向成功。当根鸟沿着直觉向梦走的时候,他没有怀疑。根鸟的梦似乎遥遥无期,不可实现,但他却毅然决然地走下去,实现梦就是他的全部。

在寻梦的过程中,根鸟奋斗过、放弃过、追求过、绝望过,可他紧紧护住他的梦,不肯服输。梦想是火,它能把一切诱惑、胆怯、彷徨枯草一样烧尽;梦想是风,它能把雪源变绿、干涸润甜。

根鸟是不幸的,却又是幸运的。他的成功,当然少不了板金的谆谆教诲,住持的热情帮助,还有独眼老人、杜家一家人和金枝,是他们让根鸟感到了生活的美好,是爱让世界更美好,是爱使人间充满温馨。

最后,根鸟还是没有找到紫烟。但是,在这段寻梦的旅途中,他收获了人间的爱,人们对他的帮助。即使他没有寻找到梦,但他也获得了许许多多。

《根鸟》不仅仅教育我们要具备爱心和善心,才能有更多更好的朋友;而且还告诉我们要有坚定的信念,有力的精神支柱是达到彼岸的彩虹桥。正如书中所说,“当一个人拥有自己珍惜的感情,并可以在一切困苦中找回信念,那么他的心里已经存有无人能比的财富,这财富,也可以净化他的灵魂,并且让今后的人生路更平坦和温暖。”

根鸟的读书笔记【篇4】

1、这座老林仿佛早已生命绝迹,不过就是一座空空的老林罢了。下午的阳光,倒是十分明亮。太阳在林子的上空,耀眼无比的悬挂着。阳光穿过树叶的空隙照下来时,犹如利剑,一支一支的直刺隐晦的空间,又仿佛是巨大的天河,千疮百孔,一股股金白色的流水正直泻而下。(1页3段)

2、风是看得见的。狂风时,根鸟仿佛看到千军万马在奔腾。那时的根鸟只有一种冲动而并无恐惧。而戈壁滩上的风,就像是一头跟踪了他许久,瞧他已筋疲力尽,且又没有任何提防时而猛扑上来的猛兽。(43页3行——6行)

3、在很沉闷的行走中,跟鸟悄悄地打量着这个行者:衣衫褴褛,一顶毡帽已经破烂不堪,背上的行囊简直就是一捆垃圾;脚上的鞋已多处破裂,用绳子胡乱的捆绑在脚上;身体高而瘦,背已驼,脸色苍黑,长眉倒很好看但已灰白;或许脸型本就如此,或许是因为过度的清瘦,颧骨与鼻梁都显得很高,嘴巴也显得太大,并且牙床微微凸出;最是那一双眼睛,实在让人难忘,它们在长眉下深深隐藏着,目光却在底部透出一股幽远、固执,还含了少许冷漠。(46页12段)

4、一个中年的汉子骑着一匹棕色的高头大马,从东边疾驰过来,那马的长尾横飞在空中,那汉子则抓着缰绳紧紧地伏在马背上。马从根鸟面前疾飞而过,使根鸟的耳边刷刷有风,那马朝霞光里跑去,不一会儿,就只剩下了一个黑点。(60页5段)

5、根鸟眼前的长脚,是一个长得十分气派的男子。他的目光很是特别。跟鸟从未见过如此深不可测的目光,那目光来自长而黑的浓眉之下,来自一双深陷着的、半眯着的眼睛。最特别的是那个葫芦瓢一般的光头,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使长脚显得格外的精神,并带了一些让跟鸟喜欢的野蛮与冷酷。长脚似乎意识到了这颗脑袋给他的形象长足了精神,所以即使是处在凉风里,也不带帽子,而有意让他赤裸裸的。(76页9段)

6、菊坡村的小孩最喜欢看这道风景。他们或站在路边,或爬到树上,看白马驮着根鸟,在林子里如白光闪过,在路上跑起一溜粉尘。有几个胆大的,故意站在路中央,等着白马过来,眼见着白马就要冲到自己跟前了,才尖叫着,闪到路边,然后在心中慌慌的享受着那一番刺激。(116页6段)

7、秋天的草原,是金色的。草原无边无际,在阳光下变换着颜色:随着厚薄不一云彩的遮挡以及云彩的飘散,草原或是淡金色,或是深金色,又或是金红色的,有时,甚至还是黑色的。而当云彩的遮挡不完全时,草原在同一时间里,会一抹一抹的地呈现出许多种颜色。草原有时是平坦的,一望无际,直到无限深远的天边;有时,却又是起伏不平的,这里是低洼,但往前不远就是高地,而高地那边又是很大一片洼地,草原展现着十分优美的曲线。因地势的不同,在同样的太阳下,草原的颜色却是多种的。(157页1段)

根鸟的读书笔记【篇5】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根鸟》,故事中有鬼谷和莺店,使我感受最深的是主人公根鸟。

“在失去梦的前一晚,我梦见我的梦立在一棵树上,忽地,他们都飞走啦,慢慢变成了金色的小点”这段话似乎时刻提醒着我,不要忘记自己梦。

这本书是梦幻的事啊,谁也不会像书中的根鸟一样去解救梦中被困的女孩子紫烟,谁也不会去寻找梦中见到的长满百合的大峡谷。可是根鸟却做到了,他相信梦,并且真正找到了。

当读这本书时,我不明白,这是一个不可能的故事。写出来有什么意义呢?读着,读着,书中说明一切,我们平常不是也会做梦吗?但我们总是单纯的认为那只是梦,是假的。我们并没有想根鸟一样去追寻自己的梦,我竟然感到了恐惧:梦是会消失的,但根鸟却坚信自己的梦,梦的力量使他毅然踏上离家的路,原来,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生活。

一次偶然看见一个故事《让梦想切合实际》,故事的大致内容是:世界著名撑跳高名将布博卡有个绰号叫做“1cm王”,因为在一些重大的国际比赛中,他几乎每次都能刷新自己保持的世界纪录,将成绩提高1cm。当他成功的越过6。25米时,无不慷慨地说,如果当初我把训练目标定在6。25米时,没准会被这个词吓跑。

只要有一颗追梦的心,不管能否圆梦人生总会变的很充实,获得梦中的幸福,我也有梦想,就是长大后做一名医生,虽然看起来遥远,但只要坚持。有信心就一定可以成功。路是一步走出来的,只有努力才能达到胜利的尖峰。

根鸟的读书笔记【篇6】

人与人之间的完美是我从《根鸟》这本书里读出来的。《根鸟》是本好书,谁看了都会说好。它教会了我人与人之间的完美,互相互助的幸福。

《根鸟》描述了一个少女到悬崖上采花,掉进了峡谷。她出此刻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去寻找属于自我的梦而走了。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中,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成长的阶段。恍惚、迷乱、摇摆、清醒、执着、一往无前他在痛苦中品尝快乐的故事。

记得有一次,我帮忙了一位邻居,心里是多么快活,当我听着别人发自内心的感谢时又有多么幸福,这种感觉使我终身难忘。

是啊!当一个人对一个处于逆境中,处于危险的人产生了扶持、援助之念的时候,并且真的去做了、去试试了自我的高尚的行为之后,他的心里必须会感到幸福、必须会快活、必须会感到有一股暖流十分舒服的流过,心里暖暖的,从而使自我的灵魂得到了净化。那就是人性。

《根鸟》这是一部迷人的、梦幻般的小说,它让人在梦幻中游走、在真实中体验人性的小说,让我不由自主的喜爱它。

根鸟的读书笔记【篇7】

这些天,我生病了,需要输血。在这两三个小时的艰难输血中,我只使用阅读作为消磨缓慢时间的一种手段。

今天,为了赶去输血,我带了一本书,发明了曹文轩的小说《根鸟》。我妈妈以前见过它。她觉得很好看,但我不这么认为。然而,真的没有书可以读。只要看看这本书,我就会饶有兴趣地读它。

