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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礼貌教育——警察叔叔好

发布时间:2020-09-24 幼儿警察故事 幼儿园礼貌说课稿 幼儿园说课稿礼貌

前端时间,福建南平、广西合浦、广东雷州、江苏泰兴、潍坊坊子等地的小学、幼儿园接连发生歹徒行凶伤人事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为幼儿园安全敲响了警钟。为确保幼儿园孩子的安全,幼儿园专门配备了三名保安,来保护孩子的安全。今天,保安到位,站在门口警戒,加上执勤老师,村委干部、密水街道等工作人员都站在大门口,人员可真不少。孩子们来了,执勤老师们热情的招呼孩子,孩子们看见执勤老师,都很有礼貌的问:“老师好。”老师也回应:“小朋友们好。”之后,就进入自己的活动室了,然而对保安人员,却像看不见一样,没有问好,我纳闷:“平日孩子看见外人来幼儿园都会热情的问好,今天看见保卫我们安全的保安叔叔也不问声好,这是怎么啦。”我又想:孩子们大概以前没见过这种阵势,说不定有点怕生,刚要引导孩子问声“叔叔好”。这时,有一个中班的孩子我不知他叫什么名字,来到我面前问一声老师好,然后走到保安面前,我觉得他还能和前面的孩子一样,不会问保安人员好的,没想到孩子竟然大声的问了一句:警察叔叔好。门口的两位保安也非常高兴,连忙回应:小朋友好。孩子蹦跳着进了活动室。班级中,老师也对孩子们进行了教育:保安叔叔是来保护小朋友们的,他们喜欢小朋友,你们见了叔叔问好,保准叔叔们问小朋友好孩子们好……开端良好,从此,我们在大门口值勤,“老师好,警察叔叔好”响在耳畔,是一首悦耳动听的歌,我们每天在歌声中陶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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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我爱你、好习惯


昨天吃晚饭的时候,一切都和往常一样,昊昊分凳子,坐下吃饭,吃着吃着突然昊昊奶奶说:昊昊,你不是有话要给你叔叔说嘛,快点说吧。只见昊昊什么也不说,只是抿着个小嘴笑,光笑就是不说。我这心里就犯嘀咕啦,昊昊会说什么呢,让他叔叔给买玩具、买好吃的,还是。。。。。。。。。。。在巨大的好奇心下,我也接着问昊,你到底想给叔叔说什么呢,快点说啊,就这样接着问了好几遍才慢吞吞的、脸上还带着腼腆的笑说:叔叔,我爱你。我听昊这么说,有点惊讶!我说大声说,叔叔听不到,然后昊又大声的说了一遍,在场我们几个都哈哈笑起来,小昊昊也跟着笑。我就和奇怪的问问奶奶,昊怎么会突然这么说呢,奶奶说,今天从放学到回到家一路上就说,奶奶我爱你,爷爷我爱你,妈妈我爱你,爸爸我爱你,叔叔我爱你,婶婶我爱你,就这样嘟囔了一路

,到家之后就给奶奶说;我想告诉叔叔我爱你“。所以就有了刚才那一幕。在这里我想说的是:看着昊昊在一点点改变,一点点的成长,真的与幼儿园的环境是分不开的。

好习惯

时间过的好快,转眼十二天没有更新了,前几天网速不好,所以一直没有给科进更新日志,今天打扫完卫生,抽出一点点的时间给科进更新一下喽!

自上周幼儿园开了幼小衔接家长会之后,大班的孩子们就得必须八点之前到校了,还安排了值日,科进是周三做值日,做值日的时候孩子们会早一点到校,家长和孩子们都明白,这是园领导在给孩子们培养更好的习惯,以便让孩子们进入小学后能更快更好的适应新的环境,整理书包的问题大概一年前老师们就开会说过了,要孩子们自己整理书包,这一点科进做的不是很好,都得我们提醒之后才能完成,我们希望科进在幼儿园的最后一年里能把自己所有的事情做的更好,养成更多更好的习惯,让我们更省心!!!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精选


古语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在阅读相关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那么,就让我们静下心来好好的写一篇属于自己的读书笔记吧!那么,你有没有收集优秀的读书笔记呢?也许"《长腿叔叔》读书笔记"就是你要找的,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1】

然而人们常常并不感谢我们所拥有的,却留恋已经失去的,这正是人的悲哀和缺陷所在。

如果您用这些尘世的虚荣东西来诱惑我,我又怎能一心一意地读书呢?

青春与年纪无关,而在于内在的精神。所以叔叔,即使您已经白发苍苍,您仍然可以童心未泯。

我仅仅将它当作一段不寻常的人生经历,使我能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审视生命。

我很确信,自己对生命中的一分一秒都感到快乐。不论将来会发生什么不幸的事情,我都感觉自己是幸福的。我会把所有的不幸——即使是牙疼——都当作有趣的经历,乐于去体验这些感觉。哪怕风云变幻,我也会直面一切。

某些地方总是和某些人联系在一起,以至于睹物思人,实在很有意思!

当您没有如期参加我的毕业典礼时,我就将您从心中抹掉了,并永远地埋葬。

我不想结婚了,人一结婚就开始走下坡路。

我恨月色如此美丽,而他却无法与我共赏。

最最亲爱的杰维少爷——长腿叔叔——平莱顿·史密斯:

我想,将来的某一天——很遥远的未来——我们其中一人必须提前离去,但我们至少已经幸福地生活过了,会留下许多值得回忆的东西。

以上

这真是一个美好的故事。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2】

从图书馆借来《长腿叔叔》,因为“书非借不能读也”,我仿佛与时间赛着跑,争分夺秒翻着那手感极好的书页,像是持着一脉优美的传统。

很快被这本经典所吸引,我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一个十八岁的孤儿——乔若莎·艾伯特,因为她在英文写作方面有极高的天赋与才能,所以她遇见了“白马王子”:长腿叔叔。一位决定送她上大学的理事。“长腿叔叔”本是一位隐姓埋名的好心理事,这是乔若莎自己起的名字,理事给他唯一的要求是让乔若莎每月给他寄一封信。接下来的八十多封长信便是这本书的内容了,让读者深深投入其中。正在乔若莎大四毕业之际,与生于纽约贵族的杰维少爷相爱,但她却十分犹豫,因为自己是个孤儿,因此他们都伤了对方的心。而且,乔若莎觉得这样会对不起长腿叔叔。

但书的结尾温馨极了——杰维少爷便是长腿叔叔!当读完这本书是,我深吸一口气,发现世界多么美好,乔若莎的生活多么丰富多彩!乔若莎有个舍友,她时刻都不快乐,用乔若莎的话来说便是“在襁褓中就习惯了所有的快乐都毫无意义。”不过乔若莎与她的舍友恰恰相反,她善于发现生活中一切乐趣:乔若莎看着送她自己上大学的理事的背影那双修长的腿,便给他取名为“长腿叔叔”。我想这个名字我一定起不出来,既善良又让人感到亲切。原本是“Daddylongleg“,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不翻译成“长腿爸爸”?呵呵!

圣诞节前夕,长腿叔叔寄给乔若莎六件礼物,让乔若莎十分欣喜。但其他同学的礼物都是亲人送来的,而乔若莎不是。为了安慰自己,她想象到:“丝袜是妹妹送的,热水袋是祖母送的,词典是舅舅送的,晚礼服是妈妈送的,笔记本是……”多么温馨啊!

还有在乡村的小猪趣事,关于蜘蛛的遐想,还有入选篮球队的过程……想做个快乐的人,首先要富有一颗善于发现乐趣的心。

这一周中,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长腿叔叔》。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女孩认真学习,奋发向上的感人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朱蒂,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每一天都在繁忙中度过,既要学习,还要完成孤儿院的工作,但她却坚强的面对种种困难。后来,在一位匿名理事的资助下读了大学。可朱蒂在大学里的学业并不好,因为她生长在孤儿院,很自卑。可是面对同学们的嘲笑,她并没有泄气,而是努力的学习,扩大自己的知识面。朱蒂还常给“长腿叔叔”写信,告诉他她生活中发生的一些趣事。虽然叔叔不回信,但朱蒂还是经常写。经过努力,她成为了一名作家,并把所有的稿费全部给了“长腿叔叔”。

来吧,让我们一起学习朱蒂,成为一位优秀的学生吧!

最近,我读了爱丽丝·简·韦伯斯特在1912年出版小说——《长腿叔叔》,在她多项作品中,以《长腿叔叔》最受到大家的喜爱和支持,甚至后来还被亨尼·米勒改编成了舞台剧,它不仅是我们成长路程中需要阅读的读物,更让我们在其中懂得什么才是幸福,又要如何对待幸福……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曾被她不经意在墙上瞥见,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送去上大学。至此她开始了全新的学习和生活。茱蒂每月会寄一份信给那位神秘人,但当她渐渐明白了自己的信永远不会有回音时,她对长腿叔叔开始了一丝青春的抱怨与不以为然,在孤儿院时内心叛逆的种子又蠢蠢欲动了。直到邂逅谈吐不凡的杰夫,她才再度将长腿叔叔当成倾诉对象。从单纯封闭的环境来到缤纷多彩的世界,茱蒂一直骄傲自己从来不曾觅食。正当她考虑和姐夫表达爱的告白时,长腿叔叔终于露面了,而且竟然是——杰夫。

一切的一切,每字每句中都透露出一位少女微妙的情感和伤痛……她学会了放弃.实际上有很多不能割舍的东西,自己原来拥有很多美好而快乐的东西,更重要的是那些幸福和快乐是我们未曾注意到的。

读了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地方就是朱蒂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乐观向上的心态。虽然不能和同龄人一样感受、享受亲情,但是朱蒂对生活的热情丝毫没有削减。在大学里,她与同学们有好交往,热情开朗。我原本还以为她会因为自己的身世而感到自卑,但她丝毫没有,每天绽放出动人心弦的微笑。我感受到了她心里的期待与向往:做一个平常的女孩。她乐观向上的心态让我非常感动。或许,我们也能这么乐观地生活:在别人面前露出微笑,无论遇到什么都不埋怨,不放弃,或许换来的是更多快乐。一无所有后才会无所不有,失去后才会珍惜现在所有,学会施与才懂得感恩,这正是我们需要懂得并赋之于行动的。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3】

《长腿叔叔》这个书名乍一听来像是儿童读物,可是当我看完这本书后对它有了彻底的认识。它不仅是我们成长路程中需要阅读的读物,更让我们在其中懂得什么才是幸福,又要如何对待幸福

先简单叙述一下故事的主要内容。

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曾被她不经意在墙上瞥见,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送去上大学。至此她开始了全新的学习和生活。茱蒂每月会寄一份信给那位神秘人,但当她渐渐明白了自己的信永远不会有回音时,她对长腿叔叔开始了一丝青春的抱怨与不以为然,在孤儿院时内心叛逆的种子又蠢蠢欲动了。直到邂逅谈吐不凡的杰夫,她才再度将长腿叔叔当成倾诉对象。从单纯封闭的环境来到缤纷多彩的世界,茱蒂一直骄傲自己从来不曾觅食。正当她考虑和姐夫表达爱的告白时,长腿叔叔终于露面了,而且竟然是杰夫。

虽然简韦伯斯特用了简单的书信来作为这本书的写作形式,但茱蒂的每句话都充满了少女微妙敏感的心情和情绪。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4】

《长腿叔叔》的主人公茱蒂是一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后来,她在好心人长腿叔叔的资助下读了大学。茱蒂的大学生活并不顺利,因为生长在孤儿院这样的封闭环境里,她有些自卑,有些无知,经常面对同学的嘲笑和鄙视,可是茱蒂没有泄气,而是加倍努力地拓展自己的视野。经过一次次的尝试,她终于成了一名作家。她没有忘记资助人,几乎每周都要给恩人长腿叔叔写信,写的大多是学校里的趣事。

读完这本书,我被茱蒂深深地打动了,她天生乐观、坚强,特别是她那种刻苦学习的精神和积极向上的性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知道自己犯了错误,能够正确对待,并不断改进;与来自正常家庭长大的孩子之间的差距,她用持之以恒的读书来弥补;她学会了爱,并开始感恩,用自己的绵薄之力去帮助弱势群体。茱蒂是个平凡的姑娘,但她凭着自己的努力最后变得不平凡了,依靠坚定的信念积极地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我们自己,幸福就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里。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5】

以前,我一直不明白幸福的真谛,直到读过《长腿叔叔》此书。文中的茱蒂自从离开孤儿院,被好心的“长脚叔叔”送去上大学,便觉得自已十分幸运,十分幸福(虽然茱蒂没有平常人那样幸福的童年)。

《长腿叔叔》记载了茱蒂给史密斯先生写的82封信。不,准确地说,应该是她的生活中发生的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事,她写出了对生命的理解。茱蒂在信中一直称那个资助她上大学的神秘理事为“长腿叔叔”——只因她瞥见好心人被车灯拉长的身影。这一特殊的称呼使史密斯先生仿佛成了她的亲人。而事实上,茱蒂把“长腿叔叔”当作了一个亲人,一个唯一能倾诉、能沟通的亲人。

史密斯理事认为乔若莎(原名)写的《蓝色的星期三》十分好,所以决定资助其上大学,并将其培养成一位作家。而唯一的条件是她每个月必须写一封信给他,并在信中汇报学习情况,并且不会回复。而茱蒂并没有把写信当作一项工作来履行,而是通过信把自已对长腿叔叔心灵的感激倾诉了出来。

在精彩纷呈的四年大学生活中,茱蒂结识了一个对一切都感到快乐的女孩子莎莉;一个目空一切、零花钱似乎永远花不完的贵族女孩茱利亚;一位英俊、谈吐不凡的杰维少爷。一次偶然的'机会,杰维少爷与茱蒂相遇了,此后,他们一直有来往,两人彼此爱着对方。当杰维。平莱顿向茱蒂求婚时,她却拒绝了。茱蒂觉得自已身份卑微,配不上平莱顿家庭的骄傲——杰维先生。而杰维却误以为她爱上莎莉的哥哥——吉米。麦克白,因此离去了。杰维只身一个人前去加拿大打猎,不幸得了肺炎,卧床不起。茱蒂得知后,碾转不安,在信中把心中的忧郁全写了出来。“长腿叔叔”出人意料地回了茱蒂一封信,并邀请她去和他见面。没想到“长腿叔叔”竟然是杰维少爷——杰维。平莱顿。史密斯。

读完此书,我慢慢品味咀嚼着书中的内容。它令我回味无穷,也使我明白:我们生活在21世纪的人真的很幸福,父母给了我们这么多,我们应该知足并好好珍惜这一草一木,每一寸光阴。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6】

小时候,我就喜欢读书,书里想我们描述了一个个神奇的世界,妙趣横生的情节,温馨感人的场面都让我的心湖荡起了层层涟漪。

《长腿叔叔》是美国作家简韦伯斯特的作品,是一本青少年早期阅读必备的书。

《长腿叔叔》是一本以书信的形式向读者展示了一个孤女四年多的学习和生活。主人公朱蒂是一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在她十八岁的时候,得到了一位长腿叔叔的资助而上了大学。从此,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她一直给这位素未谋面的叔叔写信。

朱蒂是一个非常独立、自尊心非常强的姑娘,虽然得到了别人的帮助,却没有依赖思想,而是努力学习,并立志成为一个作家。同时她还利用暑假给低年级的孩子做家教。在她的小说卖出去后,立即还欠叔叔的钱,她将欠叔叔的人情用一辈子的爱去偿还。

朱蒂有一颗爱心,当她了解了一个几乎被生活的重担压垮的家庭时,她就想起了叔叔,觉得那一家比她更需要得到叔叔的帮助,希望叔叔给予帮助。懂得感恩,懂得用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帮助别人,这时一颗多么纯洁的心灵啊!