只是在读完之后,我才发现这本书,它相当不错。它讲述了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那就是一只鸟看到了白鹰和那天它做的神秘梦,另一只鸟让他感觉到了一直笼罩在他心中的神秘女孩紫色的烟雾。最后,他决定自己去找紫烟。[他在路上经历了许多艰难困苦,经历了许多事情,帮助了许多人。

一路上有许多激动人心的事情。例如,在那份圣诞礼物中,树根鸟因为它极其凶猛的长腿几乎变成了一个患健忘症的人。最后,他勇敢地(凭借)坚强的意志逃脱了,没有被长腿的恐吓所诱惑。还有一次,他甚至失去了求生的本能,想回家,但当他回到家时,父亲再次激励他振作起来,踏上寻找紫色烟雾的道路。

读完这本书后,我能感觉到根鸟在各方面都是一个非常好的孩子。说再见有时是坚强而特别的,有时是脆弱的,有时是害怕的,有时是勇敢的,最后它克服了自己的问题,赢得了生活中最高的声誉(这句话太夸张了,可以改成“实现多年的幻想”)。

我也有很多缺点,像小鸟一样,我想像小鸟一样克服自己的缺点,让自己成为一个完美的人。为此我会尽全力,加油!

《自然笔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


毫无疑问,作为一名新时代的人民教师,我们应该注意自己对孩子们的教育方式,而教育笔记可以促进老师的个人成长和发展。那么,优秀的教育笔记模板有哪些?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自然笔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自然笔记》的读书笔记(篇1)

在朋友圈分享了一篇写洪堡的文章,它诱发了我继续读《自然史》。

布封从一个名字转变为一个印象,源于一篇写狗的文章,出自他的《动物肖像》。

坦率地说,科普文能把人看哭,估计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兽类的完善程度,要看它的情感的完美程度“。我想,兽类在这里可以换做“生命”。

让我们暂且放下“完美“的情感,纵观整部自然史。

这是涉及面极广的历史,囊括着宇宙向我们展示的所有事物。

四足兽、鸟类、鱼类、昆虫、植物、矿物,为好奇的人类描绘了一幅广阔的画面。这幅画巨大无比,好像而且确实是丰富至极。

自然人出外探索自然,越是无人越有惊喜,越是需要开发越是充满发现。

当世间万物的一些样品聚在同一个生长环境的时候,当人们第一次向这个装满了各种不同的、新颖的和陌生的事物的“仓库”看上一眼的时候,第一个感觉一定是夹杂着赞叹的惊诧。

也许你会从形状上识别一些,也许有的还知道生物性,人文学者可能会了解它们在历史和文学中的价值。

这些相互关联,将人们的感知从平面变为立体,从眼前伸向从前和以后,那么恭喜你已进入小而幸福的初级阶段。

最初每个人都充满好奇心,又容易对已知的东西心生厌倦。

除非保留着更珍稀的敬畏心,知道“自以为是”的知识需要不断进步更新,每一天才不是重复的片段。

对一切都喜欢同时又罕见的兴趣,并不是靠训导产生的。

根本动力是得到启蒙的智慧。

人类不是自然之主。大自然通过自己的方法在运行一切。

当人们不停留在肤浅的认识上,就会对它的多样性和繁复性感到无比震惊。

自然的杰作数不胜数,但那也只是人们发现的惊讶中的一部分。它的规律以及混乱,常态还有变态,似乎可能存在的都存在,不可能存在的也存在。

除了去追寻,去学习,保持对一切都喜欢同时又罕见的兴趣,还能怎么做呢?

《自然史》一书收录了布封在法兰西学院入院式上的演说,题目《论风格》。

自然科学人如何论述文学艺术的问题,本身就让人好奇。

通过思考赋予想法更多的内涵和力量,然后使用表达实现它们。——这是风格的基础。

当精神创作的成熟点到来,就会迫切地渴望实现创作,并在写作中感受到快乐。

想法轻松地流淌出来,下笔变得自由;快乐促生了热情,这种热情蔓延开来,赋予每一个词句以生命;情感与智慧交融,内容与文采并茂,贯穿思维和行文的始终,风格从此诞生。

从这个意义讲,自然的发现是源源不断的,思维和灵感是汩汩流动的,风格也从未僵化不前。

逐渐把“写“当做另一番自然。这个发现我极喜欢。

人与自然是发现和创作中永恒的主题。

只要谈论起自然法则,生物体,空间,物质,发展,时间,灵魂,思想,感情,激情,都会变得鲜活无限。

你知道自然史最好的一点是什么?

在不可见的、永恒的力量驱使下,大自然以不变的规则表现着。

人们看着眼前的景象就不免想到往古,又能联系现在通往明天。

当下的我们,亦包括在这广阔的诗篇。

《自然笔记》的读书笔记(篇2)

读《自然笔记》是一次关于对自然的热爱,关于对生命的敬畏的神奇之旅。在这里,作者用与众不同的文字和图画生动而又有趣地为我们讲述了大自然的故事。

在大自然中,有许多许多我们想不到也不知道的知识。但是,只要你去挖掘,大自然就会把这些宝藏无私地奉献给我们。

在小区里的夜晚,也许你会看见许多小虫子,它们就喜欢在晚上来开派对。不过如果不用心是很难发现的,因为,现在的虫子已经很少了。只有细心地去发现,才能在草地上发现一些小蟋蟀,或者是一些喜欢安静的小蜗牛。

在这本书中,有一篇名叫“家有阿虫”。讲的就是三只菜青虫的故事。想想我们天天吃着打了好多杀虫剂的菜,是不是很少见到这种虫子啊。作者对这三只菜青虫的成长历程记录的十分详细,图文并茂。这三只阿虫在成长中死去了两只,因为它们被真菌寄生了。剩下的最后那只艰难而又成功地完成了蜕变的过程,终于化为了一只菜粉蝶。如果没有耐心而认真地观察怎么可能这样完整地给我们讲完这个故事。

只有热爱生命,热爱自然,才会有这样一个个耐人寻味的故事和真实的图画。但是,大自然现在正不断地被我们人类破坏着。在这本书的最后,告诉了我们大自然的现状是多么的危险。我们曾经富饶的自然,正在经受着苦难。试想如果我们再不加节制地开发下去,再过几年,大自然的平衡是不是就会被彻底地破坏!

大自然,是我们最好的老师,它能教给我们很多知识,让我们享受到更多的欢乐和美好。可同时,也需要我们更多的保护与照顾!让我们一起来用心善待自然,热爱生命。

《自然笔记》的读书笔记(篇3)

当读到第九课《自然之道》时,我不禁想起了《昆虫记》里的一则小故事。

那是一则关于毛毛虫变成蝴蝶的故事。一只毛毛虫要从它的茧里钻出来,那是多么困难呀!因为它得在自己的茧里日夜不停地顶、咬,才会来到这个全新的世界。有一个小男孩看到了这一切,就用剪刀在茧上剪了一个洞,让这美丽的蝴蝶早日来到花丛中自由自在地翩翩飞舞。可现实总是不让人心想事成。只见那只蝴蝶“扑、扑”扑了几下翅膀却飞不起来,不一会儿就奄奄一息了。那是因为,毛毛虫不经过脱茧的过程,它就不能在天空中展翅飞翔了。

毛毛虫就成蝴蝶尚且需要付出这样的代价,更何况我们人类呢?例如音乐神童莫扎特、音乐之父贝多芬、音乐诗人肖邦,这些音乐名人他们得付出别人想像不到的代价,承受常人难以承受的打击和那一次次不计其数的失败,才换来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所以,当我们在学习中遇到困难时,不要被困难所征服所征服,因为它是我们走向成功的必经之路,犹如那自然之道。其实,万物皆有道!