感恩让生活更美好!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7】

我最近看了《长腿叔叔》这本小说,觉得这本书写得真好。看完了很受启发。这本小说讲的是,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儿朱蒂,幸运地被一个曾被她不经意在墙上瞥见、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送去上大学。至此她开始了全新的学习和生活。在她上大学期间经常寄信给这位神秘人一一长腿叔叔,告诉这位叔叔她在大学生活的事。叔叔也令她感受到家庭的温暖,最后成为了她的亲人。

读完了这本书,我对朱蒂非常的敬佩。朱蒂是一位孤儿,由小到大都很憧憬完满家庭的生活,她非常坚强,认真求学,立志要成为一位作家,自力更生,不依靠别人,独立而能干。从她身上,我仿佛看到了青少年应有的一切,坚强、有理想、爱家、能干。扪心自问,我还没有找到自己的理想,也许是我没有勇气去面对自己的理想,害怕自己不能实现,接受不了自己的懦弱。而她却是勇于追求,为理想去努力奋斗的。

朱蒂是孤儿,她非常珍惜来之不易的亲情。可是我们这一代人中,却有些同学不懂得亲情的可贵,不去孝顺父母,爱护弟兄姐妹,不会去感受家人的爱,同时也不懂付出自己的爱,与朱蒂相比,真的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这些同学实在应该好好反省,如果你还不能体现这种宝贵的家庭温情,那么快快去看看《长腿叔叔》这本书吧。相信你一定会有所收获!

《长腿叔叔》读书笔记【篇8】

最近,我读了爱丽丝·简·韦伯斯特在19xx年出版小说——《长腿叔叔》,在她多项作品中,以《长腿叔叔》最受到大家的喜爱和支持,甚至后来还被亨尼·米勒改编成了舞台剧,它不仅是我们成长路程中需要阅读的读物,更让我们在其中懂得什么才是幸福,又要如何对待幸福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曾被她不经意在墙上瞥见,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送去上大学。至此她开始了全新的学习和生活。茱蒂每月会寄一份信给那位神秘人,但当她渐渐明白了自己的信永远不会有回音时,她对长腿叔叔开始了一丝青春的抱怨与不以为然,在孤儿院时内心叛逆的种子又蠢蠢欲动了。直到邂逅谈吐不凡的杰夫,她才再度将长腿叔叔当成倾诉对象。从单纯封闭的环境来到缤纷多彩的世界,茱蒂一直骄傲自己从来不曾觅食。正当她考虑和姐夫表达爱的告白时,长腿叔叔终于露面了,而且竟然是——杰夫。

一切的`一切,每字每句中都透露出一位少女微妙的情感和伤痛她学会了放弃.实际上有很多不能割舍的东西,自己原来拥有很多美好而快乐的东西,更重要的是那些幸福和快乐是我们未曾注意到的。

读了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地方就是朱蒂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乐观向上的心态。虽然不能和同龄人一样感受、享受亲情,但是朱蒂对生活的热情丝毫没有削减。在大学里,她与同学们有好交往,热情开朗。我原本还以为她会因为自己的身世而感到自卑,但她丝毫没有,每天绽放出动人心弦的微笑。我感受到了她心里的期待与向往:做一个平常的女孩。她乐观向上的心态让我非常感动。或许,我们也能这么乐观地生活:在别人面前露出微笑,无论遇到什么都不埋怨,不放弃,或许换来的是更多快乐。一无所有后才会无所不有,失去后才会珍惜现在所有,学会施与才懂得感恩,这正是我们需要懂得并赋之于行动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收藏


毫无疑问,作为一名新时代的优秀教师,我们更应该观察和分析自己的教育方式,而教育笔记可以促进老师的个人成长和发展。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写教育笔记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上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收藏,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1】

从前有一个即将上大学的女孩叫朱丽莎,但是,她是一位孤儿。有一位腿很长的叔叔,他可是一位大富豪,他一点也不喜欢女人,可是,朱丽亚很幸运,长腿叔叔让他的秘书帮朱丽亚交宿舍费和学费、每月给35元零用钱给朱丽莎,因为他很欣赏朱丽亚那幼稚的文章,他想把朱丽亚培养成为一名作家。朱丽莎在大学里给长腿叔叔写了64封信,朱丽莎的第一篇小说拿了50元奖金,第二篇小说没成功,朱丽莎把它扔进火炉里,最后她成为了一名闻名中外的小说家。

朱丽莎你坚持写作一丝不苟、自学成才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你给长腿叔叔写的信真是幽默风趣、侃侃自如,那自力更生不求人的强烈意志流露无遗,让人感受到你那强有力的羽翼建设自己的巢穴而挥动。通过你的事情让我明白了做事要坚持不懈,一丝不苟,从写日记开始坚持锻炼我的写作水平。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2】

今天,我随意翻开一本《莫泊桑小说集》,看见目录里面有我们课本上所说的《我的叔叔于勒》,赶忙打开看了看。看完之后,我深有感触,满感交集。明白了莫泊桑为何以批判形小说家著称于世。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莫泊桑家里很穷,他们一心的希望就是莫泊桑爸爸的弟弟于勒。其实这个于勒以前很不受他们的欢迎。他是一个败类,总是不顾一切的消费。当他把自己得到的那份遗产挥霍的一干二净的时候,他的哥哥——莫泊桑的爸爸的那份遗产,也就会受到影响,这常常使莫泊桑的妈妈十分生气。按照那时的规矩,他们把于勒送上了一条去纽约的船。后来,于勒来信说,他在那里发了大财,很快就要来和他们团聚。并且想把以前欠他们的钱加倍还给他。这让莫泊桑一家乐开了花。特别是莫泊桑的母亲,也不停的说“好心的于勒”。可是后来,他们在一次旅游的时候,看见几个人在吃一种叫做牡蛎的东西,这种东西很贵。莫泊桑的爸爸说:“大家要吃牡蛎吗?”他的妈妈很不高兴,想:“又要破费了。”可两个女儿一致答应,又当着女婿的面,不好拒绝,只好推脱说自己不吃,也不让莫泊桑吃。

莫泊桑的爸爸发现这个买牡蛎的人很像自己的弟弟于勒,便对妻子说:“怎么那个买牡蛎的人这么像于勒呢?要不是知道他已经发了大财,我还真以为就是于勒。”他的妈妈正在沉浸在美好的幻想中:“等于勒来了,就要用他的钱买一栋大别墅,过上美好的生活……”她很不快的说:“那个卖牡蛎的老家伙,衣衫褴褛,怎么是好心的于勒?”可是后来,他们真的知道了那个就是于勒。他们很生气,特别使莫泊桑的妈妈,说:“我就知道他还是个败类!幸好他还没有发现我们!要不,又要来占我们的便宜!……”可怜的于勒,只好还在那里继续买牡蛎,一家人连理都不理他,走了。

毫无疑问,莫泊桑是借自己的爸爸妈妈,批判当时残酷的主义和人类的自私,心胸的狭窄。这毕竟是莫泊桑的叔叔,他的亲叔叔。当他有钱的时候,被称为“好心的于勒”,屁颠屁颠的跟在他后面,想占他便宜。当他赔本了没有钱的时候,又被称为败类。这时,他们的义务就是给于勒一些安慰!

这是某些人心的真实写照,这就是社会的一个缺点,这就是人心灵的丑恶。但愿像莫泊桑母亲这样的人,天下无存!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3】

王紫涵:我的叔叔于勒

自初四刚刚拿到九上课本的那一天,我就迫不及待的从目录里寻找吸引我的文章。我清晰的记得我阅读的第一篇文章就是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的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

今天上午第三节的语文课,谢老师依旧是按照惯例将这节课安排给我们阅读。阅读任务是课本中的几篇文章,其中就包括《我的叔叔于勒》这一篇。先从整篇小说开头来看的话,我在介绍自己家庭背景时已经用前两段的语言通过列举日常生活中的例子,侧面反应出我家生活的拮据,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日常用品也常常买减价的;买十五个铜子一米的花边也常常在价钱上计较半天。各方面都透露出家中经济境况不好。紧接着看下文才提到了本文的主人公我的叔叔于勒和我的父母菲利普夫妇。

叔叔于勒当时是全家的希望,但在那之前是全家的恐怖。因为他的行为不正,糟蹋钱,不仅将自己应得的一部分遗产全部花光,还占用了父亲应得的一部分。所以全家人都十分讨厌他,按照惯例大家将他打发到美洲去了。后来他又写信来告知我们他在美洲的生活,赚了点钱,希望以后赔偿父亲的损失,于是那封信成了我们家的福音书,也成了全家人生活的盼头。直到后来在去哲尔赛岛的船上看到一个卖牡蛎的衣衫裆搂的老水手,通过打听后才知道这就是我的叔叔于勒。文章讲述的就是这么一个故事,但比故事内容更吸引我的是文章中菲利普夫妇对叔叔于勒态度和称呼的转变。

之前于勒行为不正时,他们称他为花花公子坏蛋流氓无赖;之后得知于勒生活有所转变并想要回来补偿我们时又称于勒是正直有良心好心的有办法的;再之后看到于勒落魄的模样后称他为贼讨饭的。态度也由最一开始的厌恶、讨厌到期盼、渴望,再到最后父亲的神色狼狈和母亲的突然暴怒。通过以上这些,无不显示着菲利普夫妇的两幅面孔,从期待到破灭的态度转变,更加让我们认识到了人性的两面性。

我也在想,假如菲利普夫妇在船上遇到了于勒,他已经是百万富翁了,那他们又会有着怎样的表现呢?想必肯定是恭恭敬敬,满脸堆笑的,脸上透露着虚伪、贪婪的字眼。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4】

在这一次的《我的叔叔于勒》一课的教学中,我运用比较的方法,发现了一个新的突破点:菲利普夫妇和他们的儿子若瑟夫眼中的于勒是不一样的。请看,小孩子菲利普应对他的叔叔于勒的时候,文中有这样的讲述:

我也端详了一下那个人。他又老又脏,满脸皱纹,眼光始终不离开他手里干的活儿。

我看了看他的手,那是一只满是皱痕的水手的手。我又看了看他的脸,那是一张又老又穷苦的脸,满脸愁容,狼狈不堪。我心里默念道: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

我给了他10个铜子的小费。

若瑟夫能够看到叔叔于勒的穷困潦倒和他的悲惨境况,并且为之而自责,也批评父母的冷漠,还有他善良的实际行动:给了他10个铜子的消费。而若瑟夫的父母于勒的哥嫂菲利普夫妇,他们只是在担心并一点点去验证这是不是就是他们日思夜想的发了横财的于勒。在确定这就是于勒,破产了的于勒的时候,他们恼羞成怒,避之唯恐不及。

看看吧,对于同一个于勒,亲侄子看到的是人,亲哥嫂看到的是钱这就是差别!小孩子,看到的是一个亲人,一个满脸愁容,狼狈不堪的亲人,他又老又脏,满脸皱纹。纯洁的孩子尚未被那个现实的社会,被金钱给腐蚀的社会给玷污了,他还拥有一丝的同情心在。而成年人,满心想的都是钱、钱、钱!有钱就是至亲,无钱就是流氓无赖,就要逃得远远的。已经成年的菲利普夫妇,因为家庭的拮据,因为诸多的社会因素,他们的眼中仅有金钱,心中仅有财富。对于他们而言,亲情只是一个奢侈品,他们这样的贫穷人家哪有本事来消遣呢

再次教学《我的叔叔于勒》,创新一种开头方式,更换一个续写的位置,发现一个鲜明比较,我的课堂更多了几分活力与思考,师生的教与学都很受益。

总之,每教学一课,都尽可能多一些琢磨,少一些敷衍;多一些深刻,少一些肤浅;多一些创新,少一些固守。教师会有更高的提升和更快的发展,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也会大有收获。为了师生教与学的幸福感提升,收获倍增,我愿意深入思考,精心钻研,使自我的课堂成为师生成长的乐园。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5】

小说描述的故事是菲利普夫妇应对自我的弟弟于勒(妇女的小叔)的不一样态度。一向以来叔叔于勒都是一个不务正业,总是花钱,而且还花掉了哥哥的那一部分财产。正因这样,本来不富裕的菲利普夫妇的家庭就更难过了。之后把于勒打发到美洲去了。菲利普夫妇有2个女儿和一个儿子若瑟夫。日子过得很拮据。有一天,接到叔叔于勒的来信,说是在外面发财了,有时刻会回去看他们的。这样,菲利普夫妇有了盼望,总是盼望叔叔于勒的归来。正正因这样,姐姐也有了未婚夫。但是当一家人去游玩的时候,发现于勒竟然已经落魄了,在船上买杜蜊。菲利普夫妇的盼望变成失望了。恐怖又回来了,没有敢认于勒。当若瑟夫给杜蜊钱的时候,还给了于勒一些小费。

这些看起来是小说中让人觉得很正常的一些事情发展与改变,但是它也揭示了当时资产阶级改革后的法国人民的思想,每个人都充满着金钱利益。菲利普夫妇正因金钱的关联从厌恶于勒到盼望于勒到对于勒失望,都是正因金钱,但是正因于勒的贫与富。而小说中姐姐的未婚夫也是正因看了于勒给菲利普夫妇的那封说他发财了并且会回去的信,才会和姐姐在一齐的,这不是也为了金钱吗?那时候的人们的心灵仿佛除了金钱,什么都没有了。但是当若瑟夫给了于勒杜蜊钱的时候还给了他一些小费。或许在当时的社会,只有孩子的心灵是最纯洁最善良的,他还是很在乎亲情的,对于他来说还没有金钱利益的这个概念。

现实中有句话是: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万万不能。或许真的是这样吧!是的,谁不需要钱呢,没有钱能做的了什么呢?说实话,我确实也很钟爱有钱的生活,有了钱,能够做N-1件事。对于金钱虽然喜爱,但我绝不敢丢下良心,那是万万不能的。把钱看淡一些,毕竟金钱能做的,是N-1件事,而不是所有事。期望在此刻的人中,金钱利益少一些,多学学小孩的纯洁善良。不好正因金钱而对别人改变看法。没有什么东西,是比良心更重要的。少一些菲利普夫妇,多一些若瑟夫。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6】

我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遇见他。一路上时常听见父亲咒骂于勒叔叔,母亲则整日皱着个眉头,她可能在想等东窗事发了怎么留住姐夫吧!而我则一个人在甲板上玩。

快到港口了,父亲又开始咒骂,“该死的……”声音突然停断,只见父亲原本阴沉的脸一下子愕然起来,他不可思议的盯着一个人看,我顺着父亲的目光看去,只见一个男子提着一个黑色的皮包站在甲板边,衣服裁剪的很得体,整个人略显的苍老,仔细看他的脸,长的跟于勒叔叔很像。父亲跑到母亲面前低头说了几句,母亲皱起的眉头舒展开了,她飞一般的探出了脖子,用力的看了很久失神的囔囔到:“怎么会这么巧……长的这么像……”父亲接着说:“真希望这个家伙是于勒,如果他真是于勒的话,我们家就又有希望了,他那黑色皮包装着的肯定都是法郎。”

母亲转过身对我说:“孩子,你大声的叫你叔叔的名字。如果那个人真是于勒的话肯定会转头的。”于是我依着母亲叫了一句,那男的一下子转过来头,脸上带着丝惊奇,难道他真是我叔叔?父亲脸上的笑容仿佛都能喷涌而出了,他一下子向那男的冲上去,那男的脸上也露出了惊奇和欣喜,父亲紧紧握住他的手,就是这样直直的看着他……

很快家里人都知道了于勒叔叔的到来,家里人私下里都在讨论该用于勒叔叔的钱去干什么,姐夫说去买别墅,姐姐们说要去买好看的大衣,华丽的珠宝,而父母亲则想去世界各地旅游,但于勒叔叔却显得十分沉默,一天也没跟我们说几句,他的神情有些苦闷忧郁。到港口了,于勒叔叔突然拉住父亲说对不起,父亲说:“当年的事情都算什么。”然后一个劲的夸着叔叔,前几日他嘴里的“无赖”“该死的”于勒叔叔一下子变成了一个大好人,一个正直勇敢聪明的于勒叔叔。于勒叔叔眼睛红红的,对爸爸说:“哥哥。我破产了,只剩一点钱了,我打算用最后的一点钱买栋小屋子跟你们一起住。”家里的人一下子都呆住了,别墅,大衣,珠宝,和周游世界的船票一下子都没了,父亲上扬的嘴角一下子耷拉了下去,一脸不可思议。那个黑色皮包显得格外刺眼,原来里面装的只有一点钱和随身的衣服。

唉,万恶的钱啊!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7】

莫泊桑生活在19世纪后半期。短短的一生当中,他写了6部长篇,200多篇中篇和短篇。他的作品绝大多数是写当时法国中下层社会的形形色色的人物。有的写小市民、小职员、小商人等等,从他们的日常生活、家庭琐事、种种遭遇之中,从他们的言谈行为、心理变化之中,自然地而又深刻地写出资本主义社会种种黑暗、污浊的阴影:虚伪,贪鄙,欺诈,冷酷,糜烂。有的写到农民、渔夫等等,流露出对劳动人民的一定程度的同情和赞扬。《我的叔叔于勒》就是属于前一类的作品。

这篇小说写的是法国西北部哈佛尔海港达佛朗司家的一个故事。这一家老兄弟两个,哥哥叫菲利普,是个小职员,弟弟叫于勒,年轻时候是个浪荡子。他把自己所得的遗产花光了,又花了哥哥一些钱,因而被家里的人看不起,甚至看成是全家的“恐怖”。终于,他被送到美洲去碰运气。过了些时候,接到他的信,也听见到过美洲的人说起,知道于勒在那里做生意赚了钱,并且打算发了财就回法国来跟哥哥同住。这时候,哥哥、嫂子把于勒看成了全家的“希望”和“福音”,天天盼星星、盼月亮似地盼着他回来。已经长到26岁还找不到人家的于勒的二侄女儿,也由于他发财的消息找到对象,结了婚。菲利普带着新婚的女儿、女婿和全家坐船到附近一个英属小岛——哲尔赛岛去旅行,在船上无意中发现了于勒。从旁打听,知道他在美洲阔了一阵之后重又潦倒落魄下来,沦落成一个穷光蛋,后来被这个船的法国船长带回来,在船上摆摊子靠卖牡蛎过日子,跟讨饭差不多。哥哥、嫂子一见大为惊惶,深怕被这个倒霉的弟弟看见,在新女婿面前出丑,更怕他再回家来吃他们。“希望”破灭了,于勒重又成为他们的“恐怖”。他们急急忙忙躲开了日夜盼望的“福音”,带着幻灭沮丧的心情溜回家去。小说是用菲利普的小儿子自述的口气写成的,所以用“我的叔叔于勒”作题目。

小说一开头先写出了这个达佛朗司家的生活状况。

我小时候,家在哈佛尔。并不是有钱的人家,也就是刚刚够生活罢了。我父亲做着事,很晚才从办公室回来,挣的钱不多。我有两个姐姐。

我母亲对我们的拮据生活感到非常痛苦。那时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买拍卖的底货;姐姐的长袍是自己做的,买15个铜子一米的花边,常常要在价钱上计较半天。可是每星期日,我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

我想,任何一个在旧中国生活过的人,读了这段描写,都会感到对这种人家很熟悉:有人请吃饭不敢去,恐怕去了以后要回请;等着铺子宣布大减价的时候去买点便宜东西;花几分钱买点零碎也要讨价还价,争论好半天;——这些琐琐碎碎的小事情,是不是使我们想到那么一些小官僚、小职员之类的人家,他们的收入不多,日子过得并不富裕,可是总还要想法摆着点所谓“上流人”的一套虚假的空架子。达佛朗司家正是这么一类人家。这种细致入微的描写,虽然只是略带幽默的几句,正像齐白石画虾、画蜻蜓、画蜜蜂似的,淡淡的几笔,稍加点染,就使这些生物栩栩如生,在纸上活动起来了。

在读者已经熟悉了这个家庭之后,作者的笔锋一转,引进了小说的主人公——于勒。

我们不禁要问:这个于勒是谁?

小说里的“我”回答了我们。他说:“父亲的弟弟于勒叔叔,那时是全家惟一的希望,在这以前则是全家的恐怖。”

我们不禁又要问:这是为什么呢?

于是小说写到于勒年轻时候怎样花了家里的钱,成了全家的恐怖,怎样跑到美洲去,怎样写信回来,说他发了财。他写给他哥哥的第二封信是这样说的:

亲爱的菲利普:我给你写这封信,免得你担心我的健康。我身体很好。买卖也好。明天我就动身到南美去作长期旅行。也许要好几年不给你写信。如果真不给你写信,你也不必担心。我发了财就会回哈佛尔的。我希望为期不远。那时我们就可以一起快活地过日子了……

接着,小说又是轻轻几笔,写出了这封信给家里带来的不寻常的变化。

于是每星期日,一看见大轮船喷着黑烟从天边驶过来,父亲总是重复他那句永不变更的话:“唉!如果于勒竟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惊喜呀!”这封信成了我们家里的福音书,有机会就要拿出来念,见人就拿出来给他看。母亲也常说:“只要这个好心的于勒一回来,我们的境况就不同了。他可真算得一个有办法的人!”

对于叔叔回国这桩十拿九稳的事,大家还拟定了上千种计划,甚至计划到要用这位叔叔的钱置一所别墅。我大姐那时28岁,二姐26岁。她们老找不着对象,这是全家都十分发愁的事。终于有一个看中二姐的人上门来了。他是公务员,没有什么钱,但是诚实可靠。我总认为这个青年之所以不再迟疑而下决心来求婚,是因为有一天晚上我们给他看了于勒叔叔的信。

只是这样几个小镜头就使我们清晰地看到了菲利普夫妇那些人的内心世界,那里边装着的惟一的生活动力就是“钱”。正是这个隐秘,使他们的眼睛充满了贪婪,使他们的周身,他们的一言一动、一颦一笑,都现出一副拜金的可怜相。

于勒到底回来了没有?

这一次,小说没有很快地回答。但是,并不使我们觉得故意在拖延回答,因为顺着菲利普家二小姐结婚的情节,很自然地引出了婚后的哲尔赛岛旅行,菲利普全家很自然地上了船,很自然地要在船上吃点零食,于是菲利普带着女儿、女婿走到那个卖牡蛎的人的跟前。就这样,在我们不知不觉之中,故事走向了高潮:

我父亲突然好像不安起来,他向旁边走了几步,瞪着眼看了看挤在卖牡蛎的身边的女儿女婿,就赶紧向我们走来。他的脸色十分苍白,两只眼也跟寻常不一样。他低声对我母亲说:

“真奇怪!这个卖牡蛎的怎么这样像于勒!”

母亲有点莫名其妙,就问:

“哪个于勒?”

父亲说:“就……就是我的弟弟呀。……如果我不知道他现在是在美洲,有很好的地位,我真会以为就是他哩!”

我母亲也怕起来了,吞吞吐吐地说:

“你疯了!既然你知道不是他,为什么这样胡说八道?”

真的这就是于勒吗?我们一定也为这突然的发现感到诧异,急于要知道个究竟。小说合情合理地顿挫了一下。它没有立刻解开这个谜,而是让这位受了惊的菲利普先生去找船长探问底细。等到从船长的口里证实了这就是于勒,证实了于勒重又潦倒沦落为穷光蛋之后,最紧张的一幕出现了。

“啊!啊!原来如此……如此……”

他回到我母亲身旁,是那么神色张皇。母亲赶紧对他说:“你先坐下吧!别叫他们看出来。”

父亲坐在长凳上,结结巴巴地说:

“是他,真是他!”然后他就问:“咱们怎么办呢?”

随着菲利普夫妇惶惧紧张心情的急剧增长,我们的视线也越来越深地探入了这两个人物的灵魂深处。是希望,还是幻灭;是福音,还是恐怖;是兄弟,还是路人——这一切,决定于一样东西:钱!

小说没有突兀地在这里打住,而是慢慢地入情入理地来结束这场虚惊,把紧张的气氛逐渐平息下去。

母亲马上回答道:“应该把孩子们领开!若瑟夫既然已经知道,就让他去把他们找回来。最要留心的是别叫咱们的女婿起疑心。”

父亲神色很狼狈,低声嘟哝着:“出大乱子了!”

母亲突然暴怒起来,说:“我就知道这个贼是不会有出息的,早晚会回来重新拖累我们的。……已经够倒霉的了,要是被那个讨饭的认出来,这船上可就热闹了。咱们到那头去,注意别叫那人挨近我们!”

她说完就站起来,给了我一个5法郎的银币,就走开了。

我问那个卖牡蛎的人:“应该付您多少钱,先生?”他回答道:“两法郎50生丁。”

我把5法郎的银币给了他,他找了钱。我看了看他的手,那是一只满是皱痕的水手的手。我又看了看他的脸,那是一张又老又穷苦的脸,满脸愁容,狼狈不堪。我心里默念道:“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

我给了他10个铜子的小费。他赶紧谢我:“上帝保佑您,我的年轻的先生!”

等我把两法郎交给父亲,母亲诧异起来,就问:“吃了3个法郎?这是不可能的。”我说:“我给了他10个铜子的小费。”我母亲吓了一跳,直望着我说:“你简直是疯了!拿10个铜子给这个人,给这个流氓!”她没再往下说,因为父亲指着女婿对她使了个眼色。后来大家都不再说话。

在我们面前,天边远处仿佛有一片紫色的阴影从海里钻出来。那就是哲尔赛岛了。

我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遇见他。

在这悠然的余韵之中,我们得到了一个回味咀嚼的机会,一个沉思默想的机会。——菲利普夫妇是可鄙的,同时又是可怜的。他们不是什么大奸大恶,然而已经被他们生活在其中的社会腐蚀了。我们从他们身上看见的,不是两个个别的人,而是那全套的资本主义社会,冷酷无情的人与人的关系。

这篇小说的主题不是多么深奥的,情节不是多么曲折复杂的。用平常的人物,平常的情节,表现一个普通的主题,可是能够表达得深刻,能够给人启发,耐人寻味:这正是莫泊桑短篇小说的独到之处。莫泊桑写人物,不在外貌的描绘上下功夫,而是深入到人物的内心;这内心世界的揭发,又决不靠作者的申说,而是用人物的言语动作,让他们自己去自然地表露。当于勒据说赚了大钱的时候,菲利普太太说“这个好心的于勒”,“他真是个有办法的人”;当他又成了穷光蛋的时候,这位太太马上把他说成了“这个东西”,“这个贼”,“有办法的人”马上成了“决不会有出息的”。莫泊桑也并不忽视人物的外貌,然而,这外貌的描写,同样不依靠作者的叙述,也是用人物的语言动作,让他们更生动地去显示自己的神情。还拿这位菲利普太太来说吧。她出门的时候是安详地用手挽着丈夫的胳膊,接到小叔来信的时候是那么热情地赞扬,发现小叔穷愁潦倒的时候,开头居然能比丈夫更镇静,敏捷果断,指挥若定,随即就暴怒起来以至破口大骂。作者一方面生动地描绘出这个人物的神情,另一方面又留下了宽绰的余地让我们自己去描摹,并不用他的过细的线条和色彩去束缚我们的想像。对于他所写的事件和人物,莫泊桑不是无动于衷,而是有所喜爱,有所憎恶的。这些,他也不用自己的申述来表白。没有用任何一句话来挖苦菲利普,没有用任何一句话来贬斥菲利普太太,也没有用任何特殊的颜色给他们抹上花脸,或者让他们变成畸形,只是疏疏落落的几处写他们看来仿佛好笑的言谈举止,可是菲利普夫妇在我们的印象之中已经出现了一副既可鄙又可怜的形象。小说里的故事,是原原本本地写出来的,看不见多少倒叙、插叙,或者别的什么斧凿的痕迹,然而,情节的进展随处在我们的思想里引出问题,使我们急于要追问究竟。对于我们的追问,作者是不慌不忙的,从容自若的。他尽管慢条斯理地说下去,丝毫没有故意要制造个什么气氛的样子,可是我们却总是平静不下来,心里老是起伏不平:“啊,原来是这样!”“什么?这是怎么回事?”就这样逼着我们非得一口气把这篇小说读完不可。

读小说,我们常常谈论小说的表现手法。莫泊桑的手法,可以说是一种不用手法的手法,是寓新颖于平淡自然之中的手法。他的人物,在语言动作之中有内心世界的表露;他的情节,在平铺直叙之中有波澜起伏;他的描写,在平实朴素之中有锋芒;他的幽默,在轻浅素淡之中有辛辣。这些,也许就是这篇小说在写法上值得玩味体会,值得参考借鉴的地方。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8】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500字

读了这篇泊桑写的短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我感受深刻。

在这篇小说中,在听说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都盼望他早日回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和奢华的生活。

可在一次旅行中,当“我们”全家乘船旅游时见到了他,他并没发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在船上当一个卖牡蛎水手时,“母亲”和“父亲”却像看见瘟神一样尽量躲开他,为什么呢?我想时因为他没钱的样子,还又老又穷,怕他缠这我们,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认出自己的哥哥和侄子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他认出来了,可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们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会自己的家乡呢?答案从船长口中得知:“据说他再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钱......”这样说来,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我的母亲”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我们,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个见钱眼开的市井妇女,而“我的父亲”也和“母亲”一样的“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出息了。

如果我是他们,我就会和他相认,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们身边也有人做了错事,但不知道去弥补,就像我班的施健安,他把我妈妈给我新买的铅笔盒弄坏了,说赔,可到现在也没赔给我,真希望他也看看《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

我的叔叔于勒的读后感,来自新华文轩网上书店的网友:居伊·德·莫泊桑的文字即便在今天看来,也是很具有现实意义的,即使现在孩子还不能深入的理解,也可以收藏着,以后慢慢读。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9】

《我的叔叔于勒》一文中的人物都颇具色彩,各有特点,而留给我影响最深的,是“我”的爸爸菲利普。

我认为菲利普是一位勤劳顾家,爱子,又机智聪明的人。文章的开头“我父亲做着事,很晚才从办公室里面回来,挣的钱不多”可以看出菲利普的勤劳顾家,不过也侧面体现了“我们”家的条件艰苦,为“我们”对叔叔的一封信寄予厚望一事埋下了伏笔。

在第二十五自然段“我父亲好像突然不安起来,……两只眼睛也跟寻常不一样。”运用了详细的神态及动作描写,将菲利普遇到于勒叔叔时的不安刻画得栩栩如生,表现出了他当时的'恐惧,体现出了他的机智灵敏的性格。在第44段也有一句话体现了他的机敏:“她没再往下说,因为父亲指着女婿对她使了个眼色。”这句话本来是描写母亲的,但也间接的表现出了菲利普的性格。

但是小说中的人物也没有绝对的正面或者负面,菲利普也是一个比较懦弱的人物,在“我”这个家庭中母亲是占据了最强势的地位的,因此在文中菲利普表现的比较温柔,并不像以往父亲的凶狠的形象。

可见,菲利普是一位非常真实且优秀的人物,也必定很大程度影响到了“我”的成长。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10】

我小时候,家在哈佛尔,并不是有钱的人家,也就是刚刚够生活罢了。我父亲做着事,很晚才从办公室回来,挣的钱不多。我有两个姐姐。

我母亲对我们的拮据生活感到非常痛苦。那时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买拍卖的底货;姐姐的长袍是自己做的,买十五个铜子一米的花边,常常要在价钱上计较半天。

可是每星期日,我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那时候,只要一看见从远方回来的大海船进口来,父亲总要说他那句永不变更的话:

唉!如果于勒竟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惊喜呀!

父亲的弟弟于勒叔叔,那时候是全家唯一的希望,在这以前则是全家的恐怖。

据说他当初行为不正,糟蹋钱。在穷人家,这是最大的罪恶。在有钱的人家,一个人好玩乐无非算作糊涂荒唐,大家笑嘻嘻地称他一声花花公子。在生活困难的人家,一个人要是逼得父母动老本,那就是坏蛋,就是流氓,就是无赖了。于勒叔叔把自己应得的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

人们按照当时的惯例,把他送上从哈佛尔到纽约的商船,打发他到美洲去。

我这位于勒叔叔一到那里就做上了不知什么买卖,不久就写信来说,他赚了点钱,并且希望能够赔偿我父亲的损失。这封信使我们家里人深切感动。于勒,大家都认为分文不值的于勒,一下子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

有一位船长又告诉我们,说于勒已经租了一所大店铺,做着一桩很大的买卖。

两年后又接到第二封信,信上说:亲爱的菲利普,我给你写这封信,免得你担心我的健康。我身体很好。买卖也好。明天我就动身到南美去作长期旅行。也许要好几年不给你写信。如果真不给你写信,你也不必担心。我发了财就会回哈佛尔的。我希望为期不远,那时我们就可以一起快活地过日子了。

这封信成了我们家里的福音书,有机会就要拿出来念,见人就拿出来给他看。

果然,10年之久,于勒叔叔没再来信。可是父亲的希望却与日俱增。母亲也常常说:只要这个好心的于勒一回来,我们的境况就不同了。他可真算得一个有办法的人。

于是每星期日,一看见大轮船喷着黑烟从天边驶过来,父亲总是重复他那句永不变更的话:

唉!如果于勒竟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惊喜呀!