《自然笔记》的读书笔记(篇4)

“自然笔记”,首先“就是自然”。也许很多人认为自然就是遥远偏僻的自然保护区,或者赤道上的雨林,或者其它遥不可及的地方。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自然就在我们身边,而我们人类也生活在自然中,成为自然的一部分。所以,如果你在寻找自然,那么请你低下头看看路边的小草,抬起头看看掠过天空的白头翁,环视周围的梧桐树,这就是自然。

下一步是“笔记”。笔记可以是以画的形式,也可以是文字的形式。当你做自然笔记时,你并不需要担心自己的画不够传神,或者是文字不够优美,尽管这是大多数人第一次记自然笔记时的感受。书中有这样一个例子:有一位老太太因为从小被别人认为画得不好,从此再没有拿过画笔。当她一次偶然机会听了一节有关自然笔记的讲座后,备受鼓舞,并在丈夫的鼓励下重新拿起画笔。现在她画画的技术已经炉火纯青了。

所以说,你并不用担心自己画得不好,况且画画和写作的技能不就是在笔记的过程中提升的吗!如果你已经决定要开始画自然笔记了,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

《自然笔记》的读书笔记(篇5)

《习惯成自然》等一些文章虽然写于20世纪40年代,但至今读来倍感亲切,文中所阐述的主要思想对当今少年儿童良好习惯的培养,仍不乏启示意义。

他认为,要养成某种好习惯,要随时随地加以注意,躬行实践,才能收到相当的效果。他以常见的事例来说明这个道理。他在《习惯成自然》一文中写道,“要有观察的能力,必须真个用心去观察;要有劳动的能力,必须真个动手去劳动;要有读书的能力,必须真个把书本打开,认认真真去读;要有做好公民的能力,必须真个把公民应做的一切认认真真去做”,这样,我们“所知”的才能逐渐化为我们的习惯,成为相应的能力和素质。

“习惯成自然”就是能力什么是“成自然”呢?叶圣陶先生认为成自然就是“不必故意费什么心,仿佛本来就是那样的意思”。他举例说,“走路和说话是我们最需要的两种基本能力。这两种能力的形成是因为我们从小就习惯了,‘成自然’了;无论哪一种能力,要达到习惯成自然的地步,才算我们有了那种能力。如果不达到习惯成自然的程度,只是免勉强强地做一做,就说明我们还不具有那种能力”。他进而指出,通常说某人能力不强,就是说某人没有养成多少习惯的意思。因此,习惯养成得越多,那个人的能力就越强。做人做事,需要种种能力,所以最要紧的是养成种种的习惯“。

教育的目的就是培养习惯,增强能力。叶圣陶认为,“我们在学校里受教育,目的在养成习惯,增强能力。我们离开了学校,仍然要从多方面受教育,并且要自我教育,其目的还是在养成习惯,增强能力。习惯越自然越好,能力越增强越好”,孔子一生“学而不厌”就说明了这个道理。

一个学生如果生活、卫生习惯好,就有益于身体健康成长;文明礼貌习惯好,品德就优良;学习习惯好,定能取得好的学业成绩。总之,习惯对人的生活、学习以至事业上的成功都至关重要。

《自然笔记》的读书笔记(篇6)

牛顿迈出了第一步,布封迈出了第二步。

——俄国女沙皇叶卡捷琳娜二世(1729年-1796年)

-01-

不知道多少80后的朋友,在童年时期说过这么一句话:“我的梦想是当一名科学家”,作为一个孩子,并一定知道科学是什么,等长大之后,大概知道了,但梦也醒了。

3月14日,霍金先生去世,全世界用各种各种方式进行悼念,爱因斯坦的生日是3月14日,有人说,他是给爱因斯坦过生日去了。也有人说,霍金先生本就不属于地球,他只是回到了属于他自己的地方。

于是,大家纷纷又拿起了《时间简史》,重读这本只有一个公式的经典,用这种方式缅怀霍金先生。

写作和读书真是件神奇的事情,让人可以跨越时空和地理界限同他人交流,霍金先生通过写作,将他那遨游在宇宙太空的思想,普及给了全世界,哪怕他已经离开。

-02-

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其实看到的风景是不一样的,比如,有的人是真的在看世界,有的人是在看朋友圈。

现在大家都崇尚旅行,找机会多看看这个世界,这样是美好的,但毕竟有太多地方到不了,肉眼也看不到。

20xx年,脑中带着一幅幅美丽的图景,我满怀期望的踏上了西藏的土地,的确,西藏太美,然而由于高原反应,身体的沉重负担,让我无法尽情的欣赏美景,那个时候我就知道,世界上有太多地方达到不了。

所以,我们要读书,来到这个世界,我们是幸运的,在有限的生命中,我们要尽可能的多了解这个世界。

读书可以跨越地理,穿越古今,让思想不受任何羁绊的遨游驰骋。

-03-

在简书给了我签约标签之后,很多朋友给予我更多的关注和肯定,但是我心里清楚,签约前后,我的写作水平并没有质的提升,我依然写不出华丽的辞藻,也写不出撼人心扉的篇章。

唯一的改变,是让我在写文章时不敢过于随性,怕被人说:“签约作者写的也就这样嘛。”虽然我真的写的也不好。

书太多,而人的时间有限,所以应该读经典。但太多的经典都是大部头,阅读起来耗时费力,无数的人望而却步,进而失去了很多了解这个世界的机会。

我想做一件事情,通过解读经典,斗胆把自己当做一个导游,带着我的读者,用最短最高效的时间去多看看这个世界。

我不是科学家,生产不了知识,但此时此刻,我想做知识的搬运工。

-04-

《自然史》是个大部头,共计42万字,是18世纪法国最著名的博物学家布封,一生历尽55年创作,全书包含了地球史、动物史、植物史、矿物史和人类史几个部分,对自然界作了精确、详细和科学的描述和解释。

这本书也有极高的文学价值,其中关于动物形态的描述极具艺术性,书中含有丰富的素材,为后来的研究者提供了依据,优美动人的文笔也将公众的兴趣引向了生物学领域。

布封,1707年出生于法国,由于父亲是法院的推事,以继承关系获得封地,成为一个贵族,从小受教会学校的教育,但他爱好自然科学,在他整个求学生涯中,他还学习过数学、法律和医学。

他一声有极高的社会地位和荣誉,26岁就进入了法兰西科学院,曾被任命为“法王御花园与御书房总管”,46岁当选为法兰西科学院院士,并后续两度支持学院事务。

晚年的他获得了极大的荣誉,各国的国王和学者都希望一睹他的风采,也常常受到法国国王的接见,成为了凡尔赛宫的常客。

布封宣传唯物宇宙观,又重文艺思想,受牛顿和莱布尼茨影响极大,但也由于他用唯物主义的观点解释世界的起源,曾经被巴黎神学院斥责“离经叛道”,险遭宗教制裁。

他的著作有大量的关于进化论问题的论述,这些问题在他之前没有任何人提到过,他也是生物地理学的创始人,对后续达尔文的进化论思想有着积极和深远的影响。

-05-

未来一个多月,我将用28篇短小精悍的文章对《自然史》进行解读,为了节省大家的时间,我会将每篇文章的阅读时间控制在3分钟左右,挑取书中最精彩的核心部分,并对关键内容做好总结后进行呈现,读者读完这本书42万字的大部头,只需要1个小时左右。

这个系列不仅会介绍大家熟悉家禽、野兽、飞禽,也会介绍各种常见与不常见的植物,也会带大家探索自然界各种神奇的矿物质,最后深入了解人类史及地球史。

我很希望,也很荣幸能陪伴大家一起领略这部伟大的《自然史》,也请大家关注这个系列。

end.