那时候大家简直好象马上就会看见他挥着手帕喊着:喂!菲利普!

对于叔叔回国这桩十拿九稳的事,大家还拟定了上千种计划,甚至计划到要用这位叔叔的钱置一所别墅。我不敢肯定父亲对于这个计划是不是进行了商谈。

我大姐那时28岁,二姐26岁。她们老找不着对象,这是全家都十分发愁的事。

终于有一个看中二姐的人上门来了。他是公务员,没有什么钱,但是诚实可靠。我总认为这个青年之所以不再迟疑而下决心求婚,是因为有一天晚上我们给他看了于勒叔叔的信。

我们家赶忙答应了他的请求,并且决定在举行婚礼之后全家到哲尔赛岛去游玩一次。哲尔赛岛是穷人们最理想的游玩的地方。这个小岛是属英国管的。路并不远,乘小轮船渡过海,便到了。因此,一个法国人只要航行两个小时,就可以到一个邻国,看看这个国家的民族,并且研究一下这个不列颠国旗覆盖着的岛上的风俗习惯。

哲尔赛的旅行成了我们的心事,成了我们时时刻刻的渴望和梦想。后来我们终于动身了。我们上了轮船,离开栈桥,在一片平静的好似绿色大理石桌面的海上驶向远处。正如那些不常旅行的人们一样,我们感到快活而骄傲。

父亲忽然看见两位先生在请两位打扮得漂亮的太太吃牡蛎。一个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拿小刀一下撬开牡蛎,递给两位先生,再由他们递给两位太太。她们的吃法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头稍向前伸,免得弄脏长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吸进去,蛎壳扔到海里。

毫无疑义,父亲是被这种高贵的吃法打动了,走到我母亲和两个姐姐身边问:你们要不要我请你们吃牡蛎?

母亲有点迟疑不决,她怕花钱;但是两个姐姐赞成。母亲于是很不痛快地说:我怕伤胃,你只给孩子们买几个好了,可别太多,吃多了要生病的。然后转过身对着我,又说:至于若瑟夫,他用不着吃这种东西,别把男孩子惯坏了。

我只好留在母亲身边,觉得这种不同的待遇十分不公道。我一直盯着父亲,看他郑重其事地带着两个女儿和女婿向那个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走去。

我父亲突然好像不安起来,他向旁边走了几步,瞪着眼看了看挤在卖牡蛎的身边的女儿女婿,就赶紧向我们走来,他的脸色十分苍白,两只眼也跟寻常不一样。他低声对我母亲说:真奇怪!这个卖牡蛎的怎么这样像于勒?

母亲有点莫名其妙,就问:哪个于勒?

父亲说:就......就是我的弟弟呀。......如果我不知道他现在是在美洲,有很好的地位,我真会以为就是他哩。

我母亲也怕起来了,吞吞吐吐地说:你疯了!既然你知道不是他,为什么这样胡说八道?

可是父亲还是放不下心,他说:克拉丽丝,你去看看吧!最好还是你去把事情弄个清楚,你亲眼去看看。

母亲站起来去找她两个女儿。我也端详了一下那个人。他又老又脏,满脸皱纹,眼光始终不离开他手里干的活儿。

母亲回来了。我看出她在哆嗦。她很快地说:我想就是他。去跟船长打听一下吧。可要多加小心,别叫这个小子又回来吃咱们!

父亲赶紧走去。我这次可跟着他走了,心里异常紧张。父亲客客气气地和船长搭上话,一面恭维,一面打听有关他职业上的事情,例如哲尔赛是否重要,有何出产,人口多少,风俗习惯怎样,土地性质怎样等等。后来谈到我们搭乘的这只特快号,随即谈到全船的船员。最后我父亲终于说:您船上有一个卖牡蛎船的船员。最后我父亲终于说:您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那个人倒很有趣。您知道点儿这个家伙的底细吗?

船长本已不耐烦我父亲那番谈话,就冷冷地回答说:他是个法国老流氓,去年我在美洲碰到他,就把他带回祖国。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他叫于勒......姓达尔芒司,--也不知还是达尔汪司,总之是跟这差不多的那么一个姓。听说他在那边阔绰过一个时期,可是您看他今天已经落到什么田地!

我父亲脸色早已煞白,两眼呆直,哑着嗓子说:啊!啊!原来如此......如此......我早就看出来了!......谢谢您,船长。

他回到我母亲身旁,是那么神色张皇。母亲赶紧对他说:你先坐下吧!别叫他们看出来。

他坐在长凳上,结结巴巴地说:是他,真是他!然后他就问:咱们怎么办呢?母亲马上回答道:应该把孩子们领开。若瑟夫既然已经知道,就让他去把他们找回来。最要留心的是别叫咱们女婿起疑心。

父亲突然很狼狈,低声嘟哝着:出大乱子了!

母亲突然很暴怒起来,说:我就知道这个贼是不会有出息的,早晚会回来重新拖累我们的。现在把钱交给若瑟夫,叫他去把牡蛎钱付清。已经够倒霉的了,要是被那个讨饭的认出来,这船上可就热闹了。咱们到那头去,注意别叫那人挨近我们!她说完就站起来,给了我一个5法郎的银币,就走开了。我问那个卖牡蛎的人:应该付您多少钱,先生?

他答道:2法郎50生丁。

我把5法郎的银币给了他,他找了钱。

我看了看他的手,那是一只满是皱痕的水手的手。我又看了看他的脸,那是一张又老又穷苦的脸,满脸愁容,狼狈不堪。我心里默念道: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

我给了他10个铜子的小费。他赶紧谢我:上帝保佑您,我的年轻的先生!

等我把2法郎交给父亲,母亲诧异起来,就问:吃了3个法郎?这是不可能的。

我说:我给了他10个铜子的小费。我母亲吓了一跳,直望着我说:你简直是疯了!拿10个铜子给这个人,给这个流氓去!她没再往下说,因为父亲指着女婿对她使了个眼色。

后来大家都不再说话。在我们面前,天边远处仿佛有一片紫色的阴影从海里钻出来。那就是哲尔赛岛了。

我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遇见他。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11】

寒假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知道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

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

父亲向船长打听情况,进一步证实卖牡蛎的是自己的哥哥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己,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非常美味。我想虽然他可能很穷,但他还是愿意把牡蛎做的又好吃又便宜。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像于乐大叔一样,很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

因为他们认为穷人是肮脏的,穷人没有钱,他们鄙视他们。人是需要帮助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我们应该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

我们不应该瞧不起那些穷人,而应该无私地帮助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能成为一个友好的世界。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二】

这是一篇揭露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的文章,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腐败,有效地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制度。

本文主要讲的是于勒由于把自己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哥哥应得的那一部分之后,成了坏蛋、流氓、无赖。正因为如此,他被打发到了美洲。而后,于勒的哥哥菲利普一家接到消息于勒在美洲已有所作为。

这时的于勒在菲利普家变成了有有良心、善良的人,他的地位得到了提升。于勒写来的书信也成了福音书。可由于在旅行的过程中,菲利普夫妇看到了贫穷的于勒时变暴怒了。

开始咒骂于勒,怕于勒回来拖累他们,于勒在他们心中的地位又一落千丈!为了躲避于勒,菲利普一家再回去时便坐了另一条船。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12】

读一本好书就像结交一个知识渊博的好朋友,孤独的时候是它让我感到充实,迷茫的时候,是它指引我前进的方向标,悲观的时候,是它让我住心信倍增!

《我的叔叔于勒》这篇佳作讲述了几个不同的故事,有《项链》《西蒙的爸爸》《伞》……它表达出了对旧世纪的残暴而痛惜,告诉人们一定要展现出自己的人生价值,不然你一文不值,上等人下等人总会略胜一筹,也表现出了现买社会的残酷,不然,你每天都会受到高层人的侮辱和欺负,这是让人发人深省的。

就拿《西蒙的爸爸》这篇文章来说吧!本文讲述了一个小孩子叫西蒙,因为爸爸妈妈离婚的原因,所以天天跟妈妈一起生活,刚上一年级的第一天,大家看到了他,并知道西蒙没有爸爸,就拿这个笑柄嘲笑别人,跟本不顾别人一丝的感受,再加上家里贫苦的原因,使同学们跟本瞧不起他,说他是野孩子,他对此非常伤心,可谓是悲愤交加,伤痛欲绝,一个叫罗伯特的人根据自己的观察,对西蒙疼爱有加,她们对此很感动,然后他们三个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从此,西蒙在也不被同学们瞧不起了,就是因为贫苦与没爸爸的原因,他被人瞧不起。

但当发现于勒不仅仅没成为富翁,反而沦落为卖牡蛎的小贩时,菲利普夫妇的市侩面目便暴露无遗,连善良的约瑟夫出于同情多给于勒十个铜子也要遭到克拉丽丝的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流氓!”最后,他们悄悄地离开于勒而去。

这面镜子照得多么清晰透彻啊!它照出了菲利普夫妇卑鄙的灵魂,更照出了资本主义的“庐山真面目”。走过一个世纪,当今资本主义社会的状况究竟如何呢?我听说过这样一件事:在美国个小孩拾了一万美元巨额,把它交还了失主。

所以,现学们,在生活与学习中,一定要充分的发挥出自己的潜力,让自己的潜力发光发亮,绽放辉煌

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合集


众所周知,对于一名优秀的教师来说,我们更应该观察和分析自己的教育方式,而教育笔记可以帮助老师总结课堂上的不足。有关于优秀的教育笔记你知道哪些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合集”,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篇1】

汤姆叔叔是一个非常善良的黑奴,而当时的美国有着残忍的蓄奴制度,汤姆被人们买来买去,没有一个真正的家。但他的心像自己的小屋,虽然没有华丽的装饰,却朴实温暖,既能容纳所有友谊,也能够承担一切痛苦。

故事发生在西尔比叔叔的农庄里,希尔比先生一直对汤姆十分好,但因为债务关系,他还是把汤姆买了。可在贩卖汤姆的过程中,他救起了一个小女孩,女孩的夫妻把它卖了下来,汤姆过得很开心。几年之后,小女孩染病死了,汤姆被烈格雷买去之后天天受苦,最后也被折磨死了。

现在的我们和过去的汤姆叔叔受到的待遇是多么大的不同呀!可有些孩子却身在福中不知福,每天过着大鱼大肉的生活,却又不想学习,不求上进。汤姆叔叔却只能干活不能读书呀,现在的你被父母像宝贝一样的护着,有些家长知道你要去外面玩就跟在你身后。一但让你去做那些脏活累活你吃得消吗?

这种低级的世界观太悲哀了,这种奴隶制社会就不该存在,这种制度让多少人失去了生命,这种残害自己同类的事不就和那些冷血动物做出来的事一样吗?可怜的汤姆心地善良却没有得到好报。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善人在动乱的社会又失去了生命。

我觉得,汤姆这种善良的精神十分宝贵,有非常令人敬佩,做人不能因为某些原因而背弃自己的同伴,许多伟人就是坚信这一点才伟大起来。汤姆这种善待他人,舍己为人的精神希望在世间永存。

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篇2】

暑假中,我看完了一本名叫《汤姆叔叔的小屋》的书。这本书感人肺腑,一想起那悲惨的情节,我就不禁泪流满面。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由美国的斯托夫人著写的。它讲述了十九世纪末,赛尔比家有一位叫汤姆的黑奴,他心地善良,十分虔诚,因此受人喜爱。最终,赛尔比经商失败,只好卖了汤姆叔叔,他最后被奴隶主打死了。

本书中描绘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有心地善良、正直的汤姆叔叔;有天真无邪、善解人意的吉琳;有精明能干的欧菲丽小姐……其中我最喜欢汤姆叔叔。他忠心耿耿,知道自己的命运却为了主人脱贫留了下来;他十分听话,无论身处什么地方,都很忠心地听从主人的安排;他聪明无比,将各种事情处理得一丝不苟、井井有条;他心地善良,面对主人邪恶的要求并没有答应,宁可自己受罪。

是啊!我们要像汤姆叔叔一样善良、正直、不向恶势力低头。在别人需要帮助时,无私地伸出一双温暖的手去帮助他们,哪怕一个眼神、一句话、一个动作……这些在你看来微不足道的事情,都能给予他们莫大的帮助;如果别人威胁你做坏事,千万不要答应,也别害怕,要坚持正义,运用自己的智慧去打败他们,上帝一定会站在你这边。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吧,让生活更加和谐美好!

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篇3】

《汤姆叔叔的小屋》出版于是1852年,是一部现实主义杰作,文中描述了汤姆叔叔的逆来顺受和勇于反抗奴隶制的艾莉查夫妇等典型形象。

书中的汤姆叔叔是一个性格开朗、富有爱心、乐于助人、对生活充满了乐观的一个老头,不管生活多么的艰苦及无奈,总能从汤姆叔叔的小屋里传出笑声。所以汤姆叔叔的小屋是伊娃及小朋友们所向往的地方,大家都非常喜欢到汤姆叔叔的小屋里听他讲故事,跟他一起祈祷,但是好人们都会被奴隶贩子哈里等的欺负,汤姆叔叔被他卖来卖去的,让汤姆叔叔吃了很多的苦。

我们要学汤姆叔叔对生的乐观精神,对人生的虔诚,乐于助人,这样人们才会感谢你,同样我们在生活当中也要防止哈里这样的人贩子,现在社会上也有许多的人贩子,待别是针对我们这样的小学生,我们可要当心哪,出门的时侯一定不要吃陌生人的东西,也不要随便带陌生人回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千万不要到人少黑暗的地方。

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篇4】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斯托夫人写的一部小说。它的主要内容是讲述了有关黑奴的悲惨命运。虽然我们现在的`种族歧视可能好一点,但是,黑人和白人之间还是存在着许多的不平等。之前的我对这方面可能感触比较浅,不过,看了这部小说,我或多或少可以体会到了黑奴贸易的残酷和不公。

《汤姆叔叔的小屋》讲述的是一个忠心耿耿、正直并且有爱心的黑奴,他的名字就是汤姆。汤姆是在谢尔比的种植场出生的,童年时就当伺候主人的小家奴,颇得主人欢心,成年后当上了家奴总管,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哪怕主人要把他卖了,他还是选择服从他的主人。在故事里有这么一个情节,汤姆和哈利一起要被主人卖掉,但是,哈利和其母亲不服从主人的安排,偷偷逃出了主人家,而汤姆选择了帮助他们。而他们也顺利地逃脱了,成了自由之身。那个时候,其实汤姆本来有机会可以离开这里,可是,他却没有那么做,他为了他的主人,放弃了所谓的自由,最后还是被主人卖给了奴隶贩子海利,成为了他的奴隶。后来,他在一次溺水的事故里,救了一个小女娃的性命。因此,女孩的父亲就将汤姆买回家里。由于汤姆与女孩的关系很好,所以,圣·克莱的女儿死了后,他决定要还给汤姆自由之身。可惜,他的合法手续还没完成,他就已经逝世了。他的妻子违背了他的意愿,将汤姆和其他黑奴一起送到了黑奴贸易市场。到了这里,汤姆的悲剧生活已经彻底开始了。他落入了一个凶残的奴隶主莱格利手里,整日受到虐待。可是,尽管如此,他并没有想过要逃脱这种奴隶生活,甚至还为他的主人祈祷,希望洗去他主人的罪孽。这里是他的正直的一面,但是,同时也体现他的不懂变通。在收到不公平待遇时,他不懂得反抗。但是,也正是他的这种无私的精神,才使得这部巨作拥有这么强的生命力吧。