《自然笔记》的读书笔记(篇7)

一本厚重的大书瘫倒到在我的桌子上,翻开来细细品读,画上一些记号,再回过头看两眼,望着折痕越来越多的大书,有没有让我留下什么然我印象深刻的故事呢?

自然史是作者布封历经55年的调查总结所获得的成果,里面讲述了大自然的一切,植物,动物,矿物……让人看不过来,而那充满诙谐的语言更是吸引着读者继续读下去,感受大自然的美好。

还记得在动物篇里“狗”的那一段,讲述了关于看家狗和猎犬的习性。家狗活泼可爱好动,讨人喜欢,主人的一句话一个眼神,它都一清二楚,同时还能通过气味嗅出敌人的气味,这也就是为什么当陌生人经过时,家狗会朝他吼叫的原因;而猎狗则不一样,它们充满野性,经常表现出战斗欲望,且聪明伶俐,训练有素,能听懂主人的命令他们拥有敏锐的嗅觉,是猎人们的好帮手。同时,家狗和猎犬都有的共同点就是对主人十分忠诚。

说到“狗”,这让我想起了我家的家狗,与书中描写的一样,她有着香槟色的毛发,有着水灵而又浑圆的大眼睛,有着匀称的身姿,一次跳跃,一次翻滚都充满了灵气,且聪明伶俐,活泼好动,孩子般得粘人。她时常摆出一副细考的样子,歪着脑袋,禁止不动,这举动真是惹人疼爱。

还记得我曾经听到过一句话:“人类的一生,狗只是一小部分,而在狗的一生中,主人就是他的全部。”

这句话说得没错,家狗的一生默默追随着主人,乖巧聪明,就是受主人欺负也毫不吭声,也是默默的承受,从不会露出厌恶主人的眼神。想到这里,我不禁想到那被主人们遗弃的流浪狗,它们的心里是多么痛苦,多么难过。当看到一只被主人爱抚的狗时,它们的眼神里会不会流露出渴望和羡慕?

为了某个人默默承受,这一种高贵品质,也就只有狗了,多么可爱乖巧的小生物啊。但一些不堪入耳的脏话里却都有“狗”字,而成语里一些带“狗”字的也都一些贬义词,例如猪狗不如,打鸡骂狗之类的成语,毫不吝啬对狗的贬低。

这是为什么呢?这个问题十分值得我们去思考。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狗是忠诚的,但又为什么会有这些词语或成语呢?真是令人费解。

也许因为家狗只对主人忠诚,对陌生人凶狠,让一些从未养过狗的人家对家狗产生厌恶之感。一些句子中,形容某人吵闹会说成“狗吠”,可能就是这个原因吧。

其实,狗对主人忠诚的程度远远令我们无法想象,在电影“忠犬八公”里,一只狗的主人因突发心脏病死去,这只狗却从未间断它的习惯——在下午时,到火车站等待主人下班回来,就算主人再也不会回来。这是一个感人肺腑的真实故事,也间接的证明了狗对主人的忠诚。

无论别人怎么说怎么想,在我心目中狗是我生活中的十分重要的一部分,无法分开的一部分,因为他们的忠诚深深地打动了我,它们是人类最重要最忠诚最不容易失去的朋友。作文

《自然笔记》的读书笔记(篇8)

国庆节期间看完的一本书——《自然,是最好的老师》。

约翰·缪尔,世界环保运动的先驱,国家公园之父,最令我仰慕和喜欢的博物学家之一。在现代社会,优秀的博物学家可能也是极其稀有的了。现代社会的发展,科技是飞速进步了,可是我们确离原生的自然环境越来越远,越远便越不能理解自然,越不理解自然就越畏惧真正的自然,“荒野求生”已经成为很时髦的字眼,这真是令人悲哀的恶性循环。大概谁都知道,只有自然能治愈我们的“心病”,让我们认清自己在物理时空中的定位。

书中,提到了一段这样的历史:缪尔和很多植物学家一起研究美国各地的森林,然后向政府写报告,然而国会议员们并没有理会他们的建议。缪尔便转而直接面向光大民众,通过写作的方式向美国民众展示了美国所拥有的伟大的森林,描述了人们对森林的破坏行为,希望民众能通过他的书获得感召,伸出援助之手。

我想,即便是美国,国家公园的产生和存在也不是靠官员们自上而下高瞻远瞩的规划与布局,也没有主动进行先见之明的立法保护,甚至在学者提出建议后也置之不理。

其产生的路径,是通过真心热爱自然的学者著书立说,向民众游说获得大面积支持而迫使政府进行立法。如今的美国通过国家公园的形式为地球保留了大面积的原始原生自然地貌,一要感谢约翰·缪尔这个人,二要感谢善良且关心自然的美国民众。

我想,在历史重大事件的推进上,时常显现的是个人的力量和光辉。

好书的读书笔记12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有助于我们成长,而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而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会有新的想法,这些阅读的所思所得就是我们作读书笔记的素材,读书笔记你知道怎么写更好呢?敬读阅读幼儿教师教育网编辑整理的好书的读书笔记,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好书的读书笔记 篇1

亲爱的同学:

你最近在看什么书呢?是科幻书还是漫画书?还是小说?我向你推荐一本书,它是《成长胜经》系列中的《101个影响一生的小毛病》。我经常在中午的时候看这本书。它通过101个经典的故事和深入浅出的道理,讲述了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会遇到的一些小毛病,让我们在阅读下载这本书的过程中不断地审视和自问,轻轻松松中克服阻碍你走向成功的一些坏毛病。

比如136页的这一篇————“拖延是对生命的挥霍”。讲的是一个危重病人的最后一分钟,他很后悔,死神向他列了好多浪费时间的账单,但是死神说到一半,他就断了气。死神叹着气说:“要是你生前多留几分钟,你就能听完我的账单了”

你是个喜欢拖延事情的人吗?如果是,不论你多名有学识、能力,若老是喜欢拖延时间,久而久之大家都认识到你是一个言而无信的人。不要等待明天或是明年吧,从现在开始做起,丢掉你手中的冰淇淋和电视遥控器,开始行动吧!人生短暂,正如陶渊明诗中所云:盛年不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

这本书不错吧,你若喜欢,就快去买吧,相信它能像帮助我一样帮助你的!

好书的读书笔记 篇2

当年明月说过:“所有伟大的人,都是凡人。千锤百炼,千回万转,矢志不改,仅此而已。”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凡人”“千回百转,矢志不改”后就能成为伟大的人呢?

我想,这是因为坚持。有了矢志不改的坚持,他们就能翻过那座挡在我们前面的大山,看到山的那一边的四季如春,看到山的那一边的浮光跃金,看到山的那一边的风起云涌。当别人只能看到层林尽染时,他们已经知道知道了从天边涌来的是北风如刀,还是和风暖阳。

他们在山的那一边获得了超越他人的力量,因此凡人成了伟人。同时,翻不过大山,看不到山的那一边,不经历风雨交加,不体会鸟语花香,也就无法成为伟人。崇祯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勤劳实干,有政治头脑,然而在他历史上只是二流人物。他看到了阉党作乱,于是慢药除魏忠贤,快刀斩奸佞余孽。死太监死了,奸佞已铲除,崇祯笑了。他看到山上吃人的老虎杀光了,很高兴,但他没有看到在山的那一边,一群名叫“言官“的豺狼,在山中无老虎后,会回来称大王。言官们在朝廷上逮谁骂谁,阉党在时至少骂人还是有纪律的,然而魏公公死后,言官们骂成一片,逼得内阁只能靠抓阄选人。

抓阄选首辅,好像比阉党选首辅好不了多少。

崇祯很努力,他摸清了山这边的一切,他知道山上有什么树,他知道山上什么地方活着什么动物。

但他没看到山的那一边

帝王一梦终成空,枯枝残躯曳风中。

恐怕崇祯到死也不明白自己的努力为何付诸东流,他了解大山,但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在山后,在山的那一边。

作者当年明月看到了山的那一边。

他看到人们被电视剧误导,对明史认识千奇百怪;他看到人们日益浮躁,远离了历史的厚重沉淀,他决定改变。山上被毒蛇侵占,他并没有简单地杀死山上的蛇,而是,绕到山后,堵上了毒蛇的巢穴。他用真实当利剑,斩杀毒蛇;他用幽默当巨石,堵住巢穴。他看到了其他历史著作作者看不到的东西,因此,他比其他作者更成功。

好像到了这里,就可以解答为什么凡人经过“千锤百炼“就会成为伟人了:因为千锤百炼,让他们的视线跨过大山,让他们获得超越常人的力量。但是,魏忠贤也很努力,他也经历过一次次的失败与成功,为什么他不是伟人呢?