对于《汤姆叔叔的小屋》的看法分析,我想是众说纷纭吧。我就觉得汤姆这个角色还是有点逃避现实。像里面有这么一个情节,汤姆亲眼目睹了一个刚满10个月的黑奴小孩被卖了,而黑奴母亲因为悲愤过度而跳河自杀。我觉得真的很残忍,很无奈。汤姆经常带着一本圣经,他将一切想要的都寄托下世,可是,我觉得这样只是逃避而已。读了这本书,我真的觉得可以生活在21世纪的现在是很幸福的。虽然还是存在着许多的不公平现象,虽然还是有着种族歧视,但是,比起以前,现在真的是幸福很多了。所以,我也懂得了要好好把握现在,学会感恩,至少自己还是很幸运的,不用经历那么多的波折,可以幸福地和自己的家人等相聚,这些,都是汤姆和那些千千万万的黑奴所没有的,我们应该好好把握现在,把握明天。

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篇5】

汤姆是一个黑奴,一生侍奉过三个奴隶主。

阿瑟。谢尔比是汤姆的第一个主人,奥古斯丁。圣克莱是他的第二个主人,勒格里是第三个。因为勒格里很冷酷残暴,所以,当汤姆的第一个主人的儿子乔治。谢比尔去赎汤姆的时候,汤姆已经死在了第三个奴隶主勒格里的皮鞭下。

汤姆真是一个十足的愚忠的仆人,如果凯西王白兰地里放麻药的那次,如果汤姆与凯西合作把这个毫无人性的恶人杀了就好了,这样就能为奴隶们除一害,解救出更多的黑奴,汤姆的愚忠实际上是纵容了恶人的残忍和无道。

另一个混血仆人乔治。哈里斯很聪明,他的妻子伊莉莎是一个聪明俏丽的女仆,他们敢于向恶势力反叛。他们一起想办法、克服了许多困难逃到了加拿大,并且都意外地找到了自己的亲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我要学习乔治和伊莉莎、还有凯西的聪明勇敢,摒弃汤姆的愚忠。

2023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毋庸置疑,作为一位刚入职不就的教师来说,我们更应该注意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和方式,而教育笔记可以记录老师在课堂上存在的问题。作为一名教师,写教育笔记需要注意哪些呢?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2023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1

自从读了莫泊桑写的《我的叔叔于勒》,我深刻地体会到了马克思、恩格斯的那句话。

《我的叔叔于勒》选自《羊脂球》。《我的叔叔于勒》这部短篇小说是被誉为世界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写的。莫泊桑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

在这个暑假 里我们老师 要求我们阅读这篇精彩的短篇小说,我一共阅读了两次。初次阅读,只读到了菲利普夫妇的见利忘义,爱慕虚荣。经过再一次的阅读,我又发觉菲利普夫妇也是有苦衷的,也是可怜的人,他们之所以会变成现在的他们,只是因为黑暗拜金的社会扭曲了他们的人性。作者的这篇文章描述了菲利普夫妇对待亲弟弟 于勒前后截然不同的态度 ,画出了一幅资本主义社会里,贫穷则哥哥 不认弟弟的悲惨的景象,艺术 的揭示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纯粹的金钱关系”而不是人与人相互帮助 的美好 生活 的主题思想。

小说一开头先写出了这个约瑟夫。达佛朗斯家的生活状况。“我”有两个姐姐 ,家里的生活也是比较的艰苦的,爸爸的工作很是艰苦,却赚的钱却不多。后来又介绍了于勒。就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

于勒生活在一个小职员家庭中,他想向上层社会爬,也想在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创业,但是都失败了。这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悲剧,而是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悲剧。所以说于勒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一个受害者和失败者。 在资本主义这个大染缸里,于勒从小就沾染上了资产阶级的思想和恶习,行为不正,糟蹋钱,花钱如流水,逼得父母动老本,不仅把自己应得的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 应得的那一部分,最后,于勒被叔叔嫂子驱逐到美洲去淘金。从此,他由家庭进入到社会,并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居然阔绰了一个时期,开了一个大店铺,做了一桩大买卖。但是,好景不长,他在竞争中终于失败了,破了产,到处流浪,有家而不得归,最后被收容在一艘海轮上,靠买牡蛎为生,过着猪狗般的生活。

于勒的沉浮,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我们从于勒的身上,看到了一点时代的眉目。另一方面,作者从于勒的身上,还形象的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人的价值标准和人和人之间关系的本质。当于勒花了家里的钱的时候,便一文不值,成了全家人的恐怖坏蛋流氓,当他在美洲发了财,并愿意回来与哥哥同过快乐 的日子的时候,哥哥嫂子便把他当成了快乐和福音,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有办法的人,全家叨念着他,盼望着他,当他成了穷光蛋的时候,哥哥嫂子对他躲之惟恐不及,避之惟恐不远,他成了贼,流氓,被视若毒蛇猛兽,怕重新回来吃他们。这里,家人对与于勒的评价,完全取决于金钱,金钱成了资产阶级衡量人的标准,道德标准,与是非标准。

总之,在这篇小说中,人物形象寥寥无几,但却有明有暗,有虚有实,有详有略,写出了层次,突出了重点,在语言动作中生动地突出了人物的内心世界,有力地表现了主题。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2

以前,在刚读到它时,有半分理解与半分不理解,金钱是好仆人,其中的道理显而易见,正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人可以利用钱来达到自己的某一目标或某一要求,而金钱则是近乎无条件的来满足人类的欲望,不可不说是一位好仆人。金钱是坏主人?则让我困惑不已,为什么金钱会是主人,而且还是个坏主人,后来,直到当我读完《我的叔叔于勒》后,才有了深刻体会与理解。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杰出的短篇小说之一。它以菲利普夫妇因为于勒贫富而前后变化的态度,组成令人惊叹的情节波澜,深刻揭示了他们嫌贫爱富、虚伪自私的灵魂,近乎重现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下金钱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酷关系,即使是拥有相同血脉的亲人也不例外。

小说的高潮部分最扣人心弦,菲利普在船上眼见两位漂亮的太太的牡蛎的高贵吃法,而被深深吸引,这使他爱摆架子、爱慕虚荣的心理得以体现。之后,他又故作高雅,主动邀请家人吃牡蛎,爱面子、追求上流社会生活的心态也得到了完美诠释。随后菲利普太太又把推辞说得是何等的冠冕堂皇,既爱惜自己,又关心别人;既疼爱孩子,又注重教育。但“很不痛快”一词出卖了她,她实质上却是既顾全面子,又节省开支。

仅两件小事就表现出菲利普夫妇金钱至上的观念,就宛似金钱是他们的主人一样,为了讨好所谓的“主人”,一次又一次得做出违心的事。然而,这个“主人”并没有厚待他们,却是引领他们走向黑暗的深渊。当于勒挥霍家产时,他们撵走他,捍卫自己仅剩的遗产;当于勒富有时,他们殷切期待他,只为了那份财富;当于勒再次落魄时,他们则逃之夭夭,生怕被他认出来。我想金钱是坏主人这半句话,一点也没有错。在钱的诱惑下,菲利普夫妇不把穷水手于勒当兄弟看待,眼中只存在会带来财富的富于勒。也唯有约瑟夫这一个孩子,同情可怜贫困中的于勒叔叔,对父母的冷酷无情而困惑、苦闷与不解。似乎也只有善良纯真的孩子才不会受到“坏主人”的.诱惑、侵蚀,但是从他的身上,我们看到的又有多少希望呢?

或多或少,这不得而知了,但金钱作为物质财富,是人类创造的,并为人类服务,人类应当是金钱的主人,而不是金钱的奴隶。人们依靠自己的劳动创造财富,获取财产,金钱是光荣的,而那种用剥削、掠夺欺诈的手段不劳而获,则是可耻的。金钱在促进商品交换的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但金钱并非万能,世界上有比金钱更重要、更宝贵的东西。居里夫人放弃“镭专利”的巨额金钱,毅然将炼镭的技术公布于世,并把价值100万法郎的世界第一克镭捐献给治疗癌病的研究所。

截然相反的两种做法,但被金钱利用的菲利普夫妇是错误的。培根说过,金钱是善仆,也是恶主。希望在未来,它只是个善仆,绝非恶主。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3

我的叔叔于勒是我中学时学过的一篇课文,是法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莫泊桑的一篇优秀的小说,故事情节由全家,盼于勒赞于勒见于勒躲于勒的一系列线索慢慢展开。小说展开第一人称,以我一双清纯的眼睛,真实地摄入了19世纪法国社会的世态人情,读来让人感到真切生动而又凄婉悲凉。

于勒叔叔以前在家里用文章的话说,就是一个坏蛋、流氓、无赖,他不仅花光了自己的钱,还动用了我父亲的大部分遗产,后来,被大家送到了船,打发出了美洲,过了一断时间,当大家听说他发了财时,心中就急切盼望起来,可这每星期日,我们却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那时候,只要一看见从远方回来的大海船开进来,父就总要说那句永不变更的话:唤,如果于勒竞在这只船上,那令人多么惊喜呀!当于勒叔叔写信说要回来报答大家时,希望与日俱增。母亲也常常说:只要这个好心的于勒一回来,我们的境况就不同了,他可真算得一个有办法的人。可当大家意外见了于勒时,大家着实被吓坏了。我父亲突然好像不安起来他的脸色十分苍白,两只眼也跟寻常不一样。看到他的落迫,父母亲都同时选择躲。母亲回来了,我看出她在哆嗦,她很快地说:我想就是他,去跟船长打听一下吧。还要多加小心,别叫这个小子又回来吃咱们。最后当我可怜于勒叔叔给了他10个铜子小差,母亲就吓了一跳,直望着我说:你简直是疯了!拿10个铜子给这个人,给这个流氓!她没有再往下说,因为父亲指着女婿对他使了个眼色,怕被女婿知道真相。

文章采用了一系列语言描写,细腻而真实地反映了人物的内心变化,加上人物生动、形象的神态,让人物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4

最近,美国大选闹得沸沸扬扬,尤其是特朗普与希拉里的口水战,双方极尽所能,互相攻击,你来我去的,更是让观众看得“过瘾”,最终,特朗普取得出乎意料的胜利,着实让各位看客唏嘘不已。

美国大选,是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最重要的体现。资本主义制度从十六世纪开始至今,已历经大约五百年,五百年的荣辱兴盛,它的体制理念,早已深深植入每一个国民的血液里,主宰着他们的一言一行。《我的叔叔于勒》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其中的一个缩影。

这几天我在上《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这是我第二次研读此文,感触也更加不同。此文是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这篇文章主要写“我”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途中,巧遇于勒经过,刻画了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通过菲利普夫妇对待于勒的不同态度,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疏远情形。故事不长,却耐人寻味。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他们身上体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小人物的悲哀,无奈,挣扎和企盼。他们从没试着去改变命运,而是把一切的希望寄托在一个不切实际的于勒身上,或许,他们只能如此,这也是他们最大的悲哀-------平静的接受命运的安排。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像菲利普夫妇那样的人却也不少见。

在食品里添加各种色素,添加剂,甚至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工业原料,为了谋取私利,不惜一切手段,“金钱至上”的观念支配着他们的一切行为。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

我想,无论我们身处何时何地,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买到珠宝,但买不到美;钱可以买到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纸笔,但买不到文思;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5

这是一篇揭露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了有力的揭露与鞭挞的文章。

本文主要讲的是于勒由于把自己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哥哥应得的那一部分之后,成了坏蛋、流氓、无赖。正因为如此,他被打发到了美洲。而后,于勒的哥哥菲利普一家接到消息—于勒在美洲已有所作为。这时的于勒在菲利普家变成了有有良心、善良的人,他的地位得到了提升。于勒写来的书信也成了福音书。可由于在旅行的过程中,菲利普夫妇看到了贫穷的于勒时变暴怒了。开始咒骂于勒,怕于勒回来拖累他们,于勒在他们心中的地位又一落千丈!为了躲避于勒,菲利普一家再回去时便坐了另一条船。

看了这篇文章之后,让我感受到了文中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与腐朽。菲利普夫妇的前后变化让我联想到当今社会,在现在的社会中,也有这样的人。比如:某公司职位较低的人便向职位较高的人百般的讨好、贿赂,可当这些人因为某些原因而降职后,他们却对这些人不理不睬。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

我们现在的社会需要大家团结一致,才能更好的发展,而不是对自己有利就讨好,无利就抛弃。我们应该一视同仁。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让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团结一致、互相帮助、互相关爱的社会吧!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6

今天我看了一个短篇小说,名叫《我的叔叔于勒》。作者是法国作家莫泊桑,他与契诃夫、欧亨利并称为“世界三大小说家”。这篇小说我先是听了一遍,又看了一遍,深有感触。

约瑟夫·达夫朗什家里生活贫困,一家人省吃俭用,但又很要面子。约瑟夫有个亲叔叔叫于勒,多年以前,于勒把家里的钱都给糟蹋光了,后来于勒坐船离开了。于勒曾来信说他赚了点儿钱,两年后,于勒又来信说他有很多钱了,并且说他要去长途旅行。一家人都被震惊了,他们都很兴奋,心想只要于勒回来了,大家就一定会过上好日子。每到星期日,菲利普看见轮船就会想如果于勒在这艘船上那该有多好啊!这时候,曾经是'祸害'的于勒成了全家人的“希望”,成了一个正直的好人的形象。大姐和二姐因为家里穷都没有出嫁,一个公务员看见了于勒的来信,以为这一家人要有钱了,就娶了二姐。怀揣着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期望,菲利普决定带着全家去泽西岛小游。在船上,菲利普发现了一个卖牡蛎的老头子,他特别像于勒,经过和船长确认后,菲利普和他的妻子知道了这个穿的破破烂烂的老水手正是于勒!这就像晴天霹雳一般,他们终于如愿见到了于勒,却在真的见到他后吓得避之不及,像遇到了瘟疫一般。

其中有三个时间段,生动地刻画了菲利普夫妇态度上的三次变化。第一次是于勒糟蹋了家里的钱,菲利普夫妇很气愤,把他赶走了;第二次是于勒两次来信说发了大财,夫妇二人听后很高兴,热切地盼望着亲人于勒回来;第三次是他们在船上遇到了穷困潦倒的于勒,就避开他,不想让他缠上。有句谚语说的好: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虚荣势利的菲利普夫妇,见钱眼开的公务员女婿,和约瑟夫的单纯善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真是一个具有讽刺意味、发人深省的好作品。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7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杰出的短篇小说之一。它以菲利普夫妇因为于勒贫富而前后变化的态度,组成令人惊叹的情节波澜,深刻揭示了他们嫌贫爱富、虚伪自私的灵魂,近乎重现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下金钱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酷关系,即使是拥有相同血脉的亲人也不例外。

小说的高潮部分最扣人心弦,菲利普在船上眼见两位漂亮的太太的牡蛎的高贵吃法,而被深深吸引,这使他爱摆架子、爱慕虚荣的心理得以体现。之后,他又故作高雅,主动邀请家人吃牡蛎,爱面子、追求上流社会生活的心态也得到了完美诠释。随后菲利普太太又把推辞说得是何等的冠冕堂皇,既爱惜自己,又关心别人;既疼爱孩子,又注重教育。但“很不痛快”一词出卖了她,她实质上却是既顾全面子,又节省开支。

仅两件小事就表现出菲利普夫妇金钱至上的观念,就宛似金钱是他们的主人一样,为了讨好所谓的“主人”,一次又一次得做出违心的事。然而,这个“主人”并没有厚待他们,却是引领他们走向黑暗的深渊。当于勒挥霍家产时,他们撵走他,捍卫自己仅剩的遗产;当于勒富有时,他们殷切期待他,只为了那份财富;当于勒再次落魄时,他们则逃之夭夭,生怕被他认出来。我想金钱是坏主人这半句话,一点也没有错。在钱的诱惑下,菲利普夫妇不把穷水手于勒当兄弟看待,眼中只存在会带来财富的富于勒。也唯有约瑟夫这一个孩子,同情可怜贫困中的于勒叔叔,对父母的冷酷无情而困惑、苦闷与不解。似乎也只有善良纯真的孩子才不会受到“坏主人”的诱惑、侵蚀,但是从他的身上,我们看到的又有多少希望呢?

或多或少,这不得而知了,但金钱作为物质财富,是人类创造的,并为人类服务,人类应当是金钱的主人,而不是金钱的奴隶。人们依靠自己的劳动创造财富,获取财产,金钱是光荣的,而那种用剥削、掠夺欺诈的手段不劳而获,则是可耻的。金钱在促进商品交换的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但金钱并非万能,世界上有比金钱更重要、更宝贵的东西。居里夫人放弃“镭专利”的巨额金钱,毅然将炼镭的技术公布于世,并把价值100万法郎的世界第一克镭捐献给治疗癌病的研究所。

截然相反的两种做法,但被金钱利用的菲利普夫妇是错误的。培根说过,金钱是善仆,也是恶主。希望在未来,它只是个善仆,绝非恶主。

我的叔叔于勒读书笔记 篇8

《我的叔叔于勒》,是一篇享誉世界的佳作。我读了之后感慨万千:是金钱破坏了亲情的和谐。

灵魂被腐蚀,罪魁祸首——金钱。若是没有它,命运的转盘也不会周折,心灵的净化也不会被吞噬,不完美的结局也不会悲惨落幕。

金钱——于勒丧失骨气。

生活啊!注定受尊重而有上进心,注定被唾骂而堕落。花费,成为一种罪恶,于勒也因此踏上了背井离乡之路。若不是家人把金钱奉为上帝,或许他不会是一种恐怖;若不是他行为不正而糟蹋钱,或许不会迫使他上商船。他就这样走了,走了......

也许他不愿意被年代的沦落而屈服,因此奋力抗衡;也许他一向都是没有抗衡的余力,因此失败在命运的脚下。他是失败啦!败在没有力量去反抗命运,败在没有骨气去争取更美丽的天空,因此他选取了沦落,沦落......

金钱——菲利普夫妇绝情

于勒假使没有那一封封救世主的信,没有那一句句激动人心的话,菲利普夫也就不会有白花花的金钱梦。他们还会将罪人于勒当做是一束黎明带来的曙光吗?或是一个被埋没后拾起的期望吗?不能。当他们发现于勒是衣衫褴褛的老水手时,紧张劲就从心底蓦然而生,那种原本的骄傲和自豪就正因哽咽一筹莫展了。一时的期望,一下子破灭成为泡影,为什么一脸苍白?为什么说话颤抖?为什么神色慌张?是害怕呢?是抱怨吧!他们选取躲开,躲开......

金钱,使手足相互嫉恨。真是“十年思盼,天涯咫尺,同胞好似摇钱树;一朝相逢,咫尺天涯,骨肉恰如陌路人。”我厌恶亲人与亲人之间的这种金钱利益关联。我最厌恶《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它破坏了我心灵深处的和谐之梦。

长腿叔叔的读书笔记8篇


闲暇之余我们都喜欢阅读,作品这本书当中的细节感动了很多人。 最需要做的是把读书体验记录下来了,我们该如何去写作品的读后感?幼儿教师教育网的编辑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一篇与“长腿叔叔的读书笔记”相关的文章,我们为您提供实用的解决方案敬请参考!

长腿叔叔的读书笔记(篇1)

郭一楠《长腿叔叔》是简·韦伯斯特创作于1912年的长篇**作品。整部**由女主人公乔若莎·艾伯特(茱蒂)写给供养她读大学的好心人——孤儿院理事”长腿叔叔”史密斯先生的信件组成,这些信件记录了一个女孩的大学生活以及情感历程。

看了《长腿叔叔》,我真想要拥抱里面的主人公,拥抱作者(当然不可能了),还想把它推荐给所有人!

我们故事的主人公原名叫乔若莎,当然她很讨厌这个名字,于是后来自觉地将其改成了朱蒂,故事一开始,朱蒂便通过资助来到了大学,并开始和”长腿叔叔”的通信,长腿叔叔对她有一个特别的期许,希望她能成为作家。

朱蒂在信中感谢了长腿叔叔,并照着约定不断汇报自己的情况,她最初的信写得很单薄、生硬,甚至话语间有些唐突,喜欢冷嘲热讽,非要说惹人喜欢的地方,那就是她单纯率真的性格,她从不掩饰自己的喜怒哀乐,还会把这些情绪用一种”苦中作乐”的态度表达出来,那是一种被痛苦和压抑浸泡过的幽默感,读起来味道酸酸的,她努力想和长腿叔叔建立一种联系,剖白自己、提出试探,小心翼翼且带着些故作的机巧,而在这略显笨拙的刻意中慢慢流露出了她孤独、无助和少女特有的好奇,因为这份真实,那些稀碎的小事也变得生动可爱起来。

朱蒂在新的环境里碰见了喜欢的朋友,也碰见了不那么喜欢、却绝非十恶不赦的女伴,不断读书,见识大的、更大的世界,她认真打量它们,对周遭各色纷繁靓丽的风景都感到欣喜,和所有正常的女孩一样迷恋种种或深或浅的美好,”好看的帽子”和知识一样有趣,在这方面朱蒂从来没有用”丑恶的欲望”、”高贵的灵魂”等来欺骗自己和长腿叔叔,她坦然面对内心,真实得让人感动,更为可贵的是她也因这份诚实认清了自己,把控住了欲望,从而拒绝了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不是用”责任”这样的假话来麻痹心灵——她承认欲望、并和它轻轻地握了个手,之后大步流星地走开了。

“帽子”事件是主人公朱蒂的一次成长,从这也能看到本书的一大亮点:真诚,清醒。

这不是”灭人欲”的道德寓言,更不是明明睁着眼却不去看主角美貌和身世、只说她获得”幸福”是因为”勇敢和善良”的童话,我也是从这里慢慢喜欢上了它,但始终还提心吊胆,因为我提前知道了结局,怕到后来还是一声叹息。

朱蒂是在孤儿院长大的,从那里离开时她心中充满了怨又和愤怒,从没假装怀念和喜欢那里的任何人和事,有些小小的自卑和警惕,但随着故事的发展,她给长腿叔叔的信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情绪慢慢变得平和、生动,从一只忽然挣脱缰绳的小野马变成了一只明确奔走方向且能自如操控步调和节奏的良驹,她的冷嘲热讽越来越少,对世界的体谅和理解越来越多,她从躁动地趋向惊喜和改变,逐渐懂得发现微小的美,也慢慢敢于开始回忆从前(且不像刚到大学时因为孤独、下意识地忆起),从点滴之间发现过去的美,她依旧不能对院长说爱,但至少她不再恨她了。

这让我想起很久以前看过一个关于萧敬腾的记录片,讲的是他和他收养的小动物,其中有一只当时据说不可能站起来的狗,但录像中它不但精神很好、腿脚也很好,萧敬腾望着镜头说:”知道这是为什么吗?”我以为他会说什么”爱”啊”温暖”啊之类的话,可是没有,他说:

”因为快乐。”

那一幕给我的触动特别大。我想”苦难是座学校”或许有一定道理,但对于敏感的、脆弱的、尚无抵抗能力的小生命来说,苦就是苦,很难滋养出甜,难就是难,硬要说这是福的话、受难的人会叫说话者”赶紧把这福分领走”,每个曾挣扎在海难中的幸存者、只要是诚实的人恐怕都不会在回忆中,描绘自己当初如何一边挣扎一边品味大海的美,逃命已经耗尽全力,能欣赏波澜壮阔或宁静如斯的人,若非有强大的精神力来做支撑,就是在确定安全的、放松的情况下进行的。而这份宁静和放松可能来自于外界给予的信任、爱或温暖,但究其根本,是当事人发自内心地感受到、体会到安宁、善意和呵护,愿意敞开自己、释放自己。

这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不只是随便说,更不是仓促行事。

这也显示了该书的第二个优点:尊重自然,充满自然智慧。

长腿叔叔的读书笔记(篇2)

她,是一个各科成绩都格外优秀的女孩;她,是孤儿院中唯一一个考上大学的孩子;她,又是一个笑的像阳光一样灿烂的向日葵······她是谁?他就是我们亲爱的茱蒂小姐。就在这个寒假,我带着满怀的好心情走进了她,走进了《长腿叔叔》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长腿先生送去上大学,开始了她全新的学习和生活。茱蒂每月会寄一份信给长腿叔叔,但当她渐渐明白了自己的信永远不会有回音时,她内心叛逆的种子又蠢蠢欲动了。直到遇到杰夫,她才再度将长腿叔叔当成倾诉对象。从封闭的环境来到多彩的世界。正当她考虑和杰夫表达爱的告白时,长腿叔叔终于露面了,而且竟然是--杰夫…

读完这本书后我才发现,这可不是什么儿童读物,而是讲述了一段以感恩为题材的美妙爱情小说。在文章中,只有茱蒂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为我被朱蒂的行为所深深打动。她天生乐观,坚强,特别是在学习上她那种奋发图强和刻苦学习的精神。茱蒂本是一个平凡的人,可后来却变成了一个不平凡的人,这一切都是长腿叔叔干的好事。所以,我也是很欣赏长腿叔叔杰夫的!

从茱蒂身上,我学到了:不管生在富人家,还是穷人家,都要有一个乐观向上的态度。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要学会自立,生活要靠自己才会更精彩。我相信生活中处处有奇迹,幸福就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里!

长腿叔叔的读书笔记(篇3)

在将近两周的时间里,我读了一本名叫《长腿叔叔》的书。

拿到书后,我首先看了一下作者,她就是(爱丽丝·简·韦伯斯特),她从小就很喜爱文学、情感丰富。因为她要做为作家,所以上完大学后就搬家到纽约。还发表了《当帕蒂去学院的时候》……,所以,她写的《长腿叔叔》也很受欢迎。

这本书写的是,关于乔若莎·艾伯特,在孤儿院生活了18年,有一天,突然来了以为不知名的陌生人,要来资助她上大学。于是乔若莎就在大学中开始了欢乐的新生活。

读到这本书的一半时,我明白了:资助乔若莎的人,是(长腿叔叔)、乔若莎改名了,叫茱蒂、我还明白:茱蒂很勇敢、幸福、兴奋、疑问、真诚、知错就改、悲痛、期望、无聊、高兴、乐观、害怕、喜欢……

到最终读完整整一本书后,有明白了,其实,长腿叔叔是杰夫少爷,虽然我还有许许多多的问题,我不能完全解答,但我明白了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

所以,我真期望能有更多的人来,仔仔细细的读这本书,也要深深的体会到读书的欢乐!

长腿叔叔的读书笔记(篇4)

上个暑假我看了《长腿叔叔》这本书,这是一本非常有趣而又风靡不衰的好书。《长腿叔叔》作者是美国人,着名作家马克·吐温的孙侄女——简韦伯斯特。事实上,这是一个小女孩成长的一点,也是一个不知不觉爱上的女孩。

作品《长腿叔叔》讲述的是一名从小生活在孤儿院的孤女——杰露莎,她已将是一个离高中毕业不远的女孩,本以为自己只能停留在高中生涯,可是她居然有着如此好运,被一位不知名的恩人送到大学读书,有着非常丰厚的待遇,对于一个孤儿院长大的孩子来说,能得取到这么好的机会,简直是异想天开啊!越是这样,杰露莎越是心存感激,感谢那位恩人对她如此的厚爱,而且馈赠这一大“馅饼”的唯一条件却只是她每月写信给这位神秘人物。最后她才发现,原来“长腿先生”就是自己的恋人,简直不可思议!

读完这本书,杰露莎的一切行为深深打动了我,她虽然身世卑微,孤零零的活在人世间,但她从不轻易放弃,仍然仰着头,坚持着自己的做法,为自己而活着。()她用行动证明了她是正常的孩子,她也可以和正常家庭的孩子一样,做一个喜怒哀乐个点俱全的孩子。她还让我懂得:

人不能对自己失去信心,要向前看,要永远对自己说:“believeoneself!!”

打开书的第一个感觉就像打开了一个藏宝盒,本来以为里边全是宝藏的人们欣喜若狂地打开盒子,才发现里边全是一个个厚厚的信封,信封内是用牛皮纸写的信,信纸上一排排整齐的英文字母,似乎行与行之间、段与段之间之间蕴藏者心与心之间的交流;是爱与恨之间匿藏的神秘;是泪与笑之间的唯一因素……我只想说,茱蒂,因为你的微笑像阳光一样灿烂,所以想看你的微笑!

长腿叔叔的读书笔记(篇5)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叫《长腿叔叔》的书,作者是美国的简韦伯斯特。

这本书主要是关于一个叫茱蒂的孤儿。写了一篇作文后,他得到了一位好心人的帮助,进入了大学。茱蒂以前从未见过这个好心人。当她看到他的影子时,她在第一封信中取了一个叫长腿叔叔的小名。读完了大学后,茱蒂找到了一个工作。

为了报答长腿叔叔,她在信中问长腿叔叔,很快找到长腿叔叔,并知道了长腿叔叔的名字。从此,茱蒂和长腿叔叔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这本书告诉我们:真诚相待,你会得到奇迹。我不由得想起了一件事:

一天下午,天气晴朗。爸爸开车送我们回家。我躺在后座上,不知不觉地睡着了。当我醒来时,我在楼下。我突然觉得很不舒服。我以为是太阳,所以没告诉我妈妈。到家后,我还是觉得脑袋昏昏沉沉的,我告诉了妈妈。

妈妈让我先量了一**温,结果一量39.9度,这个体温差一点把妈妈给吓坏了。妈妈赶紧让我喝了一杯开水,然后让我睡觉,我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了妈妈,我听到妈妈说让我快点好,我又看到妈妈差不多整夜都在为我忙,在梦中变成烟雾的我感动不已。第二天早上,我的病治好了,我听到妈妈的话在梦中实现了。

你看,我妈妈关心我,用她所有的真爱来照顾我。她希望我的病能尽快**,我的病也能很快**。

长腿叔叔的读书笔记(篇6)

经过了漫长的时间(两或三个月吧),到昨天,终于把美国作家简·韦伯斯特写的长篇书信体小说《Daddy-Long-Legs》(中英对照版,中文译为《长腿叔叔》,译者:迪子)读完,其实并不是书的内容有多长,而是在办公室里读书,于我而言实在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因为有电脑和网络--瞧,这理由有多牵强--但事实就是如此!

简·韦伯斯特生于1876年,原名爱丽丝·简·韦伯斯特,其母亲是马克·吐温的侄女,父亲查尔斯是一位出版商。这本温馨、浪漫而又诙谐有趣的成人童话著作,写了一个孤儿院的小女孩在一位陌生理事的资助下上大学、学写作、遇真爱的故事,全书最大的特点就是以书信的形式写成,并于1912年出版--至今已过去了一百年!它提醒在幸福中的人们,要珍惜所有、心怀感激。好了,不多说啦,去看看书吧:

在入大学前,孤儿院的女监事李皮太太这样告诉她:

“(将来你写的)这些信将指名给约翰·史密斯先生,由他的秘书转交。他要你写信的理由是,他认为没有什么比写信更能培养写作技巧了。因为你没有家人可以联络,他才要求你以这种方式写信给他;同时,他也希望能随时了解你的学习进展,他不会给你回信,也不会特别关注你写的信。这些每月的书信是你绝对要遵守的义务;这也是史密斯先生唯一的要求,因此你一定要认真地写信,就把它当成是你将要支付的账单一样。”

开始了多彩的大学生活,她显得特兴奋,当然,规定的一个月一封信她实际上会常常写,有时甚至隔一两天。看吧!这时,她兴奋地写道:

“亲爱的送孤儿上大学的善良的理事先生:

我终于到学校了!昨天,我坐了四个小时的火车。这里的一切都让我感到那么新奇,不是吗?我以前还从没坐过火车呢!

最尊敬您的乔若莎·艾伯特”

调皮的她开始叫他“长腿叔叔”,因为她只见过一次他的背影,很长很长。大学生活让身为孤儿的她开朗了起来,不是吗?看看她写的这封信吧:

“亲爱的长腿叔叔:

大学生活越来越有趣了。我喜欢那些女孩子,喜欢老师,喜欢上课,喜欢校园,喜欢那些好吃的东西。我们每周都吃冰淇淋,从不吃玉米粥。

您最多嘴的乔若莎·艾伯特”

显然,在孤儿院里她常吃的肯定是令她生厌的玉米粥啦!校园生活有乐也有苦,她给自己取了个好听的名字--朱蒂,当她数学和拉丁文都不及格(她的基础太差了)时,顽皮的她这样写道:

“亲爱的长腿叔叔:

我有一个很糟糕、很糟糕、很糟糕的消息要告诉您,但是我不会从这里写起;我想先让您高兴一下。

乔若莎·艾伯特已经开始成为一个作家了。

冬日午后的阳光灿烂耀眼,杉树上挂着冰凌,所有的一切都被白雪覆盖着---除了我,我正被悲伤覆盖着。

您忏悔中的朱蒂”

生病时的她,写信给长腿叔叔,说:

“亲爱的长腿叔叔:

我的舌下腺肿了。我学了整整一年的生理学,却从未听说过舌下腺。教育是多么无用啊!