不是因为他努力不够,也不是因为他受的磨难太少,而是因为,他迷失了自己的方向。

他本来励志做一个护人性命的盾牌,但当他第一次看到山后的风景时,并没有被春风唤醒百花香所感染,而是沉迷于暴风闪电那狂野的力量。于是,他变了,他不愿意当盾牌救护苍生,而是愿意化为利剑横扫天下。

迷失了方向,即使看到了山的那一边,也不过是让你走到更高的地方,然后,让你更惨烈的摔下去。

哀莫大于心死,最哀莫大于心死而身不知。

谁知道登山时有多少人跌落谷底,谁知道有多少人迷失森林?

谁也不知道。

在山的那边,是什么?伊甸园,还是火海炼狱?无从而知。有人说那边是“悠然见南山”的闲适,有人说是“万事皆空,万事皆允”的明悟。只有自己攀上险峰,才知道山那边的风景。

让我们一起挑战吗未知的险峰吧,让我们一起去看山那边的风景,挑战人生的高度!

好书的读书笔记 篇3

你知道什么狗会写字,会说话地位比主人还高吗?不知道的话就来阅读下载《查理九世》这套书。

本书的作者是雷欧幻象,浙江少年儿童文学出版社的一位作家。故事的主人公叫查理九世,是一条高智商的狗,每次都会受到主人摸多多爷爷或鬼影迷踪的信件。每次都会勇敢的完成一项又一项艰巨的任务,一旦失败就可能丧失性命,但他们都会用自己的智慧和团结力量,一次又一次的从困境中逃出。一直勇往直前,所向披靡。

向我们介绍了团队的重要性和学好数学的重要性,文中有许多惊险的地方,我最感觉到有趣的地方就是他们被一群食人蛇和青蛇追杀时。天上掉下来一个野人,吹响笛子救下他们。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一种神秘的解题方法,一片又一片感人惊险的画面。团队协作所带来的重要性,我成长了许多,也明白了许多,更加聪明乐观了。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你想买这本书吗?这本书真的很好看。令人受益匪浅。

好书的读书笔记 篇4

《白客》是郑渊洁的童话故事之一。郑渊洁笔下的舒克和贝塔曾经给我们留下过精彩的童年回忆,如今这部《白客》也没有让我失望。

高考落榜后的孔若君自己开发了一款图片处理软件,当他把重组家庭妹妹的照片换成小狗的头之后,现实中的妹妹竟真的变成了狗头。故事就围绕着由此引发的一系列事件而展开。

作者的写作手法非常巧妙,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如金国强起初抛弃殷静的行为给他后面掌握换头技术之后就借此敛财埋下了伏笔,但他性格中也还有同情穷人的一面,在假扮歌星去农村演出的时候还拿钱给台下的观众,这也为他后来的改邪归正作出了铺垫,让人物性格变得丰满起来。孔若君删除妹妹的照片,给后来妹妹难以换头埋下了伏笔。书中还巧妙地反映了社会现实,例如歌星假唱、农村有些穷人为了利益走上不正确的道路获取不义之财、明星通过不正当的手段上位等等。

尽管神奇的图片处理软件能够把人头换成动物的头,但是最后开发软件的孔若君还是停止了这种做法,这也表明了作者的价值观念:没有人有权利肆意处罚他人,即使是罪行罄竹难书的恶人,也应该留给法律惩戒。现实中有许多人充满正义感,希望能够像侠客一样挺身而出惩恶扬善,但是我们的社会已经不是法制不健全的古代封建社会,在一个法治国家当中,没有人能够替天行道,正义就是遵守法律,是告发检举触犯法律的人,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而不再是自认行侠仗义地劫富济贫。

不同于已经看厌的王子公主的美丽传说,《白客》是一个情节跌宕起伏、结合社会背景的童话故事,读来让人拍案叫绝。好书推荐,愿与你共赏!

好书的读书笔记 篇5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就推荐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这是一本充满奇事科幻的书,主人公哈利。波特,他的父母被伏地魔杀了,伏地魔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黑魔头,虽然他没能杀死哈利却在他额头留下一条蓝色闪电形伤疤后神秘离开了,随后鲁伯。海格巫师把哈利送到了一点儿也不友善的德思礼夫夫妇家,哈利的房间是一个又小又窄的储物室,还被达利每天都欺负,就这样过了十年,十年后的一天生活开始发生了变化,有人开始不停的给哈利送信,上下加起来至少有上百封,但哈利一封都没有拿到都被德思礼夫妇抢走了,后来海格巫师告诉了他一切并且还说了哈利其实是巫师的讯息,并给了他一封入学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通知书,从此冒险之旅就此开启斯内普不对劲,他的腿被守护魔法石的大狗咬伤了,而真相是,奇洛教授奉伏地魔之命,要夺走魔法石,而斯内普是在保护他,最后哈利拼命守住魔法石,邓布利多随后赶到,救了哈利,并毁了魔法石。

哈利在保护魔法石的时候是多么勇敢不惧,反观自己在生活中和他是多么的天差地别,我遇事不管简单与否都选择知难而退,做事拖拖拉拉,遇事优柔寡断,有时候看我很认真的在做作业但是一坐数小时,除了零食少下去只字未提,经常是: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哈利从下寄人篱下生活从未有所抱怨,换了我都不知道怎么活下去,想想都可怕,我从小胆子就小,哈利和我一样的年纪就能有这样的胆识,让我自愧不如,现实社会虽然没有书里的哈利世界惊心动魄,但是他的勇敢值得我学习,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好书一直伴着我成长。

好书的读书笔记 篇6

读书可以明智,读一本好书,就像是和一位品德高尚的人谈话,而《明朝那些事儿》就是这样的好书。

我阅读《明朝那些事儿》是从小学二年级开始,作者当年明月,此书一共有七本。主要讲述了从六百多年前爆发的元末农民大起义直至三百多年前煤山山上崇祯自杀的关于明朝的一些。对明朝十七帝和其他王公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全景展示,尤其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着墨最多,并加入对当时政治经济制度、人伦道德的演义,内容丰富,语言幽默风趣。

《明朝那些事儿》描绘了明初的战火,作者当年明月在书中暗喻了一个国家的统治需要实力,没有实力就会被推翻,一个王朝就是一个阶段,大人物倒下了,又会有新的人物出现,一个王朝灭亡了,另一个王朝就会诞生,中国五千多年来就是这样的规律。在这本书里,这像是在轮回,在作者看来,其实也是一种进步。原来世界“x”自古就有,弱的迟早被强国征服,所以,一个国家要想长治久安,一定要把经济搞上去,增强军事实力,稳固好国防。我的同学们,未来的小政治家们,你们一定要读这本书啊。