您满怀爱意的朱蒂·艾伯特”

有时候,她也会写信给长腿叔叔逗他开心,她这样写道:

“亲爱的长腿叔叔:

今天早上,我照了一下镜子,发现自己长了一个酒窝,我以前从未看见过。真奇怪,它是从哪儿来的呢?

想念您的朱蒂”

遇到学习中的酸甜苦辣,她也会在信中告诉长腿叔叔:

“亲爱的长腿叔叔:

化学教授说:‘真正的学者从不忽视任何细节。’

历史教授说:‘不要把目光仅停留在细节上,站得远一些才能把握整体。’

您瞧,在化学课和历史课这间,我们要多么小心地顺风使舵啊。

您永远的朱蒂”

校园生活多姿多彩,校外生活同样非常有趣,她高兴地写道:

“亲爱的长腿叔叔:

三月春风吹佛,天空中云乌云涌动。乌鸦在松林里吵闹个不停!这种吵闹声令人兴奋不已,似乎在召唤我。我真想合上课本,到山上去与风儿赛跑。

您最优雅的奥菲莉娅丹麦王后”

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写作水平得到了不断提升,文笔优美,比如:

“亲爱的长腿叔叔:

今天下午,当我从实验室回来时,发现一只松鼠正坐在茶几上吃着杏仁。天气转暖后,我们常会把窗户打开,而这样的访客也随之多了起来。

朱蒂”

暑假里,她去了一家牧场,美好的大自然让她欢快不已,她这样写:

“长腿叔叔先生:

我正在牧场上一个小池塘边的柳树上给您写信,就坐在第二个树杈上,树下有一只青蛙在呱呱地叫个不停,头上方也有一只蟋蟀在连续地唱着歌,两只小虫子在树干上快速地爬来爬去。我已经在这儿坐了一个小时了;这树杈坐起来很舒适,尤其是在我铺上了两个沙发垫后。

朱蒂”

偶尔,她也会淘气,比如这封信:

“亲爱的长腿叔叔:

言归正传,想听听我最近才发现的秘密吗?您可要答应不可以嘲笑我爱慕虚荣。那么,听好了:

我非常漂亮。

真的,如果对着屋子里的三面镜子我还不知道这一点,那我就是个傻瓜了。

一个朋友

又及:这是小说中淘气的匿名信”

从小女孩到大学生,她在渐渐长大成熟,有一天,她在信里说:

“亲爱的长腿叔叔:

我知道幸福的真正含义了,叔叔,幸福就是要活在现在。不要活在对过去的悔恨中,也不要活在对未来的期盼中,而是要尽情地享受现在。

您永远的朱蒂”

当然了,写作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她这样写道:

“亲爱的叔叔:

我正在写书。我是三周之前开始的,进展神速。我抓住了要领。编辑和杰维少爷说的很有道理,唯有写熟悉的事才有说服力。

挚爱您的朱蒂”

写作的乐趣一旦出现,一切就都是美好的,不是吗?瞧,她如是写道:

“最亲爱的长腿叔叔:

早晨,写作的欲望让我等不及穿衣吃饭,我不停地写,直到倦怠不堪,才跟科林(新买的牧羊犬)到田间漫步,为第二天的写作准备新的题材。

农场没有什么新闻。牲畜都很健康。猪肥得令人吃惊,牛一副悠闲自得的样子,母鸡在产蛋。

您永远的朱蒂”

故事的最后,她终于见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长腿叔叔”,原来他就是同学的叔叔、一位曾在校园里与自己共进下午茶的平莱顿先生,就是曾与自己交往过的杰维少爷,就是曾向自己求婚却被自己拒绝(因为她太爱他了以致怕以后会失去他)的杰维少爷!见了“长腿叔叔”的第二天,她给他写了最后一封信,也是第一封情书,他们就要在一起了!她就要与自己一直感谢的人、自己最爱的人在一起了!这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她兴奋地写道:

“我最亲爱的杰维少爷、长腿叔叔、平莱顿·史密斯先生:

昨晚你是否睡了?我整夜未能合眼。我太惊讶、太兴奋、太疑惑、太幸福了。

亲爱的杰维,我实在太想你了,但这思念是甜蜜的,因为再过不久我们就能在一起了。我们真的彼此拥有了,真切地属于对方了,再不是假想了。我终于有了归宿。

永远永远是你的朱蒂

又及:这是我写的第一封情书,我竟然知道怎么写,多有趣啊!”

读完了书,感觉从里面学到了一些东西:

1,有些书是不能仅通过文字就能读懂的,比如:英国女作家艾米莉·勃朗特--一个写作前从未接触过男人的英国女作家,却在《呼啸山庄》中塑造了一个个性鲜明的希斯克利夫先生形象。

2,写作,唯有写熟悉的事才有说服力。

长腿叔叔的读书笔记(篇7)

在孤儿院里,总会看见她笑得很美很美,那时还很小。二十岁,对生活充满憧憬和向往的高峰时期,那时的她是孤儿院最大的孩子。因为各棵成绩都格外优秀,所以那一年孤儿院中唯一一个考上大学的只有她,可是命运决定她必须要为钱的事情而发愁。偶然的机会,让她遇见了他--一个愿意为她付所有学费的人。

对于生活,对于命运,又或对于感情,人们只有傻傻地笑,因为没有人能理解,被命运拴住的生活和情感还能在阳光下变成一个什么样,还能散发出如何诱人的香气。而对于一个年仅二十岁的女孩,人生还很长,而青春不会等人。所以,不必为了无数的第一次,而忐忑不安,无数的第一次只是为了第二次而专门铺设的路,走在路上,你会发现处处是阳光;处处是歌声;处处是笑语…这本书的写作手法很奇怪,从开头一直至结尾,全书都是以信的方式来记叙全文,因为写信的人是一个女孩子,所以对于很多不显为人知的事情都写的十分详细。

打开书的第一个感觉就像打开了一个藏宝盒,本来以为里边全是宝藏的人们欣喜若狂地打开盒子,才发现里边全是一个个厚厚的信封,信封内是用牛皮纸写的信,信纸上一排排整齐的英文字母,似乎行与行之间、段与段之间之间蕴藏者心与心之间的交流;是爱与恨之间匿藏的神秘;是泪与笑之间的唯一因素…我只想说,茱蒂,因为你的微笑像阳光一样灿烂,所以想看你的微笑!

长腿叔叔的读书笔记(篇8)

长腿叔叔读后感(一):

我是在学校图书馆看的。很温馨,很浪漫的童话。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见这本书的封底):

茱迪在孤儿院长大,她不得不承担很多繁重的工作,却不能享受普通女孩的家庭乐趣。有一天,她的命运像一个传说,一个自称约翰?史密斯的主任把她送进大学事因为她的作文很好,她开始了完全不同的生活。她亲切地打**给导演腿叔叔。

在大学里,她欣喜地吸取着一切她从未有过的体验和知识,对她来说,一切一切都是那么的新奇。她害怕自我并不出色,对不起长腿叔叔的培养。她一直给长腿叔叔写信,但一句话也没收到。对她来说,他几乎不存在。

在大学生活中,她偶然遇到了哈维尔大师。他独特的见解和广博的知识吸引了她。毕业时,她深爱哈维尔,但拒绝了他的求婚。这时,长腿叔叔,谁也没有见过她,甚至没有给她回过信,邀请她在纽约见面。长腿叔叔原来是哈维尔。茱迪很震惊。他们开始有了浪漫的感情。

整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茱迪给长腿叔书的八十四封信。起初,这些信似乎是茱迪的一务。史密斯主任支持茱迪上大学,并请她写信给他,报告她在学校的进步。而茱迪从一开始就没有把写这些信当作一项义务来履行,而是用心在感激着长腿叔叔(长腿是理事留给茱迪的印象,茱迪不明白他的其他特征,更愿意叫他长腿叔叔);同时,因为茱迪是一个孤儿,她没有任何亲人,所以她把长腿叔叔当作唯一的亲人和交流的对象,向他倾诉。读了这些信,你会发现茱迪真的是一个可爱的女孩,你也能感受到她的成熟,不仅在知识的增长,而且在心灵的成长。

最让人难忘的是,茱迪是那样的简单和纯洁,她不会向长腿叔叔隐瞒什么,好消息或者坏消息,自我的长处或者缺点;每一个小小愿望的满足,每一些知识的获得,都会给她带来巨大的快乐。她看似幼稚的话深深地吸引了我。也许我也渴望这种简单、直接、有趣的生活。下面是我选的一些片段,和大家分享。

长腿叔叔读后感(二):

在书的海洋里,有许许多多的经典故事。前不久,我读了琴。韦伯斯特写的《长腿叔叔》这本**,它深深的吸引了我。

故事讲述了主人公茱蒂在孤儿院长大的故事。18岁时,她得到了财神的保佑。一个长腿叔叔帮助她上大学。从此,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她一向给这位素未谋面的叔叔写信,却总是得不到回信。但她仍然坚持写作,懂得感恩。她把写书赚来的钱寄给了长腿叔叔。

直到有一天,她明白长腿叔叔是她大学时的心上人,他们继续他们的浪漫。整篇文章都是以封信的形式,但字里行间却感人至深,让我们能感受到女主人公的真诚之心。故事处处洋溢着阳光的笑声和温馨的情感,让我明白了一个在逆境中成长的孩子是怎样刻苦努力,勇于上进,最终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还使我懂得了什么叫‘感恩’。

首先,我们应该感谢父母为我们创造了一个舒适的环境和一个温暖的家庭,让我们自由快乐地成长。其次,感谢老师,她们教会了我们丰富的文化知识,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享受旅行的乐趣。

今后,我也会像长腿叔叔一样学习,做一个有爱心的人,付出比接受更快乐。珍惜现在的一切,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长腿叔叔读后感(三):

《长腿叔叔》读后感

在第七十五封信中,请向格里尔一家(这是茱迪以前的孤儿院)转达我的爱。经过四年的模糊岁月和回首,我对这个家庭充满了柔情。刚上大学时我满怀怨恨,因为我被剥夺了正常的童年,而其他的女孩子们都拥有这样的童年。

但此刻,我一点也没有这样的感觉了,我把它视为一种非同寻常的经历,它给了我一种有利的视角,我能够丰满地成长,站在一边观察人生,对世界保有一种个性的看法,那些在富裕的环境里长大的人们不会有这种看法的。朋友们,你后悔自己出生在贫困地区吗?是不是为自我没有上一个更好的大学而懊恼呢?

是不是为自我在很多方面不如别人而难过呢?是不是为自我此刻一齐生活的人不合己意而埋怨呢?那么,你好好读这些话吧,你不会再不快乐了。

在第七十九封信中,叔叔,亲爱的,我很高兴。周围景色怡人,有很多东西可以吃,一张舒适的四柱床,很多纸,一品脱墨汁的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你还想要什么?朋友,跟着茱迪学学知足而乐吧。

就选这些吧。我不会写字。我不能给你看茱迪的原貌。我也不会写。恐怕我毁损害茱迪的完美形象。还是由你们自我读这本书,由你们自我来认识茱迪吧。

我最想提醒大家的是,我们应该简朴而真诚地生活,这样我们才会更幸福;我们不应该对物质的匮乏太无助,这样我们才会更自然、更舒适,生活才会更舒适;我们相信这个世界是一个童话。

长腿叔叔读后感(四):

《长腿叔叔》读后感

心中的牵挂,悠悠讲给天空知,每一串梦儿,埋藏着我的心事,简单的一封信,却包含着无穷的爱意,只盼交能早点交到你手上。

题记这天最后把《长腿叔叔》看完了。其实早就就应看完的,只是很舍不得把书翻完,很舍不得离开书中的人物,所以一点一点,一遍又遍我不停回味着。这本书,让我知道什么是幸福,如何珍惜身边你认为理所当然的平凡和珍贵的东西。

偶然间,得到简。韦伯特的着作《长腿叔叔》,起初以为又是一本幼稚的儿童读物,可看到封面上的那句洋溢着惊喜、温馨、怀旧、感情,所有阳光感觉,尽在其中的话语,一下子,便把我吸引住了,心中有一种莫名地,迫切想走进书中世界的冲动。

孤儿院里长大的女孩乔若莎。对生活充满了憧憬和向往,各科成绩优秀的她,虽然考上了大学,却正在为没钱上学而发愁。但这一切,被一个只留下被车灯拉长身影的神秘人物改变了。

他愿意为乔若莎支付学费,就这样乔若莎成了一名幸运的大学生,开始了她美妙的大学生活,但是却从未见过帮忙她,被她称为长腿叔叔的神秘人物,只是每个月都会寄一封信给那位神秘人物。当乔若莎逐渐明白自我的回信不会有回音时,她心中那叛逆的种子又开始蠢蠢欲动了,她对长腿叔叔有了一些不以为然和抱怨。而当她邂逅了谈吐不凡、风度翩翩的杰维少爷,并渐渐地喜欢上了杰维少爷,陷入恋感情感中的她,急切需要一个倾诉的对象,于是她又一次想到了长腿叔叔。

就乔若莎决定告白时,长腿叔叔的神秘面纱被揭开了,原先长腿叔叔就是杰维少爷。

尽管作者用了最简单的书信形式来作为这本书的写作形式,但书中每一句话,却很让人感动,透过简简单单的文字,我似乎能触摸到书中主角那颗敏感、真挚的心。茱蒂的幸运足以让许多女孩子羡慕,因为她遇到了她的长腿叔叔,如果没有长腿叔叔茱蒂肯定上不了大学。但仅仅依靠长腿叔叔的帮忙,茱蒂就能上大学吗?

在茱蒂幸运的背后,我看到的是她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她对理想执着追求的毅力,我想这才是茱蒂最终能获得幸运之神眷顾的真正原因吧。

以前我这样设想过,如果自我也如茱蒂般是个孤儿,会是什么样的,那一瞬间,我突然发现,自我实际上拥有很多珍贵而完美的东西。忽然发现自我不明白从什么时候开始学会了抱怨,抱怨老妈的唠叨、抱怨老爸的严厉、抱怨作业永远做不完、抱怨朋友不理解自我、抱怨生活的乏味是啊!生活中,我们不都总是在忽略那些自我已经拥有的平凡但珍贵的东西,却不停地在留恋那些已经失去的或者得不到的东西,这或许就是人性共通的缺陷吧!

但茱蒂对待生活的态度,却教会了我要懂得了感恩,施比受更幸福。要珍惜此刻自我所拥有的一切。

长腿叔叔读后感(五):

这天,我读了一本书,他的名字是《长腿叔叔》。

它的主要资料是:孤女茱迪得到一位好心人资助,可她不明白那个人是谁,一次她在夜里看到那个人的背影,那个人腿很长,于是茱迪就开始叫他长腿叔叔。这就是长腿叔叔的来历。

茱蒂因为匿名为长腿叔叔的善心人士带给了奖学金资助,而让她有机会离开从小生长的孤儿院,飞向更广阔的世界。进入纽约住宿高中就读时,茱蒂认识了出身上流社会的室友茱莉亚与她的叔叔贾维斯;渐渐喜欢上贾维斯的茱蒂,在身份背景落差过大的压力下苦苦挣扎,甚至想要放下这段感情。毕业典礼的当天,贾维斯病倒的消息与长腿叔叔病危的消息同时传来。

长腿叔叔究竟是谁呢?茱蒂与贾维斯能够有情人终成眷属吗?

我记得文中有一句令我印象很深,他是:从很多很多琐碎的小事中都能找出很大很大的快乐来--我发现了快乐的真谛。的确,从身边很多琐碎的小事中我也能找到快乐,比如,我和哥哥姐姐斗嘴时,我找到了快乐。

从和同学嬉戏打闹时我找的了快乐。而且我找到的不止是快乐,还有感恩,比如我妈妈盯着我弹琴时我找到了,妈妈帮我洗脚是我找到了感恩,妈妈盯着我弹琴时我找到了感恩。。。。。。

长腿叔叔读后感(六):

《长腿叔叔》读后感

在第五封信里,她告诉长腿叔叔,她给自我起了个名字,叫茱迪(她原先的名字是杰瑞莎,是在孤儿院李佩特太太给她选的),我更喜欢她自我起的这个名字,这是她自我给自我做的一次主,这种独立的感觉必须很诱人。(另外,我真的很高兴,在译者序里,小意也把她称作茱迪,而不是杰瑞莎,哈哈哈。)

在第三十八封信里,茱迪有一段话我认为,每个人,不管他长大后有多少麻烦,都就应有个幸福的童年。哈哈,看到这样的话,你难道不会想到你的童年吗?你难道不会为自我此刻为各种外来的压力而构成的不良感觉而难过吗?

在第四十四封信里,她说我想到热带地区去看一看,我想看到整个世界,我终有一天会去的我会的,真的,叔叔,当我成了一个伟大的作家,或者艺术家,或者女演员,或者剧作家任何一类我能成为的伟大人物吧。我强烈渴望去流浪,一看见地图我就想戴上帽子拿上伞,立即出发。我想在看到这样的话的时候,你必须会心里亮堂起来,尤其如果你读过并喜欢三毛的话。

在你的心里会有一大片开阔的地方,你会那么快乐,那么洒脱。流浪、流浪,多么美的生活啊。哈哈。

想想三毛笔下的撒哈拉吧,茱迪也是这样的神秘女子吧,她们会是多么幸福的人啊!

在第五十七封信里,茱迪写到这还不是最快乐的事!从很多很多琐碎的小事中都能找出很大很大的快乐来我发现了快乐的真谛,叔叔,就是活在此刻。不要永远活在对过去的悔恨中,也不要总在盼望着将来,而是努力从此刻中得到更多。

这就像耕田一样,能够广耕,也能够精耕。从此以后,我会精细地活着,享受每一秒钟的时间,享受它的时候就要感觉这是种享受。大部分人并不是在生活,而是在赛跑,他们想到达一些远离地平线的目标。

在路上,他们气喘吁吁呼吸困难,失去了欣赏路上漂亮的风景和宁静的乡村的机会。当自我衰老时,他们才认识到自我的精力不够了,达不到达目标已经显得很不重要了。而我呢,则决定在路上坐下来,堆积起所有微小的快乐,即使是我永远不能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

我不说什么了,您自我读这段话吧。

教育随笔:小班幼儿文明礼貌教育


教育随笔:小班幼儿文明礼貌教育

教育家叶圣陶说:“什么是教育,简单一句话,就是要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幼儿期正处在个性及品性形成发展的重要时期,在人格形成方面具有极大的可塑性,对幼儿实施文明礼貌教育是发展幼儿社会性行为的重要内容、其意义深远。

那我们应该从那些方面培养幼儿文明礼貌的行为习惯呢?我觉得:首先,我们要让幼儿学会使用礼貌用语。古人曰:赠人一言,重如珠玉,伤人一言,重于剑戟。可见语言文明的重要性。在日常教育孩子的过程中我们要以“请”、“您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再见”等词为文明礼貌语言的基准,在不同场合扩大孩子的文明礼貌用语的范围,让孩子能做到“三会”:即一会使用尊称,对长辈不直呼其名,不给他人起外号;二会使用谦让语,如“对不起”、“没关系”、“麻烦您”等;三会在一定场合使用问候语,如“早上好”、“晚安”、“再见”等。

其二:就是要让幼儿学会礼貌动作,因为礼貌动作是在举止、行为方面表现出对别人的尊敬,如见到师长要敬礼,见到朋友或熟人要主动打招呼,递物给人要用双手,进别人的房间或门要轻声敲门,与人交往不大喊大叫等,不打搅别人的学习、休息等。

其三,教育幼儿要有礼让精神,遇事要先想到别人,先人后己的思想,如吃饭时要先请客人、父母、或长辈吃;分东西时能够把好的让给别人,愿意与同伴分享;在车、船上知道要主动让座给老、弱、病、残的人;在公共场所遵守纪律,不插队、不抢先;与别人发生矛盾时要主动认错等。

 幼儿园的大门口是每个孩子每天早上必经之地,每天早上我园教师一个个彬彬有礼的在做接待工作:“小朋友早上好!”的礼貌动作,构成了一幅幅传播文明礼貌的美丽图画,感染着家长,影响着孩子。让每位幼儿入园都能做到主动向老师、家长、小朋友问好,并知道了与人交往要使用礼貌用语,这里每天传播着礼仪的气息,洋溢着温馨,在潜移默化中使幼儿初步形成了文明礼貌的良好行为习惯。 

 还要利用各种教育手段为幼儿树立正确的榜样,幼儿年龄小,他们没有太多的生活经验,他们对抽象的道理不易理解,模仿是幼儿学习的重要途径,实践证明榜样的力量比语言的说教更容易使幼儿信服,并能产生最直接、最具体的影响。在日常生活中要求幼儿做到的,教师首先要做到,比如在日常生活的每个环节中要求教师要特别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每天来园或离园主动向同事、家长、小朋友问好、问早、说再见等,接待家长及来园客人礼貌热情,处处为幼儿做出行为学习的榜样。 

文明礼仪教育的目的是让幼儿懂得理解他人、尊重他人,但这一过程是渐进的,同时也是漫长的,因此对幼儿进行文明礼仪教育,不能单纯地以成人的标准来要求幼儿,否则,所谓的文明礼仪将成为童心的枷锁。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想对幼儿的文明礼仪教育形成良好行为习惯,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只要抱着滴水穿石的态度,从一点一滴、一招一式的地方抓起,运用多种办法、多种形式、生动活泼地对幼儿进行文明礼仪的教育和行为训练,我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一定会在成功的喜悦中享受甘甜。

[最新]《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汇总


幼儿教师教育网栏目精选:“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欢迎阅读。

古语言:一日不读书,胸臆无佳想。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经典的书籍作品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在阅读相关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这是感触是非常难得的,它是我们去写作读书笔记的宝贵素材。读书笔记你知道怎么写更好呢?以下是栏目小编收集整理的“《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欢迎你的品鉴!

《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篇1)

最近在读此书,感慨颇多,黑人的品质或许某些白人都比不上。汤姆叔叔的真诚,无私,让人喜欢,同时让人悲伤,怜悯。说实话,想让他逃亡,逃离压迫,虽然此刻我还没看完,但当我看完时,我也不会读完他,不会读完作品中每一个人,加油,为奴隶们,为以前的奴隶们。

然而,此刻呢,此刻的奴隶们呢,我更多的不是鼓励,而是一种厌恶,就象一般白人厌恶黑人一样的厌恶。。。。。。

我是一名职专生,对历史不是很了解,读完这本书,给我感触最大的是,汤姆宁死不屈,和他那为爱献身的精神。起初汤姆被卖到南方,是为了替主人还债。在运往南方的途中又因汤姆的善良,纯真的小伊娃成了他的新主人。之后因为主人的病逝被卖给了残暴不忍的勒格里,汤姆虽在勒格里的摧残下死去。汤姆虽死,但结局却转向了另一个高|潮,离异的母女,姐弟的相遇,还有谢比尔庄园所有的奴隶都获得了自由。这些只因爱,是爱成就了这些事情.

这本书是讲一百多年前美国黑奴的故事,书中写了一个勤劳、善良、能干的汤姆叔叔,还有一对机智勇敢的哈里斯夫妇。读完这本书我感觉:一是当时的奴隶制度太残忍了,黑人没有自由,被人任意辱骂、殴打,卖来卖去。二是善良的汤姆叔叔帮忙了那么多的人,自我最后却被折磨死了,真不公平!三是敢于抗争的哈里斯夫妇用他们的努力获得了自由,我真为他们感到高兴!

《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篇2)

斯托夫人并不是一位职业作家,在《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之后也未曾见过新作,然而仅此一本书就足以让她赢得终身荣耀并载入史册。林肯总统的评价是这样的:《汤姆叔叔的小屋》直接导制了南北战争。虽然有些夸张,但并非虚言。这部小说流传广泛,极大鼓舞了南方奴隶的反抗情绪,也坚定了北方领导人的信心。它的影响已不只停留在纯文学方面,而是更多的涉及到人文主义,涉及到政治时局。

或许她的初衷就并不是写文,当作家消遣,或者谋生。因为她并不擅长文表达,一切源自于她伟大的同情心。当她亲历了南方奴隶种植园后,便毅然拿起纸笔,将所见所闻用小说故事在报纸上连载。

多数人未曾见过黑奴,对黑奴的印象仅仅停留在口口相传和自己的想象中。突然黑奴的故事发生在自己的身边,人们给予的已不仅仅是关注,同情。

其实这部小说从故事情节上讲并没有多么扣人心弦,换个角度,如果这本书放在今天出版,其影响力说不定连红火一时的网络小说都不如,正是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作为一个敏感题推出,产生了裂变效应。说到这里不得不佩服她的勇气。铁肩担道义,敢于站出来为千里之外的黑人同胞们讲话,据传闻讲,她也曾被跟踪或者是密谋暗杀。上帝总是垂青于为人类做好事的人,斯托夫人安然无恙。

总之,这本小说逢时而盛,却不能将功劳归于时运,还是那句话,一切源自于她伟大的同情心。

《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篇3)

前几天,我看完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是美国的斯托夫人写的,这本书让我很感动。

这本书之所以令我感动,是因为它真实地描述出当时美国旧社会的黑奴悲惨况,故事中的汤姆叔叔无论身在何处、什么状况都十分乐于助人,而且汤姆叔叔除了乐于助人这个优点外,他还十分善良、忠诚、能干、精明……还任劳任恕地替谢尔比先生管理庄园。还有伊丽莎,她为了自我的儿子哈里不被谢尔比先生买掉,只好连夜逃走。不惜为了儿子选取了一条既遥远又艰辛的道路,天天都要担心受吓,并且还要逃避一路上奴隶主的疯狂追捕,况且丽莎的本性就是善良、胆小怕事,所以丽莎为了儿子将母爱发挥到了极点。还有最值一提的善良、天真、纯洁,汤姆叔叔的好朋友吉琳。吉琳她有着天使一般的美丽的脸庞、纯洁的心灵,能够不分彼此地,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无论是白人、黑人、好人、坏人、或其他人,要是他们有困难或需要帮忙,她就会尽自我的所能去帮忙他们。

看了这本书后,我从汤姆叔叔身上看到了善良、能干、精明,还有吉琳平等对待每一个人和乐于助人的好品质,同时也看到了世界上的假丑恶。对美国历史也有了更深的理解,原先世界不是到处阳光一片,还有很多的阴暗面,还需要我们不断的努力,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这样的杯具在现代社会重演。

《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篇4)

汤姆叔叔是一个黑奴,汤姆叔叔的小屋则象征了黑人的世界贫穷、落魄,但是却充满着人间的温暖与真爱。小说诠释了对于家庭的爱护,对责任的忠诚。这些美好的品质黑人都具有,甚至更强烈。

谢尔比先生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道主义者,反对买卖黑奴制度,却因为债务问题不得不将汤姆和哈利卖掉。这违反了谢尔贝先生仁慈博爱的人生准则,这给他带来极大的痛苦,感到十分愧疚。黑利是个满身铜臭味的黑奴贩子,却口口声声地高唱着人道主义进行肮脏的奴隶交易。在奴隶贩子眼中这些黑人已经失去了做人的价值,已经成了商品。

另一个要卖掉的奴隶是混血女奴伊丽莎的儿子哈利。伊丽莎的丈夫是附近种植场的奴隶,逃亡到自由的加拿大。伊丽莎历经艰险也成功地抵达加拿大,与丈夫汇合。

汤姆却是另一种遭遇。他想着一旦自己逃走,主人就会遭殃,就选择留了下来。于是他成了奴隶贩子黑利的奴隶。

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伊娃的命,孩子的父亲圣克莱从黑利手中将汤姆买过来,当了家仆,为主人家赶马车。汤姆和小女孩建立了感情。可是没想到不久小女孩突然病死,圣克莱为满足小女儿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当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时,圣克莱竟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而圣克莱的妻子却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是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

从此,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的红河种植场的奴隶主莱格利手中。汤姆忍受着这非人的折磨,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着做一个正直人的原则。这个种植场的两个女奴为了求生,决定逃跑,她们躲藏起来。莱格利怀疑汤姆帮助她们逃走,把汤姆捆绑起来,鞭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但是汤姆最后依旧没有表现出他对奴隶主的反抗,什么都没有说。

在汤姆奄奄一息的时候,他过去的主人,谢尔比的儿子乔治谢尔比赶来赎买汤姆,但是汤姆已经无法接受他过去的小主人的迟来的援手,他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乔治谢尔比狠狠地一拳把莱格利打翻在地,埋葬了汤姆。回到家乡肯塔基后,小谢尔比以汤姆大叔的名义解放了他名下的所有黑奴,并对他们说:你们每次看见汤姆大叔的小屋,就应该联想起你们的自由。

《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篇5)

今天我写完日记闲着没事干就翻起了书来,书的名子叫《汤姆叔叔的小屋》。挺有趣的,给我的感触挺深。

这本书讲述的是黑人奴隶汤姆的悲剧人生。善良而忠诚的汤姆叔叔,被破产的主人无奈地卖给了奴隶贩子,在跟随奴隶贩子一路南下的过程中,目睹了奴隶交易的种种丑恶。汤姆先是遇到了一个好心的主人和天使般的小女孩伊娃,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然而,在主人不幸去世之后,汤姆被卖给了一个凶残的主人。在那里,他热心地帮助那些可怜的黑奴们自己却忠于信仰,不肯逃走,最后被奴隶主折磨而死。

书里还讲述了女奴伊丽莎的故事,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她和丈夫乔治历尽艰险逃往了自由之国—加拿大。在那里,他们开始了自由、幸福的新生活。

我读了这本书感触很深,我们要学习汤姆叔叔的善良和诚实,更要学习乔治夫妇敢于反抗的勇气。要知道,只有勇于奋斗,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从而赢取美好幸福的人生。

《汤姆叔叔小屋》读书笔记(篇6)

在十九世纪末,美国盛行着一种毁灭性尊严的奴隶制度,这种制度是将非洲等落后的地区的黑人,强制押到新大陆,当作家畜式的买卖,遭受到买卖的黑奴就开始了他们一生被使唤不歇的奴隶生涯。《汤姆叔叔的小屋》一书叙述的正是发生的那期间的一个悲惨原故事。

读完这个故事,我对可怜的汤姆叔叔感到同情,同情他可怜的身份,同情他悲惨的命运;我又对残忍的奴隶主和卑鄙的奴隶商人感到憎恨,憎恨他们的粗暴凶狠,憎恨他们的冷酷无情;我还对这种奴隶制度感到不平,不平的是制度的黑暗,不平的是制度的不平等;我更对伟大的林肯总统感到佩服,佩服他废除黑奴制度的决心,佩服他废除黑奴制的真实行动。

我曾经看过一篇课文:《奴隶英雄》讲的也是奴隶们的悲惨。为什么会有这样不平等的制度呢?美国有,罗马也有,他们同把奴隶们当作“会说话的工具”不把他们当人看待,甚至拿他们的生命来开玩笑!这是何等的不公平呀!

同样是人,生活在同样的世界里,可是他们过的生活却是天壤之别,一个是不停地指使别人做这做那,另一个则是被命令着做东做西,做不好还要挨打挨骂,甚至还要付出生命!我不敢相信现在走在世界最前面的美国,竟有这样的一段黑暗历史。读完《汤姆叔叔的小屋》,我真正明白了我们现在为什么要呼吁公平、公正、公开的作法,凡是人,都应该是平等的,不管你是白种人、黑种人,还是黄种人,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社会变成一个文明的社会。

我希望,公平、公正、公开的制度能在世界上广泛确立,不要再让汤姆叔叔的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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