这本书讲到了气节,于谦、王阳明、杨涟等人身上就有气节这样的东西,或许别的官员都不知道气节是啥,就是混日子,是欠扁的,显然,明朝的大部分官员都是欠扁的当年明月就是用这种幽默的语言描写历史的。鲁迅说:“自古以来,我们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hellip;hellip;这就是中国人的脊梁!”臧克家在《有的人》中写道:“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我想:“由这两句话,我终于知道于谦、王阳明、杨涟等人现在还永垂不朽的原因了,而其他官员呢?真是令人深思啊!”而《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令人深思的不止这,它就像一本社会全书,引人深思的地方举不胜举,需要你亲自去品读,去感知,去体验。

明朝,是一个辉煌的时代,而《明朝那些事儿》,是把明朝写得更辉煌的一本书,所以我推荐它。

好书的读书笔记 篇7

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是啊!开卷有益,读书可以让我们增长见识,开阔视野,还可以丰富课余生活。今天,我就向你们推荐一本好书,那就是——《小王子》。

《小王子》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小王子离开他的星球来到地球的传奇故事。一个来自太阳系中某颗小行星的小王子,因为和他那美丽、骄傲的玫瑰闹了别扭,便只身出走,在各星球间游历,见识了国王、自负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和地理学家;最后,他降临地球,在这里与狐狸建立了友谊,并且得到了人生的真谛……在撒哈拉大沙漠,一名迫降的飞行员遇见了一个从外星球来的小王子。这个可爱的小人儿为了寻求爱和友谊曾经访问过六颗行星,这六颗星球上各住着一个人,他们是权欲迷……

这本书是温柔的、童真的、充满哲理的,忧伤而又带有神秘气息的,所以我向你推荐这本书。

好书的读书笔记 篇8

毛泽东同志说过:“饭可一日不吃,觉可一日不睡,书不可一日不读,”没有错,读书太重要了,今天,我向大家推荐《蓝色的海豚岛》一书。

《蓝色的海豚岛》作者是奥台尔,讲的是一个岛上,一群原住民生活在一个岛上,主人公王巴阿勒和她弟弟拉英在海边采集食物时,看见了前来捕海獭的人们,因为和一群白鲈鱼发生误会,导致原居民伤忙性重,不得不去往北方,途中发生意外,把姐弟俩留了下来,拉英被野狗咬死,王巴阿勒独自一人在岛上求生的故事。

其中有三件事令我印象深刻,第一件事是勇捕大章鱼,章鱼是一个潜在的杀手,王巴阿勒使用海象牙长矛将其捕杀,告诉我野外危险重重。第二件事是收养朗图,朗图原是阿留申留的狗,混进了野狗群,被王巴阿勒刺伤,却被收养了,告诉我狗是人类的朋友。第三件事是制作家牙长矛,为了捕大章鱼,王巴阿勒着生命威胁,捕杀海象,获取象牙,惨遭重创,却意外收集到象牙,打破内心恐惧,做出海象牙长矛,告诉我更勇于尝试。

当然,还有许许多的故事,想知道王巴阿勒是怎样和徒托克做好朋友,怎样离开海豚岛,大结局又是什么了快来告《蓝色的海豚岛》吧!

好书的读书笔记 篇9

刘罗锅和和珅去玩,看见有卖陷饼的,就卖了几个,刘罗锅问卖陷饼的老人当刘大人好还是和大人好?故乡头说:“刘大人人品好到极点了,我做梦都想当。和珅那贪财的二百五,哼什么人都不喜欢当。”和珅气得回府了。刘大人和老人换了衣服,和珅的人把刘大人捉起来,回到和珅府。最后给了刘大人五百两银子。

最后我总结出品德高尚,一心为百姓们做事的人,人们永远会记住你。而贪污受贿的人,他可以堵住一个人的嘴,他却堵不住千千万万张嘴。有句话说的好:“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坏事做的多了,想让人不知道,厌恶都不行。

这是一本好书,一本能使人心情开朗,活泼可爱,开发记忆力的一本书。有人可能觉得没有图片的书不是好看的书,可我不这么认为。比如我读的这本书。

它也不是没有图片,还是有一些黑白图。我们一步步来了解这一本书吧。

首先是题目,名叫《神秘的吉祥物》多美啊,还透着一丝丝的神秘,令我看见了书名就不禁想看内容。

我刚才没说到重点,接下来才是。读了这本书侯,好像感到自己知识的大海在颤动,你会觉得学习不好是一种真正的可耻的事,如果你学习好,老师会表扬你,爸妈会更爱你,同时你也会在内心深处感谢这本书。

还有作者秦文君,她是著名作家,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上海作家协会副主席,少年儿童出版社名誉总编辑。多了不起啊。这本书没有什么缺点,所以我说它是一本好书。

无论何时,经典之作,创造的不仅是不朽的传奇,还有那深长的意味长久不衰。

《流浪儿迪克》就是这样一本经典。它讲述了一个纽约的流浪儿如何通过诚实劳动和不懈努力,历经艰辛,从一个擦鞋匠最终成为有教养有学识的青年绅士的故事。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不仅给我们感动,还有那身临其境的感受。

最令我难忘的是迪克款待同伴约翰.罗兰那段,一天清晨,他为几个客人擦完鞋后,来到一个小铺子吃早饭,在那里看到和他一样衣衫褴褛的约翰,约翰是一个即懒散又不爱动脑的小孩,整个一早一分钱也没赚到,正饿得饥肠辘辘。迪克不仅爽快地邀请他享用牛排和咖啡,还激励他不必灰心,勤劳总会带来收获。他的慷慨大方不仅拥有了许多朋友,更奠定了成功的基础。这种优秀的品质让我感慨不已。不论生活多么艰辛穷困,那种无私帮助、患难与共的深情厚意,是多么弥足珍贵。

在艰难的成长中,他不仅积极向上、努力学习,还劝说安于现状、不思上进的约翰好好学习,他说:“如果不努力学习,你永远不会写信的。”“可是我学不会。”“只要你愿意,就没有学不会的东西。”是啊,只有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才能有所作为。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不切实际的奇迹都不会发生,而迪克却由白手起家创造了崭新生活的奇迹。

好书的读书笔记 篇10

读一本好书读书笔记500字数最新1

今天,我看了一篇小说,名字很有趣,叫做《唐克的双重空间》。一看到这个题目便知道这是一篇很有意思的小说。

这篇文章主要是讲一个小男孩唐克拒绝完成数学试卷上的小数点加减乘除,而且声称除了这重空间,世界上还有别的空间,在那空间里,他是一名糖果店的老板。老师请来了家长,但是之后唐克不见了,原来他来到了另一重空间,在那个空间里唐克真的成为了糖果店的老板了。在那个空间里,电脑帮助算价钱,所以唐克认为只要懂得怎样数钱就够了。唐克想把刚收进去的百元大钞仔细鉴赏一遍,可是他不知道在没有扫描东西的情况下钱箱是不能自动打开的。在他强行把钱箱往外拉的时候,只听见的“叭”的一声电脑显示屏黑了,电子枪也毫无反应——收银机坏了,这下大事不好了,有一位顾客来买东西,但是他买的那种话梅糖三袋是22块5毛,唐克最讨厌小数加减乘除了。这时唐克使了一点小聪明,成功度过了这一关。

后来,他在准备关门修理收银机的时候,一位姑娘走了进来,天啊,那位姑娘就是唐克的妈妈,唐克说了声:“你的头发真漂亮。”他想要伸出手去,但是却把姑娘给吓跑了。之后又有一大群人来了,他们买了许多东西,但是唐克不会算账,之后又有一个小伙子来帮忙,那个人竟然就是唐克的爸爸。这个空间里,他们三个人又在一起,但都不认识,唐克想撮合他们,但是,爸爸竟然已经和比利阿姨结婚了。唐克十分伤心。地震了,他们赶快逃到了另一个空间,他们又穿越回来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好好学习,如果不好好学习,连一个十分简单的糖果店老板都干不成。人们都说我们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我们如果都像唐克一样,那么等到我们长大之后,怎么去工作,如何做好自己的工作。那时我们怎么能成为祖国的栋梁,每个人都这样,自己的事都干不好,何谈为国家做贡献。

所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只是一句口号,我们更应该踏踏实实的“好好学习”。

读一本好书读书笔记500字数最新2

今天,我读完了偶像李微漪的《重返狼群》,这已经是第五遍了。寒假里,我和妈妈观看了电影《狼图腾》,之后买下了《狼图腾》、《小狼小狼》、《重返狼群》这三本书,其中我最喜爱李微漪的这本养狼纪实文学。

“狼女”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牧民家里看到了一只小狼,她便把出生十五天的小狼带回了城市里。小狼名叫格林,李微漪像对待自己孩子般照顾格林。格林喝奶时,她便轻轻地抚摸格林,站在一旁的“狐狸”(宠物狗)看在眼里,醋在心里。格林长大了,吃骨头时,连骨髓都吃光,狼性逐渐显露。李微漪带着格林出去散步,别人遛狗,她遛狼。结果有一次,格林自己跑上街了!李微漪感觉到城市对于格林已是危险丛生,要把它放生回草原。在草原,李微漪认识了几位养藏獒的蒙古人,别人都说,狼与藏獒天生是仇人,但是,李微漪不怕藏獒咬格林,与格林在獒场中找藏獒玩。果然,格林和藏獒很快就混熟了,狼也有藏獒狗仔队呀!后来,只要格林一嗥,远处或近处总会有亲族的召唤,最终,格林深情地看了看自己的“母亲”,在雪中拔出前肢,离开了人类……

李微漪非常疼爱自己的“孩子”格林,为了让格林重返狼群,找回野性,她付出了许多。而平日护食、抢食的格林也懂得感恩,在李微漪病重时,把自己仅存的口粮给了她。李微漪与格林共同谱写了一则感人至深的人狼传奇!

读一本好书读书笔记500字数最新3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字叫作《一只离群的蜜蜂》。文章的大意是这样的,一只自以为能干的蜜蜂与蜂群闹了意见,它抱怨大家对它不公平,就去创造自己的天下。可过了几天,它无力地回到蜂群,发现没有它的几天,工作照样进行得很好,便深有感触地说:“无论怎样,‘我’总是不如‘我们’的!”

这个故事充分说明了集体力量的重要性。动物的世界尚且如此,人类社会当然也是一样。

去年的暑假期间,省城合肥举行了一场省级大赛——“琼花杯”古筝大赛。我与我的许多好朋友在古筝老师刘老师的支持下报了重奏。那段时间的练习实在是太紧张了,大家常常是头天晚上在活动中心排练到十点多,第二天上午继续去和同伴们排练一上午……就这样,一天一天过去了,不知弹断了多少根弦,不知讨论了多少遍,也不知翻破了多少琴谱,一曲优美动听的《绿岛小夜曲》在我与同伴们的共同努力下,弹奏十分美妙悦耳了。在比赛时,我们八个人齐心协力的演奏,最后获得了“琼花杯”古筝大赛一等奖!

可在这次比赛中,因一位同学不满队员们的安排,硬是让刘老师把她转到独奏去。可结果却如那只离群的蜜蜂遇到的一样,我们重奏的队伍并没有受她的影响,还是取得了好成绩,而她却……看到她失落的目光,我想,如果她参加了重奏,与大家融为一体,在集体中发挥自己的一份力量,也就能取得令自己满意的成绩。

所以说,集体的力量总是强于个人的力量。我们要牢记:“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这句话告诉我们,融入集体事业,发挥自己的力量,就能收获到许多东西,明白很多道理。

读一本好书读书笔记500字数最新4

看书时我突然看到一篇文章《一只离群的蜜蜂》,被找题目吸引,我不由自主地往下看。看着看着,我明白了,这是一篇讲一只蜜蜂创造自己的世界,离群的故事。

故事一开始就讲一只认为自己很能干的蜜蜂,一直觉得自己功劳,如果没有了他,其他蜜蜂就干不成事,所以就想去外面创造自己的王国。结果呢,我想:“它成功了吗?是不是真的创造了自己的世界?还是灰溜溜的回到家里?还是被其他蜜蜂求着离群的蜜蜂回家呢?”

我迫不及待地往下看,三天后,那只蜜蜂扇着无力的翅膀飞回了家,一看就知道失败了,而蜂巢,和他走之前一模一样,感叹道:“‘我‘总不如’我们‘”。

其实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事例。有一天,我和几个同学一起去踢足球,我们每队5个人。我队的中卫首先抢到了球,在面临重围的情况下他乘机将球传给了前卫,由前卫来进球,通过这种有机的配合,不费吹灰之力我队抢先进了一球。而另一队跟我们的打法不同,发球后由对方的中卫抢到了球,中卫球技不错,他没有选择传球,而是独自一人往前冲,其他队员跟着球跑,结果球被后卫队员截住了,并赶紧将球传给中卫,中卫接着又传给了前卫,此时对方没有来得及回防,结果我队又进了一球。按着这种通力合作的方式,一场比赛结束,我队遥遥,我们品尝到了合作的胜果。而对手虽然技术不错,但单枪匹马还是敌不过团结协作。

“人心齐泰山移”只要大家团结协作就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

读一本好书读书笔记500字数最新5

《四叶草的约定》是我挺喜欢的一位作家写的。她叫庞婕蕾,小读者都叫她阿拉蕾。我看过她写的很多书,大多内容都是很伤感的,比如父母离婚,好朋友分散等。这本书就是有关好朋友的。

和妈妈一起读书,会读得比较细心。夏影和孙晶晶本是非常好的朋友,可是,因为孙晶晶的争强好胜,他们渐渐疏远了,最后,他们提出要分开。妈妈说:“孙晶晶的性格太强了,脾气也很大。”我也有这样的感觉。一次偶然,夏影和杨悦走到了一起。他们都喜欢韩国歌手J,一起谈论他,一起听他的唱片。我很高兴夏影找到了自己的知心朋友,妈妈也是这么想的吧!她们还约好,放暑假的时候,一起去韩国听J的演唱会。可就在这天,发生了一场火灾,杨月不幸被大面积烧伤,住进了医院,不能和夏影一起去听J的演唱会了。伤心的夏影给J写了一封信,希望J能祝福杨悦快快好起来。J收到了夏影的来信,在他的演唱会上,为杨悦祝福。两个人的约定也慢慢降临。

我身边有很多朋友,妈妈告诉我要对朋友真诚相待,互相理解。我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叫孙菡,我们从小在一起玩儿,幼儿园、小学都在一个学校,同一个班。四年级时,她转学了,我们还经常在一起玩,有一次来我家,我们玩漂洋过海的游戏,是我们用纸条写下对对方说的话,放在一个不进水的盒子里,把盆子接满水,把盒子放在盆里,过一会儿拿起对方的盒子,拿出里面的纸条看,看完了再写…..我们玩得不亦乐乎,纸条到现在都还保留着呢!

妈妈也有闺蜜呢!他们经常一起出去逛街,买东西,买到实惠的,就让对方也买,常常买的东西都是一样的。

有一个和你说话的朋友很难;由一个和你一起做事的朋友更难;有一个知心朋友非常难。珍惜现在的友情,让友情一直延续下去。

读一本好书读书笔记500字数最新6

这个暑假,我看了——《四叶草的约定》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女孩夏影的故事。夏影在住院时收到了孙晶晶诚挚的问候,从此就把孙晶晶视为自己的好朋友。可是,当她们渐渐长大,她们之间的分歧越来越多。渐渐地,两人的关系也越来越疏远。后来,夏影结交了一个新朋友——杨悦。两人一起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可是幸福却那么短暂,杨悦因为一次意外,从夏影的生活中消失了。

当夏影在她和杨悦喜欢的歌手在演唱会上鼓励杨悦并唱起她们最喜欢的歌曲时,她不禁泪流满面。她和杨悦有过四叶草的约定,杨悦能守约吗?作者却没有告诉我们答案。

我觉得我就是书中的主人公夏影,曾经有一段被深深刺伤的友情。我和我的好朋友曾经形影不离,心意相通。可是到了小学,我却亲眼看见她和她班上的同学一起嘻嘻哈哈,打打闹闹地快乐地去洗手,上厕所。偶尔碰见她,也不过是互相打个招呼而已。

后来,我也有了自己的新朋友,有着和我共同的爱好。我这才真正觉察到,我的人生之路还很长,有许多新东西、新朋友。我们不必执着地停留在某一段友情里,而是应该去结交新朋友,不要因为离开了最初的朋友而悲伤。长大,本身就是一个不段结交新朋友的过程。

友谊,是那么的美好,请用心对待每一段友情,珍惜每一段友情。

好书的读书笔记 篇11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也看过很多书,比如《西游记》、《三国演义》、《十万个为什么》等等,相信你们也看过很多书吧,今天我为你们推荐一本书,它就是《水浒传》。

这本书说了宋朝皇帝很凶残,官逼民反,林冲、宋江等等一个个都被逼无耐,被逼上了梁山,他们一个个上了梁山之后,替天行道,帮助穷苦人民,他们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们有这样的魅力,不是因为他们的相貌,而是因为他们有高尚的人格。

最让我崇尚的是他们都能为一个义字赴汤蹈火,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现今的社会同样需要强烈的正义感,需要我们用正义来维护社会的平安。

《水浒传》这本书从头至尾都流露出一切都为穷苦人民着想的思想,这也是我们正需要的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它确实是一本耐人寻味的好书,大家不妨读一读。

好书的读书笔记 篇12

我家里有许许多多的书,但让我最喜欢的就是《三国演义》了。它的作者是明代的小说家——罗贯中。这本书是我国的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小说,也被称为中国四大名著之一。

这本小说描写了东汉末年,汉室衰微,黄巾起义,各英雄剿黄巾,刘备与张飞、关羽三人结为兄弟,起兵剿黄。董卓专权后,十分凶残,引起天下英雄反抗,董卓死后。群雄割据,孙策平定江东。曹操平定北方后,向赤壁进攻。孙刘联盟后,胜了曹操。出现了三国鼎立。之后,三国统一了,天下归晋。

这本书反映了当时的动乱和社会状况,塑造了刘备、关羽、张飞、曹操、孙权等众多的人物形象,拥刘反曹的正统思想。更令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里面的故事情节十分有趣、好看,令人回味无穷,也透露出许多做人的道理。

这本书同时也谴责了暴君的苛政,寄托了老百姓们渴求明君仁政的希望。令人印象深刻。

我强烈推荐大家看一下这本好书,能从中得到很多知识呢!受益匪浅哦!!!

无常的读书笔记


现在,有请阅读栏目小编推荐的《无常的读书笔记》,读作者写的作品之后我们收获到许多。那么很多人在这个时候就会想要写一篇读后感,一篇优质的读后感包括哪些内容呢?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无常的读书笔记【篇1】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无常的读书笔记【篇2】

无常,也就是鬼的意思。每逢迎神赛就会有不同的人来扮演大大小小的鬼怪,鬼物们大约都是些粗人和乡下人扮演的,他们穿着花花绿绿的衣裳,赤着脚。他们扮演着各种鬼怪来寄托他们对幸福生活的向往。

鲁迅用风趣的语言来描述了他小时候看见的那场迎神赛,而且用生动的语言来讲述了迎神赛的经过。鲁迅十分怀念他小时候的时光,但在描述中我们还能够找到他对那些封建行为的讽刺和唾弃。

他一反前态温和的笔锋,用犀利的语言对那些封建行为进行批判,让人不禁为之动容。

鲁迅还把此刻的想法和小时候的想法进行比较,以此来衬托出世人们庸俗的一面。又在末尾写到“鬼神之事,难言之矣,这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那里又写出了鲁迅对“鬼神之事”的鄙夷以及对其的不屑一顾。

总体来说,鲁迅在他的文章中不止一次的讽刺封建行为,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则是以回忆往事的方式来列出他小时候所看见的各种封建现象并加以批判。

鲁迅不仅仅仅是一个作家,他还是一个战士,正如毛泽东所说:“鲁迅用他的笔战斗了一生。”

无常的读书笔记【篇3】

在《朝花夕拾》整部书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无常》的这一故事情节,他不仅给我们描绘了庙会的特色气氛,给我们展现出了一个活灵活现的,一个幽默风趣的白无常。

从鲁迅给我们的描述就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并且从整篇文章的文字来看鲁迅也是比较喜欢有风度,有人情趣味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会出风头的角色。文章同时也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黑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同时本篇文章也是变形讽刺了那些不懂人情,不善良的那些人,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无常的读书笔记【篇4】

《无常的博弈》读后感800字!

《无常的博弈》:风起云涌的8分钟。

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对于一个从未涉及金融行业的小白来说,读这本书还是需要下一番功夫的。

通读下来,对整个事件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股市本身就是一座战场,充斥着利益的博弈,同样充斥着胆量和人性的较量……

原本历经起伏好不容易才颇有起色的国债期货市场,却仅在8分钟之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8分钟可以做什么?8分钟可以品一杯香茗,可以读一段文章,可以听一两首歌曲。8分钟也可以彻底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让人生前途、事业覆灭……

327事件中的主人公们,就在这8分钟内,经历了人生中最大的一次跌宕起伏,甚至再无翻身的机会……

站在金字塔顶端的决策者,享受着别人仰望的同时,所面临的压力也是巨大的。自己的任何决策能够影响到整个体系的存亡。

是非对错,在那最后一刻已变的不再重要,如何进行挽救,成了每个人心头的艰难抉择。

输赢胜负,在那之后也仿佛成为了笑话。事件的主要参与者,在那之后也并没有看到未来的曙光。多少曾经受人敬仰的精英们,最后的结局都令人唏嘘……

如果管金生能够审时度势,再沉稳一些,或许也不会输掉自己和公司的未来。如果市场监管力度再加强一些,或许也不会出现辽国发这样的搅局者。正所谓同行是冤家。尤其是利益至上的金融市场,打倒对方,赢得利益才是王道。

万国、辽国发、中经开,三足鼎立,互为对手,在利益的驱使下处处争锋相对。这是游戏规则使然也是必然。有对手就会有合作,“314事件”中万国与中经开联手对付辽国发,结局虽不尽如人意。但也算精彩。

然而到了“327事件”,局势则完全不同。这一次的合作方变成了万国和辽国发。然而事件之前久未露面的管金生却失去了获知风险的先机,同时被猪队友辽国发摆了一道。最终因为他那自小养成的“不服输”的性格作祟,明知结果已无法翻转。却依旧意气用事,孤注一掷。最终导致了惨败的结局。自己的前途也被自己葬送……

神秘的搅局者“辽国发”三兄弟,究竟何许人也?在“327事件”之后,兄弟三人躲避风险逃脱制裁,留下了一屁股债,人间蒸发一般下落不明,至今仍然是一个永远的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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